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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经验材料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17-766679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4 14:31: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市污水处理经验材料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化为导向,大力发展污水处理产业,积极打造人水和谐的新济南,还原千年古城的泉水魅力,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一、政府引导,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污水处理系统基本情况

南主城区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两座:水质净化一厂(盖家沟)和水质净化二厂(兴济河)。水质净化一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2万吨,采用活性污泥工艺,总投资3.05亿元,于1991年3月开工建设,1998年6月建成投入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14万吨;水质净化二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0万吨.采用脱磷除氮双氧化沟工艺,总投资4.36亿元(含配套管网:1.63亿元),于1999年9月开工建设,初建成并投入运行,目前,日处理污水13万吨。全市目前每天产生生活污水38万吨,每天处理污水量27万吨左右,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1%。已建成污水管网73l公里,收水面积188平方公里。水质净化一厂配套管网东起大辛河,西到小纬六路,北到北外环,南至南外环,收水面积约108平方公里。水质净化二厂配套管网主要分布于槐荫区和天桥区小纬六路以西至外环西路以东区域,汇水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污泥处置

目前两个厂每天产生污泥260余吨,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均在80%以下,卫生填埋为主要处置方式。通过近几年的化验分析,所产污泥重金属含量均远低于中国农用标准,完全符合填埋要求。按照污泥处理资源化的要求,两个水质净化厂进行了利用污泥制肥的课题研究,1月份,在济南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鉴定中被一致认为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产品完全符合有机肥的标准,下一步将进行实际的开发利用,变废为宝。污泥处置正向着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方向发展。

二、引入市场机制,积极推进污水处理业的市场化发展

(一)把污水处理厂推向市场

两个水质净化厂在11月改制前属市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两个水质净化厂招商改制的有关精神和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6月份在香港我市与光大集团正式签署了《合作协议》、《资产转让协议》、《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服务协议》和《职工安置协议》等文本,中国光大集团以4亿元人民币取得了这两个厂三十年的经营权。按照协议约定,光大集团接管两个厂后,对原有职工全员安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实现政企分开。这两个厂今后不再是政府的事业单位,政府的职能就是行业监管。

改制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两个污水处理厂的作用,提高设备运转率,尽可能多的处理污水。经过与光大集团谈判,光大集团接管后实施工艺改造,不断提高污水处理量,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两厂的满负荷运转,使污水处理量达到40万吨左右,届时济南市的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同时提高污水处理水质标准,达到国家要求的水平。

(二)转变政府职能,为提高污水处理量做好保障工作

水质净化厂招商改制后,政府的职能发生根本性转变,从原来的管企业改为管行业、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改为对社会负责。如何做好两厂的监管工作是实现政府职能的体现,围绕提高两厂的污水处理量,重点越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合我市的河道截污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近期将出台《济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出台将会使我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有了法律的保障:三是加大对两个水质净化厂的监管力度,近期将在两厂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转情况,实施24小时全程监管,以保证处理的水质水量符合要求。

三、政策扶持,开发利用非传统水源

中水回用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随着供水价格的调整,中水回用的经济效益凸现出来,建设中水设施已经成为单位节约挖潜和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济南机车车辆厂于投资165万元建成中水回用工程,日平均回用中水2300立方米,高峰日回用量达3000立方米,用于冷却、除尘、试压等工艺生产,以及建筑工地、卫生保洁、景观绿化等用水,实现了污水零排放。按照现行水价计算,该企业中水回用每年可节约水费近150万元,一年多时间就收回全部投资。

(一)政策引导,科学规划

济南市在国内首家制定并出台了《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将中水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适时地解决了法规滞后的问题,对推动济南市的中水工程建设发挥了法律保障作用。

鉴于城市中水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济南市编制了《济南市中水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把中水作为城市供水、节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纳入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宏观调控

第二篇:城市污水处理

城 市 污 水 处

技 术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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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姓名:

学号: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水生态环境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已经成为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由于城市水污染的原因复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达标形势严峻。

一、城市污水的来源(1)生活垃圾污染

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同时也使得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生活污水越来越多。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家庭、机关、商业和城市公用设施。其中主要是粪便和洗涤污水,其水量水质明显有昼夜周期性和季节周期变化的特点。我国大多数城市尚未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长期以来绝大部分未经处理的废水被直接排放到沟渠、河流和水网中,使得水体恶化,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影响居民的饮用水质量。(2)工业废水污染

工业废水来自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水,包括工艺过程用水、机器设备冷却水、烟气洗涤水、设备和场地洗涤水等。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引进了大量的企业,其中包括数目众多的化工企业,而且很大一部分化工企业工艺设备较为落后。这些企业带动地方经济的同时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很多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到河流中,甚至部分排污口靠近城市饮用水的取水口,造成城市自来水含有异味,严重威胁了城市居民的安全和健康。(3)城市径流污水

城市径流污水是雨雪淋洗城市大气污染物和冲洗建筑物、地面、废渣、垃圾而形成的,这种污水具有季节变化和成分复杂的特点,在降雨初期污水所含污染物甚至会高出生活污水数倍。

二、城市污水的处理

城市污水处理是指为改变污水性质,使其对环境水域不产生危害而采取的措施。城市污水处理一般分为三级:一级处理,是应用物理处理法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虫卵;二级处理,是应用生物处理法将污水中各种复杂的有机物氧化降解为简单的物质;三级处理,是应用化学沉淀法、生物化学法、物理化学法等,去除污水中的磷、氮、难降解的有机物、无机盐等。至于采取哪级处理比较合理,应视对最终排出物的处理要求而定。(1)城市污水一级处理

城市污水中含有相当数量的漂浮物和悬浮物质,通过物理方法去除这些污染物的方法称为一级处理,又称为物理处理或预处理。

通过一级处理可去除污水中大量的垃圾,并将较大颗粒的悬浮物沉降去除,BOD5去除率达到25%~40%左右。在城市污水回用中一级处理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它既可以单独成为城市污水回用的工艺,又可以作为预处理设置于二级处理的前头。具体的做法主要看回用水的用途,如果没有混入工业污水的纯生活污水,或不含重金属的城市污水回用于农田灌溉、养鱼等用途时,可直接采用一级处理,这是最节省处理费用的处理方法,同时使大量污水回用是节省水资源的很重要的手段之一。如回用于工业用水或城市景观用水时,一级处理作为预处理设置于二级处理的前头,可减轻二级处理负荷,减少运行费用和提高出水效果

污水一级处理的工艺流程(2)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 a.普通活性污泥法。

普通活性污泥法又称传统活性污泥法。传统活性污泥法系统,主要由普通曝气池、曝气系统、二沉池、污泥回流系统、剩余污泥排放等部分组成。其中,曝气池与二沉池是二级处理的主体。污水经一级处理后从初沉池进入曝气池,活性污泥也从二沉池底部经回流泵抽升回流进入曝气池,两者混合形成混合液。曝气池内设有空气管和曝气头等曝气装置,由鼓风机房送来的空气经曝气装置对混合液进行曝气,并使合液得到充足的氧气并受到充分的搅拌,使活性污泥和废水充分接触。废水中的可溶性有机污染物被活性污泥吸附,继而被活性污泥的微生物群体降解,使废水得到净化。完成净化过程后,混合液流入二沉池,经过沉淀,混合液中的活性污泥与已被净化的废水分离,处理水从二沉池排放,活性污泥在沉淀池的污泥区受重力浓缩,并以较高的浓度由二沉池的吸刮泥机收集流入回流污泥集泥池,再由回流泵连续不断地回流污泥,使活性污泥在曝气池和二沉池之间不断循环,始终维持曝气池中混合液的活性污泥浓度,保证来水得到持续的处理。微生物在降解BOD时,一方面产生H2O和CO2等代谢产物;另一方面自身不断增殖,系统中出现剩余污泥,需要向外排泥。

普通活性污泥法

b.除磷脱氮的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UCT系统)。

在UCT工艺中,缺氧区被分成两个,第一个缺氧池只接受二沉池的回流污泥,并有混合液回流至厌氧区。因此,缺氧一池只要求减少经回流污泥而带来的硝酸盐。缺氧二池接受来自好氧区的混合液回流,其内进行反硝化。这样可避免将过量的硝基盐带入厌氧区。把厌氧、缺氧、好氧三种不同环境条件和不同功能的微生物菌群有机地配合起来,达到去除有机物、脱氮、除磷的目的。c.生物膜法。

生物膜法作为与活性污泥法平行发展起来的工艺,在许多情况下不仅能代替活性污泥法用于城市污水的二级处理,而且还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如污水构筑物占地少,运行管理稳定,抗冲击负荷高,无污泥膨胀问题,具有一定的反硝化能力,可实现封闭运行等优点。生物膜法中的微生物附着在某些固定表面,所以生物膜法的处理系统又称为附着生长系统。为生物膜提供附着生长固定表面的材料称为填料(或载体)。d.氧化塘技术。

氧化塘又称稳定塘或生物塘,是一种类似池塘(天然的或人工修建的)的处理设备。氧化塘处理污水的过程和天然水体的自净过程非常相似,即污水在塘内经一定时间的缓解流动或停留,通过微生物的代谢活动,有机物降解,从而污水得以净化。氧化塘可分为好氧塘、兼性塘、厌氧塘、曝气塘等。具有基建投资低,运行维护费低,运行效果稳定,去除污染效果好的特点,能有效地去除BOD、COD,部分去降氮、磷等营养物。

三、几种典型的工艺流程

城市污水处理工艺的确定是根据城市水环境质量要求、来水水质情况、可供利用的技术发展状态、城市经济状况和城市管理运行要求等诸方面的因素综合确定的。工艺确定前一般都要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经济技术比较。最近几年国内应用较多的有A-O或A-A-O工艺、SBR工艺、氧化沟工艺等类型。A-O或A-A-O工艺也叫缺氧—好氧或厌氧—缺氧—好氧工艺。这一工艺的开发主要是为了满足脱氮除磷的需要,这是一种经济有效的生物脱氮除磷技术,我国南方不少污水厂就采用这一工艺。

SBR工艺也叫续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这一工艺构筑物主要是一个池子既作曝气池又作二沉池,管理简单,特别适合中小城镇的城市污水处理,对于较大水量的操作,处理一般要几套池子组合运行。氧化沟工艺是一种延时曝气的活性污泥法,由于负荷很低,而冲击负荷强,出水水质好,污泥产量少且稳定,构筑物少运行管理简单。氧化沟可以按脱氮设计,也可以略加改造现脱氮、除磷。另外,城市污水处理还有传统活性污泥法的一些变型工艺,以及A—B等一些工艺类型。

四、城市污水控制与防治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族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向民众宣传水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让民众树立牢固的环保意识,了解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并强化其自身的责任感。此外,政府也应该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水资源的保护工作,增强其主人公意识使水资源保护深入人心。(2)治理废水,减少污染物排放

城市污水的特点是污染源数量多、范围大、分布广,污染物种类复杂。首先是环保部门加强管理,避免出现管理死角的出现;其次是减少废水排放口的数量,杜绝污水横流的现象。(3)实施集中处理,降低处理成本

首先是降低处理设施运行的成本,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出现废水处理设施无法工作的现象;其次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降低运行能耗,集中处理法可以有效降低设施运行成本,同时也使得污水大面积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更具可行性,从而缓解水资源紧张的局面。

五、结束语

城市污水问题迫在眉睫,目前已经受到世人广泛的关注。随着人口的剧增,人类的资源开发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也在加剧,致使水资源短缺与水环境污染的问题日趋严重。因此,如何改善水环境、控制水污染、实现对城市水环境系统的科学管理、加快水环境改善、提高水环境质量,已成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第三篇: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经验

在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经验

交流会上的讲话

江西省建设厅厅长 陈俊卿(2007年12月27日)

同志们: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在南昌市召开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午大家参观考察了南昌市青山湖、象湖2个污水处理厂,刚才南昌市市政公用局介绍了该市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经验。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城市和生态镇为目标,全面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这次会议很重要,省政府领导同志对城市污水处理很关心,作过多次重要指示。下面,我就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要精神,结合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情况,谈几点意见。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增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把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重要内容。今年省政府又把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五十二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全省各级城市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大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设施建设力度,城市环境面貌有了较大改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正在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但随着我省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快速扩张和人口的聚集,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加大,城市污水已成为城市水环境的重要污染物,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当前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态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中谋崛起,提升江西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顺利,势头良好。根据省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行动指挥部安排,上月底和本月初省专项行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分成四个组对全省设区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从各检查组反映的情况来看,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8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绿色生态江西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宣布了在全省开展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七个专项行动,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继续实施山江湖工程推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的若干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为我们开展工作指明了目标和方向。为此,全省各地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行动,超常运作,在机构、人员、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如南昌市成立专门机构对污水处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九江市及时召开全市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到会讲话,在全市形成了一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良好氛围。

(二)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势头良好

截止2007年12月,全省已建成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14座,处理能力为117.85万立方米/日。如南昌市4座污水处理厂、九江市、新余市、宜春市、抚州、吉安市、上饶市、井冈山市、庐山等城市污水处理厂。

预计2008年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5座,处理能力29万立方米/日。它们是萍乡市、鹰潭市、景德镇市、赣州市、九江市等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上述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到明年底我省设区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到75%。

(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近几年来,各设区市在面对城市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的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污水处理产业政策,强化政府的宏观指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产业化进程。我省各设区市已投入运行的14座污水处理厂和明年将建成的5座污水处理厂,绝大多数采用BOT方式筹措资金和运行。共实际引资12.5亿元,其中外资4亿元,内资8.5亿元。南昌市四座污水处理厂有三座采用BOT方式解决投资问题。上饶市打破了“污水处理厂建设招商引资、配套管网建设政府投资”的操作模式,实现了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部采用BOT形式,项目总投资扩大到1.558亿元。

(四)设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面开征

到目前为止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0.10-0.50元/立方米(为居民生活用水征收标准)。与此同时,各地都在按省政府的要求,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费标准进行进行调整,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不断扩大。如鹰潭市依法对中央驻地企业和自备水源全面征收了污水处理费,效果明显。污水处理费的开征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和市场化运作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尽管我省及各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建设绿色生态江西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改善环境面貌的愿望相比、与全国先进地区水平相比,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还有较大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具体有:

(一)部分县、市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到今年年底全省有14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72.35万吨,污水集中处理率为30%,处理能力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9%。一些城市特别是县级城市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意识淡薄,不够重视,存在“先发展、后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看不到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基础较为薄弱,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过多指望国家的资金扶持。尤其是县级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

到目前为止,全省所有的县(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最高的为0.50元/立方米,最低的0.1元/立方米,全省平均为0.25元/立方米(远低于全国平均0.55元/立方米水平)。同时由于县城人口少、规模小,融资更加困难。

(三)政府投入不足,管网建设不配套

由于没有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造成新建、改建的城市排水管网投入不足,我省绝大多数城市未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尤其是老城区管网改造难度很大,污水收集管网与已建污水处理厂不匹配,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只有部分污水进入,无法正常运行,运行负荷率不均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如:南昌、吉安、上饶、抚州等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均未达到设计标准。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的核查、监管问题突出

污水处理是个新型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如何对处理后的水质、水量、COD的削减量、污泥处置的核查、监管缺乏手段,加之目前在线监测系统尚未建立和完善,难以对污水处理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

三、明确目标,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设施建设步伐

第一,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保护生态环境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江西的生态环境总体优良,森林覆盖率、主要河流水质、空气质量都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这种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们从先辈手中承接过来的,必须保护好、建设好、传承给子孙后代,这是每个当代江西人无法推卸的历史责任。在生态环境上每个人都应有负债理念,就是说我们是从子孙后代手上租借来用的,如果破坏了的话那是对子孙后代犯下不可饶恕的罪恶。加之江西目前生态环境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稍有放松或麻痹,就有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建设绿色生态江西不仅是为江西4300万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是为给子孙后代传承一个生存发展的空间。如果我们做不到这点,就谈不上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有发展业绩的政府。各地、各部门务必站在履行政府责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积极投身绿色生态江西建设。

第二,确保目标任务到位。城市污水处理的主要目标是:2008年年底前,11个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入运行,处理的污水达标排放,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配套管网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所有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规定的满负荷运转率。到2010年,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全省设区市实现未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零排放”。2008年所辖县(市)的三分之一要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010年底以前所辖县(市)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2008年所辖县(市)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标准不低于0.5元/立方米。这是省政府对各设区市制定的目标,同时,这一指标已列入省政府对各设区市政府的六大指标考核内容。各市县务必要认真遵照执行,确保按规定时限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第三.确保工作责任到位。要明确责任,形成约束,使得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为组织实施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里已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并制定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地也要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健全责任制。在这里,我要特别说一说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问题。刚才我与各设区市城市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希望各牵头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抓紧成立工作班子,尽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加强协调和督促,每一项措施都要落实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人有专责,责有专督,紧盯紧跟,扎实推进。对分解到市县的工作任务,各地要无条件抓好落实,这样全省的统一目标才能实现。

第四,确保政策措施到位。重点抓好政策扶持和引导,在财税、价格、投资、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各地要将城市污水处理和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根据财力状况确定一定的支出比例列入预算。对管网建设项目要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投入到位。要认真落实好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县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限定的期限内开征并使污水处理费标准落实到位。对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在用地、用电等方面要给予政策优惠。抓紧研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办法,尽快付诸实施。要积极探索环保设施对外开放的新途径,大力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第五,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各地报刊、电视、电台在近期内要开辟专栏,及时跟踪各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动态。要利用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优势,加强信息发布,政府各门户网站要设立窗口,建立与公众沟通互动通道,及时反映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工作动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促进绿色生态江西建设顺利推进。同时,要着力抓好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国情教育,通过宣传,广泛动员,在全省迅速掀起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热潮。

第六,确保督促监管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污水处理建设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考核评估。省里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能力60%的,以及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是故意不运行的地区,将在全省通报,并在国家、省里的奖励资金中给予扣罚。对此希望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四、肩负起历史责任,努力开创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新局面

当前,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如不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给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大的危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建好污水处理设施是各级城市污水处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坚持政府为第一责任人不能动摇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本着对生存环境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下大力气,切实抓好。要把污水处理的成效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加强考核监督。省政府赣府厅发[2007]66号文件明确指出:“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主要责任在各设区市政府”。为此,各地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把城市污水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近期重要工作,落实到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借用市场机制进行建设和经营,这在我省有了许多例子,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就是其中的典型。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不能动摇

新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应创造条件,推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运营主体,鼓励国内外经济实体采用BOT的模式以及合资合作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借用市场机制建设和经营,在全省已有了很多很成功的例子,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厂就是其中的典型,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并在实践中推广。同时,各地要积极建好污水处理设施争取财政部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补助,鉴于我省县(市)污水处理项目资少,规模小,我厅与省发改委正在考虑将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打捆成一个较大项目,争取列入国家发改委的国债项目进行扶持。同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配套。要高效用好国债和财政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理。

(三)坚持政府监管不能动摇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要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建设,大家都形成了共识,并且有了很多的例子。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城市污水处理是实行特许经营,是在政府的调控和组织下完成的,我们在运用市场手段的同时,要加强政府监管体系建设,特别是我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政府的有效监管尤其显得重要。为此,要改革现有的水质检测体制,建立独立、公正、符合行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对运营企业的污水处理质量进行规范的监测,为政府的市场监管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手段。加强污水排放监管,严格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防止私接乱排,保障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要改革目前的水质监测隶属于企业的现状,可以采取不同的办法:一是分离独立成立一个企业;二是由行业协会来组织一个水质监测机构;三是由事业单位构成。由比较独立的水质监测机构来监测和公布水质、污水处理的有关数据,有利于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全社会污染的监控。各地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公共安全。省政府已将城市污水处理率列入各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项目予以考核。

(四)坚持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落实优惠政策不能动摇

推行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其目的有二:一是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实现建设和运行的良性循环发展;二是体现“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确立“环境消费”的意识,使企业、单位和广大居民对环境保护履行应尽的义务。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推行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收费补偿机制,这是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促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条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改进征收方式,各城市可依托水费等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特别要加强对自备水源用户收费的管理。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明确污水处理单位的责任,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要加快制定有利于城市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配套政策,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和税收等,给予必要扶持和优惠。省政府己设立了江西省省级城市污水处理奖励资金,国家还设立了污水管网建设的奖励补助资金,以此推动我省的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各地要做好争取资金的各项基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五)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不能动摇 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建设和营运工作涉及发改、财政、建设、环保、国土等多个部门,为了更有效的抓好抓实此项工作,省政府已成立绿色生态江西建设总指挥部,下设了设区市污水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由以上几个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和研究制定推进城市污水处理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全省各地工作的检查与督导,各设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指挥部,目前还有少数城市机构尚未建立,应尽快成立,以加强对所辖县(市)的指导和督促。

同志们,做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子孙后代的一项崇高而又伟大的事业。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咬定青山不放松,把江西建设成为经济更加繁荣、山川更加秀美、人民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的绿色生态江西,让当代江西人及子子孙孙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第四篇: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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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

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

摘要:城市的发展需要我们来维护,只有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将城市中产生的污水和废物及时处理,才能保护城市环境。还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将污水处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真正提上日程,投资进行新技术的研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绿色和清新。

究,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绿色和清新。关键词:城市发展;污水处理;环境保护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虽然我国的污水处理事业发展很快,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与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污水处理事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很多问题仍亟待解决,这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第一、虽然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计的建设发展很快,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仍不能满足对工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水的处理,其中,限制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的最大因素就是资金短缺。第二、很多城市地区的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厂的设施不配套,使得很多污水处理项目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工作效率比较低;第三、与国外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相比,我国的很多污水处理技术还很落后,导致污水处理量小;第四、很多城市地区忽视对再生水的利用;第五、许多城市监管部门对城市污水的排放以及处理的监管力度不够,许多企业无视国家的排污标准和处理标准,将没有处理的工业污水排入河道,严重污染了城市水资源。

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存在的问题

1.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正在逐年增大,而污水处理量极小。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呈现持续、快速发展趋势,人们生活水平正日益提高。然而城市的快速发展,也给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污染问题,城市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引起连锁影响,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压力。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大约在500亿万吨左右,而我国污水处理量不足20%,有80%的污水排放到了环境中,对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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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处理污水问题上,国外发达国家采用高科技、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处理量高到80%以上。同时,我国污水处理厂家、车间进行污水处理时,未完全达到污水处理标准,更加剧了对环境的损害。目前,污水处理是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未来经济发展留下隐患。

2.污水收集系统较弱。某些城市的中心区域,雨水、污水等分流未落实,难以在实际中应用污水处理设施,我国城市的排水管应用较为落后,即使铺设排水管,其污水收集率也很低,导致城市许多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作,正常配置的污水处理器,存在许多问题。

3.污水厂的监控机制较差。建立污水厂需要一定资金,而大部分需要自己筹措、借债来维持。有些污水处理厂,政府直接授权给他们,让他们自己管理,污水处理运行需要各种经费,需要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因污水处理厂不属于政府自身控制,污水处理没有实现盈利,污水处理没有考虑成本,从而使污水处理效率较低,工作人员管理无法适应时代步伐,从而导致各类问题的出现。

二、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性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是城市进行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城市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时代,随着我国乡镇不断发展,我国城镇化正高速发展,乡镇人群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也就增加了城市排放量。以往以城市为中心但不重视环境保护的观念,极大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理念,许多人无法融入正常环境,达到城市污水的排放。但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厂极为有限,有大多数城镇缺乏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将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直接排放至江、河、湖泊中,既污染了自身小城镇的环境,也污染了自然的江、河、湖泊,导致本区域的水污染较为严重,区域水保护要求必须注重污水治理。

2.污水处理根据不同地域,存在不同表现。对大中城市可能较好,小城镇还需大力改善污水处理。所以,城镇是污水处理的下一步重要、关键区域。根据调查预测,我国未来将会有70%左右的污水来自城镇,城镇分布极为分散,给治理增加了难度。

三、对城市污水处理的对策

1.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完善法律法规,并认真落实、执行。针对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功能明确的条例、条款,以环境法律、法规为依据,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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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同时,加强监测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标准。第一,设立国家级、地方级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执行有关环保法律和控制标准,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和工厂保护环境、保护水源。第二,颁布有关法规、制定保护水体、控制和管理水体污染的具体条例。

2.完善法律法规后,在环境保护中推进科学技术。让相关先进设备、技术服务于环境保护,国家根据长远规划出发,加大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度、力度。针对城市污水治理,选用先进的治理设备,积极引导、鼓励在污水治理中应用相关设备、工具。

3.加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教育。环境整治不仅是国家的事情,是全民的事情,而整体由无数个个体组成,实现全方位的意识教育,让全民树立合理用水的观念,将合理用水当做日常的生活习惯。

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1在制定区域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区规划时都要考虑水体污染问题,对可能出现的水体污染,要采取预防措施。o对水体污染源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治理。»杜绝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规定标准。¼同行业废水应集中处理,以减少污染源的数量,便于管理。最后应该有计划地治理已被污染的水体。

四、污水处理的具体方式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污水处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虽然这些工作可以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但是处理污水需要运用大量的资金,这就使得在实际操作中会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这也是我国城市污水治理过程中的最大问题。经过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进行详细的介绍。一是,目前我国在处理城市污水时仍然采用传统的活性污泥法,这种方法会耗费大量的能源,运行成本高,管理难度大,还很容易出现污泥膨胀的问题。二是,现在我们所使用的处理设备已经不能满足低耗能,高效率的要求;三是,为了保护环境我国不断提高污水排放的标准,尤其是对氮、磷等物质更是做出了全新的要求,但是传统的污水处理工艺在脱氮除磷时需要耗费大量的能源,运作起来也较为复杂,这就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了。所以我们必须要对传统的污水处理法进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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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论文 的改进。另外,现在各个城市在处理污水时都采用集中处理的方式,这就需要污水处理厂将城市中的污水都集中起来,这项工作的成本是十分巨大的,已经超过了建设处理厂的成本。因此,事实证明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将城市污水都集中起来处理然后再利用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努力的探究更为实用的方式。

五、环境保护

环境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因素,从广义建筑学的角度看,城市也是环境的组成因子。然而,在当代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环境保护的研究已迫在眉睫,环境学也成为当代社会的最大显学。在人类最为积聚的城市中,也是环境矛盾最为尖锐的地方。而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导———城市规划,必须融入环境保护学科的相应研究,因此,城市规划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是基于城市规划和环境学这两门交叉学科的新研究方向,是寻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环境的新途径。由于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又引发了城市交通拥挤、空气污染、污水处理、垃圾堆积等一系列城市问题。所以,在当代的城市化进程中,世界各国的规划工作者已普遍认识到,以形态环境为基本对象的城市规划必须同时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城市规划上考虑环境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并有利于环境的逐步改善。

参考文献:

[1]李占刚,郝世明.城市污水处理及环境保护问题[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8:180.[2]陈福川.污水处理与城市环境保护问题[J].北方环境,2012,05:100-101.[3]刘立红,陈友鹏.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2,31:80.[4]齐立军.试析城市污水处理及环境保护问题[J].建设科技,2013,14:98-99.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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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凯(1971-)湖北省荆州市排水管理处副主任,给排水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城市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泵站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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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城市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 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达到防止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 排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当地城镇(地区)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从全局出发,根据规划年限、工程规模、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正确处埋城镇、工业与农业之间,集中与分散、处理与利用、近期与远期的关系。通过全面论证,做到确能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4条 排水制度(分流制或合流制)的选择,应根据城镇和工业企业规划、当地降雨情况和排放标准,原有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和利用情况、地形和水体等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同一城镇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制度,新建地区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分流制。第1.0.5条 排水系统设计应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一、与邻近区域内的污水与污泥处理和处置协调。

二、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污水和污泥。

三、与邻近区域及区域内给水系统、洪水和雨水的排除系统协调。

四、接纳工业废水并进行集中处理和处置的可能性。

五、适当改造原有排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其工程效能。第1.0.6条 工业废水接入城镇排水系统的水质,不应影响城镇排水管渠和污水厂等的正常运行;不应对养护管理人员造成危害;不应影响处理后出水和污泥的排放和利用,且其水质应按有关标准执行。第1.0.7条 工业废水管道接入城镇排水系统时,必须按废水水质接入相应的城镇排水管道,污水管道宜尽量减少出口,在接入城镇排水管道前宜设置检测设施。

第1.0.8条 排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科研和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经过鉴定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1.0.9条 排水工程设备的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备器材的质量和供应情况,结合当地具体条件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操作繁重、影响安全、危害健康的主要工艺,应首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设备。

第1.0.10条 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1.0.11条 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设计排水工程时,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排水量

第一节 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第2.1.1条 层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第2.1.2条 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宜按表2.1.2采用。

注:(1)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用内插法求得。(2)当居住区有实际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时,可按实际数据采用。第2.1.3条 工业企业内生活污水量、淋浴污水量的确定,应与国家现行的<<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协调。

第2.1.4条 工业企业的工业废水量及其总变化系数应很据工艺特点确定,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第2.1.5条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宜适当考虑地下水渗入量。第三章 排水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3.1.1条 排水管渠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和建设情况统一布置,分期建设。排水管渠应按远期水量设计。

第3.1.2条 管渠平面位置和高程,应根据地形、道路建筑情况、土质、地下水位以及原有的和规划的地下设施、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3.1.3条 管渠及其附属构筑物、管道接口和基础的材料,应根据排水水质、水温,冰冻情况、断面尺寸、管内外所受压力、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水侵蚀性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并应尽量就地取材。

第3.1.4条 输送腐蚀性污水的管渠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其接口及附属构筑物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第3.1.5条 当输送易造成管内沉析的污水时,管渠形式和断面的确定,必须考虑维护检修的方便。

第3.1.6条 厂区内的生产污水,应根据其不同的回收、利用和处理方法设置专用的污水管道,经常受有害物质污染的场地的雨水,应经预处理后接人相应的污水管道。第3.1.7条 雨水管道、合流管道的设计,应尽量考虑自流排出。计算水体水位时,应同时考虑现有的和规划的水库等水利设施引起的水位变化情况。当受水体水位顶托时,应根据地区重要性和积水所造成的后果,设置潮门、闸门或泵站等设施。

第3.1.8条 设计雨水管渠时,可结合城市规划,考虑利用湖泊、池塘调蓄雨水。

第3.1.9条 污水管渠系统上应设置事故排出口。

第3.1.10条 雨水管道系统之间或合流管道系统之间。可根据需要设置连通管。必要时可在连通管处设置闸槽或闸门,连通管及附设闸井应考虑维护管理的方便。

第3.1.11条 设计污水管渠时,对每一独立系统或设置泵站的管道,宜在总出口处设置计量设施。

第四章 排水泵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排水泵站宜按远期规模设计,水泵机组可按近期水量配置。第4.1.2条 排水泵站宜设计为单独的建筑物。抽送会产生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的污水泵站,必须设计为单独的建筑物,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4.1.3条 单独设置的泵站,根据废水对大气的污染程度、机组的嗓声等情况,结合当地环境条件,应与居住房屋和公共建筑保持必要距离,周围宜设置围墙,并应绿化。

第4.1.4条 受洪水淹没地区的泵站,其入口处设计地面标高应比设计洪水位高出0.5m以上,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可在入口处设置闸槽等临时防洪措施。

第4.1.5条 泵站前应设置事故排出口。

第4.1.6条 泵站供电宜按二级负荷设计,立体交叉道路等重要地区的泵站,必须按二级负荷设计,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备用的动力设施。

第4.1.7条 泵房的采暖、通风、噪声和消防的标准,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4.1.8条 泵房至少应有一个能容最大设备或部件出入的门。第4.1.9条 抽送腐蚀性污水的泵站,其水泵和管配件等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第4.1.10条 立体交叉道路排水泵站应根据当地地下水的水位和流量情况,适当考虑抽送地下水的设施。

第4.1.11条 在经常有人管理的泵房内,应设有通风,通讯设施的隔声值班室,对远离居民点的泵站,应根据需要适当设置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

第五章 污水处理厂的厂址选择和总体布置

第5.0.1条 污水处理厂位置的选择,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排水工程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一、在城镇水体的下游;

二、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三、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四、少拆迁,少占农田,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五、有扩建的可能;

六、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七、厂区地形不受水淹,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八、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第5.0.2条 污水厂的厂区面积应按远期规模确定,并作出分期建设的安排。第5.0.3条 污水厂的总体布置应根据厂内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厂址地形、气象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

第5.0.4条 污水厂厂区内各建筑物造型应简洁美观,选材恰当,并应使建筑物和构筑物群体的效果与周围环境协调。

第5.0.5条 生产管理建筑物和生活设施宜集中布置,其位置和朝向应力求合理,并应与处理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

第5.0.6条 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根据情况尽可能分别集中布置。处理构筑物的间距应紧凑、合理,并应满足各构筑物的施工、设备安装和埋设各种管道以及养护维修管理的要求。

第5.0.7条 污水厂的工艺流程、竖向设计宜充分利用原有地形,符合排水通畅,降低能耗、平衡土方的要求。

第5.0.8条 厂区消防及消化池,贮气罐、余气燃烧装置、污泥气管道及其它危险品仓库的位置和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5.0.9条 污水厂内可根据需要,在适当地点设置堆放材料、备件、燃料或废渣等物料以及停车的场地。

第5.0.10条 污水厂的绿化面积不宜小于全厂总面积的30%。第5.0.11条 污水厂应设置通向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的必要通道。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车行道的宽度:单车道为3.5m,双车道为6~7m,并应有回车道;

二、车行道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6m;

三、人行道的宽度为1.5~2m。

四、通向高架构筑物的扶梯倾角不宜大于45度。

五、天桥宽度不宜小于1m。

第5.0.12条 污水厂周围应设围墙,其高度不宜小于2m。工业企业污水站的围护可按具体需要确定。

第5.0.13条 污水厂的大门尺寸应能容最大设备或部件出入,并应另设运除废渣的侧门。

第5.0.14条 污水厂并联运行的处理构筑物间应设均匀配水装置,各处理构筑物系统间宜设可切换的连通管渠。

第5,0.15条 污水厂内各种管渠应全面安排,避免相互干扰,管道复杂时宜设置管廊,处理构筑物间的输水、输泥和输气管线的布置应使管渠长度短、水头损失小、流行通畅、不易堵塞和便于清通,各污水处理构筑物间的通连,在条件适宜时,应采用明渠。第5.0.16条 污水厂应合理地布置处理构筑物的超越管渠。第5.0.17条 处理构筑物宜设排空设施,排出的水应回流处理。第5.0.18条 污水厂的给水系统与处理装置衔接时,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给水系统的措施。

第5.0.19条 污水厂供电宜按二级负荷设计.为维持污水厂最低运行水平的主要设备的供电,必须为二级负荷,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

注:工业企业污水站的供电等级,应与主要污水污染源车间相同。第5.0.20条 污水厂应根据处理工艺的要求,设污水、污泥和气体的计量装置,并可设置必要的仪表和控制装置。

第5.0.21条 污水厂附属建筑物的组成及其面积,应根据污水厂的规模、工艺流程和管理体制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

第5.0.22条 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站的附属建筑物宜与该工业企业的有关建筑物统一考虑。

第5.0.23条 位于寒冷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应有保温防冻措施。第5.0.24条 根据维护管理的需要,宜在厂区内适当地点设置配电箱、照明、联络电话、冲洗水栓、浴室、厕所等设施。第5.0.25条 高架处理构筑物应设置适用的栏杆、防滑梯和避雷针等安全措施。

第六章 污水处理构筑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 城市污水排入水体时,其处理程度及方法应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水体的稀释和自净能力、上下游水体利用情况、污水的水质和水量、污水利用的季节性影响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第6.1.2条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一般可按表 6.1.2采用。

注:①表中SS表示悬浮固体量,BOD5表示五日生化需氧量。②活性污泥法根据水质、工艺流程等情况,可不采用初次沉淀。第6.1.3条 在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中,可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第6.1.4条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流量,应按分期建设的情况分别计算。当污水为自流进入时,按每期的最大日最大时设计流量计算;当污水为提升进入时,应按每期工作水泵的最大组合流量计算。注: 曝气池的设计流量,应根据曝气池类型和曝气时间确定,曝气时间较长时,设计流量可酌情减小。

第6.1.5条 合流制的处理构筑物,除应按本章有关规定设计外,尚应考虑雨水进入后的影响,一般可按下列要求采用:

一、格栅、沉砂池,按合流设计流量计算;

二、初次沉淀池,一般按旱流污水量设计,按合流设计流量校核,校核的沉淀时间不宜小于30min;

三、第二级处理系统:一般按旱流污水量计算,必要时可考虑一定的合流水量;

四、污泥浓缩池、湿污泥池和消化池的容积,以及污泥干化场的面积,一般可按旱流情况加大10%~20%计算;

五、管渠应按相应最大日最大时设计流量计算。

第6.1.6条 城市污水的设计水质,在无资料时,一般应按下列要求采用:

一、生活污水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应按每人每日20~35g计 算;

二、生活污水的悬浮固体量应按每人每日35~50g计算;

三、生活污水的设计水质,可参照同类型工业已有资料采用,其悬浮固体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可折合人口当量计算;

四、在合流制的情况下,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合流污水中悬浮固体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应采用实测值。

五、生物处理构筑物进水的水温宜为10~40℃,PH值宜为 6.5~9.5,有害物质不得超过本规范附录三规定的容许浓度,营养组合比(五日生化需氧量:氮:磷)可为100 :5:1。

第6.1.7条 各处理构筑物的个(格〕数不应少于2个(格),并宜按并联系列设计。

注:当污水量较小时,其中沉砂池可考虑l个(格)备用。第6.1.8条 处理构筑物的人口处和出口处宜采取整流措施。第6.1.9条 城市污水厂应根据排放水体情况和水质要求考虑设置消毒设施。

第七章 污泥处理构筑物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7.1.1条 城市污水污泥的处理流程应根据污泥的最终处置方法选定,首先应考虑用作农田肥料。

第7.1.2条 城市污水污泥用作农肥时其处理流程宜采用初沉污泥与浓缩的剩余活性污泥合并消化,然后脱水;也可不经脱水,采用压力管道直接将湿污泥输送出去。污泥脱水宜采用机械脱水,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污泥干化场或湿污泥池。

第7.1.3条 农用污泥的有害物质含量应符合现行的《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的规定,并经过无害化处理。

第7.1.4条 污泥处理构筑物个数不宜少于2个,按同时工作设计,污泥脱水机械可考虑一台备用。

第7.1.5条 污泥处埋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水应送入污水处理构筑物处埋。

附录一 暴雨强度公式的编制方法

一、本方法适用于具有10a以上自动雨量记录的地区。

二、计算降雨历时采用5、10、15、20、30、45、60、90、120min 共九个历时。计算降雨重现期一般按0.25、0.33、0.5、1、2,3、5、10a统计。当有需要或资料条件较好时(资料年数≥20a、子样点的排列比较规律),也可统计高于10a的重现期。

三、取样方法宜采用年多个样法,每年每个历时选择6~8个最大值,然后不论年次,将每个历时子样按大小次序排列,再从中选择资料年数的3~4倍的最大值,作为统计的基础资料。

四、选取的各历时降雨资料,一般应用频率曲线加以调整。当精度要求不太高时,可采用经验频率曲线;当精度要求较高时,可采用皮尔逊III型分布曲线或指数分布曲线等理论频率曲线。根据确定的频率曲线,得出重现期、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三者的关系,即P.i.t关系值。

五、根据P.i.t关系值求解b、n、A1,C各个参数,可用解析法、图解与计算结合法或图解法等方法进行。将求得的各参数代入

即得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

六、计算抽样误差和暴雨公式均方差。一般按绝对均方差计算,也可辅以相对均方差计算。当计算重现期在0.25~10a时,在 一般强度的地方,平均绝对均方差不宜大于0.05 mm/min。在较大强度的地方,平均相对均方差不宜大于5%。

附录二 排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构筑物)的最小净距

注:(1)表列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少。(3)与建筑物水平净距: 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一般不小于2.5m(压力管不小于5.0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小于3.0m。

(4)与给水管水平净距:给水管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时,不小于1.5m;给水管管径大于200mm时,不小于3.0m。与生活给水管道交叉时,污水管道.合流管道在生活给水管道下面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4m。当不能避免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面穿越时,必须予以加固,加固长度不应小于生活给水管道的外径加4米。

(5)与乔木中心距离不小于1.5米;如遇现状高大乔木时,则不小于2.0米。

(6)穿越铁路时应尽量垂直通过。沿单行铁路敷设时应距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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