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编制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编制的说明
为指导各地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特编写本规划编制说明,供各乡镇在编制规划时参考使用。
一、农村沼气规划编制
(一)户用沼气
以农户为单位,建设户用沼气池,同时进行改厨、改厕、改圈,原则上申报的项目村适宜农户沼气入户率不低于30%,农户长期有3头肉猪以上(1牛头相当于10头肉猪,1头母猪相当于5头肉猪、3头羊相当于1头肉猪,25羽兔或鸡相当于1头肉猪)以上原料来源。1个户用沼气工程,估算总投资3000元左右。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1000元,地方配套每户600元以上,自筹资金大约1400元左右,或投工投劳并投入建设所需物资和劳务。
(二)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
1、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在人畜分离、实行小区集中养殖的村、以畜禽粪便污水为原料,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向附近农户提供沼气。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以供气50户为基本建设单元。发展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和联户沼气,可以解决非养殖农户对农村沼气的需求,使非养殖农户用上清洁廉价的沼气能源。沼气工程包括:原料预处理、沼气发酵池、沼气供气(沼气净化、储存、输配、计量和利用装置)和沼肥利用设施等。1个供气50户的小型沼气工程,专业户长期有300头肉猪以上,估算总投资18万元左右。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1200元,地方配套每户600元以上,自筹资金每户大约1800元左右,或投工投劳并投入建设所需物资和劳务。
2、联户沼气。分畜禽粪便原料型和秸秆原料型两类。
畜禽粪便原料型:在沼气需求迫切、养殖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养殖农户为核心,以相邻几户为单元。建设沼气池,配套进行改厕、改厨、改圈,通过输气管道实现向不养殖农户提供沼气供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沼气池、贮气柜、沼气管道、灶具等。1个供气10户的联户沼
1气,专业户长期有50头肉猪以上,估算总投资3.5万元左右;1个供气5户的联户沼气,专业户长期有20头肉猪以上。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1200元,地方配套每户600元以上,自筹资金每户大约1700元左右,或投工投劳并投入建设所需物资和劳务。
秸秆原料型:在不养殖且秸秆资源丰富的地区,以秸秆为发酵原料,建设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向农户提供沼气。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沼气池、贮气柜、沼气管道、灶具、粉碎机、预处理池等。1个供气5户的联户沼气,估算总投资2.80万元左右。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1500元,地方配套每户800元以上,自筹资金每户大约3300元左右,或投工投劳并投入建设所需物资和劳务。
(三)沼气服务网点
以项目村或邻近相对集中的几个村为单元,建立乡村沼气服务网点。服务网点建设原则上应具有“五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中央补助标准为每处25000元,地方配套每处25000元以上,自筹资金每处大约20000元左右,或投工投劳并投入建设所需物资和劳务。
(四)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以规模畜禽养殖场为单位,建设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预处理、厌氧消化系统、沼气沼肥利用设施。原则上规模场存栏猪3000头或奶牛300头以上。中央补助项目总投资的25%,要求地方配套25%以上。存栏猪3000头或奶牛300头左右规模场,估算总投资120万元左右;存栏猪5000头或奶牛500头左右规模场,估算总投资200万元左右;存栏猪5000头或奶牛500头左右规模场,估算总投资400万元左右。
(五)校园沼气工程
建设校园沼气可解决农村中小学旱厕卫生、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问题,阻断肠道传染病、血吸虫病等疾病传播,彻底改善农村学校的卫生条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建设内容包括改建厕所、配置沼液回冲或水冲厕所设施和沼气工程等。在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种
植、养殖基地,形成“畜(禽)—沼—果(菜、草)”等生态循环系统,可增强学校的生态效益和自身造血功能。
1、项目学校基本条件
要求试点学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规划长期保留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农村学校,在校生规模不少于300人,其中住校生不少于100人。
(2)现有卫生条件较差,公共厕所不完善,生活污水排放未纳入市政管网,且短期内无法纳入当地统一管理,卫生矛盾比较突出的学校。
2、主要建设内容
(1)沼气综合利用。采用“生态厕所+沼气净化工程+食堂改灶”模式
(2)中水利用。建设天然水收集和中水利用系统,用于校园绿化浇灌和一般卫生清洁。
(3)太阳能利用。在学生生活区建设太阳能浴室,解决学生的热水使用问题。
3、投资测算
估算总投资150万元左右。中央补助标准100万元,地方配套25万元以上,自筹资金每户大约25万元。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总体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综合上述各类沼气项目的投资即可。其中,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拨款、国内银行贷款、国外资金、自筹资金(农户自筹、其他部门和乡镇政府争取的资金)和其它资金来源。可列表进行说明。
三、项目组织实施
重点阐述项目运行机制、管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指为实现“规划”所规定的目标和任务,应采取的主要措施,可从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和机制,资金投入,保障体系,监管监察,调动公众积极性等角度进行论述。要根据“十一五”规划执行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地措施。
第二篇:农村沼气工程“十二五”规划
农村沼气工程“十二五”规划
农村沼气工程关系到我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2015年我县农村沼气建设开发利用的目标任务与实施重点,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特编制《县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十二五”规划(-2015年)》。
一、规划摘要
-2015年,我县共规划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8000口,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县级服务站1个,乡村服务网点30个。规划概算总投资55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90万元,地方投资200万元,农户自筹2960万元。规划实施后,全县户用沼气将达到2.3万户以上,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0处,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3处,乡村服务网点70处,到2015年,全县2.3万户沼气用户每年可以增收节支2898万元以上。
二、建设基础
(一)发展现状
县辖17个乡镇、325个行政村、3324个村民小组,全县总面积93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4万亩,总人口42.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44万人,总户数11.88万户,其中农户10.4万户。
我县利用沼气解决农村燃料是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开始的,近几年来,我县抓住国家支持农村沼气建设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适时提出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主扶”和“农户自愿申请,乡村组织实施,部门监管服务,市场机制运作,资金捆绑使用,实行先建后补”的工作思路。特别是近三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能源工作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突出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能源利用率两个重点,不断加快农村沼气建设力度,沼气建设村基本实现了“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人民生活小康化”的目标。截止年底,全县累计完成沼气建设13078口。目前我县农村沼气使用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四位一体”生态能源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开云镇八里村、萱洲镇的田家村、江东乡的龙桥村等10个乡镇,115个村,这种模式主要是以沼气为纽带,种植养殖业结合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依存,多业结合,综合利用的生态能源模式,达到了“猪-沼-稻”、“猪-沼-菜”、“猪-沼-鱼”完整的生态农业良性系统使能源经济进入良性循环。二是“五改”生态家园模式。主要集中在白果镇先锋村等九个乡镇,125个村,这种模式是将沼气池与改卫生厕所、改饮用水、改家畜栏、改卫生厨房、改卫生浴室相结合的生态家园模式。农户庭院合理的布局设计,人畜粪便直投入池,沼气池常年产气,改善了卫生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方向。三是“三结合”生态家园模式。这种模式在全县各乡镇都存在,比较分散,这种模式是以稻草为主要产气原料,结合人、畜、禽粪便及生活垃圾直投入池,使沼气池有充裕的原料,卫生方便,是解决当前由于养猪少而造成的无产气原料的较好途径。
(二)进一步发展农村沼气的必要性、迫切性
1、农村生活用能价位高、缺口大,需要开发建设农村沼气。能源短缺,是一个全球性问题。油荒、煤荒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我国也随处可见。石油、煤炭、液化气价格越来越高,使农民生活用能负担越来越大。就我县目前来说,一吨煤价格200多元、一罐液化气80元,一个3-4口之家用液化气做饭一月一罐,一年900多元,取暖用煤3吨,折合人民币近800余元(含运费),全年能源消费1700多元;若做饭、取暖全用煤炭,每户一年需5吨,约1300多元。随着煤炭价格的一涨再涨,农村生活用能将更为困难,现在大部分农民除冬天用煤取暖外,平时都用薪柴、作物秸杆做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威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下,开发新型农村能源势在必行。
2、新农村建设、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需要开发建设农村沼气。中央明确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要把我县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和谐稳定的新,开发建设农村新型能源,加快“一池三改”建设,是治理农村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创建干净、卫生、文明新农村的最佳切入点。农村沼气建设,可改变农村传统生活方式,使农村向着健康、卫生、整洁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改进农民多年来形成的生活观念;可优化农村生活环境,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人畜粪便直接入池发酵,既可避免对地下水源的污染,又可消灭蝇蚊的孳生场地,减少有害病菌的传播,有利于农村居民健康;可通过新型能源开发建设技术培训与管理实践,促进农民自身素质和致富能力得到提高,精神面貌得到改善,从而促进农村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
3、农业可持续发展
和无公害生产需要开发建设农村沼气。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市场准入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被提上日程,像过去那样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的种植方式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进行无公害生产,必须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科学合理施用无公害肥料和农药。沼渣、沼液等肥料不仅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最好肥料,而且还具有“生物农药”的功效。用沼
液喷洒农作物,不仅可起到叶面施肥的效果,而且可杀死作物的病、虫。开发建设农村沼气,直接治理了农村人畜粪便污染,减少了焚烧秸杆对大气的污染和对生态的破坏,以及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无病菌、无虫卵沼渣沼液有机肥、草木灰还田,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可有效增加土地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地地力,为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增加农产品产量奠定基础,使农业能沿着高效和可持续方向发展。
(三)农村沼气发展需求分析
通过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使规划重点区域内的农村用能结构得到优化,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50%以上,畜禽养殖污染得到遏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尿处理率达到9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通过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建设生态家园,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高效生态农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生态立县、特色兴县”战略,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生产污染治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因地制宜推广以农村沼气为纽带的各类能源生态模式和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民生活现代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沼气建设与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总体目标密切结合,纳入我县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养殖普及率高的村、水资源保护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的沼气建设。
二是政府引导和效益吸引的原则。切实加强宣传引导,研究制定沼气建设的政策措施,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狠抓沼气示范村、示范户建设,通过典型示范,以综合效益吸引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三是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各地的实际,结合不同区域特点制定实施规划,明确重点及配套措施,通过合理布局,分区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推进沼气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
四、农村户用沼气
农村户用沼气的基本建设单元为“一池三改”,包括户用沼气池建设和改厕、改厨、改圈“一池三改”同步规划、同步施工。沼气池的建设容积为10m3,重点建设“上流浮罩式”国家标准规定的池型,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同时,根据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农业产业结构,将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与农业生产发展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四位一体”和“猪-沼-作物”等能源生态模式。
规划-2015年,全县农村有养殖基础和建设场地的农户,新建农村户用沼气8000户。到2015年,全县农村户用沼气达到2.3万户以上,普及率达到30%以上。
其中:-2012年,全县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户,普及率达到21.4%,2012-2015年,新建农村户用沼气6000户。
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
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以“一池三建”为建设单元,包括发酵池、原料(粪便或秸秆)预处理(沉淀、调解、进出料、搅拌等装置)、沼气供气(沼气净化、储存、输配、计量和利用装置)和沼肥利用设施(沼渣、沼液处理及综合利用装置)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沼气发酵池、贮气水封池、前处理池、沼液贮存池、保温室、沼气管网等;设备主要包括泵、流体管网、电器控制、脱硫塔、沼气灶具、检测设备等。
规划-2015年,新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0处,到2015年,全县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普及率达到100%。
其中:-2012年,全县新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3处,普及率达到30%。2012-2015年,新建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7处。
六、大中型沼气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组织推广“生态型”、“环保型”、“能源生态型”等不同模式的沼气工程。-2015年,规划全县规模养殖场(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存栏家禽10000羽以上)新建设沼气工程5处。
到2015年底,全县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到5处左右,全面完成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其中:-2012年,全县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处,普及率达到40%。2012-2015年,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处。
七、沼气服务体系
县级服务站主要受管理部门委托对乡村服务网点实施管理,开展技术轮训、巡回检查、应急处理、配件供应、大修服务、试点示范、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服务。建设内容主要配备沼气技术巡回服务多媒体车、大功率远程进出料车、应急处理专用摩托车、培训和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场地及工具、维修工具和检测仪器、“一站式”服务业务用房等。
乡村服务网点直接为广大沼气用户提高服务,重点以沼气国债项目为依托进行建设,每个网点具有为300-500沼气户服务的能力,至少配备1名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做到服务有人员、有场所、有设备、有配件、有原料。
规划-2015年,新建县级服务站1个,乡村服务网点30个,到2015年,全县沼气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100%。
其中:-2012年,全县新建县级服务站1个,乡村服务网点20个。2012-2015年,新建乡村服务网点10个。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筹为主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发挥政府、集体、农户、社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县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沼气工程建设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池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技术工资及人员培训等方面。
注:详见附表三
(一)规划总投资概算
根据以上测算,-2015年全县沼气建设总投资5550万元,其中:-2012年投资2060万元;2012-2015年投资3490万元。
1、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规划新建8000口,平均每口沼气池容积10m3(包括“三改”),按每只造价4000元计算(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沼气使用配套设备费等),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2012年,新建口,投资800万元。2011-2015年,新建6000口,投资2400万元。
2、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新建大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0处,总容积为5000m3,按400元/m3造价计算,需总投资200万元。其中,-2012年新建3处,投资60万元。2012-2015年新建7处,投资140万元。
3、大中型沼气工程。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总容积为37500m3,按400元/m3造价计算,需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2012年新建2处,投资600万元。2012-2015年新建3处,投资900万元。
4、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新建县级服务站一个,建筑面积1000㎡,需总投资(含设备采购)500万元。新建乡村服务网点30个,需总投资(含设备采购)150万元。其中,-2012年新建20个,投资100万元。2012-2015年新建10个,投资50万元。
(二)投资计划
投资127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4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2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300万元,沼气服务体系建设550万元。
2011年投资79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4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4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300万元,沼气服务体系建设50万元。
2012年投资74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4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4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300万元。
2013年投资94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6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4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300万元。
2014年投资94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6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40万元,大中型沼气工程300万元。
2015年投资870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800万元,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20万元,沼气服务体系建设50万元。
(三)资金筹措
实现规划目标共需总投资5550万元,根据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政策导向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投资由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通过项目包装等途径予以适当补助;规模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和乡村服务体系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以社会、企业和养殖户投入为主和国家配套以奖代补;县级服务站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确定资金筹集计划为中央投入2390万元,地方投资为200万元,农户及企业自筹2960万元。
九、项目组织实施
成立“县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在“县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县能源生态局组织专门班子和专业技术施工队伍具体实施。县能源生态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明确能源生态局班子成员负责相应乡镇的能源建设任务。
广泛宣传发动,争取领导、涉农部门,特别是退耕农户对能源建设工作的认识、重视、支持与配合。通过培训、现场会、宣传资料、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等多种途径宣传发动退耕户积极参与到全县农村能源建设上来。
按照重点安排适宜发展沼气的养殖集中地区的原则,将全县17个乡镇的58个重点村作为-2015年未来5年全县农村沼气建设的规划区域。
十、经济社会效益及环境影响
本规划实施后,将新增农村户用沼气80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5处,乡村服务网点30处,全县户用沼气将达到2.3万户以上,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10处,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3处,乡村服务网点70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显著。
(一)经济效益
新建一个10m3的农村户用沼气池(包括“三改”)需投入资金4000元左右,按使用年限为15年计算,平均每年摊到266.66元。而通过“三沼”综合利用,每年可以使农户增收节支1260元左右。其中,利用沼气炊事等,可节支760元左右(全年节约8瓶煤气,每瓶按95元计算);沼渣、沼液是优质有机肥,全年可减少化肥、农药支出约320元左右;利用沼渣、沼液作有机肥发展瓜果、蔬菜等农作物,每户每年增效增收180元。到2015年,全县2.3万户沼气用户每年可以增收节支2898万元以上。
(二)环境效益
规划目标实现后,全县2.3万农户可用上优质燃气,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减少了薪柴使用量,保护了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农村发展沼气,把建沼气池与改圈、改厨、改厕同步进行,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流入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可杀灭寄生虫卵和部分病菌,达到粪便无害化标准,能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保护农民的身体健康。沼气的使用还改变了传统的做饭方式,把农村妇女从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通过实施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建设,把种植、养殖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农业资源的深层次利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通过农村沼气建设,真正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目标。
(三)生态效益
一只沼气池年产沼气量相当年节约薪柴5000公斤以上,相当于保护了6亩薪炭林年生长量,按此测算,全县2.3万个池相当于年保护13.8万亩薪炭林年生长量。而且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水质,减排了30万吨污染源。同时,大量施用沼肥,能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土壤,起到维护农业生态系统平衡作用,实现农业可持续性发展。可以说,一只沼气池既保护了一片青山,又保护了一片绿水,对加快生态县建设步伐和巩固生态县建设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沼气建设关系到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是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与建设“生态”,创造我县农村的优美环境密切相关,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把沼气建设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工作之中,建立组织,搞好规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农办、能源、农业、规建、财政、环保、国土、林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配合和支持沼气建设,确保沼气建设任务的完成。县政府将农村沼气建设列入各乡镇农村生态建设考核目标;各乡镇确定分管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建规立制,责任到人。
(二)强化项目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沼气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要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保证工程质量和正常安全运行。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组织设计和施工,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和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逐步建立系统、高效的管理机制,所有项目都要严格履行国家和省有关项目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对项目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加大资金使用的追踪检查和审计检查。沼气池建设要建立档案和用户卡片,实行长效管理,巩固建设成果。
(三)加大资金投入
沼气建设是一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的农村公益事业,因此,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一是加大项目包装、申报力度争取项目支持;二是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后扶、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等各项政策资源,形成合力;三是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把农村沼气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企业和农民增加投入,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推动沼气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依靠科技创新
要积极探索先进适用的技术,把农村沼气建设与种植、养殖等方面的技术进行有机整合,形成以沼气为纽带的一整套适合我县的农业生态模式,推进生态家园建设。同时要引进和开发先进的工艺和设备,拓宽沼气原料渠道,提升沼气工程的技术档次和整体水平,发挥较好的综合效益。
(五)完善服务体系
加强沼气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通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沼气生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到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保证沼气池的建设质量。同时探索创新技术推广服务体系,逐步做到专业化施工、物业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和社会化服务。
(六)注重宣传引导
各乡镇、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农村沼气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沼气建设在治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沼气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得到领导和农民的认同,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沼气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二、附表
附件1:县-2015年农村沼气建设基础及建设需求表
附件2:县-2015年农村沼气建设目标表
附件3:县-2015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及投资需求表
略
第三篇:农村沼气建设
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概况表
建竣决01-1表
建竣决01-3表
建竣决01-4表
建竣决01--5表
第四篇: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关于将廉租住房等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交由地方具体安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238号)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建设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规划衔接平衡;联合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投资计划申报、审核和下达,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编制、行业审核、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
第四条 在农村沼气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投资计划管理
第五条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编制的农村沼气工程有关规划、工作方案和申报通知的要求,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确保当年能开工建设。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第六条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单位在落实前期工作后,根据工作方案提出资金申请,其资金申请的批复程序和要求等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在试点阶段,应由项目单位委托农业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审批前应由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农业部成立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指导。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村
能源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开展实地调查,择优选取试点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试点方案。
第八条 各地发展改革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资金申请是否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方向和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工作方案或申报通知要求、是否符合投资补助的安排原则、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落实等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要加强项目统筹,突出重点,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第九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编制本省农村沼气工程投资建议计划,联合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在试点阶段,申报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的省份,一并报送项目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中要包含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对各省报送的建议计划和项目试点方案进行审核,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农村沼气工程投资计划并联合下达。
第十一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在接到中央投资规模计划后20个工作日内,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并下达投资计划,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工期及有关工作要求,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将分解的投资计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备核。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必须完成资金申请审批工作,可单独批复或
者在下达投资计划的同时一并批复。
第十二条 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应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做出调整决定。调整后拟安排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要符合农村沼气工程中央投资支持范围,且要严格执行国家明确的投资补助标准,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备核。在试点阶段,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做出调整决定。
第十三条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各省应在政府网站上公开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信息。凡申报项目的单位,视同同意公开项目信息。不同意公开相关信息的项目,请勿组织申报。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条件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按照规定的中央投资标准进行投资补助,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鼓励地方安排资金配套。对中央补助投资项目给予资金配套的地区,中央将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对于中央补助投资,要做到专户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
第十六条 推行资金管理报账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对于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且自筹资金30%到位的项目,方可申请中央投资;工程竣工验收后申请最终20%中央投资。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鼓励各地在地方资金中安排部分工作经费,用于农村沼气工程的项目组织、审查论证、监督检查、技术指导、竣工验收和宣传培训等。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农村沼气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范建设行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的施工单位原则上应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第二十条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的农村沼气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并组织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验收合格的项目能达到预期效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省级验收总结报告报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视情况进行抽查。
第五章 建后管护
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应成立或委托专业化运营机构承担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工程安全、稳定、持续运行。要做好必要的原料使用量、沼气沼渣沼液生产量和利用量、工程运营情况等的日常记录,配合当地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和信息搜集,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在合理期限和范围内的跟踪监管。
第二十二条 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运行管护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项目单位和工程运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0〕第279号)执行,实行终身负责制,农村沼气工程在合理运行期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将倒查责任,严格问责,严肃追究。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全面加强对本省农村沼气工程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项目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工程效益发挥情况等。要建立项目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对建设进度、质量、效益等进行通报,并将通报内容报送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其中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每月报一次。
第二十五条 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项目信息的搜集、汇总与报送,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农村沼气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办法,档案保存年限不得少于工程设计寿命年限。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要纳入农业建设信息系统管理,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要接入农业部正在建设的沼气远程在线监测平台。对于具备条件的规模化沼气工程,可根据需要,纳入农业建设信息系统管理或接入沼气远程在线监测平台。
第二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将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或者组织各地交叉检查,并将根据需要开展项目稽察。检查和稽察结果将作为安排后续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细化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中央资金、扣减或收
回项目资金、列入信用黑名单、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资金申请、追究有关责任人行政或法律责任等处罚措施。各省也要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将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项目质量、投资效益等进行后评价,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鼓励各省积极开展后评价工作。
第二十九条 由于地方审核项目时把关不严、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出现不能如期完成投资计划任务或未实现项目建设目标、频繁调整投资计划且调整范围大项目多等情况,将核减其后续投资计划规模。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负责解释,农村沼气工程涉及的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由农业部组织制定。各地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录:
农村沼气主要标准一览表
1.沼气工程规模分类NY/T 667 2.沼气压力表NY/T 858 3.户用沼气脱硫器NY/T 859 4.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1部分:工艺设计NY/T 1220.1 5.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2部分:供气设计NY/T 1220.2 6.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3部分:施工及验收NY/T 1220.3 7.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4部分:运行管理NY/T 1220.4 8.沼气工程技术规范 第5部分:质量评价NY/T 1220.5 9.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NY/T 1221 1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 11.沼气饭锅NY/T 1638 12.沼气中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NY/T 1700 13.非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NY/T 1916 14.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NY/T 1917 15.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 2065 16.沼肥加工设备NY/T 2139 17.秸秆沼气工程施工操作规程NY/T 2142 18.其他与沼气相关的建设、安全等标准(规范)
第五篇:宿松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宿松县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县农委 县财政局 县发改委
为做好2009年农村沼气民生工程,根据农业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的工作方法,将能源与生态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相结合,稳步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带动体系发展,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良性循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09年建设户用沼气池1935口;养殖小区沼气工程3处,供气150户,联户沼气工程2处,供气20户;建设村级沼气服务网点25个。所有项目户必须按要求实行改厕、改圈、改厨,确保项目规范化、标准化。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2009年1月—2月)。在国家批准的项目村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将沼气建设的意义、建设条件,国家补助标准等向广大党员、组长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沼气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项目任务(2009年3月)。根据前期工程建设情况,县政府将项目任务分解到项目村,项目乡(镇)、村将任务落实到户。在项目落实过程中,各单位都要注重维护项目计划的严肃性,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
(三)组织项目实施(2009年4月—10月)。项目建设与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各项目单位要动员群众积极挖池、备料,安排好小工;县能源办坚持职业准入制度,要组织足够的技工队伍,参与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沼气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考核(2009年11月—12月)。按照沼气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对项目进度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验收结束后,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县能源办将收回指标,另行安排。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成立“宿松县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宿松县2008年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意见》。各项目乡镇均要成立相应组织。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沼气池建设施工操作规范》、《沼气建设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户用沼气池检查验收制度》等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
(三)营造舆论氛围。为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我们将通过会议、电视、报纸、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特别是今年我县沼气项目较往年国家提高了补助标准,省里列入民生工程项目,省、县实行了配套等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发展农村沼气事业的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群参与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顺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奠定基础。
(四)确保建设质量。一是精心规划设计,做到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方便使用。二是坚持职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二是严格标准,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一池三改”一次到位。四是强化质量监督。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实行包片负责,深入施工现场,跟踪问效,现场监理,确保建池合格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