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厂设备治漏管理办法
XX厂设备治漏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XX厂设备治漏管理工作,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节能降耗,提高效益,消除污染,搞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设备治漏管理办法。
2管理方针
设备治漏管理需保持一贯性和长效性,从小处和难处着手,齐抓共管,有计划有步骤持续地开展设备治漏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泄漏点的分类
设备与管路泄漏分为密封泄漏和损坏泄漏两类。均属于本管理办法管理范围。
密封泄漏一般分为动密封泄漏和静密封泄漏。
动密封:凡设备或管路零部件具有相对运动密封装置,称为动密封。静密封:凡设备或管路零部件不产生相对运动的密封装置,称为静密封。设备:除动密封部位外,其设备本体和附属装置密封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管路:包括法兰、阀门、接头、丝堵及所连接的附属装置(如蒸汽管路上的疏水器,氧气、乙炔、煤气系统的防爆安全装置、计器装置等)的密封结合处,均算作静密封。
电气充油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电容器等密封结合部位,以及油侵纸绝缘电缆头,均算静密封。
凡不属密封点因设备和管路开裂、磨损以及其它损坏导致介质外泄的点均为损坏泄漏点。
3.2设备不漏标准
3.2.1液压、润滑、水系统:动静密封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
3.2.2蒸汽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汽,无水垢。
3.2.3各类气体系统:用薄纸条试漏无吹动现象。
3.3.4有毒、可燃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
3.2.5酸液系统:用肉眼观察无渗迹、无漏痕、或用试纸试漏不变色。
3.2.6充油设备:用肉眼观察无渗漏。
3.2.7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先天性缺陷,已采取措施使润滑油不滴到地面,引回到油箱者为合格。
3.3泄漏率的计算
动(静)泄漏点总数
3.3.1动泄漏率或静泄漏率= ——————————x100%
动(静)密封点总数
(动+静)泄漏点总数
3.3.2综 合 泄 漏 率= ———————————x100%(动+静)密封点总数
4XX科职责
4.1 建立完善治漏管理办法,对全厂治漏业务的推进有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责。
4.2组织车间建立密封、泄漏统计台账,编制厂级统计表。
4.3每月检查车间、作业区的泄漏统计和密封台帐。
4.4掌握全厂的治漏状态,组织对顽固的设备漏点进行处理、攻关,不断提高治漏率。
4.5在每月召开例会中对设备治漏进行分析总结,提出下一步治漏管理目标,且对车间治漏业务进行评价。
4.6组织专家论证顽固性漏点的治理。
4.7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在治漏方面的应用。
5车间职责
5.1根据厂部下达的治漏管理办法,制定车间治漏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治漏活动的开展。
5.2在车间设备管理例会中对治漏管理业务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治漏管理目标,并对车间各部门治漏业务的开展进行评价。
5.3提出并实施泄漏点治理方案,不能解决的报XX科协调处理。
5.4严格执行本单位的设备治漏推进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5编制机组油耗统计表、机组设备泄漏点统计表和设备治漏推进表,每月报XX科。
6XX作业区职责
6.1 编制设备档案中的密封台帐、动静密封点数统计等基础资料。
6.2 编制单体设备泄漏统计表和单体流体系统的油耗表,每月报车间。
6.3对管辖设备进行点检检查,对发生的损坏性泄漏点和泄漏量较大的动静泄漏点需进行及时处理;对泄漏量较小的动、静泄漏点编制治漏计划,在近期定修或日修中进行处理。对顽固性漏点须提出整改方案,提交车间设备例会中讨论。负责治漏的现场实施管理,并在设备档案、点检日志中做好治漏记录。
6.4根据治漏需要,提出治漏新技术、新材料,报车间讨论。
6.5在每月召开的设备管理例会上,提出设备治漏的对策和建议。
7管理内容及要求
7.1 健全设备治漏组织管理机构。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厂级治漏机构,XX科负责全厂设备治漏管理工作。各车间相应设有治漏管理小组和设备管理员负责该项具体工作。
7.2 车间每月2日前按附表一格式编制上月泄漏统计表、附表二格式统计上月油脂消耗表、附表三格式制定设备治漏推进计划,上报XX科。XX科根据车间报表和现场检查情况形成全厂的泄漏统计表、油耗统计表、设备治漏推进表。
7.3车间、作业区按设备建立泄漏统计表、按系统建立油脂消耗表。在设备档案中建立详细的密封台帐、消漏堵漏记录及密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记录。
7.4密封泄漏的检查必须列入设备巡检及点检工作范畴,密封点的管理应落实到岗位、区域分管。
7.5点检员按照设备治漏推进计划积极开展设备治漏工作。
7.6点检员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处理,使设备达到不漏标准。杜绝设备损坏泄漏点的发生。
7.7积极开发、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企业的密封管理水平及技
术水平。
8无泄漏机组评判标准
8.1对机组设备治漏工作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有相应的设备治漏组织机构。
8.2认真实施厂部治漏管理要求,并将设备治漏工作纳入设备管理日常工作中。
8.3每月制定详细的设备治漏计划,并认真实施。
8.4每月积极开展创“无泄漏设备”、“无泄漏系统”活动。
8.5建立完善的设备档案密封台帐和设备泄漏统计台帐。
8.6设备定期清扫,无明显积尘。XX、XX机组综合泄漏率控制在2‰以内,XX、XXX、XX各机组、XX各机组、XX机组综合泄漏率控制在1.5‰以内,XXX综合泄漏率控制在1‰以内。
8.7机组月油耗控制在XX科所定指标内。
8.8开发、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有实例。
8.9现场环境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巡视通道畅通。
9检查与考核
9.1 XX科各机组运行管理员监督检查及指导各车间治漏工作的执行情况,XX科设备治漏主管人员进行汇总上报。
9.2各车间按时上报各类统计表,延时上交每次扣奖50元;或者统计不符实际情况虚报漏报漏点者每点扣奖50元。
9.3 对查出的泄漏点要按推进计划积极组织整改,在限期内若有条件整改的项目未完成整改的单位,每一泄漏点扣奖20-200元。
9.4 解决治理重大顽固性泄漏点视情嘉奖100~500元。
9.5“无泄漏机组”的评审每季度举行一次。要求有条件达到“无泄漏机组”标准和上季度已是“无泄漏机组”的单位于季度底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及验收申请上报XX科。XX科按照“无泄漏机组”评比标准组织验收及复查。验收合格的授予“无泄漏机组”称号,年内一次性嘉奖500~1000元。
9.6上季度已是“无泄漏机组”的单位在下一季度评比及复查中,若验收不合格则取消“无泄漏机组”的称号。
第二篇:“校中厂”人员与设备管理办法
“校中厂”人员与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类校办工厂(简称高校工厂)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校办工厂(简称高校工厂)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大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校工厂是学校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基地,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是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服务,同时通过生产活动增加收入,为学校发展积累资金。第三条 高校工厂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坚持为教育事业服务的方向。高校工厂应发挥学校科学技术优势,面向教育、面向经济建设,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科学研究、中间试验,逐步办成技术密集、效益较高的工厂。
第四条 高校工厂是事业单位,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工厂必须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级岗位责任制,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第五条高校工厂的主要任务有:
(一)根据教育计划和教学要求,安排教学实习和其他实践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承担校内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的研制、加工、试验和维修任务。(三)引进先进技术,运用科研成果进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中间试验和生产。
(四)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要,进行各类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学校创收,以改善办学条件。不同学校工厂的任务,可因学校的类型、层次、规模和实践教学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第六条 高校工厂的基本建设(包括自筹基金)要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由学校统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高校工厂由校(院)长领导。根据学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设立主管工厂的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管理,协助主管校(院)长对工厂进行具体指导,协调工厂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解决工厂发展中的问题。仅为一个系的教学、科研加工服务的工厂,也可由系领导。
第八条 高校工厂厂长由学校任命或聘任。工厂可参照《全民所有制工厂企业厂长工作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规模较大的工厂可根据其条件和实际需要,逐步实现一长三师(厂长、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 高校工厂参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既要积极支持厂长行使工厂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又要积极发挥审计工厂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十条 高校工厂参照《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校的实际,设立党的组织,对工厂实行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十一条 高校工厂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深化管理改革,根据教学、科研和生产任务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内部可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第十二条 高校工厂的建立和撤销,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三章 教育管理
第十三条 高校工厂是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重要基地之一,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除接纳学生教学实习、劳动之外,有条件的还要接纳学生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科研活动等多层次的实践教学和勤工俭学活动。
第十四条 实践教学环节要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进行。通过实践教学,对学生进行基本知识教育和基本技能训练,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实践观点、经济观点的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
第十五条 高校工厂实践教学指导人员必须由思想好、作风正派,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有较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组织能力的人员组成。要配备一定数量和相对稳定的实践教育指导人员。对于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考核,应以教学水平、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为主要内容。
第十六条 实践教学训练所用机床及其他设备的数量、质量要符合教学要求,要逐步完善实践教学的教材。第四章 科技管理
第十七条 高校工厂要运用生产技术条件,根据学校科研需要,积极承接科研试制和设备加工任务,为学校科研基本建设和多出成果服务。
第十八条 高校工厂应充分发挥高校学科齐全、技术密集的优势,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和新产品开发计划,有计划地引进、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努力开发技术密集的产品,使工厂逐步向科技开发型发展,成为学校科研、新产品研制的主要基地之一。新产品开发计划应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 高校工厂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校内系、研究所的协作,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并参与成果权益的分享。有条件的工厂可建立自身的科研机构(研究所或研究室),增强工厂科学研究和学校各种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
第二十条 高校工厂要根据《技术市场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校内的科研成果优先向本校工厂转让;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横向联合,积极开展对外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多层次科技合作活动。第五章 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校工厂必须根据学校教学、科研任务和市场预测,结合工厂长远发展规划,认真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高校工厂的生产计划和物资供应纳入国家各地方,产品按行业实行归口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校工厂要面向全社会、重视信息,搞好市场的调查和预测,进行科学的经营决策,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 高校工厂应根据生产特点,建立以厂长为中心的强有力的生产指挥系统,负责执行计划,对生产过程进行组织、协调、控制,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第二十四条 高校工厂要贯彻《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的条例》,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计量管理及产品检测,做好质量跟踪和售前、售后服务工作,逐步做到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
第二十五条 高校工厂应加强管理基础工作,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加强定额、统计和设备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六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高校工厂必须建立一支素质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职工队伍。职工编制(不包括印刷厂),理(包括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等的理科)、工科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按该院校在校学生人数的3 ~5%的幅度核编;其他院校可按在校学生人数的1~3%进行核编。高校工厂职工的编制,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定编内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由学校在核定的教育事业费预算内支付。工厂根据工作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增加职工,但超过编制标准的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用由工厂自己支付。
第二十七条 高校工厂要配合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其占工厂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可按15~30%配备。为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特长和工作积极性,应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尽可能创造条件,使他们为工厂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第二十八条 高校工厂要做好全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文化、技术和管理素质。建立职工技术培训和考核升级的制度。做好特种工艺的老技术工人带徒传艺的工作。工厂职工享受当地同类国营企业同工种的劳保用品、保健津贴等。
第二十九条 高校工厂要贯彻执行专业技术职工聘任或任命制。高、中、初级技术职务要有合理的结构比例。
高校工厂要贯彻执行工厂技师聘任制。第七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条 高校工厂必须贯彻勤俭办厂的方针,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工厂独立设置财务机构,其财务活动接受学校财务、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三十一条 高校工厂财务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教学、科研、生产计划,编制和执行工厂的财务计划,进行会计核算,定期向学校财务部门编制会计报表,提出工厂财务和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二条 高校工厂应建立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其成本开支范围应执 行国务院颁布的成本管理条例和财政部颁发的有关实施细则,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三条 高校工厂承担校内教学实习、科研和行政加工及修配任务,应按成本(不包括职工工资)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 高校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加工、修配),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对外销售和按受校外加工、修配业务所有的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对其所得免征所得税。第三十五条 高校工厂奖金发放和免税额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六条 高校工厂在实行定编定员的基础上,可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第三十七条 高校工厂的产品或劳务出口所得外汇,大部分返回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高校工厂的利润全额上交学校,纳入学校基金。各院校可根据工厂的实际需要,将上交给学校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工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研制基金、后备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第八章 奖惩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实行工厂用人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把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结合起来,做到奖惩分明,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保护职工的积极性。
第三十九条 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高校工厂,根据责权利 统一的原则,对完成和超额完成承包指标的,要给予奖励;对完不成承包指标的,要给予处罚。
第四十条 高校工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创造发明、科研试制、技术革新、技术竞赛、能源及原材料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 对由于渎职、失职,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者,要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高校工厂与外资合办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办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80)教供字028号和财政 部(80)财事字193号联合印发的《教育部部属高等学校校办工厂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二类校办工厂(租借场地给外来企业)外来企业支付场地和设备、设施租金给学校,由为学生的实习提供便利,由企业独立经营,设备和人员由外来企业自行管理。
第三篇:漏费管理办法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医院收费行为,强化“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管理,遏制人情检查、漏费、不合理退费、甚至私收费等不良现象,维护医院的荣誉,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结合我院门诊、住院HIS系统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控制措施
1、医院建立漏费管理系统,与HIS系统对接,实现由“人管机器”变为“机器管人”,由事后控制变为事前控制,不缴检查、化验等费用,医疗设备就不能正常工作,彻底杜绝免费检查等不良现象。
2、检查、化验、治疗、手术、查体等项目需免除费用者,须经医院主要领导签字核准,执行科室负责人核查签字,月终报财务处、审计处汇总审核上报。
3、检查、治疗所需医用物资,须由经治医生、护理人员共同签字后出库使用,月终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财务处、审计处。
4、财务处、审计处加强医嘱收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临床科室对即将出院病人对照医嘱、费用明细进行检查,确保病人无错收、漏收费现象。
二、处罚规定
1、严禁科室不经刷卡收费做各种人情检查、治疗。一经查处,直接责任人按所漏金额补齐费用,并扣除直接责任人当月绩效奖金。本院职工介绍病人并知情漏费者,受到的处罚和直接责任人相同。
第四篇:设备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设备管理的使用范围及要求。本标准使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2、职责
2.1 设备动力车间时公司生产设备及非生产设备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动能配备、使用、维修、改造、更新及报废等设备工作的综合管理。
2.1.1专业分管部门
2.1.1.1 安技管理处分管运输设备; 2.1.1.2 产品检验处分管检测仪器设备; 2.1.1.3 网络系统处分管计算机设备。
2.1.2 各使用设备的处室、车间是所管理范围内设备的分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设备的直接管理,服从设备动力处的业务指导,按考核设备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有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2.2 规划发展处负责生产设备购置的审核;设备动力处负责编制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计划。
2.3 经营计划处负责下达设备检修计划、更新、增新、改造计划等。2.4 设备动力处负责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公司的设备统一编号、建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6 设备动力处负责对设备备件的采购计划管理,由采购处按计划采购。
3、管理内容
3.1 采购范围
3.1.1 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3.1.2 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3.1.3 设备所属的备件及附属件。3.1.4 设备大修理中所需配件。3.2 计划管理程序
3.2.1 设备的购置计划由设备动力处根据公司拥有设备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后在每年的十一月份将下年购置计划报经营计划处,然后再根据经营计划处下达的综合计划实施。
3.2.2 备件的采购计划首先由设备所在部门申报需求量,再由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审核,备件保管员核对库存量后,报送备件计划员,备件计划员编制采购计划。
3.3 采购纪律
3.3.1 按计划采购,所购备件必须验收入库及时报账。
3.3.2 比质比价,质高价优,对于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杜绝入库,一旦发现必须无条件退货。
3.3.4 设备选型和购置
3.3.4.1 设备选型和购置的原则
a)设备选型必须选择可靠性高、维修性好、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的设备; b)设备的采购,要严格按确定的选型方案选择设备,签订合同。3.4 设备的验收及转款程序
3.4.1 固定资产验收:设备进公司后,设备管理员按装箱单验收,开箱时必须有设备动力处技术人员、资料员、使用部门的机电员共同开箱记录,将随机的有关资料收回存档。
3.4.2 备件的验收:备件购进后先入保管库,采购员按发票填写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到财务处报账。(保管员负责数量与外观的质量,记账员负责数量与金额,计划负责是否按计划采购、进货渠道及价格,处长负责全面审核,财务处最后全面把关。)
3.4.3 转款程序:采购员持“设备购置申请单”、“经济合同会签审批表”“购销合同”、及借款单转预付款;货到、货验收后,持发票及验收单办理结账。
3.5设备的安装
3.5.1 设备的安装,统一由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设备安装前设备动力处要制定安装计划,并转报生产管理处,由生产管理处随生产计划统一下达,统一检查与考核。
3.5.2 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调试,一般设备由设备动力处或分管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参加调试;精、大、稀设备还要有规划发展处参加。
3.5.3 设备调试合格后,由组织安装调试的部门负责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使用单位。
3.5.4 设备验收时,设备管理员要将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按装箱单填写,附件清单交使用单位签字保管,随机技术资料交设备档案室存档。
3.6 设备分类管理
3.6.1 按设备在生产中的用途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两大类。3.6.2 精、大、稀设备的划分按国家规定的范围执行。
3.6.3 重点设备是以保证生产为前提,需要重点维修和重点管理的设备。
3.6.4 设备资产编号在现有设备分类编号的基础上,继续按顺序编号等级入账,设备动力处要设置设备总台账,分管部门要设置设备分台账,总台账和分台账必须相符,帐、物必须相符。
3.7 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3.7.1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
3.7.1.1 设备维修计划编制的原则
a)对起重设备等特殊设备采用定期维修方式,其余设备采用状态维修方式;
b)精密、大型设备尽可能选用项修和定期维修方式,以保证其精度,性能和节约费用; c)在进行维修计划的初审时,必须进行单台设备维修的经济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当大修理费用加设备净值大于购置同型号的新设备时,则不宜安排大修,应考虑报废更新。工作量大于60%安排大修,低于60%大于30%安排项修;
d)贯彻维修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结合设备的计划修理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e)凡通过调整项修可恢复设备性能的,不列入大修计划,凡可以实现时候修理的设备,不要编入修理计划。
3.7.2 设备维修计划的基本方法:
定期维修设备编制计划的依据是修理周期,状态维修编制计划的依据是设备技术状态及其设备定期点检卡、设备使用部门的信息资料来确定是否安排计划维修,同时确定修理类别。
3.7.3 编制计划的依据 3.7.3.1 设备技术状况调查
3.7.3.2 设备故障记录、日常设备状态、故障次数、重复故障次数、平均故障频率、故障原因等。
3.7.3.3 上次修理遗留问题
3.7.3.4 设备开动台时、设备点检卡等。3.7.3.5 设备使用部门的申请维修计划。3.7.4 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程序和方法。
3.7.4.1 计划的编制
a)设备使用部门要在每年十月末将所管辖的“设备检修申请计划”报设备动力处审核汇总后,纳入公司下设备检修计划;
b)设备动力处对部门申报的计划进行分类汇总,组织人员深入设备使用部门进行调查及精度检测,查阅有关设备的技术档案,了解设备的故障状况及历次维修时间;
c)对要求维修的设备逐台进行技术分析,列出大修、项修、报废更新的初稿,根据维修力量和资金状况,会同相关部分共同审定,上报公司批准进行。
3.7.4.2 月份计划的编制
a)设备动力处根据使用部门的反应,本着维修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允许在计划内进行修理项目和时间的调整,计划外项目由设备使用部门填报计划处项目修理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设备动力处组织实施;
b)设备动力处根据计划及设备运行状况对设备实施检修。3.7.5 设备维修计划实施管理规定
3.7.5.1 根据公司安排和设备技术状况,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上报设备动力处,设备动力处根据修理资金和大修能力进行全公司平衡后编制全年修理计划,报经营计划处,经批准后执行。
3.7.5.2 根据修理计划,由设备动力处下达执行,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停机进行修理。3.7.5.3 经批准的设备修理计划需更改时,由设备使用部门在计划执行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设备动力处同意后实施。
3.7.5.4 计划外修理项目由设备所在部门填报计划外修理项目审批表,经经营计划处同意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设备动力处组织实施。
3.7.5.5 设备修理计划下达后,要做好修前的调查及准备工作。
由设备技术人员与车间技术人员、操作者、维修工共同摸清设备工作精度和几何精度下降情况,曾发生故障的部位及原因、频率:上次修理后遗留问题,定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是否需要做改善维修及具体要求。
3.7.5.6 根据调查编制修理方案
3.7.5.7 做好修理前的技术文件准备。a)设备大修方案或技术协议;
b)修换件明细表和更换修复的图纸; c)编制修理任务书; d)制定验收标准。
3.7.5.8 调度按修理技术员的修前准备要求组织。3.7.5.9 项修也按大修程序去执行,交调度组织实施。
3.7.5.10 设备大修完工后,经设备检验后,由设备技术人员与车间机电员办移交手续。3.7.5.11 设备大修后的质量要求,应恢复工作能力,达到生产工艺标准,配齐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
3.7.5.12 经两次以上大修或使用达15年以上的老、旧设备无法修复到原来标准时,可根据工艺要求,适当放宽允差,降级使用。
3.7.5.13 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有严重缺陷无法修复到原来标准时,可根据工艺要求制定具体的大修验收质量标准。
3.7.5.14 设备大修验收后,由修理技术员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后存档。3.7.6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管理规定 3.7.6.1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计划
a)各车间于月末,根据设备开动的情况以及设备故障情况,制定小修、定期维护计划,初稿报设备动力处管理组;
b)设备动力处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及开动台时等审核计划,编制小修、定期维护计划,经批准后下达执行;
c)当计划项目变更时,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更改申请,经设备动力处批准后方可更改。3.7.6.2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的分工 a)定期维护及点检由操作工人负责; b)小修由维修人员负责
3.7.6.3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的验收
a)设备小修后,由维修人员、操作者、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在“小修验收单”上签字; b)设备定期维护后,由操作者、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在“设备定期保养记录单”上签字。
3.8 设备精度检查
3.8.1 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各分管部门对设备进行精检精调,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3.8.2 重点设备每年精度、性能检查一次,作为对设备能力的认可。
3.8.3 专业修理人员在检测设备时不准随意降低精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设备动力处,由设备动力处处长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决定处理。
3.8.4 设备精检时,检测人员必须填写[设备精度检验记录]送设备动力处存档备查。3.9 设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3.9.1 重点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3.9.2 设备故障率要低于1.5%。3.9.3 设备事故率低于1%。
3.9.4 设备大修(项修)完成率100%,项目对号率高于85%。3.9.5 设备小修、定期维护要按计划完成。3.9.6 重点设备要另建账册。
3.10 设备的报废、封存与启用管理规定 3.10.1 设备的报废
3.10.1.1 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需要报废时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动力处同意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然后由设备动力处、财务处、经营计划处进行技术鉴定并定出最低处理价格,然后由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3.10.1.2 设备报废要遵循以下九条
a)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对安全有影响,对环境严重污染,或属国家淘汰的设备可以办理报废。
b)经过多次大修、技术性能达不到工艺要求,保证不了生产; c)技术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很差;
d)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性能、但不经济;
e)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f)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
g)因意外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拆除的设备; h)不能迁移的设备,而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设备;
i)凡国家规定的不允许转售其他部门使用的设备,如锅炉、空压机、变压器、汽车等。3.10.2 设备的封存、启用
3.10.2.1 因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设备停用3个月以上进行封存,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生产管理处签署意见,由设备动力处批准封存,封存前要切断电源,然后进行一次性全面维护、采取防锈蚀、防潮措施,覆盖塑料罩,标记挂牌,达到完好标准,并列入设备检查范
围。
3.10.2.2 封存设备从封存的下一个月起停止折旧,未经办理启封手续不准使用。3.10.2.3 封存设备的附件、工具由使用部门设专人负责保管。3.10.2.4 启封时由使用部门办理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3.10.3 闲置设备
3.10.3.1 因工艺调整,产品转产或其他原因闲置二年以上不用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工艺处、设备动力处进行鉴定,确实属于不再使用的设备由经营计划处、财务处、设备动力处协商定价,然后设备动力处应积极进行处理,同时可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3.10.3.2 闲置封存设备的附件、工具由使用部门设专人保管好。
3.10.3.3 闲置设备需要启用时,使用部门应填报设备启用申请单,并做好包括试车在内的一切准备工作,经设备动力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报财务处提取折旧费用。
3.11 设备的调拨
3.11.1.1 公司各部门之间设备的调拨,由调入部门主管人员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开调拨单方可调出。
3.11.1.2 设备动力处设备调拨的手续办妥后,应按财务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3.11.2 设备的迁移
3.11.2.1 公司内各车间之间的设备迁移,由工艺处审定,经主管设备领导批准后,由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施工,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擅自迁移。
3.11.2.2 设备迁移工作完毕后,设备动力处通知财务处调整台账、保证账目清楚。3.11.3 设备的借用
3.11.3.1 已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车间不得擅自借出。
3.11.3.2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相互借用设备时,借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处和主管副总经理,待领导批准后,到设备动力处办理手续方可借用。
3.11.3.3 企业之间相互借用设备时,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设备动力处备案,有关设备的拆迁、包装、运输等工作,由借入单位办理,并按规定每月由借入单位负租赁费。
3.11.3.4 借用设备归还时,应进行质量检查,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赔偿损失。3.11.3.5 设备调拨后,应将原有辅机、附件、技术文件、档案等随机一并调拨。3.12 设备故障与事故管理规定 3.12.1 设备事故的性质
3.12.1.1 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规程和工艺规程,擅离职守,超负荷运转,维修保养不良,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的;
3.12.1.2 质量事故:凡因为设备员设计、制作有缺陷或安装问题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的。
3.12.1.3 自然事故: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非人力所能抗拒的灾害造成的设备事故。
3.12.1.4 凡不属于以上三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均为其他事故。3.12.2 设备事故划分
3.12.2.1 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百-1万元的,精、大、稀、进口设备在1千-3万元的;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以内的;
3.12.2.2 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1万元以上的,精、大、稀、进口设备在3万元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的;
3.12.2.3 特大事故:修复费用在50万元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两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
3.12.3 设备事故的处理
3.12.3.1 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要立即就近切断电源,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设备动力处,工艺处;
3.12.3.2 一般事故,应在设备动力处的参加下,由发生事故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既: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
3.12.3.3 重大或特大事故发生后,设备动力处必须在发生事故当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之内写出事故情况书面材料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3.12.3.4 所有设备事故,必须按故障分析的要求填写维修记录送设备动力处。
3.12.3.5 对设备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要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给予行政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12.3.6 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查明情况应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3.12.3.7 修复费用低于五百元或造成公司供电中断10分钟以下者,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3.13 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清查 3.13.1 盘点清查范围
全公司各部门在用或闲置设备均属于盘点、清查对象,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复印机、印刷机、声像设备、检查仪器、实验设备等在内。
3.13.2 盘点、清查办法
3.13.2.1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由财务处、设备动力处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的主任、机电员及有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3.13.2.2 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设备每年盘点两次,发现帐、物不符的设备,要填写盘盈、盘亏报告单,报财务处统一处理;
3.13.2.3 财务处、设备动力处对全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帐、物做到一致; 3.13.3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办法
3.13.3.1 盘盈设备符合固定资产条件者,填写设备验收单,经使用部门、设备动力处、财务处签字同意,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办理设备固定资产账务手续。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者可作低值易耗品处理。
3.13.3.2 盘亏设备需在报告单写明盘亏原因,由设备所在单位、财务处及设备动力处签字、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3.14 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3.14.1 设备动力处下设润滑站负责对全公司各部门润滑油、脂的供应,实现集中管理,润滑站做到设备帐、图册齐全。
3.14.2 润滑技术员向供应部门提出设备清洗、换油计划,采购处按计划购油,油脂进公司要有合格证。润滑技术员每月汇报总润滑实耗情况。
3.14.3 油料进公司后必须进行化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不合格的油有权退回,严格做到进油过滤、发油过滤和加油过滤的三级过滤。
3.14.1润滑技术员负责全公司润滑技术指导工作和新型润滑材料的应用和试点,以及油品代用,提出可靠依据,经化验后方可发放使用。
3.14.5 润滑器具齐全、完整、清洁、油桶要分类存放,各类油桶要有明显标记,严禁混用,每季清洗一次,库存超过二年的润滑油要经过重新化验合格后才能发放使用。
3.14.6 各类设备的润滑图标和标牌要保证齐全,设备润滑要按润滑图表进行。
3.14.7 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五定“管理”做到定点、定质、定量、定人和定期。检查油质状况,根据化验结果,进行换油或过滤,换油应尽量与大、项修计划以及定期保养同时
进行,“精、大、稀”设备要有维修工参加进行。
3.14.8 日常润滑由操作者负责,操作者对在用设备出现“干磨”现象要及时找维修人员解决,对于“干磨”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出现研磨事故进行现场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3.14.9 深入车间普查设备漏油情况,结合设备维修做好治漏工作。
3.14.10 做好废油回收、再生过滤工作,对换下的废油及清洗用油经过过滤、再生、根据化验结果,可在一般设备上重新使用,回收率达到85-95%。
3.14.11 油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与易燃易爆化学物质混放。防火用具齐全,设专人负责。3.14.12 在重点设备上应用科学检测化验仪器逐步推广应用普通设备上。3.14.13进口设备润滑
3.14.13.1 进口设备的润滑资料要经过翻译后,制定润滑图表并按图表进行加油。3.14.13.2 进口设备所用油脂要进行化验,根据化验结果选择我国生产的和该油脂相适的润滑材料进行代用。
3.15设备档案及资料的管理制度
3.15.1 凡公司形成的设备档案及设备技术改造、购置、设备大、项修等资料应实行集中管理。
3.15.2 设备档案及资料应单机整理存放在档案袋或装订成册放入档案柜中,档案编号要与资产编号一致。
3.15.3 将档案存放档案柜内,按顺序排列,定期进行登记和资料归档工作。
3.15.4 新设备开箱验收,须由档案人员在场,并由档案人员几首全部随机文件和图纸,如工作需要急用,可按借阅制度办理手续,方可借出利用。
3.15.5工程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借阅一般档案由资料员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需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3.15.6 过期或作废的图纸、文件不得由本室处理,应集中移交规划发展处,统一处理。3.15.7 借阅档案的人员,负有保护档案的责任,不得拆卷、勾画、涂改档案,如有发现损坏或丢失档案者,将严肃处理。
3.16 进口设备管理规定 3.16.1 进口设备的引进
3.16.1.1 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参加与进口设备的前期管理,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检修、改造直到报废的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工作。
3.16.1.2 由规划发展处负责统一组织工艺、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进口设备选型进行可行性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并将结论资料存档。
3.16.1.3 选派有经验的工艺设备技术人员参加考察,资料存档。3.16.1.4 根据选型填写订货卡片报有关进口主管机关。
3.16.1.5 设备部门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参加技术谈判,必要时设备部门派员参加培训深造和验收。
3.16.1.6 根据谈判商定条文签订合同内容。
3.16.1.7 规划发展处(设备动力处)组织设备及档案部门成立进口设备验收小组,保证进口设备接运工作顺利进行。
3.16.1.8 进口设备进公司后,在海关商检及有关上级机关在场情况下,验收小组组织开箱检查,检查实物技术资料,配套件是否齐全,外观情况,参加验收单位会签。
3.16.2 进口设备档案管理
进口设备原始技术资料交规划发展处保管。3.16.3 安装
进口设备由专业安装队伍安装,按规定、按技术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认证组织检验,填写验收单存档;
3.16.4 维护和保养
3.16.4.1 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本单位无法解决的应与卖方签订备忘录,保证期内不准进行改造。
3.16.4.2 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已投产的进口设备必须知道安全操作规程。
各级人员职责与权限管理程序
设备动力处处长
a)负责设备管理和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特殊工序设备质量管理点设备运行的管理工作; b)负责制定并落实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及设备的预防性维护; c)对由于设备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负有直接责任;
d)负责提供符合工艺要求的风、水、电、气的动力供应工作,并对动力供应工作进行管理; e)负责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f)负责公司通讯设施的管理工作; g)负责工具、工装的管理工作。
设备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机器设备实施控制,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持稳定的工序能力,以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直接制造产品的机器设备的控制。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GB/T19001-202_《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3.2 GJB9001A-202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3 G01.01-202_ 《质量手册》(A版)
4、职责
4.1 设备动力处是设备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设备的选项、购置、安装、调试、维护、更新和报废的综合管理工作。
4.2 各使用设备的处室、车间负责本部门的设备保养和日常管理工作。
5、管理程序
5.1、设备分类与控制范围
5.1.1 按设备在生产中的用途分为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
5.1.2 按国家统计局1981年9月颁布的“重要生产设备统计目录”中精密、大型、稀有设备为重点设备的规定确认重点设备,凡是关键工序、特殊工序设备也列为重点设备,其它为一般设备。
5.1.3 设备控制范围包括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生产设备,重点控制重点设备。5.2 设备的选型和认可
5.2.1 设备选型必须要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生产适用。5.2.2 设备安装 后必须进行调试。
5.2.3 设备调试合格后,由设备动力处、安技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使用单位。5.3 设备使用与维修保养
5.3.1 设备使用要定人定机,操作者要凭操作证上岗。
5.3.2 使用者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
5.3.3 设备要按计划进行维护修理,每年作出设备大修、项修计划并按月实施。一般小修由使用部门负责。
5.3.4 设备大修、项修和重点设备小修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维修人员、操作者、使用部门、检验部门共同验收填写“设备修理验收单”。5.3.5 设备动力处每月需依据“重点设备易损件明细表”、设备维修情况和备件库存情况、“月份物资需求归口管理部门明细表”,以保证重点设备易损件的可达性。
5.3.6 对设备状态进行分类,确定标示。主要生产设备按使用情况分为完好设备、限制使用设备、正在维修设备、封存设备四种状态。5.4 重点设备的管理
5.4.1 设备管理部门要列出精、大、稀设备明细表、关键工序设备明细表、特殊工序设备明细表,作为重点设备进行管理。
5.4.2 当工艺、生产线调整,影响到产品强制性项目变更的设备,由设备动力处向产品认证处通报并提交相应的材料,由产品认证处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审查、确认、批准后,由产品认证处下发技术通知单给相关处室方可组织生产实施,并对产品加贴认证标志。
5.4.3 重点设备要进行标识。
5.4.4 重点设备要进行日点检,由设备动力处按不同设备编制点检项目表,由设备操作人员实施日点检。设备动力处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每周对设备日点检、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5.4.5 对重点设备要实施定期精度、性能检查,作为对设备的能力认可。具体实施按《设备管理办法》(G01.03.07.11-202_)执行。5.5 设备封存与报废
5.5.1 由于生产不足或工艺路线调整暂时不用的设备可由使用部门填写“设备封存申请单”报设备动力处、财务处批准后准予封存,并在设备上作出标识。
5.5.2 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报设备动力处,设备动力处、财务处和使用部门共同鉴定并 意见,确认可以报废的设备报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批准后报废。
5.6 设备的包装和防护
设备的安装现场要充分满足设备对环境的要求。5.7 设备档案的管理
5.7.1 凡是列为主要生产设备的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5.7.2 设备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a)设备出厂合格证; b)设备装箱单; c)设备移交验收单; d)设备修理验收单。6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a)设备管理办法; b)设备移交验收单; c)设备检修计划;
d)精、大、稀设备台账,关键工序设备明细表、特殊工序设备明细表; e)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f)设备检验记录单;
g)设备现场巡视记录;
h)设备封存(启封)申请单; i)设备修理验收单; j)设备管理规定;
k)月份物资需求归口管理部门明细表; l)设备小修验收单;
m)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单; n)设备日点检卡。
第五篇:设备管理办法
目 录
1.目的------------------------------2 2.使用范围----------------------------2 3.职责------------------------------2 3.1总工---------------------------2 3.2安全设备部--2 3.3设备科---2 3.4租赁公司-----2 3.5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3 3.6起重机械司机3 4.工作程序-------3 4.1机械设备的购置--------------------------3 4.2机械设备的标示方法--------------------------4 4.3机械设备的使用-----------------------------4 4.4机械设备的事故处理----------------------5 4.5机械设备的保养-----------------------------5 4.6机械设备的修理--------------------------6 4.7机械设备的存放--------------------------6 4.8机械设备的报废--------------------------6 4.9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7 4.10起重机械设备工作程序--------------------7 4.10.1拆装前程序----------------------------7 4.10.2塔机拆卸前的安全检查--------------------------7
4.10.3塔机安装前的检查-----------------------------7 4.10.4使用管理----------------------------8 4.10.5监督检查------------------------------8 4.10.6起重机械及其零部件的维修和报废--------------------------9
4.10.7报停管理--9
1、目的
对公司所有机械进行有效控制,保证设备正常、可靠、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及完 好率。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管理,包括租赁机械设备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
3.1.1负责与总经理对起重设备的协调对接及对起重设备的定位和拆装方案的审批。3.1.2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购置时的考察论证。3.2安全设备部
3.2.1负责对外租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论证及合同签订工作。3.2.2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购置时的考察论证。3.2.2负责对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3设备科
3.3.1设备科负责本办法的编制并组织实施。3.3.2全面负责、参与起重设备拆装的安全生产工作。
3.3.3负责塔机基础图的发放、对起重机械拆装方案的编制及拆装时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3.4参与起重机拆、运、装的全过程及移交验收工作。3.3.5具体负责对塔机司机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工资的考核工作。3.3.6负责对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同常维护、使用、保养的监督检查。3.3.7具体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3.4租赁公司
3.4.1建立本单位所有机械设备台帐。
3.4.2熟知公司起重机械拆装作业的工艺流程,组织排解生产中的疑难问题。3.4.3对本公司租赁机械设备的提供并做好服务。
3.4.4负责本公司大型起重设备的地脚螺栓的提供及拆装时严格按拆装方案操作和塔机项 升事项。
3.4.5负责新购本公司租赁机械设备的考察论证及验收工作。3.4.6参与起重机械大修、移位后的技术性能检测试验工作。3.4.7发生设备事故,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5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
3.5.1监督大型设备基础施工的全过程及向设备科提供本工程概况。
3.5.2负责大型设备拆装现场的安全,严格按拆装方案进行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并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
3.5.3及时制止对机械设备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遇有严重情况有权暂停生产,有权越级上 报。
3.5.4参加对本项目公司机械设备的检查及大中修、大型设备移位后技术性能检测工作。3.5.5负责检查大型设备拆装时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5.6全面负责塔机司机在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及其对塔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处理一般 机电故障。
3.5.7工程开工前,及时向设备科提供大型机械设备需用计划。3.5.8负责外租塔机的考察及安全装置论证。
3.5.9负责本项目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监督、封存、启封、保养和台帐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1租赁公司机械设备的购置:
(1)大型起重机械由总工、安全设备部及租赁公司负责考察、论证;由设备科根据考察、论证资料填写《供方评定表》和《合格供方名单》,报总工审批后,填写《物资采购计划》报 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其余租赁机械的考察、论证由总工及租赁公司组织,并填写《供方评定表》 和《合格供方名单》,由租赁公司材料员购置。在选购时应根据产品质量、环保要求、价格、运费、交货方式及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衡量,择优选购。选择评定后由租赁公司材料员填写 《物资采购计划》报租赁公司经理初审,然后报总经理审批,由材料员购置。(2)大型设备购置后的收货由租赁公司负责,并将随机资料交设备科存档。4.1.2项目部机具的购置:
(1)不在租赁公司统管范围内的机具,可由项目部白行购置,费用直接计项目部成本。(2)需要购置的机械设备,由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选型、考察、论证,编制《供方评定表》由项目经理初审,然后报项目公司经理审批,由材料员购置。(3)购置后的开箱验收由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负责,并将随机资料存档。
4.1.3机械设备到货后,由购置单位组织相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检验方法、验收标准及安装、运输、保管等方面要求,做好验收工作。
4.1.4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及随机附件、易损配件、专用工具、技
术资料的清点等工作。
4.1.5根据有关质量、环保标准和说明书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和检验,发现问题要做好
记录,并向生产厂家交涉、更换和索赔。4.2机械设备的标识方法
4.2.1新购的机械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原件由相关人员建立
档案,使用单位(人)需用时可带复印件。
4.2.2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台帐由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建立并保持;租赁公司的机械 设备台帐由租赁公司建立。
4.2.3机械设备台帐要求及时、准确,如发生新购入、更新、报废、丢失等情况应及时
变更。
4.2.4大型机械设备要分类编号。
4.2.5租赁设备购入后,应及时进行租赁经营。4.3机械设备的使用
4.3.1项目部在开工前应由安全设备管理员编制《进场施工机具计划表》,根据计划分本项目部自购或租赁的设备,需租赁的设备应提前通知租赁公司,让租赁公司提前准备。4.3.2远离公司本部的项目部,可由总经理审批,就地解决机械设备来源。4.3.3项目部到租赁公司租赁设备执行租赁管理办法。
4.3.4租赁公司不能满足本公司需求的大型机械设备项目部须外租时,需先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再由安全设备部与本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共同考察选型,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后,最后签订租赁合同。
4.3.5项目部对进场的设备(除大型机械设备外)必须由安全设备管理员进行安装验收,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验收由设备管理科、租赁公司及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共同负责验收,各种机械的安装验收单应在安全资料中保存。
4.3.6到租赁公司提取设备时,应由项目熟悉本设备相关人员与租赁公司共同试车验收,一经移交验收后,机械设备由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及监管。4.3.7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并实行定人、定机、定责的管理制度,大型起重设备未经设备科同意禁止私换人员上岗操作。
4.3.8各班作业和多班操作的大型机械设备,实行机组长负责制,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在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的管理下具体负责本机组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4.3.9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4.3.10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如发现噪音、污染超标时,及时进行维修,经维修仍达不到要求的,属于租赁的设备应同租赁公司联系,属于自购的应由安全设备管理员报告项目经理或项目公司经理,申请报废或者更换。
4.3.11项目部租赁的本租赁公司设备在归还时,租赁公司经理应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的绩效进行分析,以便了解机械设备的状况,便于改进和更新。
4.3.12起重机械的管理,除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其余按附后《起重机械管理办法》
执行。4.4机械设备的事故处理
4.4.1概念:凡因操作不当、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损坏或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统称为机械事故。4.4.2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损坏,直接损失在200元"--一1000元以内或停用时间在3天以上10天以下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损坏,直接损失在1000元一-'5000元以内或机械设备停用在10天以上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主要部件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者。4.4.3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和安全设备管理员维修处理,租赁设备通知租赁公司协助维修。
4.4.4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保持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设备管理员后,再报告项目公司经理和安全设备部。
4.4.5各类机械事故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处理不放过,职工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认真分析处理。
4.4.6机械大事故及机械重大事故的调查,由安全设备部负责处理并填写《掌备事故报告单》。4·4·7机械的一般事故按《处罚规定》执行,机械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按《管理办法》之“安全生产管理奖罚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追究其相关人员的法 律责任。
4.5机械设备的保养
4.5.1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项目安全设备员监督检查,主要对机械设备在作业前、运行中、作业后按“十字方针”(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进行保养。4.5.2一般情况按计划执行。4.6机械设备的修理 4.6.1项目部自有设备的修理和租赁公司所属的设备的中修、小修由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组 织落实;租赁公司所属设备的大修由租赁公司经理组织落实,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配合。4.6.2小修: 使用中发生的机电故障和局部损坏。
4.6.3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或新设备在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 总成间损坏不平衡状态,以尽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由设备拥有单位的安全设备管理员组 织完成。
4.6.4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 复性修理。
4.6.5机械设备的小、中、大修过程中要做好防止污染环境措施,大修时维修人员要做好记 录,填写《施工设备维修记录》。
4.6.6项目经理要对本项目小、中、大修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租赁公司经理要对本单位小、中、大修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
4.6.7在使用或保管过程中,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使用和保管方承担。4.7机械设备的封存、报停
4.7.1存放前要进行检查保养,要有必要的防雨覆盖措施。
4.7.2机械设备的存放应由设备拥有项目公司的安全设备管理员填写《机械设备封存(启封)记录》。
4.7.3重新使用前应由维护人员进行检验,确保机械设备满足使用功能。
4.7.4安全设备部要对机械设备存放是否造成环境污染,进行检查监督,在《机械设备封存(启封)记录》上做好记录。
4.7.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及租赁价格、损坏赔罚标准》。4.8机械设备的报废
4.8.1因使用周期限制,已达到报废要求的设备由设备拥有单位的安全设备员提交报废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报废,并及时从机械设备台帐中删除。
4.8.2凡因机械设备事故造成报废的设备,除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外,并应及时从台帐中删 除。4.8.3报废机械的档案资料自该设备报废三年后失效,但该设备编号不得添补、应保持空缺。4.9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4.9.1设备管理科不定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4.9.2大风、大雨及太忙季节要增加抽查频次。4.9.3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不定时在施工现场巡查。4.10起重机械设备工作程序 4.10.1拆装前程序(1)、拆装方案的制定
a由设备科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最佳拆装方案; b编制详细的工艺流程及各环节、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C方案编制后由安全设备部主任及总工审批;
d方案一经确定,拆卸与组装时所有参加拆装人员严格按方案实施。(2)基础施工
a总工项目经理负责塔机基础的定位; b项目部负责基础施工;
C严格按图纸和基础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d项目公司或专业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对基础整个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承担全面责任; e施工作业人员劳保用品齐全; f施工完毕复核各种尺寸;
G项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员对各种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4.10.2塔机拆卸前的安全检查
塔机拆除前由设备科、租赁公司、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司机共同对塔机做一次全面细致 的检查,消除影响拆卸的不安全因素。
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局部是否变形; b金属结构完好情况; C工作机构、电器设备、液压系统、顶升系统是否完好; d连接螺栓、销轴是否正常;
e使用的工具、吊索、吊具及辅助机械是否齐全完好; f拆除现场有无障碍。4.10.3塔机安装前的检查
塔机在安装作业前,由设备科、租赁公司及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对塔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作业。
塔机安装前应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①基础位置和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要求;
②金属结构的成套性、完好性;
③工作机构、有关起重零部件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④自升式塔机的液压系统、顶升系统完好性;
⑤连接螺栓、销轴是否齐全、完好;
⑥电器系统的可靠性;
⑦各种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⑧现场道路、外电线路、周围建筑物有无障碍;
⑨安装工具、吊具、吊索及辅助机械的齐全性、完好性。4.10.4使用管理
(1)安全设备员负责本项目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的使用和封存管理。
(2)项目部为起重机械司机曰常维修保养提供充足的时间、材料和工具,并负责协助完成拆、运、装任务。
(3)起重机械司机负责起重机械的具体操作,日常维修保养,按时填写《塔机交接班记录》,并协助完成拆、运、装任务。
(4)起重机械的管理采用“三定”责任制.: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
(5)每台起重机械,公司配备一名主司机,项目部负责配备一名副司机,由项目部、租赁公司和设备科共I司对他们进行管理。4.10.5监督检查
(1)设备科不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封存 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项目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立即整改的当 面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2)每月组织起重机械性能与安全装置专项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销轴、螺栓 的连接情况;提升机构,钢丝绳、滑轮的完好性;塔机的限位、保险装置有无缺少和失灵)。(3)平时巡检,大风大雨后组织专项检查,并保存记录。(4)对操作司机的监督检查:
a根据《塔机司机管理办法》对司机考评,严格执行奖罚制度。
b每次检查的同时提问司机对相关操作规程的熟知程度,检查其《交接班记录》的记录情 况。
C不定时由项目部对司机进行测评,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d年终总评,对起重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给与表彰。
6.5设备科及项目公司安全设备员负责项目部对租用的外单位的起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进
行进行监督检查。
4.10.6起重机械及其零部件的维修和报废
(1)出现损坏或性能下降的零部件时,应首先由租赁公司技术人员修理,修理合格后方可
使用。经鉴定确系性能丧失的零部件按处理报废,由司机到租赁公司以旧换新。
(2)钢丝绳的报废按照GB5972-86《起重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使用规范》的规定来判定。(3)由于零部件老化、润滑油泄漏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4.10.7报停管理
(1)、本公司起重机械的封存与报停参照本公司《机械设备租赁办法》执行,外租起重设备 的封存与报停参照外租合同执行。(2)、报停后的设备在未移出项目期间由项目部负责保管;无项目又必须移出的,移出后由 租赁公司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