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
河北高教自考申请学位的规定办法
凡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由国务院已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报
1、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
外语成绩合格,专业主干课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的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携带以下
材料,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申报学士学位。
(1)河北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北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
(3)毕业论文成绩原件及毕业论文原件;
(4)学士学位评审费。
3、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
位评定表》,填写要求:
(1)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
(2)主干课程名称、成绩填写顺序应与颁布的《河北省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主干课程一览表》(见附件)课程顺序一致;
(3)外语成绩另填入“外语成绩”栏中。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不准申报:
(1)第一次论文答辩未通过者;
(2)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3)第一次评审未通过者。
二、学士学位授予时间及颁发证书时间:
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得时间一律定为该生取得本科毕业证时间。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时间定在每年12月底。
第二篇:自考学位申请
西安交通大学文件
西交教〔2009〕102号
关于印发《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
施细则》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及有关单位:
《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9月24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交通大学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成人高教高教自考学位授予规章印发通知
抄送:继续教育学院分党委,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长助理。
校长办公室2009年11月4日印发
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西交教〔2009〕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择优授予、保证质量的原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按照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我校担任主考院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三条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本科毕业生要求,成绩优良以上,较好地掌握了本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成绩及格,平均成绩达到65分,且通过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组织的三门主干课程考试。三门主干课程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确定。
通过陕西省学位办组织的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
下列情况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因课程考试缺考或成绩不及格而补考及格的课程门数,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累计不得超过四门;专升本学生累计不得超过两门。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章学位申请、审批、授予工作
第五条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可填写《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审批表》,向继续教育学院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条继续教育学院对申请学位者的授予资格进行初审,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者的授予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名单。
第八条教务处对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及有关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第九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者,由学校发布学士学位授予公报,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并报陕西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审批未通过者,不补授学士学位。
第十条学位证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统一格式制发,加盖学校钢印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章后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错授等严重违反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情况,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予以撤销所授学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学士学位申请只限于毕业当年,过期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学位证书的签证日期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之日,颁发时间为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公布之后。
第十四条学位证书遗失不予补发。如情况属实,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出具公函,可办理学士学位证明。
第十五条学士学位颁发后,继续教育学院应将以下资料及时归档:
(一)通过陕西省学位办组织的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一考试的学生名单及成绩;
(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公报;
(三)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册。
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10年毕业的学生开始实施。原《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交教〔2007〕71号)废止。
西安交通大学关于2013年成人英语三级/学位英语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站点、各位学生:
根据陕学位办〔2013〕24号“关于2013年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2013年陕西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9:00----11:00举行。西安交通大学组织的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也将于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和11月10日(星期日)全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
2013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语种包括: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二.报名资格
(一)外语考试:
1.符合西交教(2009)102号“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附件1)中学位申请条件的函授、业余2013年本科毕业生;2011级和2012级在籍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已经通过了2012年陕西省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外语成绩有效。
3.在本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记录者不得再次报考。
4.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私自进行网上报名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主干课程考试:
1.符合西交教(2009)102号“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学位申请条件的函授、业余2013年本科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学位三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2.三门主干课程缺考或不及格不予补考。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2013年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8:00—9月22日(星期日)24:00
2.报名网址:http://www.teniu.cc(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3.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学校将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9月29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办法: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以函授站为单位(校内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各函授站(或校内班主任),收集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汇总填写《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XX级学位外语考试名单》(附件4),派专人统一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件5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楼二层继续教育中心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外语考试准考证:11月1日(星期五)8:00起,管理系统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应考。
主干课考试准考证:由学校统一打印,11月6日起在继续教育中心学籍科领取。
四、报名证件要求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五、考试收费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费的复函》(陕财办综〔2012〕113号)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219号)规定,2013年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按照65元/人收取。
六、其他事宜
1.通过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在毕业时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标准和条件。
2.2013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命题以学位中心组编、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俄、法、德、日)语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
请各教学站点仔细阅读,及时通知拟申请报名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联系电话:029—82656594;82657707
附件:1.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2013年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
3.报名登记表(样表)(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4.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位外语考试名单(函授站填写)
5.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7月12日
2013年西安交大自考学位报名安排
根据陕学位办〔2013〕24号 “关于2013年陕西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2013年陕西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9:00----11:00举行。我校组织的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也将于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下午和11月10日(星期日)全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语种
2013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语种包括:英语、俄语、法语、德语、日语
二.报名资格
(一)外语考试:
1.符合西交教(2009)102号“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附件1)中学位申请条件的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一年内可报名参加考试;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本科生,原则上通过考试计划课程合格门数达一半以上者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2.已经通过了2012年陕西省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外语成绩有效。
3.在本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记录者不得再次报考。
4.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私自进行网上报名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主干课程考试:
1.符合西交教(2009)102号“西安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学位申请条件的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一年内可报名参加学位三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2.三门主干课程缺考或不及格不予补考。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2013年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8:00—9月22日(星期日)24:00
2.报名网址: http://www.teniu.cc(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3.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2)。学校将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照片审核时,管理系统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9月29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市翠华南路137号西安交通大学自考办(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号教学楼一层115室)
3.现场确认具体操作和要求: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11月1日(星期五)8:00起,管理系统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应考。
(四)主干课程考试报名程序:
毕业生还须办理三门主干课程考试报名手续。
1.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同时,毕业考生须填写主干课考试报名表(见附件7),一式两份,进行主干课考试报名。
2.毕业生进行主干课报名时,须准备与学位外语考试网上报名同一底版一寸彩照8张。各专业毕业生主干课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11月7日-8日。
四、考试成绩查询及学位证申办:
1.成绩公布时间:
预计在2014年2月由省学位办公布成绩,届时请各位考生在相关网站或我校自考办信息公布栏查询。
2.学位申办资格及时间:
根据“西交教(2009)102号”文件(附件1)相关规定,凡2012年、2013年6月我校主考的高教自考(本科)专业毕业生,政审合格、学位外语及三门主干课考试合格者,请于2014年3月初在原确认报名处按有关规定程序申请办理学士学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证件要求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六、考试收费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费的复函》(陕财办综〔2012〕113号)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12〕219号)规定,2013年陕西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收费按照65元/人收取。
七、其他事宜
1.通过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学生,在毕业时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标准和条件。
2.2013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命题以学位中心组编、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俄、法、德、日)语水平考试大纲》为依据。
3.西安交通大学申请学士学位专业主干课程级参考目录(附件7)
西安交通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第三篇:2012年山大自考学位申请
关于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山东大学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山东大学主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报名工作的要求及申请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山东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的条件
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是我校主考专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请。
1、已参加2011年或2012年山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学习期间的各科成绩达到平均65分以上(含65分);
3、本科段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含英语成绩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外语专科以上毕业证免试的考生);
4、毕业答辩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
5、本专业每门主干课程成绩在65分以上(含65分)(主干课程名称见附件1)或优秀毕业生;
6、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现象的考生。
其它学校主考专业的毕业生我校不接受申请。
说明:
1、根据鲁教考办<2005>69号文件精神,不选考英语
(二)课程,加考其他课程(不少于14学分)的毕业生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2、本科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成绩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相应内容为准,成绩以免考计和等级计的课程不计入平均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3、优秀毕业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过各种先进荣誉称号;在正式刊物发表过论文;获得过厅局以上奖励;单位认可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单位证明)。
4、申请者可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手续,须提供全部申请资料。
二、2012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成绩查询方法:
2012年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见继续教育学院网
站 http://sv7.wljy.sdu.edu.cn:8088/12xw/12cx.jsp “2012年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
三、申请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
1、网上申请时间:
学生本人于2012年9月1日至9月9日登录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报名。要求考生填写的申请信息与学位外语考试报名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专业、毕业证书编号)完全一致。
2、现场确认时间:
时间:2012年9月10日至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培训楼4层(山大西门路北侧)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按报名编号:即网上申请学位后生成的编号):
9月10日:1001– 1400号
9月11日:1401-1800号
9月12日:1801-2200 号
9月13日:2201-2600 号
9月14日:2601号以后的考生
3、现场确认时交纳考核费,提交申请的资料包括:
①交验山东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②本科专业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已经存档无法提供原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③2011年或2012年山东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⑤提交申请人填写的《2012年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学士学位登记表》(下载见附件2);
⑥优秀毕业生须提交《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成人学士学位登记表》(下载见附件4)和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后,经由学校及山东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授予山东大学成人学士学位。
四、领取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的时间:
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时间大约在2013年2月左右,申请人届时关注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 的相关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2012年6月29日
相关附件:各专业主干课程名称
相关附件:授予成人学士学位登记表
相关附件:2012年学位申请问题解答
相关附件: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山东大学自学考试主考专业成人学士学位登记表
第四篇:中山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
中山大学自考本科学位申请条件
(2011-08-17 08:57:47)
中山大学主考的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以向中山大学提出学位申请。
1、申请学位的条件
A、本科段课程[英语
(二)或科技英语不计在内,但要成绩合格]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B、毕业论文成绩良好以上(含良好)。
C、通过全省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广东省学位办统一颁发的《外语统考合格证书》。
2、申请时间
每年的7-8月,考生必须向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请提供所学专业、毕业时间、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在9月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并寄出《中山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考生必须提交专科和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本科段成绩的复印件、3张大一寸彩色照片。
3、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必须在毕业的第二年提出学位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时间每年一次(在每年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后,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方能授予学士学位。
注意:申请学位的机会只有一次,超过时间不申请或“学位主干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再行提出申请。
各专业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哲学:中国哲学史、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外国法制史、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
计算机信息管理:操作系统(A)、综合科(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A])。
计算机及应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综合科(数据库原理、数据结构[A])。
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综合科(计算机网络基本原理、互联网及应用)。
财政与税务:财税史、财政学、税收学。
行政管理:政治学概论、领导科学、行政管理学
国际旅游管理:旅游经济学、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
商务秘书:市场营销学、国际商务、商务秘书
学位英语考试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需在毕业以前(最迟在登记毕业的第二年)参加并通过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统一考试;英语统考是一种标准化考试,考试难度界定在大学英语三级水平,听力部分列入考试范围,考试一般在每年的六月进行,申请程序如下:
A、考生须在3月以前向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B、须本人填写《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考生登记表》,并准备报考费和提交同底小一寸相片4张。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将按省学位办关于学位英语考试时间的安排,根据考生的地址通知考生具体办理报名手续和考试时间。
注意:根据省学位办的精神,A、任何形式和级别的英语合格证书,都不能代替学位英语证书。
B、必须回主考学校参加学位英语考试,在其它学校所参加的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第五篇:南大自考学位申请流程
2016年(上半年)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与发放事宜的通知
为了方便考生的升学与就业,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办理申请并发放证书一次。即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请相关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与9月下旬,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关于学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5上半年、2015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方可参与本批次的学位申请。
一、填报学位申请信息。2016年4月8日-4月11日,务必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请勿填错。学位申请界面将在4月12日关闭,逾期不予补办。
注:360浏览器(杀毒软件)对我院网站存在误报,请暂时关闭或卸载。请考生尽量使用IE浏览器进行信息填报。
二、缴纳学位评审费。学位申请界面下端的按钮“缴纳学位评审费”可重新调出该功能。网上办理结束后,请考生关注“申请状态查询”中的通知内容。
①系统判定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8日-4月11日期间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缴费方式),逾期不予补办。考生在线支付成功后,2016年4月13日不用再来我院现场办理。
注意:本次学位申请以缴费为依据。凡是未缴费者,所有信息一律做无效处理。是否完成在线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询(关于自学考试网上申请学学士学位者查询缴费情况的通知,附件2)。如有疑问请尽快电话联系。
②系统判定为“不符条件”的考生,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若考生确认本人符合条件,则请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中午休息)来我院现场递交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人工审核(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现场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3),逾期不予补办。当天没有时间的考生,申请手续可以请他人代办。审核通过者可在现场缴纳费用。现场办理通过者,与网上办理通过者没有任何区别。
三、领取学位证书。所有考生务必于
2016年5月10日之后在我院网站打印“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请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该表届时会打印有学位证书编号,是检索与翻找证书的依据,领取证书时务必随身携带。要求考生牢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16年5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中午休息),由本人持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来我院现场领取学士学位证书。届时可以拍摄学位照,由考生自愿参与,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
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①如委托他人代领,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将两张身份证的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②请他人代领证书的考生不再拍摄学位照。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园教学楼2楼。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珠江路站(1号出口广州路)出来再步行,或乘相应公交线路到鼓楼(鼓楼医院附近)或广州路(儿童医院附近)下来再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