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十七大报告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为人民法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好十七大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不仅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而且也是人民法院工作
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政治保证。
一、建设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十七大报告对人民法院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和全局角度,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和追求,也是人民法院的奋斗目标和追求。人民法院作为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国家审判机关,在依法治国方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法院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和影响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必须通过每位法官的具体工作来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完成的好坏,关键在于法官素质的高低。近几年,法院系统通过开展“司法文明树形象”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特别是2006年我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使法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绝大部分法官都能够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也有少数法官不能够与时俱进,政治、业务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要求,法官队伍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现象,少数法官或受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以案谋私,徇私枉法,致使社会上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治,正义得不到及时伸张,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护;或盲目崇拜、片面宣扬、简单套用西方的法律制度,造成脱离中国实际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的混乱;或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欠缺,办案方法简单,就案办案,案结事不了,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等等。因此,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必须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二、十七大报告,对新时期的人民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首先,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肯定天下大乱。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的一切成就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今后发展我们的事业也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官在各项工作中才不会迷失方向,陷入歧途,各项工作才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其次,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通过审判工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始终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经济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立足点、出发点和着力点,坚决依法惩处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依法审理好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金融安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企业破产、股东权益、证券等纠纷案件,依法推进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要加强涉农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方当事人的实体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
第三,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牢固树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推进,法律调整的领域、层面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方面的社会矛盾可能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人们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讨回公平,讨个“说法”,对公正司法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法官用好审判权,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通过诉讼活动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有序发展的最好实践,就是落实好十七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就是“有效治理国家”在司法领域内的直观体现。
第四,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动科学发展、促
进社会和谐”。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始终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全部工作的切入点,努力创新纠纷解决方法。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严消除不和谐因素,以宽增加和谐因素,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罪犯,尽量运用非监禁刑、减刑或假释等措施,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民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加大调解、和解、协调工作力度,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尽可能地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2007年罗山法院把调解作为民商事案件的首选结案方式,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 %,绝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要围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法制宣传工作,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第五,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人民法官必须强化公仆意识,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各项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参加诉讼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要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努力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2007年,罗山法院共对153 件民商事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 40余万元,及时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通过全院干警捐款募集司法救助基金5800元,及时解决了部分特困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十七大报告,要求人民法官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人民法官只有把案件办得又快又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这也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最好途径。
三、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应从六个方面着手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根本。人民法院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法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近期特别是要认真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和党章活动,特别是要学习好、领会好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的内容,着力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着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遵守好党章、贯彻好党章、维护好党章。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的根本问题,确保法官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核心。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首先要选配好一把手,其次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三是要加强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三)抓好业务素质教育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基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人民法院工作特点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培养更多的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要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兴调研之风,组织法官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开拓新办法,从实践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007年,罗山法院在组织全院法官分期参加省、市法院举办的法官轮训学习的同时,举办业务知识讲座20次,开展庭审观摩活动6次,组织审判工作专题调研活动3次。干警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有8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深化法官管理体制改革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动力。人民法院法官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法官任用机制。一是要不断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严把法官职业准入,坚持凡进必考原则,选拔和任用法官。二是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三是积极探索法官优胜劣汰的晋升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四是改革法官内部考核机制,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对法官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
(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的保证。要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严格审判纪律,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公正无私的职业形象。2007年,罗山县法院按照市委要求,从干警执行“五条禁令”、上、下班、集体活动点名签到、全院干警夜晚轮流值班抓起,狠抓干警作风建设。院干警作风建设督查小组共进行各种形式的检查56次,发出检查通报12次,较好的规范了干警行为,全院基本建立起步调一致、令行禁止、整齐划一的机关运行机制。
要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损害当事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确保司法公正和廉洁。在法院内部,一是严格落实立审、审执、审监分开和诉讼费收支两条线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监督,对审判权与执行权每个环节的全方位有效监督、流程管理、审判监督管理、高科技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审判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真正形成监督工作横到边,竖到底,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二是制定并严格遵守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律师关系的制度,杜绝“三同”办案;三是狠抓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四是积极改进纪检监察工作方法,从严查处法官违法违纪案(事)件。就法院外部而言,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使审判工作真正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意见,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争取人民群众的满意和理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一查到底,凡查实的依法依纪处理,防微杜渐,保持法官队伍的纯洁。
第二篇:建设高素质高水平法官队伍思考
为顺应人民新期待,回应时代新要求,保障队伍建设全面、优质、可持续发展,最高院全面部署开展旨在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反映。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法院文化是完成这个任务不可缺少的、建设性的举措。在推进“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先进的法院文化, 必须能够充分激发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最大限度地促进审判工作全面发展。
一、建设法院文化,坚持用文化育人,增强法官队伍素质。
法院文化是法院的灵魂,是司法工作者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要建设优质的法官队伍,提高法院队伍建设的水平,推进人民法院的科学发展,必须倡导积极、健康的法院文化,并坚持用先进的法院文化培育高素质的司法人才。
首先,发挥政治文化的导向作用,培养具有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和法治理念的法官队伍。
对文化的政治作用,邓小平曾做出过精辟的论述:“无论哪一种势力或哪一种派别的文化工作, 都是服从其政治任务的。”要发挥先进政治文化的导向作用,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既懂法治、又懂政治的法官队伍,我认为应从以下两点切入,让“司法为民”的意识深入人心,以确保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占领法院文化阵地。
1、理论教育。坚持不懈地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形式政策教育、指导思想教育、国情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法院文化的政治方向和法官队伍的政治觉悟掌好舵。人民法院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的原则,用政治建院,深化“三个至上”、“科学发展观”教育,在法院中形成具有共产主义信仰的政治理论体系和文化观念。利用科学的政治理论使广大司法干部明确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发展,是在政治上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的基础性步骤。
2、实践巩固。创造性地辅以理论研讨、学习先进、法官论坛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调动法院干部的热情,号召全员参与,为培养具有坚定政治立场的法官队伍铺好路。各部门每周安排固定的时间进行理论学习,通过集体学习、讨论,深入把握新形势、新问题、新政策,不断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以便更好领悟上级精神,更好地实践“为人民司法”。同时,发挥工会、团委和法官协会的作用,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的等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的互动环境,循序渐进地在行动中增强法院工作者的政治素养,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素养和意识形态。
其次,发挥道德文化的约束作用,培养具有高尚道德操守和职业修养的法官队伍。
英国作家毛姆有句名言:“良心,是我们每个人心头的岗哨。”我国古语也有云:“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法官的品行是能否践行“司法为民”的关键,法官职业道德包括:公正。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底线;忠诚。法官要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对法官来说, 除了法律以外没有别的上司,除了民情疾苦以外没有别的顾及;廉洁。能否做到两袖清风,是人民法院兴衰成败的关键,是人民法官得失民心的标尺,必须以清廉、俭朴为美德;勤勉敬业。法官无论职位高低, 分工如何,都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应尽的职责, 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积极主动为人民服务,为司法贡献。
《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法官行为准则》等等都是法院行为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为全国法院的群体成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标准。然而把职业道德作为一种规范,只能是一种外在的约束, 当外在的强制力弱化或利益引诱加大时,职业道德规范的筹码就会减轻,它就很难稳固持久地作用于法官职业生活。所以除了将职业道德外化为形式,如以职业道德为标准,对干部进行教育、监督,查处违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更要将职业道德转化为一种文化观念,甚至一种信仰,深深根植在司法者的意识深处,如影随形地约束、指导其行为。优秀法官蒋庆、清廉法官宋鱼水,之所以能成为我们的道德楷模, 就是因为他们已经将职业道德视为自己的文化信条,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自己的司法行为。
第三,发挥物质文化的承载作用,为形成文明的法官队伍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
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是法院文化的载体,是法院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也是推进精神文化持续发展的外在保障,被称为物质文化。物质文化是法院文化的直观形象,它不仅影响法官,对于社会公众也有无以替代的感知和接纳作用。所以要让法院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充分体现本院的院风院训、法院的文化观念和司法宗旨,使其对法官的司法意识产生积极影响,并在社会和民众的心中形成公、正、廉、仁的公信。具体做法可以有以下两点:
1、注重将法院设施建设与文化内涵相结合。庄严神圣的审判法庭、办公楼大厅两侧的的壁画和浮雕、大厅墙壁上的中外法学家画像、法理名言、法制宣传册、摄影照片、院史陈列室以及端放在大厅的方鼎……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物质都承载着深刻的法文化,营造出和谐向上的文化氛围。让司
法工作人员走在法院办公大楼的每一个地方,都能感受到庄严、公正、仁爱的气息,不忘自己的神圣使命,这对于匡正司法行政人员的信念、警醒司法行政人员的行为起到了熏陶渐染的积极作用。
2、加强硬件对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充分利用好图书和网络的教育、宣传作用,创建图书馆、资料室、开放阅览室,购买政治、法律、文学、社科、哲学等多种类型图书,增强干部知识储备,拓宽文化视野;建立法院网络交流平台,创造多元途径,利用现有局域网,广泛开展富有思想文化特色和积极向上、洗礼心灵的一些文化栏目与网页板块,加强文化交流,传播法文化,增强文化互动和探讨,为法官的文化学习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创建荣誉室、院史陈列室等,培养法官荣誉感和集体主义精神、使命感和责任心。
第四,发扬人本文化的辐射作用,培养具有仁爱之心和良好形象的法官队伍。
人本思想是营造法院文化的重要准则,古诗曰:“曲尽法度,而妙在法度之外。”真正高水平的称职的法官,不仅仅是固守法律,而是能超出“规矩”之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法条,切实解决矛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和谐统一。要做到这点,需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意识层面。增强法官的人文关怀,中国自古崇尚儒家的“人本思想”,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一直贯彻“教育为主,惩治为辅”这一原则。法官既要公平、公正,不偏不倚,依法裁判,又要体味人民群众的甘苦,办案时,积极地在德治和法制之间寻找合适的切合点,获取最优结果。
二是行动层面。发扬走向社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优良传统。我们曾举办法官进社区活动,号召法官转变作风,摒弃“官老爷”心态,扭转民众对法院持有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印象,体察民情,注重法律知识和社情民意的结合,在心中给“人民”二字留够充足的土壤。
三是政策层面。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最高院和有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建立刑事被害人救济制度的意见》就是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保证冤苦的人民能打得起官司,能够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及时了解民众在新时期的新要求、新期盼,推进司法民主有序进行,真正做到 “为民掌权、为民司法、为民服务”;实施便民措施,为上诉上访民众以及当事人设置休息室、提供茶水、纸张笔墨等,用这些细节彰显人文关怀。
二、培养优质人才,重视用人才兴院,提高法官队伍水准。
要推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必须以人才资源为第一资源,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灵魂,是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竞争力的核心和关键。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终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法官队伍,才能实现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的理想和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要注重法院优质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一)、加强对教育培训的支持和保障,培养精专的人才。“国以才立, 政以才治, 业以才兴,”高水平的审判人才、高素质的行政人才是法院科学发展的法宝。人民法院要重视对人才的培养和教育,推行“逢进必考、逢晋必训、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新模式,努力建设一支知识广、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精干的人才队伍。
一要重视学历教育。学历是一个人知识的标示,是一个法院整体学识的衡量标尺。我们要重视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广大工作人员进修学历,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目前为止,我院基本已经普及大学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仅有三人,硕士及研究生的占比在不断增加,已接近三分之一,并已有两人取得博士文凭。这种良好的势头需要保持、发扬,法院也要对学历进修给予时间和财力上的支持和保障。环境造就人,要争取在全院形成一种良好的求学求知氛围,浓厚的学习氛围,会让置身其中的每一个人都自觉地朝前走。
二要重视能力锻炼。学历不等于能力,要切实加强锻炼法院干部的专业水平,每一个法院干部都不仅要精通法律,还要懂得人生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知识,掌握高超的司法技巧和艺术。这就需要自觉地广泛涉猎综合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增强学识和见识,通过自学和培训双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和行政能力。
三要重视干训教育。法官晋级、干部晋职都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另外可以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利用网络视频,进行多层次培训,提高其理论素养和能力水平。
(二)、拓宽对新人的选拔录用渠道,全方位吸收有潜力的人才。法院要发展,就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拓宽进人渠道,积极争取编制,招收和录用高学历、高素质、有潜力的新人来充实和活跃人才队伍。近年来,全区法院以考录的方式,全方位接收了一批踌躇满志的综合型新人,有适应现代办公需求的网络技术人才,文字功底较扎实的文秘人才以及结合地方实际所需的蒙汉兼通人才,高院又通过遴选的方式从基层法院吸收了一批有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和扎实水平的审判人才。对这些新人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和培训,不断挖掘他们蕴含的潜力,使之成为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强大不竭的后续力量。这种扩大人才队伍的方式还在行之有效地进行着,这将成为一种建设法院人才队伍的新模式。
(三)、引进竞争制度,保持人才队伍的内在活力。要落实“人才兴院”战略,除了要不拘一格发现、培养综合人才外,还要用好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因此,要积极推进竞争上岗机制,出台一套完整的考核用人机制,避免 “以领导好恶为标准”的用人模式。去年,高院就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了一批有为的副处级干部。另外可以学习山东东营中院的人才管理模式,为有突出工作业绩的人建立“优秀人才库”。
(四)、进行岗位练兵。司法能力需要知识也需要实践和经验,需要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解决突发情况的能力,这就需要扎实有效地推进岗位练兵活动,不断促进司法能力和实践本领的提高。今年,全区法院将启动“三个一千”工程,组织干部轮训、挂职锻炼,同时继续部署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这些形式将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水平。
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经济危机风起云涌,国内社会总体稳定安宁,但政通人和的大局下也交织着矛盾、夹杂着不稳定因素。雪灾地震、金融风暴及其影响带来了保障民生的新挑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越是困难的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这也为人民法院带来了新的考验。因此,人民法院必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用文化育人,用人才兴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心系民众、业务过硬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好社会稳定器和缓冲器的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三篇:努力打造高素质队伍
努力打造高素质党务队伍 作者姓名:张辉
为全面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的素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安达市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严格落实,不断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文化水平、服务能力过硬的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
一、着眼长远,扩大范围,突出培训对象的广泛性
市委对基层的党组织班子和党务干部工作局面打不开、成效不显著,急需“充电”、“加油”的现状,开展“组工大讲堂”活动,扩大了培训覆盖面,将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两新组织”、后备干部和优秀青年600多人都纳为教育培训对象。在培训中,明确主题,突出特点。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党务工作者政策规定把握不准、工作要求了解不清、开展活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素质。
二、立足实际,优化组合,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围绕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能力结构和素质要求优化培训内容,将政治理论培训与岗位职责培训相融合。邀请了东北石油大学杨中华教授、北京大学现代文化研究院于行教授、北京大学李振一教授,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开展了《政府之职与干部之为》、《高效执行力》、《商业模式的创新与研究》等专题讲座。同时,借助现场教学基地资源,组织参观了黑龙江贝美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安瑞佳化工有限公司、先源乡友谊牧场等典型企业实地参观学习,增强了党务工作者的本领。
三、以人为本,拓宽渠道,突出培训方式的实用性
为了保证培训的质量,注重运用多种培训模式,确保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工作实践。在专题讲座过程中增加答疑环节,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参加培训人员可以现场提问,由专家授课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参训人员更好地把握政策、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通过邀请专家和知名高校学者授课,即从宏观上提高参训学员的能力素质,又从微观上使培训更贴近实际、更具有感染力。增强了培训的吸引力,提升了培训效果。
第四篇: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作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1937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这主要的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在作风建设上,要提倡几种精神。一是要坚定信念;二是要临难不惧,知难而进,不能让困难吓倒,要克服困难;三是要一心为公,勇于奉献;四是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1993年3月,江泽民同志在《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端正不端正,关系十分重大。它直接关系党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真正贯彻落实,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能不能不断取得新的胜利。2007年1月,胡锦涛同志指出: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在执政情况下必须面对的考验。近期,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所以说,作风建设贯穿于我们党的建设始终。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一、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作风问题最核心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老百姓看党风政风,首先就看干部作风。因此,在具体工作中,每一名干部都应正确把握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认识上要做到“三个认识到位”:一是在认识好作风的意义上要到位。只有了解“作风”的内涵,才能辨别什么是良好作风,什么是不良作风。作风包括了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行为和态度。如地税部门担负着筹集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收入的重要职能,其政风行风和工作效能,不仅关系到千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财力基础的奠定和政府形象的树立。要切实做好地税征管工作,真正为纳税人服好务,没有过硬的作风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不可能履职尽责的;二是在认识作风建设目的和任务上要到位。作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现阶段就是要把良好作风贯穿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到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就是要根据机关工作性质,围绕职能的履行而开展的一系列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建设活动,使工作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行为更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其行为更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三是在认识作风建设是干部队伍建设永恒的主题上要到位。作风无处不在,它体现在每个单位、每个人、每项工作和问题的处理中。作风是人们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只能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摒弃不良作风,坚持和发扬优良作风,所以说只有“与时俱进”的作风建设,没有“一劳永逸”的作风建设。因此,作风建设只能鼓劲而不能泄气,只有通过持之以恒、长抓不懈的作风建设,才能进一步振奋干部精神,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抓好了干部队伍建设,就能为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当前干部作风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当前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地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2012年12月4日,中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轻车简从”,“减少交通管制”“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开短会、讲短话”,“厉行勤俭节约”等内容。为充分了解情况,近期某网站推出了机构转变作风问卷调查,对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在1900多个调查对象中,认为明显察觉到党政机关会风文风作风的改进的占42%,认为有迹象的占32%,认为其他的占26%;认为认为会风文风作风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工作出发点没有为了百姓,而是只为自我表现占43%,根源是监督举报机制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占24%,认为其他的占33%;认为最难推进“改进作风,勤俭节约多干实事”的占75%,认为最难推进“改进会风,开短会重实效节约经费”的占13%,认为其他的占12%;认为要保证会风文风作风转变,最需要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并曝光的占30%,认为最需要发挥监督举报的作用的占46%,认为其他的占24%;认为近几年来领导干部作风好转的占52%,一般的占27%,认为没有好转的占21%;认为整治力度大的占48%,认为整治力度一般的占28%,认为整治力度不大的占24%。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经过这几年对领导干部作风的大力整治,领导干部作风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少数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误区。有的干部缺少主人翁意识,开展工作时习惯于浮在面上,不能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不准基层的真实情况,没有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一些深层次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对策,甚至带着框框搞调查,缺少实际效果;二是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作风漂浮,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工作不求深入,还未开展自己首先打了折扣,片面注重在文件、材料等方面做修饰。有的同志对待工作抱着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缺乏不进则退的紧迫感;三是服务上存在官僚作风。有的同志“官本位”意识浓厚,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强,宣传解释缺乏耐心,重监管轻服务,不能以平等心态对待人民群众,习惯以管人者自居,人情味不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人难找”的衙门作风仍然存在。
三、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导致当前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以下两点:
(一)主观层面的原因。内因是决定事物发展的主要方面,主观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党性不强,受西方腐朽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不注重加强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改造,价值观念扭曲,心态失衡,贪图享乐;二是有的领导干部封建思想严重,官本位、特权思想等级观念等严重,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严重,以致吃拿卡要,公款吃喝、以权谋私等;三是有的领导干部上进心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注重加强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能力学习,导致思想腐化,道德缺失,生活糜烂,抵御不良风气意志薄弱,容易被权欲、情欲、物欲所惑,滑入犯罪深渊。
(二)客观层面的原因。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以权力为中心的社会等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渗透力,对当前领导干部的影响仍然较大。当然,现行的教育和监管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教育上的功利化、形式化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例如有的以作风教育为名来获取绩政和费用,却不计教育的成效,经常性的作风教育也多倾向于形式化;二是评价考核机制还不够科学,出现评价与实绩、晋升不一的现象,喜欢吹、善于夸的领导干部获得好评、晋升,务实的领导干部却被埋没,致使有些领导干部产生投机取巧的心理;三是制度和法律对领导干部行为和作风的规范还不完善,现有制度法律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规范以及执行现有制度、法律及还不够严厉,使得某些领导干部以身试法。
四、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干部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以十八大精神指导作风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
(一)注重教育为先,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习近平同志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所以我们要把干部作风教育纳入干部管理的总体部署中,完善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地税干部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学习贯彻党章,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当前,要把抓作风建设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从党的历史使命与领导核心作用上充分认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从新形势与新任务的要求上充分认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增强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注重制度为本,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管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和监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有效机制。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要严把干部作风关,把关心群众疾苦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工作求真务实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准,不让认真干事业的人“吃亏”,不让勤政廉政的人“吃亏”,使作风不好的人没有市场,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树立良好的作风。要推进财务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杜绝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坚持依法采购,加大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力度,提高政府采购集中程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外公开税收执法事项,对内公开行政管理事项。
(三)注重监督为实,进一步强化惩处监督力度。习近平同志强调,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效能督查、电视曝光和通报批评的警示作用,切实纠正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纪律、态度、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检查发现或者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较集中、较严重的干部要及时采取诫免谈话或组织处理措施,同时,加大对干部行政、执法、管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以及失职渎职等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必须给予严肃处理。通过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快捷、有力、高效的监督合力。
第五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
一、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关键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其性质决定了团干部首先在政治上要靠得住。因此,要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抓住思想政治建设这个关键,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上过得硬的团干部队伍。对团干部来讲,我认为有三方面很重要:
一是
要增强坚定性。政治上的坚定来自于理论上的清醒,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增强坚定性的关键在于要加强学习。要始终注重思想带团、理论先行。学习是一件艰苦的、认真的、实实在在的事情,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存状态、一种人生态度,更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思想修养、一种精神境界,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抓住精髓学,抓住本质学,在系统学习、深入领会上下功夫,打牢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结合团干部的实际学,要结合共青团的工作学,坚持理论学习与把握青年工作规律相结合,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与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的思维方式,转化为对客观实际的正确把握,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二是要提高忠诚度。“忠诚是责任,忠诚是品格,忠诚是境界”。提高忠诚度,首先是要提高政治忠诚度。政治忠诚是团干部对党忠诚的核心和灵魂。要在实践中不断感悟,不断摸索,不断思考,加深对政治的理解和把握,增强政治的敏锐性和洞察力,筑牢思想根基,坚定政治信念,使自己在政治上的忠诚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成为一种永远的品格与境界。其次是要提高事业忠诚度。团的事业是充满理想、充满奉献的崇高事业,共青团的岗位是学习的岗位、锻炼的岗位、奉献的岗位,要热爱团的事业,珍惜团的岗位,不断增加光荣感、使命感,把对党的事业的忠诚落实到对团的事业当中,转变成永不枯竭的前进动力。第三是要提高工作忠诚度。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通过具体的工作和行动表现出来的。工作忠诚是政治忠诚和事业忠诚的落脚点。要把忠诚的信念转化为扎实的行动,满怀激情、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水平和业绩。
三是要强化责任感。责任心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基础。歌德讲,“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尽责任本身就成为你生命的一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因为这种爱,你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竭尽全力。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将事业心和责任感体现在爱岗敬业的行动上,落实到忘我工作的实践中。共青团事业是千秋万代的事业,是千百万人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团干部在这个岗位上自觉奉献,勇于创造。团干部都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在短暂的团干岗位上一定要注意培养自己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工作习惯,只要我们在团的岗位一天,就要为团的事业奋斗一天,实实在在地在团的岗位上锻炼、成长。要力戒浮躁心理和短期行为,竭尽全力在那些打基础、谋长远、固根本的工作上做文章、下功夫,把团的事业作为一种抱负、一种追求、一种义务,真正扑下身子干事业,沉下心来做事情。我们要真正做到“精心谋事,潜心做事,谨慎行事,坦荡处事”,才能健康顺利成长。
二、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始终突出能力建设这个重点
能力建设是共青团的一项根本建设。共青团的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团干部队伍的能力。团干部队伍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团的事业,团的发展,团的前途。对团干部来讲,能力建设更是重中之重。在相同的干部选任制度面前,没有性别差别、年龄差别,只有能力差别。拼到最后就是拼素质,拼能力!团干部要具备三种能力:
一是从团的工作职能上看,要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服务能力。一是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共青团的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找准位置、有所作为、赢得地位,这就要求团的干部要冲破“就团论团”的束缚,提高自身把握全局、贴近中心、服务党政、服务发展的能力。这既是共青团工作本身对团干部的要求,同时也是团干部成长、成才的要求。二是要提高服务青年的能力。要始终坚持把“党政满意不满意、社会认同不认同,青年欢迎不欢迎”作为衡量我们共青团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对党负责和对青年负责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党的根本利益与青年的具体需求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落脚点和着力点。要做到和做好这一点,必须不断增强团干部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服务社会是共青团工作的鲜明主题,组织青年服务社会是共青团作为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的具体化。共青团作为国家政权社会支柱作用发挥得如何,主要取决于社会服务功能的强弱。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更多的由政府承担社会职能将交给社会组织来承担,这势必要求共青团组织和团的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的本领,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是从团的工作对象上看,要不断提高团干部的凝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