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际私法期末练习答案
简答题任选4题作答,每题8分
1.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两项重要保留?
2.简述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3.试述反致产生的原因
4.我国法律规定的对外国法查明的途径有哪些?
5.谈谈准据法的特征。
6.简述一项有效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7.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8.试述先决问题的构成条件。
9.1958年《纽约公约》中对缔约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条件的相关规定?
论述题选作2题, 本题28分 1.论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2.论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3.试论国际私法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内容。
4.论述最密切联系说的产生及其意义。
5.试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规定。
6.试论20世纪以来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1.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哪两项重要保留?我国在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时,作了两项重要保留:一是互惠保留,即我国只在互惠基础上对在另一缔约国领土内作成的裁决适用该公约;二是商事保留,即我国只对依我国法律认定为属于契约性和非契约性商事争议适用该公约。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主要由于合同、侵权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包括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争端。2.简述国际民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国际民事法律冲突即同一民商事关系因所涉及各国民商事法律规定不同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属于跨国的、空间的、私法的、平面的冲突。(1)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同;(2)各国人民之间存在者正常的民商事交往;(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3.试述反致产生的原因反致产生的主要原因有:(1)所涉国家的冲突法认为自己指定的对方法律包括对方的冲突法在内;(2)对同一法律关系各国规定了不同的连结点;(3)致送关系未中断。(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便不会构成反致。
4.我国法律规定的对外国法查明的途径有哪些?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外国法的查明途径主要有:(1)由当事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6)依照双边订立的司法协助规定的方式查明;(7)人民法院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律时,可以依职权查明该外国法律,亦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证明该外国法律的内容。
5.谈谈准据法的特征(1)必须是能够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实体法;(2)必须是经冲突规范指定的实体法;(3)不是冲突规范的逻辑组成部分;(4)不是笼统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体系,而是一项具体的法律。
6.简述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愿意以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或者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仲裁协议的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它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书面明 确表示。(2)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争议范围。(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必须明确 约定的处理其争议的某个仲裁机构。(4)仲裁地点, 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仲裁, 并受该国或地区法律的制约,特别是该国强制性法律的制约。(5)仲裁程序规则,是进行仲裁活动时必须遵循和适用的程序规范。(6)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即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7.简述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即物权关系客体物或标的物之所在地的法律(1)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2)物权的客体范围的确定;(3)物权的性质(或种类)和内容的确定;(4)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5)物权的保护方法。
8.试述先决问题的构成条件。又称附带问题,是指在国际私法中有的争诉问题的解决,以首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构成条件:(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则可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因此并不是任何需要先行解决的问题都会构成“先决问题”。9.1958年《纽约公约》中对缔约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条件的相关规定?1缺乏有效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2被诉人没有得到适当的通知,以致未能对案件有申辩的机会;3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4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合,或双方当事人无协议时与仲裁地国家的法律不相符合;5裁决尚未生效或已被仲裁地国家撤销;6裁决的争议依照执行地国家的法律属于不得提交仲裁的事项;7裁决的内容违反了执行地国家的公共秩序.1.论涉外侵权的法律适用。针对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
(一)传统的法律适用方法:(1)侵权行为地法;(2)法院地法;(3)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
(二)侵权法律适用的新发展:(1)侵权行为自体法的引入;(2)有限意思自治原则的采用;(3)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4)适用对原告有利的法律。特殊侵权的法律适用:产品责任;公路交通事故侵权;空中侵权;海上侵权、网络侵权等。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一般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这是国际习惯做法,最早可见我国唐代化外人相犯的规定。另外,如果我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是对本国公民的一项保护性规定。2.论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
(一)物之所在地法就是物权关系客体物所在地的法律,它是目前各国用来解决物权关系法律冲突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渊源可追溯到13世纪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它首先适用于不动产,现在,很多国家的立法和学者也主张将它适用于动产。;
(二)学者们提出的理论依据有:主权说、法律关系本座说、利益需要说、方便说和控制说。该说认为物之所在地是第三人可以合理地寻求确定所有权的客观并易于确定的连结因素,而且物之所在地国能对财产进行有效控制。;
(三)就不动产及有体动产来说,其所在地为其物理上的所在地,处于运动或运输中的有体动产,如船舶、航空器等可以其注册国(港)为其所在地,而如货物等则有采发运地或到达地为其所在地的,也有采对它进行处分时的实际所在地为其所在地的;无体动产的所在地,则通常应是可对其进行有效追索的地方;
(四)主要适用于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消灭;物权的保护方法等
(五)例外:运送中的物品之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之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外国法人终止或解散时有关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
(六)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对于动产物权,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法律同时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3.试论国际私法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原则的基本内容。定义:保护弱方当事人权益的原则要求在处理国际私法关系时,不但 要注意平衡不同国家的雇主与劳动者、生产者与消费者、男人与妇 女、父母与子女之间利益上的关系,而且要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前提下,重点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当今国际私法的原则之一。诚然,法律是公平的,应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论当事人是内国人还是外国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这是国际私法立法的首肯原则。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当今世界上,国家之间的经济实力差距甚大,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实质上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需要在法律的保护上向弱者一方倾斜,以追求实际意义上的平等。此外,在一些国际民事法律关系中,由于法律关系的性质使然,其中一方当事人的弱势地位相对固定,如,夫妻财产关系中的妻子一方,扶养关系中的被扶养人一方,产品责任中的消费者一方,交通事故中的被伤害一方,雇佣合同中的受雇人一方,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一方,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一方,收养关系中的被收养人一方等,这些较弱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受到经济、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合法权益在实现过程中往往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和制约,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实现,因此,保护较弱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国际私法应当奉行的原则之一。
4.论述最密切联系说的产生及其意义。最密切联系原则最早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由美国富德等人倡导的,法院在处理涉外民事案件时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与案件当事人或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为真实、密切联系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加以适用。它来源于萨维尼法律关系说。一方面,它是对萨维尼方法的发展,因为依这种方法,应适用的虽不是所谓法律关系“本座”所在地法律,却仍然是根据多方面的因素去选择那个与该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另一方面,它是对萨维尼理论的彻底否定,因为,依这种方法,每一法律关系必然有一个“本座”,因此可以而且必须建立起一整套机械的法律选择规范的体系,而依最密切联系法律,则恰恰反对在建立这种机械的法律选择规范,一切应该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去作出判断。
意义: 一是突破了传统冲突法理论;二是可以弥补预制法规的先天不足;三是有利于国际社会关系的稳定和有序; 四是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五是应适用的法律应易于认定和适用。综上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克服了传统冲突规范呆板机械的缺点,在处理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案件时,并非按简单、单
一、机械的因素决定应适用的法律,而是对相关的各种事实和因素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从中找出最本质的联系。避免了传统冲突规范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增强了法律选择适用的客观、公平和公正性。更为重要的是,最密切联系原则本身是灵活开放的,这就使得其能够随着社会的发展亦不断自我完善,为实现实质正义提供最有力的保障。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发展,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适用的最适当性的本质会进一步得到强化,并不断以崭新的面貌外化于世人。
5.试述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规定。1.原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2.体现(1)无限制意思自治——例如:第37条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2)有限意思自治——例如:第26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3.例外:第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6.试论20世纪以来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新发展。
1)侵权行为自体法;(2)当事人意思自治、私法自治的观念本来是流行于平等主体的平等交易领域,但有些国家立法也将其引入到侵权法领域,如瑞士;(3)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如匈牙利;(4)此外,美国还有的学者还提出了政府利益分析、功能分析和比较损害等方法,并在实践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应用。
论述题
38.乙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就被告” 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但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也有特殊原则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应采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该法23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规定普通涉外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西湖区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此案件。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具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且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一审涉外案件。39.中国法律,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离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地法律。40.依美国法。依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外婚姻的效力应依婚姻缔结地法,故应依婚姻缔结地法判断该婚姻的效力。
41.西湖区法院要查明甲和乙在美国的哪个州缔结婚姻乙在哪个地方居住离婚案件应选择居住地法作为准据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二篇:国际私法练习及答案4
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共 10 小题,10.0 分)
1.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除必要的经济条件外,还必须具备 法律 条件。(1.0 分)
2.萨维民 创立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建立了国际私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1.0 分)
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和某国法律连接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之为 连接点(连接因素)。4.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在确定外国法内容时,由 法官 负责查明。(1.0 分)
5.国民待遇主要指给予外国 自然人 的待遇,后来扩及至外国的法人、船舶和物品。(1.0 分)
6.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不动产物权一直适用 物之所在地 法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准据法。(1.0 分)
7.专利权人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4 年,或自专利批准之日起满 3 年无正当理由又不实施专利的,任何人都可以向主管部门提出强制实施申请。
8.确定合同准据法的 分割论 主张将合同按不同部分作以划分,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1.0 分)
9.在FOB贸易术语中,买卖双方的责任、费用及风险是以 船舷 作为分界线的。(1.0 分)
10.合同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的一个重要不同点是,合同是一种合意之债,侵权是一种 法定 之债。(1.0 分)
二.单选.(共 18 小题,18.0 分)
1.在我国,不能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是_______。
A.国际条约B.国内立法
C.国内判例D.专家的学说
答案: D
2.既得权说的创立者是_______。
A.戴西B.孟西民C.库克D.柯里
答案: A
3.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是一条_______冲突规范。(1.0 分)
A.单边B.双边C.重叠性D.选择性
答案: B
4.法人属人法一般指的法人_______法律。(1.0 分)
A.国籍国B.营业地C.住所地D.成立地
答案: A
5.法院地冲突规范指向的准据法出现变更,新法规定该法有溯及力,在这种情况下,新法颁布前的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_______。(1.0 分)
A.旧法B.新法C.法院择一适用
D.当事人择一适用
答案: B
6.某国法院审理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本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法,根据乙国冲突规范应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适用了丙国法,这构成_______。(1.0 分)
A.反致B.转致C.间接反致D.连续反致
答案: B
7.《日本法例》第29条规定:“应依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应依日本法者,依日本法”。这表明日本_______。
A.接受反致B.不接受反致
C.接受转致D.不接受转致
答案: A
8.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外国人如其本国和法国订有条约允许法国人在其国内享有某些民事权利者,在法国亦得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这是一条_______的规定。(1.0 分)
A.国民待遇B.优惠待遇
C.歧视待遇D.敌视待遇
答案: A
9.我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_______法律。(1.0 分)
A.住所地B.居所地
C.定居国D.与之有密切联系国家
答案: C
10.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为_______。(1.0 分)
A.无民事行为能力B.有民事行为能力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D.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答案: B
11.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可以适用_______来调整。(1.0 分)
A.船旗国法B.物之所在地法
C.所有人属人法D.合同的准据法
答案: A
12.当事人选择合同的准据法,必须从与该合同关系有关的国家中的法律选择,这被称之为_______意思自治原则。
A.明示的B.默示的C.有限的D.无限的答案: C
13.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各国多主张适用_______。(1.0 分)
A.航空器登记国法
B.受害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
C.航空器启发地国法
D.航空器到达地国法
答案: A
14.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离婚的案件,适用_______法律。
A.中国法律B.被告一方本国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D.住所地
答案: C
15.《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不动产适用_______法律。
A.遗产所在地B.被继承人住所地
C.继承人本国D.不动产所在地
答案: D
16.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志确立的管辖权称之为_______。
A.属人管辖B.属地管辖
C.协议管辖D.平行管辖
答案: B
17.下列纠纷中哪一项是可仲裁的纠纷_______。
A.离婚纠纷B.收养纠纷
C.继承纠纷D.贸易纠纷
答案: D
18.《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述方式进行修改,现在当事人权利义务采用_______方式加以规定。(1.0 分)
A.分列B.对应C.单列D.双列
答案: B
三.多选.(共 6 小题,12.0 分)
1.国际私法的渊源表现为_______。(2.0 分)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
答案: A B C D
2.赞成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主要有_______。(2.0 分)
A.反致会扩大本国法适用范围,但否定了国际私法基本原则
B.采用反致制度,可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
C.采用反致制度,可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
D.采用反致使同一案件在不同国家审理会得到相同结果
答案: A B C D
3.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时,各国通常采用_______方法确定国籍。(2.0 分)
A.以最后取得国籍为准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为其国籍国C.由法院确定D.由当事人确定 答案: A B C
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定的保护工业产权的原则有_______。(2.0 分)
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答案: A B C D
5.婚姻实质要件发生冲突,可依_______解决。(2.0 分)
A.婚姻举行地法B.属人法
C.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法律D.冲突发生地法
答案: A B C
6.广义上的司法协助,主要内容有_______。(2.0 分)
A.罪犯引渡B.司法文书送达
C.调查取证D.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答案: B C D
四.判断.(共 10 小题,10.0 分)
1.两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我国某港口发生碰撞,此案在我国法院审理只能适用我国法,而不能适用巴拿马法律。(1.0 分)
正确答案: 否
2.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在婚姻形式要件方面,可以采用婚姻登记方式,也可以采用宗教的方式结婚。
正确答案: 否
3.将遗产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不同的准据法,这是涉外遗产继承的“区别制”。
正确答案: 是
4.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仿照法人国籍法确定。(1.0 分)
正确答案: 是
5.外国人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我国的律师。(1.0 分)正确答案: 是
6.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不得变更专属管辖。
正确答案: 是
7.法院管辖权不容剥夺,仲裁协议不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1.0 分)
正确答案: 否
8.我国在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提出了互惠保留和商事保留。正确答案: 是
9.实体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是一种间接调整。
正确答案: 否
10.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的最早法律表现形式。
正确答案: 是
六.简答.(共 3 小题,18.0 分)
1.简述准据法的概念及特点。(6.0 分)
参考答案:准据法是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2分)
特点: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定援引的法律。(2分)
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2分)
2.简述识别的概念及产生原因。(6.0 分)
参考答案:识别是指将待决案件的事实情况或有关问题进行定性和分类,以把它划归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适用哪一条冲突规范。(2分)
产生原因:不同国家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或将其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2分)
一个国家法律中的概念是另一个国家中所未有的,这也需要识别。(2分)
3.简述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形式。(6.0 分)
参考答案: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书面协议。(3分)
形式:合同中的仲裁条款。(1分)
仲裁协议书。(1分)
能证明仲裁协议订立的有关文件。(1分)
七.论述.(共 1 小题,12.0 分)
1.试论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12.0 分)
参考答案:我国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有:
1.依被请求国法律,裁决是由无管辖权的法院作出的;(2分)
2.裁决尚未生效;(2分)
3.诉讼程序不公正,败诉方未得到合法传唤,未出庭或未得到辩护机会;(4分)
4.被请求国法院对同一案件已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2分)
5.承认或执行判决有损我国主权或公共秩序。(2分)
九.其它.(共 3 小题,20.0 分)
1.法律冲突(3.0 分)
参考答案:法律冲突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
2.系属公式(3.0 分)
参考答案:系属公式是指在长期的国际私法实践中,传统双边冲突规范的一些系属被逐渐固定下来,成为解决不同种类民事关系的法律冲突的公式。
3.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
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
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
(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14.0 分)参考答案:本案应适用日本法作为继承的准据法。受害人在日本的财产均为动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本案中,受害人的法定住所在中国。但受害人在日本已4年,经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根据《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因此,应认定受害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在日本,故本案应适用日本法。(10分)
本案中,受害人的父母根据日本法律无继承权,死者的子女是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可随序继承。(4分)
第三篇:电大《国际私法》最新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2019
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
分。共
分)
1.公共程序保留
2.领事婚姻
二、判断题(每小题
分。共
分)
1.德国、日本国家的国际私法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不仅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法律冲突
问题,而且要解决涉外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和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
2.里斯在国际礼让说中提出:主权国家对于另一国家已在本国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
让,应保持其在境内的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国家及臣民的权益。里斯这一观点提出
了主权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应考虑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原则。()
3.冲突规范援引的法律是未被法院地国承认的国家的法律时,较有说服力的观点是不应
以该未被承认的国家的法律为准据法。())
4.在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中。(5.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律
通过我国法律规定的途径不能查明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堡规则》将承运人的责任期间由“港至港”改为“仓至仓”。()
8.1929
年《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公约》对承运人的责任基础采用了无过失原则。
()
9.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必须排除的条件。()
10.中国
A
公司与日本
B
公司签订一份大豆购销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合同发
生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这一仲裁条
款是无效的。()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
分,共
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
在括号内)
1.()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A.国际条约
2.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条冲突规范是(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3.《法国民法典》第6
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
’
A.识别
C.法律规避
4.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A.法人住所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
B.反致
D.公共秩序保留)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
D.法人注册登记地)。
C.12
个月
D.18
个月
146
.
5.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A.3
个月
B.6
个月
6·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
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
A.FOB
B.CIF
C.CFR
D.FCA)。
.
7.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船旗国法
C.受害人国籍国法
B.致害人国籍国法
D.法院确定适用何国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
条规定:离婚适用(A.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B.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D.选择或重叠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法院地法)。
9.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A.法院地法
C.行为地法
B.当事人属人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10.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A.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B.收养、监护、抚养纠纷
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D.行政争议纠纷
四、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分,共
分,每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
效
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
有()。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3.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国民待遇
C.优惠待遇
B.最惠国待遇
D.不歧视待遇)。)制度。
4.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C.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
仲裁事项
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5.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A.司法文书送达的豁免
C.诉讼程序的豁免
五、简答题(每小题
分。共
分)
1.简述本地法说。
2.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条件。
3.当事人选择处理涉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六、论述题(18
分)
论《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七、案例题(12
分)
王钰、杨洁敏夫妻二人均为中国公民,婚后旅居阿根廷。因发生婚姻纠纷,阿根廷法律
又不允许离婚,夫妻二人于
1984
年按阿根廷法律规定的方式达成长期分居协议,并请求中国
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予以承认和协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给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领事部的复函指出:我国驻
外使馆办理中国公民问的有关事项应当执行我国法律,该分居协议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故不能承认和协助执行。该分居协议系按照阿根廷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故只能按照阿根
廷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阿根廷有关方面申请承认。如果当事人要想取得在国内离婚的效力,必
须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申办离婚手续。)。
B.司法管辖的豁免
D.强制执行的豁免
2018
年电大国际私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19
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冲突法调整)
2、19
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
学说法)。
3.1985
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
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B.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
A
1.A
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
B
国,B
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
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
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
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识别)。
2.艾力
1930
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
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
年获得美国国籍。1999
年艾力来华投资。2001
年
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
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A
中国)法律处理。
B
1.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
同一制)。
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
自动获得保护)。
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
国民待遇)。
4.《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
期最低为不短于
(B
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或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
年)。
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
(A
作者有生之年加
死后
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
年)。
6.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
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D
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
选择)
C
1.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
出生,就(B
无国籍)。
2.冲突规范由(C
范围
系属)组成。
3.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
国旗国法)
4.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D
原船舶登记国法律)的法律。
5.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
是(B
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D
1.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A
本国法)原则。
2.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法国民法典》)。
3.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
适用我国法律)。
4.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
以内
国国籍为其国籍)。
5.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
讼。(A
中国)
6.德国商人茨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
协议,订货
200
架。该合同适用(A
我国《合同法》)。
7.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
1893
年在法学家(B
阿塞尔
荷兰)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
8.杜摩兰在(B《巴黎习惯法评述》)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9.(A《世界版权公约》)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10.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A
注册在先原则)。
11.对特派员取证,我国(C
原则上不允许)
12.对外国法人,我国以其(D
法人注册登记地)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13.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
特别认许制)。
F
1.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
船旗国法)
2.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
航空器登记国法)。
3.《法国民法典》第6
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
一条关于(D
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4.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
中国法律)。
5.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由(A
法院地法)决定。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
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
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
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8.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
属地效力)。
G
1.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A
胡伯)。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
行为实施地法)
3.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B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4.关
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C
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5.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
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6.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
(C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
纠纷)。
国际私法历年试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无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
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司法协助: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一国法院接受另一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如
送达诉讼文书、传询证人、收集证据。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构的裁决。
1.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依其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为准据法,但法院如
果认为外国法的适用将违反本国的公共秩序时,可以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
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仪式。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承认外国法院判决是指一国承认外国法院判
决所确认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在本国境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是指在承认外
国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照本国的法定程序,与执行本国法院判决一样,对外国法院判决予以强制执行。
1.反致: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
2.法定继承的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
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1.政府利益分析说:是美国法学家柯里提出的,主要观点是:每个州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州的政府利益,而这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法院应适用有利益州的法律。如果法院
发现两个州都明显存在利益,则
适用法院地法。
1.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涉外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具有不同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或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本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实施代理行为,或代理人与第三人具有不国国籍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
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代理。
1.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或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
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原则。
二、填空题
1.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广泛性表现为国际私法不仅调整婚姻关系、继承关系等一般意义上的民事关系,还调
整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事关系。
5.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一届会议是
1893
年在荷兰法学家阿塞尔提议下由
荷兰
政府组织召开的。
2.1849
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全面阐述了
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
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3.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所在地
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
4.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冲突,国际上一般以
属人法
为准据法。
5.新颖性是一项发明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要件之一。对新颖性,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我国采用的是
有限
世界新颖性
标准。
1.冲突规范在结构上
由范围和
系属
组成。
2.我国解决自然人住所冲突的冲突法规则是: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
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3.最密切联系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4.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冲突规范发生变更或准据法发生变更,各国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准据法:如果新法规
定其有溯及力,则适用新法。如果新法规定其没有溯及力,则适用旧法。如果新法对其是否有溯及力未作规定,则按照
法律不溯及既往
原则,对新法颁布前产生的民事关系,仍适用旧法。
5.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
当事人
举证。
1.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
冲突法
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
4.行为地法是系属公式之一,它起源于
场所支配行为
这一古老的习惯法则。
1.涉外民事关系的产生必须具备经济条件和
法律条件。
2.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
斯托雷。
3.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连接点。
4.英美法系国家国际私法中的属人法指的是当事人的住所地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
条第2
款规定:
“本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以其
登记地
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82
条规定:
“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9.我国于
1980
年
月
日递交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加入书,1980
年
月
日我国成为该组织的第90
个
成员国。
10.我国的司法部
是我国与外国进行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6
条规定: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2.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赋予国际私法规范以
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
3.19
世纪末,出现了一些统一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组织,其中最有影响的是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4.外国人诉讼能力包括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
诉讼行为能力
两方面的内容。
5.《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五条规定:
“对外国法的指定,也包括它的冲突法在内”
。这条规定表明奥地
利接受
反致。
第四篇:《国际私法》(答案)
安徽电大芜湖分校2003--2004学第一学期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律专业 国际私法试题(A卷答案)
一、填空题
1.双重反致2.属人法3.法人登记地4.《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5.意思自治
6.营业地7.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8.旗国法
9.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10.仲裁申请
二、单项选择题
1.D2.C3.A4.D5.C6.A7.C8.D9.A10.A
三、多项选择题
1.AD2.ABCD3.ACD4.ABC5.ABCD
四、名词解释题
1.准据法: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
2.既得权说:英国法学家戴西所创立。该学说认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这一理论自身包含着很大的矛盾。
3.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储仲裁的书面协议。
4.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五、简答题
1.外国法的查明方法主要有哪三种?我国如何规定?
答:①当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无依职权调查的义务,如法官已经知道的外国法,也可直接认定。②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无须举证。③法官依职权调查,但当事人亦负有协助义务。我国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的意见中规定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有司法互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2.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如何?
答:物之所在地法主要适用于:①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②物权客体的范围;③物权的种类和内容;④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有主张区别依法律行为而变动的依事实行为而变动而分别定其准据法的。⑤物权的保护方法。
3.我国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哪几项保留?试简单说明。
答:(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依据公约的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该条规定与我国在1986年核准公约时适用的《涉外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该法要求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因此,我国在核准公约时对此进行了保留。尽管我国现在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有关的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即仍应采用书面形式。(2)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这是因为《公约》的这一规定限制了缔约国有关国内法的适用,并易使《公约》的适用产生不确定性。
六、论述题:
1.论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答: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包括:①国内立法。国际私法所包括的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都可见于国内立法之中。②国内判例。我国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具有法律拘束力,不承认我国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渊源。但是,我国承认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是法的渊源。因而国内判例也是我国国际私法的一个渊源。③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现行国内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国法律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这表明,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我国现已加入和接受了与国际私法有关的主许多国际条约。
七、案例分析题
1.案情:A,男,现年23周岁,是中国公民。B,女,现年19周岁,美国公民。A与B在我国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登记结婚,并且AB都具备了我国有关规定要求持有的各种证件。试析: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是否应准予他们登记结婚,为什么?
答: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不应允许A与B登记结婚。因为我国《民法通则》147条规定,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本案中,A、B二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则应适用我国法律的规定。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分别为22周岁和20周岁。本案中女方B年仅19周岁,不符合我国规定,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所以,A、B二人不能结婚。
2.案情:A国某公司与我国一公司订立了购买我国某种商品的货物买卖合同。该合同在A国该公司所在地谈判并订立。合同履行后A国公司在我国法院就所购商品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合同中无法律选择条款,双方也没有进行协议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问:应该怎样确定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
答:在本案中,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法律适用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未能就法律适用达成一致协议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我国人民法院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下列情况适用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在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营业所在地谈判订立的,或者合同主要是依买方确定的条件并应买方发布招标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因此案中合同在买方营业所所在地A国谈判订立,所以应适用A国的有关法律处理该合同纠纷。
安徽电大芜湖分校2003--2004学第一学期
“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律专业 国际私法试题(B卷答案)
一. 填空题:
1.涉外2.巴托鲁斯3.冲突规范4.反致5.代理法律适用公约6.物之所在地法7.合同的准据法8.与被抚养人有密切联系的9.同等的10.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二、单项选择题
1.B2.A3.D4.C5.B6.C7.C8.A9.C10.D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2.AB3.ABC4.ABD5.BC
四、名词解释:
1.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法律适用为核心内容,有确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统一实体规范和解决涉外民事纷争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组成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法律关系本座说: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所创立。他从一种普遍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应适用的法律,是各该涉外民事关系依其本身性质有“本座”所在地的法律。他认为存在着一个相互交往的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各国的法律也形成了一种法律的共同体,而每一种法律关系依其性质总是与一定地域的法律相联系。他将涉外关系氛围“人”、“物”、“契约”、“程序”等几大类,分别找出它们的本座,根据本座去指导法律的选择。他的学说,对于推动冲突法典的建立,起了积极作用,但他的观点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是不科学的。
3.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4.CIF:国际货物买卖中常用的价格条件。在此价格条件下,货物价格构成包括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
五、简答题
1.简述最惠国待遇的一般适用范围
答:最惠国待遇适用范围通常根据两国之间的关系和经济情况加以确定。一般的适用范围包括:(1)国家之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2)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3)彼此的公民和法人在对方定居、法律地位和经营活动;(4)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5)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
2.简述重叠性冲突规范与选择性冲突规范的主要区别。
答:①前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接点,要求必须同时适用或符合这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指引的法律。而后者虽然也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连接点,但它只允许选择其中之一来确定应适用的法律。②前者是在适用上比较严格的冲突规范,而后者则在法律适用上比较宽松。③后者有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与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之分,而前者没有。
3.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它与国际民事诉讼有何本质区别?
答:国际商事仲裁是指在国际商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庭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虽然它与国际民事诉讼都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法,但二者有本质区别。国际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而且有国家司法的性质。而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任意和民间的性质。国际仲裁机构也只具有民间团体的性质,管辖权依赖于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没有任何强制的意义。
六、论述题
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关于适用范围的主要规定。
答:1。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即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惟一的标准是当事人营业地必须在不同国家,至于国籍如何,则不予考虑,也就是说两个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即使其国籍相同,他们所订立的合同也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10条还对营业地的冲突作了规定,当事人如拥有一个以上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公约排除了某些货物的买卖。2。公约第2条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1)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4)股票、股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5)船舶或飞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3。公约第3条还规定,公约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义务是提供劳务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合同。因为这两类合同不是以货物交易行为来实现,不具有货物买卖的特征,故亦非公约的适用范围。
七、案例分析题
1. 案情:某国的公民A与我国B公司签订一项买卖合同,A的本国法规定公民年满二十岁为成年,取得完全行为能力,而A订立合同时刚刚年满十九岁。试分析此案中存在什么性质的法律冲突?应如何解决?A与我国B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岁的我国公民即为有完全行为能力人。而A国规定需年满二十岁。因此此案产生了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对于外国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照我国规定,如果依其本国法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且其民事行为在我国领域所为,则应认为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此案中A应被视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其所订立的合同有效。
2. 案情:中国公民A在B国因病死亡且未立遗嘱。A在中国留有一笔动产,在B国则留有几处不动产。A死亡前在B国有固定住所。其亲属在中国法院因继承纠纷提起诉讼。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为准据法?为什么?
答:本案应适用B国法律为准据法。因为,A未立遗嘱,也因属法定继承。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定继承的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之时住所地法,而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此案中,死亡时住所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匀在B国,所以应适用B国法律。
第五篇: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私法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
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定的指定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和义务的特定的实体法。
2.领事婚姻是指本国公民在外国结婚时,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许可,可以在本国在驻在国的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办理手续,或举行结婚仪式。
3.公共秩序:本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地法。
1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并规定“抚养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的 法律”。
12.英美法 系 国家通常以 住所地法 为属人法。
13.英国人戴西的国际私法学为 既得权 说。
14.海运保险款中的主要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 和一切险。
15.意思自治原则最早在 16 世纪由杜摩兰在其所著的《巴黎习惯法评述》中提出。16.对作品的具体保护期限,35.“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律。(对)
者,各一俗法,异类相犯者,20.一般认为,国际社会对以法律论。”这条冲突规范出反致制度的研究始于1878年自(《永徽律》)。法国最高法院对福果继承案36.《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了作出判决之后。(对)(一项发明一次申请)。21.国际私法的核心任务就37.日内瓦统一票据法体系是要解决涉外民事关系中的认为当事人的票据能力依当法律适用问题。(对)事人(本国法)。22.19世纪以前,调整涉外38.英美法系国家国际私法民事关系的惟一方法是冲突中的属人法指的是当事人的规范调整。(对)(住所地法)。23.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39.法国的德帕涅与德国的现形式是国际条约。(对)沃尔夫主张识别适用(准据24.不动产所有权,适用不动法)。产所在地法这一冲突规范的40.瑞士的布鲁歇把公共秩系属是不动产所有权。(错)属人法的是(C)A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 B 1794年《普鲁士法典》 C 1804年《法国民法典》 D 1900年《德国民法典》
3.在我国,自西汉到明末,对外国人基本上采取(D)A 特权制度 B 排外制度 C平等待遇制度 D 合理待遇制度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人各自本国法”,这是一条(B)A 单边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性冲突规范 D 选择性冲突规范
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的适用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是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公作者有生之年至死后 25 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年。的适用。
17.指出涉外民事关系适用4.国际商事仲裁指国际商事哪一国法律,不直接确定当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争议发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称为生前或发生后的仲裁协议,(冲突规范)。
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18.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常设仲裁机构或临时仲裁机人是(萨维尼)。
构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一种19.从结构上看,冲突规范争议解决方式。
上由范围和(亲属)组织。5.国民待遇:指一国给予外20.法院依内国冲突规范的国人在投资、贸易、知识产指定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权、出入境管理等 方面享其适用将与自己国家或社会有不低于本国人的待遇。的重大利益、道德与法律的6、准据法:指按照冲突规范基本原则相抵触,便可排除的指引而援用的确定当事人该外国法的适用,这种制度权利与义务的特定实体法。称之为(公共秩序保留)。
7、自然人的国籍是指一个人21.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属于某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法律资格。
为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用
8、冲突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定居国)法律。
系应适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22.我国法律规定,在适用的规范。
外国法时,如经充分努力仍
二、填空题
不能查明外国法内容时,适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23.《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冲通则》对FAS贸易术语进行突法单行法规是1918年的_了修改,出口报关手续由买《法律适用行例》。
方办理改为由(卖方)办理。
3、冲突规范在性质上是一种24.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_既不产所在地)。
同于实体法又不同于程序法25.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规范_。
适用(婚姻缔结地法)法。
4、外国法人的认许程序,包26.涉外经济合同最基本的括特别认许程序、一般认许法律适用原则是(意思自治程序和_相互认许制。
原则)。
5、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27.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利,我国专利法采取(互惠的际私法规范以法律效力的法国民待遇制度)。
律文件的(表现形式)。28.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当事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人协议选择的或法院依最密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争议所29.意大利著名法律注释学适用的法律,其范围只包括家(巴托鲁斯)于14世纪提实体法,不包括(冲突规范)。出法则区别说。
7、对信用证的国际法制的调30、(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整,目前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法律关系 本座说基础上建是(《跟单信用证统一惯立起来的。
例》)。
31.德国法学家卡恩最先提
8、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_受理案件的法院_所在地法32.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律。
身,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9.在解决遗产继承的准据法致)。的选择上,长期以来就存在33.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着两种对立的做法,即 分割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制 和同一制。
托鲁斯)。
10.对婚姻形式要求,长期以34.英美 法系国家把外国来一直适用“ 场所支配行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为 ”原则,即适用婚姻举行由(当事人)举证。序划分为国内公共秩序和(国际公共秩序)。
三、判断题 1.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中可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规范。(错)2.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从事统一国际私法工作的最有成效和影响的国际组织。(错)3.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杜摩兰。(错)4.准据法即指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法。(错)5.属人法可以分为本国法和住所地法。(错)6.仲裁规则即指仲裁机构在仲裁案件过程中所适用的实体法律规则。(错)7.最密切联系原则是确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准据法的基本规则。(错)8.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9.汽车、火车和人造卫星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对)10.合同自体法的学说首先是由法国学者提出的。()
11、海牙《死者遗产继承的法律继承制度。(错)12.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只能由中国律师代理,不适用其他代理制度。(错)13.国家之间进行司法协助要以和约和互惠为依据。(对)14.仲裁协议的唯一表现形式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错)15.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对方的自然人或法人。(对)16.国内判例是国际私法的源渊之一。(对)17.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对)18.法律冲突是指在涉外民事关系中,由于其涉外因素,导致有关国家的不同法律在效力上的抵触。(对)19.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涉外案件应当适用和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地方法25.法院依公共秩序保留排(D)
除了本应适用的外国法后,A 胡伯和巴丁 B 卡恩和里一般多适用法院地法。(对)斯 C 胡伯和里斯 D 卡恩和26.涉外失踪宣告或死亡宣巴丁
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6.自1878年福果(Forgo’是管辖权问题,一是法律适s case)案后,法国判例确用问题。(对)
定了(A)
27.国家以自己的名义参加A 反致制度 B 识别制度 C 国际民事关系时,与自然人、公共秩序制度 D 先决问题法人等一般民事关系主体的制度
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对)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28.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 全网”制度的是(C)国家授予发明人专利权时,A 反致制度 B 识别制度 C 一般采用发明在先原则。公共秩序制度 D 先决问题(对)制度
29.《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定》是一个开庭性的国际条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约,任何豬了可以加入。(错)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30.《汉堡规则》将承运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责任期间由“港至港”改为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则“仓至仓”(错)其民事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应31.信用证是银行根据出口是(A)
人的请求开给进口人的一种A 我国法律 B 外国人的本保证承揽支付货款的书面凭国法 C 外国人的住所地法 证。(错)
D 外国人的惯常居住地32.国际投资合同的法律适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用,国际上的一般作法是适人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用投资国的法律。(错)照(B)
33.特别方式遗嘱有三种表A 复合标准说 B 实际控制现形式:自笔遗嘱、公证遗说 C 法人住所地说 D 法人嘱、秘密证书。(错)设立人国籍说
34.一国给予在本国境内的10.对于本人与代理人的关外国人以国民待遇始于我国系,首先应适用(C)的唐朝(错)
A 本人的属人法 B 代理人35.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的属人法 C 意思自治原则 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这是D 最密切联系原则
国籍的消极冲突。(错)11.关于行使票据上权利的36.我国承认领事婚姻制度,行为方式和登记行为方式,不承认领事离婚制度。(错)一般只适用(B)
37.我国对适用外国法错误A 法院地法 B 行为地法 C 允许上诉。(对)物之所在地法 D 当事人属38.冲突规范可以直接确定人法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错)
用,一般认为应适用(C)39.我国不承认国内判例和A 物之所在地法 B 当事人国际惯例是国际私法的渊属人法 C 破产宣告国法 D 源。(错)
意思自治原则40.里斯创立了本地法说。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错)作品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
四、单项选择题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B)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A 15年 B 25年 C 35年 D 50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年
点认为国际私法(B)
14.最早在立法中明确规定 A 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 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合B 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同准据法首要原则的法律是法因素 C 是国际法 D 是国(B)内法
A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B 2.自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1865年的《意大利民法典》 C 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1896年的《德国民法施行法》
D 1898年的《日本法例》15.“合同自体法”学说认为,合同首先应适用(D)A 合同缔结地法律 B 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 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 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法律16.《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即(D)
A 双方当事人都是缔约国国民,或营业地都在缔约国境内 B 双方当事人住所都在用于(D)
A 遗嘱方式 B 立嘱能力 C 遗嘱的解释 D 遗嘱的实质有效性
25.在无人继承财产的归属问题上,最早提出继承权主义的学者是(A)
A 萨维尼 B 斯托雷 C 莫里斯 D 杜摩兰
26.在当今国际社会,调整外国人民事诉讼地位的一般原则是(A)
A 国民待遇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不歧视待遇原则 D 普遍优惠待遇原则27.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原则,属于(C)A.物权客体范围 B.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C.物权的保护方法 D.运送中的物品39.《专利合作条约》确立了(A)申请制度。
A.一项发明一次 B.一项发明数次 C.数项发明一次 D.数项发明数次
40.(C)指全国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A.有限的意思自治 B.无限的意思自治 C.明示的意思自治 D.默示的意思自治
五、多项选择题1根据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只有在船舶所有人能举证证明损害是由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才可免责(ACDE)A.战争行为 B.其他船舶的行为 C.内战或武装暴动 D.负责灯塔或其他助航设备的政府或主管当局过失行为 E.不可抗拒和避免的自然现象
9、《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但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BE)A.双方当事人具有不同缔约国的国籍 B.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缔约国境内 所地法
17、下列各项中,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是(ACD)。
A.双国籍国民待遇 B.优先权原则 C.附条件自动保护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18、仲裁协议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ABC)。A.对双方当事人有严格的约束力 B.具有排除有关国家法院管辖的效力 C.是有关仲裁机构 行使仲裁管辖权的依据 D.是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
19、商务中的惯常做法和各种价格条件要构成一项国际缔约国境内,或营业地都在A 专属管辖 B 协议管辖 C 缔约国境内 C 双方当事人平行管辖 D 合并管辖的惯常居所在缔约国境内,28.我国在批准加入1965年或合同在缔约国境内缔结 D 海牙《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都在缔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约国境内,或根据国际私法书公约》的决定中,指定的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中央机关是(A)
法律
A 司法部 B 公安部 C 外交17.国际金融组织和其成员部 D 民政部
国之间的贷款协议一般适用29.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A)
从属于(D)
A 该组织的有关规定 B 该A 联合国 B 世界贸易组织 成员国的有关法律 C 双方C 国际商会 D 世界银行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 D 30.我国在加入《承认与执与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时所18.在下列海运保险条款中,作的保留之一是(B)保险人责任范围最小的是A 反致保留 B 互惠保留 C(D)
侵权范围保留 D 公共秩序A 综合险 B 一切险 C 水渍保留
险 D平安险
31.统一实体规范指的是国19.侵仅行为自体法主要是际条约和(A)中规定的确立指(B)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规A 当事人双方自主选择的法范。
律 B 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A. 国际惯例 B.贸易惯例的法律 C 对受害人最为有C.国内立法 D.国内判利的法律 D 侵权行为实施例
地或结果发生地的法律32.国际礼让说是由(C)提20.依《统一国际航空运输出来的。
某些规则的公约》规定的精A. 巴托鲁斯 B.杜摩兰
神,在一个单一的航空运输C.胡伯 D.柯里
中,如果一个旅客受到三次33.封建社会时期,外国人损害,则他得到的最高赔偿在内国的了事法律地位是额是(B)
(B)。
A 62500法郎 B 125000法郎 A. 国民待遇 B.差别待遇
C 250000法郎 D 375000法C.敌视待遇 D.平等待郎
遇21.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34.“夫妻财产制,在结婚时,规定,扶养适用(B)夫为德国人时,依德国法”。A 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这是(A)冲突规范。
国家的法律 B 与被扶养人A. 单边 B.双边 C.选择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性 D.重叠性
C 与扶养人和被扶养人有最35.反致和间接反致最终结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 果是导致(B)适用。
与扶养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 A.法院地的冲突法 B.法国家的法律
院地的实体法 C.第三国的22.领事婚姻,通常适用于冲突法 D.第三国的实体法(C)
36.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冲A 领事官员与驻在国公司结突,国际上一般认为依(B)婚 B 本国侨民与驻在国公解决。
民结婚 C 本国侨民与本国A. 法院法 B.属人法 C.行
侨民结婚 D 领事官员与本为地位 D.准据法国侨民结婚
37.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许,23.我国法律对涉外法定继采用(A)制度。
承的法律适用采用了(A)A. 特别认许 B.概括认许
A 分割制 B 单一制 C 法院C.一般认许 D.分别认地法制度 D 遗产所在地法许制度
38.物之所在法不适用于(D)24.法定继承的准据法也适物权关系。观点,对于“死者的财产归其长子继承”和“长子继承死者的财产”这两个规则,下列各项中正确的说法是(BC)
A 前者是人法 B 后者是人法 C 前者是物法 D 后者是物法 E 两者都是混合法2.下列各项中,通常可以适用最惠国待遇制度的是(ABCDE)
A 版权和工业产权的保护 B 国家之间交通工具的通过 C 彼此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 D 国家之间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 E 彼此国民在对方营业上的活动3.依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和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ABCD)A 某个合同应适用中国法作准据法 B 中国法没有解决该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 C 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也没有相应规定 D 适用国际惯例不损害我国的公共秩序 E 该国际惯例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所熟悉的4.关于离婚的法律适用,国际上的主张和实践有(ABCD)
A 采法院地法说 B 采属人法说 C 选择适用当事人属人法和法院地法说 D 适用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说 E 适用与离婚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说
5.下列各国中,对涉外继承的准据法选择采用区别制的国家是(BCDE)
A 德国 B 美国 C 法国 D 英国 E 中国
6.仲裁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ABC)
A. 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
B.仲裁地点 C.仲裁机构 D.仲裁规则 E.裁决的效力
7、域外送达方式主要有(ABCD)
A.外交代表或领事送达 B.邮寄送达 C.个人送达 D.公告送达 E.按当事人协议的方式送达
8、根据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规定,C.至少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贸易惯例,应具备下列哪些在缔约国境内 D.双方当事条件(AB)。
人的注册登记地在缔约国内 A.是国际贸易中长期、普遍E.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的作法 B.有确定的规则或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内容 C.由有关国家法律加
10、提单的法律作用主要有以认可 D.有强制适用的效以下几个方面(ABE)力
A.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20.属人法是以当事人 的证 B.是承运人收到所承运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货物的收据 C.是投保货运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保险的依据 D.是货物质量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规格的证明 E.是其所记载A物权方面 B行为地方面的 的货物的物权凭证C人的能力、身分、家庭财产
11、《世界版权公约》对成员方面的 D财产继承方面的国版权法规定了如下最低要21.指出下列冲突规范中哪求(ACD)
些是双边冲突规范。(BCD)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 A.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待遇原则 C.附条件的自动合资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保护原则 D.保护独立原则 民共和国法律。B. 诉讼程E.优先权原则
序适用法院地法 C. 侵权行
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司为适用致害行为地法 D. 侵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适用“侵权行为适用损害结果发生地权行为地法”原则时,侵权22.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基行为地包括(CD)
础呈现多样化,其主要有A.侵权行为人的住所地(BCD)。
B.侵权行为人的所在地 A. 设定过失制 B.推定过C.侵权行为实施地 D.损害失制 C.过失责任制 D.无结果发生地 E.当事人共同过失责任制
属人法归属的国家
23.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包括
13、在国际联盟的主持下,(ABCD)。
于1930年和1931年签订和A. 提交仲裁的事项 B. 仲制定了以下公约或规则裁地点和仲裁机构 C. 仲裁(AB)规则 D. 裁决的效力A.《本票、汇票统一法公约》 24.夫妻财产关系发生法律B.《解决本票、汇票若干法冲突,各国采用解决冲突的律冲突公约》 C.《解决支票规则有(ACB)。
法律冲突公约》 D.《商业跟A. 意思自治原则 B. 属人单托收统一规则》 E.《托收法 C.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统一规则》
D. 财产所在地法
14、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25.客观标志说主张以客观人物有(ACD)。
标志为依据确定合同准据 A.杜摩兰 B.胡伯 C.巴托法,指出下列哪些标志为客鲁斯 D.达让特莱
观标志。(ABD)
15、实行国民待遇的意义在A. 合同订立地 B. 物之所于保障(AD)
在地 C. 意思自治原则 A.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内国人D. 当事人
在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B.在26、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外国人之间(CD)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C.在内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国的外国人与在外国的内国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 C人间民事权利地位平等 D.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排除对内国的外国人在民事
27、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法律地位方面采取低于内国(ABCD)
人的歧视待遇
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16、下列系属公式,指定使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用属人法的有(BCD)。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A.婚姻缔结地法 B.国籍国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法 C.住所在地法 D.习惯居
28、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29、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30、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BCD)律关系有联系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予以适用。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是一种法律选择方法,它改变了传统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 得以考虑,增加了法律选择的科学性。其核心是是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 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元首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有效。其理论依据是: ①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创造条件规避了法律以后,仍与被规避法律的那个国家或地区存在某种联系。
9、简述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特点。答:冲突规范是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的法律规范。特点:
一、冲突规范仅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来调整,不能具体地确定当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具体分为:以住所、居所、临时所在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以物这所在地为联系因素;以诉讼原因发生地为联系因素确定管辖权。(3)协议管辖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争议A外国自然人 B外国法人 C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外国船舶 D外国物品的要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寻
31、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找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BCDE)律。该原则赋予了法官较大A法人成立地 B法人管理中的自由裁量权。
心所在地 C法人主要营业所2.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特所在地 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征。答:(1)涉外性。涉外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E采用民事关系具有涉外因素,这复合标准确定法人国籍种涉外因素可以表现为法律
32、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 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外国的自于(ABCD)等 事项。然人、法人、国家,法律关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系的客体位二国外,法律关力 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 C法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发人的内部关系D法人代表生在国外。(2)广泛性。广的权限
泛性是指涉外民事关系既包
33、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括婚姻家庭关系、财产继承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关系、侵权关系等一般意义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BCD)上民事关系,又
A特别认许制度 B一般认许3.简述反致产生的原因与条制度 C相互认许制度 D分别件。答:原因有三个:①对认许制度
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
34、物之所在地法决定整,法院地国和与案件有关(BCDE)
国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冲突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规范,这些冲突规范的系属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不同。②法院把冲突规范援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引适用的外国法理解为包括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该外国的冲突法和实体法,件 E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而且只适用该外国法中的冲
35、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突规范。③对同一涉外民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关系,法院地国家的法律与(ACDE)
案件有关国家法律之间有致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送关系。条件:与案件有关B物权的保护方法 C船舶、国家的冲突规范之间存在消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极冲突,法院审理涉外民事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案件时,根据各国冲突规范题 E无主土地上的物的问题的规定都 不适用各自国家
36、知识产权具有(ABCD)的法律。
这几咱法律特征。
4.简述涉外侵权损害赔偿的A确认性 B专有性 C地域性 责任基础。答:侵权行为的D时间性损害赔偿一般以过失责任为
3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基础。致 害人有过失,受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害人受到损害,则赔偿责任则有(ABCD)A国民待遇原的基础。在诉讼过程中,致则 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害人的过失要由受害人来举原则 D独立性原则
证,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38、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则致害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主要有(ABD)A意思自近几十年,侵权损害赔偿的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合同自责任基础发生了很大变化,体法说 D最密切联系说
39、产生了推定过失责任制、无国际技术转让协议适用的法过失责任制。推定过失责任律有(ABD)
制是指受害人受到损害,首A许可人住所地法 B被许可先推定致害人有过失并应承人住所地法 C许可人国籍国担赔偿责任。只有致害人自法 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己举证证明没有过失,才能40、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减轻或免除责任。无过失责各国一般主张适用(BCD)任制是指致害人对受害人是A当事人国籍国法 B碰撞发否承担赔偿责任,不看致害生地法 C法院地法 D船旗国人是否有过失,而是看受害法
人是否有受损害的事实性,六、简答题
只要受害人有受损害的事实1.简述最密切联系原则 答:性,不管致害人是否有人,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指某一涉致害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5.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有效性原则。答:合同中仲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 是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②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③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
6、简述我国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制度。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民法通则》对进行了完善。该法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7、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的法律依据。答:该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①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公约,②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 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③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8、简述法律规避的概念与构成要件。答:国际私法听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原来应该适用的某一国法律,故意制造一些条件能够利用冲突规范,使对其有利的另一个国法律得以适用。构成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当事人规避某国法律是出于故意②规避的法律是本应对当事人适用的强制性法律,而不是任意性法律。③当事人是通过故意改变或制造连接点有关的事实,利用冲突规范来达到法律规避目的的。④当事人利用冲突规范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二、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冲突规范只有与其援引的某议,将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由国实体法相结合,才能最终某国法院审理。各国规定了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协议管辖的条件,主要是:A务。
协议管辖权适用于合同法律
10、简述本地法说。答:本关系发生的争议。B当事人之地法说是美国法学家库克创间的协议必须有效,必须符立的。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合有关国家的法律规定。C当是:
一、法院只适用法院地事人之间的协议必须是书面法,不适用外国法律。
二、的。D协议管辖仅限于 一审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适法院.D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用外国法,但此时只能将外院须是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国法律规范并入本国的法律国家的法院。F专属管辖案件规范,作为本国法律规范予当事人不协议予以变更。(4)以适用。
三、法院执行的是平行管辖指一个涉外民事案本国法创设的权利,而不是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外国法创设的权利。
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 可以
11、简述法人国籍确定的依选择期中一国法院起诉,由据。法人国籍确定的依据主该国法院行使管辖权。(5)专要有:
一、成立地。法人具属管辖原则。是指为维护本有法人成立地国家国籍。
二、国公共秩序,保护本国公民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人具有利益,一国主张某类案件只法人处理商业事务地方国家能由本国法院管辖,排除他的国籍。
三、主要所所在地。国法院管辖。
法人具有法人台心地国家的2、论国籍冲突的解决。答:国籍。
四、资本实际控制。国籍何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法人具有实际控制法人资本和国籍的消极冲突,这两种的那个自然人国籍所属国的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国籍。
五、复合标准说。法现分述如下,积极冲突解决人的国籍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方法为:A 以当事人最后取或两个以上因素才能确定法得的国籍为其国籍。B 以当人的国籍。.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
12、简述我国关于定居国外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最密的中国公民、外国人、无国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籍。C 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的规定。答:定居国外的中或两个以上国家国籍中确定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一个国籍为当事人国籍。消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极冲突解决方法:A 以当事适用我国法律;如在定居国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所为,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其国籍。B 由法院来确定当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人的国籍。C 以与当事人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无民事行为,而依我国法律为当事人的国籍。
为有行为能力,应当认定不
3、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有民事行为能力。无国籍人一般应具备哪些条件?(1)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如果其定居中国法律如未定居裁决是依据某一无效的仲裁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协议作出的,或如果有关争
七、论述题
议标准不能用仲裁解决时,1.论确定涉外案件管辖权的内国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原则。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裁决。(2)裁决是由有管辖是指一 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权的仲裁庭在管辖权范围内法的规定所确定的受理涉外作出的。(3)作出裁决所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和对特依据的仲裁程序符合当事人定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以前订立的仲裁协议的约的资格。世界各国主要采取定,或在没有此种仲裁协议以下原则::(1)属人管辖原约定时,不违反原裁决国的则。是指以当事人国籍为樗法律。(4)仲裁的进行给被确定管辖权。以法国为代表执行人(被申请人)提供了的拉丁法系国家采取此原适当的辩护机会。(5)请示则。各国对与人身有关的案承认与执行的应该是确定的件,特别是离婚、监护、亲裁决。(6)有关国家之间存子、继承等案件,原则上承在互惠或受到一国际条约的认当事人本国法院享有管辖约束。(7)外国仲裁裁决的权。(2)属地管辖原则。是指承认和执行不与内国公共政
策相抵触。
基层人民法院是不能管辖涉
4、试论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损外案件的。问:(1)乙的理害赔偿法律适用原则的规由能否成立?西湖区人民法定。侵权行为之债适用侵权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行为地法,这是我国处理涉为什么?(2)假设西外侵权行为之债法律适用问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并受题的一般原则。侵权理了此案,它应适用何国法行为地的认定,包括侵权行作为此案的准据法?为什为实施地和损害结果发生么?(3)假设甲认为地,如果两者不一致,由人其与乙于1998年在美国缔结民法院选择适用。当的婚姻依中国法是无效的,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并请求法院直接解除婚姻,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对该问题西湖区人民法院又用当事人本国法律。该如何进行法律选择?为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么?(4)假设此案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美国法作为准据法,而美国生的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是个复合法域国家,西湖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人民法院又应如何进行法律
八、案例题
选择?为什么?
1、假设:比利时人甲在中国答:(1)乙的理由不成立,A市B区旅游时,骑着一辆自西湖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行车,下坡时车速太快,撞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伤同伴比利时人乙后,又撞规定,对于不在中国境内居伤波兰人丙。由于就赔偿额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协商不成,乙和丙分别向我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国A市B区人民法院起诉甲。法院管辖,而且基层人民法问:(1)B区人民法院对这两院可以管辖一审涉外案件。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2)假设两案分别审理,B定,离婚应适用受理案件的区人民法院应如何适用法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因律?(3)假设两案合并此,西湖区人民法院应适用
审理,B区人民法院应如何适中国法作为此案的准据法。用法律?(3)应适用美国法来认定该答:(1)B区人民法院对这两婚姻是否有效。因为根据我案具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认定婚姻是否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侵权行有效应适用原婚姻缔结地为损害赔偿案件可由侵权行法。
为地法院管辖,一般的涉外(4)依我国司法解释,依法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为一审法院。
该外国各地区实施不同的法(2)如分别审理,丙诉甲案律的,依据该外国关于调整适用我国法律,因为根据民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法通则的规定,涉外侵权行应适用的法律。该外国未作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侵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权行为地法。乙诉甲案既可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以适用我国法律,也可以适法律。
用比利时法律。因为根据我3、营业地位于上海的A公司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涉外与营业地在日本的B公司签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案件中,订了一项加工承揽合同,由B如果双方当事人国籍相同,公司为A公司制作1000套西也可以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共服。后双方因加工费支付发同本国法。
生争议,B公司在上海市中级(3)如果合并审理,B区人人民法院起诉A公司: 问:民法院适用我国法律,因为(1)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能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否受理此案,为什么?涉外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2)如受理,应当适用的实一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国家体法是什么?的法律。
答: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2.假设:中国公民甲于1998权受理此案。因为我国《合年和美国公民乙在美国结同法》规定:涉外合同的管婚,婚后甲仍居住在户籍所辖权依最密切联系原则。本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案中上海可以认为是双方的乙居住在美国。2000年4月,加工承揽合同的最密切联系甲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杭州市地。上海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适用日本法。在因为我国《民讼。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向住在美国的乙送达了起诉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状副本并要求其提出答辩。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乙在答辩状中称西湖区人民
4、法籍华人保罗来华投资,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理与我国深圳一企业合资,建由如下:第一,依“原告就立一家化妆品厂。保罗在深被告”原则,此案应归美国圳购住宅一套,以便来华时法院管辖;第二,即使中国居住。保罗在法国有一栋别法院有管辖权,也应由杭州墅,有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作为在法国一家银行有300万美
元存款。1997年8月,保罗在华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保罗的亲属因遗产继承发生纷争,在中国深圳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中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解决这一纷争?答:《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保罗在中国购买的住宅一套系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法国的别墅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系不动产,适用法国法律。保罗死亡时的住所地在法国,故保罗在中国合资企业中的股权的继承,适用法国法律;保罗在法国银行的存款系动产,适用法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