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201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保留成绩人员名单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共159人)
档案号姓名档案号姓名档案号姓名档案号姓名904340518 焦 超 905340522 张 军 906340266 王自年 907340001 孙 伟 907340086 汪志宏 907340302 韩 霖 907340385 张福泉 908340020 叶玉玲 908340023 吴 丽 908340058 汪文生 908340071 徐丽莉 908340105 江朝辉 908340143 唐若镜 908340176 陈启红 908340177 刘 林 909340105 孔 慧 909340122 吴季红 909340147 汪升长 909340176 白小玲 909340181 徐东海 909340235 慈 翰 909340308 郭贵云 909340486 朱明亮 909340488 周江声 909340553 马亚兵 910340009 胥 洁 910340028 曹昌龙 910340033 周庆忠 910340037 周德鹏 910340047 任德慧 910340051 华宝钧 910340074 董 玉 910340086 凌 峰 910340123 周振华 910340125 李贺庆 910340132 鲍志强
910340135 沙 强 910340144 汪 晨 910340153 张 茹 910340171 罗九芳 910340206 魏 星 910340220 朱淮光 910340223 刘倍兵 910340238 高震宁 910340245 胡祖飞 910340266 吕庆红 910340276 吴从慧 910340284 郭 锐 910340292 胡邦君 910340312 肖卫明 910340315 夏士良 910340318 卜华忠 910340320 黄 勇 910340328 陈月兰 910340339 王贵刚 910340357 洪家旺 910340376 徐桂叶 910340382 蔡胜兵 910340410 陈宏前 910340425 李玉爱 911340002 朱国长 911340003 邵 虹 911340005 赵敬献 911340006 张 伟 911340007 张学勤 911340008 马莹莹 911340011 章 正 911340013 汪 辉 911340035 方重阳 911340041 韩小鹏 911340044 贾 丽 911340048 李银凤 911340049 刘传新 911340050 杨 玮 911340052 李得茂 911340063 陈德春 911340072 史宝飞 911340075 耿年霞 911340076 吴素娟 911340082 唐 晨 911340091 齐永平911340093 陈元朵 911340096 宇 涛 911340102 过家睡 911340105 姚 耀 911340106 张泽硕 911340109 熊本贤 911340112 范晓蕾 911340116 朱 成 911340118 方冬根 911340122 蒋 臻 911340124 张明芝 911340130 邵文鼎 911340133 陈慧娟 911340136 沈奇鸣 911340139 吴珍峰 911340140 郭立敏 911340142 高玉霞 911340145 张 喆 911340149 刘静文 911340155 吴蔚芳 911340157 靳海光 911340160 张海峰 911340161 梁兴德 911340164 梅 杰 911340166 张 劲 911340168 谢 薇 911340181 韩为然 911340184 张贤梅 911340196 余鑫英 911340200 汪书本 911340201 张 勇 911340202 林 华 911340206 余 璐 911340207 刘宏超 911340222 陈海侠 911340225 邹 津 911340237 朱毅韧 911340239 李孝文 911340240 朱继荣 911340241 童传苗 911340245 许建华 911340253 洪海燕 911340260 李文强 911340262 邵 丽 911340267 陈业海 911340268 王秉建 911340270 查全芳 911340280 王元甲 911340281 黄 红 911340284 杨守华 911340289 刘三平911340299 付旭东 911340309 王树仁 911340317 刘正如 911340318 刘 洋 911340324 祖国凤 911340326 马 军 911340329 杨 玲 911340339 范钦前 911340351 钱秀君 911340354 林 昝 911340357 冯自强 911340365 陆 庆
911340367 周 群 911340384 黄丁亮 911340385 卢燕敏 911340389 李凌华
905340597 王学政
906340266 王自年 907340116 李 山 907340146 童延生 907340387 陈川莲 908340020 叶玉玲 908340177 刘 林 909340074 张 亚 909340122 吴季红 909340176 白小玲 909340181 徐东海 909340348 陶 然 909340359 陈莉莉 909340362 石邦复 909340486 朱明亮 909340488 周江声 909340553 马亚兵 910340003 于晓敏 910340009 胥 洁 910340025 杜 伟 910340076 鲁传花 910340095 魏 松 910340104 王 东 910340124 李运龙 910340125 李贺庆 910340153 张 茹 910340155 邵 峰 910340158 戎 杰
905340522 张 军
907340086 汪志宏 907340387 陈川莲 908340023 吴 丽 908340053 钟秀春 908340071
徐丽莉
911340391 张家云 911340417 孔胜厚 911340395 易 蓉 911340418 刘 义 911340400 陈志锋 911340423 朱广平911340416 王泽林 911340426 许宏林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共111人)
910340166 吴新梅 911340063 陈德春 910340169 朱美侠 911340077 薛立斌 910340195 范茂林 911340081 陈 俊 910340217 司广华 911340082 唐 晨 910340241 许红霞 911340091 齐永平910340245 胡祖飞 911340096 宇 涛 910340259 孙智慧 911340109 熊本贤 910340266 吕庆红 911340114 赵 倩 910340268 王新龙 911340119 徐丽华 910340284 郭 锐 911340124 张明芝 910340315 夏士良 911340131 潘金云 910340316 单宇翔 911340133 陈慧娟 910340320 黄 勇 911340136 沈奇鸣 910340326 王秀珍 911340139 吴珍峰 910340366 高 峰 911340149 刘静文 910340374 乔国锋 911340155 吴蔚芳 910340376 徐桂叶 911340161 梁兴德 910340379 丁 昱 911340164 梅 杰 910340382 蔡胜兵 911340175 汪小斌 910340390 邓 飞 911340181 韩为然 911340002 朱国长 911340196 余鑫英 911340006 张 伟 911340200 汪书本 911340011 章 正 911340202 林 华 911340037 昂华仲 911340206 余 璐 911340041 韩小鹏 911340230 方 涛 911340044 贾 丽 911340234 汪祥胜 911340049 刘传新 911340241 童传苗 911340052
李得茂
911340245
许建华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共70人)
908340143 唐若镜 909340348 陶 然 908340177 刘 林 909340359 陈莉莉 909340074 张 亚 909340525 章珊珊 909340139 姚守宇 910340003 于晓敏 909340181 徐东海 910340009 胥 洁 909340302
赵咏梅
910340044
刘明忠
911340428 闻雪珠 911340433 卢 胜 911340441 姚东笋
911340262 邵 丽 911340264 张入兰 911340268 王秉建 911340270 查全芳 911340277 李 梅 911340281 黄 红 911340284 杨守华 911340289 刘三平911340294 高树梅 911340304 董建军 911340309 王树仁 911340317 刘正如 911340318 刘 洋 911340324 祖国凤 911340357 冯自强 911340365 陆 庆 911340370 姚培良 911340385 卢燕敏 911340400 陈志锋 911340411 夏华勇 911340416 王泽林 911340417 孔胜厚 911340418 刘 义 911340426 许宏林 911340433 卢 胜 911340438 刘声德 911340442
黄德文
910340124 李运龙 910340153 张 茹 910340155 邵 峰 910340166 吴新梅 910340172 高永立 910340241
许红霞
910340262 王庆林 910340266 吕庆红 910340271 朱庆华 910340312 肖卫明 910340316 单宇翔 910340328 陈月兰 910340366 高 峰 910340372 袁金坡 910340382 蔡胜兵 910340390 邓 飞 910340410 陈宏前 910340418 胡冬华
905340597 王学政
907340116 李 山 907340302 韩 霖 908340053 钟秀春 910340171 罗九芳 910340172 高永立 910340292 胡邦君 910340315 夏士良 910340354 王 莹 911340037 昂华仲 911340072 史宝飞 911340131 潘金云 911340195 程明丽 911340240 朱继荣 911340281 黄 红 911340304 董建军 911340397
李 敏
911340017 牛传亮 911340160 张海峰 911340035 方重阳 911340161 梁兴德 911340037 昂华仲 911340175 汪小斌 911340044 贾 丽 911340181 韩为然 911340048 李银凤 911340200 汪书本 911340052 李得茂 911340230 方 涛 911340076 吴素娟 911340236 胡海红 911340114 赵 倩 911340240 朱继荣 911340116 朱 成 911340241 童传苗 911340124 张明芝 911340262 邵 丽 911340139 吴珍峰 911340280 王元甲 911340149 刘静文 911340284 杨守华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共17人)
911340304 董建军 911340311 孙 艳 911340318 刘 洋 911340324 祖国凤 911340384 黄丁亮 911340385 卢燕敏 911340389 李凌华 911340400 陈志锋 911340411 夏华勇 911340417 孔胜厚
第二篇:200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附件1:
200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
执业资格考试网上交费通知单
报名序号:
:
若您是首次报考,请您持本通知单及报名表等相关材料于2008年6月30日至7月2日到当地报考条件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经现场审查通过,本通知单已盖章确认的,请务必于7月17日至2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往年已参加过该项考试的续考人员,并已在网上按老考生报名(需打印报名表备查)的,不需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的审查及盖章确认,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直接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
首次报考未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或报考条件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396764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监督电话:0571-88396650
××市报考条件审查部门(盖章有效)
二OO八年六月日
温馨提示:
1、首次报考人员在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签字和单位初审盖章的《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各市及省直报考条件审查点地址,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的“办事指南”栏目;
3、网上交费需使用已开通网上银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农行、招商、广 发、光大或民生等银行卡(银联),可共用一张银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网上交费;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考试(10月18日)前3日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等资料。请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单。
第三篇:201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01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发布日期: 2018/6/25
阅读次数1643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取得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具备规定的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管理等类学科和专业,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满10年,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三、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的本人身份证或台湾地区居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台湾院校的不动产估价、不动产经营、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计划(或区域及都市计划)和不动产管理与开发学科的专业学历证书,可视同为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相关学科的专业学历。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估价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018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审核
发布日期: 2018/6/25
阅读次数917
一、首次报考人员及外省转考人员
首次报考人员及外省转考人员应在2018年7月25日至27日携带下列申报材料前往所属报名点办理资格审核:
1、《报名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3、不具备规定学历的考生还应提供经济(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初级以上资格证书原件(仅用于核验)。
4、转出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仅限2017在外省参加考试并有通过部分科目,本转入我省报考的考生)。
二、续考人员 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后直接进行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往年未上传过附件的须上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第四篇: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
大纲目录
第一部分土地基础知识
一、土地的概念
二、土地的分类
三、土地实体及特征
四、土地权利
第二部分土地管理知识
一、土地管理的概念
二、地籍管理
三、土地规划管理
四、耕地保护与土地整理
五、农用地转用与征地管理
六、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七、土地市场交易与监管
八、地价管理
九、土地执法监察
第三部分地价理论
一、土地价格的概念
二、土地价格影响因素
三、地租理论
四、区位理论
五、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六、土地市场理论
第四部分土地估价方法
一、土地估价的概念
二、土地估价的原则
三、收益还原法
四、市场比较法
五、成本逼近法
六、剩余法
七、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八、路线价法
第五部分宗地估价实务
一、土地估价程序
二、土地估价业务受理
三、土地估价事项确定的内容
四、土地价格定义的界定
五、土地估价对象资料收集
六、土地估价现场勘察
七、土地市场调查与分析
八、土地估价案例的调查
九、土地估价方法选择
十、土地估价结果分析与确定
十一、土地估价报告撰写
十二、土地估价报告审核
十三、常见目的下土地估价
十四、常见用途土地估价
十五、其他土地权利估价
第六部分土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等实务
一、土地分等
二、土地定级
三、基准地价评估
四、路线价评估
五、城市地价动态监测
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评估
第七部分地上定着物及相关财产估价知识
一、房屋建筑工程基础
二、建筑物估价
三、其他定着物估价
四、相关机器设备评估
第八部分土地相关税收知识
一、税收基本理论
二、土地税收
三、房产税收
四、其他相关税收
第九部分金融知识
一、金融基础
二、保险基础
三、证券基础
第十部分会计与统计知识
一、会计知识
二、统计知识
第十一部分土地与房屋测量知识
一、测量的基本知识
二、土地测量
三、房屋测量
第十二部分城市经济与城市规划知识
一、经济学基础
二、城市经济学
三、城市规划
第十三部分地产开发与工程造价知识
一、土地开发
二、房地产开发
三、工程造价
第十四部分土地估价行业管理要求
附录一:参考资料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技术规程和标准
三、行业自律文件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20号)精神,2010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做好四川考区的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考试组织工作,委托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和报名审查工作。
四川考区办公室设在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考区考试信息公告、组织报名、考试报名系统和现场审核工作,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证件、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发放准考证,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期间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协助完成本考区监考任务等与考试工作有关的事项。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三、报名事宜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四川省考区设立考区办公室,具体工作委托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负责。
(一)报名、审核和打印准考证的时间(1)2011年5月15日至6月25日为报考人员网上报名,6月26日网上报名系统关闭。
(2)2011年6月1日至7月10日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报考人员须带相关资料到本考区办公室确认报名信息,并交纳相关费用。
(3)2011年8月16日至8月31日报考人员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如发现错误,请于9月9日前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过期将无法修改准考证中的错误信息。
(二)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数码证
件照,用于制作准考证以及录取后的资格证书。现场审核时不再另行提交照片。上传照片应符合以下要求:(1)照片分辨率:450*600;(2)照片格式:jpg格式;(3)蓝色背景的两寸标准证件照。
(三)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以下证件、资料到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办理现场审核:
1、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公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
2、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同时提供相应原件供当场验证,验证后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个人报考资格,记录在案并保留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的权利。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四)报名费用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准,今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向考生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请考生在办理报名审核确认手续时一并交费。
(五)报名确认地点
考试报名确认地点:四川省土地估价协会秘书处;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25号省国土资源厅人北综合楼501室;
联系人:肖仕友 王蜀蓉电 话:028-83228662(传真)
四、考试科目及范围
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科目的种类和数目,各科考试成绩在三个连续考试内有效。考试科目包括: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土地估价相关知识五科,全部实行闭卷考试。各科考试范围见《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仍使用《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大纲(2010年)》,考试委员会不指定考试参考教材。
考试参考资料为国家现行土地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和行业准则等。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全国统一按照以下时间进行考试:
9月17日 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 8∶30-9∶30
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价实务基础 14∶30-17∶00
9月18日 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 9∶00-11∶30
土地估价相关知识 14∶30-17∶00
四川考区考点设在成都市,具体考场设置地点另行在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teniu.cc/)上公布。
六、发证与执业
各科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连续三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经各考区统一发放。
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估价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应当通过实践考核,并进行执业登记。经过执业登记的土地估价师方能在土地估价报告上签字,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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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2011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1年课程由名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第五篇: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七)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