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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17-623319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8 02:52: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县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自市局督导室印发《关于印发<++市教育系统2011年开展‘3〃9’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以来,县教体局高度重视,有计划,有组织、按步骤地进行了法制宣传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此次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筑牢普法工作共识

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切实开展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建设为主线,进一步营造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成立了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活动方案,细化了日程安排,召开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主题的法制宣传工作专题会议,会议传达了以下工作安排:一是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作成效将纳入年度考核评优。二是各学校要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牢。三是充分利用校内外媒介,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位师生心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四是各单位要不断创新活动载体,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普法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全校师生安全法制观念,培养全体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安全法防范措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拓展媒介,扩大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们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突出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与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学校橱窗、板报、电子屏、校园广播、校内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普法活动的精神内涵,普及法律常识。通过开学督查工作我们发现,15所县直学校、25所乡镇直学校均在校内醒目位臵刷写,张贴了相关普法工作安排、法律知识等内容,确保普法工作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起步、同实施,工作效益得以保证。二是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班举行一次主题班会,主办一期‚法律伴我同行‛黑板报;每校印发一份致家长的法制宣传公开信,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演示活动;每镇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一次法制小论文评选。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师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体师生遵守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学校的各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稳步地开展。3至4月份,全县45所各级各类学校中,共有43所学校扎实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占全县学校的94%以上。三是通过制作流动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刷写沿街标语,播放法制宣传影片等形式,扩大法制宣传的影响面,取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3月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推出流动展板100余块,悬挂过街横幅150余副,刷写沿街标语200余条等。

三、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一)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我县确定了‚以教材为本,以课堂为阵地‛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到‚四有‛,即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课时有保证,任课有教师,对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确定法制启蒙教育、法制常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三个层级的教育目标,并把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到各校的校本培训计划,提升教师法律素质,提高法制课质量++++年春期,++++++++,一周两节法制课的要求得到很好落实,法制教育课的质量和效益得到充分保证。

(二)以聘请法制副校长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聘请法制副校长++余名,初步构建起了全方位的法制教育体系。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能坚持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制、法规,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矫治。此外,法制副校长还成为了联系学校与周边单位的桥梁,加强了各中小学与周边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的联系,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保

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以家长学校为阵地,家校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各学校以家长学校为阵地,立足实际,举办家长培训班,对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引导家长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提高家长法律素质,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县一高、++县二初中、++县一小、++初中、++初中等校均开展了‚家庭法律博士‛活动,向家长推荐适合的法律读本、法制报刊,极大地提高了家长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配合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

(四)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各地各校根据各自的特点精心组织各具特色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自己编写法制手抄报,进行社会调查,组建学法兴趣小组、‚+++++‛,举办‚++++‛的主题班会和文艺演出,使法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使学生真正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县教体局督导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

第二篇: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毕节学院2011年“普法宣传月”工 作 总 结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做好本普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毕节学院党委宣传部、毕节学院团委、毕节学院政法学院,特联合主办此次“12·4”普法宣传活动月活动,旨在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让更多的人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文明进程。在此次活动中我们得到了毕节地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不但提供我们一定的活动经费,还给了我们很多宣传的资料,对此,毕节学院和大学生维权协会十分感谢。下面就对我们此次普法宣传月的所做的活动做一个总结。

活动项目;

1、在2011年12月4日上午10:00至下午12:00的时候我们在毕节学院绣山B栋301教室举行了“普法宣传启动仪式”。出席这次启动仪式的领导是政法学院院长漆国江,毕节学院团委副书记夏鲲,另外还有政法学院的全体同学和维权协会的成员。

2、在2011年12月5日下午15:00至下午17:00,毕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汤宇华副教授在毕节学院演播厅进行了一场“法

制文化与法治精神”的 讲座。影响力很大,让前去听讲座的同学和老师都受益匪浅。

3、在2011年12月3日上午9点到11点,我们举行了毕节学院“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初赛,一共有220名参赛选手分别代表各院参加比赛。

在2011年12月10日下午2点30到5点半,我们在毕节学院大礼堂进行了毕节学院“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决赛,进入决赛的一共有30名选手,分为10个小队,经过激烈的比赛,产生了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

4、在2011年12月12日下午15:00——18:00的时候,我们进行了“普法进社区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宣传宪法、农民工的权益和毒品的危害,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这次活中动维权协会的所有成员,从毕节学院中心广场出发,分为5个小组,分别到杨家塘社区、流沧桥社区等地进行深入基层的宣传。

5、在2011年12月28日下午16:30至下午18:30我们在绣山B栋201教室进行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积极响应,李军处长和何文俊老师免费帮大家解决了一些平时困扰大家的法律纠纷的问题,了解法律的作用和力量。

活动组织;

1、这次普法宣传月的活动,的到了毕节学院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

总顾问:汤宇华(毕节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顾问:陈永(毕节学院宣传部部 长)

卢玲(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

漆国江(毕节学院政法学院院长)

夏鲲(毕节学院团委主持工作副书记)

常务顾问:李静(毕节学院政法学院团总支负责人)

左秀柒(毕节学院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教师)

2、维权协会全体成员的积极努力

3、毕节地区司法局的无私帮助

活动不足;

1、宣传的力度还不够

2、人员的分配不是很合理

活动反思;

1、活动一定要有一份很好的策划

2、要学会发动同学们的积极性

3、要增强协会的凝聚力

4、一定要有一颗负责任的心

第三篇:学校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学校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学法、知法、守法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4月份我校开展了“普法宣传月”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时间、内容与方法

宣传活动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到2014年4月30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

1、宣传发动,我校紧紧围绕“依法执教、规范办学”这一宣传主题,4月4日我校利用国旗下讲话机会,在广大干部师生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2、我校针对小学生的特点以班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十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法制教育课,教师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法律条文,使学生掌握每部法律的内涵。“十法”即:《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2006年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新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年新修订)、《消防法》、《食品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

3、因地、因校制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如: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模拟法庭、播放法制教育电影、主题班会、法制教育报告会、演讲比赛等。我校通过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进行了宣传,并及时更换了宣传栏、板报内容。

4、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工作,以“带法回家”活动为载体,采取印发明白纸等形式,使学生与家长互动,增强家长的法制观念。重点宣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铁路法》、《道理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

第四篇: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根据XX区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德市旌法建办〔2011〕6号)的要求,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推进

普法工作的新发展,为构建和谐法制新XX作出贡献。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的特点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局领导高度重视,就“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成立以局长王强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周晓莉、唐谏同志为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方案。7月1日至31日,我局开办普法宣传专栏,将《信访条例》、《廉政准》等规章张贴于专栏,并于接待来访群众的同时,对其宣传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计划周密。一是明确了全局“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由局普法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并组织实施。二是宣传内容贴近群众最为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宣传法规政策深入浅出。三是召开了各股室宣传工作的协调会,对参与部门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意义和任务。四是召开了宣传活动的汇报会,及时收集情况,交流做法、总结经验。

(三)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全局7月份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中,共张贴宣传标语6条、制作宣传专栏4期。在宣传月期间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1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8份。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今年“六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思路有所创新,活动时间长,涉及股室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一)领导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氛围明显提升,能把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和去年相比,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水平明显提高,参与意识明显增强。表现在三多,对法制宣传工作支持多了,精力投入多了,亲自参加活动多了。

(二)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举办法制宣传月活动既是使依法行政工作与时俱进,又是使该项内容更加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真正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又是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从接访中心的面对面宣传工作可以看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十分渴望,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生产、生活中许多问题。

(三)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知识材料,群众认真听取,现场表示感谢,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从一个侧面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第五篇: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湟源县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草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草原、依法保护草原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宣传,提高农牧民的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依法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为草原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青海省草原监理站“关于开展2015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要求和西宁市草原监理站的具体安排,湟源县草原监理站结合全县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将本次活动的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和法制中国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律氛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和全面推进依法管理草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草原防火条例》、《农业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以及落实补奖政策需要深入推进的草原承包、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等制度。

(三)贯彻实施《草原法》,依法打击破坏草原违法行为,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四)草原防火的基本常识等。

三、活动的时间与形式:

草原普法宣传活动的时间安排是4月1日—4月30日。草原普法宣传活动要以基层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为主要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

(一)认真组织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深入基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并向广大农牧民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将草原法律法规与草原补奖政策相结合进行宣传,使广大牧民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主动配合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000份、张贴宣传标语100幅、悬挂宣传横幅10个,举办法律现场咨询活动5场次。

(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观念。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草原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充分运用藏语向少数民族农牧民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积极开展执法巡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县草原监理站将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草原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草原的行为,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确保草原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县草原监理站制定了周密的宣传计划,把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实施《草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在开展普法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中还做到兼顾城乡,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开展普法宣传,也深入到牧区、牧户开展送法下乡,努力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领导。把做好此项活动作为草原监理站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深刻认识“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这一主题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草原监理站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

2、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县草原监理站按照省草原监理站和市草原监理站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加强协调,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县草原监理站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完成此项活动任务。

3、深入基层,注重实际。宣传内容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使农牧民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4、县草原监理站在整个活动期间,认真做好“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活动的情况反馈,将基层群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集中归类,及时予以答疑解惑,增强了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

湟源县草原监理站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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