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银行商业汇票代保管协议
银行商业汇票代保管协议
来源:承兑汇票 http:///
银行商业汇票代保管银行为客户代保管商业汇票,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特举一例,让更大用户更加直观明了的了解银行商业汇票代保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增进甲乙双方的票据业务合作,保障甲方商业汇票的安全性,促进银企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方本着自愿、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银行商业汇票代保管业务(以下简称“代保管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代保管商业汇票,并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代保管甲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乙方仅对所代保管的甲方的商业汇票承担保管责任,不对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负有到期提示委托收款等其他任何义务。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代保管商业汇票进行提取。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书面指定专人办理商业汇票代保管业务。任何一方出现人员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后生效。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在乙方代保管的商业汇
票办理贴现、委托收款等业务时,按相关规定优先在乙方办理。
第二章:基本内容
第六条:代保管商业汇票的查询
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交的代保管商业汇票办理查询,查询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代保管商业汇票的存放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代保管商业汇票存放单(以下简称“存放单”,一式三份)、纸制明细清单(以下简称“明细清单”,一式二份)及商业汇票原件。
2、乙方将商业汇票原件与存放单、明细清单内容逐项核对无误后,甲方、乙方双方经办人员同时在场双面复印代保管商业汇票,乙方经办人员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后将商业汇票复印件返给甲方。
3、乙方将商业汇票原件放入商业汇票代保管库进行专项保管。
4、乙方将其中一份存放单和一份纸制明细清单加盖业务公章全返给甲方。
第八条:代保管商业汇票的提取
1、甲方向乙方提交代保管商业汇票提取单(以下简称“提取单”,一式三份)、纸制明细清单(一式二份)及经乙方经办人员签字的商业汇票复印件。
2、乙方取出代保管的商业汇票原件,与甲方提交的纸制明细清单及商业汇票复印件逐项核对。
3、乙方收回甲方保留的原商业汇票复印件。
4、乙方将提取单、纸制明细清单加盖业务用公章连同代保管商业汇票原件返给甲方。
5、甲方收到乙方返回的代保管商业汇票后,甲方经办人员应在明细清单(乙方留存联)上注明“已收妥表中所列商业汇票”字样。
第九条:乙方每月月初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签发对帐单及明细清单,甲方就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对帐单返回乙方。
如发现不符双方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持有的商业汇票一旦交由乙方保管,乙方相应的应承担该代保管商业汇票的保管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提供提取单、存放单及纸制明细清单等资料,甲方应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要求办理汇票提取、存放手续,并认可乙方所作的操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甲方应保证其为合法的商业汇票持有人,并且有权委托乙方为其代保管商业汇票。
第十四条:甲方办理商业汇票提取时应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五条:甲方应在乙方预留印鉴。甲方在办理存放及提取时,在存放单、提取单及纸制明细清单上均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负责受理甲方办理代保管业务的申请。第十七条:乙方只对代保管的甲方的商业汇票承担保管责任,不对汇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发现代保管的汇票丢失、毁损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办理有关的挂失和公示催告手续,并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乙方代保管商业汇票一旦交由甲方持有,则视为乙方交给甲方的商业汇票与甲方交付的商业汇票完全相符,乙方相应的代保管商业汇票责任终止。
第十九条:乙方应设专门的代保管库来保管商业汇票。第二十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代保管的商业汇票进行提取。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按照××银行有关管理规定向甲方
收取代保管费用。具体标准是:收取代保管费用元。支付方式为:,乙方从甲方(帐户)扣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依次类推。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编号:
承兑申请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 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承 兑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 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承兑申请人、承兑人经平等协商,就商业汇票(下称汇票)承兑有关事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本协议属于 与 签署的编号为 的《授信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构成该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承兑申请人签发汇票 张,金额合计(含税):(小写),(大写)人民币。
备注:《商业承兑汇票内容明细表》可附后 第二条 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就第一条所述汇票向承兑人申请承兑,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下列条款:
1、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在承兑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账号:。
2、申请人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作为承兑保证金,存于在承兑人处开立的专用保证金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用于申请人向承兑人担保支付汇票款项,本协议为双方签署的编号为 的《保证金质押总协议》(或保证金质押协议)项下的主协议。承兑人对该账户实行专户管理,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申请人不得在该账户中支取任何款项,经双方约定该协议项下保证金款项按照 计息(若有多种计息需求,另附明细),并按照承兑人单位存款有关规定计付利息。后续如承兑汇票保证金需调增,调增部分保证金均按转出日挂牌公告的单位存款活期计息(票据池等特殊产品除外),如申请人出现本协议约定的违约情形,承兑人有权宣布保证金存款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3、申请人应按汇票票面金额 的标准向承兑人支付承兑手续费,并在承兑人承兑时一次付清,承兑人有权从申请人在承兑人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收手续费;
4、申请人委托承兑人根据本协议第一条有关汇票内容,经承兑人系统处理后代为打印汇票,申请人负责核对打印汇票内容,并在汇票上签章,申请人在汇票上一经签章,即视为申请人对汇票内容确认无误并已签发汇票,由承兑人代为打印的汇票与申请人自行填写的汇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1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
6、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导致承兑人对外垫款的,承兑人对垫付的票款按实际垫款天数,每日按垫款金额的 万分之五 向申请人计收罚息,自垫款之日起按月计收复利,直至申请人还清垫款为止;
7、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处开立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仅需事先或事后通知申请人,即可自行将申请人在承兑人的账户内的款项扣划以清偿申请人在本协议项下对承兑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于扣划时提前到期,由此而发生的利息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汇票到期之日,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的保证金账户扣收该笔汇票对应的保证金,并对该笔汇票金额扣除保证金后的不足部分从申请人结算账户直接扣收;
9、因申请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或承诺书项下内容,给承兑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包括汇票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及其他因申请人违约而引起的费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兑人有权要求申请人、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如申请人、担保人未按期纠正违约行为,则承兑人有权选择单边解除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或者宣布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提前终止或宣布本协议下或与申请人之间的其他协议项下尚未偿还的款项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要求申请人提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要求申 请人赔偿因违约而给承兑人造成的损失,并采取承兑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1)申请人在第三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2)申请人在与承兑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3)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在与承兑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涉入或即将涉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承兑人认为可能损害承兑人利益的;
(5)申请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6)申请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或者发生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第(4)项的情况,承兑人认为可能影响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
(7)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申请人未按承兑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8)申请人违反本协议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三条 申请人声明和保证
1、申请人声明如下:
(1)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系基于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申请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2)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申请人保证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
(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交易合同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
(4)若发生可能影响申请人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立、合并、联营、与外商合资、合作、承包经营、重组、改制、计划上市等经营方式的变更,减少注册资本、进行重大资产或股权转让、承担重大负债,或在抵押物上设臵新的重大负债、担保物被查封,解散、撤销、(被)申请破产等,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申请人应及时通知承兑人。如上述行为将对申请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承兑人的同意。
(5)在本协议下当事人违约或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纠纷,可能影响承兑人权益的实现时,应立即通知承兑人;
(6)现时或将来政府有任何针对本协议项下征收税赋,由申请人承担。若承兑人代为支付该税赋,申请人将立即补偿给承兑人;
申请人在本条所做的声明和保证,在对本协议进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申请人重复作出。
第四条 对于承兑申请人依据本协议向承兑人已交存或承兑人已扣收的票款,在票据权利时效届满之日至持票人依据《票据法》第十八条享有的利益偿还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前,仍由承兑人保留。
对于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丧失票据权利,依据《票据法》第十八条而请求承兑人返还相关款项的,承 兑人将持票人的付款请求及其提供材料提交承兑申请人审核,承兑申请人应在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3日内向承兑人提交是否同意付款的书面确认。
如承兑申请人同意付款的,应向承兑人交存有可供支付的足额票款,否则承兑人有权就差额部分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如承兑申请人在上述期间提交不同意付款的书面确认,承兑人有权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如承兑申请人未在上述期间提交书面确认,视为授权承兑人自行审核确定是否向持票人付款。
承兑人因承兑申请人不同意付款或未足额交存票款而拒绝向持票人付款的,由此而使承兑人因持票人追索所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向持票人返还或支付的任何款项、利息,以及由此而支出的任何诉讼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应由承兑申请人全额承担。上述款项及费用,承兑人有权主动从承兑申请人已交存的票款中扣划予以对外支付,不足部分,由承兑申请人向承兑人赔偿。
第五条 承兑人给申请人任何宽容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承兑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应视为承兑人对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条 担保
本协议项下除第二条规定的保证金担保部分之外的申请人应付款项(包括汇票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手续费、实现债权费用)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担保(此为选择性条款):
1、本协议属于 与承兑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由其提供最高额担保。
2、本协议属于 与承兑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的主合同;此外,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3、由 提供 担保,……,并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编号为:。
4、(其他担保方式)。以上担保,在承兑申请人不能于汇票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由时,按约定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承兑人有权从保证人账户中或其他收入款项中扣款,以财产担保的,承兑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
若申请人或担保人发生承兑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事件,或担保合同变为无效、被撤消或解除,或申请人或担保人因财务状况恶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其他原因而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或与承兑人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或担保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等,致使担保价值减弱或丧失时,承兑人有权要求,且申请人有义务提供新的担保、更换保证人等以担保本协议项下债务。
第七条 协议附件
下列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商业承兑汇票内容明细表;
2、双方认可必需的其他资料等。
第八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协议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承兑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承兑申请人执壹份,承兑人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承兑申请人(公章): 承兑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篇: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编号:_________承兑申请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承兑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经承兑申请人申请,承兑人同意,双方就商业汇票(下称汇票)承兑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承兑申请人开出汇票_________张,金额合计(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第二条 前述汇票经承兑人承兑,承兑申请人(下称申请人)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下列条款:1.申请人在承兑行存有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_________%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2.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存承兑人。3.承兑手续费按票面金额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在银行承兑时一次付清。4.因汇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关系而产生的纠纷,由纠纷双方自行处理,对本协议项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影响,申请人仍须遵守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将应付票款足额按时交存承兑人。5.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时,承兑人对不足支付部分的票款转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并计收罚息。6.申请人按承兑人的要求在承兑人开立本、外币账户,并进行结算往来。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未能支付足额票款,承兑人无需事先通知申请人,即可从申请人任何账户中扣取相应票款、利息和手续费。7.如因申请人不履行本协议或承诺书项下内容,给承兑人造成任何损失均由申请人承担;为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向承兑人或有关方面支付。第三条 承兑的担保本合同项下承兑款(含利息及手续费)由(或以)_________担保,在承兑申请人不能于汇票到期日前足额交付票款或发生其他违约事由时,按约定的方式承担担保责任,承兑人有权从保证人账户中或其他收入款项中扣款,以财产担保的,承兑人有权处分担保财产。第四条 申请人声明和保证1.申请人声明如下:(1)申请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进行经营活动,且对其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2)申请人已得到充分和合法的授权和履行本协议;(3)申请人保证向承兑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2.申请人保证如下:(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2)本协议所指的汇票是以合法交易为基础的,并对该交易的合法性承担一切责任。(3)按承兑人要求提供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4)不以任何方式减少注册资本。(5)申请人进行分立、合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或撤销、解散、停业、破产行为,必须事先书面通知承兑人,未经承兑人书面同意不得进行前述任一行为。(6)申请人隶属关系的变更,机构的
第四篇:粮库代保管协议
甲方:四川省**市粮食储储备库(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四川省烟草公司**市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库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保管场地及用途
甲方提供场地(5号仓库)用于为甲方储存卷烟。
二、租赁时间
甲方提供5号仓库时间自2009年1 月 1 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终止该协议止。
三、代保管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甲方提供5号仓库代保管费用为每月9000元,代保管费用按月交纳,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须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乙方交纳的代保管费用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确保仓库及场地附属设施安全。
(二)在乙方合同期间,甲方不得将代保管场地重复租赁给第三方。
(三)在代保管期间,乙方人员在保管场所作业,应佩带工作证,乙方工作车辆应规范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库内秩序。服从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统一安排进行,不得因单方原因对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
(四)乙方对保管场所进行必要装修、加固、改造或增加设施设备时,需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库设施整体结构。
(五)乙方因生产或办公需要所产生的电费按表计费,甲方按原动力电计价标准,据实核收。
(六)乙方存储于代保管场所的物资收发及仓库内消防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聘请保安负责,如有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七)合同期间,甲方应保证库房房顶无漏水,若有漏水现象,甲方应及时处理,保证乙方卷烟安全。
(八)合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停水、停电,应保障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合同期间,甲方应要求内部人员遵守乙方的作业和安全规定,不得擅自参观、进入仓库,不得干扰乙方经营生产。
五、合同的解除及续签
(一)乙方不得利用保管场地进行保管用途以外的违法活动。
(二)甲乙双方因政策性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协议,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
(三)合同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保管场地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使用该场地,可提前1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使用,则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备优先续租权。
六、因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严重妨碍双方或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事件或现象,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和政府行为导致出租场地毁损或物资损失,导致双方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一)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争议均需由双方友好协商,调解解决。
(二)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调解无效,则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八、附则
(一)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合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表: 授权委托代表: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代保管档案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为甲方代保管保险业务档案,期限暂定为_____年(从第一批档案进入开始计算时间到_____年后为止),保管期限满后,甲已双方未提出疑义,甲乙双方再行商议续签。
二、保管费用:甲乙按每年每标准延长米_____元(__________元整)交纳保管费用(标准延长米的长度为_____米,高度为标准档案盒高度即_____公分。每一标准延长米应放置标准档案盒_____盒。代保管费用包括:库房占用费、档案柜、架使用费、除湿、空调水电费及档案提供利用费等)。
三、结算方法:
1.每年1月按上实际使用情况计算费用;
2.新增部分从档案移进档案馆次日,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至年末,第二年重新按计费。
四、付款方式:支票(乙方提供带税务章正规发票)
五、乙方提供的档案库房,保管条件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乙方保证甲方的档案安全,完整。如保管期限满(在不续约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将所有保管资料完整地交还甲方,如有损失(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乙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六、甲方人员持有本单位签章的查档调阅单根据调阅单指定的查阅内容可以随时在正常的工作日查阅甲方的业务档案,乙方为其提供服务。
甲方在急需查阅档案时,乙方可为甲方传真档案复印件,传真号码以及传真接受人另行确定,并且将传真后的任何形式的档案材料标记后放回原档案中。
乙方不得直接接待公检法部门的查阅档案人员,如遇此类情况,应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由甲方人员陪同方可查阅档案。
七、甲方人员原则上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甲乙双方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代保管档案的移交:甲方向乙方移送档案后,按卷、盒办理签收手续,乙方在保管工作中要加强管理,如出现问题,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九、因乙方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档案损毁,按国家《档案法》、《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因档案内在质量造成档案字迹褪变,乙方不予负责。
十、甲乙双方应按照协议条款全面履行义务,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可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并处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公司签章:__________ 档案馆公章: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