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法制学习计划
教师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法制教育管理。
坚持“四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制辅导员(聘请洚河流镇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校外辅导员担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由“法制教育领导组”的成员和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形成了一个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管理体系。二是人员落实:配齐了在“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职、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组成的队伍和以班主任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三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些检查、一起总结,形成了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师风承规范》并与全体老师签订,不断深化落实《关庙完小师生承诺誓词》,使学校化法为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了学校法制教育专项资料,收集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了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做到了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
3、严格措施,活化法制教育形式
按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看”、“读”、“写”等灵活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喜闻乐见,强化教育效果。
(1)、教。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2)、听。听法制教育专题报告。新学期开学典礼和学期结束的休业式,都请法制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坚持每学期1----2次法制报告会,由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员、老干部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3)、看。组织影视教育活动。坚持每期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读。开展“红读活动”。即组织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开放好图书室,提供学生阅读。坚持每年暑期,组织学生参加图书馆服务活动,让学生在参加图书馆服务的同时,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5)、写。举办法制教育征文活动。配合影视教育和“红读活动”,开展征文竞赛激发了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
关庙完小
2010年3月
关庙完小教师学法工作计划
(2010年9月)
为加强我校教师、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师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法律进校园”建设,构建法治学校,结合我校“五五”普法工作,现将我校2010下半年教师学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师学法活动的重要意义。
法制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促进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应该掌握比较系统丰富的法律常识,在遵纪守法方面做学生的模范。通过开展教师学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校领导和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工作,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广利(校长)
副组长:徐庆奎(法制校长)
成员:王增树(副校长)
各班班主任
教师学法活动由徐庆奎同志主抓,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布置落实各阶段的学法工作,并按照组长要求进行相关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三、教师学法活动的主要内容。
今年教师学法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结合“五五”普法工作要求,开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
四、教师学法活动的要求。
1、本年度教师学法,结合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进行,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学讨论等形式开展。在组织开展教师学法活动的过程中,加强班主任教师的法律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法制教学教师队伍。
2、教师学法活动要制定法制学习制度和学期法制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点名制度,确保每个教师都参加法制学习活动。教师学习法律法规要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学习心得、有学习小结。
小时。
3、教师学法时间每学期不少于2次,教师参加集中学习时间每次不少于34、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教师自学和集中学习的笔记、心得、小结进行检查。对不完成法制学习任务或马虎应付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教师视情况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5、学校为教师自学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校网站负责人要及时下载打印相关法制学习资料,在网站上上传有关法律法规,为教师自学提供方便。
6、法制教育工作小组每学期要对一学期教师学法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篇: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2016-2017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鲫鱼淀中心小学
鲫鱼淀中心小学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2016-20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提升我校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特制定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关于法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中心任务,深入推进全校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和依法执教相结合,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努力创设和谐、有序、稳定的育人环境,为促进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成立法制教育工作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常凤全 成员: 王庆荣 唐永久 张美乐
三、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老师
四、培训内容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交通法规》、《义务教育法》、《宝坻区教师行为十严禁》等到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培训方式 主要以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办法进行。
2、讲座的时间和内容
根据各年的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教育讲座,聘请法制副校长、公安、交警或由学校德育对教师进行法制讲座。
五、教师培训管理与考核
1、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培训发展情况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上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选择最适合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能力结构,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等,学校教务处组织检查、交流。
4、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参加学习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事,学习时要关闭手机不得接听电话。
鲫鱼淀中心小学
2016年9月
第三篇:教师法制学习总结(本站推荐)
教师法制学习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师的法律素质,我校在全校干部、教师中开展学法活动。使广大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与素质,能够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依法教书育人,加快了学校教育法制的建设步伐,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本学期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校),依法教书育人。继续深入学习了宣传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江泽民同志有关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实现由提高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深入开展了教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宪法》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基本法律的教育,注重培养教师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增强了广大中小学教师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国家法律的自觉性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了学校的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通过教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执法与监督力度,完善教育执法与监督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学校教育工作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本学期学法形式是领导干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地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干部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周一下午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双周一处室年级组法制学习制度,促使干部、教师学法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坚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校务会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坚持每学年请教委有关领导进行《交通法规》教育讲座。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学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并承担违法办学和滥用办学权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学校
与学生的关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如今,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那种对学生管理只有义务规范而缺少权利规范、片面强调学校权利而漠视学生权益、认为受教育者就应该以服从为主以及习惯于用道德评价代替对学生的法律评价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用。学校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管理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的品质。
第四篇:教师法制学习总结
神头乡中心校法制学习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根据上级安排,我中心校在暑假期间对全乡教师进行了法制培训。使广大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知识与素质,能够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全面提高了依法治教、依法施教、依法教书育人,加快了学校教育法制的建设步伐,走上依法治教的轨道。
本次培训组织严密,严格考勤制度。由苑校长作了法制安全培训动员讲话,由樊校长宣布了本次培训程序和内容,由刘校长做了考勤。对此,全体教师对本次培训引起了高注重视,上午由王校长,李校长,江校长做了法制培训。下午有樊校长做了总结发言,进行了中心校与各学校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学校负责人与教师签订了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教师的责任。对本次培训,做以下总结。
一、增强了教师的法制安全意识,对依法执教,提供了理论依据,引导教师改变教学方法,力争教学改革。本学期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中心工作,继续深入系统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与教育工作相关的、与本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校),依法教书育人。
二、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增强了责任观念。本学期学法形式是领导干部结合中心组学习,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地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学习和培训,领导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教师自学时间每年不少于20学时,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依法治校,要求学校的管理者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来管理学校,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并承担违法办学和滥用办学权所导致的法律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在不断地变化。如今,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那种对学生管理只有义务规范而缺少权利规范、片面强调学校权利而漠视学生权益、认为受教育者就应该以服从为主以及习惯于用道德评价代替对学生的法律评价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用。学校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管理学
校,不断提升学校的品质。
第五篇: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红寺堡区第三中学2013年“六五普法”----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2012年的普法工作已经结束,我们开展的井然有序,对于2013年的普法工作,我们也有了新的计划和安排。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二会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依法维权的综合能力,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计划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把全面开展普法培训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强化依法治会的重要环节;以近年来自治区出台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为培训重点,通过大规模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着力提升我校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水平。
二、培训方式
1、个人自学:利用工作之余,带好学习资料自学。自学需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对学习内容进行重点摘要,并结合实际写出学法体会,个人自学法律笔记纳入执法考评。
2、集中组织学习:根据学校的实际的特点,每年对法律知识学习提出指导性意见,按照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有计划地学习。
三、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小学管理规程>>、<<中小学德育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消防法》等,以及国家教教育部、自治区、市区有关业务部门的规章和条例。
四、培训要求
1、各位教师要根据培训内容,做好学习记录。年终都要参加 “普法”法律基本知识的考试。
2、每年末要对教师学习档案进行整理。篇二:2010年教师法制培训计划 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与治安工作规定》和加强法制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授课水平,切实做好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不生的违法犯罪,根据《青州市云门山路回民小学法制普法规划》的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教师法制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年体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乡、中心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为争创平安云门回小和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优化育人环境。
二、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本内容,辅以《禁毒条例》、《交通法规》、《义务教育法》等到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方式
主要以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培训时间和内容
每学年9月5日至12月30日、次年3月15日至6月20日主要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讲座的时间和内容
6月4日,举办法制教育讲座,聘请司法干部或由学校德育对教师进行法制讲座。
六、培训要求
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积极参加培训,改选好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七、教师培训管理与考核
1、学校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培训发展情况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每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上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选择最适合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能力结构,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等,学校教务处组织检查、交流。
4、每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参加学习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事,学习时要关闭手机不得接听电话。
6、外出学习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二级培训。2010年9月篇三: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的计划
北城铺小学2008年教师法制教育培训的计划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切实做好在校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的违法犯罪,学校校务会经研究,特制定教师法制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为争创xx小学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优化育人环境。
二、培训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基本内容,辅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交通法规》、《义务教育法》等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方式主要以自学和讲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自学的时间和内容: 3月15日至6月20日、9月5日至12月30日,主要自学《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版。
2、讲座的时间和内容:5月:举办法制教育讲座、聘请司法干部为师生讲座。
四、要求
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积极参加培训,履行好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二00八年三月一日篇四:2014年教师法律知识培训计划 2014年柳林镇中心小学
教师法律知识
培 训
计
划 2014年4月 2014年柳林镇中心小学教师法律知识
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2014年教育法治和普法工作坚持规范、依法、和谐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的法治建设,提高我校师生的法律素质,提高我校的教育法治和普法工作水平,确保全教育法治和“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师资素质加强学校班子队伍建设
学校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办事,在学校管理各个环节上都坚持严格要求依法治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校要求每位班子成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更应具备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法规素养和较强的法律意识,炼就一支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勇挑重担,作风过硬的优秀管理队伍,为学校依法治校的推进起到领头雁的作用。同时,学校继续聘请康海兰担任我校法制工作副校长,从而更加充实了学校法治管理工作的领导力量。
三、实行校务公开 推行依法治校
加强和推进依法治校,一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二要大力实行校务公开,这是学校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的条件,也是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的切入点。
1、规范管理,完善制度。
近年来,在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全校师生
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基础上,我校陆续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如《校园教室卫生一日常规》、《政治学习制度》、《班主任工作条例》、《财务管理制度》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从而为我校法治管理制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石,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工作头绪井然有序。
2、实行校务公开,增强学校透明度。
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把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与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补充和丰富教代会的内容,拓宽教代会工作的领域,学校在发挥教代会功能的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凡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奖惩方法、财务收支等情况都通过教代会向教师公示,通过校务公开真正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
四、实施普法宣传、提高法律素质
我校认真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学习,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在学校依法治校领导组领导下,精心组织法制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工作的计划,把普法工作列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重点,作为考核评估学校工作的主要内容。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检
查、有总结,普法工作得到落实,取得显著成绩。将学校学习法律制度化,校领导小组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形式主要以组织培训和自行研讨为主。
2、利用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向深入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学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要求,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法》、《宪法》、《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教材中涉及的思想品德等内容。在依法治校过程中,全体教职工是推进学校法治化建设的基本力量,教职工法制观念的强弱,直接影响学校法治化的进程。为此,今年我校将有计划地组织每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文件,做到教材、课时、人员三落实。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顺利进行,积极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我校将举办各种法制专题讲座、主题班会、法制图片展览、橱窗宣传等方法和形式,把普法宣传搞活搞实,使广大师生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学法、懂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水平。
柳林镇中心小学
2014年4月篇五:法制教育教师培训计划
法制教育工作教师培训计划
平度市东阁街道崔召中学
2014.3 崔召中学法制教育工作教师培训计划
根据平度市教体局有关文件要求,为落实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主渠道以及学科教学渗透工作,为促进我校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做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根据 “六五”普法的要求,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教师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法制教育的落实为重点,以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为目的,结合我校实际,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道德觉悟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而努力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为争创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氛围,优化育人环境。
二、成立法制教育工作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 姚秀林
副组长:柳京安
成员: 李宗江 刘成海 官振波 李京生
三、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老师
四、培训内容
《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交通法规》、《义务教育法》等到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培训方式
主要以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办法进行。
1、自的时间和内容 每学年3月至6月、9月至12月主要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2、讲座的时间和内容
根据各年的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教育讲座,聘请法制副校长、公安、交警或由学校德育对教师进行法制讲座。
五、要求 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大队辅导员应充分认识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明确责任,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六、教师培训管理与考核
1、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培训发展情况作评估考核。
2、每个教师学年初要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学期结束要认真写好学习体会或经验总结并上交学校教务处存档。
3、每个教师严格按照培训计划选择最适合形式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养提高知识水平完善调整能力结构,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等,学校教务处组织检查、交流。
4、期末学校将对集中培训内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将作为该教师评优、晋级、评职等重要依据。
5、教师必须按规定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参加学习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事,学习时要关闭手机不得接听电话。
6、外出学习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二级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