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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治安巡逻队202_年工作计划(精选)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17-85773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2 18:16: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义务治安巡逻队202_年工作计划(精选)

土官口村义务治安巡逻队202_年工作计划

为推进“平安村”建设,主动应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努力构建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健全治安防控长效机制,使我村义务治安巡逻队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镇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治安防范,为全村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安排

1、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业务培

训和政治学习教育。

2、坚持重点区域(位置)、重点时段的夜间经常性巡逻。

3、坚持在春节、清明、洋芋收获、国庆等期间的全天候

巡逻。

4、加强以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为内容的治安防范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做好治安和矛盾纠纷等信息上报和处置工作。

总之,我们要积极认真参与治安防范工作,尽职尽责抓好巡逻对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实现“平安村”努力工作。

土官口村

202_年3月2日

第二篇:202_治安巡逻队工作计划

202_治安巡逻工作要在街道综治委、派出所的正确指导下,围绕“营造良好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全面做好社区治安巡逻工作,努力实现社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刑事、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入室盗窃、三车被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观。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治安巡逻的组织领导,社区成立治安义务巡逻工作领导小组,配好配强治安义务巡逻队队员,落实好办公场所和各项制度。

二、工作措施

1、治安义务巡逻队严格执行计划,经常性开展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治安巡逻,每月不少于8次,并与相邻单位建立互联互动的治安巡逻机制,做到与周边社区无缝链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周边的治安秩序。

2、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接受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的政治思想、业务技能指导,定期开展培训、交流和总结。

3、治安义务巡逻队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逻区域、巡逻路段的实际情况,熟悉辖区范围和地形,以确保发生案件时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4、治安义务巡逻队坚持严格考勤制度,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文明执勤、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5、治安义务巡逻队应担负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违法犯罪案件的侦破。

第三篇: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第四篇: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管理制度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第五篇:治安义务(志愿者)巡逻队管理制度

玉城街道岭脚村治安义务(志愿者)巡逻队管理制度

一、治安义务(志愿者)巡逻队,在村两套班子的领导和派出所社区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分配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在巡逻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配合村居住出租房“旅馆式管理”工作,协助网格员对出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管理,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的,及时向村委分管领导和社区民警报告。

五、维护岭脚村社会秩序,对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靠等现象配合城建管理部门给予坚决制止。

六、治安义务(志愿者)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民间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坚守岗位、做好巡逻记录,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八、街道综治办及社区民警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故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九、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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