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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7-51439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9 15:30: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06〕8号)精神,现就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选拔推荐的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选拔推荐的数量及要求

1、本次选拔推荐泰山教学新星300人,泰山教坛英才200人,泰山名师100人(名校长10人),泰山功勋教师30人(功勋校长5人)(各县市区、局属学校推荐名额见附表)。

2、各县市区、局属各学校向市里推荐各类人选时,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不得突破。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2005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确定各类教师人选时,在坚持标准和条件的情况下,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中职)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分布;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要重点考虑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兼任学科教学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副校长,其任课总学时数,要不低于专任教师平均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一;对确实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校外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以及少年宫)的教学、教研人员也可上报,但要从严控制。副校长、校外教育机构人员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只参加名校长或功勋校长的评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

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严格按照泰办发〔2006〕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泰安市教师行为“十不准”》,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学历和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规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选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泰山教学新星

1.年龄35周岁(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

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积极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县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乡(镇)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县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3.教育教学质量突出,高中教学质量曾获得全市前六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居全市前三名或培养出一名以上的北大、清华等全国名牌大学学生或所教学生获得过全市高考文理科状元。初中教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曾获得县市区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曾获县市区前两名。小学学科优秀率连

续3年在95%以上,担任班主任的班级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职业学校高职对口升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曾获得全市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高职对口升学人数曾获全市前三名;毕业生技能全面,就业率达95%以上。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两次乡镇级(含市、县直属学校)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县市区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教坛英才

1.获得泰山教学新星称号(首届评选可暂不要求)。

2.年龄45周岁(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

3.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明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公开课;县级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在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一篇以上文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具备泰山教学新星第3条规定条件。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等。

泰山名师

1.获得泰山教坛英才称号(首届评选可暂不要求)。

2.年龄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务。

3.教科研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承担过两次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二等奖;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

4.具有指导中小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带动3-5名本学科教师成为县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在全市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5.教育教学质量特别显著,高中教学质量曾获得全市前三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曾获全市第一名或培养出两名以上的北大、清华学生或所教学生曾获得全市高考文理科状元。初中教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曾获得市前三名或县市区第一名;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教学质量列县市区之首,辍学率在2%以下。小学学科优秀率连续5年在95%以上,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职业学校高职对口升学质量(平均分、优秀率)曾获得全市第一;指导的学生竞赛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5人以上或省学生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以上;指导的学生“小发明”、“小创造”等作品获市一等奖、省二等奖、全国三等奖以上;实训教学辅导的学生在职业资格鉴定中中级工或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5%以上;担任班主任的班级高职对口升学人数居全市之首;毕业生技能全面,高质量就业率达45%以上。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两次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等。

泰山名校长

1.年龄50周岁(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5年。

2.学校有全市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市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以上(含市级)有关会议上交流;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市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3.本人曾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表彰奖励。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校规模效益、教育教学质量有长足进步,总体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名列前六位或在县市区名列前三位。高、初中学校现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教学质量突出;小学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在2%和1%以内;职业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办学特色鲜明,高职对口升学质量突出,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获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5.任职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及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2004年9月命名的首届泰山名师(校长),按照泰政办发(2003)59号文件规定,近期将组织专人进行考察、考核。考核按以上条件,重点考核2004年9月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按业绩实际表现实行动态管理。

泰山功勋教师

1.获得泰山名师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15年,具有高级教师职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省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中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市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或泰山名师。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国家级骨干教师等。

泰山功勋校长

1.获得泰山名校长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1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8年。

3.学校有全省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省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省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省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总体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名列前三位或在县市区名列第一位。高中、初中、小学现为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学校。

5.本人曾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

四、选拔推荐的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者,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参加评审。

(二)县市区组织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教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1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7人)组织相关评选工作。要对推荐评选对象,通过说课、教学答辩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通过审查上报材料,对其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进行评审,提出考察、推荐意见,然后由评委会投票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我局。泰山教学新星和泰山教坛英才实行等额推荐,市里不再组织评审;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实行差额推荐,评选推荐结果报我局。

(三)市组织评审确定。我局组成由有关领导和教育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7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13人),对推荐上报的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命名。对评选产生的各层次人选在市级媒体和泰安教育网站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各层次人选。分别由市政府授予“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称号,由市教育局授予“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称号。“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由市政府颁发功勋奖章。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均填写上报《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一式3份。

2、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

(2)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教研能力的论文、著作和获奖证书各3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限6件)。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述职报告1份(2000字以内,A4型纸打印)。

(5)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各1份)。

首届泰山名师(校长)需填报《泰安市首届泰山名师(校长)工作业绩考核登记表》20份,并提报2004年9月9日以来代表本人业绩水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限6件)。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样附后)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数据软盘。

附件: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附表-Excal表

2、附件3-Word表

3、附件4-Word表

组织人事处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第二篇:2012年翟镇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

2012年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打分标准

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评分标准,经评审推荐小组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打分标准

1、教龄:每年1分。(5%)

2、说课:(5%)

3、教育教学:(35%)

以近5年的综合考核成绩为准。凡2007-2008学、2008-2009学、2009-2010学、2010-2011学、2011-2012学本镇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一等奖的15分,二等奖的12分,三等奖的9分。五年成绩累加。

4、荣誉(35%)

教学及教科研荣誉:县市区的近5年(2007年以来),泰安以上的为近10年(2002年以来);综合荣誉均为近10年(2002年以来)的。

(1)近10年内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且加盖政府公章或人事局、教育局联合盖章),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20分,镇级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规定年限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十佳教师”、“十佳标兵”、“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教学新星”、“教坛英才”、“拔尖人才”、“科技标兵”等荣誉称号的,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镇级10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近5年内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8分,镇级5分。远程研修优秀指导教师、管理员按省级对待,计15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规定年限内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获奖的,省级一等25分,省级二等20分省,级三等18分;地级一等15分,地级二等13分,地级三等11分;市级一等13分,二等11分,市级三等9分;镇级一等5分,镇级二等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的按同级优质课一等对待。在市级以上上公开课、说课或介绍经验者、或电教优质课,按同级别末等对待。

5、教研成果(20%)[中小学分项标准执行]

初中: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小学:

(1)近5年内在正式权威专业报刊(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报刊)上发表论文,计20分;其它正式专业报刊(有国家统排出版号)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8分,市级4分;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加分,省级及以上10分,地级一等8分,二等5分,三等2分,市级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电教论文评选、自制教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案评选获奖者,按前项同级别论文对待。教师指导奖以证书为准,省级及以上3分,地级2分,市级1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2)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①主持人省级30分,地级20分,市级10分;②参加者省级15分,地级10分,市级5分;③申请立项但未鉴定的按同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3)学生在市级以上正式专业报刊、杂志(有国家统排出版号)发表作品,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2分,市级1分;学生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省级及以上5分,地级3分,市级2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4)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省级论文对待计10分;镇级远程研修优秀学员按市级论文一等对待计4分。

以上证件以原始证书(证件)为准。

6、附加分:

(1)考核:中、小学在五年之内的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1分,累计加分。

(2)2012年寒假业务考试成绩满分2分,按实际折算。

(3)自2006年9月1日至今凡任班主任的教师每年加1分。

附:计算办法计算公式:A =B×(N/M)

在1至5项中,以得分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以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该项所占比例分(B),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1至5项中所得实际分值(A)。

第三篇: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鉴定

2012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

鉴定

Aaa同志,男,33岁,初级中学教师,现执教学校九年级一班、二班两个班的数学课,并担任九年级一班的班主任,以及学校数学教研组组长,周课时总数为15节。

该同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认真钻研教材,积极参与教研,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取得了显着的工作效果。关心、热爱学生,做孩子们的良师益友。在生活中,团结同志,注重提高个人修养,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领导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先后被评为羊流镇、新泰市、泰安市“优秀教师”。

该同志认真准备每一节课,精心备课。在备课时,不仅要备教材,还要备学生,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会更多的知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大胆的在课堂中引进新思路新方法,在完成“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研课题后,又深入开展了“农村初中数学自主学习课堂教学”的教研课题研究。在教育教学中大胆的创新,让兴趣成为学生最好的老师,调动学习的积极主动性,让学生享受快乐的学习境界。经常自觉地运用学习到的课改理念,审视自己的课堂,对课堂教学进行有意的回顾,体会成功的方法,寻找改进的思路;对所教学生的成长过程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的经验,完善有效的方法。所教班级的数学成绩居全校第一,在全市名列前茅。

作为学校数学教研组组长,能带领教师积极开展教研集体备课、经验交流、上专题课、说课、评课,学习教育理论等一系列教研活动,主动宣传教育科研,开展学术交流,达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在“青蓝工程”中,与青年教师结成传帮带关系,认真按计划实行传帮带,与青年一起研讨课标,转变教学观念,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思想意识,并指导备课,上好教研课,共同探讨说课,促进学校青年教师的提高与发展。所结队的青年教师hhh在同龄教师中快速成长起来,在市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初级中学 二O一二年十二月

第四篇:人才递进培养 通知

关于选拔第四届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

中小学、成技校、教研中心:

教育局于昨天开会安排了“泰安市第四届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推荐范围、条件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或《肥城教育网》、《泰安教育网》。望有关单位迅速传达到每个教职工,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定于8月13日(下周一)收材料,截止时间中午12:00,过时不再收取材料。教育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确定参加肥城市人选。

上交的材料包括: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以评上资格为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最晚的聘书);教学新星、教坛英才同时交新星、英才证书;

2、班主任任职年限学校证明;

3、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能力,在教育刊物发表的论文、著作三件;

4、综合荣誉和教学业务荣誉证书三件,综合荣誉:县级荣誉五年以来,泰安市级荣誉10年以来,国家级荣誉无时间限制。

一人一个档案袋,注明姓名、单位、学科、拟评名称(新星、英才、名师等)。

确定参加肥城市评选的人员,填写有关表册、整理资料,15日早8:00上报教育局。

安驾庄镇教育办公室 2012年8月11日

附件:泰安市文件

关于选拔推荐第四届泰安市教育系统

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06‟8号)精神,现就选拔推荐第四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的范围和数量

1、选拔推荐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以及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表彰名额与推荐数量:本届表彰泰山教学新星400人,泰山教坛英才200人,泰山名师100人,泰山功勋教师30人,泰山名校长15人,泰山功勋校长5人。各类人选实行差额推荐,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不低于1﹕1.2;泰山名师、泰山名校长不低于1﹕1.5;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功勋校长不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推荐名额根据2011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选拔推荐的标准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教书育人、献身教育坚定信念,积极投身泰安“幸福教育”工程建设。

2、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协调发展。

3、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学历和教师资格符合《教师法》规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选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泰山教学新星

1、年龄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

2、教学研究能力强,积极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县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乡(镇)级优质课一等奖或县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市级以上教学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3、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乐于学习、主动学习,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8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突出,中小学学业成绩在学校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职业教育学 3 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80%以上;幼儿教师坚持在保教一线,基本技能全面。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考核一次优秀;两次乡镇及以上政府(或市、县直属学校)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县(市、区)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教坛英才

1、年龄45周岁(196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3年,具有中级(幼儿园、小学为小一)及以上教师职务。

2、教学研究成果明显,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公开课;县级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在核心期刊或市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一篇以上文章。

3、具备泰山教学新星第3条规定条件。

4、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考核两次优秀;县(市、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泰山教学新星等);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等。对泰山教学新星优先考虑。

泰山名师

1、获得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2、年龄50周岁(1962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8年,具有高级(幼儿园、小学为小高)及以上教师职务。

3、教学研究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承担过两次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域内开设过两次以上公开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

4、教学质量突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所教学科学生喜爱学习、善于学习,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达95%以上。中学学科学业成绩、比赛成绩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或学生总体进步幅度在全市特别突出;小学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5%以上,学生特长明显,全面发展;幼儿教师技能全面,保教质量高,启发幼儿兴趣、培养幼儿习惯效果特别突出;职业教育学生专业技能特长明显,实训教学辅导的学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5%以上,所指导学生在市级技能大赛上获得二等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上获得三等以上奖次。

5、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或县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在全市教育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两次市级以上 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等。

泰山名校长

1、年龄50周岁(1962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5年。

2、认真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08‟20号)各项规定,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幸福教育”工程,推进课程改革,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办学规范有序。

3、学校有全市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市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以上(含市级)有关会议上交流;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市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益有长足进步,综合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居领先地位。高、初中学校现为市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教学质量突出;小学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初中、小学年辍学率分别在2%和1%以内;职业学校为省级以上重点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质量效益突出,学生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获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在95%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高。

5、本人曾获市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市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表彰奖励。

6、任职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及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泰山功勋教师

1、获得泰山名师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10年,具有高级教师职务。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省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次;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或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发表两篇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或论文一等奖。

4、积极指导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与3-5名中青年教师“结对子”,并将其培养成泰山教坛英才、泰山名师或市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

5、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

泰山功勋校长

1、获得泰山名校长称号。

2、年龄55周岁(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普通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具有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长职务不少于8年。

3、模范贯彻落实《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泰政发„2008‟20号)各项规定,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幸福教育”工程,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办学规范有序。

4、学校有全省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曾为全省会议提供现场,有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发表,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省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刊物作过专题报道,并在省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望。

5、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在省内同类学校居领先地位。高中、初中、小学现为省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职业学校为国家级重点学校或国家级示范学校。

6、本人曾获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所任职学校曾获省级以上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

推荐以上各个层次的人选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农村教师、幼儿教师可适当放宽教研成果和综合荣誉限制。对担任班主任时间长、援疆援藏教师、城区(含县城)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选拔推荐的程序

8(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参加评审。

(二)评审推荐。各县(市、区)成立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1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7人),组织相关评选工作。对推荐评选对象通过说课、教学答辩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通过审查上报材料,进行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评审。在此基础上提出考察、推荐意见。然后由评委会投票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直学校参照本条执行。

(三)组织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成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7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13人),对推荐上报的各类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命名。对评选产生的各层次人选在市级媒体和泰安教育网站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各层次人选。分别由市政府授予“泰山名师(校长)”、“泰山功勋教师(校长)”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授予“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四、选拔推荐的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坚持标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推荐程序层层选拔,产生推荐对象。在各类推荐人选上报市评 9 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确定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兼顾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职业学校)教师大体按1:3:3:3的比例推荐人选;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

3、要重点考虑教学一线教师,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90%。兼任学科教学符合选拔推荐条件的副校长,其任课总学时数,要不低于专任教师平均课时总量的三分之一;副校长要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0%以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只参加名校长或功勋校长的评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一份和电子版;

2、《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和电子版;

3、能够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及教研能力的论文、著作3件,荣誉证书3件(原件和复印件各l份);

4、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近5年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A4型纸打印);

7、无违规违纪的证明材料;

8、班主任任职年限学校证明信。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样附后)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上述材料务于8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六、组织领导

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选拔推荐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都要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并抽调政策水平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推荐人选亲自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推荐选拔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6991878、6991334。

第五篇:泰人社发〔2014〕102号20140613关于选拔推荐第五届泰安市教育递进培养人选的通知6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泰人社发„2014‟102号

文件 关于推荐选拔第五届泰安市教育系统

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人才递进培养工程的意见》(泰办发„2006‟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荐选拔第五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数量

1、推荐选拔范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含职业学院、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2、表彰名额与推荐数量:本届评选,市政府命名表彰泰山

—1— 名师100人,泰山功勋教师30人,泰山名校长15人,泰山功勋校长5人,人选实行差额推荐,泰山名师、泰山名校长差额推荐比例不低于1﹕1.2;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功勋校长不再分配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命名表彰泰山教学新星400人,泰山教坛英才200人,人选由各县市区和市直系统按不低于1﹕1.2的比例进行差额评选、等额推荐。推荐名额根据2013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结合各层次原有教育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数量分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2。

二、推荐选拔的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幸福教育”,具有献身教育的坚定信念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

2、具有高度的职业热情,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关爱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协调发展。群众公认度高,民主测评满意度80%以上。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各层次人选具体条件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各层次人选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泰山教学新星

—2—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幼儿教师、农村教师、特教教师连续工作2年以上),具有三级以上教师职称。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乐于学习、主动学习。教育教学质量高,中小学学生学业成绩、比赛成绩在考核单元的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或进步率突出;职业教育学生专业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70%以上或成绩在考核单元的同类班级中名列前茅;幼儿教师坚持在保教一线,基本技能全面;特教教师坚持在教学一线,挖掘学生潜能、发展学生特长,开展个别化教育效果明显。

3、具备一定教学研究能力。积极参与、开展教科研或教改实验,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承担过县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开设过县级(含)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过乡镇级讲课比赛一等奖或县级及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县级(含)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在市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发表1篇(含)以上文章(或出版过著作、参编过教材等);所指导学生在县级(含)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次(或在县级运动会中获前三名)。(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泰山教坛英才

1、获得泰山教学新星称号。

2、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6年以上(幼儿教师、农村教师、—3— 特教教师连续工作4年以上),具有一级(幼儿园、小学、特教为二级)(含)以上教师职称。

3、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深入钻研教材、教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有自己的特点,课堂教学效果优良,学生乐学会学,学生满意度高。教育教学质量优秀,中小学学生学业成绩、比赛成绩在县域同类学校中优势突出或进步值特别明显;职业教育学生专业技能突出,技能鉴定通过率或成绩优秀率达到80%以上;幼儿教师坚持在保教一线,技能全面,启发幼儿兴趣、培养幼儿习惯效果明显;特教教师技能全面,开展分层分类教学效果明显,培养学生特长,学生个别化教育效果特别突出。

4、教学教研能力突出。近5年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独立(或第一主持人)开展过县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承担过市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开设过市级(含)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过县级(含)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含)以上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二等奖以上等次;获得过县级(含)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在市级(含)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文章(或出版过著作、参编过教材等)。(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5、示范带动作用突出。与青年教师“结对子”,经常与青年教师进行思想交流,并系统指导他们进行学情分析、教材分 —4— 析、教学过程设计、课后反思等。带动结对教师成长为泰山教学新星等优秀骨干教师。

6、曾获得以下奖励之一:近5年考核1次(含)以上优秀;县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单项荣誉;近5年所指导学生在县级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二等(含)以上奖次或市级及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次(或在市级运动会中获前三名)。(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泰山教学新星称号不计入本条所列奖励。泰山名师

1、获得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2、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幼儿教师、农村教师、特教教师连续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幼儿园、小学、特教为一级)(含)以上教师职称。

3、教学特色鲜明,教育教学成绩特别优秀。勤学精思,严谨治学,专业素养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学生善于学习、享受学习,学生满意度90%以上。教育教学质量优异:中小学学生全面发展,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强,学业成绩、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0%以上(或进步幅度突出);职业教育学生专

—5— 业技能特长明显,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90%以上或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0%以上(或进步幅度突出);幼儿教师技能全面,保教质量高,启发幼儿兴趣、培养幼儿习惯效果特别突出;特教教师技能特别全面,因材施教效果显著,培养学生特长突出。

4、教学研究能力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独立(或第一主持人)承担过市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市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2次(或省级1次)(含)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获得过市级优质课(创新课、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二等以上奖次;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称号;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教学研究成果;被命名为泰山教坛英才后在省级(含)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含)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文章(或出版过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编写过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等)。(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5、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具有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用高尚的师德、精湛的业务带动、培养教师成长,带动数名本学科教师成长为优秀骨干教师。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近5年考核2次(含)以上优秀;市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2次市级(含)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单项荣誉;省级(含)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单项荣誉;近5年所指导学生在市级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二等(含)—6— 以上奖次或省级(含)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次(或在省级运动会中获前三名)。(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等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称号不计入本条所列奖励。

泰山名校(园)长

1、各类学校(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小学、特教为一级教师),担任校(园)长职务8年(含副职任职年限)以上。

2、认真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模范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依法治校,深入推进“幸福教育”。

3、学校有全市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曾为全市会议提供现场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含)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在市级(含)以上报刊上发表过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2000字以上)或有学校管理方面的论著发表;市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报刊作过专题报道。在市内外教育界有较高声誉。

4、在担任校长期间,学校办学条件、教师素质、教育教学质量、家校共育等健康快速发展,综合办学水平在市内同类学校居领先地位。中小学、特教学校现为省级规范化学校,幼儿园现为省级实验示范园;职业院校为省规范化或国家级示范学

—7— 校建设单位并具备市级(含)以上品牌专业,办学特色鲜明,质量效益突出,学生职业资格鉴定获证率达90%以上,一次性就业率在95%以上。

5、本人曾获市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所任职学校曾获市级(含)以上政府或省级(含)以上教育部门的表彰奖励。(农村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可适当放宽)。

6、任职内学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及师生无违法犯罪现象。

泰山功勋教师

1、获得泰山名师称号。

2、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年限不低于6年,具有高级教师职务(幼儿园、小学、特教为一级教师)。

3、形成特定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严谨治学,专业精深,对素质教育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艺术,被业内广泛认可,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赢得学生、家长的信赖,学生满意度95%以上。教育教学质量特别优秀:中小学学生全面发展,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得到充分培养,学业成绩、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5%以上(或进步幅度特别突出);职业教育学生专业技能成熟,特长突出,技能鉴定通过率达到95%以上或学科成绩优秀率连续3年在95%以上(或进步幅度特别突出);幼儿教师知识技能独到,保教质量特别优秀,成为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的杰出的启蒙者和引路人;特教教师知识技能特别全面,个别化教育效果特别显著,根据学生特点和 —8— 潜能培养学生形成专长,成为残疾学生个性发展、技能成长的杰出开发者和引路人。

4、教学教研成果显著。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命名为泰山名师后独立(或第一主持人)承担过省级(含)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在省域内开设过公开课;获得过省级优质课(技能比赛)一等奖以上奖次;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教学研究成果;被命名为泰山名师后在省级以上教育类报刊上公开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2篇(含)以上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文章(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编写过国家和地方课程教材等)。(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5、领军带动作用显著。具有高超的指导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在教师队伍中起到领军作用,从较高层次传授、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总结、积淀自己的教学精髓和风格,培养带动一批本学科教师成长为优秀骨干教师,在全市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威望。(农村教师、幼儿教师、特教教师可适当放宽)

6、获得过以下奖励之一:近5年考核3次优秀(含)以上;被命名为泰山名师后市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教学业务方面的荣誉等;近5年所指导学生在市级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省级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二等(含)以上奖次(或省级运动会前三名),或国家级学科(专业)比赛(竞赛)中获得三等(含)以上奖

—9— 次(或国家运动会前六名)。

泰山功勋校(园)长

1、获得泰山名校(园)长称号。

2、各类学校(幼儿园)现任校(园)长,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幼儿园、小学、特教为一级教师),担任校(园)长职务10年(含副职任职年限)以上。

3、认真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模范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幸福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办学规范有序。

4、学校有全省教育界公认的管理经验,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曾为全省会议提供现场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省以上有关会议上交流;在省级(含)以上报刊上发表过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2000字以上)2篇以上或有学校管理方面的论著发表;省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或专业报刊作过专题报道。在省内外教育界有较高知名度。

5、本人曾获省级(含)以上政府表彰的综合荣誉;所任职学校曾获省级(含)以上业务部门的表彰奖励。(农村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可适当放宽)

6、具备泰山名校(园)长第4条、6条所列条件。以上人选中农村教师、支援西部教育和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者优先推荐。有违反师德及违规违纪等一票否决情况 —10— 的不得推荐。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填写《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登记表》,报县市区教育局参加评审。

(二)评审推荐。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1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7人),组织相关评选工作。对推荐评选对象通过说课、教学答辩等形式,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考察;通过审查上报材料,进行教科研能力和水平评审。在此基础上提出考察、推荐意见。然后由评委会投票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市直学校要成立不少于7人的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4人),参照县市区的推荐程序和方法对本校(区)人选进行评选推荐,推荐出的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组织差额推荐。

(三)组织评审确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成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不低于17人,其中教育专家不低于13人),对推荐上报的各类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公示与命名。对评选产生的各层次人选在市级媒体和泰安教育网站上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各层次人选。分别由

—11— 市政府授予“泰山名师”、“泰山功勋教师”、“泰山名校长”、“泰山功勋校长”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联合授予“泰山教学新星”、“泰山教坛英才”称号。

四、推荐选拔的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要坚持标准条件,充分发扬民主,按推荐程序层层选拔,产生推荐对象。在各类推荐人选上报市评审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确定推荐人选时,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要兼顾区域、学校层次和学科分布上的均衡。各县市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教(含特教)教师大体按1:3.5:2.5:2.0:1的比例推荐人选,且推荐人选中要有特教人选;各个学科之间相对平衡,避免语文、数学等大学科的推荐人选过于集中。

3、要坚持向基层和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教学一线教师所占比例应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5%;兼任学科教学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副校(园)长可以参加推荐,其教学工作量要不低于本学校专任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数的15%以内。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农村(乡镇及以下,不含县城驻地镇)教师比例不少于相应学段推荐总数的30%。各级各类学校的校长只参加名校长或功勋校长的推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审批表》一式 —12— 三份和电子版。

2、《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和电子版。

3、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著作、课题限3件;公开课、优质课及教学教研、辅导学生等单项荣誉证书限3件,综合荣誉证书限2件(原件和复印件各l套)。

4、教育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命名证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5、近5年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师德表现、学生满意度证明信,班主任任职年限学校证明信,支援西部教育或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原件1份)。

7、征求意见表(原件1份)。

8、本人申报陈述1份和电子版(2000字以内,A4型纸打印)。

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上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报送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报告、《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综合情况统计表》、《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推荐人选名册》(表样附后)各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上述材料务于8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13—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推荐选拔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成立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推荐选拔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都要成立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并抽调政策水平高、原则性强、有责任心、熟悉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宣传发动,严格按照标准条件和选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推荐人选亲自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在推荐选拔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号码是6991878、6991334。

附件:l、泰安市第五届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泰安市第五届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审批表

4、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情况一览表

5、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说课答辩 —14— 情况统计表

6、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综合情况统计表

7、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征求意见表

8、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名册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教育局

2014年8月5日

—15— 附件1:

泰安市第五届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勇华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增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刘应新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聂圣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公务员

管理办公室主任

孙志坚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赵学利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曹 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丁连厚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 韩 涛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齐润泉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杜平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牛 波 市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杨宪存 市教育工会主席

强光峰 市师资培训科科长

周 润 市职业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葛安乐 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 张衍伟 市教育局条件装备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 赵学利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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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泰安市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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