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方案
1.调查题目: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方案
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从而了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情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理论设想:
法制是社会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学生是社会的重要构成部分,强的法制观念对社会的安定和个人的素质提高有重要影响。因此,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制观念。
2.研究类型:
调查方法:无结构访问法调查方式:实地研究
资料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法
3.调查范围:高校(以河池学院为例)
4.分析单位:个人
5. 抽样单位:班级
6.抽样方案:以班级为调查对象,然后从各个班级里按人数比例进行分群抽样。
5.调查内容:大学生对法制的了解以及了解程度;大学生从哪些地方学习法制知识;法制对大学生的影响;是否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6.调查提纲:根据以上内容自由交谈或者填调查表,无调查表格。分专业分班进行调查。
7.调查场所:河池学院
8.时间计划:在第一次访问之后间隔几个月或半年后再访问一次,共访问两次或三次,调查时间大约一年半;
9.调查员:课题组有五人,调查员有50人,每个人负责一个专业。
10.调查经费:对打印和复印调查表的费用进行预算,预计两千份调查表,准备400块钱备用。
11.物质:水芯笔10支
12.总结阶段:把收集到的调查表进行问题归类和总结,结合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理论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
为了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我们进行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目的是为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亲爱的同学,为了调查的真实性,请认真在你所选项打勾!
1.您的性别:男女
2.成长环境:农村城市
3.专业类型:文科理科
4.所在年级:大一大二大三大四
5.你认为大学开设法律知识对你有帮助吗?
有有一点没有
6.学校组织的法律讲座,你觉得?
很有意义很无聊没有去过
7.是否经常看法制节目:是
不是
8.你所知道的法律知识来自:(多选)
家庭学校网络朋友其他
9.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多少?
有了解不清楚知道一点
10.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你会?
用法律维护请求老师帮助认了
11.遇到小偷,你会?
漠不关心大喊有小偷小心告诉警察 大打出手
12.是否可以做到有人没人都遵守红绿灯?
是不是有时不是
13.怎么看待大学生生活中的高等犯罪?(自由填写)
14.对法律存在的意义认识?(多选)
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国家的统治工具
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规范生活
15.对于法律面前没有特权的认识?
大多数情况下是理论上是,实际上不是骗人的16.自己打工受骗,会选择?
用法律保护自己忍气吞声找人帮助其他
17.知道全国的法制宣传日食哪天吗?知道不知道
18.借给他人较大数额的钱时你是否会打欠条?会不会 19.你对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识程度的评价是?
匮乏一般丰富
20.你在无证照的摊贩处购买食物或商品的频率? 从不偶尔经常
第二篇:3、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
宁夏师范学院大学生法制观念调查问卷
亲爱的同学们,您好!依法治国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法制教育影响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了解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及对法律的认识现状,为学校管理层提供相应的数据参考,我们设计了以下问题,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合作,请将您的真实情况和想法提供给我们。问卷采用匿名填写的方式,对于调查的内容我们将会严格保密,请您放心填写。在此,特向您致以诚挚的谢意!
法学社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1、您所在年级()A.大一 B.大二 C.大三
2、您的性别()A.男 B.女
3、您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 [多选题]()
A.保护公民权利 B.处罚违法犯罪分子 C.规定公民义务 D.巩固阶级统治
4、您认为法治的关键在于 [单选题]()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B.必须保证法律是良好的、健全的 C.官员守法,能够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 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5、您认为我国目前权力和法律的关系是
()A.法大于权 B.权大于法 C.权法关系和谐
6、您认为造成法律教育薄弱的原因是 [多选题]()
A.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B.贫富悬殊所引发的犯罪,影响了教育效果 C.公民的自觉性较差 D.法律教育的局限性
7、您认为影响法律执行效果的因素主要是什么()
A.立法问题,立法的权威性不够 B.教育、传统以及社会习惯使人门对法律不够重视 C.执法不严 D.法制教育缺失
8、您认为我国当前亟待完善或出台的法律是 [多选题]()
A.大学生就业保护法 B.食品、化妆品安全法 C.网络安全法 D.婚姻家庭法 E、其他
9、您关注国家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反间谍法》《环境保护法》吗()A.经常关注 B.偶尔关注 C.几乎不
10、对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执法机关,您的态度是()A.充分信任 B.比较信任 C.除非不得已,不和他们打交道 D.不信任
11、您认为现在大学生缺少哪方面的法律意识()A.自我安全保护 B.隐私保护 C.知识产权保护
12、您认为法律与您的生活、学习的关系是()A.关系密切 B.关系不大 C.说不清 D.没关系
13、您认为我校大学生的总体法律意识情况()A.很强 B.一般 C.较弱 D.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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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背面
14、对于法律的不同领域,您平时更容易接触到哪一方面的问题()A.刑事纠纷 B.民事纠纷 C.行政纠纷
15、您平时观看类似《今日说法》的法治节目吗()A.经常看 B.偶尔看 C.几乎不看
16、如果他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会怎样做()
A.双方和平协商解决 B.向有关法律机构提起诉讼解决 C.如果问题不严重就不做深究
17、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五万元,并承诺一年内归还,您认为乙应该要求甲写借条吗()A.应该,这是借款前提 B.视情况而定 C.不应该,会破坏友谊
18、假如您不幸遭到抢劫或是被盗,您会报案吗()
A.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B.不会,报案也没有用 C.会,但对挽回损失不抱太大希望
19、您在饭店吃饭时有索要发票的习惯吗()A.每次都索要 B.偶尔索要 C.大笔金额才索要发票 D.很少索要发票 20、在火车站,如果有人向您推销iPhone6,您会怎么办()A.直接拒绝 B.如果价格合适就会购买 C.只是了解情况,但不购买
21、您参加勤工俭学或兼职工作时,您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A.会 B.不会 C.视情况而定
22、您如果购买到小型假冒伪劣商品,您会采取哪种措施()A.自己找商家协商,要求其进行退换 B.找消协投诉,让其来协调解决 C.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23、如果您购物时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您随携带的物品,您会()A.拒绝,强烈抗议 B.找商场领导或消费者协会解决 C.忍让,不跟他一般见识,但以后再也不来这里购物
24、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您希望以怎样的教学方式进行 [多选题]()A.课堂理论教学 B.实践活动教学 C.情景案例教学 D.其他
25、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有什么关系 [单选题]()A.无关 B.息息相关 C.等值 D.辩证统一
26、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是由下列哪个机构制定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政府机关
27、您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A.两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28、您知道全国宪法日和法制宣传日是哪一天吗()A.3月15日 B.11月1日 C.12月4日 D.12月1日
29、您对此次问卷调查的建议和意见
问卷设计、问题内容、不足之处、:
再次感谢!
法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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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背面
第三篇:大学生法制观念行为调查分析
大学生法律观念行为调查分析
法律素养是大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制教育是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律品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有效途径,关注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对依法治国的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当代大学生,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应该反思原有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教育观念滞后、内容僵化、方法简单等问题,不能及时适应形式发展的需要。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高校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法治社会要求高校的法制教育在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方法上有所创新,当前,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类型增多,教育的形式不断多样化,以上种种新变化都对高校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要求。高校应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在高校,素质教育还没有得到认真、全面、深入的实施是不争的事实。如: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规范着公民的行为,只有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生活。法律素质是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要素之一,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律素质教育远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首先,观念陈旧,认为只要不违法、不犯罪,法律跟自己就没关系。因而法制教育活动少、渠道单一,缺少其他渠道和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很多学生在权利与义务、纪律与自由、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的认识仍是模模糊糊,虽然学法、知法,但守法、用法意识差的现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些大学生知法犯法、违法犯罪。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法律素质主要指大学生要能正确认识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有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履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并与违法犯罪做斗争。即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列宁曾把法律意识视为法制建设的核心环节。因而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对法制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1986年他更加明确地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法制教育在建立法治国家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指明了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的根本途径。高校承担着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后备干部和各级管理人才的重任。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使他们形成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而做到守法、用法、护法,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
第四篇:大学生法制观念
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观念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他们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他们的行为和思想都有着巨大的影响。青年学生社会阅历浅,是非辨别能力比较差,行为模仿能力强,如果不教育他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现象,学校正面教育的作用会在很大程度上被社会上的不良现象所抵消。教育学生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单靠空洞的说教是不够的,必须密切联系实际,采用平等对话的方法,摆事实,讲道理,这样做,才能使人心服口服。当今社会上的两类现象对学生的负面影响比较大,一是国家干部的腐败行为,二是流氓恶势力的犯罪行为。这两类现象不断地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对青年学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由于青年学生看问题比较容易产生片面性,他们可能会因此得出一个结论:现代社会一团糟,哪有什么法治。一谈到干部腐败,学生往往义愤填膺,并提出为了惩治腐败要大开杀戒,实际上,问题远远不是那么简单。腐败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痼疾,确实难以解决。当年朱元璋为了惩治贪官,就规定官员贪污六十两银子就应枭首示众,甚至对贪官可以采取“剥皮实草”的酷刑,但最后明朝还是灭亡在了贪官身上。惩治腐败,最根本的手段还是靠法治,就象有的学者指出的一样,对法治的威胁和危害主要不是来自公民个人,而是来自公共权力和官员,依法治国首先是治权、治吏。如果官员的产生、评价、罢免的权利真正掌握在群众手中,腐败现象就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现在,新闻媒体常说某某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怎样怎样,实际上,一些官员很明白,他是在拿着“上级赋予的权力”怎样怎样。针对学生面对社会现象产生的一些片面认识,教师应当正确的加以引导,首先要求学生从自我做起,自己不要危害社会,同时教育学生,要使我们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美好,最有效的手段还是依靠法治,并要鼓励学生做一个法治的实践者、维护者、宣传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1)辩证自觉的感性认识能力。主要是指大学生在对法及法律现象的感性认识中,能够克服传统法律心理及青年人的偏激心理,使其更具全面、客观、正确的成份。
(2)乐于接受新的法及法律现象的心理取向。指大学生对新的法事物、法现象不是持漠然态度,而是积极主动学习、遵守、运用和维护新法律、新法规。
(3)主动积极的诉讼心理。大学生应摒弃避讼、厌讼、惧讼的心理,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参与诉讼。
(4)扬弃传统法律文化的心理机制。指大学生对于传统法律文化能够辩证接受的心理。
(5)对现代法制的充分信任感和依赖感。即相信现代法律制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与完善,司法机关能够秉公执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包括自身利益);以此法律制度所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是合乎人性的,能够实现秩序、正义、自由、效率等法律价值。从而确信在涉及法律问题时,依靠司法机关解决是可信赖的。
2.大学生法律观念,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尚未系统化的思想观念形态。它是在法律心理基础上形成的法律意识,是法律心理与法律理论的中介和过渡,处于法律意识水平的中间层次,在大学生法律意识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法律观念的有无以及是否正确,直接影响到法律意识的强弱。
3.大学生法律理论,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整体化、系统化的理性思维体系,是现代法律观的理论表现。具有系统化形态、指导性地位等特点,居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的高级阶段,为大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导。
大学生法律理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它居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律的普遍原理、为各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2)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部门法学,即以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通过对现行法律(国内法、国际法)的研究而形成的理论体系。具体包括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内容。除此而外,还包括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律史学、比较法学及其与其它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
4.大学生法律信仰,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在大学生法律意识结构中居于最高理性层次。它是大学生对于“作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的”的信念。法律信仰不仅来自于法制现实,是法律现实的超前反映,而且以具体的法制作为表征,并通过人们的坚定信念和不懈努力加以实现。其内容包括所有法律价值的实现,其特征具有多样性、层次性、阶级性、交叉性和终极性。大学生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效率、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及其实现,从而实现法治,最终实现人类生活的幸福。法律信仰是法制建设的奋斗目标,大学生因其在社会中的特殊角色地位而必须树立现代法律信仰。因为“一个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生成相当重要,它是一个国家法治化的关键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伯尔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才会广为流传,成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们确信的一条真理性原则”。〔5〕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功能结构上的先天不足,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未能很好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自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成了我们追求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总的说来,恰似一个等边三角形,立法、执法(包括司法)、法律意识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又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法律意识是结果”。〔6〕笔者虽不大赞同这种观点,但也从中得到了启发。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两条平行线,从硬的方面来讲,是法律制度的建设,包括立法和执法,而从软的方面来讲,则主要是法律文化的培育,这其中当然包括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有“硬软兼施”,依法治国才能落到实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尽快实现。因为法律意识虽属意识的范畴,是法律制度等物质范畴的派生物,但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同时法律意识功能的发挥也受到法律制度等物质因素的制约。正如马克思早就说过的那样,“蜘蛛的活动和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7〕法律意识对法律制度的积极功能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事例表明,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又可以决定法律本身的命运,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出发点和归宿。”〔8〕可见探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使之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具体来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功能。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即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主要是通过传授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充分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和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通过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最终实现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目的。
2.导向功能。我们正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因为新中国成立以前,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相当差,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加快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但仍未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过去制定的不少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生活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尤其是加快立法、加强执法(包括司法)更显迫切。立法的前提条件是客观条件的需要,这里的客观条件除主要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之外,还包括公众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法律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们相关之间的社会关系,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处在较低的层次上,法律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贯彻和实施,即使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因此而增加法的实施成本。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与法律实施的关联程度较大,如果大学生能有较高水平的法律意识,这对法律的实施无疑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进而带动和促进全体社会公众对法律实施的支持。从这个角度讲,大学生法律意识具有导向功能。这种导向是相对于社会公众而言的。
3.评价功能。法的实施,包括法的遵守和法的适用两个方面。就法的遵守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指社会公众把法律当成自己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觉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就法的适用而言,法律意识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对专门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保证法律得到切实有效和公正、及时的实施。在这里,主要体现的是评价功能,即对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法律是否公正,法律的实施是否有效做出价值判断,从而影响法制建设的进程。当然,由于大学生缺乏判断和辨别复杂事物的能力,因此当他们在做价值判断时,就不可避免地出现错误的判断,从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评价功能的发挥。
4.规范功能。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这一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为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外部力量,而法律意识则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内在动力。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内因是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当代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构建可以使他们自觉按照法所体现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北京大学精神研究所研究员王玉凤研究表明:大学生中有16%至25.4%的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等为主。如今年在云南大学发生的“2.23”特大杀人案,马加爵于3月15日晚上在海南省三亚市被抓获。云南人力资源中心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惠主任说,从提供的资料来看,马加爵可能是一个有人格障碍的人。这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属分裂性质,表现在他性格内向、孤僻、不爱与人打交道;另一方面则属攻击性质的人格分裂,表现在从提供照片上看,马加爵蛮有攻击性。两者结合在一起,可以看出他平时很压抑,如遇上某些事情的话,就有可能爆发,且喜欢报复打击。当今导致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不良情绪占主导地位,而不良情绪源自于家庭、社会及自我心理调节能力低下,社会优胜劣汰的竞争原则,家庭过高的期望值与自身能力差异所产生的压力,有的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们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
综上所述,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第五篇: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
大学生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治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
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联系实际,请你谈谈大学生应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一)进行普法教育:学校应注重《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学校的《法律基础》课应实行以法律意识教育为中心的教学改革,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老师也应该改善教育手法,多举一些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组织“模拟法庭”一类的活动来,让学生在假设的环境中了解并利用法律知识。能够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或者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在竞赛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热情。并且还应该在假期多组织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
(三)社会和学校应加强法制氛围的制造:社会应该通过多种媒体,宣传法制观念,进行普法教育。占领网络思想教育阵地,让互联网同样也成为法律宣传的一个新平台。摒弃网络弊端,发扬网络平台的广泛性。
加强社会注意荣辱观的教育,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氛围,进而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大学是一个学术重镇,要有活跃而浓厚的学术氛围,有宽松而自由的创新环境,从而,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探索精神和创新思维。最后要有良好的文化环境。让大学生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接受教育。从而让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维护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