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促进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建议
促进民间投融资健康发展建议
随着国务院颁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36条”)等文件,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题和鼓励、引导、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市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和鼓励引导民间投资方面也采取了不少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据统计,我市202_年和202_年民间投资增速分别为50%和49%,分别高出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速3个和18个百分点;202_年上半年,民间投资达360亿元,同比增长63%,高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8个百分点,为民营经济实现长足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然而,以中小微型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对资金的需求日益旺盛,民间资本参与投资金融业等更多领域的愿望日益强烈,民间资本的充分利用和民间投资的有效引导愈发显得迫切和必要。当前,我市中小微型企业投融资问题仍然突出,表现在民间融资载体还不够系统化、多元化;民间投资投向还不够合理,投入还不够积极等等。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民间融资载体平台,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
(一)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优化民间融资环境。应从自治区层面进行推进,将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权下放市级金融办,使审批权与管理权合二为一,以便更好地发挥审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应引导建立民间借贷登记中心、民间资本管理中心;鼓励民间资金成立投融资公司,建立类似交易中心的民间融资场所,聚集担保、评估、抵质押登记、征信查询等为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的“一站式”、“一条龙”综合机构;对民间融资行为予以登记,以利于对民间融资行为进行综合管理监控。应加快完善企业备案和诚信体系建设,将民间融资机构纳入征信系统,使民间融资信用公开化,以利于降低融资风险。
(二)做实做好试点工作,发挥集合票据功能。202_年,我市已成为全区首个开展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试点城市,发行首只中小企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应充分发挥这一载体的功能和示范作用:通过向各县区政府、金融机构和中小微型企业加强政策宣传、推介融资产品,提高相关主体对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的认知,提升中小企业的发债意识;通过引导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财务制度,引导发债企业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准则重新梳理甚至重构企业的财务制度,使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以满足发债要求;通过做好人民银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发债企业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区域集优债务融资工作,充分发挥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功能作用。
(三)建立新型金融组织,切实拓宽融资渠道。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组建金融机构的贷款子公司、村镇银行;应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引进各类金融机构来柳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创办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引导民间力量自发创办具有扶贫和信贷双重功能的民办扶贫基金会;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有序发展、合理布局。
二、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投资热情,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一)切实贯彻落实“新36条”,不断挖掘政策扶持潜力。尽快出台我市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要在充分用活用足国家部委42个配套实施细则中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国家给予广西的优惠政策和**实际,制定更具操作性的举措,进一步降低对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切实消除“玻璃门”、“弹簧门”,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心,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如,对民间资本开办村镇银行,适当降低门槛,取消发起人必须是大银行的限制,只要符合资质、满足监管条件就可以合法经营;对中小微型企业,在我市职权范围内,通过减少税负或采取税收返回、补贴等措施,减轻企业因用工、原材料、融资等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确保企业顺利渡过后金融危机影响期。
(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不断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去年,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先后两次成功地举办了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这是我市积极引导、促进民间投资的一种有益尝试,值得推广。今后,应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间资金投向重点工程和经济转型工程,推动发展私募基金;进一步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及垄断行业领域;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加大技术研发和改造升级的投资力度,为高含金量的资本流入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从根本上解决民间资本进入热情不高、活力不足的问题。
(三)引导民间投资金融业改革,不断提供民营经济发展动力。正确处理好金融领域“管”与“放”的关系,既要避免把民营经济管僵管死,又要防止过于放开引发不稳定因素,努力在“管”和“放”之间找到平衡点。应借鉴温州经验,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允许其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探索设立民营银行,鼓励专业银行与小型担保公司合作,引导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不断做大做强民间资本银行,进而鼓励其参与市内、全区乃至全国重大项目的建设。
第二篇:落实税收政策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落实税收政策 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_年06月08
日
访问次数: 99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字 体:【大 中 小】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六大类33项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这些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民间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对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于202_年5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见附件),202_年3月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2_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将“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列为一项重要任务。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发展民间投资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政策内容较多。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以下简称《税收政策》),涵盖六大类33项。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进口关税等多个税种。其中,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9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11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4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1项;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7项。
通知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熟悉和掌握《税收政策》的有关内容。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政策》。要根据纳税人的特点,细分纳税人类型,突出政策解读、办税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及时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同时要求各地认真抓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应,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加强调研反馈,及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税发[202_]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民间投资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对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中央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于202_年5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_]13
号),202_年3月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2_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2_]12号)将“抓紧完善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列为一项重要任务。税收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发展民间投资的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有关税收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二、不断加大税收政策落实力度
为便于各级税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中涉及民间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见附件,以下简称《税收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以《税收政策》为指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绝不能以收入任务紧张等为由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凡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对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做到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三、切实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税收政策》涵盖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等六大类33项,涉及面广,政策内容多。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使广大税务干部熟悉和掌握《税收政策》的有关内容。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政策》。要根据纳税人的特点,细分纳税人类型,突出政策解读、办税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及时享受相关税收政策。
四、认真抓好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为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基层要认真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要跟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应,定期开展分析评估。要加强调研反馈,及时了解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研究提出调整和完善税收政策的建议,更好地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一)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
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自202_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46号)
(二)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
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
(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
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2_〕1366号)
(四)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如水库库区、大坝、堤防、灌渠、泵站等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水利设施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1989)国税地字第14号)
(五)销售自产的再生水免征增值税。再生水是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水源进行回收,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标准,并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水资源。再生水应当符合水利部〘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2_)的有关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56号)
(六)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水处理是指将污水加工处理后符合GB18918—202_有关规定的水质标准的业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56号)
(七)销售自产的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GB13223—202_第1时段标准或者GB18485—202_的有关规定。所称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树皮废渣、污泥、医疗垃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56号)
(八)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56号)
(九)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销售自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9号)
二、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24号)
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税收政策
(十一)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202_年1月1日以后,不包括企业所得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42号)
(十二)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十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十四)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学校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养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学校、幼儿园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39号)
(十五)对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号)
(十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十七)养老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11号)
(十八)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97号)
(十九)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二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在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内,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2_〕1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2_〕362号)的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出版、发行企业库存呆滞出版物,纸质图书超过五年(包括出版当年,下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投影片(含缩微制品)超过两年、纸质期刊和挂历年画等超过一年的,可以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据实扣除。
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31号)
(二十一)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国务院令第540号)
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的税收政策
(二十二)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2_〕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规定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2_〕104号))
(二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_年第25号)
(二十四)自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自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2_〕101号))
(二十五)列名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其机构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_〕46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_〕68号))
五、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税收政策
(二十六)试点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试点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_〕208号)
六、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的税收政策
(二十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2_〕116号)
(二十八)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二十九)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三十)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十一)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十二)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结转抵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国务院令第512号)
(三十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5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2_〕16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_〕115号)规定的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优惠项目。
第三篇: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论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大纲:
一、民营经济发展概述
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三、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及面临的困境
四、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民营经济发展概述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32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30年里,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力量”发展成 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增加社会投资、拓宽就业渠道、推进技术创新、扩大内需、提高人民收入等方面作用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明显。但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绝大部分都遇到了很多问题,并有相当一部分面临诸多困境。
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1、为解决“三农”问题,贡献明显
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即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农民问题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减负问题,而减负应把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第一位,即让农民的劳动成果被认可和需要,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壮大,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农村问题,目前突出表现的一个问题是户籍制度改革,以往户籍制度将城乡予以二元分割,形成了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文化水平的较大差异,户籍制度改革以后,解放的剩余劳动力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安置和疏导,形成的移民潮会给社会治安造成相当大的压力,在这个时候民营经济对这一压力的缓解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农业的购销体制不畅是农业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民营经济在创设农业“产―供―销”链条的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
2、促进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
根据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增长是GDP或人均GDP的增长。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辉煌成就,国民经济每年保持9%以上的高速增长,从总体经济实力看,中国已跃居世界前列,在这一过程中民营经济贡献了巨大的力量,1979年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还不到1%,202_年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超过1/3,202_年,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已经达到了50%。
3、吸收就业及拓宽就业渠道
民营企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连续八年每年解决就业人口一千多万,为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始成为一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农民工也有相当大一部分在民营企业务工。
4、推进技术创新
我国的很多发明专利、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包括很多正在被企业使用的非专利技术,都是由民营企业完成的。在技术研发方面,民营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的生力军。
5、扩大内需、增加社会投资、提高人民收入
扩大内需是我国经济发展长期的、基本的立足点。而扩大内需,不论是投资需求还是消费需求,都是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及其投资欲望和消费欲望的反映。因此,要有效地扩大内需就必须切实贯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方针政策。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这一重大的方针政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也曾指出,“民营经济在创造供给的同时也创造了需求”。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积极调动了民间投资,以民间资金代替发行国债,拉动了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从而增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
三、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与面临的困境
民营经济的发展既有自身问题,同时也面临着外部环境的制约。
1、家族现象严重,影响企业的管理水平
家族经营制是我国民营企业采取的一种较普遍的形式,我国民营企业中70%以上是家族企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不仅资本有限,而且技术、管理、信息等资源也极度匮乏。在这种情况下,家族经营的灵活机制和亲情凝聚力正好可弥补这些不足。但是,随着民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管理和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家族经营制越来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近年来,一些民营企业也积极地采用了公司制的治理结构,但从其内部运营过程来看,仍没有摆脱家族式管理。因为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
2、普遍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核心竞争力不但是企业获得明显竞争优势的保障,还是企业开辟新领域、建立新的利润增长点、寻求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主要来源于企业核心技术的创新、核心业务的整合及核心员工的培育。作为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创新体现了核心竞争力的本质要求。民营企业在创业初期,具有机制灵活、面向市场的特点,形成了国有企业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民营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拥有较强的竞争力,从而使民营企业创业成功。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既有来自国有企业的竞争,更有来自跨国公司的竞争。民营企业的各种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原有的一些优势正在被新的形势、新的环境逐渐瓦解。因此进一步培育和提升民营企业在新的发展阶段上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推动民营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3、民营经济的融资环境有待改善
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资金短缺,融资难度仍很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民营企业大多中靠自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起来的。因此,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内源性融资占比例相对较高。金融机构贷款是民营企业外源性融资的主渠道,由于目前对小企业的贷款担保体系还不健全,条件苛刻,程序繁琐,使民营企业很难得到贷款。而上市融资对企业投本额、资产规模、效益、所属行业等要求较高,民营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可能性很小。
4、市场准入制度的限制
由于民营经济存在的高风险性和产权性质的差异,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许多已经允许外资企业进入的行业,却禁止民营企业进入;一些垄断行业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更是很难进入,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已有一些垄断行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开放,但由于行政性垄断尚未完全破除,自然垄断行业呈现出一种“半行政、半市场化”的体制特征,距有效竞争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垄断行业市场准入问题仍是影响和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垄断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电信、铁路、航空、石油等行业。这些行业基本都属于基础设施行业,其投资规模巨大、回收期较长,因此初始投资基本都来自于国有资本,加之民营企业寻找项目大多存在“短平快”现象,使得民营企业很难进入该行业。民营企业在融资等方面较之非民营企业存在着更多的障碍,尚未取得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待遇,融资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民营企业进入垄断行业的“瓶颈”。
四、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1、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家族制企业在其企业管理中存在着种种弊端,这就要求政府要加强理论引导,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以诚信为核心文化价值的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文化建设中的突出作用,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诚信大环境。帮助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建有特色、高品位的企业文化,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同时民营企业自身也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机制。首先,必须进行所有制改造。民营企业的发展趋势应是控股化和集约化,充分发挥家长式管理模式的灵活高效的优势,促进所有权与经营权规范分离,并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建立规范而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各方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不断拓展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空间。其次,加强民营企业人力管理。民营企业人才开发和管理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改变这种现状,就要求企业转变人才观念,彻底打破旧有观念;要以企业文化来培养人才,重新树立一种具有稳定性、吸附性的企业文化,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文化素质和修养;要建立企业人才的发展战略机制,吸引、留住和有效使用人才,让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完善民营企业的组织结构。
2、增强创新意识,打造民营企业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民营企业要摆脱创新困境,彻底改变世界廉价工厂的命运,就必须增强创新意识,寻求有效途径进行创新。一方面,要树立全方位创新观念,建立企业内部创新激励机制。民营企业不仅要关注大创新、革命性的创新,更要注重系统创新。技术创新的同时要伴随着管理的创新,让每一项源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科技成果产生真正的产品价值和社会效益。除了解决企业内部动力与机制问题外,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积极培育创新意识,完善企业自身的创新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技术含量。要通过政策优惠,鼓励民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技术开发力量,加大资金投入,用先进技术改造所从事的传统产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知识经济待征明显的新兴产业和新技术产业,积极推动经济信息化和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努力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再一方面政府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为鼓励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大多仍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动性,怕承担创新风险,热衷于技术引进而疏于自主创新。因为技术创新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市场、制度环境的不健全,模仿竞争者的普遍存在,使得创新企业获得的创新成果无法转化为创新收益,这直接挫伤了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必须尽快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搅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
3、大力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各大商业银行要主动适应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发展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和信贷担保体系,为私营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金融服务。鼓励有实力的私营资本通过收购农村信用社等方式组建一批私营中小型金融机构,尽快构建“大、中、小银行共同发展,国有、外资、私营银行互为补充”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加强构造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信贷担保服务体系,除政府出资兴办担保机构外,应允许建立国有和民营合资合作的担保基金,或者建立民营独资的担保机构,以解决私营企业尤其是私营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建立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制定并执行股票市场统一的上市标准,加大私营企业通过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力度。
4、对民营经济鼓励性的放开市场准入限制
各级党政机关要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投资那些垄断性的行业,开放民营企业准入领域,树立对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予以公平对待的思想理念,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应允许民营企业自主经营;凡是允许外商进入的领域,也应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从政策上、制度上赋予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竞争地位,实现公平竞争。在立法上应逐步建立起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机制,实行旨在确保民营经济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国民待遇原则,减少垄断行业和领域。尽快制定保护民营企业业主投资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突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正、廉洁、透明、高效的审批管理运行机制,加大对民营经济企业司法保护力度。成立民营经济企业法律援助中心,为民营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
第四篇: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整理)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
摘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我国当前的重要课题。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来源于社会、市场、资源环境、企业自身等多重压力。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破政策与区域壁垒、优化舆论环境将有效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营经济、技术平台、现代企业制度、融资平台、政策与区域壁垒、舆论环境 引言:改革开放至今,我国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迅猛发展,通过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企业核心争力,提升管理水平,加大研发力度等措施,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得到全面提升,也为中国经济注入了巨大活力。
202_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论坛上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总量已占到我国GDP的50%以上。今年1月至4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占总投资的35.1%,民间投资占57.7%。与202_到202_年平均值相比,政府投资占比下降了8.3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加了22.5个百分点。
此外,各省统计数据显示:202_年杭州非公经济占全市GDP总额为64.5%;202_年广东民营经济占GDP比重更是从38.6%上升到42.8%;202_年上半年河北省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0.5%;202_年江苏省民营经济占全省GDP的比重的52.8%,等等。
可见,民营企业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且将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更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力。有关部门表示,民营经济在未来30年内将成为,影响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就必须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着力解决好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课题,使民营经济迸发出巨大活力,为我国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正文:
一、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来源
尽管民营经济总规模不小,企业数量庞大,投资同比增加。但事实上,民营经济已经进入一个瓶颈性的成长阶段,面临加快发展与发展方式转换的双重压力。与此同时,各方面瓶颈日渐明显。究其瓶颈根源,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舆论压力。尽管社会对大型民营企业表现为褒奖,但是部分民营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仍被媒体及社会舆论放大为“民族痛点”:偷税漏税、政府“保护伞”、环境污染、拖欠工资、富二代炫富、事故频发等负面新闻,以及社会对商人“无商不奸”、“为富不仁”的传统的惯性判断,都将民营企业推向社会形象的边缘,严重地挫伤了企业主创造财富、贡献社会的积极性。
二是市场环境压力。国际市场的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出口业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沿海城市的“订单式”企业,在加工贸易、出口的传统经营方式上面临着转型的问题。此外,202_年9月的全国中小型民营企业工作会议指出:民营经济步履维艰的主要原因并不在“机
制”而在于“体制”,即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无从谈起。主要原因为国有经济的势力太强,行政垄断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几乎所有高利润的、处于产业上游的或者资源性、要素性的行业都被国有大企业所把持,民营经济不仅空间逼仄,而且处处受制。
三是资源环境的压力。我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整体的资源环境压力非常巨大,现在不可能在这方面再给民营企业宽松的环境。资源、环境长期外部化的成本要慢慢地内部化,这对原本就高排放、高污染的民营企业来说,压力非同小可。社会成本内部化采取的方式,有资源价格调整、资源税收提高,现在还考虑开征环境税(如碳税、硫税等),等等。可见,资源、环境的压力,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压力,更是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压力。
四是民营经济自身的脆弱性。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尽管在不断提高,但整体看,创新意识淡薄,模仿、跟风仍是主要的做法。创新能力弱小、研发人员少、资金缺乏、员工素质偏低等等,这些都使民营企业处于脆弱状态。脆弱与企业大小无关。一些拥有自身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即使在危机状态下也能逆势而上。但我国多数民营企业是相当脆弱的,再加上上述重重压力,脆弱的民营企业无疑已经处于战略性存亡的境地。
综上所述,推动民营经济脱离瓶颈跨越发展,不能单靠税费减免,设立管理机制、协调机制,而是从经济体制、社会舆论、政府职能等方面着手,在从根本上解决民营经济瓶颈问题的同时,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民营经济和谐发展。
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五个建议
1.搭建公共技术平台,促进民营经济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搭建公共技术平台,是推进民营企业创新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转型升级能力的重要抓手之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中小型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支撑。自1990年以来,世界各国都纷纷采取措施,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美国政府实施国有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政策,设立专项资金连续支持数据中心群的建设,并利用法律手段保障其信息畅通。英国政府则强调把进一步加强一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英国政府最优先任务。202_年国家科技部正式启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作,现如今上海、北京、重庆、江苏、浙江等地方科技平台建设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形成了初步体系,特别是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在本市及长三角区域已经形成了一定品牌。
公共技术平台应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孵化、技术支持、社会化服务等服务和指导。同时加强技术研究机构、技术指导专家参与合作,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快速转型与创新发展。把民营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职能有机结合,参与行业的规划与公平竞争的维护,支持产业创新与企业转型。
公共技术平台建设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搭建由政府扶持,实行企业化运作、市场化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上网建站、信息发布、产品展示、企业邮局、企业黄页和网上咨询等多种服务,逐步开展网上交易、网上博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经济高效地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各行业协会、行
业商会和其他中介机构建立为民营经济服务的专业网站。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自己的网站。积极做好网络资源的整合,扩大信息服务面,增加信息服务量。
二是优化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的布局,增加科技创业孵化机构的数量。大力推进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培训指导中心等创业载体建设,吸引民营科技企业入驻。强化各类载体的孵化作用,集成信息、人才、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转移等多元组合服务功能,提高吸纳创业企业的能力,推进滚动发展,使民众创业更加便捷,催生更多的民营企业。
三是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题、社会广泛参与的技术服务平台。政府应支持建设依托产业集群、面向同类企业的公共技术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鼓励科研学院、高等院校、大企业与民营企业结成“产、学、研”一体化组织,发挥技术资源优势,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供技术诊断、分类指导服务,为民营企业中的中小型企业转型升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四、构建由政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加强对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自律组织的统一规划、培育、指导和协调,有机整合各类协会、商会资源。以“入会自愿”为基本原则,以民间性、自律性、非营利性为基本要求,以沟通、组织协调为基本职能,广泛吸收民营企业入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动态、产品价格预测、市场行情等商务信息和相互交流、合作的机会。
此外,政府及相关机构应积极优化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服务:一方面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对接;另一方面,通过产业集群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延伸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能。
2.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细数民营经济发展三十年,民企的数量、规模都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并有一部分企业成长为成熟的大型企业。然而,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未能以科学、现代的方式发展,自身的弊病日益暴露。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伴随着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自身的先天不足逐渐暴露出来:企业家的管理能力不强、企业治理模式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缺乏科学有力的保障等等。
尤其是民营企业中的家族企业,这种民营企业中最常见的企业形态,其制度也成为制约自身发展的主要原因。根据《福布斯》中文版的定义与统计,截至202_年9月30日,沪深两地证券市场的上市企业一共有2272家,1268家为民营企业,其中460家为家族企业,占民营上市企业总数的32.68%。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家族企业中30%能够传承到第二代,有10%能够“活”过第三代,只有3%的家族企业在第四代及以后还在经营。但在华人世界,可供参考的长寿财富家族企业却为数不多。究其原因,家族企业自身存在很大隐患 :其一,组织机制障碍。企业主在处理企业内部各类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时往往进退两难;其二,人力资源的限制。家族企业对外来资源和活力具有一定排斥性,难以吸收外部人才,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其三,不科学决策导致失误。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投资的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主个人错误的决策所造成的损失难以弥补,此时,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就显得越发的重要。
综上所诉,大多数民营企业没有真正形成现代企业制度,在实际经营中仍然保持业主制、合伙制的经营思路。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民营企业持续发展。传统的民营企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完善的企业治理机制,帮助中小型民营企业突破瓶颈,协助家族企业成功转型,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民营经济整体素质。要使企业真正建立起以产权结构优化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既需要改善企业内部环境,也需要改善企业外部环境。
第一,应在企业中形成一个合理的制度,营造一个使企业管理者能够与时俱进、因事而变的内部环境。
首先,民营企业主应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增加社会责任感,实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企业主的经营意识、理财意识,是民营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关键。其次,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要在坚持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结合民营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要形成以共同治理为特征,制衡与效率相协调的治理模式。并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作用,不断地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和规范,真正符合企业经营活动的特点和企业管理的需要。第三,内部控制是一种动态行为,它在企业的作用过程中会受到主观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在企业不断自我完善的同时,需要政府为企业内控制度的建设与贯彻落实提供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企业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
第二,应为企业创造一个靠市场机制选择管理者的外部环境。一方面,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宏观调控体系、完备的市场体系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建立等。可考虑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建立企业资本金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减轻企业自办的社会负担;培育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和规范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对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在融资、进出口等方面采取放宽措施等。另一方面,加快现代企业制度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结合《公司法》的实际应用状况,制订与《公司法》相配套的法规。如《现有公司清理、变更和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办法》、《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与部门行为规则》、《国有独资公司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控股公司条例》、《国家购买与转让股份管理办法》等。
3.成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鼓励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融资难是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困境。以深圳为例,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民营企业融资难的主要表现在:一是间接融资难,中小型民营企业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困难。许多中小型民营企业只好走上民间借贷的途径,其承担的利率通常在20%以上。二是直接融资难。我国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健全,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为广大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三是风险投资难。由于民营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信息的不完全与不对称,风险投资较难实现。
通过银行借贷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是民营企业常用的方式。但据调查,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现状为:超过4成中小企业未从银行获得贷款,超过6成中小企业目前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银行普遍认为,对于中小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和成本太高,因此不愿涉足。资金是企业发展的命脉,缺少资金将导致一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和创新科技的民营企业,无法进一步发展。
其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不能只依赖银行,为民营企业搭建融资平台,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与企业自身的共同努力来得以实现:一要解决企业自身问题,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和信用水平;二要导民间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大力发展民间金融;三要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平台;四完善与融资平台相匹配的信用担保平台。
例如,可采用“地区式科技融资平台”的形式,鼓励具有先进管理经验和创新科研成果的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地区式科技融资平台是指在以省或市为单位的固定区域范围内,建立针对科技型、先进型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从而实现科技和金融的有机结合。促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成长,加快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的进程。
地区式科技融资平台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处于成长期和扩张期的科技型中小型民营企业,该融资平台的性质应该定位在官助民办上。与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稳定收入”的经营准则不同,该融资平台更加注重在风险可控制的条件下,追求高收益、高回报的特征。该融资平台的股东应该包括:一是政府资金,其主要作用是分担风险,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效应,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的进入;二是民间资本,这是该融资平台的投资主体,包括民营企业和机构投资者。
科技融资平台作为区域性融资机构,其业务要体现为科技型中小型民营企业、先进的民营企业服务的特点: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为企业提供股权与债券相结合的多种融资工具;放宽贷款利率范围,创新收益方式,该融资平台的能力不在于回避风险,而在于找到与高风险匹配的高收益,将收益与企业发展挂钩;创新担保模式,从抵押、担保、信用评估等几个方面进行创新,扩大抵押品范围;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参照美国硅谷银行采取“投贷联盟”模式,为创投公司提供一定授信额度,创投公司旗下的高科技企业如需资金,可办理委托贷款,无需经过繁琐的审查。
4.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打破各种政策限制和区域壁垒
我国目前影响民营经济进入困难的“玻璃门”,主要集中在一些高回报率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原因主要有3个:一是个别部门和地区保护主义仍然存在,只有国有经济不愿进入的或是新兴的领域,民营经济才比较容易进入;二是民营经济旧有投资领域的路径依赖,也阻碍了民营经济进入资源和机会有限的行业;三是管理体制上的冲突阻碍了民营经济的进入。民营企业的运行规律、管理方式,都与政府所习惯的国有企业体系不同,在项目管理上与经济主管部门的冲突往往会使其得不到项目。
打破政策限制与区域壁垒,最根本的途径还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改变目前的投资环境和投资体制,改革现在的项目审批制度,向更加市场化的投资体制转变。具体内容如下:其一,给予民营经济法律上的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在投资审批、土地、贸易、财税扶持等方面待遇公平化;其二,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逐步消除行政性壁垒,通过监管体制及监督方式改革、资本多元化的改造、可竞争性环节的分离,加快重点垄断行业的改革。其三,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环保产业、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公共设施等领域建设。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盈利程度,有针对性地采取特许经营、公私合营、建设移交等方式,吸引民资投入。根据社会事业项目的公益
性和市场化程度的不同,积极探索财政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5.制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推动和谐发展
舆论环境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软环境之一。良好的舆论环境,可以给企业营造一种和谐、宽松的氛围,可以成为激励鞭策企业成长的动力,可以当作监督规范企业行业的镜鉴和标尺。反之,恶劣的舆论环境可能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甚至可能陷企业于困境之中。毫无疑问,民营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良好的舆论环境。
舆论的形成、传播及其影响,与人们的观念有直接的关系,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应从如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政府部门向积极方面引导社会舆论。这首先要求各级领导打破思想和行为上的禁锢,客观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然后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发展民营经济方面制定的方针政策,宣传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其在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中所取得的成绩等。
二是各界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民营经济队伍中涌现出的敢于投资、善于投资的新人新事和成功经验,宣传和表彰敬业守法、贡献突出的民营业主,宣传勤劳致富光荣,减少负面报道,推动全社会对民营企业主的理解、尊重,及对其劳动和贡献的肯定。
三是进一步加强各界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加大对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民营业主合法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查处重大、典型案件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扶正压邪,扩大教育和震慑效果。
第五篇: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在202_年3月31日发布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_年年底,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76.57%,小微企业解决了我国1.5亿人口的就业问题,新增就业和再就业的70%以上集中在小微企业。我区小微企业也有着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的特点,在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增强发展活力、扩大城乡就业、增加税收来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是,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缓慢,仅有12%的小微企业表示营业额保持了快速或高速增长,近50%的小微企业反映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困难,近60%的小微企业反映市场竞争压力加大,发展面临种种困难。为此,据有关媒体统计,今年以来,截止到11月,国务院共召开常务会议34次,其中提及小微企业的有14次之多。而这14次常务会议从税收政策、融资方式、简政放权、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强调了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同样,在我国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我区小微企业的发展遭遇挑战,在经营、成本、融资、人才、市场环境等方面也面临诸多困难。经过调研我区部分小微企业的真实现状和核心诉求,通过分析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可以看出,市场竞争激烈、筹资扩张难、销售困难和人才缺乏是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虽然国家先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及金融扶持政策,力促小微企业的发展,但由于地情各异,在事权、财权上中央和地方也有别,中央不可能替地方把政策出尽,因此为增强我区实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充分激发创业热情,促进我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建议区政府能结合中央的意图,抓住机遇,主动出击,向市政府、省政府争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融资贷款难,生存压力大。小微企业融资授信少,渠道少,成本高。原材料上涨,人力成本上升较快,小微企业负担沉重。
2、持续创新能力低。多数小微企业发展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偏低,无明确的发展战略,无持久的创业动力,整体竞争力不强,小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实力弱,品牌少,产业链集聚程度不高。
3、公共服务受益少。小微企业受关注度较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也不够畅通,信息不对称,对许多政策措施不能及时了解掌握。
二、几点建议
1、加强对小微企业产品的政府采购工作,以购买服务方式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实现由资金扶持向服务支持转变。制定各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其经国家和省市认定的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以价格为主的招标项目评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优先采购小 2 微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以综合评价为主的招标项目,要增加小微企业生产的新产品评分比重并合理设置分值比重。
2、加强小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针对小微企业的人才培训计划,建立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开展小企业家高端培训;开展面向小微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人力资源、生产管理、职业技能、技术应用、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小微企业内控管理”等免费培训。
3、鼓励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小微企业加强工业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小微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和申报专利,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制定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品牌培育体系,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实行技术开发业务收入营业税减免、资助聘请专家费用等措施,鼓励小微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定期组织小微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技术交流、设立研发基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开展“专家服务小企业”活动,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家定点服务试点,探索专家服务小微企业长效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4、建立“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网络平台,整合小微企业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分市区、分类提供相关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并提供在线答疑服务,方便小微企业了解和咨询,为小微企业发展多设路标,促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实现“一竿子插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