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泰山区机关积极推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
泰山区机关积极推行中层职务竞争上岗
巩其山
3月20日,泰山区统计局中层职务竞争上岗结果揭晓。经过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评议、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张榜公示,4名同志从14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走上了局普查办等4个中层正职岗位。这是进入2011年,泰山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管改革后,对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一次成功实践。
此次竞争上岗,始终坚持阳光作业。一是广泛发动,提高参与热情。二是成绩透明,公开及时。对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各环节的成绩,及时公布。三是全程监督,公正公平。整个过程由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等部门参与,接受全方位监督,同时接受民主评判,请全局同志按照竞职者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无记名打分,凸显民主分量。
经过紧张角逐胜出的这4名同志,平均年龄33岁,均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高,能独挡一面,彻底打破了“平衡”的框框,摒弃了“论资排辈”的陋习,大家一致认为这个结果是众望所归。
第二篇: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xxx人民法院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xx省xx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规划方案《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篇: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xxx人民法院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xx省xx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
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
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
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人民法院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xxx人民法院
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印发的《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及《xx省xxx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院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机构改革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优化中层领导干部队伍,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群众公认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竞争职位 本次竞争的中层领导职位为院机关内机构中除纪检组长以外的其他职位。
具体职位为:政工科长1名,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执行局(庭)长1名,副局长2名,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一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民二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行政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副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法警大队副队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xx中心法庭副庭长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中层领导职位在院范围内报名,凡符合本方案所列基本条件和资格的院机关干部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
2、具备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进取,敢于管理,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献身司法事业,热爱法院工作,勤奋敬业,踏实肯干,廉洁奉公,品行优良。
4、竞争审判业务部门领导职务必须具有法官资格。
(二)竞争上岗资格
1、职级
竞争正职:必须任副科2年(200x年x月底前任职)以上。竞争副职:工龄满三年以上(200x年x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竞争审判岗位副职,须任助审员2年以上(200x年x月底前任职)。
2、年龄
参与竞争正职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副职人员不超过50周岁(xxxx年x月底以后出生)。
3、其他
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考评内容和方法
考评内容分为命题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四部分。
命题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总成绩为30分。自荐演讲的内容为:就本人及竞争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演讲。时间为10分钟,顺序为抽签方式确定。满分20分。民主测评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满分30分。计分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胜任票数×1+基本胜任票×0.8+不胜任票×0.2)×xx。
组织评价: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议,满分20分。
五、实施步骤
(一)公布竞争职位
经县委审批后,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公布竞争职位。
(二)公开报名
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能竞争2个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交报领导小组,在第一轮正职竞争中落选的人员可在副职竞争前,报副职岗位。
(三)资格审查
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县委组织部审定后并向全院公布审查结果。
(四)命题考试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出题,对报名参加竞岗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
(五)自荐演讲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竞争人员进行竞职自荐演讲,并公布自荐演讲成绩。
(六)民主测评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符合竞争条件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七)组织评价 通过组织考查,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做出综合评价。
(八)审定、公示、报批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自荐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四项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高层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对在公示期间署名反映拟任人选有违法违纪问题且反映具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议定其任职问题。
六、其他
(一)加分项;近三年(200x至200x)获各项荣誉及庭审竞赛优胜者加以下分值。
1、省级荣誉每项加2分。
2、市级荣誉每项加1分。
3、县级荣誉每项加0.5分,对200x至200x在公务员考核当中,1次优秀加1分。
4、庭审竞赛优胜者市级每项加0.5分,本院每项加0.2分。
(二)在中层干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组织领导
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承办相关工作。
八、本方案由县法院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五篇:通州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简章
通州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区委研究同意,决定开展部分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新一轮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跨部门竞争上岗的职位
经部门申报、社会公开评议和全区领导干部集体二轮评议,产生跨部门竞争上岗的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各20个。具体职位见《通州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一览表》。
二、竞争上岗人员资格条件
1.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身份(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应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2.竞争正职的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竞争副职的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原职位竞争的人员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可以放宽至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新录用公务员和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参加跨部门竞争上岗。竞争正股级的人员需要有2年副股级任职经历。
5.思想政治素质好,近3年内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效投诉的。其他条件,详见《通州区区级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层职位跨部门竞争上岗职位一览表》。
三、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
1.发布简章。通过新闻媒体和相关网站发布简章,公布跨部门竞争上岗中层职位、报名条件、竞争上岗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各镇区园、区级机关各部门组织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职位所在部门(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不足6人的职位由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若不开考,征得本人同意可调整报考其他职位。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竞争上岗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笔试成绩按高低排序,列同一职位前6名者参加面试。若因末位同分超过6人,则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4.面试。面试形式由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能力,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计算个人综合成绩,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前2名者进入差额考察程序。若因末位同分超过2人,则同分者一并进入差额考察。
5.组织考察。先在原工作单位、部门(主管部门)进行民主推荐,然后采取个别谈话和查阅有关资料相结合等办法,全面考察竞争上岗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对拟任职人员排序,提交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任(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任(聘)用。由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向各有关部门通报拟任职人选情况。由任(聘)用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人员调动、任(聘)用等有关手续。
四、报名和笔试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11:00。
2.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登录通州党建网,在“常用表格”栏直接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详实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报名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地、各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各地、各部门(主管部门)加盖党组织公章确认后,统一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11:00前报至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后取消参考资格。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86512525监督信箱:tzqzgk@126.com
南通市通州区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25日
区级机关跨部门竞争上岗中层职位一览表
区属事业单位跨部门竞争上岗正副股级职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