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班车管理制度
液化空气工业气体(南京)有限公司班车管理制度
1.目的:合理安排员工用车,保证班车正常运行。
2.班车时间规定
2.1每日早8:00班车从迈皋桥地铁站发车,乘车人员必须提前在发车地点等候班车。
2.2因个人原因迟到而未赶上班车,后果自负。
3.如班车因特殊情况(司机不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无法完成接送任务,车长可安排同车员工搭乘出租车,尽可能做到四人一车,由此造成的费用由班车公司承担。
4.班车线路:迈皋桥→新庄→仙林→公司(25公里路程),在此线路允许情况
下可适当增加站点。
5.长白班安排一位员工担任车长(夜班人员由当班主操担任),其职责:
5.1负责安排员工乘坐班车,如其他员工临时有乘车需求,应得到车长确认
方可乘坐。
5.2如班车临时发生异常状况,应及时通知乘坐人员并做相应安排。
5.3如班车路线;停靠站点;时间等需调整时,车长应及时通知班车司机和
班车负责人。、6.意见和建议:
员工对班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应给车长,由车长与班车负责人联
系。如发生员工自行向班车公司或司机提出要求,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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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液化空气工业气体(南京)有限公司
202_年11月10日
第二篇:班车管理制度
班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更好的为公司员工的出行服务,规范公司班车使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二、主要用途
1、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
2、公司重大集体活动举办过程中的使用;
3、公司领导特别指派的工作。
三、日常管理
1、班车为公司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公司《车辆管理规 定》。
2、班车配专属司机一名。该司机负责班车的清洁、驾驶及日常维修保养,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驾驶。
3、由办公室负责对班车使用管理进行监督考核。
四、日常使用
1、班车主要用于接送公司员工上下班,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指 定路线行驶停靠;按公司规定的接送时间进行工作。
2、严禁班车带故障出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在接送员工途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行营利活动。
4、班车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有违章,专属司机自行承担。
五、维修保养
1、班车的维修保养有专属司机负责。
2、建立班车维修保养记录档案,专属司机拟订维修保养计划,并定期完成,记录在档。
六、行为规范
1、行车路线及停靠点,根据乘坐班车员工住址,司机班依据办公室通知及时调整,一旦路线确定后不经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更改。
2、班车在停靠点等人时间一般为5分钟,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电话通知司机,错过班车乘坐时间,后果员工自负;如有员工调休或请假,需及时告知司机,如不及时告知,影响了班车的正常行驶,公司将酌情处罚。
3、公司员工须凭工牌乘坐班车,在上车时,员工应自动亮出工牌,否则,司机有权拒载;不允许携带非本公司人员上车,同时,不允许出借工牌给他人。
4、班车在行驶过程中乘坐人不允许站立,不允许随意走动,亦不允许车辆超载行驶。班车乘坐人需爱护车内设施,不得乱扔果皮垃圾。
5、公司因商务活动需用班车,影响班车正常行驶时,班车乘坐人员必须服从。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办公室,根据需要,有特殊情况,另行完善。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有效。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X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2_年2月27日
第三篇:班车司机管理制度
天津市鑫泉龙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津鑫泉龙字(202_)61号
签 发 人:张正立
签
发: 主办部门:办公室
主
题:班车司机制度 页
数:共3页
班车司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班车司机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的运行,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职工班车由经考核聘用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和维护,实行定人定岗。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班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班车司机职责
第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 保持健康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并排除。
第五条 未经领导批准,班车司机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站点。
第六条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要服从安排。
第七条 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行车,因故迟到误时,造成班车误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班车司机负责支付。
第八条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第九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条 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 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一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量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的加油、维修应到公司指定地点施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车辆在长途途中发生的加油或维修,需持相关票据经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四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六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第十七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到其他地方,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公司后,应立即到办公室处报到。
第十八条 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对公司领导或办公 室的电话,应立即回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 下班后,司机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由办公室进行教育处理,多次教育无效者将予以解聘;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车辆维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司机应谨慎驾驶,爱护车辆。注意及时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对车辆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驶。
第二十二条 要科学行车,节约燃油。如实填写每周车辆行驶记录表。(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等)
天津市鑫泉龙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四篇:班车司机管理制度
班车司机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质量,保证服务职工按时上下班,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班车运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好安全精心操作,谨慎驾驶,不三心二意,注意力集中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二、按时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车辆存在的问题向下班司机交待清楚,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
三、上、下班班车司机和职工在车内要讲究卫生,不准随意吐痰,抽烟,违者罚款50元,望大家互相监督。
四、凡是乘车人员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五、司机上班时间严禁喝酒,违者罚款100元,望大家互相监督。
六、每月总结一次投诉箱,如有10人投诉司机表现不好,对司机罚款100元,视情节轻重重罚或开除。
七、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司机不能随便离矿,离矿时要向领导打招呼,请假时要向矿领导写请假条。
第五篇:班车司机管理制度
班车司机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班车司机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有序的运行,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办法》并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职工班车由经考核聘用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和维护,实行定人定岗。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班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章班车司机职责
第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服务,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保持健康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发现故障要及时汇报并排除。
第五条未经领导批准,班车司机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站点。
第六条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要服从安排。
第七条司机必须按规定时间行车,因故迟到误时,造成班车误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班车司机负责支付。
第八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后果自负。
第九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
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十条司机应每天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一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量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的加油、维修应到公司指定地点施行,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报销;车辆在长途途中发生的加油或维修,需持相关票据经综合部经理审批通过后方给予报销。
第十三条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四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
第十六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到其他地方,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综合部经理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公司后,应立即到综合部经理处报到。
第十八条司机对综合部经理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综合部经理,并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对公司领导或综合部经理的电话,应立即回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二十条下班后,司机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私自用车一经发现,由综合部经理进行教育处理,多次教育无效者将予以解聘;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三章车辆维护责任
第二十一条司机应谨慎驾驶,爱护车辆。注意及时发现车辆的安全隐患,对车辆出现的故障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驶。
第二十二条要科学行车,节约燃油。如实填写每周车辆行驶记录表。(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等)
第二十三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部经理,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二十四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二十五条保持车内外整洁卫生,不准在车内吸烟,单位职工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制止。
第四章事故责任及处罚
第二十六条按照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责任事故的认定,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保险赔付后,下同)的10%;负同等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5%;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2%;发生较大交通责任事故时予以辞退。
第二十七条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同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辞退。
第二十八条未经综合部批准或领导同意,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同时给予责任人必要的经济处罚并辞退。
第二十九条违反规定造成车辆丢失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同时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个人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部分的10%并视情节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三十条司机将车辆交给非专职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的,一经发现处罚1000—5000元,发生事件事故,责任自负,同时予以辞退。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其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由责任司机承担。
第三十二条班车司机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扣分,总扣分达6分的,予以警告并扣工资300元;总扣分达12分的,扣工资500元并辞退。
第三十三条班车司机在试用期内违反本管理规定同样处罚。
第三十四条班车司机在年内发生二次全责任事故的(含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处分,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班车司机必须按照《班车路线站点统计表》行车,不得擅自改变班车路线及站点,发现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以上扣除工资500元。
第三十六条班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报警,通知车管领导,车管领导应立即前往进行处理,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班车司机不得私自处理。
第三十七条班车司机应服从车管领导,不服车管领导的依次给予警告、开除处理。
第三十八条车管领导将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抽查,对车辆停放不规范,车辆卫生差的车辆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不改正的车辆负责人予以罚款,对屡教不改的开除处理。
第三十九条综合部每年年底根据驾驶员的综合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工作怠慢、违反规定、发生事故、不服从管理的车辆负责人,将不再留用。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另行决定。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