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汽车环境保护制度
汽车环境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第二篇: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
一.经常开展对全体职工的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环境保护意识,保护厂内外各清洁、卫生、整齐。
二.各作业工位、工具箱、柜。机具设备设置整齐,保持作业现场、作业工具、作业部件“三清洁”。
三.在修理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使车间内外的废气含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对废油、废水、废气、粉尘和恶臭等有害物质果进行净化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喷涂油漆,要在封闭的车间作业,注意搞好劳动保护,操作工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防毒面罩。
六.集中存放处理报废的零部件和废渣,不任意乱放和乱倒。
七.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汽车钣金操作,注意降低噪音,减轻对周围的噪音影响。
第三篇: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如下:
1、积极推动本公司的环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新技术开发、应用及新产品设计应采用清洁工艺,实施清洁生产。
4、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做好培训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制定环保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提高全体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6、定期组织环保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生产中出现的环保问题,并全面规划“三废”、噪音清理和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7、按时组织环保检查,及时开展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工作,做好环保事故的预防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8、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及现场清洁,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设备运转良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9、严格执行工艺指标,确保各炉平稳操作,杜绝烟筒无故冒烟。严密监视环保设施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治理效果稳定良好,合格率达100%。
10、组织公司内部环境监测,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及统计工作,按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11、建立环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组织职工提出控污、治污的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并进行奖励。
12、搞好现场卫生清理,做好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第四篇: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也是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环境保护是国策大事。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关系人人。清洁有序的环境也是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重要条件。下列各条件必须认真落实:
一.维修车辆清洗应在规定的固定地点进行,每天应保持下水道流畅,场地清洁。
二.保持场地清洁,汽车拆卸维修时,应做到油、水不落地,拆下的零件应放置在零件盆中,废油接入油盆中,拆修完毕后应立即清扫场地。
三.废旧料应分类放置在规定收集地点,废机油应倒入收集桶内,定期处理废旧料和废机油。
四.锉削制动蹄片应防止有害粉尘扩散,危害人体健康,有条件的应装饰防尘罩或去尘装置。
五.车辆喷漆应该在烤漆房或者喷漆间内进行,防止漆尘飞扬及污染环境。
六.检修空调机时,制冷剂不得随意排放到大气中,应使用冷媒回收装置回收利用。
七、维修车辆的废气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规定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不达到标准的不准出厂。清洗喷油嘴、进气道以及三元时务必将尾排接上。
第五篇:环境保护制度
宝林矿业有限公司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设立环保矿长、明确主管部门、落实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第五条 定期召开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分析企业环保工作形势,研究决定企业环保工作重大事项。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重视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第七条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第八条 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实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第九条 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企业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
1、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地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3、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环保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4、主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全面研究和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传达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环保工作。环保职能部门职责
1、在环保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负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掌握和研究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对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负责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类台帐记录,进行记录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报环保矿长和法定代表人。
5、负责企业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及档案资料管理。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各类环保培训,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本岗位的环保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负责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2、加强对所负责的各类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每天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运行时间和正常运转率,确保各类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3、认真记录各类环保台帐,台帐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环保职能部门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矿山企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为了增强矿山企业环保设施的科学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程。
1、矿山企业环保设施包括各类湿式除尘设施、布袋除尘设施、喷淋设备、废水沉淀池、废水处理清淤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系统、隔音降噪设施、垃圾回收站、公用厕所等。
2、企业环保设施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环保矿长总负责、环保职能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管理人员直接管理。
3、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熟读有关操作规程和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步骤,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4、操作人员在环保设备使用前,要根据各类设备的性能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5、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细交待设备运行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防止无人管理失控。因未交接清楚而接班后,设备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6、操作人员对环保设备必须做到时常养护与定时保养相结合,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并认真做好相关养护记录。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预防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矿山环境污染事故,系指企业生产过程中短时间内造成未经处理的大量粉尘、废水、固体废物或噪声污染环境的事故。
2、企业设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环保矿长为副组长、环保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并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到场指挥和处理。
3、企业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污染应急事件处理的相关知识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意识,遇乱不惊,冷静处置。
4、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及时报告。发现矿山环境污染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企业领导,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停止作业,关闭发生事故的环节和设备,全力优先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企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情况,落实相关措施,果断截断污染源,防止环境污染扩大蔓延。
5、报告时限:发生环境污染事件4小时内必须向辖区内环保部门简要报告污染事件情况,严重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支援和指导,防止环境污染的扩散。8小时内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内容包括:发生事故企业名称、地点、时间、类别、事故经过、处理情况及结果。
6、全体职工应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和处置。
7、事故调查时必须查明事故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交 接 班 制 度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特制订交接班制度。
1、交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表)记录,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字迹工整无涂改,记录内容齐全不掉漏。
2、连续工作岗位交接班必须按规定提前10分钟到岗,防止脱岗、断岗。
3、实行现场签字交接。对工作现场和可疑的状况,要进行确认,必要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记录,尽量避免口头交接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