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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知识(5篇范文)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8-1068069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7 02:00: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知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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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对哪几种农产品禁止销售?

(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它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3)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4)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5)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方面的规定的;(6)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的。

2.什么是“瘦肉精”?

“瘦肉精”是一种白色或类似白色的结晶体粉末,无臭,味苦,全名叫“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可用作兴奋剂的药物,并可用于治疗哮喘。由于本品化学性质稳定,加热到 172℃时才能分解,因此一般的加热方法不能将其破坏。这种药物胃肠道吸收快,人或动物服后 15-20分钟即起作用,作为兽药或禽畜饲料添加剂,则属于违禁品。

3.“瘦肉精”中毒的不良反应和症状有哪些?

“瘦肉精”进入动物体内后主要分布于肝脏。肌肉中含量较肝脏低很多。人摄入后在体内存留时间较长,其不良反应主要有:可引起心率加速,特别是原有心律失常的病例更易发生心脏反应,可见心室早搏、ST段与 T波幅压低,还会发出肌肉震颤,引发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尤其是交感神经功能亢进的病例更易发生。此外,还可引起代谢紊乱、血钾降低。

“瘦肉精”中毒的症状表现比较特别,主要是心慌、肌肉震颤、头痛以及脸部潮红等。一般来说不会有大问题,但是对心率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有较大危害。

4.误食“瘦肉精”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含有““瘦肉精”的猪肉特别鲜红,肉眼较难识别,因此,专家建议:食用猪肉后一旦出现面色潮红、头痛、头晕、胸闷、心悸、心慌、四肢发抖等症状,请立即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抢救,并将吃剩的食品留样,以备检测。如果进食后症状轻微,只要停止进食,平卧,多饮水,静卧半小时后会好转。

5.如何识别含有瘦肉精的猪肉?

(1)看该猪肉是否具有脂肪(猪油),如该猪肉在皮下就是瘦肉或仅有少量脂肪,则该猪肉就存在含有“瘦肉精”的可能。(2)喂过“瘦肉精”的瘦肉外观特别鲜红,后臀较大,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瘦肉与脂肪间有黄色液体流出,脂肪特别薄;而一般健康的瘦猪肉是淡红色,肉质弹性好,瘦肉与脂肪间没有任何液体流出。

(3)购买时一定看清该猪肉是否有盖有检疫印章和检疫合格证明。

建议:消费者购买猪肉时要拣带些肥膘(1-2cm)的肉,颜色不要太鲜红,猪内脏因瘦肉精残留量多不宜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7721533东光县农业局宣

第二篇: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一、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什么是农药安全间隔期?什么是兽药休药期?

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农产品在最后一次施用农药到收获上市之间的最短时间;兽药休药期是指食用动物在最后一次使用兽药到屠宰上市或其产品(蛋、奶等)上市销售的最短期间。

三、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会带来哪些危害?

盲目地过量使用化肥以及施用不合理,会带来化肥养分污染环境的问题。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同时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土壤、水体和空气中,造成严重的产地环境污染。滥用抗菌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等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强,也可直接或间接污染环境。

四、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49条的规定,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使用的保 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五、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如何施用化肥?

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严格控制化肥的投入,特别是氮肥数量。氮、磷、钾的施用比例应调整至1:0.4-0.5:0.3-0.4。化肥施用要重底早追,控制氮肥的追施时间。蔬菜在收获前8天、果树类作物在收获前20天,粮食作物在收获前l5天不得追施氮肥及其他叶面肥,防止农产品中硝酸盐及重盒属含量超标。

六、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本法第三十三条所列农产

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消费者可以向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迫偿。消费者也可以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七、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有: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

八、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材上限制使用的农药有哪些?

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19种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三氯杀螨醇,氯戊菊酯不得用于茶树上。任何农药产品都有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

第三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范文)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

1、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2、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

3、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4、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5、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6、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国利民

7、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8、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9、家事国家天下事,农产品安全是大事

10、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全力构建和谐社会。

11、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

13、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源。

15、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6、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7、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8、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9、加强投入品监督管理,控制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20、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2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2.庆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1月1日正式实施 23.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24.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25.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26.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27,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百姓健康 28,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9,情系“三农”,绿色消费 30,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1,加强农业执法,保障消费者权益 32,科学合理用药,确保食品安全

3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促进“三农”发展 34,以人为本,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

35、提高农产品质量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

36、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档次

37、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38、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国利民

39、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0、加强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

41、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

42、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农产品质量

43、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44、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45、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46、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47、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48、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消费者权益

49、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和我 50、加大监管力度生产合格农产品

51、坚决打击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行为

52、食用质量安全的农产品是保障身体健康的前提

53、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提高农产品质量

54、推行标准化生产 推动农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55、提高农产品质量 打造名牌农产品

56、坚决查封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剧毒农药

57、合理使用农药化肥 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58、放心食品 从源头抓起

59、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 60、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61、全面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创建工作 62、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63、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64、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65、实行无公害生产,保障消费者安全

65、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66、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保障生产者合法利益 67、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68、今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 69、加快建立市场准入制,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70、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满足消费者优质安全需求 71、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72、建立放心菜专销区,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 73、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74、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杜绝超标蔬菜入市

75、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76、倡导绿色消费,保护生态环境 77、消费绿色食品,体现健康人生

78.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_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79.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0.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81.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82.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83.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8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85.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86.农业发展路千条,质量安全第一条 87.家事国家天下事,农产品安全是大事

88.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89、提高畜产品质量

保证畜产品消费安全

90、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提升畜产品档次 91、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92、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国利民 93、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94、加大执法力度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 95、推行畜牧标准化生产

提高畜产品质量 96、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提高畜产品质量 97、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

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98、治理餐桌污染

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99、加强畜产品质量监控

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100、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

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01、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消费者权益 102、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和我 103、加大监管力度

生产合格畜产品

第四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

1、禁止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2、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类、蔬菜、果树等害虫防治

3、禁止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添加任何物质

4、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

5、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6、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8、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关键

9、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消费

10、依法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1、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

12、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一律不得采收上市

13、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杜绝超标蔬菜入市

14、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给消费者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6、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17、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8、加强农业产地环境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9、禁止销售甲胺磷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

20、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加快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

21、加强农产品标识管理,保障生产者合法利益

22、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

23、关爱生命,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

24、关爱生命,呵护健康,保障餐桌安全。

25、消费绿色食品,实现健康人生

26、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注你我他生命健康

27、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源

28、质量是安全基础,安全是健康前提

29、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0、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31、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

32、全面树立农产品品牌意识,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

33、家事国家天下事,农产品安全事

34、农业生产多一份责任,人们消费少一份担心

35、生态农业 绿色环保 安全生产 放心消费

36、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篇: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资料

(一)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一是监督管理的对象,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重点是鲜活食用农产品,如肉、蛋、奶、果、菜、茶、食用菌、中药材,我省特产品人参也在其中;二是监督管理的主体,既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和人员。在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中,重点是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管;三是监督管理的环节,既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和农产品生产和产后产地处理的标准化管理,也包括农产品在产地的包装、标识、标志和产地准出管理。

2、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是指对经有权质量认证或认定机构认证、认定的农产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以及经检验质量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无公害标准或检疫合格的农产品准予入市经营。对未经认证、认定、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农产品,不准上市流通,禁止经营销售。

3、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

(五)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4、销售国家法律规定不得销售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销售国家法律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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