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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18-653263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4 02:27: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试行)

一、考核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开展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县、市。生态省的考核评比不在此列。

三、考核条件

已制订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大纲),并实施2年以上。严格按基本条件和指标体系考核,不缺项。

四、考核内容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完成情况和建设规划完成情况。

五、考核程序

参加考核的县、市,首先进行自评,并向省级环保局提交自评报告。省级环保局在复核后,将各省候选名单和推荐报告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经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公布最终考核结果。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国家环保总局予以表彰,并命名为生态县创建工作先进县、生态市创建工作先进市。

六、评分方法及结果

(一)采用百分制打分。按环发〔2003〕91号文的基本条件和指标体系两个部分进行。部分指标以环办〔2005〕121号文为准。

(二)分两次打分。第一次:基础分。即以同级人大批准规划实施上一年度数据为依据打分。第二次:创建分。考核创建工作的进展程度,即以考核年度数据为依据打分。

(三)结果评定。考察基础分与创建分的差距,判断创建工作的进步幅度。按创建工作进步幅度评定先进。

(四)基础分和创建分打分方法如下:

1、生态县。基本条件共赋28分,按表1的方法赋分。36项指标按表2共赋72分,平均每项指标赋2分,达标满分,未达标零分。

表1生态县6项基本条件赋分(共28分)

表2生态县36项指标赋分(共72分)

2、生态市。基本条件共赋28分,按表3的方法赋分。28项指标共赋72分,按表4方法赋分,达标满分,未达标赋零分。

表3生态市6项基本条件赋分(共28分)

表4 生态市28项指标赋分(共72分)

第二篇:怀化市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工作纪实

生态怀化 魅力五溪

怀化市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工作纪实

怀化市古称“五溪”,位于湖南省西南部,自古就有“黔滇门户”、“全楚咽喉”之称。地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确定的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地区之一的湘黔渝鄂边境山地的主体地带。自2003年以来,全市以“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为抓手,努力探索适合生态良好、经济后发展的南方山区实现可持续发展之路。目前,全市26项创建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示范区三类地区标准,已有11个县(市、区)先后通过了湖南省环保局组织的全国生态示范区现场考核验收。

以生态调查为基础,科学编制规划,构建生态示范市建设总体框架

早在2002年,怀化市率先在全省完成生态环境现状调查。2003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怀化入列全国第八批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3年底,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关于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市的决定》,提出创建生态示范市--国家环保模范城--生态市的“三步走”战略目标。2004年8月,完成了11个专题规划和13个县(市、区)分区规划,2004年12月13日《怀化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了园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确立了重点建设领域的目标和任务,128项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2005年3月《规划》经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年6月,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2006年9月,市第三次党代会将“生态立市”作为怀化发展战略之一。2007年,市委、政府又提出“坚持永续发展、打造生态怀化”的努力方向。2008年7月,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又提出“构筑现代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丰富了生态创建的内涵,有力地推动了生态示范市创建工作。

以强化组织为保障,明确目标责任,建立生态示范市建设长效机制

创建伊始,怀化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生

态示范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生态创建组织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创建组织领导体系。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创建列入 “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政府行政效绩考核范畴,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科学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政绩和单位评优创先的重要指标,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年终严格实施奖惩,逐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创建机构督促,社会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进了生态示范市建设。

以项目建设为载体,狠抓措施落实,打好一场生态创建的攻坚战

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五年累计投入33.5亿元,怀化城区新建一批路桥,亮化改造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新修了五溪文化广场、香洲广场、天星广场,启动了太平溪综合治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医疗固废处理中心投入使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正式运行,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1%上升到42.3%;治理了中心城区燃烧散煤锅炉、大灶,城区空气优良天数由264天提高到359天;开展了城区主干道禁鸣,城市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新增城市绿地648公顷,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3%。2008年10月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结合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建设,逐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突出沼气建设、开展村镇环境整治活动,已投入2.07亿元新建沼气池6.9万口,建成沼气示范村100个;投资200余万元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等生态示范亮点。共投入1.65亿元,先后解决94.71万人饮用水安全,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81.3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8.4%。全市已有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4个和省级生态村80个,并有16个乡镇和19个村正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力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耗项目上马,积极推动“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产业技术升级。全市工业新上项目环评率及“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47家重点企业限期治理全部完成。在主要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培育了金大地、恒光化工、湘维公司等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市单位GDP能耗由1.47吨标煤/万元下降到1.17吨标煤/万元,单位GDP水耗由953立方米/万元下降到345立方米/万元;环保投资占GDP比例由0.7%上升到1.8%。

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 工程建设,生态经济获得长足发展。农产品绿色认证蓬勃兴起,全市大宗农产品优质率达52%;建成工业原料林、中药材、果蔬茶等优质产业带38个、基地380万亩;新建雪山食品、海联果蔬、大康牧业等规模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43家;全市共有有机食品4个、绿色食品19个、无公害农产品118个,完成产地认定356万亩。将生态旅游开发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现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17个。全市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9个,2A级景区达到6个,旅游环境达标率100%,洪江古商城、会同高椅古村分别入选“中国十佳古城”和“中国十佳古村”。芷江、通道、新晃获“中国最佳旅游休闲县”称号。2008年底,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1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5亿元。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依法行政,为生态示范市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五年来,市政府相继出台《怀化市公益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源地表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十一五”市控重点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意见》、以及《舞水河怀化段环境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规范了舞水河管理;围绕生活饮用水源保护、造纸水泥行业整治、打击非法排污、乱采乱挖等开展专项行动1.3万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37余起。在新建项目上,严格把好生态环保关,坚持做到“四不批”和“八不准”,全市共否决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项目29个,淘汰关闭重污染、高能耗企业89家。主要污染物砷和镉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2008年COD和SO2减排综合排名分列全省第一和第三位。

以社会宣传为先导,引导公众参与,营造生态示范市建设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倡导绿色文明,建设绿色怀化” 生态创建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开展了生态摄影、演讲、征文比赛以及系列创绿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于生态创建的积极性。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省级绿色学校43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省级绿色家庭17户,省级环境优美乡镇34个、省级生态村80个,16个乡镇、20个村已申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市级绿色机关123个,绿色学校174所,绿色小区28个,绿色宾馆13家,绿色家庭594户,绿色医院17家。文明的生产方式、绿色消费方式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市正在逐步形成。

爱乡,是一种高尚的情感,正因为这种情感,我们走到了一起。

第三篇:生态市创建标语

关于近期做好“国检”考核组对生态市建设

技术评估的宣传通知

各村、社区:

8月中旬,国家环保部生态市创建检查考核组将对我市生态市建设进行国家技术评估,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浓厚创建氛围,近期特做如下安排:

1、各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路、重点地段、重点检查点悬挂横幅,城市社区2条,涉农社区3条,落款有:七里甸街道xx社区宣。

2、各社区要在辖区重点地段、重点检查点、社区宣传橱窗内更新一批有关生态市创建、绿色生活、低碳生活等相关的宣传内容;

以上工作必须在下周一全面完成。

2012年8月6日

1.创建国家生态市,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

2.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创建国家生态市。

3.倾心同护蓝天碧水,携手共建生态镇江。

4.建设生态城市,呵护地球家园。

5.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建设绿色文明七里。

6.发展绿色经济,弘扬生态文明。

7.一点一滴汇聚你我之力,一言一行成就生态七里。

8.笔墨丹青绘千年灵秀,诗画镇江书绿色情怀。

9.同心协力共创生态镇江,全心全意谋求持续发展。

10.共建绿色生态家园,同享青山碧水蓝天。

11.优化人居环境,共建绿色社区。

12.绿色与生命时时相伴,生态与和谐息息相关。

13.生态创建携手共进,绿色生活你我同行。

14.一草一木凝聚镇江美景, 一心一意建设生态文明。

15.生态镇江,绿色家园;文明七里,世代共享。

16.建国家生态城区,享低碳绿色生活。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造福子孙后代。17.

第四篇:生态市创建基本情况

省级生态市创建情况汇报

首先,我代表汝州市环保局热烈欢迎义马市环保局孙(国珍)局长等一行4人莅临我局对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和经验交流。下面,就我市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我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汝州市2011年启动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六年来,我们按照《汝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深入开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现在省级生态市创建要求的5项基本条件,25项30个建设指标都已经达到了创建标准。2017年11月15日至16日,我市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2017年12月29日,我市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创建工作开始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划引领,高起点编制生态市建设规划

2013年,我们委托河南省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编制了《汝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立足汝州实际,着眼未来发展,构建了生态市建设的总体框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并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生态汝州建设的意见》《汝州市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汝州市生态市创建任务分解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了生态市创建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关键点,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为生态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生态汝州建设

汝州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汝州”建设放在“五个汝州”的首位,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健全机构,完善机制,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高规格组建生态市创建指挥部。成立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市创建指挥部,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环保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环境保护工作暨生态市创建指挥部会议、四大班子联席(扩大)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的困难问题,创建工作持续深化。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把生态市创建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全年工作要点和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的综合考核内容,与主要负责人签订《生态市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创建单位目标任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拿出1亿元专项资金,同时通过多渠道融资和争取上级资金,确保每年用于生态汝州建设投入不少于10亿元,保证我市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不低于1.5%。3年来生态汝州建设累计投入达到62亿元。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我们研究制定了《汝州市创建省级生态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采取月评比、季考核、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各创建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三、突出重点,全力抓好创建工作

(一)蓝天工程。我们深入开展了水泥、电力、焦化等行业深度治理和“再提高工程”,完成天瑞水泥、天瑞集团汝州水泥粉尘治理提标改造和脱硝工程,完成德平热电厂脱硝、炉外脱硫除尘工程。拆除改造燃煤锅炉427台,治理餐饮油烟企业404家,淘汰黄标车2644辆,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103家,取缔小、散、乱、污企业806家,清运各类堆场87.5万吨,涉气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2017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81天(省定215天),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碧水工程。一是大力开展河流清洁行动。加强对北汝河、洗耳河、幸福渠和涧山口水库、马庙水库、滕口水库、安沟水库等重点河、库、渠治理,重点整治乱倒垃圾、乱排废水行为。二是扎实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我们高规格成立水安全委员会,启动编制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统筹推进幸福渠整治等13项水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三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先后新建、改建城东、石庄、城西庙下、产业集聚区等4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9.5万吨/日,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

(三)生态林业工程。我们大力实施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生态廊道、城镇社区绿化美化等工程,高标准推进生态廊道建设,里程约750公里。广成东路景观大道栽植各类大型乔灌木16.5万株,地被170万平方米,生态廊道建设景观效果初步显现。大力实施沿河布绿,依路建园,美化庭院,以公园为依托,以河渠为纽带,以广场为节点,市区新建公园游园63座,乡镇新建游园230座,全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6.87%,绿地率31.36%,城镇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9%,建城区城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76平方米。

(四)生态农业工程。我们高度重视发展生态高效农业,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生态养殖和规模经营,扩大农业“三品”种植面积,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构建了种植-养殖-农副产品深加工的农业产业链。全市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2;化肥施用强度控制在267.37千克/公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1%;被农业部认定的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重达47.71%,被农业部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省级生态市已经创建成功,下一步,我们还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我们将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动我市的生态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生态文明户创建方案

六街生态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营造建设“京北创新中心,国际科教新城”良好社会氛围,深化“做文明有礼的北京人”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城北街道生态文明户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六街开展生态文明户的创建工作。结合本单位精神文明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辖区居民生态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为目标。结合创建生态文明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为主要内容创建生态文明户,强化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形成人人参与、户户行动,争当生态文明户、共建生态文明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生态文明户的评选标准

(一)爱党爱国,关心集体。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好、品行正,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原则,积极参加六街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并支持村两委的各项工作。

(二)科学生产,勤劳致富。积极参加六街组织的科普、生态环保、文明礼仪、健康教育等培训活动,爱岗敬业,合法经营,率先致富并主动帮助邻里。

(三)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城北街道、六街组织的普法等各种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参与黄、赌、毒;无私搭乱建现象,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公共场合不乱涂乱画、不乱吐、不乱扔。文明出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排队。

(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和中华传统美德,正确处理家庭成员关系和邻里之间的关系,为人正直,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善待四邻,友善乡亲,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在邻里间有较好的声誉。

(五)破除迷信,崇尚科学。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

(六)庭院干净,绿色环保。环保意识强,自觉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生活方式,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院内院外干净整洁,自觉维护街巷环境,不私塔乱建,不侵街占道,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做到垃圾分类处理,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庭院有特色。

(七)自立自强,勤俭持家。家庭成员注重节俭,合理安排,计划开支,不铺张浪费。

(八)助人为乐,造福相邻。发扬传统美德,有奉献精神,为人正直,乐善好施,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六街生态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班子人员为成员。并成立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察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楼办公室。

四、评选步骤

一是由村级组织在广泛宣传引导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进行初步测评,并由六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初步审阅相关材料并上报;二是由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三是由区督查小组督查考核,区文明委命名。具体工作分为宣传、创建、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阶段(6月—7月下旬)。

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和市民文明学校与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引导,并结合“7.12民主日”、“党员活动日”、“入户走访”以及本单位精神文明实践等活动,使生态文明户的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动员、宣传、发动,使群众了解生态文明户创建工作的意义、程序、标准和要求,形成良好的争创氛围。

(二)、创建阶段(7月下旬—10月)。

1、深入落实创建工作,根据街道的工作安排与部署,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以公民素质教育、遵纪守法、文明礼仪、敬老爱老和生态环境整治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工作(7月下旬—10月)。

2、按照评选标准,采取充分民主的原则。

(1)由农户按照评选标准自我申报;(7月下旬—8月中旬)

(2)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群众民主评议推荐;(8月中旬—8月底)。

(3)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督察小组入户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考评,按照初评结果拟定候选农户并进行公示(7天);(8月底-9月上旬)

(4)由社区党总支部负责终审上报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上旬-9月中旬)。

(三)、验收阶段(11月—12月)。

按照有关规定有求,村级组织对上报的候选农户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和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考核。对候选农户和已经命名的生态文明户建立“村委会自查、抽查、家庭互查”的长效机制,做好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出现反弹的家庭,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五、奖励补贴

对被评为生态文明户的农户,每年由区财政专项拨款予以500元的奖励(第一年奖励300元,第二年、第三年验收合格再各奖励100元),并发放证书和光荣牌。生态文明户的创建、评比,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考核验收一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生态文明户创建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村和生态文明城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坚持抓好工作落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2、措施具体到位。要求实施方案具体可行,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做到措施明确、任务明确、职责明确,确保落实到位;

3、严格坚持标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从实际出发,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对照标准找差距、抓整改,做到不降低标准,不搞形式主义,确保被命名的生态文明户,能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4、不断探索创新。在生态文明户的创建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丰富生态文明户的创建内容和形式,规范创建程序,通过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培育出一批有特色、有示范作用的生态文明户;

5、材料归档工作。包括会议、创建、对比图片(录像)、工作图片(录像)、创建计划、会议记录、开展工作的资料、公示的材料、群众推荐或民主推选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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