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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生活饮用水抽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8-717674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09:30: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生活饮用水抽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生活饮用水抽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学校饮用水安全事关我县师生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大同市卫生局关于下达2011年、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及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同卫监发[2011]5号)安排,我所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的生活饮用水作了一次专项抽检工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在大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抽检任务,现将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所领导一把手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统筹安排采样检测工作。与县科教局协调沟通,得到了县科教局的大力支持,制定了《2012年天镇县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明确了责任,为此次监测采样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本次活动在县科教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县科教局派罗平英主任协同参与,我所所长任佑亲自带队,组成由四名卫生监督员参加的联合监督检查组,顺利完成了全县寄宿制中小学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采样检测任务。

三、学校情况

我县中小学校共有68所,其中寄宿制中小学校共有28所,自备水井供水18所,市政供水3家、二次供水7所。

四、监督情况

我所于3月5日开始,到3月13日结束,出动监督员4名,县科教局人员一名,所长亲自带队,出动车辆1辆,对辖区内的所有寄宿制中小学校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检验。主要对学校生活饮用水的水源防护、饮用水的消毒和定期清洗消毒蓄水池等项进行检查,同时对学校自备水井水质、二次供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发现部分学校自备水井未加盖加锁、未取得供水许可证、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没有健康证、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未建立等问题。卫生监督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1)对蓄水池进行加盖加锁(2)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合格证。

(3)自备水井供水须取得供水卫生许可证。(4)建

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及档案。(5)自备水井定期进行水质检验。

有一所私立小学(张西河童星小学)拒绝接受卫生监督和自备井水质检验。已对其提出书面意见和口头警告,如仍不改,将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五、水质监测情况

水质检验项目为肉眼可见物、色度、浑浊度、臭和味、PH值、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耗氧量、氨氮等常规25项。此次采样24份,有6份水样已取得检验结果(合格5份,1份不合格),18份正在送检中。我们将根据检查结果,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督,要求学校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管理,严防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

六、存在不足

1、现场水质速测设备不足

2、卫生监督员使用现场水质速测设备的技能不足,缺乏培训

3、监督经费及执法车辆不足

4、县级疾控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能力不足、水样送到市级检验,给工作带来难度和不便。采集的水样不能规范及时送去检测,对水质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这两

项重要指标的检测结果有较大影响,导致检测结果差异显著(初次检测不合格较多而复检时合格),影响了对水质指标的检测结果进行科学的评判。

六、今后工作

今后我们一定要加大生活饮用水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范》,不断加强生活饮用水执法监督检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安全,防止介水传染病及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以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天镇县卫生监督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第二篇:2021年生活饮用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2021年生活饮用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减少涉水产品引起的水污染事件发生,增强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饮用水法律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全区卫生健康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办发〔2021〕142号)文件精神。贺兰县开展了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检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贺兰县共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6家,其中输配水设备生产单位4家,水处理材料生产单位2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10家,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2家。此次监督抽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监督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10家,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2家(共6个应用现场)。

二、监督抽检情况

监督抽检的2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均持有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产品外包装有标签,有合格证。随机采样的产品经自治区疾控中心检测均合格。监督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10家,产品共6个品种,6个品种均持有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说明书。监督检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经营单位2家(共6个应用现场)。6个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上均有产品卫生许可批件,6个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均开展了水质检测(检测项目8项,8项均合格),现场有滤膜更换记录。

二、处罚情况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涉水产品制造工艺流程的学习,提高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执法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

贺兰县卫生监督所

2021年11月4日

第三篇:2011年淮安市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2011年淮安市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2011年全省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市于2011年7-8月对市区和县城所在镇的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自备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市、县(区)共有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9户,二次供水单位40户,学校自备给水17户,无自备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有率100%。淮安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市自来水公司所属2个水厂的监督管理工作,供水范围包括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开发区,其他县区负责辖区内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为了做好今年专项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印发淮安市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淮卫办发<2011>112号),要求各地认真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好卫生监督抽检结果的数据收集、整理、核对和汇总工作,保证工作质量。

(二)监督抽检情况

按照《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全市抽检市政水厂出厂水7份,合格6份合格率85.7%;抽样检测末梢水38份、二次供水13份、学校自备水4份,合格率100%。金湖县自来水

公司的出厂水不合格,不合格指标为浑浊度(1.4NTU)。金湖县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提出了书面卫生监督意见,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专项抽检,反应出我市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引起重视。

一是部分县区卫生监督所没有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省市重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没有开展水样监督抽检工作,所上报的结果都是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抽检结果,抽检时间、项目等不符合专项抽检的相关要求。

二是卫生监督机构没有专项抽检经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成本成为影响工作有效开展的原因之一。

三是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未设置从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业务科室和专职人员,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的技术性强,由于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变动频繁,导致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对相关业务工作不熟悉,上报的报表存在缺项、漏项、逻辑错误等诸多问题,影响全市监督抽检结果的上报工作。

四是二次供水、学校自备水卫生监督抽检问题突出。在今年的重点监督检查中,只有盱眙县卫生监督所对3户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对4所农村学校自备水进行了监督抽检;金湖县卫生监督所对2户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淮阴区卫生监督所对2所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检查。其它县区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对二次供水单

位和学校自备水进行检查和抽检。

三、今后工作建议

(一)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监督抽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建议上级划拨专项检查经费,保证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建议省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生活饮用水业务知识的培训,统一专项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基础。

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第四篇:嵊泗县201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总结

嵊泗县2010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总结

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嵊泗县卫生监督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卫生执法综合目标考核。2010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所立即制定下发了《嵊泗县卫生监督所2010年饮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对全县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具体实施方案、责任落实、汇总上报做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现在上半年监测工作完成,现总结如下:

在2010年上半年饮用水卫生监测中,卫生监督机构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出厂水、末梢水及二次供水单位水质进行了监督抽检,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县共监测各类水样63份,合格36份,合格率57.14%。,检测不合格的水样多为乡镇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采样。

1、水源水质抽检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共监督监测了10份水源水,合格10份,合格率为100%,其中市政供水水源5份,合格5份,合格率100.00%;企业自建供水水源1份,合格1份,合格率100.00%;乡镇水厂水源水4份,合格4份,合格率100%。水源水每份监测18个项目,共监测180项次,合格180项次,项次合格率100%。

2、出厂水抽检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县共监测了出厂水8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75%,其中市政出厂水采集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乡镇出厂水4份,合格2份,合格率50%。企业自建供水出厂水1份,合格1份,合格率100.00%。出厂水每份监测28个项目,共监测224项次,合格216项次,项次合格率96.43%。出厂水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细菌总数1个项次不合格、浑浊度1个项次不合格。

3、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县监督抽检了35份管网末梢水,合格29份,合格率为82.86%,其中市政供水末梢水21份,合格19份,合格率为90.48%,乡镇水厂末梢水11份,合格1份,合格率为10.00%;企业自建供水末梢水3份,合格3份,合格率为100%;管网水每份监测12个项目,共计监测420项次,合格383项次,项次合格率91.19%。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游离性余氯,10个项次不合格。总大肠菌群,9个项次不合格。耐热大肠菌群,9个项次不合格。菌落总数,4个项次不合格。浑浊度,2个项次不合格。铁,2个项次不合格。肉眼可见物,1个项次不合格。

4、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抽检了二次供水10份,合格2份,合格率20%。二次供水每份监测11个项目,共计监测110项次,项次合格率87.27%。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浑浊度,8项次不合格。色度4项次不合格。肉眼可见物1项次不合格。细菌总数1项次不合格。结果分析:

1、检测结果整体反映我县城乡源水水质和市政供水水质城市优于乡镇。乡镇的制供水设施、设备等卫生技术条件较为落后。

2、检测的不合指标反映乡镇水源水防护措施不够完善,市政供水设施设备对水处理不完善,存在余氯投放量不足,杀菌效果不理想,供水管网腐蚀等现象。

3、二次供水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水箱的清洗和对水质的消毒管理工作,以保证居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

嵊泗县卫生监督所

2010年7月1日

第五篇: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生活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总结

为加强生活用用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区卫生监督所要求,我中心对辖区的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了一次专项巡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我中心协管员积极参与,对饮用水进行全面巡查,突出检查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净化水设施、消毒剂的使用、登记记录进行了详细检查。

我中心辖区全都为市政供水,存在二次供水共有美罗城、旺角花园、金业花园、新业美居、滏明苑5个小区,观察末梢水没有出现混浊变色有异味等异常,各小区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水箱的清洗、消毒基本按要求进行。无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的学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严格整改,下达整改意见书。

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消毒意识不够,无检测设备,水箱未按要求及时进行消毒清洗等是普遍存在问题。

罗城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日

关于开展2012年学校生活饮用水抽检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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