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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奖惩制度(修改后)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18-1124270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31 18:38: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保安奖惩制度(修改后)

保安奖罚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安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保安人员奖励分为“表扬通知书”、“现金奖励”、“记功”。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表扬通知书”

1.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2. 非工作时间见义勇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者;

3. 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现金奖励。

1. 不谋私利,自律事迹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50元;

2. 及时发现并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3. 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争斗中表现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4. 制止犯罪分子逃跑或机智灵活果断的擒获小偷者给予现金奖励300元;

第六条 员工奖励

(一)表扬通知书第1次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二)表扬通知书第2次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三)表扬通知书第3次等于记功1次给予现金奖励500元。

第七条 本公司保安人员的惩处分为“过失通知书”、“现金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过失通知书”处分。

1.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2.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3.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7.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浪费物料者;

8.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外出没有按规定进行询问、确认、登记者;

9.没有按巡视要求对大楼内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走廊等进行巡视,在交接班记录

本伪造巡查记录,公物有损坏现象没有及时发现、记录、上报者;

10.未穿着制服上岗或制服不整不洁,佩戴器材不全者;

11.未按照保安礼貌用语或敬礼不规范者;

12.工作态度生硬、粗暴,与外来人员或内部职员发生冲突,遭受投诉者;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者;

14.自然月度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4次(含4次)以上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现金罚款处分。

1. 执勤时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者予以现金罚款10元;

2. 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的,予以现金罚款10元;

3. 当值保安在下班前应清扫大厅外门前平台、大院公共停车位、门卫室等处卫生,违反者予以现金罚款20元;

4. 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予以现金罚款30元;

5. 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予以现金罚款50元;(包括工作时间内睡觉、闲逛、无故

窜岗、脱岗、闲聊、弄虚作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予以现金罚款

100元;

7. 当班期间发生失窃案件,值班保安予以现金罚款100元,如工作上有明显失职予

以现金罚款500元。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向任何人或组织泄露或谈论公司内部保安机密者;

2.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索取或接收礼物、金钱及其他利益;

3.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或以威胁、利诱等手段来达到个人的私利;

4.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5.擅离职守,未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操作,致使设备、公物损坏,公司蒙受经济损

失者;

6.携带非法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宠物等进入工作场所;

7.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8.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9.工作时间累计脱岗2次者;

10.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11.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3.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月累计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5.记过1次者。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

(一)过失通知书1次予以现金罚款100元。

(二)过失通知书2次予以现金罚款300元。

(三)过失通知书3次等于记过1次。

第九条 对保安人员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 本章所列表扬通知书过失通知书、记功与记过可以相互抵消,以年度为结算周期。

第十一条 表扬通知书、过失通知书由直接上级申报,经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备案。

第二篇:保安奖惩制度

保 安 员 奖 罚 制 度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奖励范围

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2.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惩罚范围及规定

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1.2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 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不

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 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1.5 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1.6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1.7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1.8 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 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10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电话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者作开除处理。

1.11执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时不到保安室签到者扣罚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形象邋遢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纪律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罚20元。

1.12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并作警告、停职整改处理或开除。

1.13参与打架、有意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沾染毒品,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与辞退处理。

1.13私自把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1.1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扣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补充或修正。万科斯行政办公室保留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

第三篇:保安奖惩制度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处罚条款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罚款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日处理。

2、旷工一日扣除当日2倍工资;(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超过半日按1日计算)

3、串岗、脱岗半小时以内罚款20元/次,一小时以上罚款30元/次,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处理,串岗、脱岗三次以上给予除名。

4、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者,双方罚款20元/次,请假未经同意,擅自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连续二次给予除名。

7、在值班时睡觉或酒后上岗者,罚款20-50元/次;如造成一定后果则给予应有处分,严重者给予除名。

8、在上班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干私活、会私客、吃零食,收看电视或其它值班无关事情者,罚款20元/次,超过二次者给予严重处分,超过三次者给予除名。

9、值班时违反服装规定的(如不佩带胸号、留胡须、蓄长发、敞胸、混装、不扣纽扣、卷裤管、服装不统一等,每次罚款10元/次。

1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扣10元/次。

14、值班室卫生脏、乱、差扣当日值班人员10元/次,损坏公共财物的,扣20元,并按价赔偿。

18、值勤时遇到紧急情况(如发生案件、事故等)处理不力,甚至临阵退缩、不及时汇报,罚款20-30元/次,并予以相应处分。

23、不遵守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他人使用或外带者,罚款50元/次。

二、奖励条款

1、入驻单位的保安队伍应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治安事端的,或发现了其它重要病况的,奖励20元/次。

2、工作主动、办事塌实、助人为乐、受到业主和群众书面来信表扬的,奖励30元/次。

3、及时采取措施,有效的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奖励50元/次;防止重大事故、案件发生的,奖励50元/次。

4、值勤中结合岗位职责,发现不安全因素,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对安全有明显效果的,奖励30-50元/次。

5、拾金不昧,视失物贵重价值程度等给与奖励。

6、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并经公安机关确认的,奖励100元/次。

7、面对坏人不退缩,敢于作斗争,见义勇为,成绩突出者,奖励100元/次。

8、在出现危险灾情时,积极参加保卫物业管辖区域内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者,奖励50-100元/次。

9、工作成绩突出或有其它典型事迹的,可给予嘉奖,资金另发。

重庆国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伟岸滨洲分公司保安部

第四篇:物业保安奖惩制度(范文模版)

物业公司

保 安 员 奖 惩 制 度

202_年1月1日(试行)总则

为加强经警班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保安人员的自身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奖优罚劣,现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根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基地实际情况,特编制 《经警班奖惩制度》。2 目的

为保证基地安全、维持基地正常办公生活秩序。3 适用范围

物业管理处经警班全体队员 4 内容

一、为鼓励经警班队员立功受奖,充发调动工作积极性,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1000)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锦旗,表扬信。为公司赢得荣誉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公司及员工避免经济损失者,根据挽回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份子被公安机收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奖励;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火灾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保证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视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6、对经警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富有成效者,根据实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20--50元,当月处罚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的(超过半小时按脱岗处理);

2、不遵守保安人员仪容、仪表形象的要求(如蓄须、染发等)或执勤时佩戴饰品者(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与做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4、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者;

5、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6、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7、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执勤中相互打闹;

8、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9、站姿、坐姿和行走不符合规范的,公共场所相互搭肩拉手的,或者拉横排走路者;

10、在公司餐饮区域、办公区域,穿拖鞋、赤脚或赤膊者。

三、违反行为规范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同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上岗前4小时内,饮用含酒精类饮品者;

3、因工作失职,造成来访人员或领导不满者;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岗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较重者;

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基地者;

8、未履行监控班下达报警处理检查者;

9、违反警械等使用规定,造成损坏或损失,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10、值班期间睡岗者。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遣返保安服务公司。

1、一个月内收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者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私人物品或车辆的,造成严重损失者,除承担经济赔偿外,予以遣返;

5、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利用职权私自接收钱、物者或将存放物品私自归为已有者;

7、以公司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公司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8、执勤时与人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未办理请假手续,旷工两天以上者;

10、违反制度或未履行职责而导致发生治安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80%的经济赔偿,视频情节严重除相应处罚外,予以遣返;

11、违反行为规范的其他情形,且情节严重者。

第五篇:物业保安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5元,超过1小时的扣10元,超过2小时扣50元。

2.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着装规定要求佩戴袖标和白手套的,一次扣5元。

4.本小区为人车分流小区,车辆禁止驶入楼区,中心岗车位停满后非地库车辆禁止入院,车辆无故进入楼区的超过规定1小时扣10元,两小时以上扣30元.停在绿化或铺砖上的扣50-100元。5.工作时间严禁饮酒,发现一次扣100元,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50元。

6.巡逻时存在问题,未及时发现扣10-50元。造成损失的扣相应金额。

7.脱岗,漏岗,不按时上岗,扣30-50元。如造成损失的扣相应金额。

奖励

1.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100元, 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500元。

2.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受到领导及员工一致好评者100-300元;

其他奖励参照全体员工奖励

保安奖惩制度(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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