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班组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的创新和研究
班组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创新研究
激励约束是现代经济学和管理学的重要内容,它一般包括五个基本要素,即激励约束主体、客体、方法、目标和环境条件,是解决谁去激励约束、对谁激励约束、怎样激励约束、向什么方向激励约束以及在什么条件素,对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激励与约束有着不同的功能,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但首先是激励,没有激下进行激励约束的问题。正确把握激励约束的五个要励就没有人的积极性,而没有积极性,一切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同时,每个人要对他的经济后果负责任。也就是说,他的行动要受到约束。在实际工作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偏重激励或者约束之间适当地做出选择。只有把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实现激励兼容。激励约束主体是不同的,只有分清激励约束主体才能够明确出管理者、员工之间的责、权、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约束的目标,达到公司治理的目的。
目前,在推进班组建设管理的过程中,相对存在着一些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制约。一是工段对班组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是很重视,存在着“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管理重心下移激活基层活力措施还比较缓慢,改善的力度也不是很大;二是班组长权限、待遇、培训、考核、考评、奖励机制没有具体落实到实处,在班组管理中一些实际工作和关键问题,体现不出班组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班组长的积极性;三是班组管理缺乏持续创新思维,未能有效解决员工的实际需求,员工参与的工作热情不高;四是班组管理制度和措
施不够完善,制度执行不强和落实不到位,员工对班组建设管理产生偏见;五是班组管理从细节上未能有效融入绩效管理之中,形成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
其实,班组建设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营生产管理之中至关重要,关系到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在基层的执行以及各项目标的完成。因此,加强和创新班组建设管理,不仅对提高企业安全、质量、对标管理以及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等极其重要。为此,本人认为,加强和创新班组建设激励约束机制管理,是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考虑:
(1)班组激励约束机制和管理的创新
理顺班组建设的运行机制,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让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和明确班组长管理权限,实行班组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对班组长和班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增强基层活力,在实际班组管理工作中选拔班组长和班组人员,做到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提拔优秀班组长。因为,班组长及班组人员的思想、行为、管理水平、分析问题与处理问题的能力,很大程度的影响着员工的情绪和工作积极性以及班组的和谐稳定。同时,完善班组考核,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班组长、及班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组织班组每一位员工参加班组交流活动,真正做到班组管理人人参与,共同做好班组建设管理工作。一来可以通过岗位交流产生换位思考,增强岗位之间的相互沟通;二来可以锻炼自己的多岗位能力;三来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潜能,为提升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
(2)班组文化建设的创新
抓实班组文化建设,结合企业文化实际,建立健全符合班组管理实际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班组员工认同,共同遵守、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一种“团队协作,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利用典型案例,弘扬先进,塑造标杆,激励员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读书活动以及劳动竞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班组员工责任和感恩意识。其实,本人认为,在适当的时候,多组织员工一起聚餐,这是加强员工之间相互沟通和了解最好的方法。同时,也是放松心情、缓解工作压力,缓和人际关系,促进团队精神的有效途径。
要加强班组教育培训,要熟悉和掌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司的发展方向,及时传达好上级精神。通过班前会议及班组活动予以学习传达,让职工能清楚的了解公司的发展动向和改革的出发点,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危机感,引导大家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品牌观念的认识,用“主动作为”的思想主动参与到班组建设管理活动中来。
(3)对员工思想教育和情绪疏导要创新
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是做好思想教育的关键。因此,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要创新工作方式,对待员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班组长要及时掌握,主动妥善解决员工队伍中的难点问题,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更大的支持。同时,班组
必须搭建一个员工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沟通平台,对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和回复工作。班组长要分工明确,又要互相配合,注重细节,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通过定期召开民主座谈会、民主生活会、员工谈心、问卷调查、短信留言及平时走访等形式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竭力解决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让员工时刻感受到班组集体的温暖,从而提升班组整体执行力。
(4)温情与制度并行规范员工行为
目前,多数班组在制度执行力方面存在着执行不严措施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班组长在管理上抓不着要点和重点,尤其对个别“问题”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上,存在着不敢大胆管理、怕管理以及执行不公的现状,致使班组管理制度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已,导致班组管理失去公信力;二是采用“温情式”的方法方式来管理班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班组和谐稳定氛围,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的完成。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之中也要用制度来约束,规范员工行为,做到两者有效的结合。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及时大胆的指出和纠正,不要视而不见,任其发展,影响员工情绪。广泛征求班组员工的意见建议,制定各种班组管理制度,达成共识,形成规范的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同时,制度落实执行力要到位,要按制定的制度狠抓落实,不管是谁违反劳动纪律,都应按制度执行处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5)以绩效激励员工活力
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分析,班组管理很大程度就是绩效管理。因为绩效管理贯穿班组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到员工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要把考核的目标分解到个人,直接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结果每月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避免吃“大锅饭”的现象。才能有效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组竞争氛围。
创新班组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细则,加大利益驱动,引导和鼓励班组员工在公司困难重重的发展时期,更要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提高自身的操作技能和水平,才能提高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第二篇:激励约束机制
激励约束机制
一、原则
1、物质激励:满足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提高生活品质,使其生活获得保障。
(1)工资:按员工技能、工作繁简难易、责任轻重、同行
业薪资水准确定社区全员各职位薪资。
(2)奖金:包括浮动工资、年终奖和奖励基金,以激发员
工工作意愿为原则,达到员工努力工作。
(3)福利:包括保险、食堂、春节赠送物品、职工生日礼
品、补习班(培训)、文体活动、庆典等改善员工生活的问题。
2、精神激励:满足员工高层次的自尊、社会与自我发展的需求,提高员工荣誉感与责任心。
(1)引导方式:让员工能获得尊重、实现自我价值,逐级
授权,提高员工责任感,挖掘激发员工潜力。
(2)奖赏惩罚:建立奖惩制,奖励有功员工,激发其向心
力、荣誉感,惩罚有过员工。
(3)工作环境: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激发工作情绪,提
高工作效率,办公场所注意其光线、温度、安静、清洁、办公自动化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公正态度:问题处理应公正,不失偏颇,晋升、考核、奖惩、加薪要公平处理。
(5)加强沟通参与:重视员工意见,加强员工参与,接受
员工合理建议,利用各种机会加强沟通,接近员工,分享员工的喜悦和忧伤,了解并设法解决员工的困苦。
(6)晋升:员工的成就应予以赞赏、肯定,职位空缺,任
现职的绩优人员可获得晋升机会。
二、方法
(1)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赞扬。
(2)关注员工,关心其安全,使其有安全感。
(3)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并予以接纳。
(4)尽量授权,以培养员工工作能力。
(5)全力协助员工完成任务。
(6)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
(7)促使员工合作无间,和谐融洽。
(8)迅速有效地处理员工宿怨。
(9)有效的维持工作纪律。
(10)与员工洽商工作分配及指派,并接受其高见。
(11)立场应公正并为员工主持正义。
(12)勿对员工过分的要求。
(13)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
(14)追踪考核工作进度,并解决困难。
(15)拟定每日的工作计划与进度,并订出优先顺序。
(16)了解每位员工,但少干预其私事。
(17)接近员工,与员工打成一片。
(18)注意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19)培养积极主动的工作作风。
(20)工作指派或下达命令,应使员工充分了解。
(21)节庆赠送礼品,向员工表达祝贺之意。
同时,告诫社区所有管理人员牢记,员工高昂士气的由来,是依下列次序排列:
(1)公平处理员工的宿怨。
(2)工作安定有保障。
(3)随时能获悉员工能力和进步情形。
(4)对员工所提的有价值的建议予以赞扬、赞赏。
(5)以友善和协助的态度来批评及纠正员工。
(6)根据工作绩效决定加薪的高低。
(7)提升优秀的员工而不依靠关系。
(8)赞扬优秀员工。
(9)合理的分配工作量。
(10)按物价水准调整待遇。
(11)员工有困难时可请求帮助。
(12)没有不公平的处罚。工作时间令人满意。
(13)公平的休假计划。
三、奖惩内容
1、奖励方面
A 属于工作者
(1)工作上有重大革新,具有成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进展卓有成效。
(3)节省资金、材料、物料卓有成效者。
(4)在恶劣环境下顺利完成任务,交办之重大工作,能提
前完成者。
(5)冒生命危险,完成任务。
(6)研究改善项目开发有成效者。
(7)预防灾害发生或减少损害者。
(8)对损害之处及时抢修,提早完成并有助于工作顺利开
展者。
(9)忠于职务,绩效特佳者。
(10)主动协助他人工作并有绩效者。
B 属于品德生活者
(1)品行端正,足为楷模者。
(2)拒收贿,不受诱惑者。
(3)拾金不昧者。
(4)劝人改过自新有成效者。
C 属于出勤情形者
(1)年内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记录者。
(2)提早上班、迟晚下班足为楷模者。
D 属于其他方面者
(1)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卓有绩效者。
(2)热心公益、济助贫困足为楷模者。
(3)调解纠纷,处理得当。
(4)对员工舞弊能防患或察觉者。
2、惩罚方面
属于工作者
(1)擅离工作岗位者。
(2)执行工作不力或懈怠疏忽者。
(3)执行工作畏难规避或推诿者。
(4)不服从管理人员之指挥监督者。
(5)故意浪费材料或毁损公司财产者。
(6)在工作场所赌博者。
(7)在工作时间酗酒者。
(8)在工作场所骂人或互骂者。
(9)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10)在工作时间嬉戏影响工作者。
(11)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者。
(12)在工作场所处理私人事情者。
(13)泄露职务机密者。
(14)在外兼营、兼职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15)煽动他人懈怠工作者。
(16)工作时未遵守安全规定者。
(17)疏于保养办公设备、设施者。
(18)对于资料作不实记载或报告者。
B 属于品德生活者
(1)制造事端,影响团结者。
(2)言行粗暴、扰乱社区秩序者。
(3)在外行为不检,影响本社区声誉者。
(4)窃盗财产者。
(5)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者。
(6)在工作场所,制造有伤风化行为者。
(7)收受贿赂者。
(8)侵占公款者。
C 属于出勤情形者
(1)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者。
连续旷工或一个月缺勤多次者。
(2)伪造出差事者。
(3)值班时擅离岗位者。
(4)伪造请假证明者。
(5)拒绝安排加班者。
D 其他方面
(1)同事不法行为隐瞒不报。
(2)违反国家法令规定者。
四、奖惩标准
(一)奖励形式:
1、经济奖励:给予被奖励人一定的奖金。
2、行政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晋职等。
3、物质奖励:给予被奖励人一定的实物。
4、外出培训:公司支付培训费,安排被奖励人学习培训的机会。
5、其他形式。
6、以上奖励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属个人本职工作的不在此奖励范围内,但与个人浮动工资和年终奖挂钩,并记入人事考评。
(二)奖励范围及奖励实施
(三)分级奖励
1、对中层干部的奖励
通报表扬三次,记功两次,记大功一次,可分别考虑给予总经理特别奖、升级或升职。
2、对员工的奖励
(1)通报表扬三次,记功两次,记大功一次,可分别考虑
晋升一级。
(2)记大功两次,可以考虑升职。
(3)奖励的累计
奖励次数的累计按计算。
五、考勤方面
(1)托人签到人处以30元罚款,代人签到的处以6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2)连续旷工两天的,处以1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3)值班时擅离岗位的,处以50—100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处分。
(4)伪造请假证明的,处以50—2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六、其他方面
1、对同事不法行为见到或知道而隐瞒不报的,处以50—200元罚款,给予警告处分。
2、违反国家法令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或法规规定执行。
(二)分级处罚(考勤通报除外)
1、对中层干部的处罚
(1)警告处分两次,通报两次,降一级使用。
(2)通报两次,记过一次,降两级使用。
(3)通报两次,记过两次,降职使用。
(4)记大过一次,公司予以辞退。
(5)凡记过一次,在季度和考核中不能满意以上级别。
(6)对处罚不服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2、对员工的处罚)警告两次,通报一次,降一级使用。
(2)通报两次,记过一次,降两级使用。
(3)记大过一次,降为试用期职员,试用期内仍不合格,公司予以辞退。
(4)凡记过一次,在季度和考核中不能满意以上级别。
(5)对处罚不服的,公司可予以辞退。
3、处罚的累计
处罚次数的累计按计算。
第三篇: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和约束机制
I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机制是指用“利诱”的办法来激励管理层为股东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同时防止其为了个人利益或管理层集团的利益而损害股东的利益。私募股权投资家往往通过股权和期权的办法来构筑针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对管理层的股权和期权安排是最普遍的一种激励方法,在私募股权投资的企业中,私募股权投资家投资的目的是为了通过持有具备增长潜力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到一段时期后出售获利,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家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百分比一般在10%~40%之间,而安排相当一部分股权份额由企业管理层持有。对管理层的这种股权安排一方面是满足管理层对控制自己创建企业的需求,同时也使管理层的利益和企业的兴衰相一致,实现了和私募股权投资家利益的一致性。对管理层的期权安排的目的是要将管理层的利益和被投资企业价值的增长联系起来,从而使管理层努力增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的价值达到最大时,私募股权投资家才能顺利出清手中的股份,并实现超额利润。这时管理层、被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家各自的利益通过期权安排也达成了一致。期权安排的做法是允许管理层在实现未来经营目标时按照事先约定的较低的价格或无偿的增持企业的股份。
II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是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控制来迫使管理层尽力去增进企业和股东价值,从而使私募股权投资家的期望收益得以实现。在治理结构安排中,私募股权投资家通常运用董事会席位、表决权分配、控制追加投资和管理层雇佣条款等办法来构筑针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中股权和期权安排最大的缺陷是拥有较大比例的股权和期权的管理层很有可能偏好从事收益很高但风险也很大的项目或业务。在私募股权投资家看来,这种风险不符合其投资战略,因此需要制定管理层雇佣条款来惩罚那些经营业绩差的管理者,以限制管理层偏好风险的倾向。管理层雇佣条款通常包括解雇、撤换管理层并回购其股份的种种情况。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私募股权投资家虽然不谋求对被投资企业的控股权,但同样在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中占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席位。在很多情况下,投资人作为外部董事,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在培育公司成长和鉴别管理层素质等方面的专业素养以及有着极为广泛的外部联系,私募股权投资家凭着投入到企业的资本和投资后向该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而在董事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董事会要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并有权任命或解聘总经理,指导、监督企业的运营情况,私募股权投资家通常会利用其在董事会的有利位置对管理层实行监督。私募股权投资的契约设计加上私募股权投资家在资本运作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经验和理念,是产生对被投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的关键因素。
(三)组织模式
私募股权投资的组织模式是私募股权市场中最核心的内容,它是指投资者和中介机构(治理公司)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及收益分享、风险分担方式的安排规则。目前私募股权投资的组织模式主要有公司制、契约制和有限合伙制三种形式。基金可以采取契约型、信托型、公司制和合伙型等组织形式。
I契约型基金。是基于一定契约原理通过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等契约而组织起来的基金。契约型基金的缺点是契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虽有契约协议规定,但通常缺乏特定法律来调整,容易产生纠纷和导致契约关系的不稳定,司法实践中对保底分成条款认识不一,可能会被认为是扰乱金融秩序而被认定无效,不利于各方权益的保护。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 —— 多为封闭式基金.公司制投资基金是按照《公司法》组成的法人实体,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由股东会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再由董事会委任某一投资管理公司或由董事会自己直接来管理基金资产。
I公司制基金。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股东能够获得充分的法律保护(股东能够参与决策、股东退出比较容易)公司制投资基金在操作过程存在很多不尽人意之处:《公司法》规定在投资公司首次交付的出资不少于注册的20%,其余的必须在5年之内募足,这对于私募股权基金来讲,在没有合适的项目时募集资金,就造成了资金闲置;公司制投资基金存在双重税赋问题(尽管在《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框架下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没有合伙制私募基金的税收优惠直接而有效);基金管理人承担有限责任,不利于建立激励与奖惩相结合的激励制度。
II信托制私募基金。202_年01月23日,银监会颁布了《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加以规范。办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投资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单个
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时,不得进行公开的营销宣传。根据这一《办法》成立的信托计划实际上就是信托制私募基金。信托型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型基金,需要引入信托人方,通常是专业的信托公司。引入信托方以后,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已经被信托公司隔离。信托计划及其投资产品被称为投资及基金,信托公司取代信托产品的购买人(真正的投资人)行使投资者权利。投资人、管理人和信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信托法》调整。在这个模式中,增加了一层法律关系,因此,其稳定性有所提高;缺点是费用也相应的增加,而且信托产品一次性募集,会出现暂时的资金闲置。
III合伙制基金。202_年0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合伙企业法》,并自202_年06月01日起实行。其后,国务院修订了《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制基金是由投资人和管理人共同出资组建的基金。管理人负责日常运作,投资人不参与日常运作,仅获取投资利益。合伙制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当事人称为合伙人。合伙制和公司制不同,合伙企业通常不是法人,各合伙人仍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既是合伙企业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又都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制度的设置,为成立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投资者能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称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客观上,基金管理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对投资者利益的进一步保护。同时,对合伙企业不重复征税制度,使得私募基金中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合法享受证券投资收益的免税优惠,者符合私募基金投资者利益。有限合伙制 —— “能人”和“富人”共舞的舞台。在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过程中,有限合伙制逐渐占主导地位的组织形式。根据企业产权的组织形式,企业可分为单个业主制、合伙制、法人或公司制。合伙制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当事人成为合伙人。合伙制和公司制不同,合伙企业通常不是法人,各合伙人仍然是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既是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所有者和经营者,又都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制的优势有:
a1避免了双重征税。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盈利并分配投资收益时,每个投资皱着制需按分配到的份额承担相应的所得税缴纳义务,能规避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双重课税问题。而且合伙企业享有的这种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待遇是不需要备案、不需要申请的,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就自动享有。
a2 资金可以分次募集,灵活方便,避免了资金闲置。在私募基金中,还经常用到CALL CAPITAL机制。该机制相当于基金在决定投资企业后,给投资人一个拨付资金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投资者向基金拨付资金,再由基金向企业进行投资。
a3有限合伙是人力与资本的完美结合。有限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99%的资金,但不参与管理,而普通合伙人作为真正的管理者投入1%的资金,主要投入表现为投资管理团队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和精力。基金管理团队的私募股权投资家通常具有丰富的产业、金融、财务、法律和管理经验,并且与商界、官方、各中介机构具有广泛的联系,能广泛的发现投资项目,并能以敏锐而精确的判断力筛选出有成功希望的项目,还能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使其早日发展壮大,直至成功上市。
a4有限合伙制的激励机制比较完善。合伙协议规定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除在投入1%资金的情况下可以分得20%的利润,还能够每年从已缴纳或已投资的基金中提取2.5%左右的管理费,用作工资、办公费用等日常开支。
a5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在有限合伙制下得到妥善的保护。有限合伙协议一般都规定,普通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披露私募股权投资运营和受资企业经营等有关信息,从而降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协议通常还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随时查阅会计账簿。这些都强化了有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人的监督。
LP(limited partners,投资人通常投入99%的资金,是有限合伙人)
a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a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a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a4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GP(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中的出资人、隐名合伙中的出名合伙人和有限责
任合伙中的无限责任合伙人的统称。在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分享合伙收益,每个普通合伙人都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在隐名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中,只有其中的普通合伙人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
第四篇: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方案
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方案
激励约束机制建设方案经济学家彼得认为。“在竞争性经济中,经理的素质和他的工作,决定着一个企业的存亡,经理人员的工作和他的工作能力是一个企业惟一起作用的有利因素”,“企业中的秩序、结构、动力和领导的根本问题,必须在管理人员中加以解决,经理人员是企业的基本资源,是最稀有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此问题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相应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却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因此本文打算就此问题,粗浅地提一些制度上的设想与建议,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年薪制——短期激励机制
所谓年薪制就是以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其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法。年薪收入通常包括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基薪的确定,要考虑个人的工龄、原工资级别、职务津贴、企业资产规模等因素,也应该打破经营者报酬不得超过企业平均工资3—5倍的原框子。风险收入是到年终时,按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从新增效益里按一定比例提取的个人收入。如果企业效益下滑,未完成考核指标,按同比例扣罚。最高的允许再拿一个基薪,扣罚最多的只给30%的基薪。年薪实行一次性清付,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年薪真正实现对企业经理的刺激作用。这是一种国际较为通用的支付企业经营者薪金的方式。在发达国家特别是跨国公司管理高层已普遍实行了年薪制,其良好的运作机理使的众多大公司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锦上添花。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已初步建立,年薪制也提倡了多年,沿海发达地区的少数企业实行了年薪制并进行了成功运作。但由于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还不够成熟,国有经济和一些国有企业还处于转化经营机制的阶段,一些固有的深层次矛盾短时间内还难以解决,使得年薪制的考核指标体系及其量化标准尚缺乏科学的依据,主观性、随意性、片面性较大,年薪制在企业管理中的良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
所以笔者认为要想充分发挥年薪制的作用就必须要进一步完善年薪制的考核办法。要明确有关考核指标如: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企业发展后劲等的量化标准。做到在实际执行中,能准确计算这些指标。要建立和健全会计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使年薪的发放建立在企业真实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同时在年薪的兑现形式以货币为主的前提下,应当适当增加期权的比例,这样做有利于引入长期激励机制。最后,笔者认为还应当建立职业经理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这也就是我接下来要讨论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二、股票期权制度——长期激励机制
年薪制在一定程度上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但这只是一种短期激励措施,不能促使经理们为公司的长远利益着想。所以在此基础上,股票期权制度就孕育而生了。股票期权就是公司给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权利,持有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因为在购买股票之前,持有人没有任何现金收益,持有人收益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到期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和期权协议的约定价格之间的溢价。这样就会促使经理采取决策时能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进行开发投资、职工培训等,以壮大公司的实力。
然而,目前我国经济环境和现实制度中存在着许多制约股票期权制度实施的因素,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
1.缺乏法律与政策法规的保障。《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但为了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的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注销该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这就极大地限制了股票期权计划的股票来源。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目前采用完全锁定经理层所持股份的制度。经理层在任职期间和解除职务的六个月内,其所持股份包括它在公司上市后购人的可流通股份和转赠及配股部分,不准上市流通。该制度又再一次削弱了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从税收角度来看,西方实施股票期权的国家均在税收方面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美国的国内税务法明确规定,公司授予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权时,公司和个人都不须付税,股票期权行权时也不须付税。但就我国目前情况看,还没有为股票期权制定专门的税收制度。因此,在进行股票交易时,除了要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还对个人的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规定都不利于股票期权的有效实施。
2.市场不成熟。股票的获取与收益兑现都依赖于股票市场,整个股票期权计划的有效实施也离不开股票市场的监督与激励。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经历了十年的发展,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应该承认它还处于发展阶段,无论是在股票的发行还是在股票的交易方面,市场行为都不够规范,市场缺乏监督,庄家操纵股市,股价动荡激烈,投机气氛浓厚,从而使得股票市场上股价的升跌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股价和经营业绩并无太大关联。现实中经营业绩好的企业股价下跌,经营业绩差的企业其股票上涨的现象并不少见,使得股票价格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
3.企业自身条件的限制。股票期权并非适合所有企业,它首先要求企业是股份上市公司,如果是近期内有足够把握上市的公司,也可以用未来股票作为股权来激励经营者。即便是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也仅对上市公司中科技含量高、风险大、成长性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具有显著激励作用。而对一些经营业绩比较稳定,股价波动不大的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的效果就不明显。再次,企业规模也是影响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一个因素,企业规模越大,业绩增长幅度在某种程度上可能会减缓,这样就会弱化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
鉴于上面这些方方面面的障碍与限制,笔者认为要在我国真正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就必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
(1)要有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并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有与之相配套的考核体系。
(2)建立“套现”平台,从长远看,建立起完善的股票市场(股票可全流通),这就要考虑使经营者行权的套取现金的机制,如按事先约定净资产面值赎回股份。
(3)要有公平、公开、竞争的公司经理录用机制及有效的经理劳动力市场
(4)建立起科学的公司经营实绩考核体系,使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有更科学、更合理的依据。
三、外部竞争机制的引入——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
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的目的就是引人竞争选聘制度,竞争选聘的目的在于将经理的职位交给有能力和积极性高的经理候选人,而经理候选人能力和努力程度的显示机制是基于候选人长期工作业绩的职业声誉。企业经理市场的“供方”为经理候选人,“需方”是作为独立市场经济主体的“虚位以待”的企业,在“供需双方”中间存在大量提供企业信息、评估经理候选人能力和业绩的市场中介机构。如果把经理的报酬作为经理市场上经理的“价格”信号的话,那么经理的声誉则是经理市场上经理的“质量”信号,市场如战场,经理市场配置制度以它特有的机制,强有力地约束每一个经理的行为,并激励他们马不停蹄地奋发向上。如果一个经理不能使企业赢利,甚至将企业搞得一塌糊涂,债务累累,那么他的人力资本价值就会在经理市场上自动贬值,他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故从动态的而不是从静态的观点来看,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对经理的激励作用和其他监督的约束作用,经理也会从长远利益考虑为了给市场留下好印象,保持个人的人力资本在市场上的价值而努力工作。
要真正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就必须改革现行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制度。具体地讲,要将企业经理委任或任命制转变为由市场竞争定夺;在选拔范围上,应不受身份、职业、地域、所有制性质等的限制,广开才路。当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经理市场,企业经理的职业化进程十分缓慢,没有形成一套市场价格机制,来保证具有良好声誉的“高质量”的企业经理能够具有高“身价”。因此,在建立和规范经理市场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声誉机制的建立,这就是要求对进人经理市场中的每一位经理人员要建立全面的、真实的、连续的、公开的业绩档案记录、信用记录。
第五篇: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研
究
http://edu.hdol.cn/ 202_-5-
21摘要:本文分析了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的现状,指出现有的年薪制和高层持股制无法满足对经营者激励的要求,提出股票期权制是一种最有效的经营者激励制度,并对实行股票期权制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障
碍进行了探讨。
1现代企业中的代理问题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主要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随着两权的分离,企业内部就产生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双方无可避免地存在着由于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利益冲突。冲突产生时,代理人为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委托人利益,便产生了代理问题。代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一、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形成代理问题的主要原因。经营者和股东的关系是一种典型的风险式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主客观原因,股东和经营者相比,在信息获取的易得性和真实性方面处于不利位置。
二、契约的不完全性,是代理问题的另一大原因。股东在与经营者签约时,很难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进去,因而无法订立完善的合同来限制经营者的越轨行为。
三、代理问题的根本原因,也就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标利益的不
一致性。假如经营者和股东的目标利益是相同的,那么他牺牲公司利
益,也导致其本人利益的损失。
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兴衰存亡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但经营者的决策只有部分可以在短期内见效,而更多的决策是长期性的,需要三五年、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见效。当公司对经营者的评价倾向于短期目标时,经营者为了快速突出自己的工作成绩,可能会倾向于那些短期内会带来好处,但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计划。另外,由于缺乏一个健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便不可避免地出现日本学者青木昌彦所称的“内部人控制”。在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往往将大量的资源进行非生产性配置,从而扩大自己的控制权收益。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越不健全,代理人行为偏离委托人(股东)的目标也就越严重。
2国有企业中的高层激励现状
2.1国有企业代理问题
代理问题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同样存在,而且情况更加明显,由于产权结构设置不合理和激励约束机制的不健全导致的代理问题越来越
严重。
国有企业从产权上讲,本质上属全体人民所有,具有高度社会性,因而客观上决定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只能由国家政府代表全体人民行使。但国家并非一个人格化代表,国家必须委托特定自然人来经营国有企业,这样就不可避免产生国有企业所有权的虚置情况。从而造成经营权的强化和所有权的弱化。企业经营者激励机制虽逐步建立,如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但有效的约束
机制却未能同时形成,从而造成了目前国有企业中权利和责任严重不对称的局面。另外,随着近些年来国企改革的不断展开,收益权和控制权逐渐分化。法律上不把握控制权的具有很大收益权,而把握控制权的却只有有限的收益权。这就是我国国有企业中代理问题的现状。
2.2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基
本思路在实质上一直是在如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上作文章,无论是以政企分开为导向的承包制,还是以高层激励为主的年薪制和经营者持股制,都是这一思路的体现。但迄今为止,我国国企中,尚未建立良性运转的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导致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内在动力机制的失灵。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代理关系是否有效,取决于代理人本身的道德觉悟的高低。而事实上,代理人首先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很难做到“义在利先”,因而国有企业大量存在着“保持中游现象”、“
58、59现象”、“穷庙富方丈”等不正常现象。另外,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失灵,也导致了“在职消费”、“隐性收入”等畸形激励的发展。近几年来,一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并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经营者激励制度,如年薪制、经营者持股制等,但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为什么呢?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年薪制。年薪制是以为计算单位决定经营者工资薪金的制度,包括基本薪金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①基本收入部分,主要是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的,用于保障企业经营者基本生活需要的报酬。②风险收入,是根据一定的企业效益指标,对经营者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后,确定的经营者报酬。
年薪制在一定程度上把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绩效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提高了经营者的工作积极性。但该制度本身存在着不足之处:第一、在实际执行当中,往往基本薪金比例较大,而风险收入比例较小,达不到对经营者激励的效果。第二、风险收入是以为单位的,造成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益,而牺牲企业的长期发展。
再来看一下经营者持股制,理论上讲,它可以在对经营者进行有效激励的同时,也使经营者受到相应的约束。但它在我国当前的实施情况却不如人意。我们来看一看目前国内国有上市企业的情况。第一,高级治理人员持股比例偏低,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我国上市公司高级治理人员平均持股1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4%。这同《财富》杂志1980年公布的371家大公司董事会成员平均10.6%的持股比例相比,实在是太低了。这样的低持股比例,根本无法把高
级治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第二,高级治理人员持股制度,实际变成了一种福利制度。由于我国股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存在巨大差价,高级治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几乎不用付出努力就可以获得利益,这对于年薪报酬较低的高级治理人员来说,是相当丰厚的。因而持股制度变成一种福利,从而
导致股票剩余索取权产生的激励效应荡然无存。
第三,我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持股制度是作为内部职工持股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不是一项单独的激励制安排的,没有独立的目的和运行机制。这种持股仅是一种奖励,是一种凭着职位就可以得到的,而不是凭借表现的一种奖励;另外,它仅是一种针对过去的奖励,一次性的,将来的表现再好也不可能再有。这样的激励机制是无法产生令人满足的激励效果。
第四,国家法规规定,上市公司高级治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能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本公司股票。这样公司治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除了通过公司初次发行,增发新股或配股时划定保留股票外,没有其他渠道可增加持股量。这实际是束缚了持股制度,使其处于僵化状态。
2.3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失灵的原因
激励和约束机制失灵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第一,在观念上,国有企业经营治理人员被看成是国家干部而不是具有独立利益的经营者,特点是在企业内部,许多人不接受经营者与绩效挂钩的薪酬制度。甚至,在有些国有企业中,治理人员出于多种考虑,不敢拿国企效益增加而奖励给他的奖金。第二,从经营者产生气制来看,企业经理市场只在小范围内存在,还未正式形成统一、开放的经理市场。因而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者基本上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导致经营者从经营企业变成“经营领导”,目标和行为严重错位。第三,从内部约束机制看,国有企业内部未能建立有效的经营者约束机制。这表现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约束不力,甚至根本无法约束。另外,在实行股份制的许多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尚未能真正发挥作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依然严重。第四,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尚未完善,证券市场、经营者市场、企业兼并机制等外部约束机制虽在逐步建立,但力量仍然微弱,约束力度不足。
3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的新对策——股票期权
长期以来,针对我国国有企业的代理问题,人们曾提出年薪制、经营者持股制等制度,但实施效果都不是很理想。随着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改组,一种全新的企业经营者激励方式逐渐铺开,这就是股票期
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