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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初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8-1069783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8 12:31: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三台县初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三台县初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小学教师20分、初中教师15分)

一、考核细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制造和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的谣言,小道消息;不传看黄、赌、毒等违禁宣传品。

2.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教学内容;随意增添、删减、挤占课程,只排不上现象;无不完成所教学科教学任务的现象。

3.认真执行教学常规,无不备课上课,拖堂、压堂现象;无布置大量重复性、机械性的抄写作业现象;无用增加作业量惩罚学生的现象。

4.严格执行学校纪律制度。坚持集体坐班制办公;无违反学校纪律制度现象;无迟到和无故缺席现象;无将学生叫入寝室做事和接受教育现象;考试、考核无弄虚作假现象;教学时间内无从事第二职业和参与娱乐现象。

5.热爱学生。不歧视残疾、弱智和后进学生;不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生无故缺课、无听之任之现象;对违纪学生教育无用罚作业、罚劳动、罚款等现象。

6.尊重家长。每期遍访所教班级所有学生家长一次以上;不训斥、指责家长;无诱使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强令学生

家长批改作业现象。

7.廉洁从教。无向学生家长及推销商品现象;无要求或暗示学生及家长送钱物现象;无接受家长宴请现象;无要求学生及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现象。

8.文明执教。不说脏话、粗话;校园内不穿背心、短裤、拖鞋;教学区内,女教师不得披肩长发,不得浓妆艳抹,着奇装异服,带耳环,首饰,不得穿高跟鞋出入课堂;男教师不得在教学区内抽烟,随地吐痰。所有教师均不得坐着上课和上课时间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9.遵守社会公德,不酿酒,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不做有损集体荣誉、教师荣誉和妨碍他人的事。

二、一票否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师德考核直接记0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所任班级学生发生严重违法犯罪的; 3.所任教班级学生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 4.教师本人违法犯罪的; 5.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6.考试、考核弄虚作假的。

第二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亭口小学

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师德是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工作风的高度概括与浓缩,其核心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塑造学生灵魂的工程师,青少年学生处于“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不成熟阶段,学校和教师对他们的影响有着终生的作威作用。因此,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培养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认真贯彻栖霞市教育局,教育工会文件精神,重塑我校教师形象,切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特制订了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听取信任广大教师,鼓励老师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不断提高道德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力求达到正面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量化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3.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 方法,力求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二、考核方法:

各小学、幼儿园需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 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期末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学年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学生或家长评议:组织各授课班级的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进行评议。

2.同行教师评议:视学校规模按全校教师、年级或教研组织教师按照《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无记名测评。

3.各小学、幼儿园评议: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其中教师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3),按照《烟台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法》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进行监督和随机检查,如实记录教师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年终对照评分表,进行逐项评分。

4.综合评分:由考核小组负责从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比例是:自评20%;学生或学生评定的占总分20%;同行教师评议占总分30%;师德考核小组评议占总分50%;

5.确定等次: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80—89分者,定为合格; 79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优秀”等次控制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

6.核实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考核小组将考核优秀者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与本人谈话,允许本人提出申诉,并进行核实。

7.备案存档:各小学、幼儿园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结果 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考核总结材料报中心小学备案,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档案。

三、奖惩措施:

1.对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评估评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学习时,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教师 考核优秀者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凡推存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表彰人选,其近两年职业道德考核必须为优秀等次。

2.对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标否决”,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一年,不得参与评优奖励和派出进修学习一年;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校内待岗、解聘教师职务,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张崇强

副组长:王利光

成员:王永桥刘术甫阎伟鹏范晓丽 郝宋恩 刘桂春

杜光辉王彩霞王红梅

亭口小学

202_年6月21日

第三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总结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总结

关于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总结大全

篇一:202_年小学师德考核个人总结

我校的师德建设,在紧跟师德建设年的步伐,逐一抓好落实的基础上,主要是以打造师德文化为主线,努力使师德建设在高端、精细、扎实、持久、可持续发展的生态面上运行,因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就将我校师德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师德考评领导小组

为使我校德师德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学校遵循考核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成立了银河小学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白继华(校长)成员:徐国庆(教导主任)何继红(少先大队辅导员)闫学贵(办事员)岳海礼考核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习宣传贺兰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组织教师进行自评、他评、校评,进行师德师风总结,教育教师自觉遵守《贺兰县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二、考核时间安排

1、元月15日:教师师德自我总结阶段。

2、元月16日:教师师德考核自评阶段。

3、元月17日:教师师德考核他评、校评及考核总结阶段。

三、考核组织形式

本次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他评、校评相结合的形式,力争使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1、元月15日,学校召集全体教师集体学习《贺兰县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对细则深入理解,使教师明确细则的相关考核评价标准,对自身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自我定位、自我评价。

2、教师对自身师德情况进行自我剖析,每位教师都能客观、公正的将自身师德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在考评会上进行总结,其他教师根据书面材料和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打分,会上气氛和谐,效果好。

3、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教师日常工作情况并结合教师自评、他评情况客观公正的打分,并及时将考核情况通报教师,形成书面总结和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办。

四、教师考核结果

xxxxxxxx

篇二:小学教师师德考核个人自评总结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我区关于加强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精神,我校制定师德方案对全体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量化,现总结如下:

一、确定师德考核的范围对象

教师师德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备案管理

我校实行教师师德考核备案制度,并做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教师师德考核每学期一次,考核结束后,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教育办,考核档案由学校归档保存。

三、坚持教师师德考核的原则

1、坚持教育激励的原则。考核的各项规定和标准主要起正面引导、行为规范、团结鼓励作用。

2、坚持基层为主的原则。学校是教师直接管理者和教育者,具体考评工作由学校教导处组织实施。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评全过程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始终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4、坚持科学推进的原则。考评方案立足实际,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创新和完善教师师德考核内容和形式

1、师德考核的内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水平,突出教育行风建设,坚持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师德考核采取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反馈意见,公示结果,登记备案等程序组织实施。

五、强化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与奖惩

教师师德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凡严重违纪违法、违法教育行风、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等的教师,均视为考核不合格)四个等次。

六、优化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合理程序

加强教师师德考核制度是推动师德建设新举措,需要不但探索和完善,为了确保师德考核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一是成立教师师德考核工作机构,坚持一把手总负责,落实好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按照《方案》、《细则》以及“奖惩制度”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三是向教师、学生和社会公布举报或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在具体考核中能够,要广泛吸纳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参与,通过召开家长和社会群众代表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充分听取、征求群众对教师的评价和反映意见,并将师德考核与教育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开展师德考核与评议工作;四是对本校教师在师德考核方面出现的重大问题不仅要及时记载,而且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四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张家港市万红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及省、苏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中所有被聘为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他人员另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实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规乱收费或接受学生家长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

(7)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8)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9)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不能为“优秀”

(1)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待工作消极应付,牢骚满腹,接受任务有推诿现象,或所做工作只以个人为中心不能以大局为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精神不强者;

(3)同事关系、家校关系或师生关系少和谐,或满意度测评低于90%,或者被投诉且查实者;

(4)因个人家庭、生活问题影响工作的;

(5)放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带来一定后果的。

(6)40周岁以下不积极创造机会,或者具备条件不积极申报骨干教师,或在骨干教师复评中存在突出问题的;

(7)学历不达标或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

(8)一学年中列入劝勉谈话2次或以上者;

(9)其他变现不良者。

四、考核组织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嫣红

组员:徐彩萍、朱丽红、郭红、项娟、陈丽菊、邬秋萍、家长代表1名

2.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详见月考核方案)

校长牵头考核组成员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初步拟定考核等次。

全体考核组成员对拟定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每位老师对照《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考核领导小组相关成员。

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办公室、教研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并进行民意测评。

师德考核材料留档(每学年末师德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

第五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我区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师德考核细则。

一、考核依据

1.志存高远,爱国爱教。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培育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

2.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作为教师,必须尊重和爱护学生。学生不只是受教育的对象,他们首先是人,是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他们有权接受教育,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权要求尊重。因此广大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引导,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行为示范,为人师表。孟子说:“教者必以正。”一个人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近20年时间在学校度过,这是人生中最关键的成长时期。教师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对学生施加影响,学生不仅掌握了知识,培养了能力,而且思想意识、品德情操、心理志趣等方面也都会受到其深刻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以后的人生道路。因此教师不仅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去熏陶、影响学生。

4.学为人师,终身学习。教师应牢固终身学习的思想,做终身学习的力行者。要严谨笃学,与时俱进,不断充实自己,不仅要不断学习专业知识,还要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学习,更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首先素质。

二、考核原则、方法及考核等级确定

1、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主学习成绩与集中学习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严格、有序,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2、根据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登记、扣分,记入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终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25%;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30%;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5%;教职工互评占30%。按上述四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对违反师德标准某一方面,后果严重,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4)教师本人无故矿工的。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

1、在教师聘任、晋职、晋级中,师德优秀者优先考虑。

2、在职称评聘中,师德优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终对教师的综合性考核中的优秀和各种综合性先进,必须从师德优秀者中产生。

4、师德评价不合格者,同不能评定职称,不能晋职晋级,不能评优评先。

5、对第一师德评价不合格者批评教育,第二仍不合格者,校方可以解聘

备注: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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