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浚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状况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回顾
“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实事求是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经济社会与环境发展综合决策以及强化行政监督、技术监督和社会监督等五项原则,采取多种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环保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污染加剧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局部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整体趋于好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染源治理速度加快,环保队伍监管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评价分析
1.水环境质量指标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该项指标是指浚县城区自来水厂及九个镇区所在地的集中饮用水质。
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镇区饮用水源达标率100%以上。
农村的厕所,养殖业产生的粪便、企业产生的污染物,均远离村里的饮用水源地。
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有较为明显的改善,其中城区SO2维持现状,确保稳定达到二级标准;TSP逐年有所下降,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稳定增加。202_年至202_年二级以上良好天气达到300天。农村的大气环境质量稳定保持在310天以
上。
3.噪声环境质量指标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在100%,城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白天不允许超出65分贝,晚上不允许超过55分贝。
4.大丕山景区生态建设
十一〃五”期间继续巩固AAAA级景区生态建设,积极申报省、市级自然保护区。
5.农业生态保护
“十一〃五”期间我县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体系,继续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全县的蔬菜生产达到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标准。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6.生态示范创建
截止目前我县创建省级生态镇2个,省级生态村15个,市级生态村31个。
7.城市环境基础建设目标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保持80%;城区污水处理率90%;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保持90%。城市人均绿地达到9平方米。
7.环境保护投资目标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保持在2%以上。
二、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内容
1、加大生态创建力度。要在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生态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村20,市级生态村35个,以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2.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县均要具备水环境常规必测项目例行监测能力,卫河断面地表水监测自动站,地面生态监测站,城区空气自控站,要形成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3、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实行自动监测,对排放COD、氨氮、排放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污浓度和总量实时监测。对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实行自动在线监测。
4、建设应急监测体系。结合本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特点和规律,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识别、及时处置城区(镇)发生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我局要配备必需应急监测车,能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5、提高环境执法能力。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加强“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我局监察装备要达到三级标准化配置。
6、加强环境宣教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信息网络化水平。配置环境宣传教育设备,提高宣传教育现代化水平。逐步建立环保网站,为社会提供环境信息咨询和网上办公服务。
三、“十·二五”期间宣教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环保意识。要把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等内容纳入培训计划。
二是规范环境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服务于社会和公众的环境信息政府网站,推进环保政务公开。要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维护公民环境权益,要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提高环保“12369”举报热线的服务质量,广开言路,为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广阔的平台。
三是要重视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抓好环保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大力推进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环境生态乡镇、村、等创建活动,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活动,开展环境警示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增强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鼓励公众自觉参与环保行动和环保监督,开展社区环保活动,提倡绿色文明,倡导绿色消费。
四是加大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开展公益性宣传,及时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
浚县发展中必须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在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同时,至规划期末把浚县基本建设成为富有特色的园林生态城市。通过合理规划布局主城生态框架,重点划定生态用地,调控主城建设强度,扩大城市绿地面积,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形成多样化的园林绿地系统;加强整治现有各类污染源,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建成由低密度建设区、城市绿地、景区、农田等共同构成的生态框架。
浚县环境保护局
第二篇:本溪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本溪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建设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的重要时期,更是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战略机遇期。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质量,逐步实现生态文明,根据国家和省、市“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评估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自七年环境治理之后环境治理成效最为显著、环境面貌改善最大的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省环保厅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下,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本溪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新的业绩,圆满地完成了《本溪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和《本溪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目标。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主要成果
认真总结过去的五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具备八大亮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根除和治理重点污染源取得重大突破;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环境立法与执法取得新进展,环境自身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环保工作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_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优良)以上天数348天,达标率为953%,比“十五”末的291天增加了57天,增幅为156%。其中,优级天数达70天,比“十五”末的27天增加43天,增幅为159%。
二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环境综合考评再上新台阶。
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考评中,我市202_年“城考”在全省14个城市排名上升到第4位,实现了“城考”升位目标,“十五”末我市“城考”工作全省排名第10位。
三是根除和治理重点污染源取得重大突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40多亿元。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溪湖沟、崔东沟截流工程;关闭了本钢一铁厂;关闭取缔了桓仁县金禾造纸厂等22家造纸企业。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城市环境功能基本完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资404亿元,新建了本溪县污水处理厂、桓仁县污水处理厂、南芬区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北钢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天。
五是加强建设项目服务与监管,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严格落实“规划先行、环保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依法审批建设项目826项,环评执行率达100%,项目环评审批违规率、差错率、漏批率均为零。
六是强化环境执法监察,执法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环境立法与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有力促进了运用法律手段推动全市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先后出台《本溪市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本溪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本溪市烟控区管理办法》等政策规章,使全市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加大了排污费征缴力度,共征收261245万元,比“十五”期间增收近一倍。
七是环境管理水平又有新提高,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自身管理水平不断加强,环境监控指挥中心等现代化管理手段不断完善。新增加了总量处、应急与科技处和水污染防治管理办公室,对原环境监察支队等3家单位进行了更名,进一步增强了环保工作职能,环境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同时,环境监察局标准化通过国家二级标准化验收。
八是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全面启动。
“十一五”期间,我市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管理体系建成,清洁审核咨询服务体系逐步发展,清洁生产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执法工作迈出历史性步伐。我市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工作全面启动。8家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已通过省厅的评估验收。8家企业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12项,实施103项,其中无/低费方案97项,实施了92项,中/高费方案15项,实施了11项。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九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十一五”期间,建立健全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完善了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签订了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协议。十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不断推动环保工作深入。
“十一五”期间,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每年一个主题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华环保世纪行”等专项宣传活动。在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出刊73期《本溪环境工作》。拍摄反应本溪市“十一五”环保工作成就的五集大型环保系列片《蓝天碧水映山城》。在中、小学普遍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和专题活动,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开展系列“创绿”活动,共创建市级以上绿色单位136家。在市、县(区)两级党校开设环保专题讲座,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和引导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环境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通过卓有成效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不断提高,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由“十五”末的6994%提高到8279%。
十一是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
“十一五”期间,共投入农村环境专项治理资金15亿元,组织52个乡(镇)、村开展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村创建工作,有2个乡镇、3个村庄申报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实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36项、生活垃圾治理工程63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60项,农村环境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能源结构较单
一、单位GDP能耗偏高。我市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较高,又以钢铁、建材等高能耗、高资源消耗行业为主,这些行业的能源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率较低,煤炭消耗比重过大、能源结构较为单一,致使煤烟型污染及低空污染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由于产业结构不尽合理、能源结构单一,单位GDP能耗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生态功能脆弱。矿产资源开发产生大量的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占用大量耕地,导致植被生态破坏,诱发地质灾害,河流及地下水污染。城镇建成区绿化空白点较多,绿地面积分布不均。水土保持存在边治理边破坏现象,开发建设施工周期长,造成水土严重流失。森林资源生产力低,物种多样性程度趋于简单化,生态功能减退,森林抗干扰能力下降。3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相对滞后,环境污染严重问题日益显现。乡镇基础建设缺少环保专项规划,环保设施欠帐较多。大量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水资源受到污染,水体自净和生态恢复能力下降。生活垃圾处理率很低,环境污染严重。同时,部分乡镇企业排放废水对河道、农田构成直接污染,使农村生态环境面临巨大压力。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使粮食、蔬菜、水产品、农副产品受到不同污染。化肥过量施用或不合理施用,造成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板结和环境污染。集约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少,粪便综合处理和利用技术跟不上,造成水质、空气污染和病菌传播,严重污染农村的环境。
4环境保护欠账较多,减排任务仍然艰巨。“十一五”期间,本溪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作为老工业基地,历史上环境保护欠账较多,环境保护与监管的任务还很重,减排任务仍然艰巨。
二、“十二五”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本溪着力建设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和加快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时期,环境保护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面临的机遇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实力日益壮大,为新一轮的污染防治提供了经济基础;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日益深入人心,为环保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和有利的舆论环境。同时,“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为“十二五”奠定了坚实基础。面临的挑战是:“十二五”期间我市仍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农业和农村污染防治相对滞后,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同时,随着全市“三都五城”建设,实现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废水、废气及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压力较大。这些使我市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污染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由原来的工业点源、城市生活源向工业点源、城市和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防治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全市城乡范围转变。为此,应引起全市的高度重视,并在“十二五”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出发点,统筹点源、面源污染治理,统筹工业、城市、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环境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努力把本溪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经济发展的环保模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从日益提高公众对环境的需求出发,着力解决与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统筹兼顾。坚持源头预防与治理修复相结合,坚持农村环境保护与城市环境保护并重,坚持环保监管硬件建设与制度建设同步,长远谋划,系统集成。
优化发展。坚持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统一、相协调,以环境保护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区定位,体现环境污染特征区域性差异,实施分区控制,强化指导性。
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指标
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2_年,规划目标年为202_年。
1总体目标
到202_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6%;城市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国控兴安断面、省控邱家断面主要考核指标达到水环境功能标准;声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面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环境监管、应急能力全面提升,环境安全保障措施得到落实;202_年实现省级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目标,202_年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形成生态市建设的机制和框架,为把本溪建设成山川秀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国家生态宜居市奠定基础。
2具体目标
(1)水环境目标
①市辖区内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且城市段无超Ⅳ类水体; 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2_)中的Ⅱ类水体标准,达标率100%;
③城市建成区污水集中处理率≥85%;
④工业用水重复率≥80%;
⑤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在202_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58%和148%,分别控制在694万吨和030万吨之内。
(2)大气环境目标
①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大于96%,其中:优级天数达73天;
②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氧化氮(NO2)质量全部达到一级标准;
③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在202_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98%和102%,分别控制在674万吨和529万吨之内。
(3)农村环境保护目标
①完成150个行政村的环境连片综合整治任务;②建设1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省级环境优美村;③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④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
⑤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
⑥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⑦每年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100个,年基本实现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⑧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在202_年实际排放量基础上削减103%和12%,分别控制在52万吨和9946吨之内。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①受保护地区在国土面积比例17%以上;
②森林覆盖率75%以上;
③矿山生态破坏复垦恢复率30%以上;
④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国土面积的25%以内。
(5)固体废物防治目标
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
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
③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6)噪声环境保护目标
噪声质量继续保持全面达到功能功能区标准。
(7)城市环境建设指标
①城市燃气普及率93%;
②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90%以上;
③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以上;
④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8)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 ①单位GDP(工业增加值)COD排放强度低于001吨/万元;
②单位GDP(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③单位GDP(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④单位GDP(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量低于全国城市平均水平,且近三年逐年下降。
(9)环境监管自身能力建设目标
①监测站达到国家《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东部地区二级站标准;
②市环境监察局标准化建设达到一级标准,各县(区)局达到二级标准;
③环境宣传教育逐步达到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
④全市主要饮用水源、主要流域断面、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污企业全部配备自动监控系统;大气自动监控装置;实现省、市、县区三级监控信息联网、集成和共享。
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保护
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控制手段,以满足功能区水质要求为目的,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加强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对其产生、排放严格管理、优先控制。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污染和石油类、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
加快城区排污管网工程、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让河流修养生息。加快污水管网和排污沟截流设施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改造,重点解决太子河城市段污水集中处理率低,大量废水直排入河,造成水质的恶化问题,减少污水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进一步将污水处理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覆盖至80%的镇域地区人口;将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循环经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污染,通过水资源的深度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新鲜水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水的排放量,进而减少污染物入河排放量,改善河流水质。
加快太子河、细河等流域治理,恢复良好的生态功能。在实行容量、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河流进行综合整治,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健康,改善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景观环境,建设优美的水域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
以调整能源结构为基础,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总量控制为手段,开展点、线、面(区域)三级污染源综合防治。
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实现大气污染物源头削减。大力推行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优质能源以替代煤,实现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发展。加快本溪县、桓仁县蓄水电站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市核电,风力发电厂和太阳能利用工程等新能源建设工程。加强能源节约、提高能效,实现低碳经济。
加强和巩固重点源污染减排,推进污染物综合控制。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一些根本性的污染问题;加大淘汰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老式生产工艺,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加快本钢(含北营)、水泥等重点企业脱硫设施建设,逐步扩大脱硫范围;电力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现役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全面改造除尘效率低的烟尘净化装置,污染物必须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实施锅炉“拆小并大、拆炉并网”和工业余热利用工程,建成区取缔10吨(含10吨)以下非生产燃烧散煤锅炉;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采取围挡、绿色覆盖等措施整治建筑工地、房屋拆迁工地、锅炉房等料堆、渣堆、煤堆扬尘污染;严格控制城市建城区扬尘污染,增加绿地面积,改善道路质量,采取路面增湿、软硬覆盖、增加道路机械花清扫面积等措施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
扩大无烟公路建设范围,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巩固“十一五”期间我市无烟高速公路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无烟国道、无烟省道的建设,综合整治公路沿线大气污染源。加强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建立和完善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加强燃油品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车用油品质量,在销售的车用燃油中强制加入清净剂;出租车和公交车等高频使用的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强制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废旧汽车。
(三)生态环境保护
以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为根本,深化各种创建活动,加强保护区建设和管护能力建设,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努力实现生态市建设目标。
加强绿化工程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加强建成区道路、城市广场、景观公园、工业厂区绿化建设,完善现有绿地,实施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建设工程;加强开发区、新城区建设的绿化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坚强沈丹高速公路、沈本产业大道等重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
加强保护地建设,加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恢复。加强保护地建设,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转变。健全野生动植物资源科研监测体系、管理体系,建立辽东地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鹿类品种改良和繁育基地、原麝自然保护区工程、观音阁水鸟保护区、桓龙湖野生鸟类基地保护工程建设。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人为破坏活动;切实加强保护区的管理,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充分利用我市自然生态环境优势,加强整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工程。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建生态市、生态县为载体,切实解决农村生态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创建优美乡镇(村),减少环境污染,改良土壤,生产绿色有机食品,建设秸秆集中供热工程和绿色能源生态模式建设项目。推进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渠系配套工程、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示范工程、集雨节灌工程,改善传统灌溉方式,加强灌溉渠系维护,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整治河流生态,建设优美滨水环境。对于太子河和细河流域进行清淤等治理,使其恢复良好的生态系统,并实施河岸风光带建设,形成城市及其各组团城镇的滨水空间,以太子河、细河、北沙河为主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山体与游园为依托,充分发掘和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塑造集市民体憩、游乐与生态效益、美化于一体的沿河风光带,成为环境优美和谐、文化气氛浓厚、休闲娱乐设施完备的城市滨水空间。
强化生物安全、物种资源利用、资源开发的监管。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源涵养区、防风治沙区和资源开发区等为重点,理顺管理体制,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优化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制定相关生态破坏补偿政策,坚持“谁破坏,谁补偿”的原则,优先恢复重要生态功能区。
(四)农村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的重点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转移。通过开展农村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加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加强农村河道整治工程;防止农村地区厕所污水直接排放到附近河流,建立一批污水处理及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工程;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区进行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制定并实施农村环境整治规划,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典型村庄。
(五)核与辐射防护
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将许可证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许可证持有率确保达100%;加强持证单位的日常管理,全面实施评估审查,真正建立起从项目环评、许可管理、环评验收一直到项目退役为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全面实现网络化管理。以现有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数据库,将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放射性伴生矿、放射性尾矿及铀矿冶企业等管理项目全部纳入其中。针对钢铁企业集中熔炼废旧钢材的特点,建立辐射监测体系,防止废旧放射源被误熔炼;加大电磁辐射敏感点的监测力度。
加强辐射污染源的防护治理工作,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中核铀业有限公司本溪铀矿(753矿)是我省唯一一座现役铀矿冶开发利用企业,在“十二五”期间,为防止周边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对其目前的放射性污染进行全面治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核工业752矿遗留了一些存在放射性污染的尾矿库长期无人管理,受雨水冲刷,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亟需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并进行生态恢复。
进一步对我市可能存在放射性伴生矿开发利用的单位开展排查,摸清底数,纳入管理。
完善应急体系,确保有制度可依、预案可靠。进一步完善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制定县(区)环保部门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设备,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加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利用实施全过程监控。以本钢(含北钢)固体废物产生企业为重点,促进清洁生产,使固废减量化,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公开系统,将产生种类、数量、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信息予以公开,建立危险废物资源化的市场体系,建立固体废物和一般工业废物资源化市场交易平台,逐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使废物的有效利用。
对危险废物实行全过程监管。继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标识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运输制度。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提高经营许可准入条件。
(七)环保产业发展
鼓励和支持用于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设备、材料和药剂、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的技术研发和生产。
建设具有高效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的加工处理能力的环保产业园项目,进行餐饮垃圾资源化示范、废旧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完成市、县两级废旧资源回收网络。
大力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咨询、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污染治理、环境工程设计等环境保护服务,逐步实施污染治理设施产业化投资运营。
(八)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系统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形成与时俱进环境监管、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体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环境监察局按照国家一级标准完善办公条件,增加执法车辆和设备。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高。
构建“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化、网络化监控系统。围绕“生态本溪、数字环保、信息共享、科学管理”的环境信息化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归口管理、资源共享、集中运维”的原则,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推动环境信息专网、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设。继续加强重点监管企业监控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控系统、主要河流断面监控系统、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城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监控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监控信息的联网、集成和共享。加强环保科研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保科学技术管理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增加臭氧、PM2
5、VOC、温室气体、水质全分析、有毒有害物质等监测设备,推动卫星遥感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监测。
四、政策与措施
(一)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将基本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加大对环保基本服务均等化投入,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有人监测,环境破坏行为有人制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能够恢复和消除,环境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不分阶层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服务。
(二)以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用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提高项目质量,建立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分类指导、分类审批。加大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的力度,把淘汰落后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以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为基本手段,坚持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优化。
(三)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重点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建设,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建立适合我省省情的生态文明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
推动工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交易,以电力行业排污权交易作为突破,利用经济杠杆促进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排污谁付费”的原则,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四)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市政府环境管理体系优势作用,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落实意见,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确保减排目标完成。
(五)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实施重点工程
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项目单位的资金落实;二是政府的实施投入。规划中确定的项目单位要根据计划中的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说明资金的筹措方法和可行性。政府应当根据规划的要求投入资金,并且公开说明资金的数量和投入方向。
加大资金投入,全市环保投资占GDP要求达到35%以上。环保机构经费和能力建设财力保障率达到100%。列入本规划的水、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应确保稳定运行。将工程项目实施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保证专款专用。同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争取国家和省、市的各类配套资金对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的支持。
(六)加强环境依法监管,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落实“规划先行、环保准入”,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三同时”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认真落实环评“以新带老”措施。
全面实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污染控制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碳氧化物),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申报污染物排放总量。新扩改建项目实施总量确认制度。
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通过开展清洁生产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严重企业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必须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已获排污许可证的重点排污者和进行总量控制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否则吊销排污许可证。
加强燃煤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硫份高于08%、灰份高于25%的原煤作为燃料直接燃烧,通过合理选配和加入固硫添加剂等方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型煤必须达到固灰60%、固硫40%的标准方可投入市场。
(七)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做大做强环保产业
整合环境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创新体系。逐步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界限,加强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联合协作,建立双边、多边技术协作机制,形成开放式环境科研体系,提高全省环境保护科技的整体实力。建立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
(八)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与网站系统信息资源整合,将环保政府网站建设成为公众了解环保工作动态并能够与环保部门互动交流的信息平台。建立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环境质量公告,发布城市空气、噪声、饮用水源水质、重点企业环保行为、污染事故等环境信息,加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采取网上投票、听证会、论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和重大举措,接受公众的参与和监督。设立环境保护投诉电话,积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各类环保民间组织投身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引导建各级、各类环保非政府组织,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搭建平台,开展各项环境保护活动。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群众性系列创绿活动。建立绿色消费体系。制定措施鼓励绿色消费,倡导绿色采购和可持续消费。
构建与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环保诚信体系。建立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环保诚信档案,在全社会形成环保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环境道德观。
五、重点工程项目
紧密围绕本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十二五”期间共投资1691亿元,其中,安排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重点工程139项,投资116亿元,重点建设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及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放射性固废污染防治工程;安排54项工程,投资531亿元,用于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厂区绿化、农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工农业生产企业(设施)55家。减排化学需氧量24万吨、氨氮015万吨、二氧化硫3万吨、氮氧化物09万吨、烟(粉)尘26万吨。
(一)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水源保护区防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05亿元,共安排7项水源保护区防护工程,设置围网2614公里。
2水源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85亿元,共安排4项水源保护工程。
3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55亿元,共安排33项水源保护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623万吨/日,建设配套管网长度6757km。
4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12亿元,共安排13项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铺设管网59426公里。
5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22亿元,安排2项综合整治工程,对北沙河开发区段及细河进行综合整治。
6工业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亿元,共安排8项重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其中建设7项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1项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
工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包括:本钢焦化厂1-2#、4-7#焦炉生物脱氮废水回用治理工程;本钢冷轧厂废水站COD等污染物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治理、改造完善;本钢二冷轧厂废水站COD等污染物水处理设施进一步治理、改造完善;本钢焦化厂8#-9#焦炉废水生物脱氮设施回用治理;本钢焦化厂焦
一、焦
二、煤气净化一车间DN700管废水达标治理;北营焦化厂酚氰污水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本溪海大制药公司污水处理系统。
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为本钢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及水质深度处理工程。
7农业重点水污染源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选择比较典型的禽畜养殖业,作为重点农业水污染源治理工程,共安排27项,投资1亿元。
针对27家禽畜养殖场不同污染情况,采用干清粪、沼气、有机肥、沼液处理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共减排化学需氧量73046吨,氨氮493吨。
(二)大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02亿元,安排32项工程对大气重点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
本规划电厂治理工程共6项,共投资29亿元,减排二氧化硫8913吨/年,减排氮氧化物45105吨/年,减排烟(粉)尘5260吨/年。本规划钢铁烧结烟气污染治理工程共12项,共投资169亿元,减排二氧化硫189126吨/年,减排氮氧化物17263吨/年,减排烟(粉)尘86529吨/年。
其它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共13项,共投资104亿元,减排二氧化硫24412吨/年,减排氮氧化物23366吨/年,减排烟(粉)尘121333吨/年。
“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四标准使用油品的各类机动车18750辆,减排氮氧化物775吨/年。
(三)固体废物处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93亿元,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19项,其中,危险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3个,投资04亿元;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源防治工程1项,投资03亿元;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15个,投资86亿元。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329亿元,建设生态保护工程项目19项,其中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9项,投资324亿元;厂区绿化项目10项,投资05亿元。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包括:森林城区建设工程、城市河岸风光带建设工程、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工矿废弃地复绿及生态景观林建设工程、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保护地建设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业节水工程、道路绿化工程。
厂区绿化工程主要是对本钢工源厂区部分主次干道路区域路面、路标及设施的改造,进一步增强生产物资运输承载能力;开展单位附属绿地和公共区域绿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地结构,增加绿量;以能管中心大楼建设为契机,建成新的绿化景区。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可绿化率达到95%。厂区绿地系统结构进一步完善,厂容设施功能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比较完备的厂容绿化设施体系。
(五)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十二五”期间,本溪市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分三批进行,共23个乡(镇)、150个村屯,划分为24个连片整治区域。取缔浑江水库围网养殖及禽畜养殖场24个。减排COD11465吨,减排氨氮299吨。
(六)“十二五”节能减排工程
“十二五”期间,投资44亿元,共安排节能工程项目29项,节省标煤52万吨/年(不含CCPP),创造经济效益65亿元/年。减排SO29318吨/年,减排NOx1674吨/年。
(七)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及企业生产现状,“十二五”期间,关闭落后产能设施项目共55项,其中:关闭4座420立方米、1座55立方米小高炉;关闭发电锅炉3台86吨的蒸汽锅炉;关停27座采暖供热锅炉房,81台锅炉,合计3908MW;关停各种炉窑35台套;共淘汰各类机动车11070辆;关停畜禽养殖场24家。减排SO233358吨/年、NOx40713吨/年、COD114653吨/年、氨氮2987吨/年。
第三篇:莱芜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莱芜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及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个目标,采取抓重点、抓关键、抓落实的工作方法,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落实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目标要求,南水北调莱芜段出境控制断面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74天。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环境噪声按功能区达到相关标准。
2、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3万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为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为84.6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火力发电(热电)行业脱硫项目建设率为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5.8%。
3、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受保护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24%,森林覆盖率为33.9%。
4、环境管理能力得到加强。环保投资占同期GDP比例为2%,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成率为100%,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目标要求。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采取倒逼机制狠抓污染减排,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减排目标。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强化工作督查,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季总结、年核查,督促减排单位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对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在线监控;认真落实“四个办法”,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并落实污染减排考核奖惩机制。在经济总量保持快速增长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逐年降低,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的削减比例分别为23.1%、18.2%。202_年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9.6万吨、4.83万吨、3.66万吨、7.32万吨、2.03万吨、0.23万吨。
2、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一是认真落实南水北调治污工程规划。列入规划中的9个项目全部建成投运,改善水环境质量。二是实施重点排水单位限期治理,对12家重点排水单位实施治理再提高工程。莱钢焦化等16家单位实现废水零排放。
3、扎实抓好大气污染治理,空气污染防治走在全省前列。一是扎实推进重点脱硫项目建设。电力企业全部建成机组脱硫工程。开展焦炉煤气脱硫和烧结机烟气脱硫,钢铁企业建成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和烧结机脱硫工程。二是突出治理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对23个重点废气排放单位实施限期治理,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坚决关停土小企业,遏制了土小企业反弹。采取环保部门拿名单、政府发文、供电部门实施停止供电等办法,对230余家高污染、高耗能的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断电关停。
4、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一是加大水系治理力度,着力改善水环境。开展综合整治牟汶河、青草河、保护母亲河行动,实施河道治理、污染治理、生态绿化、开发利用四项重点工程。完善城市排污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建设污水管网50余公里。二是着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区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烟尘控制区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对200余台燃煤取暖锅炉、茶水炉实施拆除和改造。三是加强噪声治理,噪声质量基本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四是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汽车尾气检测站、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城市燃气热力管网等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成投运。
5、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一是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完成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我市被省政府授予“生态市建设先进市”。二是加强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成黄庄镇国家环境优美镇,8个省级环境优美镇。三是认真开展城乡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定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水源和水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四是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布局畜牧生产区域,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生态畜牧养殖示范小区,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五是强化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围绕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家单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42家单位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7、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坚持“先算”、“后审”、“再批”的规定,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把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认真开展“环境执法月”和“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环保专项活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信访和“12369”环境举报热线查处,突出解决群众反映的污染热点难点问题。慧通轮胎、福泉橡胶、香山瓜子等单位妥善实施搬迁,一批困扰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8、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结合“五五”普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基础知识。组织开展“嬴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活动,表彰命名19所省、市级绿色学校、8个省级绿色社区。
9、环境保护制度逐步健全,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连续出台加强环境保护系列文件,明确提出坚持环境优先,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和严格考核奖惩。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六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快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建成58台(套)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国控点陆地γ剂量率监测工作,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排污权交易,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从机遇来看:
1、科学发展观日益深入人心,为环境保护的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不断增强,为环境保护的发展注入巨大活力。
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做好环保工作有了坚强后盾。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多次研究环保工作,污染减排、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先后出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指导和督办,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环保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3、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加快,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随着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稳步改善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撑。
4、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给环保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创新环保管理体制机制,环境保护将更加注重服务民生和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从挑战来看: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较高水平,总量削减难度大。以能源、钢铁为主的工业结构难以实现根本性改变,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低,调结构、转方式的任务非常重。污染负荷总体较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难度大,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大。
2、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问题仍比较突出。空气质量的改善不容乐观,Ⅱ级(良好)天数比例较低,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和燃料结构调整还不到位。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不容忽视,机动车尾气污染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处置设施不配套,影响日益突出。
3、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还需加强。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更加突出。规模化养殖和农药、化肥使用等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及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破坏,土壤污染带来的不利影响逐渐显现。
4、环境监管及应急能力不足。环境监管能力还较薄弱,监管手段和应急能力还不够先进,环境监测、监察等手段亟待加强,企业环保诚信、公众环境意识等方面提升较为缓慢,环境保护综合能力仍不能适应环保事业发展要求。环境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三、指导思想、原则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污染物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着力加强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等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努力为建设环境秀美的经济文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坚持环境优先,从污染负荷高、环境容量小的实际出发,在制定规划和政策、实施重大开发和建设项目时,优先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坚持统筹兼顾,实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城市环境整治与农村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工业、生活污染治理与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整体推进;紧紧抓住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减排这一核心,加快企业污染治理,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完善政绩评价制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2_年,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指标,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环保科技、行政监管和环境文化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更加巩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规划指标
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无劣Ⅴ类水体;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南水北调控制断面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202_年改善20%以上;辐射环境质量水平在正常波动范围内。
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总量比202_年分别减少19%、18%、11.5%、10.9%。
完善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重金属污染防治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污染源监管,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在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
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2_年降低20%左右;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受保护土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6%;森林覆盖率达到35.5%。环境保护机制得到创新,环境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环境科技和保障体系,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保投资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2%左右;环境监测站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两高一资项目的环评审批,新、扩、改项目必须采用清洁工艺和设备,做到增产减污。发挥规划环评的作用,促进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大结构性污染治理,突出抓好电力、钢铁、水泥、粉末冶金、耐火材料、造纸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设施,推行新型干法回转窑技术,水泥行业实施总量控制。积极发展煤炭洗选和配煤产业。落实排污总量控制要求,认真开展排污权交易。
优化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降低单位产值的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行ISO14000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确保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高,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70%以上。
(二)强力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
进一步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重点乡镇和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如期建成。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调整,开展新一轮限期治理工作,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加大配套排污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排污管网的全覆盖,拓展中水回用方式和途径。加大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加强宏观管理,全面落实“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倒逼造纸、酿造、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实施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认真抓好人工湿地建设。
继续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定保护规划,加强水质监测,严厉查处影响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质全部达标。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三)突出重点,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新突破
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严控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脱硫效率达到95%以上。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已投运脱硫设施应进行更新改造,综合脱硫效率提高到90%以上。现有火电机组凡设置脱硫烟气旁路烟道的,实施旁路烟气挡板铅封,脱硫效率提高到80-90%。燃煤锅炉走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规模在35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建设低氮燃烧示范工程。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设施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应配套脱硫设施,现役钢铁烧结机及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球团设备全部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焦化行业炼焦炉荒煤气全部实行脱硫,H2S脱除效率在95%以上。
实施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80%以上。现役单机20万千瓦(不含)以下机组,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达35%;现役单机20万千瓦以上机组,全部建设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70%。钢铁行业建设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水泥行业日产规模大于202_吨熟料的生产线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烟气脱硝设施。新建大中型燃煤锅炉全部安装脱硝设施,35t/h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脱硝效率不低于30%。
全面强化工业烟(粉)尘污染防治,原、辅材料必须配套建设防风抑尘网、设立密闭堆场、安装自动喷淋装置。烟尘排放浓度超过30mg/m3的火电厂,必须进行除尘设施改造。未采用静电除尘器的钢铁行业现役烧结(球团)设备全部改造为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鼓励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使用低灰优质煤或清洁能源。
突出抓好特殊行业和化工园区等的异味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工业异味。减少精细化工行业有机废气产生点位,完善有机废气收集系统。禁止露天和在居民区内进行喷漆、喷塑、喷砂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做好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控制,所有加油(气)站、储油(气)库安装密闭措施和油气回收装置。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加速高排放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和低速载货车淘汰进程。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工作。积极推广供应国四油品。
(四)典型示范,把土壤污染防治摆上重要位置
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客观评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明确分区控制原则和措施。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建立土壤污染监测体系,对粮食、蔬菜基地等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污染严重的土壤,禁止生产农副产品。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场地污染环境监管,开展企业搬迁遗留场地和城市改造场地污染评估,将建设场地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
开展重点河流、湖库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制定实施治理和修复方案。以涉及化工企业搬迁场地为重点,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工程。
(五)规范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建立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技术开发,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市场,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在黑色金属冶炼、煤炭开采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双超”、“双有”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认真制定并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严格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变更申报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控名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储运和处理实施全过程管理。以危险废物处置等行业为重点,全面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加强对典型工业污泥的处置工作,尤其是含油、含重金属和含有毒有机物的污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废酸、废油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加大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力度。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制度。
(六)分类指导,全面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建设
积极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一体化建设。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供热热源首先考虑利用城市或企业供热管网的延伸。优先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乡镇驻地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或建设管网引入城市、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农村建设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工作,雪野旅游区制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切实抓好建设。
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工作。加大农村“以奖促治”支持力度,全面启动莱城区“连片整治”工作。开展生态镇、生态文明村以及生态社区等多层次的创建活动。开展生态环境恢复建设,加强以植树造林为重点的生态恢复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建立各种类型的矿区生态建设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农村环境优化美化为目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和村庄整治。加强农村污染治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业“两减三保”(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产量、保质量、保环境)面源污染控制行动计划,鼓励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严格实行秸秆禁烧。
实施村级定点收集、镇级集中清运、市区统一处理垃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切入点,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七)建设完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开展重点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调查,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和敏感行业。调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动态更新。
建立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新、扩、改建设项目全部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所有已建项目每年进行一次环境风险源排查,及时更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科学设置监测预警点位,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超标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快速预警和反应能力。实施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排放总量控制试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_年降低15%。提高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抓好放射性物质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放射性废物收贮和废物库安全管理,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实现对放射源全寿期无缝隙监管。
(八)实施基础、人才、保障工程,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向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发展三个转变。探索建立城乡环保执法监管新机制,切实加强城乡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建设,逐步探索建立乡镇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加大对环境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和环境科技的投入,增强环境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建设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人才。加强环保科研能力建设,提升环保科研水平。
加快辐射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和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形成市、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网络。
完善监测网络,形成环境监测自动监控系统。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重金属监测专项配置指南要求;建立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和控制体系,市、区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至少达到90%和80%。加强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市、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至少达到90%和80%。加强环境信息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基于物联网传感技术的环境信息平台,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水平。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建设环境应急队伍、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应急监测实验室等。
五、重点工程和投资来源(一)重点工程
1.水污染治理投资。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住宅小区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染源实施治理再提高,建设人工湿地等工程。“十二五”期间,水环境治理投资需23亿元。
2.大气污染治理投资。包括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烧结机脱硫工程及脱硝示范工程,焦炉煤气脱硫升级改造,电力企业脱硝工程,工业锅炉和炉窑的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城市集中供热供气和清洁能源,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十二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投资需18.2亿元。
3.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包括建立1个生态功能保护区,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城市绿化,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等,重点建设雪野湖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莱城区连片整治等。“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投资需5亿元。
4.固体废物治理投资。包括新增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800吨/日,建设废酸、废油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和污泥处置中心等项目。“十二五”期间,固体废物治理投资需4亿元。
5、循环经济项目投资。包括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清洁生产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环境保护科研等。十二五”期间,循环经济项目投资需2.8亿元。
6、环境监督能力建设投资。包括建设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地表水监测网络等,流域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开展环境污染预防,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清洁生产审计,循环经济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化发展,环境监测和环境质量预报预测方面的攻关研究。“十二五”期间,环境监督能力建设投资需2亿元。
(二)投资来源分析
1、政府主导项目。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是由各级政府主导的项目,需投资10亿元,占投资的18%。来源于各级财政投入。
2、企业负责项目。需投资45亿元,占投资的82%。按照“污染者负担”、“谁污染谁治理”等原则,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政府对重点治理项目和技术示范项目给予适当环保补助。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成立“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构建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体系,实现环境监管横向与纵向的明确分工、衔接与合作。环保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环境保护的统一规划、实施、监管,其他部门在法律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建立环保目标考核体系,量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建立环保问责制度和行政监察制度。
(二)建立综合决策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全面推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建立以环境容量和排污权交易为基础的审批机制。推行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制度,实施竣工验收公示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建立完善的环境影响后评估机制。推行排污权交易工作,实现动态管理。落实经济保障措施,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运营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治理的投融资体制和运营管理机制。落实技术保障措施。制定环保产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积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和市场化的环保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普及环境知识。加大绿色学校与环境教育基地建设。
(三)健全环保投资机制,拓宽环保投入渠道
明确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强化政府环保投入主体地位。加强统筹协调,多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将其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予以保证并按比例逐年增加。拓宽环保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在基础设施、节能减排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和优惠鼓励政策,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转向环保领域。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积极探索,开创环保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建立以末端控制为主、体现清洁生产要求、覆盖生产全过程的排放监控体系,加强源头控制和全程管控,体现全防全控理念。加强环境规划与产业规划、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等的协调统一。
(五)加大环境宣教力度,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扩大社会参与力度,让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
(六)加强支撑能力建设,提高科学执法水平
加快环境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的能力。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的建设。加大环境科技的投入,加强环境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建设环境科技创新基地和环境监测重点实验室,提高环境科研水平。建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提高宣传教育水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环境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实现环保部门网络互联。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进规划实施。要在202_年年底和202_年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篇:军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军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
推动绿色营区向生态营区升级转变
钦浪网·新闻中心 时间:202_-02-24 08:49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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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廖锡龙:推动绿色营区向生态营区升级转变
廖锡龙在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全体会议讲话要求 全面提升军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第14次全体会议21日在京召开,中央军委委员、全军环保绿化委员会主任、总后勤部部长廖锡龙在会上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的决策指示,充分认清军队肩负的重要职责,全面提升军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更好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廖锡龙指出,生态建设是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环境就是保战斗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改善营区环境质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让广大指战员更多地享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实惠。要主动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军营行动;大力加强生态军营建设,推动绿色营区向生态营区升级转变;积极倡导生态文化新理念,加快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行为和消费模式。
廖锡龙指出,要充分发挥军队自身优势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生态环境民生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构建国土安全屏障的总体要求,加大“三荒”造林和现有林木资源管护力度;按照国家环渤海等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规划方案,加强驻这些地区部队污染源治理;按照国家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军队水利普查的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国家下达给军队的国债资金管好用好。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军事特种污染源治理,全力做好军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廖锡龙强调,要不断开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途径,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抓紧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多方参与、互惠共赢、科学发展。要进一步拓展融合领域,加大融合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讨论审议了《军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2_年全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要点》。总参谋长助理陈勇、总政治部副主任贾廷安、总后勤部副部长**、总装备部副部长牛红光出席会议
第五篇:宜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
宜兴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摘要)
发布日期:202_-06-20
一、“十一五”的成绩总结及发展形势的分析
(一)主要工作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市”创建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等重大战略思想,全市上下始终坚持“环境立市、生态立市”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越升更高层次,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环保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市建立了环境保护执法责任工作体制,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工业窑炉整治”、“建材结构调整”和“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监察,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建立了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受理群众举报和信访,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环境的基本权利。
2、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稳定保持Ⅱ类以上,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已全面完成“十一五”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的目标。至202_年宜兴市11个小康断面和41个水功能区全部达标,达标率100%;28个河长制断面有25个达标,达标率89.3%,入境和入湖水质较 202_年均有明显好转,入湖水质优于入境水质。
大气环境质量。城市全年空气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自202_年以来稳定保持在330天以上,202_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约为345天。
3、总量减排任务提前完成
按照无锡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宜兴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到202_年,我市的COD排放量在202_年的基础上,削减32%;SO2排放量在202_年的基础上,削减33.8%,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均削减20%的目标任务。
4、生态创建成效显著
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倡导各种类型的环境创建活动。202_年我市成功创建了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生态示范区,202_年顺利通过了国家生态市的考核验收。同时,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截至202_年,我市已有12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村已创成国家级生态村,76个村已建成为省级生态村,13个村成功创建成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全市已成功创建绿色社区75个、绿色家庭411户、绿色学校122所、绿色宾馆(饭店)14家、环境教育基地10个。竹海公园、龙背山自然风景区、森林公园等一批生态旅游景点已初具规模,阳羡茶园、江苏省观光农业科技示范园、氵伏东珍稀植物园等一批生态农业观光基地也已逐步形成。
5、环保理念得到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大力开展了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一是采用行政手段,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责任意识。二是采用了社会监督手段,在坚持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开始实施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和政府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制度,定期将企业的排污和整治情况、政府的环境管理和督察情况以及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等信息,向群众公开,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三是采用激励手段。对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对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坚持实施达标排放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污染防治资金补助。
6、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三个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截止到202_年底,我市建成了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30座、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座。市环境监测站积极
申请并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现场评审,获得了“实验室认可”证书,并通过了202_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全国酸雨普查质控考核;环境宣教也向宣传内容通俗化、宣传媒体立体化、宣传手段数字化、宣传对象大众化、宣传工作平时化的现代化建设目标前进。
(二)发展形势分析
1、机遇分析。“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率先发展、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阶段,承接“十一五”的良好发展态势,未来五年,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宜兴的空间优势、人文优势、环境优势更加彰显,承载高端产业、集聚高端人才、吸纳高端要素的能级将大幅提升,形成产业、城市、生态“金三边”良性互动的竞争优势使宜兴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之势,进入一个量质并举的快速发展期。同时,“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环保工作将迎来新的机遇,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将达到新的高度。
2、压力分析。一是资源环境的约束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7.3%。高速的经济增长、快速的城市化进程,给我市城乡生态环境带来巨大挑战,加上我市处于流域下游、太湖上游,承接的过境污染也在大幅增加,尽管我们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但污染排放总量仍然居高不下。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仍然艰巨。近年来,我市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但是部分河流尚未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目标,城乡仍有部分劣五类甚至黑臭河流,全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三是污染减排压力继续增大。经过前几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强力推进,我市基本完成了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等减排工程,减排空间已十分有限。“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的重点将从工程减排转向结构减排,同时还增加了氨氮、氮氧化物、总磷减排任务,减排难度和压力进一步增大。四是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环境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烟、尘、气等污染因子的监测技术和分析手段有待进一步提高;固危废处置亟需进一步规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农村环境已成为全市环保工作的明显短板;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尚需进一步普及,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广泛、深入。
二、“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到202_年,全市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功能要求,农村环境质量有较大提高,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恢复,环境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建立低碳经济示范体系,完善循环经济示范体系,创建生态文明先驱城市,满足生态文明社会的要求。
(二)主要任务
1、乘势而上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对照目标任务,围绕发展绿色产业、推进循环经济、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开展区域环境整治等主要内容,抓紧确定一批重点工程,分排定一批重点项目,并抓好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同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2、持续不断推进民生环保。抓住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继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大力推进实施“蓝天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生态村建设。
3、坚定不移推进治太保源。加快实施治太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河长制”管理,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继续推进生态修复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固危废处置。
4、多措并举推进污染减排。科学制定减排任务,切实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全面落实管理减排,积极倡导低碳经济、低碳生活。
5、坚持不懈推进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6、持之以恒推进环境管理创新。加快落实区域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加快实施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开展处罚案件跟踪回访。
7、坚定不移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加大项目审批服务力度,加大环保技术服务力度,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
三、“十二五”工作举措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举措
1、深入开展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继续推进和完善能源结构调整,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减排力度,推进和完善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加强对城市扬尘污染的防治,推进实行氮氧化物减排工程,促进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等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二是突出太湖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继续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测、监管,坚决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附加值低、资源消耗高的产品和产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定宜兴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地方标准,加大环境执法和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加强老污染源的监管。继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鼓励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回用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治理和污染控制水平。加速推进工业污水接管和城镇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实现园区内工业废水接管网达到100%,城区生活污水管网覆盖率达90%以上。继续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是进行流域水环境整治与水质净化工程、流域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工程和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横山水库、油车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西氿备用水源地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优质安全供水。
三是加强区域环境噪声控制。优化调整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控制社会、交通、建筑和工业噪声,加快建设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噪声监控系统;优化全市噪声功能区划,保证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四是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加强危废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危险固废防治水平,降低危废存贮、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风险;积极研发、推广污泥处理处置技术,促进污水厂污泥资源化利用,确保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置和利用;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所有城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大分流”,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小分类”;完善和落实有关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促进工业固废的高效综合利用。
五是积极防范重金属潜在的污染风险。提升六个“涉重行业”的污染防控水平,控制和防范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鼓励企业进行深度处理,提标升级,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涉重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断促进技术进步、污染减排和环境管理的全面规范。
六是重视土壤环境污染控制,推进土壤修复工程。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土壤污染的环境监管,编制并实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2、全面实施污染物减排
以“消化增量、削减存量、控制总量”为原则,优先实施结构减排,全面推行分类减排,着力强化管理减排,继续巩固工程减排,积极推进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减排。确保到202_年在202_年污染源普查调整数据的基础上COD、SO2、氨氮、总磷、氮氧化物削减20%。
3、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一是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把周铁、新庄、丁蜀三个镇17个行政村连片整治作为全市的先行示范地区,开展农村村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连片整治,在此基础上,选择位于宜兴市优
质饮用水的水源地──横山水库上游的太华镇和太湖“西走廊”上的重镇丁蜀镇农村地区进一步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二是加强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然村的接管工作,对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外的自然村继续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三是严格监管农业秸秆焚烧,推进秸秆资源化工程建设,搞好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
四是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工程,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和围网养殖,推进生态养殖示范工程建设,继续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量。
4、完善生态绿色廊道,构建生态保护屏障
一是完善水系廊道。加快环太湖、滆湖、东氿、团氿、西氿生态带建设,深入推进“五退”、“三还”湖滨保护带建设行动,构建完整的全市生态防护隔离带,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漕桥河、官渎港、东氿、阳山荡等关键性河、湖湿地,建成武宜运河、芜申运河等航道和主要入湖河道两侧生态林带改扩建工程,进一步增强水土保持和污染拦截与生态景观功能。
二是拓建道路廊道。在高速公路、铁路、不同等级公路两侧布置宽度不等的绿化带。三是构建城镇生态保护屏障,确保到202_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
5、创新管理机制体制,提高环保工作水平
一是用好环保政策工具,推动创新发展。完善地区环境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和区域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创新环境价格和市场政策,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政策,建立和完善交易平台;创新环境财税政策,确保环保支出与GDP、财政收入联动增长;创新绿色金融与资本市场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等制度,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是发展壮大环保产业,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宏观调控,搞好规划引导,坚持科技引领,推动创新发展,实施品牌战略,营造磁场效应,加强对外合作,加快人才培养,拓
宽投资渠道,加大发展支持力度。制定环保产业投资优惠政策,鼓励投资,保证成长型环保企业信贷融资,采取BOT、TOT等多元合作,各尽所能,实现政府、企业双赢。
6、实施“感知宜兴,智慧环保”工程,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一是建设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为了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在横山水库及三个主要入库涧沟(李家园涧、杨店涧、横涧)各建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实时、动态、连续监控饮用水源水质情况。
二是继续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建立一个涵盖全市主要污染源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视频监控、监测系统,并将原有主要污染源的废水流量计整合到新系统中,具备电子地图功能。
三是建设放射源网络平台。加强全市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开发利用伴生矿、使用开放性同位素等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严格的“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制度,实现放射源的动态管理,加大对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
四是加快建立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五是加强太湖水质监测预警中心的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环境污染和太湖蓝藻监测预警系统。六是继续推进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管理系统以及大气、水质、噪声等的自动监控系统,接入全省在线监控网络,数据实时显示。
七是加强对涉及重金属、有毒有机物等企业的监管、监测,同时注重对重金属、有毒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进行研究。
八是改进思路,由“监管”向“监管与服务兼顾”的方向转变,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把先进的环境管理手段推荐给企业,如清洁生产审计、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产品和其它绿色标志认证等,帮助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7、巩固深化生态创建成果,夯实生态文明社会基础
一是培育全方位的生态意识文明体系。大力弘扬宜兴文化,共建太湖流域生态文明,优先发展生态教育,提升全民生态文化素质,至202_年,建成和完善西太湖、氵鬲湖、横山水库水环境保护、龙背山森林公园等特色鲜明的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力争建成20个以上特色鲜明的生态公园(建筑)、生态文化长廊等生态文化设施,广泛进行生态宣传,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二是构筑高效低碳的生态产业文明体系。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五大生态农业区,在太湖一级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业节水工程,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建立全市农业环境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工业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打造环科园、宜兴经济开发区、陶瓷产业园为重点的环城工业圈和以官林、高塍、新建工业集中区为重点的沿宜金线工业带;优化工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优先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三大新兴产业,培育环保、高端线缆、陶瓷三大优势特色产业,全面促进低碳型工业发展,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循环工业,建立现代物流仓储业,提升和完善宜兴城西物流园,加快建设长三角金属物流园。
三是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文明体系。四是倡导绿色简约的生活行为文明体系。五是构建多层次的生态制度文明体系。
(二)保障措施
面对未来五年全市环境主要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应在以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1、健全法规体系,提高规划权威地位。
2、民本为先,努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4、运用市场机制,拓宽环境保护的投融资渠道。
5、统筹规划,深入开展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
6、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7、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8、加快科技创新,构建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
9、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政策体系,探索环保新道路。
10、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