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9号文库
XX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修改)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8-109064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4 01:24: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XX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修改)

XX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工作是XX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XX正常生产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XX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本管理规定了XX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内容与方法,适用于XX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XX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委员的环境保护委员会,主管生产副矿长为常务副主任,具体分管环保工作。生产部是矿环境保护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各厂由各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负责各分厂内部的环境保护工作。以上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了XX的环境保护监督网。

第六条矿长职责

1、矿长是环保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者,作为法定代表人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

2、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3、委托一名副矿长分管环保工作,做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生产副矿长职责

1、执行国家的环保法令、法规以及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规定。

2、定期组织召开矿部环境保护会议,审定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3、统一指挥和确定环境保护工作中各有关部门的任务。

4、指导和检查有关部门对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的贯彻与落实情况。

5、审批环境保护改进工程和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并负责把关。

6、审批环保设施的检修计划,负责检修质量的验收。

7、负责协调矿各部门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任务和责任,提出具体执行意见。

第八条生产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矿环保管理工作和监测任务,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编制矿部环境保护近期计划、长远规划及全矿环境治理、“三废”治理年度计划,报主管矿领导或矿长审批,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参与各项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方案的调研、试验、制定和审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新、扩、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 制度。

5、负责参与环保治理工程方案的审核、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

6、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检修计划的实施,对具体污染项目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环境保护治理设施的停运必须征得生产部及有关领导的同意。

7、负责农业补偿的归口管理,负责农赔案件的受理及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整理存档,重大事故及时报告。

8、监督粉煤灰(渣)及脱硫石膏的综合利用情况及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参与粉煤灰综合利用新项目的开发与利用。

9、认真做好环境质量的数据分析和控制,及时反映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按期报送上级部门规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等各项报表。

10、推广国内外环境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会同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对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做好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11、负责各类环保设施的更新改造。

12、负责定期联系有关部门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13、负责监督检查各类环保治理设施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14、负责脱硫监管的牵头协调管理工作。

15、负责监督考核各部门职责完成情况。

第九条环保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执行上级环保文件精神。

2、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以确保其准确性。

3、监督厂内各排放口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对波动幅度大和超标的污染物应组织人员加强监测,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4、负责全部监测项目的技术管理,收集、整理、分析、统计各类监测资料,建立监测档案。

5、参与厂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

6、参与厂环境质量评价及“三同时”验收工作,及排污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7、定期按年度编报污染监测及环境指标考核报表,参与全矿劳动卫生的粉尘、噪声等及综合利用的监督工作。

第十条制盐厂职责

1、加强油类系统的运行监督及考核工作,防止油类漏入冷却水系统或下水道

而污染排水。

2、负责调整蒸发罐的运行工况,努力降低氯化物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量。

3、负责协调并配合进行总排放口污染物浓度测试的相关工作。

4、负责厂部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废水达标排放并正常回用。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废水回收设施的运行规程及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热电厂职责

1、负责向全矿提供生活饮用水,并负责生活饮用水消毒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2、加强油类系统的运行监督及考核工作,防止油类漏入冷却水系统或下水道而污染排水。

3、负责消音、隔音设备的正常运行。

4、调整锅炉运行工况,努力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5、负责协调并配合进行电除尘器效率或出口烟尘浓度的测试的相关工作。

6、对电除尘器、脱硫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厂内部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保证脱硫效率达95%以上,保证烟尘合格排放。如达不到以上要求或非正常停运,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必要时汇报矿部。

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并定期修编各类环保设施(包括冲灰、渣系统)、各类废水处理设施及脱硫装置的的运行规程及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

8、做好脱硫、除灰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保证运行记录的规范性、准确性、图纸齐全且与实际相符(特别是脱硫运行记录、报表、脱硫剂使用情况记录等),经常总结运行经验,加强对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

9、负责排灰情况的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10、负责各类除灰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灰水外排。

11、做好每年的脱硫、除灰及废水处理运行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编制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制卤厂职责

1、负责脱硫剂的提供,并经常检修泥浆泵,保证脱硫后的反应物能顺利打回废弃卤井。

2、经常巡查卤井,避免出现卤井穿管及泄漏情况。一旦发现,必须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避免污染情况发生。

3、协助进行农业补偿的相关核定工作。

第十三条质管部职责

1、负责环保数据的监测,并负责废酸、废碱中和处理工作以及做好有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剧毒物品未经处理不得以稀释手段排放,更不能直接倒入地沟。

2、负责对入厂、入炉煤煤质进行监测,保证入厂、入炉煤的煤质。第十四条物流部职责

1、负责灰场的安全运行,避免灰、渣堆积过高,并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2、不准用水冲地,防止煤尘进入总排口,造成污染物超标。

第十五条供应部职责

努力购买低硫、低灰份煤,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并建立石灰石购买档案。

第十六条科技部职责

1、负责进行矿山治理,尽力减轻周边农田污染。

2、负责各项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方案的调研、试验、制定和审查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格执行新、扩、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 制度。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六条环保治理设施管理

1、环保治理设施包括脱硫系统、各类除灰和输灰设施(电除尘器及微机控制系统、灰渣泵房、气力输灰管道等)、废水治理设施(循环水系统)、噪声治

理设施(消声器、隔声罩等)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干灰系统、渣仓等)。

2、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必须有完善的运行、检修规程及管理考核制度。

3、各类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必须外观完好,无冒、跑、滴、漏现象。

4、做好电除尘器、脱硫系统及微机控制系统的投入率的统计工作,要求电场及脱硫投入率达95%以上。

第十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定期编报各类环保报表。

1、报表有衡阳市环保局排污申报年报表、衡阳市珠晖区环保局排污季报表等。

附 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于202_年X月X日修订实施。

第二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3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4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2_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_)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5术语、关键词:

5.1 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 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5.3 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安环科等。

5.4 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 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 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5.8 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6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 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

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

6.3 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6.4.1 新改扩建项目、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引进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5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公司所在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6.5.1水质指标主要是控制排出水的COD≤100mg/L,PH=6~9,悬浮物排出的水必须做到无色、无味、无油迹。

6.5.2各生产车间尾气必须全部接入废气吸收系统,达标排放。

6.5.3固体废弃物必须分类管理,危险性固体废弃物必须送到有环保处理资质的部门处理。

6.5.4对周边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工业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6环保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环保培训教育工作,逐步增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全民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7环保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巡查管理制度,制定监督巡查管理规范,加强对各环境因素的监督和管理,定期通报公司的环境状况并及时上报公司负责人。

6.8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必须从小试进行跟踪分析,制定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等

污染物的处理方案,未能制定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的不能进入中试。

6.9凡有新产品建设的项目,确立后必须进行公司内环评论证会,对生产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三

废”,根据公司实际处理能力,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处理方案,给新产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的保证。

6.10 “三废”处理中心的要求:

6.10.1确保废水处理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运行,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水达标排放。

6.10.2确保废气吸收系统安全可靠、正常有效工作,发挥其技术特性,减少故障,确保系统高效率、长周期、安全经济运行,从而使废气达标排放。

6.10.3 对各类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固的跟踪监督管理。

6.10.4 由环保站负责打水的集水池,必须安排员工及时打水,杜绝出现满溢现象。

6.10.5 定期做好各种环境因素的监测检测工作,同时做好登记。

6.10.6 保持“三废”操作记录、运行台帐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6.11生产车间的要求:

6.11.1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周围的清水沟清洁无污染物。水质经检测,如果超标的,由环保监督

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当事车间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做好有关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如果经环保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后发现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作出书面检查。

6.11.3 各车间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特别是水冲泵用水量),以达到清洁生产的目的。

6.11.4 各车间所产生的工艺废水、水冲泵废水、洗各种物料的废水必须全部进入指定的集水井,由车间负责的集水井必须安排员工打水,杜绝出现溢流现象。

6.11.5 生产区各部门含有各种化工原料的工具(离心袋、烘布、拖把等)应在指定的地点清洗,严格控制清洗用水量,车间地面做到无积水。

6.11.6 在运输过程中小量跑、冒、滴、漏和洒落物料,做到先清扫,后用拖把擦净,使地面不留痕迹,严禁用水冲洗排入清水沟。

6.11.7凡公司内动火,必须严格控制用水量,一方面杜绝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水产生量,缓解污水处理的压力。

6.11.8对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油,不得乱排乱放,必须先收集存放后统一处理,洒漏地面的油污于完工后必须及时吸附清扫,统一处理。

6.11.9 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水,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0严格控制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对所有桶、坛、罐、锅等使用后必须做好加盖密封措施。

6.11.11对生产废气的排放,各车间一定要做好吸收回收工作,按照环境管理目标、指标要求限期整治,对吸收回收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或随便停止运行,或对回收液体达到浓度且不及时排放到指定地点的,对回收设施泄漏未及时修理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6.11.12各车间废气吸收设施和废气处理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废气吸收系统操作规程》。6.11.13 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气,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4各车间产生的不同种类的固体废弃物不得混放,固体废物放置见废物放置标识牌,各生产车间应注重减少各类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做到节能降耗、清洁生产。

6.11.15对于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车间有沉淀池的要对残渣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对不能利用的,经压滤后,滤渣运到指定的堆放点,由后勤负责统一处理,滤液排至污水管。

6.11.16对于危险固废,由各部门收集后送至危险固废堆放场,由采供部负责统一送有环保资质的处理部门进行处理,环保负责全过程监控。

6.11.17 各车间如果工艺改进或其他原因,产生了新的废固,必须通知环保部门,商讨解决的对策。

6.11.18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严格控制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生产设备时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6.11.19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如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并采取应有

6.11.20 各车间所有管路走向必须规范、标识清楚,设备布局整齐。

6.11.21各车间发生大小生产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环保主管部门,由环保主管部门会同当事车间对事故是否造成污染作出论证,决不允许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6.11.22各生产车间的负责人,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协助环保监督管理人员对因发生事故或者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污染事故的岗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做好记录,呈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2 后勤部门的要求:

6.12.1 公司建筑物外墙色彩保持统一,钢架结构车间定期除锈、油漆。

6.12.2 对各部门清理的废纸、旧报纸及塑料类可回收部分在各部门内部进行分类,由后勤收集、联系外卖。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和垃圾由清洁工统一收集至垃圾场后,由后勤统一运至环卫所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12.3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办公用纸(尽可能做到正反使用)及其他物品,以减少生活废弃物的产生量。

6.12.4后勤负责办公楼及厂区公共区域垃圾筒的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分类。

6.12.5 对于废电池、废旧日光灯管、墨盒等应集中收集到指定位置处理。

6.12.6 实验室、化验室产生的废水必须全部送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7 实验室、化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液,特别是废溶剂必须倒入废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然后送到环保站原水池,进行处理。

6.12.8 实验室技术员在做实验时,如果所做实验气味较大,必须在通风厨内进行。

6.12.9 实验室、化验室各试剂瓶使用后必须及时加盖,避免气味溢出,污染大气。

6.12.10 食堂馊饭菜由后勤安排运走,食堂的馊饭菜不准储存过夜,每天清运,并对存放馊水桶处应及时清理和清洗,清洗废水应排入废水管路。

6.12.11 厂区内的通道及绿化带内的固体废弃物,每天由后勤清扫后运到厂区垃圾场。

6.12.12 公司内化粪池、食堂洗菜,员工洗衣,浴室等生活废水全部接入环保站污水处理系统。

6.12.13 保证公司内的绿化带的成活率,并定期修剪,及时增补,使绿化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6.12.14 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必须在指定地点清洗。

6.13 奖励与惩罚

6.13.1 奖励

6.13.2在公司的环境保护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张榜表扬。

6.13.3 惩罚

6.13.4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司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各

6.13.5 公司生产部下属各车间环保员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后勤各部门的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为环保第一责任人,如发生环保事故,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对当事部门的经理、生产部车间主任、领班进行连带处罚(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是环保罚款总额每月不得超过本人工资总额的30%(该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中的6.13.6,6.13.7,6.13.8)。

6.13.6 对于环保事故隐患,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方案,由部门(车间)落实具体措施,环保协助并登记、备案,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类似事故隐患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微小环保事故,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月底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

6.13.7 对于微小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微小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一般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ⅹⅹ元,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ⅹⅹ元,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ⅹⅹ元。

6.13.8 对于一般环保事故,由环保监督巡查人员先进行登记、备案,对当事人一律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车间发生的,则对车间环保员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领班处以ⅹⅹ元扣款,对车间主任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对生产部经理处以ⅹⅹ元的扣款;如果是后勤部门发生的,则对当事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处以ⅹⅹ元扣款,对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处以ⅹⅹ元扣款;以后勤各部门或生产部各车间为单位,如果一个月内发生一般环保事故3次以上(含3次),则升级为较大环保事故,月底另外对车间环保员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30%,对车间主任(后勤部门主管、课题组长、环保站站长)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20%,对生产部经理(当事后勤部门经理)加罚满其工资总额的10%。

6.13.9 对于发生较大、特大环保事故的,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送政府司法部门处理。

6.13.10 环保事故由环保部门每月统计并全公司通报,年终分类统计后,上报公司经理执行层,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一、废水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生产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4、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二、废气排放管理

1、公司《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公司应加强对生产产生的大气污染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在用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和SO2治理设施,并做好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做好运行记录。

3、公司应积极采用废气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4、公司应尽可能的选用低硫煤,以减少SO2的产生。

三、固体废物处置管理

1、公司生产、生活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生活垃圾和煤矸石。

2、公司应做好对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回收填埋。

3、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对煤矸石进行处理和填埋,保持场地道路的通畅,避免因清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四、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救援队伍职责,对信息报送、出警、现场处置、污染跟踪、调查取证、后勤保证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4、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并上报环保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突发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5、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法规要求,妥善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并协助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处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

五、新建项目环保管理

1、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即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新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前开展环评,并逐级上报环保部门批复。

3、新建设项目试运行后,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六、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2、公司环保职能管理部门报送环统报表,并做好数据的分析。迟报、漏报、错报一次,扣主管人员20元。

3、公司环保台帐或报表报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七、奖励和惩罚

1、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照《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赔款、行政处罚、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

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业环保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环保职能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保领导组工作岗位职责

一、环保领导组承担本企业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和监测任务,具体负责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督;

二、负责协调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各类业务往来,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

三、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五、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

六、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七、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八、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煤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促进经济、环保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利用,为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矿井,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领导组要在年初制定本矿环境保护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矿发展计划中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制定本矿污染防治政策。

三、本矿环境保护领导组每季度组织各环保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手机、听取各小组环保工作问题,统一协调安排。

四、按照本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求,把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纳入生产、考核之中,建立相应的经济考核体系,把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五、加强矿井环境检测能力建设,实时监视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环境管理、决策、污染防治、控制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平,最大限度地使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切实解决固体废弃物占地,建立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七、加大矿山生态恢复力度,每年要对矿山周围进行指数、绿化。采矿界限要求按环评要求做好安全预留煤柱,防止地表塌陷,努力改善矿区环境。

八、加强污染防止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污染防止设施运行率达100%。

九、建立健全环保保护档案,把本矿内部环境管理档案污染防治技术,国家标准“三同时”手续等按时分类入档,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十、加强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采取内部组织学习或外出培训等形式,每季度由环保领导组组织各环保小组进行环保和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环保业务水平。

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制度

实现各项污水达标排放是我矿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重要指标,为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持续稳定达标排放,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必须在废水排放总口处安装污水流量和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对污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二、每班应根据矿井所排废水量,确定污水处理运行时间及絮疑剂的添加量,确保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明确本班相关责任,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讲清当班运行情况剂当班及其注意事项。

四、认真填报污水站运行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可靠,如发现记录不明,追究其本人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废水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处罚。

六、对未按规定操作运行的,没有记录的要予以经济处罚,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及时发现污水处理站运行故障剂存在的问题,确保设施运行正常。

八、公司应做好污水治理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操作规定

污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主要靠中央控制系统来控制,且由缺相,过载,断电自动恢复等保护功能。本系统备有自动与手动两种操作状态。在调试检修时可用手动来进行控制,正常运行时可转换至自动系统来操作控制。该系统综合污水处理全过程进行程序控制,主要由以霞几部分组成:

(1)、调节池潜污泵的控制

自动控制时:调节池污水提升泵液位控制器高开低停自动开启,两小时自动切换一次,当一台发生故障则自动切换到另一台工作;(2)、风机运行系统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时:污水提升泵受液位控制器自动离开时,风机则连续运行,两小时自动切换一次,当一台发生故障则自动切换到另一台工作。低停时风机则间断运行,三小时自动开启运行二十分鈡停;

(3)、污泥回流及剩余污泥排放时间受自动控制。(4)、当系统某处出现故障时保护系统则自动发出报警。(5)、初次投入运行时应培养好生化所需的培养基,严格控制水量和实现观测水质情况及生化载体(填料)有否脱落,两年更换一次。定时检查提升泵、风机、电磁阀是否有异常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脱水和缺水运行。

矿井污水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环境保护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掌握井下污水排放情况,按程序操作,按要求陪着净水剂,及时进行污水净化处理,控制污水排放。

三、对污水处理设备、供电系统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发生故障时,要及时维修,并报告办公室主任和矿环保领导组,必要时,应采取紧急人工搅拌,净化处理。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维护台帐。

煤场灭尘管理制度

从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环境保护出发,为保护矿区及周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矿区,我矿特制定煤场灭尘管理制度,望有关人员认真按规定执行。

一、煤场的喷淋装置由煤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操作,如发现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二、每班进行一次煤场喷淋洒水,确保煤场灭尘合理降尘,时间5—10分钟。

三、喷淋使煤场堆表面湿润,湿澡度0.3—0.4cm为宜。

四、喷淋标准以煤堆不起尘,车辆通行不起尘为准。

五、每班应认真做好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六、每班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列入生产管理及经济责

贮煤场喷淋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贮煤场喷淋管理员应在矿环保领导组的监管下,由领导组副组长直接领导其开展工作。

二、煤场要做到每天及时清扫,适时对车辆道路进行洒水灭尘。

三、要掌握净化后的矿井的储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对煤场进行适度洒水。洒水时要求四个喷头同时运行,覆盖全场。

四、对喷淋洒水系统的各种设施以及配套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组副组长汇报,及时维护保养,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

五、要建立健全有关的运行、维护台帐。

煤矸石处置利用管理

为了加强我矿环境保护,构建循环经济,创造节约资源型企业,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达标要求和公司环境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实现环境达标,制定煤矸石处置利用管理办法如下:

一、我矿环境领导组在年初制定本矿环境保护计划时,结合煤炭生产实际把煤矸石处置利用工作纳入矿井环境保护发展计划中去。

二、制定环境保护的长远规划,严禁矸石乱堆乱放,如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将矸石按程序送入砖厂进行粉碎,加工合理处理,确保矸石合理利用。

四、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从源头上治理污染,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实现清洁生产。

五、巩固达标成果,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稳定、连续达标。

山西xx煤业 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二0一一年三月

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治理领导组 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环保办公室

第四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

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

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

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

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

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基本内容

第十五条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第十六条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第十七条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第十八条 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

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第十九条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第二十条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 废水方面,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排水沟。第二十二条 生产车间产生废铁屑要用铁屑箱贮存,作为原料集中出售,不另设堆放场。产生的废机油和废切削液因属于国家危废名录,必须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排放,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三条 动力设备必须优先选购低噪音的设备,并且安置在封闭 的厂房里,减少噪音的产生。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药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浙江瑞格铜业有限公司

202_ 年 1 月 1 日

第五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5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监测及排放记录。第六条 环保科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处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环保处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 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 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 环保科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环保处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

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 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市、县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环保处,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环保处,公司环保处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环保科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签发人:

202_年1月1日

XX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修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