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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与信(精选多篇)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8-1103107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14 01:02: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论行与信

论犹太教的信与行

——兼与基督教比较

信与行,乃信仰与善行的简称。宗教以信仰为基础,所以,不能不重信;宗教的目的(至少是目的之一)乃指导行为,教人行善事、成义人、得救赎,所以,不能不重行。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信与行两方面在一个宗教中等量齐观,在不同的宗教中地位等同,没有差别。实际上,它们在各个宗教那里所占的比重和地位是不同的。在犹太教与基督教那里尤其如此。犹太教与基督教皆信仰上帝。然而,犹太教不尚信条和教义,其核心是“行”,可谓尚行之教;而基督教则把信仰放在首位,主张“因信称义”,可以说是尚信之教。而犹太教之尚行与基督教之尚信,绝非无缘无故,实乃基本宗教信仰之不同使然。迄今,国内学术界对这一主题论之不多。本文不揣冒昧,拟阐述犹太教的信行观并与基督教做适当比较,借以从一个侧面理解和把握犹太教的本质和独特价值。

一、犹太教:信仰与信条

众所周知,犹太教的经典首推《圣经》,其次为《圣传》,即《塔木德》。①《圣经》中最重要的是《摩西五经》;《圣传》中最重要的是《密西纳》。说它们最重要,是因为二者皆为犹太教的基本内容——《律法书》。《创世记》开宗明义讲上帝创造天地、万物和人类,然后描述亚当和夏娃的堕落,挪亚方舟的故事以及以色列民族的诞生过程。这里没有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不是先从学理上证明上帝的存在,尔后再描述他的作为。《出埃及记》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摩西十诫”,(参见《出埃及记》20:1-17)也没有上帝存在的证明。事实上,《圣经》的其他诸篇也不曾从理性和逻辑上提供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毋宁说,上帝的存在是作为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包含在《圣经》之中的。不仅如此,除《圣经》外,拉比犹太教的经典《圣传》也没有刻意证明上帝的存在,只是阐述和讨论各类律法,要求犹太人依法行事罢了。一言以蔽之,对于犹太教徒来说,上帝的存在是先验的(a priori)、不言而喻、不证自明的(self-evident)。

犹太教有其“经训”,强调的是对上帝的信仰和敬拜:“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命记》6:4)紧接着又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上帝。”(《申命记》6:5)从这几句话可见对上帝的信仰在犹太教中是何等重要。

总之,犹太教注重信仰,是以对上帝的信仰为根基(root)、基础(foundation)或前提的宗教。

此外,犹太教还是有信条的宗教。诚然,犹太教在诞生后的1000多年一直没有信条。②但是,到了公元12世纪,由于古希腊哲学和基督教神学的影响,摩① 《圣传》即拉比犹太教的经典《塔木德》(Talmud)。柴大林先生建议将音译的《塔木德》该为意译的《圣传》,因为它既表示了与《圣经》的前后接续,又体现了其口传律法的基本特点。我以为有道理,故用之。同时建议《圣传》和《塔木德》都用,如同《圣经》和《塔纳赫》,《摩西五经》和《托拉》并用一样。②实际上,第一个为犹太教确立信条的是公元前一世纪的斐洛,而不是中世纪的迈蒙尼德。但是,由于斐洛的著作一直为基督教教会所保存,不被犹太人所知晓,所有没有对犹太教产生实际影响。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仍然把迈蒙尼德看做是第一个为犹太教制定信条的神学家。

西·迈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 1135-1203)认为,犹太教也应该像基督教那样有自己的信条。于是,他在评注《密西纳》关于来世的章句时提出了著名的13信条:

1、信仰上帝的存在;

2、信仰上帝的一体性;

3、相信上帝是非物质的;

4、相信上帝是永恒的;

5、相信唯一的上帝才是崇拜的对象;

6、相信预言;

7、相信摩西是最伟大的先知;

8、相信《托拉》是神性的;

9、相信《托拉》永恒不变;

10、相信上帝知道人的思想和行为;

11、相信上帝奖善惩恶;

12、信仰弥赛亚(救世主)的降临;

13、相信死者的复活。①迈蒙尼德认为,这13信条乃是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如果拒不接受它们,即为异端,而异端分子应该被开除教籍。

迈蒙尼德提出13信条之后,在犹太教内部中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的根本不承认犹太教有什么信条,有的则批评他的信条体系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克来斯卡(Krascas,?-1412)和他的学生阿尔伯(Joseph Albo,约1360-1444)就属于后者。克来斯卡批评迈蒙尼德的13信条混淆了基础性信条和一般性信仰,他区分出“根本性信条”、“支柱性信仰”和“一般信仰”三个层次。其中,根本性信条有三个:“上帝存在”、“上帝的一体性”和“上帝的非物质性”。支柱性信仰有六条:上帝无所不知,神助(providence)、上帝无所不能、预言、自由意志、托拉的目的是向人灌输上帝的爱,以此使人达到永恒的幸福。基本的信仰有八条:世界的创造、灵魂的不朽、奖赏与惩罚、复活、托拉的不变性、摩西预言无与伦比、大祭司以神谕传达神的教诲、弥赛亚的降临。继克来斯卡之后,阿尔伯再次把犹太教的基本信仰分为不同的层次,认为最根本的有如下三条:信仰上帝,相信《托拉》神授,信仰善恶报应。次一级的有六条:相信上帝从无中创造世界,相信摩西的预言高于其他所有预言,相信托拉不变,相信履行一条戒律即可实现来世的幸福,相信死者的复活,相信弥赛亚的降临。②

尽管犹太思想家们对信条的理解和阐述各不相同,但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经过中世纪犹太哲学家或神学家的努力,犹太教从无信条的宗教转变为有信条的宗教。

对于许多宗教来说,基本的信仰与教义或信条是密不可分的,或者说信仰就表现为一系列教义或信条。它们构成了一个宗教的信仰体系,是某一宗教的基本理论。例如,在基督教中,除了上帝的信仰和创世说外,还有原罪说、道成肉身说、三位一体说、来世拯救说,等等。在基督教中,信仰和信条是一个整体。信仰基督教,也就是信仰这些教义或信条。

然而,犹太教的信仰和信条始终是分离的,信条在犹太教中一直没有取得重要的位置。在犹太教中,有两个有关分类的重要概念,这就是“哈拉哈”(Halachah)和“阿嘎达”(Agadah)。前者的原意为“行走”,引申为可以指导实际生活的所有律法。后者的意思是陈述(narration),是用“铺陈、传说、故事、诗歌、寓言、道德反思以及历史回忆的手段”对犹太经典的阐释。犹太教的经典包含了“哈拉哈”和“阿嘎达”两部分内容。一般来说,《密西纳》以“哈拉哈”为主,因为它是口传律法的汇集,而《革玛拉》和《密德拉士》则充满了“阿嘎达”。按照犹太教传统,“哈拉哈”的地位高于“阿嘎达”,因为犹太教是一个重视律法即以“哈拉哈”为主的宗教。“哈拉哈”是犹太人在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它有强制性,同时其内容也与生活直接相关;而“阿嘎达”则没有强制性,它的思想和观念可以给人以有意的启发,但没有“哈拉哈”具有的强制性和对生①

② Dan Cohen-Sherbok, The Future of Judaism, T&T Clark LTD, Edinburgh, 1994, p.38参见 Menachem Keliner, Dogma in Medieval Jewish Thought: From Maimonides to Abravsanel, The Littman Library, 1986, p.108-15

5活的直接指导意义。在迈蒙尼德之前,不存在犹太教的信条,因此也不存在信条的地位问题。迈蒙尼德后犹太教有了信条,但是,主流犹太教认为,信条不属于“哈拉哈”,而属于“阿嘎达”,在地位上是从属于“哈拉哈”的。不仅迈蒙尼德等人提出的信条属于“阿嘎达”,所有的哲学思想和理论也都属于“阿嘎达”。对于多数犹太人来说,犹太教是一神教,必须以信仰唯一的上帝为前提,但是犹太教的一神教信仰并不必然要求一个教义体系。教义或信条在犹太教中是无关宏旨,甚至是可有可无的。直至今日,这仍然是多数犹太人对于教义或信条的基本看法。

二、犹太教:信仰与善行

犹太教真正重视的是人的德行(deeds)。

按照犹太教传统,“上帝”(God)、“托拉”(Torah)和“以色列人”(Israel)是构成犹太教的三大要素。这三个概念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共同构成犹太教的整体。上帝创造了世界和人类,又赋予以色列人以《托拉》,以色列人遵循《托拉》行事而成为义人,最终回归上帝而得救。在这里,上帝是起点,也是终点。《托拉》是中介,是以色列人借以达到终点的手段,是连接上帝和以色列人的纽带和桥梁。以色列人则是实现目的——回归上帝的行为主体。对于以色列人来说,上帝拣选他们,使之成为“特选子民”,其目的就是要让他们在德行上成为像亚伯拉罕、以撒、约伯那样的义人(righteous man),做其他民族的榜样,从而最终被上帝所接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派犹太人才把犹太教称为“伦理一神教”。

伦理一神教是尚行之教,因为它赋予人的德行以极其重要的地位。按照犹太教,既然人的目的是作为义人而回归上帝,那么,对上帝的信仰确立之后,如何做义人就成为第一位的事情。换言之,对于实现做义人的目的而言,正当的行为是最重要的。这也表明,犹太教认为决定一个人是否为义的标准不是信仰,而是他的行为。凡是行为正当的人,就是义人。对此,有的拉比文献甚至说,只要你们做正当的事,不信仰我(上帝)也行。著名犹太思想家拜克(Leo Baeck)在论证犹太教的伦理性特征时这样说:“一神教被称之为伦理的,理由如下。这个宗教把正当的行为(right action)推向前台。„„正当的行为是正当思想的路(ri ght action is the path for right thinking),这比反过来说更正确(More so than the opposite)„„《出埃及记》(24:7)说‘凡你所说,我们都将遵行和服从’。这句话特别强调:行为第一,通过它然后才有倾听、理解。”① 这段话也表明,在犹太教中,正当的行为是“称义”的必由之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犹太教是尚行之教。

在犹太教中,做正当的事被说成是走正当的路,即走上帝之路或与上帝同行。《圣经》说: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样子创造的(《圣经·创世记》(1:26)。因此,人应该模仿上帝,像上帝那样生活,成为像上帝那样的人。在犹太教中,虽然上帝是超越的,但是并不是捉摸不定,高不可攀的。人可以模仿、效法他。实际上,尚行的犹太教是教人模仿上帝的宗教。

怎样模仿上帝?犹太教模仿上帝就是按照上帝的教导(teachings)行事。上① Leo Baeck: This People Israel: the Meaning of Jewish Existence, The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of America, Philadelphia, 1965,p.23-2

4帝的教导就是《托拉》,即律法(law)。因此,模仿上帝也就是按照上帝在西奈山启示给摩西的律法行事。律法的内容是上帝的教导,告诉犹太人行什么以及如何行。因此,遵照律法行事,就是模仿上帝行事,就是行上帝之道,也就是与上帝同行。如果犹太人在生活实践中遵行了律法,他就成了义人,也就会得到救赎,实现了人生的目的。说犹太教是伦理一神教就是说犹太教是尚行之教,其核心的原则是“因行称义”。在这里,《托拉》乃是犹太人与上帝之间的中介,是犹太人借以成为义人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犹太教可以被称为一种律法主义的宗教。其中,上帝的信仰是基础或前提,善行和律法乃是其核心内容。

三、犹太教与基督教:“因行成义”与“因信称义”

然而,需要特别表明的是,我们说犹太教的基本原则是“因行称义”,犹太教是律法主义的宗教,与基督教对犹太教的类似评判有重要的区别。

牛津英语词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complete)是这样界定律法主义的:“律法主义被贬义地用于某些人的原则,这些人被指责为坚持和《福音书》相反的律法,坚持‘因行称义’(Justification by works)”。著名的基督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这样说:犹太人“想通过行为、工作和外在的东西,而不想像先知及以色列的真正子孙所必须做的那样,通过上帝的恩典和怜悯成为上帝的子民。”①桑德斯(Ed.Sanders)在总结基督教关于犹太教之律法主义的时候这样写道:“新教对于犹太教的典型描述是因行称义(works righteousness)。犹太教被说成是这样一种宗教:奉行该宗教的目的是通过遵守律法并做善事而赢得进入天国之道的。”②总之,在基督教世界中,犹太教是一种相信依靠善行而获得拯救的律法主义宗教。

犹太教相信通过善行而得到拯救,而且行善事即奉行神性的律法,在这个意义上说,基督教称犹太教是“因行称义”和“律法主义”也不无道理。但是,问题在于,基督教对犹太教的评判没有停留在“律法主义”这个名称上。保罗、路德等进一步认为,犹太教的律法主义完全是“形式主义的”(formalist),是“自义”(self-righteous),是“伪善的”(hypocritical)。因此,犹太教是低劣的,应该受到蔑视和拒绝。保罗说:“因为外面做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马书》2:28-29)在保罗看来,肉体的割礼只是外在的,不是必需的,因而是形式主义。在许多基督徒心目中,割礼、献祭、饮食律法以及其他律法,都是外在的,形式主义的,与人的“称义”毫无关系。不仅如此,基督教还认为,只注重形式和外表的犹太人仍然“自以为义”,滋生了道德上的骄傲和对其他宗教的蔑视,而在事实上,犹太人——一世纪前后的法利赛人——是虚伪的;在英语词典里,“法利赛人”就有“伪君子”的意思。类似的说法反映了主流基督教在历史上对犹太教的基本观点。

无疑,犹太教之“因行称义”突出的是人的善行对于救赎的意义。但是,我们不应该忘却,在它背后隐含的是对上帝的当然的、不容置疑的信仰。如前所述,犹太教的基础或前提是对上帝的信仰,犹太人之所以将律法的遵行和善行视为“称义”之必需,是因为犹太人在遵行律法时,早已将对上帝的虔诚信仰视为当① Martin Luthe, On the Jew and their Lies.(马丁·路德:《论犹太人及其谎言,1543》,Helmut T.Lehmann Ed., Luther's Works,Vol.43, Concordia Publishing House and Fortress Press, Philadelphia 1991-1995,p.148-149 ② Ed.Sanders: Paul and Palestinian Judaism ,SCM, London, 1977,p.33f

然的前提,将律法的神性来源视为无可置疑,将律法的遵循视为“称义”的必由之路。善行和信仰是一体两面,而不是相互分离的两件事。也就是说,在犹太教这里,善行不完全是“外在的”,不是和信仰没有关系,实际上,它本身体现的正是内心的虔诚信仰。日常生活中的善行直接依照的是律法,最终体现的则是对上帝的内在信仰。换言之,行为不完全是外在的,因为它包含内在的信仰和虔诚;信仰也不完全是内在的,而必须体现在善行之中。没有善行,何谈真正的信仰?如《雅各书》所说:“人称义是因着行为,而不是单因着信”,“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各书》2:18-22)就连耶稣自己也说:“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7)路德将“因信称义”发挥到极至,说什么“惟有信仰”。然而,面对《雅各书》中的信行观,路德也不得不考虑行为的意义和价值。他说:“我们不是靠行为得救;但是如果没有行为,便必定在信心上有所差错了。”①善功就像一个标记,体现着真诚的信心。路德虽然强调内在的信心对于称义的首要性,但是也认为信心必然表现为行为。如果借用动机和效果这个范畴来分析犹太教的“因行称义”和基督教的“因信称义”,则可说前者强调的是效果,后者则突出动机。路德的观点是:好的动机必然产生好的结果,内在的信心必然导致而好的行为。其错误在于把动机和效果等同起来,而在事实上,好的动机不一定导致好的结果,动机和效果不一致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而犹太教的“因行称义”则有更大的合理性。虽然偶然的善行不一定是真正的善行,不表明对于上帝的真正的信仰,但是经常的善行和义举则不仅说明行为本身的善,而且也能够表明内在的信仰一定是真诚的。我们是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能够使动机和效果统一起来的是经常的实践。一个人做一两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经常做好事,甚至是一辈子做好事。经常行善和终生行善的人不仅结果是好的,其动机也必然是好的。犹太教之“因行称义”的原则就是教人一生按照律法行事,因此,犹太教界定的“义人”必定是既有虔诚的信仰,又是真正有德行的高尚的人。可见,“因行称义”较之“因信称义”在学理上略胜一筹。

概而言之,犹太教的“因行称义”,因其以对上帝的信仰为前提,和基督教的“因信称义”一样,也是信仰在先,善行在后;二者在信与行的先后次序上是一致的,都是信仰在先,行为在后。二者的区别是重心不同:犹太教的重心是行,故曰“因行称义”;基督教的重心是信,故曰“因信称义”。这是两条通向救赎的道路。

在救赎问题上,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本质区别在于信仰对象和与之相关的救赎手段。对于犹太教,信仰的对象是唯一的上帝,救赎的手段是奉行上帝启示的律法。基督教则不然。保罗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为律法,乃是因为耶稣基督,„„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而称义”(《加拉太书》:15-16)“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2:21)很明显,“因信称义”信仰的不是犹太教中那个唯一的上帝,而是“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是“三位一体”的神。信,既是相信,也是信靠。就是说,耶稣基督是基督徒相信并依靠的对象:耶稣之十字架受难而替人赎罪,上帝因此免了人的罪,人才得以与上帝和好并称义。受难的耶稣是人与神之间的“中保”,人的免罪是由于他“白白”给予人的恩典。在基督教这里,“恩典”(Grace)就成了人之得救的手段,而且① 罗伦培登:《这是我的信仰》,译林出版社,1993年,第308页。

被说成是唯一的手段。路德在坚持“惟有信心”的同时还说“惟有恩典”,就把“因信称义”归结为惟靠恩典得救了。

毫无疑问,基督教的救赎论对于基督徒而言是真理,因为基督徒信仰的就是耶稣基督,其救赎论是基督论的自然引申。但是,对于犹太人,这样的救赎论则是荒谬绝伦的。因为,在犹太人看来,惟有上帝,惟有托拉(律法),人只要信仰上帝并遵照律法行事,就可以成为义人,进而得到救赎。亚当和夏娃的自由意志导致违反上帝的禁令,但是那不是可以遗传后人的“原罪”。既然没有“原罪”,也就无需去赎罪,没有必要相信作为神人之中保的耶稣以及他的受难和替人赎罪。在历史上,耶稣实有其人,但他是一个普通的犹太妇女生的凡人,而不是什么“道成肉身”,不是神或具有神、人二性的“人子”。所谓“道成肉身”、“三位一体”等基督论是完全不合理性,不合逻辑,没有道理的。可见,犹太教和基督教在信仰上根本不同,属于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救赎论,“因行称义”和“因信称义”分别是不同的宗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救赎论。二者各在自己的宗教中顺理成章,而且只适用于自己的宗教,不应该以自己的宗教为标准来评判对方。实际上,正如基督教的救赎论可以成立,有其存在的理由和价值,犹太教的救赎论也一样可以成立,也一样具有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犹太教主张“因行称义”,故而是律法主义的。但是,律法主义不一定是形式主义和伪善的。犹太教的律法包含道德,刑法,民法,祭祀、礼仪等诸方面,其数目达613条之多。犹太教经历了历史的变迁,从圣经犹太教发展到拉比犹太教,又经历了中世纪和现代的改革运动,其后产生了诸多宗派。在当今社会中,古代确定的一些律法是很难实行了。例如,关于圣殿和献祭的律法在圣殿被毁后就无法付诸实践,有关农业的律法现在不一定适用了,关于利未家族的律令也失去了效力。如果在理论上仍然顽固坚持过时的律法,而在实际生活中无法奉行,使律法流于纯粹的形式,那倒是有形式主义的嫌疑。但是,不能把犹太教笼统地概括为形式主义的。翻开犹太教的历史,我们可以知道,犹太教是应时而变的宗教,即使是保守的正统派也在生活方式上做出了显而易见的调整。何况,目前属于自由派的犹太人占到80%以上。因此,我们认为,不能一般地称犹太教是形式主义的。也许犹太教中存在个别形式主义因素和内容,但是,正如基督教和其他任何别的宗教都有形式主义的一面,我们没有理由以偏概全,在一般意义上称犹太教为形式主义的和虚伪的宗教。

在学习和研究犹太教的过程中,我感到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有的(不是所有的)犹太学者和拉比具有一种基督教中心主义和从众心理。这些人心目中的宗教样板或范例是基督教,又拿了这个样板反观犹太教,论证犹太教也和基督教一样是一种伟大的宗教。例如有人认为,基督教是爱的宗教,犹太教也是爱的宗教,因为《利未记》中就有“爱人如己”的律令。其实,不必因为基督教是一种强势的宗教而认为其中的一切都是强势的。犹太教是人类最古老的一神教,其基本的信仰体系有独一无二的特征。犹太教应该勇于坚持自己的特征,同时也尊重他人的学说。这才是可取的态度。就救赎论而言,“因行称义”和“因信称义”一样是实现救赎的道路,是犹太人所应该坚持的犹太教的救赎之路。

(原载《文史哲》202_年第3期)

第二篇:行信工作总结

行信工作总结

车站值班员在提高货运工作效率中的意义

为了提高调度指挥水平和编制作业计划质量,车站值班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正确掌握现在车。现在车是编制车站作业计划的一项重要资料。车站调度1应随时掌握车站的现在车数及其停留地点,其中重车应分去向,空车应分车种。调车区长应掌握本调车区范围内各股道的现在车资料。

(2)加强预确报工作。及时收集到达列车预确报,可使车站调度人员及早掌握车流到达情况,以便更好地进行车站作业的计划和指挥。为此,直通列车和区段列车的电报确报应及时送达车站调度人员。摘挂列车由于在区段内甩挂车辆,编组内容发生变化,列车到达站的车号1应用电话向后方区段内指定的列车确报站了解摘挂列车由该站发出时的编组内容,向调度指挥中心了解以后的车辆甩挂情况,并将收集到的确报资料及时送交车站调度1。铁路枢纽内各站也应按时交换资料。列车到达车站后,经过核对如发现列车确报与现车不符,车号1应及时通知车站调度1更正。

(3)加强联系报告制度。调车区长应将其掌管的调车机车作业进度及时向车站调度1汇报。货运1应将所负责区域车辆装卸作业进度及有关事项及时向货运调度1汇报,由货运调度1转告车站调度1。车站值班1应随时了解列车预计到达时刻及机车交路的变化情况等,并通知车站调度1。

(4)加强班与班之间的工作衔接。前一班车站调度1应为后一班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例如,应按计划完成规定的解体、编组、取送、装卸等作业,按照规定进行调车机车的整备作业等。

2车站工作分析

车站对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其目的就在于肯定车站各方面工作的成绩,找出车站工作中薄弱环节,总结在执行日班计划、技术作业过程、列车运行图和列车编组计划中的经验和问题,检查行车安全情况,从而据以制定改进车站工作的有效措施。根据分析,还可以确定各工种和人员的工作质量,推广先进经验,以便进一步挖掘潜力,提高车站工作水平。

车站工作分析有日常分析、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三种。

日常分析主要是指班分析和日分析。班分析在交班会上进行,由站长(副站长)或车间主任主持,分析全班工作完成的情况。日分析由车站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对全天工作进行分析,一般都是针对一定问题,如卸车、排空、调车作业等有重点地进行深入的分析。

定期分析是指月间和旬间分析,由车站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除以上日常分析的内容以外,对车站工作日常计划和调度指挥的质量,车站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车站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以及劳动纪律等也应进行检查。定期分析的结果应写出书面的总结报告。

3提高车站值班员工作效率的途径

3.1提高车站值班1的业务素质

为了提高车站值班1的工作效率,必须要提高车站值班1的业务素质。要提高车站值班1的业务素质。一方面要组织车站值班1进行相关业务的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还要组织车站值班1对实际工作中容易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实

际演练,从而提高车站值班1的工作效率。

3.2提高车站值班1的思想素质

要提高车站值班员的工作效率,单从提高车站值班1的业务素质还不够,还必须提高车站值班员的思想素质。要提高车站值班1的思想素质,就要定期组织车车站值班员的思想理论学习,提高他们工作责任心,敬业爱岗;加强激励机制,从而来激发车站值班员的最大工作热情。

第三篇:我与信合同行员工演讲稿

文章标题:我与信合同行员工演讲稿

我是信合的一名新成员,今天我想就我作为一名新成员如何在信合这块肥沃的土壤里成长发展谈点自己的感受,抒发个人情怀。

当我踏上了信用社工作的岗位,心中充满美丽的梦想,血液中涌动着对未来的激情。憧憬火热的事业,渴望实现人生价值,渴望人生的成功。在**信合精神的感召下,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树立了自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从**信合人的敬业精神中,我明确了自己的奋斗方向;从**信合的经营理念中,我实证了服务至上的宗旨。我暗下决心,把三尺柜台作为展示风采的平台,作为展现**信合形象的窗口,作为展现联社营业部精神风貌的窗口。

当我的个人形象通过服务得到客户的赞扬,同事的许可,领导的表扬时,我的心里充满了自信。从开始,我一直都在仔细认真揣摩如何做好柜面服务。在“双热爱两对待”活动中不断的总结和提高,我摸索到一套行之有效的服务方法。

首先,做好服务,必须具备高素质。个人的良好素质是通过你的知识、你的工作、你的待人接物、你丰富的个人内涵等方面综合体现的。以过硬的业务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我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在全系统不算什么高手,但在进行业务操作的时候,我注意动作的连贯性和协调性。在确保正确的情况下,给顾客以美的享受,这是向客户展示个人能力的机会,更是树立信用社形象的好机会。高素质体现的第二个方面就是接待客户礼仪大方。我们提供的文明优质服务,我认为首先是一种内心的深刻感受,而不是生硬的词语和格式化的程序,我的客户到我这里来都有一种到家的感觉。高素质体现的第三个方面,做行家,说行话。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知识面要宽,理解问题要深刻,对信用社经营的金融产品要全部熟练掌握。

感动你的客户。感动是一种心灵的颤动和情感的升华。感动客户,首先要为我们广大客户的勤奋、善良、创造、节俭的精神所感动,带着这样的心态去为我们的客户服务,才能感动客户。每一位到我们信用社来存款的客户,他们的钱都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而积攒下来的,每次接过他们的钱,我的内心就油然升起一种对他们的崇敬。有一位客户,他是做豆制品生意的,我每天上班的第一笔业务就是他存的1000多元零币、残损币,天天如此,而且存到一定数目就取走,我从来没有嫌麻烦,也没有责备他存的钱是“过汤面”。每次来,我都是嘘寒问暖,人家赚钱也不容易,每天做豆制品都工作大半夜,天亮前还要把这些豆制品送到附近几个乡镇,他的工作比我辛苦多了。我始终带着这种被他感动的心情去为他服务,几个月下来后,他深深地被我感动了,觉得很过意不去,除了把自己的钱转成“定期”外,逢人便夸我部的服务好之外,还主动联系生意场上的朋友到我部办理业务,为我部介绍了很多新的客户。其次就是给客户以关爱。关爱别人是一个人良好的道德修养,更何况我们对客户的关爱就是对我们自己饭碗的关爱。平时工作中,我很注重细节,夏天一条毛巾、冬天一杯开水、雨雪天一声叮咛。利用办理业务的过程主动与客户拉家常,子女在哪里上学,成绩怎么样,老人身体怎么样,今年收入怎么样,通过关心拉近与客户的距离。

走进客户的心。优质的服务其实是心与心的交流。走进客户的心,从客户的需求出发,来推荐我们的金融产品,才能真正抓住客户。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服务中多听客户的建议,多积累资料,到了具体服务时,主动迎合客户的心理,尤其是一些老客户、大户、优良客户,为他们设置合理的储种、存期,为他们做恰当的家庭理财。仅就教育储蓄而言,刚接触时客户不了解,我向他们作细心、客观的介绍,为他们设置合理的存期、月存金额、零整周期,吸引了不少客户。走进客户的心还在于服务方式的改进,比如特定客户上门服务。有位老客户,开了一个小超市,每两三个月就有钱存,有一段时间忽然不来了,我利用中午时间主动上门,情况一了解,两千元全是破币,他说怕浪费我们的时间,我打消了他的顾虑,花了两个多小时整好了两千元残破币,存了起来。服务源自于真诚,只有通过心贴心的服务才能走进客户的心,才能建立起信用社长期稳定的客户群。

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超值服务是服务范围的延伸。在平时工作中,时刻不忘为客户排忧解难。由于结算手段的不断更新进步,乡镇企业会计不了解新的结算手段,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凭证不知如何规范填写,章戳不敢盖,背书不敢填,不知道怎么使用支付密码器,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我都是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不厌其烦,讲解清楚,做好示范。

“双热爱两对待”就是要从细节做起,要真正做到“热爱信合就像对待自己的眼睛一样热爱,热爱客户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热情”这就需要我们用真诚的心爱信合待客户,相信在我用心工作和真诚服务上,双热爱两对待活动一定会在**信合绽放光彩。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我们是幸运的一代,欣逢**信合盛世,这是我们人生难得的际遇。在这样火热的

第四篇:论“重于行,轻于言” 文档

论“重于行,轻于言”

“重于行,轻于言”从字面上解释就是干工作办事情注重行动,不停留在嘴上的夸夸其谈,说白了就是人们常说的“干得多,说的少”。就像闻一多先生曾经说过:“人家是说了再做,我是做了再说;人家是说了不一定做,我是做了不一定说”,我很赞赏这种工作作风和办事风格的人,我把这群人称为“实干派”。

我老叔是一家私营公司的经理,起初他只是这家公司的业务员,但在众多业务员之中他的业绩最好,不同的是他言语不多,每次经理交办工作、联系业务他总是三个字“我试试”,最后他总是成绩斐然,由于他的务实勤恳,慢慢地被领导赏识和同行的赞许,最终脱颖而出,很快成为部门经理,可谓事业有成……孔子曰:“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意思是说,古人言语不轻易出口,就是怕自己的行动赶不上。我老叔在领导面前没有华丽的表白,承诺的更少,但在“我试试”这三个字的背后他要付出同行者几倍的努力,为推销商品他总是不断地掌握市场信息,准确了解客户心理,甚至为一点利润不顾旅途遥远实地调查对比,最终他脱颖而出,我想在他的心里肯定揣着“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的信仰。

赵括从小就学习兵法,谈论兵事,认为天下没有比得上他的。曾经和他的父亲赵奢谈论兵事,赵奢都难不倒他,但是并不称赞他。赵括的母亲问赵奢其中的原因,赵奢说∶“打仗,是生死攸关的地方,而赵括太轻率的讨论它了。如果赵王不让他当将军就罢了,如果一定要让他当将军,使赵军失败的人一定是赵括自己。”

赵括代替了廉颇以后,全部改变了原有的纪律和规定,轻率的任用军官。赵括的军队大败,数十万赵军投降了秦国,秦国全部将他们活埋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语言的发展更加丰富多彩,人们对自我表达能力越来越重视,既务实能干又出口成章可谓“极品”,但一个部门只喜欢能说会道的;招聘单位只注重口才好的;作为领导只使用花言巧语的,不能做到听其言观其行,不能认识到口才好不等于能力强的哲理,历史的悲剧必将重演,还是应该“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据说赵括的母亲还向赵王警示过不要重用自己的儿子,赵奢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曾多次率领赵军打败秦国的军队,他的儿子谈起那些作战原则,就连他父亲赵奢也难不住他。

一家盈利发展的当今社会;轻于言●子曰:

[译文]孔子说:“君子言语要谨慎迟钝,工作要勤劳敏捷。”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译文]子贡问怎样才能做一个君子。孔子说:“先把事情做好了,再说出来。” 早在两千多年前,古代先哲已告诫人们,花言巧语足以败坏道德;善者不巧辩,巧辩的人不是善者;吉祥的人说话少,浮躁的人说话多。

历史上多数小人和奸人口才都很好,“以言举人”留下了许多深刻的教训,因此,对能言善辩之人一定要“听其言而观其行”。

用人启示录

孔子说“巧言乱德” 老子说“多言数穷”

古代先哲素来强调出言要慎重,不能信口开河,孔子说:“巧言令色,鲜矣仁”(花言巧言,戴着一副假面具,这种人,“仁德”是不会多的);又说,“巧言乱德”(花言巧语足以败坏道德);在《易经·系辞下传》中,孔子又指出:“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吉祥的人说话少,浮躁的人说话多)。

老子更是惜言如金,老子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真实的语言不华美,华美的语言不真实。善者不巧辩,巧辩的人不是善者)。又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话说得太过分,事情往往不成功,不如保持适中)。

孔子的话比较客观,与事实相符。老子断言“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辩者”一定都“不善”,“善者”一定都“不辩”,显得有些武断和片面,但他认为“多言数穷”倒是非常正确,实是至理名言。

赵括

赵奢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名将,曾多次率领赵军打败秦国的军队,他的儿子赵括自小熟读兵法,自以为将来指挥战斗一定天下无敌。谈起那些作战原则,就连他父亲赵奢也难不住他。但赵奢并不认为这个儿子有真才实学。赵括的母亲问赵奢为何不看好这个儿子,赵奢说:“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

赵将廉颇率军迎战,兵进长平(今山西高平县)后,筑垒坚守。秦军多次挑战,但廉颇始终不为所动,两军相持了几个月。赵王平原君以为廉颇胆怯,秦国趁机用反间计,扬言“廉颇容易对付,秦军最怕用赵奢的儿子赵括为将”。赵王信以为真,赵括从小就学习兵法,谈论兵事,认为天下没有比得上他的。曾经和他的父亲赵奢谈论兵事,赵奢都难不倒他,但是并不称赞他。赵括的母亲问赵奢其中的原因,赵奢说∶“打仗,是生死攸关的地方,而赵括太轻率的讨论它了。如果赵王不让他当将军就罢了,如果一定要让他当将军,使赵军失败的人一定是赵括自己。”

赵括代替了廉颇以后,全部改变了原有的纪律和规定,轻率的任用军官。秦国的将军白起听说以后,调遣派出变化莫测的军队,假装打败撤退,而断绝赵军的粮道,把赵军一分为二,赵军士气不能统一。被困四十多天,赵军非常饥饿,赵括亲自指挥精兵搏战,秦军用箭射死了赵括。赵括的军队大败,数十万赵军投降了秦国,秦国全部将他们活埋了。

公元前260年,秦军攻赵,赵王令赵括代廉颇为将。结果赵括在长平之役中指挥失误,赵军被秦军断为两截,赵括战死,赵军纷纷投降,秦军将被俘的40余万赵军全部坑杀。写到这里我想起老子说的一句话“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其实赵括的父亲赵国名将赵奢早就认识到他这个儿子没有真才实学。赵括的母亲问赵奢为何不看好这个儿子,赵奢说:“兵,死地也,而括易言之。使赵不将括则已,若必将之,破赵军者必括也。”尽管赵括的母亲把赵奢生前认为不可起用赵括为将的嘱咐告诉赵王,但赵王不以为然,仍被赵括的侃侃而谈所迷惑,自以为他将来指挥战斗一定天下无敌,一意孤行任用赵括作为赵军主帅,最终赵军落得兵败长平,赵国从此一蹶不振的恶果。

第五篇:德信行辞职信(最终版)

辞职信

致各位董事、领导、同事:

值此德信行漳州公司改革时期,向公司提出辞职,首先向关心指导过我的董事、领导表示歉意。茲因年轻,工作经验尚浅,家庭与长辈等对个人前途提出新的规划,预计在五一左右赶赴漳州电视台参与新的工作。故无法继续在企业宗旨和领导的带领下,和各位同事继续一起为企业服务。请各位董事、领导见谅!

今年三月份来到德信行工作,是因与公司牛总、陈总在生活与工作上有一定的往来。承蒙厚爱应邀来到德信行,在工作期间,从企业文化和领导的沟通中,深刻的了解到了商业地产运作的精髓。感谢德信行企业为员工个人能力之提升作出的努力!恰逢辞职,在此对公司略有认识:

 牛总的工作风格,让我认识到职业经理人之大家风范;  陈总的做事态度,让我了解到了做事业需要严谨务实;  陈助的培训课程,让我对SC与商业地产有全新认识;  逢专业公司改革过渡期间,部分制度、考核等须酌情调整;  进一步适应本地的风俗,以专业态度做专业事。

在此仅因我辞职之仓促对公司造成的不便,再次向公司表示深切的歉意。今后的往来中,定积极配合德信行公司,在媒体运作方面达成更多的合作与共赢!此信提出之观点仅代表个人意见,诚挚祝愿德信行企业蒸蒸日上,在海西商业地产建设的路途中开创新的天地!

员工:刘聿涵

202_-4-24

论行与信(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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