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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8-966316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8 13:13: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编制日期:202_年6月25日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µ>±5㎜,柱钢筋偏位µ>±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责任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2、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错台时,每处罚款50元;造成柱墙烂根时,每处罚款5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3、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砼构件胀模:垂直度5㎜<µ<10㎜,每平方米罚款100

元;垂直度10㎜<µ<15㎜,每平方米罚款200元;垂直度µ>15㎜,每平方米罚款500元;且垂直度、平整度实测实量整体平均合格率≤85﹪时,每次罚款300元,连续两层无明显改观时自动离场,项目部将根据施工合同结算,并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后期修缮费、材料费用。对每层垂直度µ<5㎜达90%以上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300元的奖励。

4、由于模板拼缝不严密、模板对拉螺栓孔在施工过程中或浇筑砼前又没有按要求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出现素砼台时,每米罚款5元。

5、由于架体搭设不规范或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整改不彻底,造成楼面板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500元;造成结构梁有明显下沉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时每处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责任,若产生修缮费用时由相应责任人一并承担。

6、因模板支设加固问题造成窗洞口、门洞口、预留结构洞口扭曲变形,且严重影响后期装饰施工质量时,每处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修缮费用、材料费用。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7、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施工人员造成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锯末、铁钉、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缮费用。

三、砼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楼面标高、平整度严重超标(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10㎜,标高允许误差±10㎜)且整层平均合格率<90﹪时,每层次罚款50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因砼浇捣时标高控制不严,造成露面板、梁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

3、因砼浇筑前,普工对浇筑工作面没有按要求清理到位,造成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结构构件内存在明显的建筑垃圾时,每次每处罚款100元,并承担相应修补费用。

4、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砼浇捣原因造成缺陷,如蜂窝、麻面大于100㎜×100㎜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0㎜×150㎜每处罚款300元,大于200㎜×200㎜每处罚款500元,并承担相应的修补费用、材料费用。(修补处理前必须提前上报项目部征得项目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加倍处罚)因振捣不到位造成楼板砼松散漏水时,每处

处以100元罚款。

5、砼浇筑完毕后,楼面砼观感质量差,有明显脚印、严重起砂、严重麻面、明显裂痕时每次每处以50元罚款。

6、因砼浇捣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严重漏振、明显冷缝、出现孔洞,对结构质量有一定影响时,每处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时自动离场,并承担一切相应责任。

四、内墙粉刷

1、内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喷浆、挂网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对喷浆的强度未达规范要求的部位,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喷浆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对内粉挂网每发现一处搭接长度不够或脱落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每层挂网的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3、每个房间的开间和进深尺寸必需符合图纸和规范的要求,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间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

4、对内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5、对内墙粉刷阴阳角方正的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6、内墙粉刷阳角处必需做2米高的护角,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7、门窗洞口周边必需切5公分宽直边,对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达

90%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每层的一个单元为单位)低于80%的,对其班组罚款200元。

五、外墙粉刷

1、外墙粉刷砂浆配合比必需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50元的罚款;对于配合比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200元。

2、外墙粉刷前必需先吊垂直线(不充许拉顺直线)并做完灰饼后再进行粉刷,否则不充许进行粉刷,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次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对外墙粉刷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六、外墙保温

1、外墙保温粘贴前其各种外保温材料:保温板、保温钉、热镀锌网必需提供样品,经监理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并且需承担相应的材料损失费用。

2、外墙保温粘贴前必需吊好各阴阳角的垂直控制线,并固定好水平控制线,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外保温贴粘时其各细部节点必需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对其班组进行100元的罚款;对于执行较好,多次检查合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其班组300元。

5、对外墙保温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的,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七、外墙面砖

1、外墙面砖粘贴前必需以一整面墙为单位先排砖,并弹好水平线和垂直线后再进行粘贴,否则不充许进行粘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

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2、各墙面展开镶贴前,先贴好阴阳角、及飘窗、门窗洞口上下等高处控制行列面砖,以此控制面砖镶贴厚度及保证上下左右分缝一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3、外墙面砖粘贴时,必需带水平通线,并配合基面主控制墨线,上下左右拉通线,控制面砖横竖成行,表面平整。对完全能够按项目部要求执行的班组奖励300元。如不按要求执行,每发现一处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罚款。

4、对外墙面砖的垂直度和平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5、对外墙面砖的灰缝宽度和平直度的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达90%以上,每面墙奖励其班组200元;合格率(以一面墙为单位)低于80%的,每面墙罚款200元。

202_年6月25日

第二篇: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将对劳务公司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劳务公司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劳务公司班组施工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劳务公司500元/次的罚款,给予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员给予50元/ 次的罚款。

4、项目部级监理、业主发现问题,劳务公司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造成的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元/次

6、对下列重要部位的施工,劳务公司未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劳务公司罚款2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劳务公司罚款100元/次,对劳务公司质检员罚款5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劳务公司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罚款5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施工队(班组)罚款50-200元一次。

10、实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实验员罚款5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5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100-8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面(屋面)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2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级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100-5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劳务公司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劳务公司应有技术带班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一以上人员,将罚款5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对施工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三篇: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美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北京市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2.奖金设置

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按公司产值的1%计提,由公司财务部统一收取,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

3.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的奖罚标准按项目承包合同执行。

(2)公司自行组织施工的项目获得项目承包合同约定以上质量奖项时,公司按以下标准对项目部给予奖励。

1)获鲁班奖工程,按25元/㎡奖励。获国家优质工程奖按20元/㎡奖励。

2)获竣工长城杯工程,金质长城杯按15元/㎡奖励;银质长城杯按10元/㎡奖励。获行业、省部级质量奖项按竣工长城杯进行奖励。

3)获结构长城杯工程,金质长城杯按8元/㎡奖励;银质长城杯按5元/㎡奖励。

4)获局(区)级优质工程,奖励项目经理部5000元。

对同一工程的质量奖励不累计计算。

5)联合承包合同中对工程质量目标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取得合同约定以上等级的质量奖项时,按上述奖励金额的20%对联合体项目部进行奖励。

6)奖励中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按不低于奖金总额的25%进行奖励(两人合计为25%,奖励剩余部分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分配(栋号工程师、质量员所获奖励金额不低于平均奖的2.5 倍)。

7)公司对获得国家级优秀“QC小组”称号的小组奖励5000元,对获得北京和建设部级的优秀“QC小组”奖励202_元,对获公司优秀“QC小组”一等奖奖励1000

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8)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或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元~5000元的奖励。

9)质量奖分配表须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和主管领导审核并经公司总会签审后,交由公司财务部发放。

4.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1)在集团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被评为前三名的单位,公司将给予通报表彰,并给予现金3000元~5000元奖励。对排位在后三名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按照情节轻重,对该工程给予202_元~4000元罚款,同时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给予300元~5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

(2)在公司组织的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奖金3000

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奖金202_元,对排在最后一名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202_元罚款。连续两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质量系统先进

个人的参评资格。

(3)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GB/T19001-202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该单位处以5000

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4)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报质量管理部备案。对制度不落实或制度不完善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并限期改正。

(5)在质量管理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不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202_元罚款,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以200元~300元罚款。

(6)项目部对公司质量系统日常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反馈、整改不及时或上级单位在检查中提出同样问题的对项目人员给予1000元~202_元罚款。

(7)施工现场试验人员玩忽职守,不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或留取试件,一经查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如发生伪造、涂改、抽换、丢失试验资料或对不合格过程隐瞒不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给予1000元~3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给予

500元~1000元罚款,并建议调离试验工作岗位。

(8)混凝土拌合站计量器具失效,无试验下达的砼配比单,砂、石、水泥不按规定过磅,水、外加剂、掺合料不按规定计量的,除对该单位处以202_元~5000元罚款外,对责任人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9)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购、进场、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检验,凡材质证明文件或材料复试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规定,并已用到工程上的,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补救外,对单位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

(10)执行样板引路制度。未做样板或样板未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就进行大面积施工的处以1000元~202_元罚款,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或质量水平达不到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对其单位处以3000元~5000元罚款,并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11)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制度。凡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该单位1000元~5000元罚款。

(12)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私自聘用无相应资质的人员,对单位处以202_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

(13)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100元~500元罚款。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并调离质检工作岗位。

(14)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连续三天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超过一个月没有组织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给予警告;对连续一周没记工作日志的质检员、累计两个月没有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的项目总工处以100元~200元罚款。

(15)在工程正常施工过程中,对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对连续两次不能及时报送和无故不报送《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

(16)凡质量责任制不落实、偷工减料、偷工减序、弄虚作假,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和所犯条款的多少,对单位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0元

~202_元罚款。

(17)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其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因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对总包单位处以10000元~50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

(18)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经理部,一经查出,取消 2 优秀项目总工和优秀质检员的评比资格,并对责任人处以300元~500

元罚款。

5.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

(1)对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工程,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元~202_元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以100元~200元处罚。

(2)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受到 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并对该项目部处以202_

元~5000元罚款,同时对责任人处以200元~5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3)对质量事故的处罚:

1)工程如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处以5000元~10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

2)工程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时,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元~50000元罚款,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处罚,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和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元

~50000元罚款外,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分别给予1000元~ 50000元罚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202_元罚款。

5)在施工程或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和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

(6)凡因明知故犯或屡教不改而酿成责任质量事故的,参照以上条款加倍处罚。对外施队的奖励主要针对个人,处罚针对组织。

6.奖罚程序

(1)本办法执行单位为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对202_元以下奖罚由质量管理部直接签发,对202_元以上奖罚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

(2)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将罚款通知单传送公司经营部、财务部,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罚款在项目经理部的工资发放总额中扣除。

(3)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罚款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或通过仲裁解决。

7.附则

(1)各单位要根据本奖罚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工程项目质量奖罚办法,分解质量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施工环节、工序、岗位、个人,在制度,奖罚上做到有章可循。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要具有可追溯性。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原管理规定即日起作废。

建筑公司

年 月 日

第四篇:混凝土工程质量奖罚制度(精选)

混凝土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不按照混凝土施工方案及技术交点操作,该劳务公司混凝土班组停工整顿学习,并承担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蜂窝、露筋、麻面、孔洞及夹渣、墙柱底部烂脚,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梁柱结点处、接头处断面尺寸偏差超出范围,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楼板表面平整度差,有脚印,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轴线位移、螺孔及埋件位移,发现一处罚款300元。

6、混凝土表面不规则裂缝,缺棱掉角,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7、柱混凝土与梁板混凝土必须分开浇灌,发现混浇一次罚款1000,且必须返工。

8、基础混凝土为大体积混凝土,水化热对混凝土影响很大,所以混凝土养护要及时到位,覆盖要严密,如不按要求养护,发现是温度应力引起的裂缝,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9、混凝土浇灌必须分层浇灌,发现不按照规定浇灌厚度施工,一次罚款100元。

为了确保本工程质量达苏州市优质结构,在混凝土施工中,除严格按混凝土施工要求和技术执行,对在混凝土工程中造成后果必须实行罚款制度,以杜绝在施工中擅自按自己的要求施工,不服从管理制度,以上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红星美凯龙苏州园区项目部

202_年4月12日

第五篇: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奖 罚 制 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第十一节

第十二节

第十三节

第十四节

第四章 给水排水工程..............................................................................................12 电气工程.....................................................................................................10 屋面工程.....................................................................................................10 涂饰工程.......................................................................................................9 饰面砖工程.......................................................................................................9 门窗工程...........................................................................................................8 抹灰工程...........................................................................................................7 砌体工程...........................................................................................................6 混凝土工程.......................................................................................................5 模板工程...........................................................................................................4 钢筋工程...........................................................................................................4 防水工程...........................................................................................................3 地基与基础工程................................................................................................3 基本规定...........................................................................................................1 总则.........................................................................................................................1 奖励标准..................................................................................................................1 处罚条例..................................................................................................................1

附则.......................................................................................................................13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 奖励标准

第三条 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 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 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 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 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 处罚条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八条 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2_元/次的罚款。第九条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 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第十一条 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2_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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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则将给予200/次的罚否款。第十五条 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第十六条 分包单位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分包单位1000~202_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2_~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检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第十七条 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3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 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给予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次罚款,并对有关人员处以100~200元∕次罚款。

第十九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整改通知单后没有在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给予200~5000元的罚款,具体金额以相应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分包单位至收到项目部通知后超过4个小时还未签收下发的文件并没说明原因的,给予2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分包单位收到施工质量罚款单后,应加以重视,落实问题的整改,如继续出现相同问题,给予前次罚款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项目在日常检查中发生不合格项,分包单位未进行原因分析,无整改措施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处以300~800元罚款;出现质量问题,未进行改进并重复出现的,对有关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对于项目部下发的质量整改通知单没有及时安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的,对项目质量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滥用行政手段,给质量管理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甚至造成局部返工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7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工程资料的进度必须和现场同步,对应签字栏不得代签。如发现,对分包相关人员罚200元/次,造成经济纠纷的,给予202_元/次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甲方和监理在现场指出质量问题,第一次落实整改即可,若再发生类似的问题罚200元/次(具体质量问题的罚款金额以相关条款为准)。现场出现顶撞甲方、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给予202_元/人/次的严厉处罚。

第二十六条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800~1000元/次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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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工程测量放线过程中,工程定位测量、轴线位置、标高而发生错误,又未经过复测的,对分包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处以202_~3000元/次罚款。

第二十八条 现场施工质量违反强制性条文的,给予202_元/次的罚款;不按照图纸、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给予1500~5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节 地基与基础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2_》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方案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如违反该原则,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 桩位放样时,其偏差值应符合规范要求,超出允许偏差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3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桩机的选择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如图纸没有明确需根据方案执行,如擅自选用桩机,给予50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十二条 管桩施打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最后三阵每阵十锤的贯入度必须满足图纸或规范要求方可收锤,否则给予500~202_元/次的处罚。

第三十三条 管桩必须焊接桩尖,否则给予100元/个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管桩的焊缝要饱满,其咬边深度、加强层高度、加强层宽度都要符合要求。否则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管桩的送桩深度禁止超出图纸、规范要求,否则给予500元/根的罚款。第三十六条 单根管桩施打完毕后,需及时按照图纸要求灌砼,如不灌或漏灌,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截桩需用专用机械,按操作规程施工,截桩后的标高必须满足图纸要求,违者给予100元/根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桩头的处理需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否则给予100元/根的处罚。

第三节 防水工程

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2_》的要求。第三十九条 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阴阳角必须做出半径不小于50mm的圆弧,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条 铺贴防水卷材前,必须先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如直接铺贴则罚200~500元/次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不能小于100mm,否则给予30元/米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卷材在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处要严格按照方案、规范施工,否则给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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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节 钢筋工程

钢筋工程质量要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_》、《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2_》、《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2_》、《03G101》、《04G101》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施焊要精心细致,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及机械性能试验标准,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用。违者不但赔偿经济损失而且要给予一个接头100元的处罚。

第四十四条 严禁对钢筋进行气焊烘烤,一经发现,对于已安装的钢筋需全部拆除,并且给予202_~5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梁少放、漏放、错放一根钢筋,发现后补上,并罚100~300元/根(自己补上不计)。

第四十六条 钢筋绑扎一次性验收,如出现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尺寸、纵向钢筋的排距、箍筋和拉筋的间距、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设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0~200元/处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墙柱主筋跑位超出验收规范罚20元/根。

第四十八条 柱、墙箍筋不水平且漏绑扎超出验收规范,垫块不到位的罚20元/处。第四十九条 预留洞口加筋按设计要求必须加到位,若达不到设计要求罚20元/处。第五十条 电渣压力焊检查偏心、融化点不均按接头个数罚10元/个;接头焊毕,敲去渣壳后发现焊包表面四周凸出钢筋表面小于4mm的,罚40元/个;焊包渣及墙柱内焊渣清理不干净罚10~20元/处;如果重复出现,双倍处罚。

第五十一条 带肋钢筋进行机械连接时,最小拧紧力矩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给予50元/个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结构楼板的板底筋在跨中采用绑扎搭接或焊接的,一经发现罚50元/处;有墙无梁的部位没有按照图纸设置加强筋的,罚100元/次。

第五十三条 梁上的附加板面筋(盖筋)长度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或长度正确而摆放位置超出规范要求的给予20元/根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梁支座处的非贯通筋(支座负筋)长度超出规范允许偏差的,给予50元/根的罚款。

第五节 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_》的要求。第五十五条 模板及其支架应首先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质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门架剪刀撑不能少,结构线条、梁截面尺寸及模板标高均符合图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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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要求及规范允许偏差值以内。

第五十六条 模板安装完自检、互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部,若质检部检查偏差超出规范要求处以30-50元/处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如有污染罚10元/处。第五十八条 梁、板、墙及结构线条做错或不按规定施工罚300~500元/处。第五十九条 支撑架的扣件松动下沉一处罚20元/处。

第六十条 模板几何尺寸支错一处拆掉重来。杜绝涨模现象,若有发生均由木工班返工打凿砼,偏差15mm以内的处罚50元/处,30mm以外罚200~1000元/处,漏浆严重造成构件变形的每处罚100~500元。

第六十一条 模板拆除后阴、阳角漏浆罚20元/条,柱、梁、线条、悬挑板、墙垛拆模后出现歪扭罚100~500元/处。

第六十二条 板面高低不平,墙模不成一条线,墙、柱、梁截面尺寸偏大或偏小,超出规范要求的,梁、柱接点差,给予20元/处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墙、柱按照控制线、垂直度偏差超过5mm罚10元/处。

第六十四条 阳台、空调搁板及向外挑出部分上下不在一条垂直线上,偏差(以验收墙柱垂直度的标准检查)大的罚50元/处。

第六十五条 未经工长、技术部批准同意就拆模的罚50元/处。

第六十六条 模板关头板不垂直罚5元/条。梁、墙、楼梯间平板内有木屑、树皮等杂物罚30元/处。

第六十七条 严格控制现浇板质量,特别是平整度和模板拼缝,为以后直接在板底打磨、批腻子,刷白。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六十八条 楼梯踏步支模相差较大导致结构尺寸偏差超规范要求的,以及拆模损坏结构棱角的罚20元/处。

第六十九条 变形缝、后浇带等特殊部位的快易收口网及泡沫板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六节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工程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_》的要求。第七十条 砼试块漏做,回弹、抽心费用由试验员支付。若不合格由砼班组及试验员承担一切费用。

第七十一条 蜂窝、麻面、漏振、漏筋、孔洞罚100~1000元/处。

第七十二条 浇筑后混凝土楼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不超过±5mm,超过10mm以外范围罚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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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浇筑混凝土前严禁乱踩上层钢筋,浇筑混凝土时应用铺板搭桥,如有乱踩现象严重罚5元/平方米。

第七十四条 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喷水,若不喷水罚200元/层或200元/施工段。第七十五条 浇筑混凝土12h后进行浇水养护,气温高的季节用薄膜覆盖浇水养护,中午吃饭应换班,若养护不到位导致混凝土缺水、裂缝等质量问题罚500~1000元/层。

第七十六条 混凝土养护时间为14天,有防渗要求和掺外加剂养护时间为21天,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罚1000元/层。

第七十七条 入户花园、生活阳台、卫生间、厨房间标高低于室内正常标高的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七十八条 墙柱接头凿毛不到位处100元/处。

第七十九条 地下室后浇带、变形缝、塔吊预留洞、物料提升预留洞或分段浇筑位置及其他容易渗水的部位没有按要求设置止水钢板或有效止水措施的,给予100元/米的处罚。

第八十条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其强度未达到1.2MPa以上就上人、上材料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七节 砌体工程

砌体分项工程一定要符合《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2_》的要求。第八十一条 材料倒运过程中,如发现班组随意抛掷材料导致砖缺棱掉角、断裂的给予10元/块的处罚。

第八十二条 砖砌体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一步脚手架高度或1.5m,如达不到,砖砌体拆掉返工并罚款100元/平方米。

第八十三条 砌筑之前,应对砖材料浇水湿润,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的罚款。第八十四条 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等质量问题,如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八十五条 水泥砂浆配合比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给予300元/次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砖砌体应以水平线排分皮数杆,第一批砖底如灰缝偏厚,底部用细砼或高标号砂浆找平,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处。

第八十七条 丁字墙、十字墙、“L”字墙等特殊部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搭砌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第八十八条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马牙槎应先退后进,预留的拉接筋应位置正确,施工中不得任意弯折,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50元/处。

第八十九条 构造柱的钢筋必须按照图纸要求设置,纵向受力钢筋根部和顶部(板底)没有植筋或搭接长度不足就进行隐蔽的,一经发现,给予300元/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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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构造柱浇灌混凝土前,必须将砌体留槎部位和模板浇水湿润,将模板内的落地灰,砖渣和其它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0元/处。

第九十一条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按方案要求留一定空隙,待墙体砌筑完并应至少间隔7天后再进行其补砌挤紧,若达不到要求给予30元/米的处罚。

第九十二条 砌体内图纸要求放置拉接筋的部位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漏放钢筋的,给予10元/根的处罚。

第九十三条 门窗洞口过梁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现浇过梁的处罚条例按第四节相关条款执行。

2、预制过梁的几何尺寸和方案要求偏差大于10mm以上的,处罚30元/米;过梁钢筋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给予50元/米;过梁砼有蜂窝、麻面、平整度差等问题,罚30元/米。

3、植筋现浇过梁的钢筋植入深度应满足15d,否则罚50元/根;植筋后钢筋的自由端和纵向钢筋的搭接、焊接长度需满足方案要求,否则罚30元/根。

第九十四条 砌体根部没有按照图纸、方案要求砌筑实心砖、浇筑砼挡水坎的,给予50元/米的处罚。

第八节 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2_》中的要求。第九十五条 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方案要求,否则罚500元/立方米。

第九十六条 基层处理应无灰尘、无油腻,砼墙面要毛面处理到位,若不到位罚10元/平方米。

第九十七条 抹灰前应提前洒水湿润,若不洒水湿润罚10元/平方米。

第九十八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阳角应用1:2水泥砂浆(具体配合比见图纸)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米。

第九十九条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脆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30元/平方米。

第一百条 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一条 抹灰表面应平整、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抹灰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墙面平整度、垂直度超出规范给予50~100元/处的罚款;墙面观感差、掉砂、泛白,处罚5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二条 墙面抹灰层采取加强措施时,没有搭接或者搭接长度不足的部位,处罚5元/米;不同材质交接处搭接长度不足罚10/米;固定钢网的钉子的规格、间距不满足方案要求,给予20元/平方米的处罚;没有挂网就擅自抹灰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零三条 门窗洞口、预留洞口在抹灰后的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偏差超出规范要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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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导致门窗无法安装的,给予50~100元/处的处罚。

第一百零四条 墙面如出现预留空调洞不圆、线盒不方正等问题,给予20元/个的处罚。第一百零五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10元/米。

第一百零六条 室内抹灰阴角要顺直,三角交点要清晰,阴阳角要方正,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条。

第一百零七条 每层(基层、中层、面层)抹灰厚度不应超过规范和规程规定的厚度,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必须用网片进行加强,严禁一遍成活,灰层不可跟得太紧,抹灰层施工完后,夏季高温要及时喷水养护,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八条 砼梁、墙、柱及图纸、方案要求的部位的基层宜采用凿毛毛化或砼界面剂处理,也可用1:1水泥砂浆拉毛或喷浆进行毛化处理并喷水养护,确保基层和粉刷层的结合,墙面抹灰前认真做好基层处理和浇水湿润工作,砼面的隔离剂及杂物清理干净,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平方米。

第一百零九条 外墙穿墙螺杆洞漏堵一个罚款20元/个,堵洞眼空鼓罚5元/个;将杆洞凿成深度5~8mm的喇叭状,达不到返工重凿,并进行罚款10元/个。

第九节 门窗工程

第一百一十条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应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否则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金属门窗、特种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都应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图纸、方案要求,否则给予200元/樘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并且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 金属门窗的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位置要正确,功能需满足要求。若质量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六条 门窗框安装后,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如不达标给予1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金属门窗在安装后,框与墙体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如现场擅自使用其它不符合规范、方案要求的填嵌方法,将给予500元/樘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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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条 门窗框周边的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若不达标,给予5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一十九条 铝合金推拉门窗扇安装完毕后,其开关应力不得大于100N(即10kg),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调整,并处罚50元/樘。

第一百二十条 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根据其偏差程度将给予100~300元/樘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一条 门窗安装过程中,如发现土建预留洞口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现场工长、质检员给予协调,不得擅自打凿,否则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二条 门窗玻璃的安装质量应满足规范要求,出现质量问题的,根据问题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十节 饰面砖工程

饰面砖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_》 的要求。第一百二十三条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不给予使用,并且处于10/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四条 饰面砖必须粘贴牢固,如发现脱落、空鼓的,给予200元/处的罚款。第一百二十五条 饰面砖粘贴后,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否则给予1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二十六条 墙面饰面砖粘贴后的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方正、接缝直线度、接缝高低差、接缝宽度都应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若达不到要求,根据偏差数值的严重性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七条 墙面突出物、预留洞口周面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美观,禁止用铁钳等工具随意对饰面砖进行,否则给予3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八条 饰面砖接缝(勾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室,宽度和深度应一致。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成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顺直,流水坡度应正确,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元/米的罚款。

第十一节 涂饰工程

涂饰工程的施工质量应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2_》 的要求。第一百三十条 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如发现有问题的部位不得擅自进行涂刷,必须经负责施工的单位处理后方可施工,否则将给予50元/平方米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一条 涂料施工完毕后,墙面应涂饰均匀、粘贴牢固,没有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问题。如不满足要求,给予50元/平方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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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屋面工程

屋面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2_》的要求。

第一百三十二条平屋面采用结构找坡不应小于3%,采用材料找坡宜为2%,天沟、檐沟纵向找坡不应小于1%,沟底水落差不得超过200mm,若达不到规范要求罚20元/米。

第一百三十三条 卫生间沉箱、厨房、阳台、生活阳台、空调位、花池的地面抹灰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向地漏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侧壁根部做半径不小于50mm的小圆角,若达不到要求,给予5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三十四条 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交接处和基层的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应做面略低的凹坑,此处易渗漏部位宜增设一道防水措施。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做蓄水或淋水试验。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米。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出屋面表层的卫生间排气管、烟道、消防管及消防管支架和空中花园屋面的给水管等根部均做不小于30mm的高台,若达不到要求处以罚款50元/处。

第一百三十六条 保温层含水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元/平方米。第一百三十七条 找平层平整度及分格缝的位置和间距应符合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20元/平方米。

第一百三十八条 蓄水试验发现渗漏、积水现象罚100元~200元/处。

第一百三十九条 屋面瓦施工必须满足方案要求,发现屋面瓦颜色排列错误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处罚。

第一百四十条 屋面瓦坐铺砂浆不饱满,对钢钉、铜丝进行偷工减料的,每发现一次罚500元。

第一百四十一条 屋面瓦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成品保护造成破碎的,罚50元/块;没有将污染处按要求清洁干净的,罚100元/平方米。

第十三节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2_》的要求。第一百四十二条 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与建筑结构构件的连接应牢固,不得采用熔焊(电气焊),且严禁热加工开孔。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处。

第一百四十三条 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的连接必须具有不可拆卸性,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金属导管(除复合型可挠金属导管外)必须接地或接零。金属软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管。电缆金属支架、导管过墙、板的电缆金属套管应保护接地或接零;钢管与箱体间应按规定做跨接地线。镀锌导管、可挠性保护管应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地线;金属线槽、桥架插接母线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安装牢固,并不得敷设在易燃、易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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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的气体管道上方。金属线槽不得作为设备接地导体。镀锌线槽、桥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连接固定螺栓,平垫、弹簧垫齐全。金属线槽全长不少于两点与接地干线相接。非镀锌线槽连接板两端应跨接地线,接地线材质、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若达不到要求,根据问题的严重性给予100~10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 金属导管、线槽应按规定做防腐处理。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埋入混凝土中导管外壁除外)。塑料线槽须有阻燃标记。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得有变形和破损。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得有折扁、裂缝,管口应平整,管内无毛刺。表面涂层均匀,无污染、无锈蚀。若达不到要求处罚30元/米。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电线、电缆的配管及线槽、桥架敷设安装的位置、走向、连接、固定方法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应分色,导线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有关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一百四十六条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若达不到要求罚50~300元/处。

第一百四十七条 电源插座的规格、型号、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厨房、卫生间安装防溅插座,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各种插座安装均应与墙面(地面)贴紧、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平整,盖板、装饰帽齐全、固定牢靠,无破裂、划伤。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一百四十八条 照明开关的接线和安装,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同一建筑工程的照明开关,应采用同一系列产品,开关的通断位置一致。安装位置正确、便于操作,高度、距离符合要求,开关面板紧贴墙面,周边无缝隙,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接触可靠。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部件完整,装饰帽齐全。若达不到要求罚50元/个。

第一百四十九条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导线、端子等器材产品,必须是经过有产品生产许可认证厂家的合格产品。产品的型号、规格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如达不到要求,给予2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条 配电箱柜安装牢固,垂直度、平整度要符合规范要求。根据偏差严重性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一条 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匹配、无气割开孔。暗装配电箱与墙面贴紧。表面油漆完好,无污染;配电箱柜内电器安装整齐牢固。配线正确,接线端子固定牢固;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

第一百五十二条 照明配电箱(盘)内,分别设置N线和PE线汇流排,N线和PE线经汇流排配出。母线镀层完整,紧固螺栓直径、数量、搭接面符合要求;开关、电器、电缆应按规定标识正确、清晰、齐全。箱、柜内电器安装系统图图例应与箱、柜内电器安装一致。绘图正确、清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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晰、整齐、适用;导线按相序及用途分色一致,接线不用开口鼻子。线鼻子根部用热塑封或绝缘布包扎,颜色与分色一致,包扎整齐、美观;箱柜内导线按回路分束绑扎,导线应留有余量。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十四节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2_》及图纸要求的相关图集的要求。

第一百五十三条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所用材料、配件、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产品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复试检测报告、产品质量认证或生产许可证。若达不到要求罚500元/次。

第一百五十四条 管道和设备安装应位置正确,排列合理整齐,坡度、坡向、减震、伸缩等符合要求;支架、吊架、托架的构造形式、规格尺寸、间距、位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安装固定牢固、平整、与支承物或垫层接触紧密、平稳,不得与管道直接焊接,防腐处理良好。如发现质量问题,将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五条 管道和设备连接接口应平整、严密、无渗漏,其备接甩口应封闭严密。采用柔性接头的管道、设备不得使其接头和管道接口承重。否则给予2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室内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达到饮用水质检验卫生标准;给水系统的阀类、配件、器具、水表安装位置正确,接口合格,出水方向合理,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500元/处的罚款。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水泵、水箱、消防器材设备等安装符合规范,管道穿墙处的保护连接合格;表面涂层光华整洁,色泽均匀,无露涂透底、流坠,无裂缝、起皮、无滴水、渗漏。若达不到要求罚50~500元/次。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室内冷、热水、气等压力管道和设备系统安装后,管道保温前应进行压力试验(有记录),试验方法和试验压力应符合规范规定。暗敷设的热水、采暖管道使用各类塑料及复合管时,地面内不得有接头;管道穿墙及出地面应设置硬质套管,套管高度、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需防水者应做防水处理。埋设管道保护层、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明装的塑料管道应固定牢固,不得有松动和污染。若达不到要求罚100~500元/处。

第一百五十九条 排水系统的无压管道、设备在隐蔽前,应按规定进行灌水试验。室内排水管道应按有关规定做通球试验,确保排水畅通;金属或非金属排水管道的吊钩、箍卡,支、吊架安装牢固;检查口、清扫口伸缩节、止水环及污水通气管设备的位置、间距、数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便于检修。若达不到要求罚200元/处。

第一百六十条 地漏应设置在有防水地面,地面排水坡度、流向符合要求,无倒泛水;地漏卧入地面的位置、深度正确,周边封闭严密无渗漏、平整、光洁、美观;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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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不到要求罚100元/处。

第一百六十一条 卫生器具等设备安装应平稳牢固,器具符合节水型要求,并与支架接触紧密、平稳,位置、标高、坡度、管径符合要求;成排器具排列整齐一致,排水口与排水管连接牢靠、封闭严密、无渗漏;表面光滑洁净,实用美观,嵌缝胶均匀顺直,粘结牢固,无堵塞、不渗水、不滴漏,无污染、无裂纹、无破损。若达不到要求罚50~200元/处。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本制度未提及到相关质量问题的处罚,项目部有权根据具体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处罚对象、处罚金额。

第一百六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建XXX工程的单位、个人。

第一百六十四条 项目部各部门、参建单位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发现存在不足之处,可将意见上报项目经理部,经讨论决定后的结果会在下次修订时纳入相应条款。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本制度条款最终解析权归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项目经理部所有。第一百六十六条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实行。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202_年2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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