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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8-592444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2 15:29: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煤矿

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2014年2月)

******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函[2014]2号)、毕节市《关于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毕安监[2014]10号)、大方县《关于印发大方县煤矿的通知》(方安办发[2014]8号)文件精神,确保我矿杜绝瓦斯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现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检查内容

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以“查死角、堵漏洞、除隐患、严管理、强技术”为主线,严格按照《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治理。

三、进度安排

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从2014年2月开始,至2014年4月结束,分3个阶段完成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为:

1、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此阶段主要任务为: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召开瓦斯专项检查专题会议,制定瓦斯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针对矿井各个环节、系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

自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县安监局备案。

2、迎接“专家会诊”和整改治理阶段(2014年3月)。此阶段主要任务为:迎接瓦斯防治专家对我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诊”,针对我矿自查和专家会诊所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严格按照预案、责任、资金、措施、时限“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3、深化瓦斯整治阶段(2014年4月)。通过我矿自查自纠自改和“专家会诊”。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防治工作,促进我矿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提升我矿瓦斯防治理念、管理、技术和装备水平,确保我矿瓦斯防治工作全面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对做好我矿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整章建制、完善措施、系统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我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严格抓好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要抓好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四)、以瓦斯防治为重点,各单位和负责人要对分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必须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达标一处,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五)、要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期限和质量

要求进行整改,要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期限、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布置安排,确保整改责任人、整改达标时间、验收标准、资金保障和预案措施到位。

(六)及时对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各阶段工作向上级职能部门衔接汇报。

二0一四年二月十日

第二篇: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提高我矿瓦斯治理能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有效化矿井。根据《关于开展全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安监通(2016)26 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矿瓦斯治理,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现制定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检查小组

2016年4月10日,我矿成立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全面、专项、有针对性的组织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组长:李刚华

副组长:张忠强、郭启兵

成员:朱长贵、张长发、冯佳、何方、徐贤富、鄢威巍、石满江、唐春、周作伍、余浪、文永厚、赵友平、冯泽华、王仕祥

二、检查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人、财、物协调; 副组长: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编制及审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且督促检查瓦斯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成员:负责全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工作;负责检查排查矿井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安全隐患及问题;负责检查全矿瓦斯治理所需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完善及管理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盘安监管通字【2016】40号附件)的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认真进行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对我矿井下进行隐患全面排查。

四、工作安排

从201 6 年4 月10 日起,分三个阶段完成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1、自查自改(第一阶段,4月10日至4月12日)。我矿要结合实际,对本矿瓦斯治理各环节的工作开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大排查,找出瓦斯治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全面的进行隐患排查

2、编制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方案(第二阶段,4月13日至4月24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工作人员;按照“五定、五真”要求落实整改销号工作。

3、复查验收及总结(第三阶段,4月24日至4月27日)。整改完成后由大河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不合格的规定时间内整改。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整改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500-5000元处罚;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领导小组提出自查报告,在4 月28 日前报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好行管部门对我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的迎检工作。将需要检查的相关资料、文件专门存档 以便检查。

四、工作要求

1、我矿要立足于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高标准,严要求对矿区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完毕,重大隐患要建档立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为大河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严格隐患整改落实。对在专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完成,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复查销号程序,确保每一条安全隐患都整改落实到位。明确专人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3、做好复查验收总结工作。认真对每条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做到“五定、五真”整改销号工作。做好此次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4、积极配合行管部门的检查、复查验收工作。矿办公室主任准备好迎检场所的文明卫生,招待的相关物品,下井衣裤等。

附:《盘县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1、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采煤方法,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突出矿井的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风巷、采区上山和下山(盘区大巷)等主要巷道要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2、优化通风系统、完善通风设施,保证矿井和各用风地点风量充足、风流稳定,实现通风可靠。突出矿井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具有独立的、可靠的通风系统;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必须具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采区回风巷必须实现专用回风。

3、矿井要建立通风设施日常检查和维护制度,保持通风设施完好可靠;防突风门的砌筑要进行专门设计,其设置的位置、质量、强度必须满足防突的要求。废弃巷道、采空区、盲巷和暂时不用的巷道要及时进行封闭;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不得设置风流控制设施;井下密闭必须挂牌、上图,启封密闭必须编制专门措施。

4、矿井供风量必须满足所有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的风量需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满足用风需要,实现双回路供电,并具备反风功能;保证井下巷道断面及高度符合要求,各用风点的风量充足、风速符合规定。

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或全风压通风,局部通风机及附属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杜绝循环通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主、备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要保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并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杜绝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作业。

6、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实施瓦斯抽采;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8.0m3/t 的煤层(区域)、瓦斯压力达到或超过0.74MPa 的煤层(区域)必须预抽煤层瓦斯,消除瓦斯隐患后,再安排采掘作业,预抽范围和效果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水平延伸、采区接替要保证瓦斯预抽时间和整个抽采作业过程的安全技术要求,实现先抽后采。煤层经预抽瓦斯后,抽采防突效果指标、抽采率指标和可解吸瓦斯含量指标要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新建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必须在井筒揭穿煤层前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7、要确保矿井瓦斯抽采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使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煤层瓦斯抽采工作要做到超前勘查、超前规划、超前设计、超前施工,确保煤层瓦斯预抽时间和预抽效果;矿井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计划开采的煤量不得超出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安排必须与瓦斯抽采达标的煤量相匹配,保持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平衡.

8、矿井必须做好抽采半径、抽采孔径、抽采负压等瓦斯抽采参数的优化工作,确保抽采区域不留空白带;矿井要制定可靠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瓦斯抽采工程(钻孔)按设计施工,确保工程量与封孔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9、加强瓦斯抽采系统的维护、管理,要设专门的维护、放水和检测人员,每天对抽采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对放水装置进行放水,以增大抽采负压,对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抽采浓度、流量、负压等相关参数,对浓度低、流量小,抽采效果不好的抽采钻孔要及时撤除,停止抽采,提高瓦斯 抽采率。

10、划定为突出危险区域内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突出区域以外与突出矿井或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矿井相邻、开采同一构造单元、相同煤层的矿井必须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鉴定或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管理。

11、突出矿井必须认真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区域措施强制推行可保必保、应抽尽抽。确保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12、突出矿井要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要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的瓦斯。过地质构造带或揭煤必须按有突出危险性制定防突措施、揭煤设计,并严格执行。

13、突出矿井必须做好区域消突评价和采掘工作面区域验证,预抽后煤体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74MPa 或煤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0m3/t,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批掘制度,确保采掘工作在消突控制区域内作业。

14、突出矿井要做好瓦斯地质与测量工作,及时编录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采用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准确掌握采掘前方瓦斯地质情况,防止误揭误穿突出煤层。

15、突出矿井的采区必须设置采区避难所,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外必须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与避难所的长度、宽度、高度符合要求,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和与矿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如果用压缩空气供风时,设有减压装置和带阀门控制的呼吸嘴;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在避难所或避难硐室内进行。

16、加强防突培训工作,突出矿井的区(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检员、打钻工和防突员必须按《防突规定))进行防突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7、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稳定,传感器数量充足,安装位置正确,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调校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传感器按规定时间进行调校。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信息,信息能真实反映监测对象的数值或状态。

18、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和防突队伍,按标准配足“一通三防”工程技术人员、专职瓦检员、安全员、防突员;建立健全各岗位、各工种防突安全责任制;明确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瓦斯治理的技术负责人。

19、制定四量平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四量平衡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四量平衡管理责任,将四量平衡列为煤矿安全例会的内容定期分析研究,保障四量平衡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20、严格落实“十个必须”、“十个严禁”、“十个防止”和“十项攻坚”等瓦斯治理攻坚措施,煤矿采掘规划、生产计划、采掘接替计划、瓦斯治理规划等相互衔接、部署合理,保证瓦斯治理时间充足。

六盘水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盘县淤泥乡大河煤矿

瓦 斯 防 治 专 项 检 查 工 作 方 案

2016年4月日

第三篇:关于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关于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一、矿井概况:

二、瓦斯防治专项内容:

1、自检自查工作的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安全办)

2、辽宁煤监局、省煤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监测和报警工作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13]42号)落实情况(安全办)

3、矿井生产、通风系统合理,按规定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情况: 井下现配风地点有:一个综放工作面,一个安装工作面,三个掘进工作面,7个机电硐室(一个电车库,一个火药库,东一700采区变电所,760变电所,东一车房,760制氮硐室,850泵房)、9组风门、及西一采区轨道上山,以上各地点需风总量为4010 m3/min。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机的工作方法为抽出式,通风机型号为FBCDZ No24 /2×200,其风量范围为3000-8700 m3/min,静压范围为600-4400 pa,现井下入风量为4350 m3/min,静压为215mmH2O,等积孔为1.89m2,通风难易程度为中等。

针对我矿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方面主要采取措施为:对-700m轨道运输巷的个别地段失修较为严重或是通风断面满足不了通风要求的地方通过套修扩大断面来满足通风要求。

通过自检自查,我矿能够保证通风系统满足《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的要求。

4、矿井通风设施完备可靠,定期检查维护。

各地点的密闭、风门等通风设施全都是使用料子石建筑,其标准能够满足需要。凡是在主要的进回风巷间设置的风门都安设有闭锁装置及风门开关传感器。

5、我矿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其绝对涌出量为1.83m3/min,相对涌出量为0.83 m3/t,并严格按照瓦斯等级进行管理。

6、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为KJ90NB煤矿监控系统,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及主要的机电硐室等地点进行时时监控。针对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温度、风速、一氧化碳等共计63个传感,其报警、断电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有专人维护及维修,局部通风机设有“三专两闭锁”功能齐全完备。凡是下井的机电设备,在下井前都由防爆人员进行详细认真地检查,不符合相关防爆要求的坚决不准入井。

7、严格现场瓦斯管理,按规定设置了瓦斯检查点,采煤工作面和煤层掘进工作面配有专职瓦斯检查工,岩掘工作面及各主要硐室等配有巡视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的配置能够满足瓦斯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也建立健全了“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瓦斯管理制度并对相关责任落实到各办或每个人身上,没有出现过瓦斯超限现象,上报数据真实可靠。

第四篇:2016瓦斯专项检查总结

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鄂托克旗新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201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内煤局字【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煤矿重大灾害专项整治方案》精神,我矿从3月15日~4月30日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在活动期间我们严格按照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瓦斯整治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自查和整改落实,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中,我们做到落实责任、狠抓整改、强化达标、确保瓦斯不超限,杜绝“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隐患事故,通过此次整治活动的开展,我们发现了自身工作中的不足,并不断地总结了很多经验,为今后扎实开展好“一通三防”工作奠定了基础。具体地讲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

为使整治方案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此次活动中我们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组,明确各级职责,协调整治期间困难,真正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同时并要求各相关部门配合通风区做好瓦斯专项整治期间相关工作。

二、通风管理方面

我们从矿井通风系统入手,重点自检通风系统是否合理,有无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现象。其次重点核实矿井风量分配,使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合理。

其次我们狠抓局部通风管理,针对基建矿井开掘工作面多且通风复杂多变的特点,我们统一合理规划开掘工作面局部通风系统,各区队必须无条件执行,从而保证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在巷道内有序布置,同时对风机和风筒进行编号管理,做到一目了然,便于日常安全监管。开掘工作面实行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工作面风机均实现三专两闭锁。

总之,在这次瓦斯专项整治中我们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开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绝对不能乱。

三、通风设施管理方面

为减少采区内部漏风,对现有的通风设施全部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对变形风门、密闭和质量低劣的通风设施全部重新进行了及时修补,并按照要求通风设施设施编号进行核实和整改。我们特别做好了防灭火工作。对所有通风设施均做到有设计、有施工、有验收、有记录。确保所有设施能正常使用,并且全部按责任区进行划分。

四、监测监控系统管理方面

在此次瓦斯专项整治中,为充分发挥瓦斯监控系统的作用,通风区继续做好了按规范每10天进行一次甲烷传感器的现场标校工作,做到无漏标、无超差。同时根据领导组安排由通风科牵头相关相关部门对监测监控系统进行了2次全面检查,在日常管理中利用每次甲烷传感器井下标校排查监测监控隐患,排查重点放在开掘工作面闭锁和传感器的合理吊挂,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五定并限期整改落实,考核过程中加大了人为甩闭锁、人为造成传感器吊挂不合理的处罚力度,每次发现一次以上情况处罚责任部门1万元,责任人5000元,并在矿早调会通报批评。

五、机构和制度完善方面

为了确保监测监控和通风调度工作不推诿、不扯皮,我们制定了生产时期的监测监控和通风调度管理制度,划分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六、现场管理方面

一是充分利用瓦检员现场动态监管作用,瓦检员不仅要严格按照巡回图表检查瓦斯,还必须对开掘工作面的局扇、风筒、传感器、爆破等进行监管,对于发现的问题不仅要求及时汇报通风调度,而且要根据通风调度指令现场跟踪整改,同时通风区对每条问题做到追究和处罚。二是我们通风科内部要求科长每月下井次数为18天,工程技术人员每月下井次数为15天。确保每天有一名通风科人员下井。下井要带着任务,不仅要掌握“一通三防”现状,而且要排查隐患,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充分利用通风调度和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两大系统,实时、动态管控井下现场。

以上的现场工作方法不仅在整治期间实行,而且我们决心在日常乃至今后都要发扬使用好。

七、自检和整改落实情况

在此次矿井瓦斯专项整治中,我们共查出“一通三防”隐患5条,其中一般隐患5条,已全部按时按要求整改完。整改率为100%。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动态管理中还存在问题,如风筒距工作面的距离、传感器的吊挂、闭锁的正常使用的均不能长期保持。

二、“一通三防”技术力量还比较薄弱,还需逐步补充新生力量。

第五篇:瓦斯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 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玉龙煤业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矿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转入生产情况和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简易公路直通右玉—山阴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将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经省工商局核准企业更名为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行政区划为朔州市右玉县元堡镇,全矿在册职工783人,法定代表人为边江,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为51% 张月胜49%,井田面积为5.5593m2,保有储量6870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15.1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2m3/t为瓦斯矿井,批准开采9#—11#煤层,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煤层厚度10—12m,属工业用煤,煤尘具有爆炸性和自燃发火倾向性,矿井设计涌水量为1800—2000m/d,实际涌水量为272—275m/d,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等级为中等,2013年原煤产出量为96.87万吨,掘进进尺770米,销售收入13561万元,销售利润为零,上交税费2841.3万元,安全投入1435.578万元,2012年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评为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矿井井田开拓为斜井开拓,井下生产系统为一个回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均实现了综采、综掘作业,采煤方法为走向长臂,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巷道支护方式为锚杆配合锚网支护,矿井的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安装两台FBCDZ-NO23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2×185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工作面配风量114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6.0型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风筒全部使用阻燃风筒,配风量为600 m3/min。井下按设计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矿井总进风量2655m³/min、总回风量2725 m³/min达到了设计要求;综采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配风量符合设计要求。主通风机通过反转进行反风,经反风演习能够在10min内进行启动,且风量符合要求。矿井的主要运输系统为胶带运输,材料运输为轨道运输,井下运煤为胶带、运料为轨道,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现已全部安装验收,现运行稳定可靠。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2年7月14日以晋煤办基发[2012]836号文件对我公司的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2012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为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041775。2012年10月29号省煤炭工业厅为我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1406232033,2012年12月13号省煤矿安全检察局为我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2]X087Y1,2013年1月4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矿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向县局上报复工复产请示已由2013年1月1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下发了右煤字[2013]16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我矿转入生产矿井。

二、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按照右煤字[2014] 14号转发朔煤发[2014]33号和省晋煤瓦发[2013]1865号文件《关于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进行贯彻学习,讨论,认为省、市、县下发的文件很及时,根据文件精神我们制定编制了《玉龙煤业公司全矿井瓦斯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 长:周建忠 副组长:贾拯 程长青

成 员:常永军 冯艳龙 郭全年 魏征才 顼补堂 孟 杰

杜海平李 军 李 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工作。收集和整理资料,负责上报资料等工作。

三、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4年1月)矿自查自改,主要针对系统建设,采掘布局、责任制度、现场管理、安全投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时加以整改。自查结束后,要提出自查自改报告。

第二阶段;(2014年2月)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组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整改落实,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检查内容

以“查死角、堵漏洞、排隐患、严管理、强技术”为主题,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山西省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煤瓦发[2013] 1865号)文件执行,同时着重解决“一通三防”会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编制切合实际的通风能力核定和矿井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

2、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正确填写牌板、报表,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省厅(晋煤瓦发[20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

3、加强“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地面束管监测、通风机房、黄泥灌浆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同时从业人员做到应知应会。

4、完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矿井必须同时鉴定煤层最短发火期。

5、完善束管监测系统,实时检查“三带”情况。

五、针对检查内容具体工作落实

矿井于2313年11月委托乙级朔州市煤炭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902工作面自燃火灾防治专项设计》和《矿井1902工作面放顶煤开采设计》同时对矿井的生产能力进行的核定,其核定生产能力已经通过省厅晋煤行发[2013]1785号文件批复通过,在核定过程中,为满足生产能力的需求,特对矿井的主通风机和矿井的通风阻力有省工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测定,并出据了测定报告,据报告显示矿井的通风能力能够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我们严格按照《测定报告》和朔州市设计院编制的《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902工作面自燃火灾防治专项设计》进行实施安排,进入2014年,通风科结合上井下通风的实际情况,总结过去在工作的不足,在制度管理方面重新完善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标准正确填定牌板、报表,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了省厅(晋煤瓦发[201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对人员“一通三防”、地面束管检测、通风机房、黄泥灌浆泵房值班人员目前正在由公司的四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按照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时间安排,有望于3月中旬培训完毕,届时均满足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的要求。按照要求矿井由省煤炭地质研究所对井下的煤层自然倾向行进行了鉴定,并出据了鉴定报告,但是内容叙述过程中判定为自燃倾向性为Ⅱ类,属自燃煤层,为了满足上级文件要求公司已责成相关人员协调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完善鉴定报告,预期于3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对矿井的束管检测系统我们严格管理制度和制度的落实,按要求实时进行检查三带,并存有记录以备查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情况,政府和部门领导以及包保责任人经常来矿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并由五人小组成员进行了复查,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2013企业自查,排查出各类一般隐患72条全部进行了闭合管理,(具体情况详见13年隐患管理台账),按照规定要求对安全隐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及时填报了自查整改备案表,没有发现重大隐患。上级单位来矿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均按照执法文书限定的期限进行了及时整改,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人员跟踪落实达到了闭合管理的要求。

以上是公司2014关于矿井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做的更好。

2014年2月28日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 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玉龙煤业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矿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转入生产情况和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交通方便,有简易公路直通右玉—山阴公路。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2009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8号文件批准将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经省工商局核准企业更名为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行政区划为朔州市右玉县元堡镇,全矿在册职工783人,法定代表人为边江,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为51% 张月胜49%,井田面积为5.5593m2,保有储量6870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5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为15.1年。依据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2m3/t为瓦斯矿井,批准开采9#—11#煤层,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煤层厚度10—12m,属工业用煤,煤尘具有爆炸性和自燃发火倾向性,矿井设计涌水量为1800—2000m/d,实际涌水量为272—275m/d,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等级为中等,2013年原煤产出量为96.87万吨,掘进进尺770米,销售收入13561万元,销售利润为零,上交税费2841.3万元,安全投入1435.578万元,2012年被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评为质量标准化一级矿井,矿井井田开拓为斜井开拓,井下生产系统为一个回采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采掘均实现了综采、综掘作业,采煤方法为走向长臂,采煤工艺为综合机械化采煤,巷道支护方式为锚杆配合锚网支护,矿井的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矿井安装两台FBCDZ-NO23型防爆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电机功率2×185kW,一台运转,一台备用。综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工作面配风量1140m3/min,掘进工作面采用FBDNO6.0型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和“三专”两闭锁,风筒全部使用阻燃风筒,配风量为600 m3/min。井下按设计和质量标准化要求构筑了风门、调节风窗、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矿井总进风量2655m³/min、总回风量2725 m³/min达到了设计要求;综采工作面实现了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配风量符合设计要求。主通风机通过反转进行反风,经反风演习能够在10min内进行启动,且风量符合要求。矿井的主要运输系统为胶带运输,材料运输为轨道运输,井下运煤为胶带、运料为轨道,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现已全部安装验收,现运行稳定可靠。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2012年7月14日以晋煤办基发[2012]836号文件对我公司的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2012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为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0041775。2012年10月29号省煤炭工业厅为我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201406232033,2012年12月13号省煤矿安全检察局为我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2012]X087Y1,2013年1月4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矿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向县局上报复工复产请示已由2013年1月1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下发了右煤字[2013]16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我矿转入生产矿井。

二、开展矿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按照右煤字[2014] 14号转发朔煤发[2014]33号和省晋煤瓦发[2013]1865号文件《关于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积极进行贯彻学习,讨论,认为省、市、县下发的文件很及时,根据文件精神我们制定编制了《玉龙煤业公司全矿井瓦斯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 长:周建忠 副组长:贾拯 程长青

成 员:常永军 冯艳龙 郭全年 魏征才 顼补堂 孟 杰

杜海平李 军 李 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工作。收集和整理资料,负责上报资料等工作。

四、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4年1月)矿自查自改,主要针对系统建设,采掘布局、责任制度、现场管理、安全投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时加以整改。自查结束后,要提出自查自改报告。

第二阶段;(2014年2月)瓦斯防治专项检查领导组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整改落实,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检查内容

以“查死角、堵漏洞、排隐患、严管理、强技术”为主题,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山西省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晋煤瓦发[2013] 1865号)文件执行,同时着重解决“一通三防”会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编制切合实际的通风能力核定和矿井防灭火设计,并严格按照设计实施。

2、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正确填写牌板、报表,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省厅(晋煤瓦发[20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

3、加强“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地面束管监测、通风机房、黄泥灌浆泵房值班人员必须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同时从业人员做到应知应会。

4、完善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矿井必须同时鉴定煤层最短发火期。

5、完善束管监测系统,实时检查“三带”情况。

五、针对检查内容具体工作落实

矿井于2313年11月委托乙级朔州市煤炭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902工作面自燃火灾防治专项设计》和《矿井1902工作面放顶煤开采设计》同时对矿井的生产能力进行的核定,其核定生产能力已经通过省厅晋煤行发[2013]1785号文件批复通过,在核定过程中,为满足生产能力的需求,特对矿井的主通风机和矿井的通风阻力有省工信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测定,并出据了测定报告,据报告显示矿井的通风能力能够满足目前安全生产的需求,为此我们严格按照《测定报告》和朔州市设计院编制的《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1902工作面自燃火灾防治专项设计》进行实施安排,进入2014年,通风科结合上井下通风的实际情况,总结过去在工作的不足,在制度管理方面重新完善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按规定标准正确填定牌板、报表,并严格执行签字制度,落实了省厅(晋煤瓦发[2011]1091号)断电浓度下调20%的规定。对人员“一通三防”、地面束管检测、通风机房、黄泥灌浆泵房值班人员目前正在由公司的四级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按照四级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时间安排,有望于3月中旬培训完毕,届时均满足持证上岗和应知应会的要求。按照要求矿井由省煤炭地质研究所对井下的煤层自然倾向行进行了鉴定,并出据了鉴定报告,但是内容叙述过程中判定为自燃倾向性为Ⅱ类,属自燃煤层,为了满足上级文件要求公司已责成相关人员协调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完善鉴定报告,预期于3月底完成此项工作。

对矿井的束管检测系统我们严格管理制度和制度的落实,按要求实时进行检查三带,并存有记录以备查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针对安全生产情况,政府和部门领导以及包保责任人经常来矿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并由五人小组成员进行了复查,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要求。2013企业自查,排查出各类一般隐患72条全部进行了闭合管理,(具体情况详见13年隐患管理台账),按照规定要求对安全隐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排查并进行了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及时填报了自查整改备案表,没有发现重大隐患。上级单位来矿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均按照执法文书限定的期限进行了及时整改,县五人小组和驻矿安监人员跟踪落实达到了闭合管理的要求。

以上是公司2014关于矿井开展瓦斯防治专项检查期间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做的更好。

2014年2月28日

瓦斯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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