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执行免疫接种证检查制度,规范我校内预防接种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新生《接种证》。
二、认真查对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我县的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三、对无《接种证》和漏种的学生,告知家长到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接种证》或到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补种。
补种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四、凭《接种证》入学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促检查。
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告知凭《接种证》入学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xx学校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