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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员学习制度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84-494016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5-29 18:47:09 来源:网络

机关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定期学习制度。每月1-2次进行时事政治、法规学习,每次半天。

2、专题学习制度。每逢上级下达的重要文件,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作出的重大决定、决议,均应集中时间进行重点学习和讲论,领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自学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每月至少自学一至二篇毛泽东著作、邓小平文选、江泽民文选或党建功立业理论文章。

4、学习交流制度。每年年终组织交流一次学习体会。

5、党组成员同时还应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学习和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二、全局人员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由办公室或机关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参加,局分管领导或党支部副书记主持,每月1-2次,每次半天,学习内容由办公室或机关党支部根据局领导指示统一安排。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机关内部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汇报;举办学习交流会,各种报告会。科室学习由科室领导召集,全体科室人员参加。

2、业务知识学习制度。业务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每月1-2次,由局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组织安排,科室学习提倡利用业余时间,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辅导与自学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分,学以致用,落实行动,推动工作,一般在星期五下午进行,做到学习有记录,无故不缺席。

三、党员学习制度

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要求,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3、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厌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等形式,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促学等方法,激发党员参学的内动力,增强学习效果。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4、党员学习应做到:

(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流动在外的党员,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党支部提交学习体会。

(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5、党支部应做到:

(1)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采取书面问答、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4)做好学习记录。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党员学习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在册。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确定专人保管。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局党组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党组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1、党组成员都必须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组民主生活会。

2、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其他重要问题。

3、党组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与人为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4、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5、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应到会的人员做好准备,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根据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要议题。2、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6、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人。

7、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8、党组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组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违反党纪、政纪、国法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有关部门查处。

9、办公室主任承担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纪要等有关工作。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本局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整改措施,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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