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货物运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因各公司部门岗位名称不一样,请结合实际将本文档中黄色部分和岗位名称进行填写或修改)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第三章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0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1
第六章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七章 安全例会制度 14
第八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6
第九章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7
第十章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 19
第十一章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21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24
第十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6
第十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8
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30
第十六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2
第十七章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33
第十八章 危险源管理制度 36
第十九章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39
第二十章 货物运输受理验视制度 41
第二十一章 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42
安全管理台账模板(13种台账)44
第一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车队长、安全管理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驾驶员组成,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安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主 任:这里填写公司总经理或法人代表名字
副主任:这里填写车队队长或专职安全员名字
成 员:这里填写公司其他人员名字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并全面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长期规划和经费预算,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
(三)审核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增加、改造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等重大工程项目。
(四)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听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五)对轻伤事故做出处罚决定;对重伤以上事故在1小时内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助调查事故取证及善后处理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
(六)总结、考核、评比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配合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公司各项安全制度。
2、督促检查分管事务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
3、参加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方面各项活动安排。
4、实行公司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级员工是本岗位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各驾驶员均需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主要岗位具体责任如下: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监督。
2、当好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定期考核。
3、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负责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
6、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
1、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2、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3、主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性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起草或拟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单位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内部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按《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工作规范》实施检查和考核,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定期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
三、安全员岗位责任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4、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报。
5、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工作。
四、驾驶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标准作业规程、员工守则和安全驾驶规章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掌握车辆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
3、按照工作时间表的安排,安全完成行车任务,并将工作情况认真记录在工作日志上。
4、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每天出车前要检查机油、油、水表和轮胎等状况,发现车辆出现故障立即报告主管。
5、刻苦学习专业技能,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掌握服务技巧,着工装,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6、保管好本人行驶证、营运证。出车要带好本人的驾照。
7、驾驶车辆要保持中速行驶,做到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9、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五、监控人员岗位职责
1.监控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车辆出入停车场同步,保证对车辆进行全程监控,做好车辆车载卫星定位及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管工作。
2.监控人员负责监管车辆及驾驶人员有无违反限时禁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闯信号灯、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未系安全带、吸烟、非正常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3.监控人员负责监管驾驶人员有无离岗、遮挡视频探头、私自移动视频设备、调整视频探头角度、监控设备断电等违规行为。
4.驾驶人员发生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监控人员应立即给予警告和纠正,并将相关信息在监控平台予以发布。
5.监控人员发现驾驶人员在油库、装卸地点、运输路线上有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电话告知安全管理部进行处理,并发送相关照片和视频材料。
6.监控人员每隔1小时需对车载监控设备进行测试,当发现关键监控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通报安全管理部,同时通知技术维护部门在车辆空车时进行维护,关键监控设备在未维护好前应停止装货。
7.对发现有人为破坏车载监控设备的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安全管理部处理,同时应提出有关应对人为破坏的人防处理方案供参考。
8.建立详细的监控通信信息表,包括分管安全副总、安全管理部负责人、驾驶人员及技术维护人员,以方便及时进行信息沟通。
9.监控人员应在每日22点前提供当天的监控日报,内容包括:车载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车载监控设备维护情况、违法违规情况汇总、偷盗油及疑似盗油情况汇总等信息,同时每月28日之前将当月汇总表报至安全管理部。
10.需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专职监控人员基本职责的要求,通过网络系统每天及时上传车辆所有配送任务的电子路单,并每天及时填写《运营车辆GPS 24小时监管情况记录台账》。
六、行政后勤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本部门和主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企业消防、抢险工作的主体。
3、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消防设施的管理,负责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检查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4、负责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监督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处于完好状态。按规定制定年度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经报批后进行统一购置和配发。
5、负责做好门卫管理和区域内治安巡逻工作,加强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安全检查,履行查证登记手续,加强厂区内车辆限速执行情况检查,严禁火种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
6、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合理进行劳动组织与定员、定编工作,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超时工作、教育培训、工伤保险等。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考察、考核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工作业绩情况,并以此作为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奖惩依据。
8、负责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工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生活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和工伤后遗症(并发症)鉴定工作,负责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工作。
9、负责组织企业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水平,对未经安全教育或虽经安全教育但考试不合格的新职工不予分配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录用和调整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10、按照《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定,根据职业禁忌症等相关要求,做好员工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11、负责办理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资料传阅、印发等事宜。
12、对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处分决定存入个人档案。
七、财务部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编制年度预算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如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整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奖励等所需要的费用列入年度预算计划;编制基础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
3、保证安全设施、隐患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职业卫生防护、事故处理等安全费用资金到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4、按规定及时缴纳安全责任保险,并保证返回企业安全基金用于安全工作;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5、负责组织企业资金管理与资金运作,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保证资金和银行票据安全。
6、负责对每年安全生产费用划拨及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依据。
7、在组织绩效考核时应将安全绩效纳入考核体系。
八、销售人员安全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监督。
2、在保证货物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开展普通货物运输承揽业务。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服务意识和突发处理安全事故能力。
4、负责向客户宣传货物承运的安全知识,并做好所承揽货物的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以保障人、车安全为第一原则,妥善解决驾驶员与客户之间因货物安全问题的发生的纠纷,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运输业务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得运输法律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2、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八不”规定。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驾驶人员应始终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得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4、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5、货物运输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二、行车操作规程
为确保运输安全,驾驶员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一)行车准备
1、检查车辆牌照、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及其它应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备。随车工具和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安全部件: 灯光、雨刮器、后视镜、制动、转向、喇叭、冷却液、方向、机油等是否有效、充足,检查有无滴漏。
(二)启动车辆
1、启动车辆后应认真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符合要求。手制动是否在驻车位置,踩下离合器,挂空档,启动马达。
2、发动后怠速运转,严禁猛轰油门,检查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指示情况,车辆发动后,严禁离开驾驶室。
(三)车辆起步
1、各仪表工作情况正常,检查制动气压是否达标,关好车门,观察左右后视镜,确保无异常,挂低速档(严禁高档起步),鸣号示意平稳起步。
2、车辆在倒车时应鸣号,认真观察、缓慢倒车,车辆在停车场内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观察,低速缓行,并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
(四)车辆行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行车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2、驾驶时不做与驾驶无关或影响安全行车的事,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侥幸通过,不冒险行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开车。
3、驾驶车辆严格执行所驾车辆的操作规程,严禁空档滑行或熄火滑行。
(五)途中检查
1、检查轮胎是否缺气,有无夹石或嵌入铁钉,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轮胎和半轴螺丝紧回良好,如有松动应及时拧紧。
2、检查发动机、发电机、打气泵、水泵、空调等皮带有无断裂现象,松紧度是否恰当。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四漏”现象,有无异味和异响。
(六)收车后检查
1、检查汽车的刹车、转向、传动、悬架、横直拉杆机构、刮水器、灯光、仪表是否正常完好,并做好行车日记。
2、发现故障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后,进厂修复,确保小修不过夜。
3、按规定的地点停好车辆,关闭车内所有用电设施,关闭点火开关,切断总电源,关好车门。
(七)恶劣天气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1、雨天驾车要降低车速,注意观察提前处置各类道路上出现的情况。严格控制车速,保持安全速度,不得使用紧急制动,以防车辆发生侧滑。行驶中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车辆追尾事故。
2、雾天行车严禁超车,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密切注意前车动态,随时准备停车。能见度在10 米内的雾天应选择安全路段停车,并开起闪光信号灯,待大雾散去再恢复运行;能见度在30米内,时速应不超过15公里;能见度在50米内,时速应不超过20公里。
三、装卸操作规程
为保障货物安全,装卸人员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装卸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2、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3、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4、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5、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6、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 , 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7、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8、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9、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时,如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必须设立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由总经理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直接负责,安全管理部具体实施。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并上墙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情况。
5.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认真落实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建立行业自律,完善“黑名单”制度,禁止少数素质低下、信用不良的从业人员再次进入本企业。
4.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监督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
2、监督检查营运车辆“一车一档”制度的落实。
3、监督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1、监督做好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2、对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实的超员、超载、超速50%以上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进行调离岗位或解聘处理。
五、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
第五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及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组织管理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即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运输车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办公场所、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组织定期检查、隐患排查,危险源识别,并确定整改所需资金、执行部门,督促治理结果,保证安全生产。
二、隐患排查与治理内容
1、人员的排查
(1)严把准入关,对驾驶员资质的进行排查。
(2)每月对所有驾驶员在公安交通信息网上查询一遍,按照违法记分处理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人采取通知接受处理、下车学习、清退并列入“黑名单”的方式处理;
(3)对驾驶员的身体隐患、思想隐患、行为隐患予以了解监控,发现不适的人员,应立即停止其驾车。
2、车辆的排查
(1)车辆要按时进行顶级评定。
(2)加强车辆路检路查,重点检查车容车貌、转向、灯光、传动、雨刮、轮胎、制动、车载GPS终端是否正常;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防静电拖地带、防撞护栏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各种安全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驾、押人员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严禁驾驶“带病车”。
三、隐患排查频率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时间分别为每月下旬,遇节假日提前进行检查,并将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每月定期在安全例会上通报并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隐患报告和治理
1、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向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从业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办公室门要采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方式进行治理整改通知,立即责令整改,提出整改意见或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对于有些限于物资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在隐患治理的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在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暂时停业和停止使用相应的设备设施。
五、隐患整改验收
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完毕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于政府和安监部门责令治理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提出恢复生产的申请,经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六、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
1、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事故隐患信息、排查治理情况、跟踪反馈情况等,对隐患排查治理实行登记、销号,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存档备查。
2、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统计、分析、制定针对性的针对措施,并向安全管理办公室报送有关统计分析表。
七、隐患排查奖惩
1、对于发现了重大不安全隐患并给予处置者,公司予以每件50元—500元的奖励;对发现和制止了特别重大隐患者,按相关规定报请立功授奖。
2、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粗心疏漏,指导监管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者,依照公司相关责任追究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货运从业人员(驾驶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无证驾驶,从业资格证必须按时进行年检。
二、公司应组织从业人员每季学习一次,及时传达有关部门文件及主管部门的指示,宣传交通法规,总结交流行车安全经验。
三、从业人员应按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定点二级维护保养。并做好车辆行驶里程记录及车辆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四、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车辆应随时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
五、所有车辆应按时参加年审年检检测。如检测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
七、驾驶员严禁擅自将车辆交给公司未认可的人驾驶。驾驶员年休假或请假离开公司,须将随车证件及车钥匙交回公司。
八、公司专门为驾驶员设立安全奖,每人每月500元,对于本月按时参加各类安全学习、培训会议,未发生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每缺席安全例会、学习、培训一次,扣发100元;违反安全规定,每项扣发50元;发生伤人同等责任交通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奖;发生伤亡3人以下交通事故的,视责任轻重,扣发一年安全奖或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伤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 安全例会制度
一、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安全领导小组长主持;部门安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安全例会。
二、安全会议的类别和内容
1、类别: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2、内容: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内容:公司在相应时间内安全生产目标改进;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落实及安全管理重要人员变更;安全管理制度改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隐患整改情况;重要安全工作决策与部署。
(2)部门安全例会内容:公司在相应时间段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与目标的实施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度评价;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工作实施部署。
三、会议记录要求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参会人员签名;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
四、会议管理规定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当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由总经理决定临时召开。
(2)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公司安全重大事项,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检查前期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存在原因,研究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和方案,制定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当期安全工作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各部门安全例会:部门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总结本月安全工作,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3、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须亲自签字,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到。
4、会议形成的决定,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5、会议纪律:所有通知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于会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主动关闭移动通讯工具,保持会场纪律。
第八章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人身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三、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以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驾驶员: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道路货物运输常识教育、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为主。
2.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为主。
五、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运管、交警和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
七、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议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八、对因公未能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十、新员工培训要求: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该项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该项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等。
3、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九章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各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资料均应交给公司,由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登记,由其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规定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车辆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要求: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的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年检和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
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1、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2、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3、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驻车制动有效;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配备三角木,灭火器完好有效。
4、驾驶员在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5、公司安全管理部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六、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驾驶员应将报废车辆的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行政部备案。
第十章 GPS车载终端管理制度
为确保车载终端的信息传输畅通,实现车辆监控平台对车辆的实时监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载终端的安装
1.车载终端设备必须通过交通运输部指定的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车载设备在交通运输部公告目录中能查到,并完全符合以下标准要求: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2)《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汽车行驶记录仪》。
2.车载终端的安装必须选择专业的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必须配备专业安装人员,安装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了解并完全掌握车载终端的各项功能,按车载设备的安装规范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相关数据必须能在平台上展现。
二、车载终端的使用和维护
1.驾驶人员是车载终端设备的使用主体,驾驶人员上岗之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关车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做到以下工作:
(1)确保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严禁私自拆除、改变或改装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进行更换或维护。
(2)严禁扰乱平台正常工作,保持终端信息畅通。
(3)严禁恶意屏蔽或干扰车载动态终端信号。
(4)车辆终端不在线时车辆不得营运,车载终端工作正常后方可恢复营运。
(5)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和运营规定,对监控平台提醒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
2.车载终端的维护由监控平台和维护人员配合负责完成,车载终端的维护必须选择专业的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必须配备本地专业维护人员,且配备相关交通工具。维护人员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了解并完全掌握车载终端的各项功能,按车载设备的相关规范进行维护。按要求做到以下工作:
(1)车载终端出现故障时监控平台应及时汇总登记,联系维护人员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车辆监控的运行正常。
(2)监控平台人员每天定时对车载终端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维护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要求进行计划检修和处理日常故障,力求使所修设备尽快恢复原有功能,并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4)维护人员应认真详细地做好维修记录。
第十一章 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控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公司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在全公司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的救援指挥体系,确保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点。
(二)基本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政府发出的应急救援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指挥组织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 XXX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安全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关应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预案的制定及预案演练,负责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调配和落实,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根据突发事故情况,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有关救援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负责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保障和救援的具体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应对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对道路运输应急救援的业务基础管理、台账的建立、监督检查,人力物力信息的汇总、分析协调,并负责突发事件中人力处置和救援预案的实施。
四、报告程序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所在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二)报告程序
当车辆在运输货物过程中遇突发道路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将有关具体情况报告给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若是其它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现场发现者应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根据事件的大小决定是否报告公司的总经理,需报告总经理的应立即将其有关情况上报至总经理。
五、启动救援预案
总经理根据所报告的事件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当需要立即启动公司级预案时应立即启动。当公司总经理接到有关政府、部门应急救援支援指令时,总经理也可直接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对有关突发道路交通事故进行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各应急救援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的抢险物资奔赴救助现场进行抢救工作。
六、应急救援保障(车辆和设备储备)
应急处置队伍: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为公司的应急救援人员(共5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应急专业知识的培训。
物资准备:公司指定1台轿车(车号为:xxxxx)和1台 货车(车号为:xxx)作为事故抢险使用,随时确保这两台车辆处于备用状态。同时准备事故抢险所必须的其他设备设施。
指挥调度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长有权指挥、调度各应急抢险人员、车辆和有关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资金保障:公司财务必须加强应急资金的管理,确保抢险工作中各项费用的支出。
通讯和信息报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交通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各应急人员应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以便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七、应急救援措施
(一)驾驶员现场处理措施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应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现场的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保护方法。寻找现场周围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积极施救。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应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设置保护圈,阻止劝导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或绕道通行。
5、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本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体原因、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驾驶员要服从其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现场施救
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应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1、伤员抢救。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事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或事故中未受伤人员)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程,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挽救受伤人员,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可征用过住车辆。
2、现场保护。应急救援人员要注意保护现场痕迹物证,固定相关证据,因抢救伤员需要搬动现场物品的必须如实记录并标明位置。
3、医疗救护。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当地医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抢救
当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抢险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政府指令将人员和物资运输到指定的地点,并接受事故抢险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八、应急救助结束
当道路交通事故结束时,应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结束,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讲评,以便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九、预案演练
公司道路交通事故道路运输应急救援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人员、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一、目的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经费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比例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根据《办法》的规定,公司应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的1.5%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三、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应在以下范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职责
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3、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投入预算,每半年和年度对经费投入情况进行预决算,审核各部门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经费投入台帐。
五、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
1、公司财务部门对公司所有安全费用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在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财务部应当按照“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对安全费用进行财务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3、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4、各部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财务部管理。
5、安全生产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费用具体使用审批程序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6、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原则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动防护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四)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供应所有费用统一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列支;
(二)员工按配备标准及使用期限标准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
根据公司运输业务特点,应向员工提供以下劳动防护用品:
序号
运输危险货物类别
劳动防护用品名称
爆炸品
防静电服、鞋、手套
气体
防静电服、鞋、手套
易燃液体
防静电服、鞋、手套
易燃固体、易于自然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防静电服、鞋、手套
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防化学液眼镜、耐酸碱手套和鞋
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防化学液眼镜、防毒口罩、面具、防毒参透服和手套
放射性物品、放射线
护目镜、防射线服
腐蚀性物质
防酸碱服、耐酸碱手套和鞋
普通货物
鞋、手套、防护眼镜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对同工种但工作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二)一次发放服装为2套(夏装及秋冬装各1套),操作员使用2年,管理人员3年;
(三)一次发放鞋为2双,操作员使用半年,管理人员使用1年;
(四)一次发放手套5双,操作员使用半年,管理人员使用1年;
(五)一次发放眼镜2副,操作员使用半年,管理人员使用1年;
(六)每年夏天由公司统一按车配发十滴水或霍香正气液等防暑药品;
五、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管理
(一)每年由行政部制定防护用品购买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支付采购款,够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行政部要建立“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表”;要严格执行发放规定,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表、物相符。同时要加强防护用品的保管,防止霉烂、变质、鼠咬。
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一)新进单位员工,凭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时到行政部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二)员工变换工种,凭“员工调动通知单”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交回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三)因不可抗原因或为抢救国家和个人财产等见义勇为行为而造成劳保用品损坏,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周期从补发日算起;
(四)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造成劳保用品丢失或损坏,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但必须承担相应费用:
(五)使用周期达2/3以上者,可提前预领下一周期劳动防护用品,但本次预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应使用时间顺延;
(六)使用周期在1/3至2/3之间者,须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相应劳保用品采购成本的1/3费用后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周期从补发日算起;
(七)使用周期未达1/3以下者,须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相应劳保用品采购成本的费用后补发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周期从原核发日算起;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一)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公司核发的劳保用品规范穿戴,加强安全、职业健康保护;
(二)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三)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督促劳保用品的规范穿戴,发现违规使用劳保用品,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到行政部核算劳保用品的使用周期,对未达使用周期的劳保用品依据采购成本进行余额折算,由其本人承担;
(六)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释义
1、职业危害 :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公布的职业病的疾病。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车队长及安全员为组员,安全管理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一)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容。
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二)安全管理部职责:
1、宣传、贯彻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对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对超标的地,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案,监督整改。
3、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工作。
4、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员工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公司员工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2、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有权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改善工作条件;
5、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从事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四、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
1、公司应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标准及时发放。员工必须按公司核发的劳保用品规范穿戴,加强安全和职业健康保护。
2、在收集运输医疗废物过程中,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以防医疗废物中有传染性废物。收集过程中要注意查看医疗废物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针头等尖锐物品漏出,要避免针头等对自身的损伤。如发现皮肤被医疗废物的尖锐物刺伤,应及时进行自救,并在所在医院进行检查。
3、在收集运输工业危险废物时,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品。驾驶员与押运员应掌握各类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应了解各类损伤性物质的特点,如空气中有刺鼻气味或废物接触皮肤后有灼烧、刺激感时,应立即进行有效的自我保护。收集废物时,应仔细询问产生单位关于废物的各类性质,要求包装完好,不泄漏后在进行运输,要确保自身不被各类因素所感染职业病。
4、在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5、对于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6、公司应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规定的最高允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公司应定期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实际演练,并按照应急救援程序实施现场救援。
第十五章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考核职责分工
1、公司总经理负责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2、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填写考核单。
3、财务部负责根据考核单进行工资结算。
二、安全生产考核的具体方法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奖励
1、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车队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奖励500-1000元,有关管理人员奖励200-500元。
2、对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的;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以及其它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100-300元/次。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奖励100元。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奖励100-300元。
(二)安全生产处罚
1、车队发生死亡一人次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对车队长处以1000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2、车队发生重伤一人次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处以1000 元罚款;对车队 长处以500 元罚款;对副总经理处 以1000元罚款;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3、车队发生轻微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 车队长处以300 元罚款。
4、发生重大设备、交通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相关处理按上级有关部门决定执行。
5、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对涉及的责任人处以100元/人的罚款。
6、新入公司职工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处罚200元/人次。
7、未按安全生产针和目标及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处罚100元/次。
8、发生各类事故或未遂事故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建档的,每次处罚200元。
9、从业人员未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发生“三违”的,对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
10、本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给予100-500元的处罚。
11、未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文件精神的,处罚责任人50-100元。
12、对瞒报工伤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13、发生安全事故,涉及违法的,公司将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十六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范围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配电设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同时也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本公司的特种设备主要是起重设备(葫芦、叉车、电梯等)、焊接用气瓶等压力容器气阀等。
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1、各操作人员负责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对特种设备安全负直接责任。
2、安全管理部负责天然气气瓶、压力表、减 压阀、葫芦、叉车、电梯等特种备进行采购和管理,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并负责组织监督检查。
三、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均由安全管理部负责采购和验收。所有特种设备均应符合国家发布的安全技术规范,同时应附有以下技术资料: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四、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1、特种设备操作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与该证书对应的设备操作。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与证书所标作业范围不同的,不得从事公司特种设备作业。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对本人操作的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按时参加公司和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6、安全管理部应委托属地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对所有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公司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安全管理部应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台帐及人员档案。
9、特种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10、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演练。
五、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安全管理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具体要求如下:
1、特种设备档案内容:特种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特种设备登记注册表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测检验记录、日常维护保养、维修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记录等。
2、特种设备档案保管: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建档并保管,该档案资料为永久保存。
第十七章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述“危险作业”是指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等危险性作业,具体解释如下;
(一)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如制氧站区、粉煤区、输氧管道周围等场所)使用电焊、电炉、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花、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属动火作业。
(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设备等主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运行中的制氧站区、粉煤区、氯气、油品等设备、管道及其附件严禁动火。
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二、动火审批管理
(一)一级动火由动火执行部门负责人申请,安全管理部审核,安全分管领导审批。
(二)二级动火由动火责任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管理部部长或公司专职安全员审批。
(三)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情况,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动火措施,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批准。
三、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管理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三)动火区域负责人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办理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证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及安全措施
(一)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12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一天,出现异常须立即停止。
(二)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部门)、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三)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种,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种,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四)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五、其他管理规定
(一)动火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和扩大范围。动火前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
(二)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三)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并且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一级动火由安全管理部人员监护,二级动火由所在区域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车间级安全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监护。
(三)危险区域、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压力管道、设备等需要检修的,必须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四)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或空洞、阴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采取措施,以防引起火灾、爆炸等其他安全事故。
(五)拆除管道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内部介质,如输送的介质为氧气、油品等危险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章 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定义
1、危险源,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危险源辨识,即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即某一特定环境和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4、风险评价,即评价风险的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5、可容许风险,即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安全工作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二、危险源管理职责
1、公司分管安全领导全面负责本项工作的开展。
2、安全管理部是本项工作主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监督实施。
3、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原则,各部门负责危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三、危险源辨识管理
(一)危险源辨识责任范围:
1、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建档。对于重大危险源应单独建档管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按规定逐级报有关部门备案。
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能范围之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3、各部门将其辨识出的危险源填入本部门《危险源辨识表》中并上报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应对各部门上报的部门《危险源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归纳汇总为本单位《危险源清单》。
(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一般采取现场观察法和安全检查表法。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管辖的作业活动的特性,选用不同的危险源辨识方法。
1、现场观察法:亦称经验判断法,是指危险源的辨识人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就其间是否存在危险源做出判断的方法。
2、安全检查表法:是指危险源的辨识人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某一工作环境内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以辨识其间是否存在危险源的方法。安全检查表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管理者、操作人员编制,并行文下发各有关部门,作为各有关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的依据。
四、危险源风险评价管理
(一)危险源风险评价方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亦称LEC法,采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即危险程度 D = L×E×C。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准则如下表:
1、发生事故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能预料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相当可能
0.2
极不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0.1
实际不可能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2、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连续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每周一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3、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表1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人以上死亡
重伤
3~9人死亡
轻伤
1~2人死亡
微伤
4、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表2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万元以上
3~8万元
20~100万元
1~3万元
8~20万元
1万元以下
(二)危险源风险等级确定方法: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根据上述风险评价的结果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确定风险分级。风险等级划分准则如下表:
风险级别
D分数值
危险程度
一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作业
一级、二级
161—320
高度危险、立即整改
三级
71—160
显著危险、应该整改
四级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五级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五、危险源风险控制管理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每一重大风险因素(含重大危险源)的特性及风险控制原则,确定对该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途径和控制措施,填写《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并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研究并确定具体的风控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管理目标和控制目标;
2、制定管理方案,编制运行制度;
3、编制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4、强化现场监管,做好应急准备;
5、保持现有措施。
六、其他说明
公司危险源发生变更,新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仍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九章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本公司轻微人身伤害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及以上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
2、轻微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调查处理,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并公布。
二、安全事故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道路交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中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运输安全事故后,驾驶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安监部门、运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3、公司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发生运输安全伤亡事故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伤亡人数变化时,必须及时补报。
5、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7、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安全事故调查规定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组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由安全管理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和事故的性质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和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对于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重伤或一人以上死亡)的安全事故,除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外,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应成立专门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三)进行安全事故调查时,应调查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相关责任人员、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评价、上岗以及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责任倒查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等内容。
(四)调查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结束时,调查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调查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应付责任的确定,主、次责任的划分等内容。
2、调查组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总经理负责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等,并对全公司通报事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五、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一)处理原则: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二)处理措施: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将依据调查报告,按下述处罚等级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对部门的处罚: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三个等级;
2、对责任人处罚:通报批评、罚款、警告、降职、撤职、辞退六个等级;
3、法律责任追究:由国家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确定。
4、参照当年度各部门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奖惩办法,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处罚。
六、安全事故档案管理
本项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安全事故档案应包括:事故快报表;事故调查报告;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复印件、技术鉴定等资料;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整改措施;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章 货物运输受理验视制度
为贯切落实《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受理环节安全管理,增强反恐安全防范措施,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一、验视责任人
公司验视员负责货物运输受理验视工作,并对验视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验视工作要求
1、公司所有承运货物均需接受验视,货物验视需在公司专用场地进行。
2、受理货物时,需进行开箱(包)检查,确保托运的货物与运单填写的货物一致,防止托运人将禁运物品、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和限运货物、凭证运输货物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
3、对不能确定安全性能的物品(如机电装置、粉末、不明金属、装有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闭装置等)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受理承运。
4、遇有对物品性质不能识别或不能确认其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请托运人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证明,证明其确非危险物品或妨碍公共物品后方可受理承运。
5、验收员需设立受理承运验视登记本,详细记录货物的托运人单位名称、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品名、编号、规格、数量、件重、包装、目的地及收货人等运输信息,以备查询。该记录保存期限为2年。
三、责任追究
1、各验视员对本人受理的货物安全负责,验视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加盖验视章或签字确认。
2、验视员违反本制度,第一次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也没有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违反以上规定的应立即对其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开除。对造成相关损失和事故的,按照“谁经办,谁负责”原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章 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一、服务流程及规范
1、营运受理委托规范
(1)从业人员在受理运输委托前需了解货物情况。如货物名称、包装、数量、重量/体积、货值及货物去向等,严格执行国家验视制度,任何危险品、易爆易燃物品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物品不得运送。
(2)结合货物运输要求选择运送车辆及运送路线。明确运送车辆的车型、车号、驾驶员姓名、证件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3)自有车辆应随时确认车型、营运手续及相关证件,检查合格后方可启程。
(4)外协车辆应检查车辆资质,向驾驶员讲述到库房装货时应注意及须知的事项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2、装货作业规范
(1)操作人员联系到成品货库相关人员后,必须确认货物的交接程序,核实出货信息是否与所报的信息相符,如有变化应及时通报公司。
(2)要认真检查货物,做到心中有数、货物的各项要求要掌握清楚。
(3)在装车时,操作人员应站在货主的角度上去约束驾驶员行为。
(4)装车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注意货物数量,注意驾驶员在对货物清点和签收的态度,要让驾驶员明确对货物的责任性。
3、全程监控、货物跟踪
按要求应掌握五个时间段的运输信息。
(1)提货装车时间。
(2)起程发生时间。
(3)途中行车及道路畅通情况。
(4)交、验货时间及过程。
4、送货上门及到站
(1)如出险延误、货损、货差,货运司机应及时与我公司联系,做好记录按照送货协议立即向货主及承运商进行相关赔偿。
(2)货运司机按规定将货物完好无损的交给货主手中,并要求查收后在回执单上签字,按规定要求以传真形式传至我公司,以便整理归档。
二、服务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1、如发生货物损坏,按照货物损坏情况与承运方协商赔偿,并对责任人处于最低二百,上不封顶处罚。
2、如发生货物丢失,按照货物报价价值全价赔偿承运方,并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
3、货物晚到,除天气、路况、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晚到与承运方协商赔偿承运方经济损失,并承担运费,并给予责任人扣除当月工资或开除处罚,如遇外在原因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晚到,应及时通知承运方。
安全管理台账模板(13种台账)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台 帐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
车辆GPS使用维护台帐
车辆使用台帐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管 理 台 帐
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车辆保险台账
车辆日常检查登记台账
动态监控工作台账
特种设备台账
从业人员台帐
以下台账模板,请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会 议 台 帐
______年 ____月____日 星期____
会议时间
时 分开会
会议地点
主持人
时 分闭会
会议名称或主要议题
记录人
出席人
会议主要内容记录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台帐
____年 ____月____日 星期____
活动名称
参加对象
地 点
主 讲 人
参加人数
记 录 人
教育培训内容:
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
单位(部门)
姓 名
职 务
单位(部门)
姓 名
职 务
xx运输有限公司车辆GPS使用维护台帐
日期: 值班人:
序号
车牌号码
行驶时间
驾驶员姓名
营运路线
装箱货物名称
车辆运行情况
GPS运行情况
Gps维护情况
车辆有否违法违章行为
备注
xx运输有限公司车辆使用台帐
序
号
车号
车型
载质量
道路运输证号
车辆投入运行日期
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
行驶证年审有效期
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
季度检测有效期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管 理 台 帐
____年 ____月____日 星期____ 记录人______
发生时间: 月 日 时 分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车号
驾驶员姓名
伤亡情况:死 人;伤 人;其中重伤 人
事故经过及伤亡、损失情况初步原因
事故处理情况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台帐
时间
组织人
检查场所
参加人员:
负责人确认签字
记录人
安检员
检查情况:
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
备注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序号
排查时间
隐患简述
整改措施
隐患分类
隐患等级
治理期限
治理部门
验收情况:
治理部门负责人
验收部门负责人
xx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值班时间
值班人员
值班期间安全情况
处理方式
备注
xx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保险台账
序号
车型
车牌号码
大架号
保单号
投保人
受益人
保险公司
保险种类
额度
保险有效期
备注
主车
挂车
主车
挂车
主车
挂车
主车
挂车
主车
挂车
xx运输有限公司
《车辆日常检查登记台账》
车牌号:
检查日期
检查项目
01.全车玻璃
02.玻璃刮水器
03.左、右倒车镜
04.全车门锁
05.全车灯光
06.牌照及固封
07.轮胎及备胎
08.变速器、传动轴、差速器工况
09.车辆内外清洁
10.发动机有无部件发生泄漏
11.发动机皮带
12.空调系统
13.收音机及天线
14.车内后视镜
15.制动效果
16.离合及换挡操作情况
17.发动机工作情况
18.仪表指示(车辆行驶里程数)
19.车流量悬挂及减震器
20.监控系统
21.维修记录
21.违规记录
司 机 签 名
xx运输有限公司
动态监控工作台账
日期
原始速度限制
修订速度限制
修订原因
安全部确认
注:修订原因指道路状况、天气变化等客观情况
xx运输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台账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操作人
特种证件
设备运行情况
备注
xx运输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台帐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驾驶证有效期
驾驶年限
准驾车型
主要岗位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证有效期
企业聘用期限
驾驶车号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备注
制表日起: 年 月 日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