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学校
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门前值班与学校内巡逻执勤实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 巡逻值勤负责检查学校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维护学校内的正常生活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巡逻登记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检查学生情况,协助门卫做好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向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保安员必须服从管理部门的领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非紧急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
门卫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门卫值班室是保安员工作执勤场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滞留。
第十六条 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三班轮值制度。当班人员须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七条 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服装整齐、仪容端庄、礼貌服务、文明执勤。
第十八条 对进出学校的施工人员要认真查验管理部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确认无误后放行,禁止各类闲杂要员进入学校。
第五章 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条 保安员应提前15分钟着装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第三十一条 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值班过程中须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接清楚。
第三十二条 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0分钟。
第三十三条 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责任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岗位所发生的问题则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所有移交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第三十五条 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否则,期间发生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第六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并对学校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第三十七条 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的防火情况书面报告协管部。第三十八条 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
施,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立即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趁火打劫及搞破坏活动;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事故原因和做好其它善后工作。
第八章 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学习使用消防器材,每季度学习、训练一次。
第四十九条 定期检查、记录防火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检查防火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防火安全公约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消除火险隐患。第五十条 当发生火灾时,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五十一条 按辖区楼宇整栋为单位实行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责任到户。第五十二条 消防系统:
(一)水泵每季度试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
(二)消防水泵轴承、电动机轴半年加油一次。
(三)每月检查一次闸阀,如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四)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应随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五)每月检查消防水带一次,如发现有潮湿应及时进行晾晒,(六)劝退。
(七)除名。
第五条 一人有两项以上违反行为管理规定的,分别裁定,合并执行。
第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违反行为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
第七条 二人以上共同执勤时,一人发生违章行为受处理外,其他人员根据事件起因承担相应责任,或减半处理。
第八条 主管、班长疏于管理、其队员发生违章行为,主管、班长应各承担队员违章处理30℅、10℅的连带责任。
第九条 保安部经理疏于管理,其队员发生违章行为,经理应承担队员违章处理5℅的连带责任。
第十条 违反行为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第十一条 违反行为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胁迫、诈骗他人违反行为管理规定的;
(三)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人除追究责任外,扣工资100元;知情者不报,承担连带责任,一次扣工资50元。
第二十三条 泄露值班岗位设置情况者,扣工资50元;泄露学校重大机密者,除扣工资100元外,另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 损坏公共财物及警械装备,除照价赔偿外,并扣工资20元。
第二十五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体活动的,一次扣工资20元,当月二次扣工资50元。
第二十六条 因自身行为不检、工作不力,又不能接受员工及学生监督批评指正者,发现一次扣工资20元,当月二次扣工资50元。
第二十七条 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保安部声誉的,扣工资100元。
第二十八条 破坏团结、造谣生事、搬弄是非、无端谩骂侮辱同事、一经核实扣工资50元,态度恶劣者扣工资100元。第二十九条 在职期间因个人原因给学校、学生、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扣考核工资外,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第三十条 违反行为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降级:
**培训学校-
第二篇: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保 安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保安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模范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条.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维护公司和住户的财产、人身安全,敢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第三条.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文明礼貌执勤,24小时热忱为客户服务。第五条.值班时严禁睡觉、串岗;禁止喝酒、吸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不准会客、看报书;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执勤无关的事,休息时间除外。第六条.精诚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漫骂斗殴;不准包庇坏人,不准索贿受贿,不准徇私舞弊。
第七条.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第九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二章
保安员值班制度
第十条.保安员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安全防范工作。第十一条.门前值班与巡逻执勤实行岗位轮换交接制,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二条.门卫值班必须严格审查人员、物品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手续;维护大门进出秩序和门卫区域的清洁卫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第十三条.巡逻值勤队负责检查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纠正流动人员的违章现象;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执勤范围内发生;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格执行巡逻登记手续,配合公安机关检查住户情况,协助门卫做好其他工作。第十四条.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向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五条.保安员必须服从管理部门的领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非紧急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章
门卫管理(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门卫值班室是保安员工作执勤场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滞留。第十七条.保安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三班轮值制度。当班人员须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十八条.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清洁,服装整齐、仪容端庄、礼貌服务、文明执勤。
第十九条.对进出工作范围的施工人员要认真查验管理部签发的“临时出入证”,确认无误后放行,禁止各类闲杂要员进入。
第二十条.对进出的各类车辆及人员,应先敬礼再履行执勤程序,保持交通秩序通畅。
第二十一条.礼貌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无误后予以放行。对进出车辆要认真检查有无损坏,并认真登记相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凭管理部签发的“物品出入证”对运载货物或搬家出小区的车辆验后放行。
第二十三条.门卫值班员同时肩负消防值班任务,熟悉消防设备使用、掌握报警处理及组织人员抢救等程序。
第二十四条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
安全巡逻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巡逻人员必须熟悉辖区内外环境,熟悉辖区各类设备、物品所处的位置,发现设备物品移动的可疑情况,须立即查明(如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巡逻过程中,值班中须配带警械器具,闻有异味,听到可疑声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动向及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的人和物品时,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
第二十八条.巡逻时注意检查消防栓、道路、清洁卫生、昧化、公共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登记、汇报。
第二十九条.发现打架、吵架、斗殴时,应予以劝止,遇有偷盗、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应立即设法擒获。
第三十条.发现火灾,应迅速报警,并立即组织扑救。第三十一条.文明执勤,力所能及的帮助住户解决困难。
第三十二条.在巡逻中;注意随时接收监控中心的指令,并采取果断措施应急处理。
第三十三条.巡逻队员下岗后应将巡视器材进行交接,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五章 岗位交接班制度
第三十四条.保安员应提前10分钟着装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第三十五条.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员要把值班过程中须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接清楚。
第三十六条.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管区巡逻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0分钟。
第三十七条.接班保安员验收时发现的责任问题,由交班保安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岗位所发生的问题则由当班保安员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所有移交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在离开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第三十九条.接班人员未到岗,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否则,期间发生问题,两人共同负责。
第六章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并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第四十一条.制定各种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将每天和每周的防火情况书面报告协管部。
第四十二条.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第四十三条.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它问题时,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每天做好值班记录。
第四十四条.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防火灭火战斗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第四十五条.负责辖区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管好消防档案。
第七章 义务消防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保安部每一位队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必须履行消防员职责。第四十七条.认真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掌握各种消防器材操作技术及使用方法。第四十八条.积极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住户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第四十九条.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每月一次),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有效投入使用。
第五十条.公司人员,在火灾发生时,都必须投入现场抢救,不得借故逃避,凡查明属借故不参加或临阵脱逃者给予严肃处理直至除名。第五十一条.发生火警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一)报告相关部门、消防队、火警电话119;
(二)组织人员抢救险情,并注意了解起火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力争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立即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区;
(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趁火打劫及搞破坏活动;
(五)协助有关部门调事故原因和做好其它善后工作。
第八章 消防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学习使用消防器材,每季度学习、训练一次。
第五十三条.定期检查、记录防火器材设备完好情况,确保消防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检查防火通道,时刻保持畅通;检查防火安全公约的履行情况,及时纠正消防违章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十四条 当发生火灾时,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第五十五条.按辖区楼宇整栋为单们实行防火责任制,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责任到户。
第五十六条.消防系统:
(一)水泵每季度试运行一次,每次不少于5分钟。
(二)消防水泵轴承、电动机轴半年加油一次。
(三)每月检查一次闸阀,如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四)供电、照明、控制信号线路应随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五)每月检查消防水带一次,如发现有潮湿应及时进行晾晒,如有霉坏应及时更换。
(六)灭火器的药粉应每年定期更换或补充一次。
(七)报警系统每星期检查一次是否灵敏、有效。
(八)每月检查水泵接合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九)每半年组织全体保安进行预案灭火演练,并进行备案。
第三篇: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保安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按照公司总体安排,负责整个公司的财产安全、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
(二)保安人员分班执勤,实行带班长制度。所有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定置、定位管理。
(三)保安人员着装上岗,坚决做到按时上班下班,实行实到刷卡实签制度。
(四)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五)做好员工财产安全的保护工作。
(六)逢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要切实做好保安加强工作,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七)主管领导实行夜间巡视制度,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巡视时间一般定在深夜12点以后,做好原始记录。遇大风、大雨天必须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迅速解决。保安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二)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治安服务工作。
(五)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5个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向游客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5、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保安人员的惩罚制度
1.不准酒后执勤和上班时饮酒,如被发现者,首先警告,或者罚款20—50元。
2.不准在岗上与其他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如被发现者,写下书面检查,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3.不准值班时间吸烟,吃零食,一经发现批评教育。4.不准在夜间值班时打瞌睡,违者警告或者扣除当日工资50元。
5.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做私活、看影像,违者罚款20元。
6.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严重者扣除工资。7.如在值班时领导发现问题或提出批评,扣发当天工资。保安岗位职责
1、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岗位人员加强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证园区财产不受损坏。
3、熟悉和掌握公司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4、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各种纠纷。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种。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向游客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5、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1.保安人员应提前着制式服装15分钟到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在登记本上记录交接班时间。
2.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该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三清”: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本班情况清、交待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3.交班保安员要等接班保安员对辖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方可下班,接班保安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接班时间15分钟。
4.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完的要交给下班处理,不能移交的继续处理,接班人应协助完成。
5.6.所有事项交接清楚后,交班保安在离岗前在登记本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每天早班交领班查阅并保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工作。2.不得埋压、圈占、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挪作他用。
3.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4.任何人不得在园区范围内动用明火和大功率用电,否则后果自负。
5.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进垃圾箱内。
6.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展厅和温室。
7.保护园区道路的畅顺,不得在公共场所、楼道、安全出口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或者搭建棚屋,否则无条件拆除。
第四篇: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岗位职责:
1.2.3.4.5.6.7.8.9.10.值班时应着制服,带工作证,随身携带对讲机,保持通信联络。在幼儿入园离园以及户外活动时间,协助教师保障幼儿的安全。幼儿园大门是进出的主要通道,保安必须严格把关,禁止一切未经许可人员的进入。维护园区内的秩序、安全查验与防卫,进行人员、车辆、物品进出的检查与控制。定时巡察幼儿园园区,将危险物品收拾干净,排除安全隐患。公司内如发生民事纠纷,应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处理。监管公司所有消防器材,定期举行消防演练。保持保安室的清洁卫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维持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遵守公司规定,服从工作分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篇:保安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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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 管理规章制度
1.目 的:
项目部及现场人员及项目部财产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工作内容:
2.1 安保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项目部的《安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 安保人员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维护项目辖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项目物资安全、人员及车辆出入项目部办公区以及项目现场的管理、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 出入管理:
2.3.1 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安保人员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安保人员应登记好其姓名并上报行政部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外出单,安保人员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 有外来人员来访时,安保人员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让来访人员填写好《来访人员登记表》,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 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 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 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厂证明《放行条》,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厂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 项目部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安保人员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 物资出厂,安保人员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 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项目部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 对进入项目部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 负责对项目部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 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 除车间及办公区外,安保人员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项目部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 安保人员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 打架斗殴者; 2.5.3.2 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 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 擅自处理、搬移、损坏项目部财物者; 2.5.3.5 严重影响项目部形象、违返项目部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 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 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 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 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安保人员工作守则 3.1 上班期间统一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 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 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项目部利益。
3.4 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 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项目部良好形象。
3.6 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打牌、睡觉等失职情况。
3.7 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 安保人员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 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 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警告一次再犯者记大过。
3.11 由于安保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项目部财产损失,项目部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 安保人员带头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 有未尽事宜者,参照相关规定办理。
寻一处清幽,觅一分杳然 孤独,是沉淀心性的一剂良药 孤独时的寡言罕语更甚过侃侃而痛不言,笑不语,此时无声胜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