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
1.各科室需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将所需物品名称、数量、金额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上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具体办理购买手续。不经请示而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
2.对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采用谁使用谁保管的方法。对人为的损毁和丢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赔偿。调出人员要归还所配各种物品后办理调离手续。大件固定资产未经主席批准借出损坏,要追究借出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
二、低值易耗品
1.各科室需购置办公用品或零星的小型物品,由申请人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部署,办公室统一购买物品。
2、各科室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办公用品,并登记签名。
3.办公室根据需要和库存,按期清点,及时购进办公用品入库,以保障办公用品的使用。
三、其他物品
包含慰问品、纪念品等(除应急物资外)均应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入工商联库房。
四、出借物品
政府采购办公用品如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人员可到办公室进行领用,做到当日借当日还,否则引起的损坏、丢失等事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