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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司法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本站推荐]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84-211233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26 19:07: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县司法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本站推荐]

关于县司法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树立“团结、务实、协调、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上级工作制度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

1.坚持党组集体领导,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落实、党组分工、人事调动、考核办法、发展规划及本局其他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决策。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讲究效率原则、保守秘密原则、集中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一经形成决议,局党组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3.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干部向股室、处所负责人负责,股室、处所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局长负责。

4.严格大事请示报告制度。干部及股室、处所重大事项应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特别重大的事项应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

5.坚持股室、处所负责人月计划、季安排,向分管领导报告和重要事项向党组书记、局长报告的制度。

二、会议制度

1.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上级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政工室相关人员列席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

3.机关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后,必须结合自身查摆的问题和相互批评提出的不足,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

4.坚持机关周一上午学习制度,由政工室组织机关干部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交流工作并组织研讨,参与学习的干部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5.严肃会议纪律,县局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严禁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向主要领导请假,中途离会者应向会议主持人或组织者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会议筹备工作应以召开会议的股室、处所为主,办公室配合。

三、议事制度

1.一般每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一次党组会,特殊情况可临时开会,党组会由办公室负责作好记录;每季度召开一次局务会;机关干部会根据需要召开。

2.党组会主要议决事项包括:贯彻上级各项指示,落实重大工作部署;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基础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思路及考核目标等工作作出决策;内设机构的设置、撤销、合并,干部的招录、干部的任免、调整、调离、奖惩等;审议向上级党委、政府、人大提出的重要问题的请示;审议分管领导提请的应由党组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3.局务会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处所负责人参加,一般在季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召开,主要听取股室、处所本季工作情况汇报和下季工作安排,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责任,抓落实,抓监督检查,抓从严执纪,并以身作则,抓好自身建设。

3.认真组织学习党纪条规知识,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抓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做好信访工作。

4.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5.加大对办案(证)收费公开制度、错案(证)责任追究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严禁办人情案(证)、关系案(证)、金钱案(证)。

五、财经管理制度

1.司法所为县局派出机构,实行限额报账制(详见《司法局基层司法所财务管理细则》)。

2.公证处为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立专门账户,单独做账,报账流程和审批程序按规定执行;公证处使用湖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费,装备财务股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经审,并将经审情况报告局党组。

3.规范使用财务凭证。所有原始凭证、票据经装备财务股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审批程序,提倡使用非现金结算。

4.严格审批权限。一次性费用开支3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报局长同意后审批;2000元以上的开支经局党组会研究审批。装备财务股每季度将财务分析报告报局党组。

5.严格审批程序与监督,实行会审联签制度。每张票据应有经办人、装备财务股长、分管领导、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四人签字方可报销。机关财务报销每月进行2次,一般为每月的第二周、第四周的星期三,司法所实行季报账,每季末最后一周报帐。局长对所有财务支出实行审阅监督。

6.机关凡需购买办公用品等物资的,应先书面报告办公室(附件一: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由装备财务股统一购买,实行统一分发领用登记。未经批准的任何添置,一律不予报销。

7.严格差旅费管理,按南财行〔20XX〕177号文件执行。出差应提前书面报告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不予报销。当日往返,由分管领导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已提供就餐者或已报伙食费者不重报伙食补助。两人以上一同出差应共同填报出差补助及相关报销费用,报销时应提供批准报告。

8.严格招待费管理。机关所有公务用餐活动,严格按南财行〔20XX〕20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来客招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按标准开支,报销时一并提供转账或刷卡结账凭证、公务接待函或公务接待登记表(附件二)、接待清单等相关附件;会议开餐尽量在机关食堂安排,因特殊情况可按标准在外安排,报销时要一并提供会议通知、与会人员签到表等相关附件;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来局办事及值班律师可在局机关食堂就餐;加班用餐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加班用餐登记表(附件三),报销时同发票一并提供。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9.先进个人、先进单位、信息调研等奖励按《X县司法局奖励办法》执行。

六、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调度。公务用车严格实行申报、派车制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如遇特殊情况局长及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可以调度,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城区内(以XX镇中心城区为中心,东至罗文花海环村公路,西至经开区子美路向西延伸300米,南至桂花园路向南延伸500米,北至沱江大堤)禁止使用公车。积极鼓励干部外出公务乘用公用交通工具,相应补助按公务出差标准执行。

2.车辆使用。各股室、处所用车先向办公室申报并填派车单,后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派车;局领导县内用车应通知办公室派车,调车出县应报局长同意;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3.车辆维修与维护。由装备财务股充值油卡,油卡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办公室与定车司机共同加油;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维修计划,经办公室主任审核(附件四:车辆维修登记表),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批准后凭维修单方能在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店维修,由装备财务股和办公室结账。

4.驾驶员纪律。一是实行定车定人。不准私自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事故的除给予驾驶员党纪、政纪处分或辞退外,车辆维修、人员伤亡赔偿等一切费用自理。二是定奖罚。全年未发生事故,保证行车安全,发安全行车奖1200元;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按交警部门意见处理;违章处罚2000元以内个人负责10%,2000元至3000元的个人负责20%,3000元以上个人负责30%,在年度安全奖励结算中扣除。

七、文件收发、印鉴管理制度

1.严格履行收文手续,填写收文处理笺并登记在册,由局长阅批,承办人根据阅批意见及时负责办理,办理终结后交档案员整理归档。

2.凡本局收到的公文信件,办公室要根据内容转给有关局领导或股室、处所,阅后收回,需留用可复印(密件除外)。

3.办公室应建立收阅文登记本,凡机要件、挂号件、汇单应逐件登记,严格履行签收手续。

4.严格规范发文程序,凡发文应如实填写发文处理笺,发文原件应予留存,拟稿人、审稿人、签发人应分别签名,以示负责。手续不完备的,办公室有权拒绝编号、登记、用印。

5.凡以本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应先经办公室主任审稿(干部任免文件除外),由分管领导及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再由局长或委托人签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发文,按有关程序办理。

6.尽量精简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

7.严格印鉴管理。局党组和局行政印章分别由政工室、办公室专人保管。除领导签发的文件由管印人员直接用印外,其他任何用印应经分管领导和局长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查)。未经批准擅自用印的,追究管印人员的责任。

8.股室、处所印鉴由其负责人严格按规定管理,不得擅用、滥用、借用,对外用印必须登记。

八、归档、保密制度

1.档案员每年应对上年度的档案材料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装订成册。股室、处所的材料应在年底交办公室整理归档。

2.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按归档要求及时移交档案室,不得擅自保存。

3.局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资料,须交办公室收文处理。

4.查阅档案,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档案员应尽职尽责,热情服务,认真查找。

5.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做到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传的秘密不传。

6.坚持在办公室阅文,不准带秘密以上等级文件回家或出差。

7.严禁向外透露未公开的人事变动情况和其他内部情况,各种内部资料应妥善保管,定期交档案室归档。

九、文印制度

1.文印不对外提供服务。凡打印材料,由拟稿人或拟稿股室、处所负责校对、装订和分发。

2.股室、处所的材料原则上各自负责打印,凡需在外打印的材料,应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持《文印通知单》(附件五)到指定地点打印,定期凭文印通知单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未登记的,应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打印,并在打印后2天内补填《文印通知单》。

3.机关印制办公用纸和办公用品由装备财务股统一办理,并凭有效签收证明,方可开支。司法所所需办公用品由本所负责。

十、公物管理制度

1.所有公共财产统一登记造册,专人管理,每年清理一次。

2.借阅图书、刊物和其他公物,应履行登记手续,如有损坏和遗失,照价赔偿。

3.凡经批准公费添置的图书资料等,应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十一、信访接待制度

1.对来本局联系、接洽工作的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各股室、处所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

2.群众来访,由负责纪检监察的机构负责接待处理。要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情况,作好记录,妥善处理,一般问题转交有关股室、处所处理,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按局领导指示办理。基层来信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不准私自扣压、销毁。对群体性上访,接访人员必须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按有关规定搞好组织接待,及时处理。所有督办件一律由负责纪检监察的机构登记、督办、反馈、归档。

3.对上级和新闻单位转来的群众来信,由负责纪检监察的机构及时转送有关局领导,并配合、督促有关股室、处所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和情况反馈。

十二、值班制度

1.重大节假日、特护期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中断通信。

2.实行交接班。值班人员应做到当班事当班毕;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直接移交给接班人员,并将有关情况简要通报接班人员。

3.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搞好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4.值班人员遇到有关情况,应向带班领导报告。遇有重大、紧急事件,应直接向局长报告。

十三、卫生制度

1.尊重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

2.坚持每天上班前或下班后打扫本股室、处所办公室卫生。

3.庭院绿化按县创建办要求,做到美观卫生整洁。

4.机关院内所有水电及门窗等实行定人、定点维修,由装备财务股负责及时处理。

5.门卫负责机关院落、会议室和办公走廊及厕所的卫生清扫和整理。

十四、安全保卫制度

1.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股室、处所负责人应按照安全保卫责任制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时,注意防火防盗。财务室不准存放现金,否则,不良后果由个人负责。

3.门卫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十五、考勤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网购等。禁止工作时间在机关食堂用餐。

3.做好请销假登记,政工室负责局党组、股室、处所人员登记。因病因事请假应经批准,请假条报政工室备案。干部请假一天,由股室、处所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机关股室、处所负责人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病休假应有医院病休证明;局领导请假由局长批准;司法所负责人离开辖区办事一天以内应向分管基层的局领导和乡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报告,两天以上应报告局长和乡镇主要领导批准。

4.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事假累计30天以上,绩效奖金发放60%;事假超过6个月,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5.迟到、早退和工作期间擅离职守累计10次的,年度考核视情节列入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对工作期间出现玩扑克、打麻将、玩电脑游戏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时不列入优秀等次。

6.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7.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工伤假、哺乳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超过有关规定按事假对待,每年度出勤率与年终绩效挂钩,按出勤率发放绩效。

十六、督查制度

1.建立日常督查制度,采取定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机关和司法所进行督查。

2.督查内容为:队伍建设、上下班情况、工作秩序、卫生情况、民调宣传、志愿者活动、会纪会风、业务办理等。

3.督查组由局领导和有关业务股室工作人员组成,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

4.督查组应将督查情况记录在案并进行通报。列入年终单位绩效考评和个人评先评优依据。

十七、着装制度

1.全局干部应严格执行着装规定,外出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应规范着制式服装,不浓妆艳抹,不佩戴与身份不相称的饰物,保持良好形象。

2.着装应保持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严禁不同制式、不同季节的制服混穿或者与便服混穿。

十八、老干部慰问制度

1.老干部整生日慰问,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2.老干部生病住院,予以看望慰问,400元以内开支;大病住院1000元内开支(一年内多次住院的限慰问一次)。

3.老干部去世时,可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十九、其它制度

1.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法律援助案件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制定评审方案。

2.司法所绩效考评以X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准。

3.公证处以其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为准。

4.工会工作管理参见X县司法局工会管理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全局在编在岗干部,临聘人员参照执行。未尽事宜,提请局党组研究后确定。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1、遵守劳动纪律。早8:30按时上班,一切清扫和换理服装都要在8:20之前结束,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2、遵守业务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勇于揭发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

3、所有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更不得以泄露公司机密换取个人利益。

4、按单位要求着装,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

5、工作要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6、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在单位不可大声喧哗,手机改为振动模式。

7、自觉爱护办公文具、用品、交通工具、电脑及其它机器设备。

8、要尊重客户,不怠慢、顶撞。对待客户询问解释要详细、耐心,不可与客户争吵。

二、仪容着装与修饰的要求:

1、仪容、着装与修饰应充分体现担保中心员工良好的职业素养,本着整洁、得体、利落、大方的原则,努力塑造担保中心员工统一、和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

貌。仪容修饰:女性保持头发清洁整齐,要求选择舒适、雅观的发型,不烫重发,不染怪异颜色的头发,头饰应简洁大方。并不宜过多。男性保持头发清洁、梳理整齐,不要蓬松杂乱,头发不可触及耳朵或衣领,不可烫发或染怪异颜色的头发。

2、指甲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透明色

以外的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女性员工上班时间要求化工作日妆,化妆要以自然、健康、清新为主。不涂特殊颜色(如褐色、土色、紫色等)口红,如有要求,要涂统一颜色的口红。香水要清新、淡雅,不可过浓、过重;眼影、眼线、睫毛液不可过重。饰物不可过多,三件以下为宜。

3、着装保持衣服清洁、整齐,如有领结要系戴端正;衬

衣颜色为白色,并要求有领子;衬衣下摆要系在裙(裤)内;衣服或裙装要熨烫平整。女员工着裙装时一定要穿长筒袜,颜色以肉色为主。女鞋颜色以黑色、棕色为主;禁止穿拖鞋、松糕鞋;鞋跟的高度以6公分为上限;夏天穿凉鞋必须穿长筒袜或短袜;冬季穿毛衣应以黑、蓝、咖啡色、灰色、米色等颜色为主,禁穿艳色等。男性衬衫颜色一律为白色,袖口和领口要保持清洁,夏天要每天更换;衬衫下摆应掖在长裤内,衬衣衣领不得翻在西装上衣衣领外,衬衣有衣扣都应系上;领带要系结端正,颜色不可太花哨。

4、员工的坐立行要求:坐姿端正,双腿不要摇晃不定或

无意识地抖动。站立时要端庄大方,双肩端平,腹前背部要挺直。行走时抬头平视,收腹挺胸。多人同行时,不要一字排开,不可大声说笑,不可勾肩搭背。

三、工作用语:

1、礼貌用语:员工之间或对客户应使用“您好”、“对不起”、“请稍候”、“没关系”、“请”、“谢谢”、“再见”、“欢迎再来”等礼貌用语,不准使用“不知道”、“等一会”、“不归我管”、“有意见找领导去”等生硬或不礼貌用语。工作时间内,称呼领导应称职位;员工之间可以直呼其名。

2、通话处理:工作时间,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起,如果超过三声,应向对方致歉“对不起,您久等了”接外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XX担保”,接内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我是XXX”,要求吐字清晰,声音亲切,音量适中;通话时要专心致志,不可同时处理其他事物并要求认真作好电话记录与对方核实确认后通知有关人员;找人时,电话听筒应扣放在桌面,以免对方从电话中听到嘈杂之音;要等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通话时不准使用免提键;杜绝非本人电话不接的不良现象。

第三篇:财务科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科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给予警告、扣分处理。

四、严格执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并认真贯彻落实。对工作未及时完成及不认真工作的按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五、任何人不管因为任何原因违反本管理制度,将一视同仁,决不姑息迁就,对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或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停职检查。

第二章 劳动组织纪律

一、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二、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三、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矿长报告。

四、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五、严禁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按休班处理),否则每次罚款20元,旷工每天罚款50元。

六、副科以上干部休班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七、办公场所坚决杜绝打扑克、玩麻将等行为。中午禁止饮酒,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但下午不得上班。

八、科内所有外报表、资料必须有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九、违反劳动纪律被矿查到,按矿规处理后,科里再处以等额罚款。

第三章 工作质量

一、按时保质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分管上报的有关报表,做到及时,准确,每拖延一天罚款20元,由此造成损失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安排的工作不落实,没有回音的,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三、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划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类例行性报表,对于送交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材料、报表、业务联系书必须保留好签字并存档。

五、任何人员接到有关领导及外单位的电话事宜,不能处理的必

须及时通知科领导,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全部负责。

六、管理人员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经常深入现场,熟悉本人所分管范围内的所有技术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并提高责任心。

第四篇: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描述:第一篇工厂内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二章人员评估制度

第三章人员培训和开发体制

第四章人才招聘与甄选制度

第五章激励制度实施

第六章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章企业人力资源国际化管理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二篇工厂内部生产管理与拴制制度

第一章制造企业生产管理概论

第二章制造业生产准备管理制度

第三章制造业生产技术准备

第四章生产计划的实施与控制制度

第五章制造业劳动管理制度

第六章生产管理创新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三篇工厂内部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经营计划

第三章经营管理决策

第四章经营战略

第五章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第六章新产品开发程序

第七章现代经营管理模式

第八章制造业企业资产重组管理

第九章跨国经营

第十章制造业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四篇工厂内部质量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制造业质量管理综述

第二章质量管理基础工作

第三章质量控制制度

第四章制造过程质量管理规程

第五章辅助生产质量管理规程

第六章工序质量控制规范

第七章质量管理组织细则

第八章质量认证制度

第九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十章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第十一章质量管理行为规范

第十二章质量管理其它相关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五篇工厂内都财务管理与控制制度

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基础

第二章财务控制制度

第三章生产效益和成本控制制度

第四章采购与销售业务核算制度

第五章产品加工制造核算制度

第六章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第七章财务决策与风险控制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六篇工厂内部管理文案与管理表格

第一章企业经营计划方案

第二章制造业市场调查文案

第三章企业生产部规范管理表格

第四章企业财务会计常用表格

第五章总务部规范管理表格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七篇工厂内部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企业办公综合管理制度

第二章企业财产管理制度

第三章企业出差管理制度

第四章企业涉外事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章企业后勤管理制度

第七章企业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服装厂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典范 第八篇工厂内部管理体系制度

第一章概论

第二章制造业企业的质量效益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章制造业企业的质量经济控制

第五章产品实现与支持

第六章制造业质量应用示范

第七章制造业实施IS09000认证的制度

第八章制造业全面质量管理

第九章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

第十章制造业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法规

第五篇: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敬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供(寄)养对象公约

1、自觉遵守纪律,不违反制度。

2、搞好院内团结,不互相争吵。

3、提倡互相友爱,不无事生非。

4、服从院内管理,不擅自外出。

5、爱护院内财产,不损坏公物。

6、确保院内清洁,不乱丢杂物。

7、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放物品。

8、注意文明卫生,不随地吐痰。

二、会议制度

敬老院应根据内部设置,定期召开各类会议:

㈠ 组务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主要总结本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布置下一步工作。

㈡ 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常务副院长,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要听取供养老人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㈢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审议院内重要事宜,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

㈣ 供养老人大会。一月或一个阶段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全体供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意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

㈠ 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㈡ 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㈢ 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㈣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㈤ 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㈥ 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㈦ 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㈧ 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㈨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四、财务管理制度

㈠ 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由镇会计代理)。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㈡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镇分管领导(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社会事务办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㈢ 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㈣ 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㈤ 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㈥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㈦ 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㈧ 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五、保健制度

㈠ 配备专(兼)职医生,配备一定的常用药品,发药用药严格执行登记签名备案制度。

㈡ 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做好防病保健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㈢ 定期为供养老人进行健康检查。

㈣ 保持室内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按规定用药,禁止使用霉变、过期、失效、淘汰药品,严防医疗事故。

㈤ 备有传染病隔离室,发现传染病人立刻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做好相应的消毒、治疗,并负责做好观察记录。

㈥ 集中供养老人患病时要及时送医院就诊,寄养人员患病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进行治疗。

㈦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老人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六、卫生管理制度

㈠ 督促供养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每天清扫房间1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㈡ 室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㈢供养老人衣着干净、整洁、得体。冬、春、秋季每周至少换洗一次,夏季经常换洗。㈣每月换洗一次被套、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㈤夏季每周至少洗澡2次,春秋季节每周至少一次,冬季第两周至少一次。㈥ 督促老人洗头、理发、修剪指甲。

㈦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㈧床铺必须每天整理,如因病或残疾等无法自行整理的,可由工作人员或行动便利的老人协助整理。㈨建立每天查房记录,将卫生情况如实登记,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七、食堂管理制度

㈠ 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老人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㈡ 认真执行伙食标准,做到收支平衡。

㈢ 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㈣ 购买的食品须经厨房值班员验收。

㈤ 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㈥ 不食用霉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八、请示报告制度

㈠ 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镇分管领导(院长)和镇民政办领导请示。

㈡ 敬老院应每季向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九、敬老院要事日记登记制度

㈠ 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登记簿。

㈡ 《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患病老人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老人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老人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㈢ 《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值班员填写。

㈣ 敬老院常务副院长应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填写情况。

十、请假销假制度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供养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㈠供养老人由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常务副院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常务副院长批准,常务副院长由院长批准。

㈡供养老人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假,并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㈢ 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㈣建立院内老人外出登记簿并真实记录老人外出情况。

十一、查铺制度

㈠ 敬老院应组织查铺,每夜查铺次数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对患重病老人进行24小时值班护理。

㈡ 查铺的内容

1、供养老人在位和睡眠情况。

2、安全情况。

㈢ 对查铺的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十二、留院住宿制度

敬老院应当轮流安排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住宿;节假日在敬老院住宿的工作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十三、接待制度

㈠ 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㈡ 供养老人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老人在院的情况。亲属离院时,可以允许供养老人送到临近的车站。

㈢ 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老人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㈣ 对供养老人亲属携带给供养老人的食品,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十四、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㈠ 证件管理。供养老人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供养老人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

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㈡ 印章管理。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有关单位。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缴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按照规定上缴制发机关处理。

十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㈠ 院值班员。由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其一般职责是:

1、了解全院活动情况。

2、维护敬老院的生活秩序。

3、检查请假人员离院、归院情况。

4、检查敬老院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置意外情况。

5、领导大门值班员,安排查铺人员。

6、接待因公来院的人员。

7、根据常务副院长的交待、安排处理有关事项。

8、接受上级的通知和供养老人的建议、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常务副院长。

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填写值班日记,对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其处置情况,应详细记载。值班人员因事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有代理人,交待清楚工作事项并告知自己所去的地点和时间后方可离开。

㈢ 交接班。值班员的交接班时间由敬老院确定,院领导组织交接,交接班时,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

十六、作息制度

㈠食宿活动时间

⑴夏天:早上6:30起床,整理房间卫生及院落卫生,洗脸刷牙;7:00早餐,打开水;8:00-12:00活动;12:00午餐;12:30后午休;下午2:30-7:00活动;晚上7:00晚餐;7:30后看电视或自行活动;9:30熄灯休息。

⑵冬天:早上7:00起床,整理房间卫生及院落卫生,洗脸刷牙;7:30早餐,打开水;8:30-12:00活动;12:00午餐;12:30后午休;下午2:30-6:00活动;晚上6:00晚餐;6:30后看电视或自行活动;9:30熄灯休息。㈡开关门时间:

⑴春、夏天:早上6:30开大门,晚上9:00关大门; ⑵秋、冬天:早上7:00开大门,晚上8:30关大门。

十六、门卫制度

㈠ 门卫可由镇政府聘任或在院内供养老人中产生。数量上要求至少有两名门卫。

㈡ 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㈢ 门卫应做好来人来访的登记工作。

㈣ 门卫应做好集中供养老人请假、销假出入门登记工作。㈤有重大情况和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即时向常务副院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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