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德育管理制度汇编
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根据《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
做好班队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本班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体卫劳、生活、安全、普法和其他常规的教育与管理,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负全责。
第三条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与方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与研究新时期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水平。
第四条
高质、高效、全面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按要求做好班级卫生、出勤、纪律、安全工作,每学期至少家访一次。
第五条
建立健全班级常规管理机制,争创“流动红旗”、“星级班级”和“先进班集体”。
第六条
坚持做好升旗仪式、两操及各项活动的跟班管理。关心学生的课外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特别要支持组织好学生参加学校、年级的各种竞赛活动。
德育工作制度
根据《小学管理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体教职工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落实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精神。利用一切工作渠道,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达到使学生“学做人、会求知、能创新、健身心、有特长、出人才”的育人目标。{小学德育工作制度}.第二条
建立校长负责德育工作的体制,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建设,成立校德育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三次召开有关学校德育工作的会议,针对德育现状,提出教育措施。
第三条
德育主任要协助校长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全面负责学生的德育常规工作。每周一升旗仪式后对上周工作进行评述。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组织各种针对性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
少先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和任务变化、配合学校落实大纲要求,进行学生干部培训,参加学校管理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组织作用。
第五条
班主任要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身体健康状况。建立起良好的班集体(每周开好一次主题班会),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行为和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习惯。全体教师应把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之中,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严格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反对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第六条
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定时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包括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益民服务、军训、军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德育基地的作用。
德育工作十点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
强化行为规范
二、加强班队建设
抓好常规教育
三、美化绿化校园
实现“五无”班级
四、重视安全教育
实施防范措施
五、争取社会力量
密切家校联系
六、面向全体学生
注重个性发展
七、开展集体活动
培养高尚品德
八、制定德育计划
总结德育经验
九、部门齐抓共管
教师尽职尽责
十、认真教书育人
做到为人师表
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精神,结合当前教育热点问题和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1、为人师表,把健全的人格、优秀的品质、高尚的情操展现给学生;以热爱生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敢于创新、永不满足的求知精神感染学生。{小学德育工作制度}.2、言行一致,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的活动;真诚地关爱每一位学生,与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朋友式师生关系。
3、着装整洁大方,符合时代潮流与职业特点;用普通话与学生交谈,尽量多用礼貌语言,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
4、了解学生,主动与学生交流谈心,走进学生心田;理解学生,对有过失的学生要宽容,要学会“搭梯子”;尊重学生,不挖苦、讽刺、训斥、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敢于向学生承认错误。
5、对学生的评价要客观公正,能够倾心听取学生提出的建议或意见。
6、向学生学习,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以表扬的形式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努力创设民主氛围,让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主发展。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依据《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是教育者,应当关心、爱护学生,特别要厚爱后进生。
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坚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以自身的模范表率行为去教育、影响学生。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严禁教师采用打、骂学生,或采用罚站、罚跑、罚抄书、罚劳动、停课等变相体罚以及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凡教师有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给予以下处理:
1、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虽情节较重,但没有造成后果者,除必须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外,取消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必要时须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讨。
2、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采用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一定伤害由此引发一定后果,除必须向学生本人和家长道歉外,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参加各项先进的评选资格,必要时须令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公开检讨外。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造成的伤害,或学生家长提出要进行检查、治疗、所需的各项检查、治疗和其他有关费用一律由教师本人承担。
4、对个别屡教屡犯者,除批评教育外,必须从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罚直至停聘。
升挂国旗制度
一、尊重和爱护国旗是热爱祖国的具体表现。
升国旗仪式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二、每周星期一上午7:45时,由学生主持,全校师生参加举行升国旗仪式。
三、举行升国旗仪式时,选六名优秀少先队员,两人持旗,四人护旗,在出旗乐曲中,庄重地步向旗杆,在国歌声中缓缓升起国旗。
四、在国旗升起过程中,参加者列队整齐(学生穿校服、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面向国旗肃立致敬,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五、国旗升挂毕,全体师生齐唱国歌。
六、下午4:00降旗。
仍由两名优秀队员负责执行,在升降国旗中停止校内的一切活动,全体师生就地肃立致敬,行注目或队礼,值日老师要坚守岗位指导,确保升降国旗顺利进行。七、学校要保持国旗完好、鲜红。
家长会议制度
一、各班每学期应召开1-2次全体或者部分家长会。
二、家长会旨在加强学校、家长、学生三者间的相互了解。
让家长了解学校,让家长了解子女在校情况,使学校掌握家庭现状和学生在家的活动情况。三、由班主任拟好家长会提纲并主持会议。
四、在家长会上,班主任、教师应热情接待,不诉苦、告状,不歧视后进生家长,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共同教育好学生。
五、全体科任教师都有责任认真准备和积极参加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本学科学习情况,并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六、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家长会会议记载,并将有关内容报学校备案。
七、家长学校授课时间与家长会同步,班主任、科任老师为家长学校常任授课教师。
家校联系制度
1、学校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家长学校或成立家长委员会。
2、每学期深入每位学生家中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