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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84-493578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5-29 13:11:28 来源:网络

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工装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装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等

第二条 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工装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装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工装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装包括秋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装秋、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后发工装和工牌。

4、旧的工装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四条 工装的定制及领用

1、工装使用年限:(秋、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秋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点工装,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自愿行为。

2、行政部要定期盘存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行政部后勤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装做好到公司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后勤保管。

4、办公室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行政部后勤仓库领取,仓管员按办公室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五条 工装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秋装工装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装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装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装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办公室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工牌20元/个。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工作特殊性需增发秋、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办公室审批后由后勤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六条

折旧标准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装成本的6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装费用。

4、申请自购秋装套装的员工,工作满半年凭票据公司最多补助300元。

第七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装(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装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八条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装及佩戴工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装、工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装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装;

5、工装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装的责任。

第九条

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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