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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规章制度(推荐阅读)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84-215081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27 03:07: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为落实学校机关党委制定的《关于加强学校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财务、审计工作的特点,针对工作中存在不足,制定此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倡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全处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领

会贯通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同时,组织全处同志积极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和党课学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思想水平。

2、抓好业务学习,加强岗位资格培训,努力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对财会审计人员的要求。全处每周五下午组织业务学习,采取各种形式学习掌握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按照上级机关对财会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共同研究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会计法》要求,每年对财会人员进行会计继续教育,使每一位财会人员及时掌握财会最新法规和发展动态,更新知识结构,逐渐提高整体队伍业务水平。关心年轻同志的成长,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学习和进修条件,使他们能在学历层次和职称上逐步提高。

3、教育全处人员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服务于全校师生员工的意识。虚心听取批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基本工作制度

1、根据国家财经纪律、会计工作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财务、审计工作制度体系,规范办事程序和办法,并进行公示,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逐步提高工作效率。

2、针对财务工作特点,在编制财务预算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有关部门意见,了解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动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合理调配资金,严格审核工程预算,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每一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并熟练掌握财务工作程序,工作中即要遵守财经原则,做到办事不拖拉,能当时解决的马上解决;同时对超出违反规章制度的业务要坚决制止,同时要耐心进行解释,宣传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让每一位前来办事的人员和部门满意而归。

4、对校领导批示的文件要及时处理;对有关部门呈报的请示报告,在批复权限之内的要及时回复,需要请示主管校长的,在两日之内上报。

第二篇: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会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况。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第三篇: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规章制度-内部牵制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

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第四篇:财务规章制度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所有.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项目费用(带项目号的)申请及报销

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附件:差旅费报销规定

员工出差一般选择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购买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员

住宿标准

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

200

临时人员

20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品较多可申请派车接送.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元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车回家,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元/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1.各研究,支持部门所需发生的费用(除与项目有关的费用),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由经手人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销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

第五篇:财务规章制度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劳务费发放时间定为每周五下午.各项目劳务费自发放之日起限三个月内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数额归所有.各部门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支票管理制度

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②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③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1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原则上以支票结算为主,领用支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由于责任心不强丢失支票,损失由个人负责.项目费用(带项目号的)申请及报销

凡项目费用需在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的“立项通知书”“项目预算表”送达财务后方可申请项目费用.购买项目用品,支付项目费用需由部门指定人员根据项目预算计划,填好现金或支票借款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领取现金或支票.项目费用的报销:必须在原始发票背面注明项目号,由经手人,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经手人要填写“支出凭单”将单据粘贴在支出凭单后,根据所支出款项的用途分类填写,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给外地协作单位办理电汇,汇票等汇款的,应先取得协作单位开据的正式发票,然后填写“汇款通知”并付与协作单位签订的付款协议一并由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发票背后及“汇款通知”上签字,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于一个月内办理汇款.支付项目劳务费,由相关督导填写“劳务费发放表” 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需要由银行代发的于每月10日之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需要本人领取现金的于每周周三前报财务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于每周五下午1:00—5:00发放.差旅费报销由报销人按差旅费报销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出纳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签字, 由财务负责报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预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导致发生的费用超出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需写明原因,由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销.附件: 差旅费报销规定

员工出差一般选择乘坐火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填写购买机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差旅费借款,应在立项通知书送达财务后方可支取,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住宿标准及差旅补助标准:

单位:元

人 员

住宿标准

食杂补助

正式员工

200

临时人员

200

出差当日12:00前离京,补助按一天计算;12:00后离京,补助按半天计算.出差返京之日8:00前到京,无差旅补助;8:00----12:00到京,补助按半天计算;12:00后到京,补助按一天计算.往返机场一律乘坐民航大巴.如果班机过早(过晚)或携带物品较多可申请派车接送.宾馆住宿费中一律不得包含餐费(包括早餐).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前的,应在12:00之前退房.返程车票或机票在22:00之后的应在18:00前退房.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超支自理,交通费,电话费实报实销,差旅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出差乘坐火车的可领取乘车补助(短途除外),按每小时8元计算.(乘车时间以铁路列车时刻表为准.加班交通费及误餐费

如员工加班,员工乘由公交开出的空调大巴士,小公共,专线车,地铁,公共汽车回家,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9:00以后或因特殊原因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可以乘出租车回家,可根据有效报销凭证报销交通费;加班至晚上7:30以后的可由前台预定10元/人标准以下盒饭,并登记项目号.销售费用申请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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