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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84-503804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4 00:32: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X X X X X X(X X)有限公司 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201X年X月XX日发布 201X年X月XX日实施 XX环保能源(XX)有限公司 发布 目 录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目标 2 6 一般规定 2 7 检查和考核 3 8 报告与记录 4 9 附表: 附表1: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每日一次)5 附表2: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度校准记录表(每月一次)7 附表5:易耗品更换记录表(按实填写)11 附表6: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按实填写)12 附表4: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维修记录表(按实填写)10 附表7: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故障停运报告 13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工作的定义、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适用于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CEMS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的管理。规范性引用文件 HJ∕T_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T 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ZBY120-83《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CEMS:英文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的缩写,是指对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进行浓度和排放总量连续监测并将信息实时传输到主管部门的装置,被称为“烟气自动监控系统”;

零点漂移:指用零点浓度的标气对设备进行比对效验,所产生的误差值;

跨度漂移:指用接近满量程的标气对设备进行比对效验,所产生的误差值;

仪器校准:是指对仪表进行通标气检查设备的偏差,当出现偏差不满足要求时,对设备进行调整;

比对校验:指采用第三方的设备,直接对烟气数据进行采集,然后比对两者的误差值;

职责 4.1 热控专工及时处理设备问题,并负责与厂家联系并负责在线监测设备所需备件、材料、器具的计划申报、验货,保证在线监测设备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

4.2 第三方维护人员负责自动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故障抢修和定期更换所有运行消耗品和易损件,并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4.3 检修公司热控人员每日(含周末、节假日)进行至少1次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4.4 安环专工负责每日查看政府环保监督平台数据,发现异常联系内部检修处理,视故障处理情况向信息化管理部和环保部门报备;

4.5 运行部运行当值对烟气排放参数进行监控,发现参数异常、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处理并填报异常单报环保专工。管理目标 保证公司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设备规范、安全、可靠运行,为生产及环保监测提供实时、准确数据,为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调整运行状态,保证公司经济利益,特制定本标准。一般规定 6.1 日常维护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操作、使用和维护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仪器厂家的操作培训,阅读仪器使用说明,掌握仪器基本知识,了解仪器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正确规范使用仪器和对系统各部进行日常维护。

6.1.1 热控检修人员每日进行巡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按附表1《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规定格式建立巡检记录;

6.1.2 每月进行一次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度校准,校准完后及时填写附表2《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漂校准记录表》;

6.1.3 每半年至少一次更换过滤器(探头过滤器、二次过滤筒等),检查探头密封原件、探头加热器及伴热管,保证取样回路正常,避免不合格烟气进入气室,造成数据不准确及损坏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所更换设备应在附表3《易耗品更换记录表》记录;

6.1.4 标气应及时补充,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所更换使用的时间及浓度信息应在附表4《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记录;

6.1.5 每3个月对采样探头、流速计拆除,手动清灰及吹扫;

应及时填写附表5《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维修记录表》 6.1.6 每月对压缩空气过滤器、采样探头滤芯和加热箱过滤器滤芯、各易损件的使用情况、管路通畅情况等进行检查,有必要进行更换,应及时填写附表5《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维修记录表》 6.1.7 热控检修人员每周打扫烟气在线小室卫生(地面、机柜、桌面、仪器等),热控专工进行检查;

6.1.8 在巡检中要监测设备运行状况是否正常,分析各监测数据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及报警信息,应立即进行检查或校验;

6.1.9 建立日报制度,热控检修人员每日上午9:00前向运行值长及安环专工提交日报表。

6.1.10 生技部仪控专工每周向中国公司信息化管理部汇报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并对联网上传数据进行检查,对异常数据进行检查分析,并汇报信息管理部;

6.2 故障处理 6.2.1 第三方维护人员接设备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无法解决时,及时联系热控专工处理;

6.2.2 在线设备故障时,生技部热控专工应在当日告知至安环专工,设备修复后也必须及时口头报备安环专工及生技部负责人;

6.2.3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停运及故障超过24小时以上时,应立即书面汇报XX市环保局及XX市新区环保局(附表7《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故障停运报告》),在设备修复后的24小时内填写设备故障原因分析报告(含故障现象,原因分析、维修经过、预防措施等,报送中国公司信息化管理部;

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更换的,由热控专工向安环专工申请,安环专工上报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安环专工向所在市/区环境保护局报备批准;

6.2.4 出现环保投诉及环保局下发的处罚通知,按安健环相关制度要求的处理流程申报及处理;

检查和考核 7.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与考核;

7.2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检查发现问题依据本公司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报告与记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年限 1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巡检记录表》 生技部 5年 2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漂校准记录表》 生技部 5年 3 《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生技部 5年 4 《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 生技部 5年 5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维修记录表》 生技部 5年 6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故障停运报告》 安环部 5年 9 附表:

附表1:《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 附表2:《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零漂、跨漂校准记录表》 附表3:《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附表4:《标准物质更换记录表》 附表5:《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维修记录表》 附表6:《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故障停运报告》 附件一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表 企业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名称: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设备巡检内容、情况及处理情况说明 序号 子系统 巡检情况及事件说明 巡检部件情况 说明 处理情况 处理后结果说明 1 烟气监测系统 探头滤芯、采样管、伴热管是否堵塞       采样探头反吹是否正常、电磁阀、反吹气源是否正常       采样泵、过滤器是否正常       接烟气分析仪的净化装置管路、抽气泵是否正常       烟气监测数据是否正常,分析仪(直抽式)校准是否正常       标气的浓度、有效期时间、剩余压力是否正常       2 烟尘监测系统 压缩空气气源、风管、空气过滤器工作是否正常       烟尘监测数据是否正常       3 流速监测系统 检查皮托管的反吹管路、控制阀等是否正常       监测流速值是否正常       4 其他烟气监测参数 温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湿度测量值是否正常       氧量测量值是否正常       5 数据采集传输装置 各通信线的连接是否松动       数据传输卡上的费用       分析仪工控机、数据采集传输仪上的数据是否一致       6 其他辅助设备 吹扫高纯氮气压力是否正常       室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 分析站的门窗是否密封       站房的清洁卫生       本次巡检人:

本次巡检时间:

负责人:

附件二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零点漂移、跨度漂移校准记录表 设备名称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上次校准时间   SO2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NOX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HCL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O2分析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流速仪校准 分析仪原理   分析仪量程   计量单位   零点漂移校准 零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零点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跨度漂移校准 标气浓度值 校准前测试值 跨度漂移% 仪器校准是否正常 校准后测试值           本次校准人   本次校准时间   负责人(盖章)附件三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易耗品更换记录 企业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 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序号 易耗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更换时间 数量 更换原因说明(备注)附件四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标准物质更换记录 企业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维护管理单位   安装地点 维护保养人   序号 易耗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更换时间 数量 更换原因说明(备注)附件五 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维修记录表 站点名称   停机时间   烟尘测试仪 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烟气分析仪 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烟气参数测试仪 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加热采样装置(含自控温气体伴热管)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数据采集与处理控制部分 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反吹用氮气、压缩空气气源部分 检修情况描述   更换部件   采样泵、控制阀部分 检修情况描述       站房清理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

备注:

检修人:

恢复时间:

附件六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故障停运报告(超24小时未修复)在线设备故障停运报告 项目 XX环保能源(XX)有限公司 炉号(编号)故障发生时间   预计处理时间   仪器设备厂商 故障现象 应急处理措施    其他  报告人    报告时间

第二篇: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一、根据水质监测运营维护要求,编制并执行每周一次的周期维护工作,按照规定的内容派出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的巡视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稳定运行。

二、每天安排专人查看在线监测的运行情况信息,要求每天早晚各调一次数据和日志,当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维护人员。

三、按照在线监测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监测仪器校准计划,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仪器校准测试,必要时增加仪器校准测试次数;当校准测试误差较大时,必须对检测仪器进行重新标定。

四、按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仪器检测用分析试剂,所用分析试剂等级要求与期限符合规范标准,定期对运行试剂进行采购与补充。按要求定期进行试剂添加、易损件更换,并进行记录。

五、当出现监测仪器或监测房其他部分异常时,仔细观察异常情况,并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做好异常情况处理记录。

六、当监测仪器或其它部分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测试时,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在维修的同时取得当时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手工分析,并将结果纪录。

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按照附录《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1、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在线监测由指定的专业人员操作、使用,严禁非专业或非相关技术人员操作和使用。

二、对在线监测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正常稳定的运行,获取最多的有效数据和信息。

三、对在线监测系统获得的监测数据、统计报告、图表等与污水处理单位有关的重要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准向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

四、操作和使用各种在线监测设备及配置各种化学试剂,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填写使用状况和操作记录。

五、配置试剂或清洗器皿的废液,以及在线监测仪器排放的废液,必须统一收集,不得随意排放。

六、各种仪器设备、器皿、工具、试剂、手册等应放在规定的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避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等事故。

七、定期检查在线监测子站房内配备的各种必要的安全设施(通风、恒温、恒湿、消防等设施),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八、在在线监测房内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安全。

九、不得在在线监测子站房内吸烟、喧哗、饮食等。

十、发生意外事故,根据事故种类,必要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十一、妥善保管好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防范、处理、急救用品,不得随意挪用。操作人员须掌握相关安全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防范于未然。

2、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对监测站点的各组成部分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定期更换易损易耗件

二、每周巡视监测站点1次,做好各种现场记录。

三、通过专用维护软件每天查看各监测站点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四、定期更换监测站点所需各种试剂,所需仪器使用的蒸馏水、试剂、标准溶液等。

五、认真填写各项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定期上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图表、统计等。

七、定期对信息管理中心和整体通讯进行测试和调试,并做好记录。

八、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标样校准和实际水样对比校准,并做好记录。

九、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备品备件的登记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十、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超过24小时不能及时解决的向公司本部和业主方报告,同时做好手工留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等应急补救措施。

十一、做好监测站点的安全保卫上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措施。

3、日常巡检制度

一、巡查前必须调阅所需站点的运行数据和日志信息,准备好各种试剂和材料。

二、检查监测站点供电系统、接地线路和通讯线路是否正常。

三、检查监测站点采水系统、配水系统,各种控制设备部件运行是否正常。

四、根据系统要求对系统流路、预处理装置、取样装置等进行清洗和维护。

五、根据仪器维护手册的要求和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六、仔细观察每台仪器的运行状态及每台仪器的部件运转情况、试剂的消耗情况,做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运行的稳定与正常。

七、根据维护工作周期安排表对仪器进行试剂更换、标样校正和实际水样对比校正等工作。

八、认真查看各分析仪器及设备的状态和数据信息,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九、认真做好站点的日常巡查工作记录,特殊情况下应加强巡视监测子站的频次,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妥善解决。

十、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排除,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应做好手工采样、实验室分析的应急补救措施。

十一、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时节,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监测站房是否有积水漏雨的现象

4、运营报告和报表制度

运营站对在线监测运行情况执行报告制度,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包括:◆对水质异常或设备事故情况及时上报。

◆对仪器故障的发生及排除实行一事一报。

◆对日常运行情况逐项记录,一月一报。◆对在线监测总体运行情况实行一年一报。

1、原始记录

要求认真填写【日常巡检记录】、【故障处理记录】、【设备更换记录】、【仪器校正和校准记录】、【检修记录】、【突发事件处理记录】。

2、月报制度

月统计报表:对当月日常巡检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整理,对当月数据、维护、维修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每个月的5日前提交上月的月报,交公司备份,并抄送业主方。

3、年报制度 对的维护记录、维修记录、配件更换记录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对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对下年的工作提出建泌,提交下整体的工作安排。交公司备份,并抄送业主方。

5、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水质在线监测运行突发事件指两类事件:一类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发生的事件,如:火灾、水灾、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类;另一类是指被监测水体发生重大污染事件。两类事件均具有不可预知性,因此,针对此类事件,特制定本办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1.1当发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切断电源、请求援助等),尽量减少损失并及时记录。同时,应时刻保持与公司运营中心和业主方的联系,及时汇报事件的发展情况,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1.2事件发生后必须提交事件过程报告,与业主方共同协商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措施。

l.3对整个事件进行全程记录。

1.4所有记录、报告等资料必须存档保存。2 突发重大污染事件的处理

2.1当自动监测系统监测到被监测水体出现重大超标,可能引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时,应自得到监测结果起两小时内对监测结果进行判定(人工取样手工分析、仪器紧急监测),当判定结果属实时,立即通知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等,并对通知进行记录。

2.2加快自动监测频次,随时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2.3根据相关方(业主方、运营中心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现场监测的实际水样。

2.4自动监测与人工分析24小时连续同时进行,同时为保证监测结果的真实性,水存留标记,以各补查。

2.5每天出具24小时自动在线监测和人工分析结果报告,送交各相关方(包括业主方、公司运营中心)。

2.6当突发事件过去之后,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情况和持续时间,对事件进行分析,提交事件的分析报告。

2.7对事件发生过程的所有记录、分析报告等进行汇总备案保存。3 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3.1及时原则——必须在第一时间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并随时进行事件的通报。3.2真实原则——必须反映真实的客观情况,不允许对事件进行夸大或缩小。3.3准备原则——必须在日常运行时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减少事件发生时的忙乱和出错。

第三篇: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的监督管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保证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自动监控系统需经政府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保证正常运行,其数据作为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包括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数据采集传输设施和流量测量设施及相关平台、管路、伴热等设施。

第四条 在线监测设施所属单位为在线监测设施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在线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巡检、记录、卫生、药剂更换等具体工作,根据公司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在线监测设施使用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管理部为公司在线监测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总体监督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技术指导、提出运行维护管理要求,就设备使用、问题处理及时同生厂商、第三方运行商等沟通,协调问题处理工作,并对责任单位在线设施使用、维护、管理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公司其他单位、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担负相应责任。

第五条 在线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

1、设备巡回检查

(1)在线监测主体责任单位要根据在线分析仪设备特点,制定在线分析仪设备日常运行检查和数据记录、故障记录等。

(2)各主体责任单位每天应安排专人负责设备的巡回检查,项目包括:在线监测室内室外的设备、仪器运转情况,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数据显示是否超标,是否正常;现场设备是否有明显的损坏;系统测量的管路是否有漏水、破损,是否堵塞;室内屋顶是否漏雨,门窗是否锁紧等。

(3)安全环保管理部主管人员负责每周不定期对各在线分析仪设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包括:设备周围及设备内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数据上传情况;样品采样处理及数据是否超标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所需药剂和标准气体,及时更换;和第三方运营商沟通,做好在线监测设备的定期校核工作及记录如零点、量程的检查和校正;详细做好在线监测设备日常运行检查和记录台帐,包括日常定期维护、保养、消耗品更换、易损件更换、停电等检查及详细记录;在线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应及时检修并上报公司调度室和公司环保部备案等情况。

(4)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每月应对在线监测运行、管理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线监测设备故障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在线监测设备出现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

安全环保管理部和调度室,需由厂家或运营商处理的由安全环保管理部同设备厂家或运营商进行沟通处理故障问题,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安全环保管理部备案。

3、安全管理

(1)各单位在线监测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车间制定的设备巡回检查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如生产厂商、第三方运营商及其他相关部门需要对设备检查、维护、保养时,需要本单位主管人员陪同。每次要做好工作记录,离开在线监测设备的同时,要锁好门窗。(2)在线监测设备房屋的钥匙要由各单位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交他人。

(3)除公司维保单位,巡检人员外,外单位人员进入在线监测设备现场,操作设备,需要由主管单位或安全环保管理部管理人员陪同,必须经安全环保管理部同意,方能操作设备。

第六条 在线监测设施应具备监测、显示、记录、存储、查询、打印、上传等功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要求。

第七条 在线监测设施主体责任单位,应保证在线监测室内清洁和设备卫生,环境温度、相对湿度符合设备要求。

第八条 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应符合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的排污口位置,在线监测室内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 公司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校验,并做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校验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有随意闲置、拆除、破坏以及擅自改动自动监控系统参数和数据等行为。自动监控设备需要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应当事先报经安全环保管理部批准同意。

第十一条 因检修、维护等原因需暂停运行在线监测设施的,应提前一天填写《排污/环保设施停运申报表》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经同意后方可停运。设施发生故障需立即组织抢修的,主管单位应尽快向安全环保管理部办理环保设施停机报告手续。

第十二条 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应当采用人工监测方法取样监测,并由安全环保管理部或其指定部门及时向环境监察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单位应根据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按照相关报送审核材料。

第十四条 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线监测设施损坏或随意拆除、破坏的,减当月体系建设考核分数5~10分;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未及时发现设施异常情况而造成较大影响的,减当月体系建设考核分数1~5分。

第十五条 在线监测设施停机未按要求进行执行报告制度的,罚相关责任单位200元/次

第十六条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记录缺失、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设备管理脏乱等情况,考核责任单位50~200元。

第四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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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实现对废水、废气等污染源的实时在线监测,通过对污染监测数据的采集、传输、统计、分析等,实现污染源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数据超标预警、监测设备的管理及反控,统计分析结果以报表、图表等多种方式展示。

(一)污染源在线监控(1)数据采集

系统自动采集污水、烟气排放数据,实现数据包的效性检查、解析和入库(数据存储);采用多线程异步通信技术与各监测点通信,可查看原始数据报文,并可实现数据同步转发。

(2)信息看板

综合看板:展示企业实时监测状态、数据传输有效率、全区排放总量、排污大户、排污大户占比、超标情况汇总等,可切换查看污水或烟气。可按日、月、年查询条件进行筛选。

企业看板:展示企业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排放总量、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总量对比分析、超标情况汇总,可切换查看污水或烟气。可按时间、地区、企业快速查询。

(3)实时监控

实时一览:集中监控所有污染物实时排放状况(正常、超标、预警、异常)、及联网情况,同步采集污染排放数据,可查看污染物变化趋势,从而快速掌握污染排放现状。同时支持视频接入,更直观展示污染物排放状况。对于烟气排口的视频,系统具有黑度分析的功能。

地图监控:通过电子地图直观污染排放口的空间位置分布和污染物实时排放数据。(4)数据查询

按数据类型、时间段查询污染物历史排放数据,包括小时数据、日数据、超标数据、原始数据,可配置要显示的监测因子,查询结果可导出为Excel文件,可通过曲线展示单个站点多个因子的历史变化趋势。

(5)报警管理

在排放口出现数据超标、设备断线、设备故障、恒值等状况时,及时通知环境监察部门相关人员。

(6)报表中心

按时间查询日报、月报、季报、年报,支持报表打印、导出,查询结果可导出为Pdf、Excel、Word、Image等格式。(7)总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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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计算包含:总量查询、对比分析功能。(8)数据传输有效率

按企业、地区查看数据传输率、有效率、数据传输有效率,结果可导出为Excel文件。可按时间、区域、监管级别、企业名称快速查询。

(9)基础信息

包括企业管理、废水排口、废气排口、监测因子、监测因子组、功能因子组、设备管理、DVR管理、码表管理。

(10)系统配置

系统提供报警值、报警通知方式、数据审核、报警类型、报警码、报警级别的信息管理。管理员可对以上系统信息添加、更新或删除。

(二)污染源信息管理

通过集成污染源管理的业务数据及环统、污普数据,建立污染源“一厂一档”管理,即污染源的全生命周期的档案管理。

(1)污染源日常维护

根据污染源全生命周期管理需求,对已有的排污申报、污染物普查等各类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全局统一的污染源档案,实现全局共享,并对污染源档案信息进行动态维护,保证污染源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最终服务于污染源企业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各类涉及到污染源企业的业务应用。

系统支持按企业类型(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企业、小型企业、建筑施工、第三产业、固废处置、畜禽和水产养殖、加油站)、行政区划、关键字等条件查询污染源企业,可添加新的污染源企业信息,可对已有企业污染源企业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支持污染源企业的注销,被删除的污染源信息进行回收站,可从回收站回复被误删的企业。

污染源档案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管理属性、环境属性、工业污染源信息、排口信息、主要产品、主要原料、治理设施、照片资料、附件信息、排污许可证、总量减排等。

(2)污染源注销管理

监察部门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如果发现企业已经关闭、停产或者停业时,向污防科提交注销申请,污防科进行企业的注销处理。

企业注销后,所有相关资料转到注销库,不再纳入到日常管理的范畴内。

(三)知识库管理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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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库管理主要创建管理处理处置技术库、应急检测方法库、标准法规库、常用危化品库、参考案例库等。

(一)风险源管理

建立风险源企业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风险源企业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各个风险源企业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基础信息(名称、单位代码、法定代表人、所属区域、地理坐标、联系方式、行业类别、行业代码、年生产时间、工业产值、厂区面积、企业预案、环境风险评价情况、突发环境事件情况环境风险级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处置救援资源、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等。

(二)危险品管理

建立危险品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危险品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对危险品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理化常数、环境影响、监测方法、环境标准、应急处置方法等。

(三)组织机构管理

建立组织机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组织机构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组织机构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机构名称、机构类型、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物资管理

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物资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物资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物资装备类型、物资名称、物资数据、所处仓库、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应急资源管理

建立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资源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资源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应急人员、应急车辆、避难场所、单兵设施等。

(六)应急专家管理

建立应急专家信息数据库,支持对应急专家信息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专家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专家姓名、单位、职称、专业特长、联系方式、参与的应急案例等。

(七)应急知识库管理

建立应急知识数据库,支持对知识库的增加、删除、编辑、查询;

对应急知识库建立详细的资料信息库,包括应急处理处置技术、应急监测方法、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环保标准、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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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按内容关键字对应急资源信息基础库中的所有信息进行搜索查询,搜索结果显示含有该关键字内容的所有信息,并可对搜索结果按所属类别进行筛选。

第五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适用性检测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适用性检测

滕恩江,杨凯

(中国环境监测 总站,北京 100012)

摘要:文章概述了国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现状、管理现状及检测依据;介绍了目前国内环境监测仪器的认证程序、基本要求及适用性检测的仪器类型。

关键词:在线监测;适用性检测;认证

我国的环境连续自动监测工作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就,尤其是2001年苏州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以来,环境连续自动监测工作更是有了长足的进步。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环境连续自动监测管理和技术体系,并已逐渐形成网络。但是,与新的形势要求相比,我国的污染源连续自动监测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能力、水平和管理还不能满足新形势的需要。我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状

⑴安装现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约安装COD在线自动监测系统3000套、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3000套。

已安装的COD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按测量原理可分为重铬酸钾氧化法和非重铬酸钾氧化法两大类。国外的在线监测系统多为非重铬酸钾氧化法,但其测量结果受水样性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运行成本和故障率相对较低,响应时间一般低于10分钟。国产COD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基本上均采用重铬酸钾氧化法,仪器结构较复杂,故障率或更换零部件的频率较高,运行成本上升也较高,响应时间较长。

国内已安装的烟尘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其原理基本为不透光度法和散射法,二氧化硫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分析原理有紫外荧光法、紫外吸收法、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法、非分散红外法和定电位电解法。目前,在用的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的承载方式主要有无线传输和有线传输两种,有线传输主要通过调制解调器拨号、数据采集仪等传输,不能实现实时传输,并且传输链线路不稳定、响应时间较长;无线传输又有无线扩频、无线微波、GSM/SMS和GPRS等方式,可以实现实时数据传输,但存在网络盲点。

为了规范统一信息数据的传输,国家已颁布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1-2005)。但目前,各地仍以各自独立的传输协议和方式在运行,没有实现规范统一,因而监测数据不能实现共享。

⑵管理现状

在2001年苏州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之前,各地基本上没有形成固定的管理方式或模式。在此会议之后,部分省市(如河北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杭州、济南市、大连市、太原市等)相继出台了有关在线监测的管理办法或技术规定,对加强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确保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数据的质量,目前有一些省市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营管理委托给第三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还有一些省市则直接由环保局委托某一机构进行运营维护,这些运营方式都有别于传统的排污企业直接运营维护。

为加强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规范污染源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比对校核、使用等,国家近几年陆续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废水在线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和《污染源废气连续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也已进入全国人大司法程序。检测依据及管理要求

⑴《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设置入河排污口,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⑵《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第十条明确规定:排污者使用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其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排污者安装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校验。

⑶《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控制的排放污染物单位应安装自动连续监测设备,所安装的监测设备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质量检测机构的考核认可。

⑷“关于加强自动环境监测仪器管理及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为了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科学公正,有效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度和可靠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加强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管理。为环境执法管理服务和向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的自动环境监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监测仪器技术要求,经检测合格、通过认定并列入合格产品准入名录后,方可使用。

⑸《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规范的排污口,按照下列规定安装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仪器,并使其按规范要求正常运转。

被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重点污染源的排污单位或者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TOC、COD、PH等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仪、污水流量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⑹“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要求:废水排放量≥5000t/d的污染源,安装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连续自动监测,随时监控。电厂锅炉必须安装连续烟气测试装置,随时监控。监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黑度。

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系统,由自动监控设备和监控中心组成。自动监控设备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和数据采集传输仪等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监控中心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连接用于对重点污染源实施自动监控的计算机软件和设备等。

自动监控设备中的相关仪器应当选用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指定的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和产品。

自动监控系统经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合格并正常运行的,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环境执法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规划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干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10%,并明确规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污染物减排目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了加快污染物减排、监督和考核体系的建设,在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基层环境统计等方面提高能力,并得到了财政部和发改委的大力支持。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是指:在占全国主要污染物工业排放负荷65%以上的企业心脏城市污水处理厂均要实现在线自动监测和数据实时上传。属于上述范围的总共约有7000家企业,计划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职责与分工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分工与责任: 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负责指导全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

⑵地方环境保护局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需要自动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并制定工作计划。

⑶环境监察机构

参与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核实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对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进行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监督管理;核定自动监控数据,并向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和上级环境监察机构等连网报送;对不按照规定建立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提出依法处罚意见。

⑷环境监测机构

指导自动监控设备的选用、安装和使用;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比对监测,提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的意见。

⑸环境信息机构

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软件开发;指导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核实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技术规范;协助环境监察机构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运行进行维护管理。认证检测

5.1 认证检测程序和基本要求

⑴申请产品认证的企业向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提出认证申请。认证中心在受理认证申请后,根据相关标准对企业进行工厂(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签发产品委托检验单等工作。

⑵申请环境监测仪器产品认证的企业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出适用性检测申请。

监测仪器认证检测申请和检测程序:

1)申请环境监测仪器认证的生产(代理)厂商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或面谈等方式向质检中心提出仪器检测申请,由质检中心登记在案。

2)申请环境监测仪器认证检测的先决条件

境外生产和环境监测仪器,必须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型式认证证书,方可申报认证检测。

国内企业生产的环境监测仪器,必须取得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讲师器具生产许可证,方可申报认证检测。

3)环境监测仪器伪证检测的要求

申报认证检测的环境监测仪器,其技术条件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相关标准要求。

仪器生产(代理)厂商送至质检中心检测的仪器由认证中心抽样封存,并开具抽样证明;其仪器的型号、方法原理、系统配置及功能应相同。

4)送检厂商经认证中心抽样后送检,并瘵仪器抽样证明、主要零部件登记表、产品说明书、企业标准、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计量监督部门的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提交质检中心。

5)质检中心审查相关资料后,电话或传真通知仪器生产(代理)厂商开始检测的时间,并填写委托检测单,签定检测合同。

6)检测开始之前,送检厂商必须依据技术服务合同将测试费用如数拨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仪器生产(代理)厂商将被抽检仪器运送到质检中心检测室,并派专人调试仪器,协商检测时间及检测方案;烟尘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在实际使用现场实施检测,在正式检测之前需专门对安装点位进行现场勘察,待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开始认证检测。8)质检中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相关行业标准要求测试后出具检测报告。

5.2适用性检测的仪器类型

依据《环保产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一半保护产业协会公布了“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8家检测机构通过了可开展环保产品检测的资格审查。

质检中心已获资源共享质的检测项目共有21项,其中:水和废水在线监测仪器11项、气和废气监测仪器7项、其它仪器设备3项。

⑴水和废水在线监测仪器

化学需氧量(COD)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PH水质自动监测仪;电导率水质自动监测仪;浊度水质自动监测仪;溶解氧(DO)水质自动监测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监测仪;氨氮水质自动监测仪;总氮水质自动监测仪;总磷水质自动监测仪;总有机碳(TOC)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紫外吸收水质在线监测仪。

⑵气和废气监测仪器

颗粒物、烟气(SO2、NOX)和烟气参数连续在线监测系统;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大气采样器;定电位电解法二氧化硫测定仪;烟气采样器;烟尘采样器;PM10采样器。

⑶其它仪器设备

降雨自动采样器;降雨自动监测仪;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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