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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建立作风建设督查制度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84-501946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3 00:39:05 来源:网络

区住建局建立作风建设督查制度

为切实加强全局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我局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实行作风建设督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切实解决局系统工作人员形象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做至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工作落实。

二、督查范围和对象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三、督查方法和时间

坚持作风纪律督查制度化常态化,由局班子领导轮流带班,各股室负责人为督查人员,每名班子领导督查一周,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督查,以上下班迟到、不报备外出、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督查内容为重点,采取明察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等办法,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纪律进行督查。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区住建局作风建设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由局班子领导任督查组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局系统作风建设进行督查。

五、督查要求

1、认真登记报告。督查组对每次督查的时间、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认真记录。每周督查工作完成后督察组要形成督查报告报局党组,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局予以通报。

2、严格责任追究。对在检查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内部管理混乱的部门,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股室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督查结果运用。充分运用督查成果,将相关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评和考核的依据。有违纪问题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年终不得评优;全年被通报批评超过两次的股室和单位年终不得评先,股室和单位责任人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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