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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共5篇]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84-257256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30 19:02: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中铁 X X 局 集团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铁 X 局集团(以下简称“局”)工法开发、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现结合企业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工法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

第二章

工法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是全局工法工作领导机构,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下称“局科委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局科委办设在局技术中心,在局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局工法管理实行局、子(分)公司两级管理。

一、局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全局工法工作,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局工法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部有关工法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技术法规和标准规程等,执行股份公司有关工法管理办法; 2.组织制定局工法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

—2—3.负责组织局工法立项、过程监控、评审、审定、上报、推广应用及参与奖励等工作; 4.指导下属单位工法开发和工法编写工作; 5.参与组织局优秀工法项目评选工作。

二、各子(分)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工法工作,在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设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各子(分)公司工法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程等。执行局工法管理制度,接受局主管部门领导,创造性地开展本单位工法工作。

2.组织编制本单位工法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组织本单位工法立项、过程管理、评审、审定、上报、推广应用及参与组织奖励等工作; 4.指导各课题组进行工法开发和工法编写工作,负责审核上报资料。

第三章

工法 课题 立项

第五条

局工法立项原则上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专业技术发展方向和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情况及时选题,并 15 前和 9 月 10 前将立项申请材料报送局审批。

第六条

工法的开发立项,要与科研、工程紧密结合,在保证技术、工艺先进性前提下,兼顾时效性。其规模可以

是单项工程,也可是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一个工序,但必须具有完整的工艺。工法选题范围包括: 1.通过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而形成的专项施工工法; 2.关键技术已达到本企业先领先水平; 3.对类似工法有所创新和发展; 4.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将若干个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工法经过整理而形成的综合配套的大型施工工法。

第七条

工法立项申请材料包括: “中铁 X 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法开发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一)、工法查新报告(查新机构或自查)、可行性报告(重大项目 A 类),同时,材料中应注明申报类别。

第八条

局工法立项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按工法关键技术预期的领先程度,分 A、B、C 三类: A 类工法:其关键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对局科技创新有重大突破,预计可申报国家级工法的项目; B 类工法:其关键技术处于省(部)领先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预计可申报省(部)级工法的项目; C类工法:其关键技术处于本企业领先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预计可取得企业级工法的项目。

—4—第九条 列入局工法开发计划的项目,根据立项确定的类别,局给予相应的工法开发经费,经费标准为: 1.A 类工法万元; 2.B 类工法万元; 3.C 类工法万元。

局根据工法项目完成情况及等级分阶段给予经费拨付。

第十条 局工法立项评审采用先局科委办初审,专业小组审查,后召开总评会议的方式进行。

1.初审 局科委办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然后分专业组进行审核。

2.专业小组审查 局科委办根据初审合格工法立项申请资料,按照专业分布和项目数量等设立专业评审小组,并对工法申请立项项目按专业进行分工,将课题立项申请资料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小组组长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本组评审会议,确定本组拟立项项目和类别,并汇总初审情况。

3.专业组组长会议 局总工程师主持专业组组长会议,各组长汇报初审情况,协调各专业组审核意见。

4.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局总工程师主持会议,评审专家对推荐申报项目进行评

议,专家委员会成员对立项项目进行投票表决,推荐立项项目及立项类别。

5.科学技术委员会会议 局总工程师组织召开科学技术委员会会议,对由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推荐立项项目进行评议,决定局立项项目。

第十一条

局主管部门根据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的立项项目,编制工法开发计划,经局财务部会签,报请局总工程师审批,行文下发。

第四章

工法课题管理

第十二条 工法课题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1.工法计划下发后,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局科委办签订《中铁 X 局集团工法开发合同书》(见附件二),合同一经签订,课题即告成立。

2.工法开发合同由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签订。两家及以上单位联合承担课时的,要明确主持单位及参与单位,由主持单位与参加单位共同负责合同的签订,并对合同的履行负相应的责任。

3.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课题主要研究人员,研究内容、任务、进度、目标,违约责任,经费分配,项目承担单位配套投入的开发经费等。

—6—4.合同的草本由乙方按批准内容和规定格式起草,局科委办核对并报局总工程师审定,最终由甲乙双方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

5.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联合承担的课题合同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三条

工法开发项目实行课题组长(或常务副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应由能保证 50%以上全时率的技术骨干担任,一般不得更换,确因工作需要更换时,必须经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同意,书面报局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四条 项目主持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工法开发工作,跟踪搜集相关技术资料,根据工程进展及时调整研究方案,确保研究目标的按期实现。

第十五条

项目主持单位应在每季末月份的 25 日前,向局科委办上报本季度项目研究进展报底前上报本年度工法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局科委办应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按期汇总各课题的季、年度进展,发布项目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为推进项目实施,实现成果总体目标,局主管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工法管理工作及工法开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项目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工法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的项目,在季度或年度进展情况中通报,并对相关工法开发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课题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按期完成工法项目的开发,并及时完成工法成果编写工作。工法成果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节能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内容。

第 五 章

工法 成果 管理

第十八条

工法关键技术评审按以下规定执行: 1.课题组完成的结题资料应由主持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局科委办,及时申请成果评审。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工法关键技术研究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2)工法文本;(3)本单位关键技术评审意见表;(4)科技查新报告(包括工法关键技术和施工工艺);(5)介绍工法施工工艺及工法关键技术原理的演示光盘(10 分钟)。

以上文本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 10 份。

2.工法关键技术评审由局科委办组织,按以下程序进行:(1)局科委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法关键技术评审资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方可安排评审。

(2)材料初步审查合格的,局科委办组织召开工法关键

—8—技术评审会。评审会评委人数不少于 7 人,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1~2 人,严格按照科技成果评审程序进行,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3.工法关键技术评审资料 30 日及 8 月 31 日前报局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局科委办于上半年 4~5 月,下半年8~9 月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完成全年工法关键技术评审项目。

第十九条 企业级工法评审按以下规定执行。

1.列入局工法开发计划的项目完成后,可申报企业级工法,对未能及时列入计划但具有技术创新的项目,需向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说明材料,经局审查同意后,也可申报。

2.各单位申报的企业级工法,应先经本单位的工法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签署推荐意见,并经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签认后报局主管部门。两个单位及多个单位共同开发的项目可联合申报,同时要明确主要完成单位。

3.企业级工法申报材料(1)企业级工法申报书(附件三,一式两份)。

(2)工法正文(包括必要的图、表等)。

(3)局工法关键技术评审证书和申报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表(附件四)。

(4)工程应用证明、社会效益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和环

保、节能效益证明。

(5)照片(十张以上)和介绍工法施工工艺的演示光盘(可用关键技术评审光盘 10 分钟)。

4.材料的格式及要求:(1)工法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涉及专利的,申报时应说明其专利代号、功能、用途、效益等。

(2)工程应用证明和社会效益证明由建设单位出具;经济效益证明由本单位财务出具;环保、节能效益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

(3)图片(照片)、录象片主要针对施工工艺多侧面地反映工法实施情况,图片要注以简要文字说明。

(4)申报资料文字部分用 A4 纸打印,工法文本、证明材料和施工工艺照片按顺序在左侧装订成册,数量 10 份。

(5)同时报送电子版一份。

5.企业级工法评审申报资料要求在 9 月 15 日前报局主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9~10月召开局年度企业级工法审定会(若因申报上级工法时间变化,评审时间做相应调整)。

6.企业级工法评审形式(1)初审:局科委办对工法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组进行审核。

(2)专业组评议:局科委办根据初审合格工法项目情况,按照专业分布和项目数量等设立评审小组,并把评审项目进

—10—行专业分工,并同时按专业分工将相关申报资料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小组组长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召开本组初审会议,并汇总初审情况。

(3)专业组组长会议; 局总工程师主持召集专业组组长会议,各组长汇报审核情况,协调各专业组审核意见。

(4)工法评审专家委员会议:局总工程师主持会议,各专业组长对本组项目进行汇报,各评审专家对推荐评审项目进行评议后进行投票表决,推荐企业级工法名单。

第二十条

局主管部门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决定的结果,报局总工程师签发后,行文下发。

第二十一条

股份公司级、省部级、国家级工法的推荐、申报工作按以下规定进行。

1.局工法评审专家委员会在企业级工法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工法达到的水平,按省(部)级工法的评选条件,择优选定申报省、部级工法的推荐名单。

2.申报省、部级工法的项目,相关主持单位应提前做好省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工法关键技术成果鉴定资料。

3.局科委办组织主持单位及时修改完善工法申报资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通过相应申报途径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工法开发项目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资料(包括文字及影像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形成 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十三条 局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发布新开发的各级工法目录和重要的工法开发项目内容简介;每两年出刊《中铁X 局集团企业级工法汇编》专辑,供内部交流、推广、应用;协同相关部门组织工法开发成果技术交流会,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学习工法,并在工程中加以应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搜集相关工法资料,编制推广应用各级工法的计划,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标书文件中将工法作为技术模块采用,工程完工后及时总结工法的应用成果。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注意技术跟踪,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工法在应用中的改进,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补充和提高,以保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 六 章

工法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局和各子(分)公司应设立工法专项经费(包括工法开发经费和奖励经费)。局投入的工法专项经费纳入局科研开发计划,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工法开发经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调研费、咨询费、试验费、无形资产费摊销、设备租赁费、差旅费、文整费(包括影像制作)、会务费、鉴定和评审费及与工法开发直接有关的其它支出等。

第二十七条 局工法经费根据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拨付,每年拨付 1-2 次。同时,各单位也应将合同约定的自筹经

—12—费及时拨付到位,未按其执行的,局将推迟或减少经费拨付。

第二十八条 工法开发经费的使用,由课题组长按照合同所列经费内容,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签认后使用。所拨经费要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挪用、截留。

第二十九条 局对工法经费项目执行拨款核销制度,对完成工法开发计划合同内容的项目,局按照《中铁 X 局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开发费用管理办法》(中铁四财﹝20XX﹞369号)规定给予核销。

第三十条 局对工法开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经费使用规定、不按照项目或课题预算执行等情况,局将停止或扣回拨款。

第 七 章

工法考核、奖励与 处罚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工法开发的成果和实行工法的效果,作为考核企业技术进步、评选优秀科技管理单位和集体的重要指标之一。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工法制度执行情况、工法课题合同履行情况、获得各级工法的数量及推广应用工法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十二条 对获得各级工法及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将按照《中铁 X局集团科技创新奖励办法》(中铁四人〔20XX〕649 号)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三条 工法开发项目合同签约的任何一方无正当

理由不履行合同或中途中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达到成果目标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者,局将视情况扣除相应经费,直至全部追回。

第三十四条 对当年有 2 项及以上未达到工法合同要求或不履行合同的单位,不得参加科技先进单位的评选;无故不履行合同者,取消今后担任项目课题组长资格,课题组长当年不得参与科技评先,并不得入选学科带头人。

第 八 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工法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各单位在申报工法时,其保密部分可作为附件送审,评委不得泄密。工法在对外宣传和公开发表时,其保密部分应予删除。

第三十六条 企业开发编写的工法,经局审批后,可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转让的规定实行有偿转让。

第三十七条 工法中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可分别申请专利奖和科技进步奖。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科委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铁 X 局集团有限公司工法管理办法》(中铁四技〔20XX〕145 号文)废止。

附件 1 中铁X X 局 集团 有限公司 工法开发项目立项申请表

—14—项目名称

专业类别

单位名称

申请经费

自筹 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起止时间

一、立项的必要性

二、国内外技术现状

三、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与创新点(详细说明可附页)

四、预期达到目标、成果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五、项目年度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内容

六、主要研究人员简况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务(职称)从事专业 主要分工

七、经费概算

八、申报单位意见

章 年

日 九、局审定意见 公

章 年

注:1、另附“经费详细预算表”;2、申报表填写一式二份;3、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 16 附件 2 合同编号: :

中铁 X X 局 集团 有限公司 工法开发项目

合同

项 目 名 称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 理 单 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担 单 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 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起止时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报 日 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铁 中铁 X 局 局 集团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 O 一 三 年 制 填报说明 一、《工法开发项目合同书》经局审核批准签订后,将作为项目计划执行和检查、评价的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均应按规定向局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取得成果等情况。

三、项目合同书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合同书统一用 A4 纸张,复印件用 A4 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

一、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技术背景、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项目研究的创新点和内容等)

二、项目的考核指标

〔包括①主要技术指标:如形成的专利、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等、指标及其水平等;②主要经济指标:如技术应用所形成的市场规模、效益等;③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施工工法所要达到的等级等。〕 三、目标完成提交形式

① ②

专 利

项 专利名称: 课题负责人(签 章): 年

—— 18 四、进度安排和阶段目标: : 分阶段达到的目标和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包括时间进度安排、研究地点、规模(参加人数、经费投入),阶段成果,所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技术路线。

序号

完成期限

成工

五、项目承担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

承担单位:

参加单位: 主要研究人员:

所学专业

项目中的分工

所在单位

*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应与申请书中所述一致。

六、经费开支计划: :

费用总计:

万元

序号 预算科目 小计 局拨经费(万元)自筹经费(万元)其中含试验段 用途说明 1 人工费材料、燃料和动力费折旧费

——

4 长期费用摊销租赁费设计费设备调试、试验费无形资产费摊销委外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费、会议等办公费差旅费文整费、技术图书资料

合计 0.00 0.00 0.00 0.00

注:另附详细预算经费表 七、经费拨付

项目合同书签订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在项目中期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后拨付___元;其余____元按照合同要求待工法完成评审后拨付。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情况,逾期不报,甲方有权暂停拨款。

2.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需调整任务,应根据“办法”中 有关规定,向甲方提出变更内容及其理由的申请报告, —— 20 经甲方审核后实施。未经接到正式批准书以前,双方须按原合同书履行。

3.乙方因某种原因(如:设计变更、技术措施或某些条件不落实)致使计划无法执行,而要求中止任务,应视不同情况,部分、全部退还所拨经费;如乙方没有提出中止合同的要求,甲方可根据调查情况有权中止合同。

4.乙方承担合同所使用经费按“办法”有关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

5.甲方根据项目经费开支的规定,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或撤销的意见。

6.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无故中止任务时,所拨经费、物资不得追回,并承担善后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提出变更合同书有关内容时,要与乙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7.项目技术保密:凡属技术保密的项目和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义务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在需要公开发表研究内容和用于交流时,需报局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九、合同签章

合同书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盖章后即生效。

方: 中铁 X 局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章)负责人:

(签字)年

——

方:(章)课题负责人:

(签字)单位主管负责人:

(签字)年

日 附件 3 企业级工法申报书

(年 度)

工法名称: : 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 : 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 : ____________

铁 中铁 X 局 局 集团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 O 一 三 年 制 工法名称

开发单位

完成时间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职

—— 22

间 及 组

果 获 奖 科 情 技 况 成注:⒈主要完成者不超过 5 人。

⒉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工法内容简介:

——

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有专利权的,注明专利号):

技术水平和技术难度(与国内外同类技术水平比较):

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当工法应用工程少于 3 项时填写): 工法应用情况及应用前景:

—— 24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签

章)年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意 见

(签

章)年

——

集 团 公 司 审 定 意 见

(签

章)年

日 附件 4

申报企业级工法评审意见表

工法名称

工程及地点

开发单位

项目起止时间

员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职

—— 26 评 审 意 见 评审主任: 年

评 审 单 位 意 见 单 位(公章)年

第二篇:中铁十五局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就是为实现工程项目预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条

工程项目管理,管理的主体是集团公司,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

工程项目管理的范围是从工程项目投标开始到竣工验交并终结为止的全过程施工组织管理,其管理任务是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并取得效益。

第四条

工程项目是集团公司人、财、物等资源的集结地,是企业管理的载体,是集团公司获取效益的源头、培养人才的摇篮、展现形象的窗口、创造信誉的前沿。搞好工程项目管理,是企业和谐与稳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

第五条

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要坚持以施工生产管理为中心,运用经济承包手段,全面实施工程项目预期目标管理。

第六条

为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革新项目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运行体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创造企业良好社会信誉,获取企业最佳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章

1、本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简称本办法。

2、工程项目

集团公司在依法建设工程项目上承担的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有一个从开工到竣工的特定过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全过程、竣工验收等。简称项目。

3、工程项目管理

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管理活动。简称项目管理。

4、工程项目分级管理

工程项目分级管理,就是根据工程项目中标价的大小,将其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并按照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5、集团公司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6、子公司

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中铁十五局集团下属工程公司,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简称子公司。

7、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在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 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

8、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集团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工期、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及其承担的责任,并作为项目完成后考核评价依据的文件。

9、直管工程

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由集团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直接归属集团公司管理的工程。简称直管工程。

10、托管工程

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集团公司委托工程指挥部、分公司、子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并授权管理的工程。简称托管工程

11、项目管理单位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是自有资质中标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为项目管理单位。

12、托管单位

受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工程项目的工程指挥部、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统称项目委托管理单位。简称托管单位。

13、投标班子

以集团公司资质投标,其集团公司本级、工程指挥部、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组成的工程项目投标班子,统称集团公司投标班子。简称投标班子。

14、分包商

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建制工程队、架子工程队和外部劳务工 程队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队伍,统称分包商。

15、建制工程队

建制工程队是指本集团所属单位成建制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队。

16、架子工程队

架子工程队是指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需要组建的一次性劳务工程队,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本集团劳动合同制工担任。

17、外部劳务工程队

外部劳务工程队是指项目使用的外部具有合法资质施工企业的工程队。

18、工程结算

项目经理部对建设单位、分包商的验工计价,统称工程结算。对建设单位的末次验工计价,称竣工结算;对分包商的末次验工计价,称完工结算。

第三章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应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目标、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确定。

第八条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包括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两大类文件。8.1、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投标班子负责编制,是指导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的指导性文件。

8.2、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是项目管理规划的具体化和进一步深化,作为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管理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项目投标

9.1、工程项目的信息获取、信息跟踪、信息筛选、投标单位的确定、投标班子的组建、编制投标书、投标决策,以及经营区域的划分和集团公司资质的使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

9.2、工程项目的投标模式

9.2.1、投标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投标,应选择合法合规、经济实用的投标模式。

9.2.2、投标单位在申请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投标授权前,必须将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正式行文呈报集团公司(若为联合投标、合作投标,原则上应附合作投标或联合投标协议书),没有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报告的申请授权,集体公司一律不予办理投标授权。

9.2.3、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报告,其基本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概况、投标形式(自行组织、合作投标、联合投标),经营费用或任务划分。

9.2.4、凡投标前期没有在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报告中明确投标经营费用的,在工程项目经济评估时,对中标后再提出的投标经营费用不列入工程成本计算,由投标单位自行消化处理。若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9.2.5、凡投标前期没有在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报告中明确合作 方、联合方任务划分的,在工程项目任务划分时,对中标后再提出的合作方、联合方任务划分要求,集体公司不给划分任务,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9.2.6、投标单位呈报的工程项目投标模式报告,列为集团公司绝密文件管理,其编写、传递、保管工作严格按集团公司保密规定执行。

第十条

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 10.1、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位

10.1.1、集团公司是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工程项目管理的主体。

10.1.2、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项目,受集团公司委托管理中标工程的工程指挥部、分公司、集团子公司等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委托管理单位。以集团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项目,投标单位无施工能力承担施工时,交由集体公司委托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施工,工程指挥部、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交叉委托。

10.1.3、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组建的一次性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实施的管理任务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全部责任。

10.2、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模式

10.2.1、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模式全部实行一级管理即:项目经理部→工程队。

10.2.2、工程项目合同总价在5亿元(含)以上,工程队数量在10个(含)以上时,为解决项目经理部管理跨度过大的问题,可采取分片、分段或分专业设置工区。

10.2.2.1、工区,是项目经理部的派出机构,代表项目经理部 管理(分片或分段)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工作。工区不是工程项目上的经济独立实体。

10.2.2.2、工程队,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队伍,分建制工程队、架子工程队和外部劳务工程队。

10.2.2.3、建制工程队、架子工程队和外部劳务工程队在工程项目上一律执行合同管理,实行经济承包,独立核算。

10.3、实行工程项目分级管理 10.3.1、工程项目的等级划分

10.3.1.1、特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在5亿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10.3.1.2、一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3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之间的工程项目。

10.3.1.3、二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1亿元(含)至3亿元(不含)之间的工程项目。

10.3.1.4、三级工程项目:合同总价1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10.3.1.5、特殊工程结构、合同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其等级可高套一级,但必须经集体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0.3.2、工程项目的管理划分

10.3.2.1、特级、一级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直接隶属集团公司管理。

10.3.2.2、二级工程项目,依其工程类别、技术复杂程度,分别实行:集团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直接隶属集团公司管理;或由集团公司委托托管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隶属托管单位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有特大桥、长大隧道,且技术复杂的二级工程项目,应直接隶属集团公司管理。10.3.2.3、三级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由集团公司委托托管单位组建项目经理部,隶属托管单位管理。

10.3.3、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职别档次划分

10.3.3.1、特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职别档次为正处。10.3.3.2、一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职别档次为副处。10.3.3.3、二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职别档次为正科。10.3.3.4、三级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职别档次为副科。10.3.3.5、项目经理上岗前原职务级别低于所管工程项目职别档次的,按所管工程项目职别档次享受待遇,项目经理上岗前原职务级别高于所管工程项目职别档次的,保持原职务级别不变。

10.3.3.6、项目经理在项目任职期间,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的,经考核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按集团公司人事任免制度规定的职务晋升程序办理,晋升到相应职务。

10.3.3.7、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其本身没有职务级别,只是一种项目经理执业资格。

10.4、实行工程项目分级管理,首先有利于集团公司实行工程项目层次管理,抓好重点工程项目;其次有利于解决工程指挥部、分公司、子公司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有利于调动项目经理的积极性。

第二节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宏观性的指导文件。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由投标班子负责编制,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资料,为签订合同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编制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程序 13.1、收集工程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13.2、分析工程项目条件和环境。13.3、明确工程项目管理内容。13.4、明确工程项目管理目标。

13.5、确定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

13.6、编制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计划和资源配置计划。13.7、汇总整理。13.8、报送审批。

第十四条

编制工程项目规划大纲的依据 14.1、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图纸)

14.2、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标准、规范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法规。

14.3、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14.4、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规定。14.5、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信息和环境信息。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基本内容 15.1、工程项目概况。

15.2、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规划。15.3、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规划。15.4、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管理规划。15.5、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划。

15.6、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划。15.7、工程项目资源配置管理规划。15.8、工程项目责任成本管理规划。15.9、工程项目信息管理规划。15.10、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规划。15.11、工程项目收尾管理规划。

第三节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六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实施纲领性文件,是对工程项目规划大纲和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化和进一步深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管理标准:2.15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标准。

第十七条

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 17.1、收集资料。收集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设计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规定。

17.2、调查分析。组织市场和项目周边环境调查,并分析工程项目的条件和环境。

17.3、熟悉资料。组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员学习、熟悉收集的资料。

17.4、编制计划。制定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计划,进行编写人员分工,规定编写内容,明确完成时间,并指定组稿人。17.5、编制实施。编写人员按照编写分工的内容进行编写,各编写人完成后,交由组稿人组稿,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经项目经理审查后即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

17.6、组织评审。项目经理部完成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报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按规定组织专家会审,并按程序完成评审。经集团公司评审后,送交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审核。

17.7、修改定稿。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专家会审和监理审核后,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17.8、呈报批准。项目经理部按照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规定的报批程序,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呈报批准。

第十八条

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18.1、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18.2、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

18.3、工程项目条件和环境的分析资料。

18.4、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及规定。

第十八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9.1、编制依据。19.2、工程概况。

19.3、施工总体部署(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临时工程、进场方案、施工准备等)。

19.4、工程项目资源配置计划。19.5、工程项目总体施工方案。19.6、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9.7、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19.8、工程质量目标。

19.9、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目标。

19.10、主要施工项目的施工方案(工程简况、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主要注意事项)。

19.11、工期及施工进度保证技术措施。19.12、工程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19.13、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证技术措施。19.1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9.15、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9.16、特殊季节(冬季、雨季、农忙季节)的施工安排及保证技术措施。

19.17、工程项目廉政建设保证措施。

第二十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因工程项目类别、规模的差异有所不同,其主要内容基本相同。项目经理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按照建设单位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第二十一条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经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批准后,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当工程项目的开工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按期开工,或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外部客观因素影响目标实现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申请调整工期、增加造价,向集团公司提出书面报告,申请调整项目管理目标。

第四章

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的性质

22.1、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在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

22.2、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设置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是集团公司内部实施项目管理、实行责任成本承包、实行独立核算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组织。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的职责

23.3、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派出机构,代表集团公司履行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兑现投标承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并按照集团公司授权,依法行使工程项目管理权。

23.3、项目经理部对实现工程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全面负责。23.4、项目经理部是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工作班子,是项目经理的办事机构,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实施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第二节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的拟组建

24.1、项目经理部的拟组建,就是工程项目投标文件中的项 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

24.2、投标班子必须将工程项目拟组建的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书面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拟任的项目经理应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以保证工程项目中标后项目经理及主要人员既能满足招标要求,又能及时到位。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25.1、工程项目中标后,集团公司直管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提出成立项目经理部的请示,送交劳动人事部;托管工程由托管单位提出成立项目经理部的请示,报送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成立项目经理部的请示,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正式行文批复。

25.2、成立项目经理部的请示,必须明确项目经理部名称(全称)、工程概况、管理模式、项目领导班子组成、组织机构、编制定员,以及满足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其它条件和要求等。

25.3、项目经理部印章

25.3.1、集团公司办公室依据成立项目经理部的批复,刻制项目经理部行政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25.3.2、如因建设单位对其它业务专用章有特殊要求时,项目经理部必须提出刻制其它业务专用章的专题报告,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刻制,严禁项目经理部擅自刻制。

25.3.3、工程项目终结后,项目经理部将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和其它业务专用章上交集团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设置 26.1、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26.1.1、服从任务的原则

通过施工组织、科学管理、协调指挥,能实现工程项目管理 目标和完成工程项目任务。

根据任务需要,优化组织结构,以组织机构任务满负荷、职务责任满负荷、岗位工作满负荷,设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部门、职务和岗位,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的最佳整体功能。

26.1.2、精干高效的原则

在服从任务的前提下,坚持机构简化、人员精干、工作高效;做到不设多余的部门、职务和岗位;在人员配备上,提倡一专多能和身兼数职,做到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具有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

26.1.3、合理跨度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管理跨度,关系到工程项目组织纵向层次的划分和横向部门的设置。确定管理跨度的根本问题是“人”与“人的素质”,只有合格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合理配置,才会实现合理的管理跨度,使项目组织机构运转有条不紊,发挥最佳整体功能。

26.1.4、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确保完成工程项目任务的前提下,要实事求是的结合工程实际、企业实际、资源实际,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奖励惩罚制。通过项目管理制度,使每一个员工谋其事、行其权、尽其责、获其利,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项目员工的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6.2、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一般设五部一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合同管理部、物资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的定岗

27.1、项目领导职位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1~2名)、项目书记(或专职副书记)、项目总工程师。一般情况下由五名项目领导组成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

27.2、部门定岗定员

27.2.1、工程技术部:设部长,配专业工程师、施工调度、资料员。项目经理部的试验室、测量班隶属工程技术部管理。

27.2.2、安全质量部:设部长,配安全监察工程师和质量监察工程师。

27.2.3、合同管理部:设部长,配计划工程师、预算工程师、统计工程师。

27.2.4、物资设备部:设部长,配物资工程师、机械工程师。27.2.5、财务部:设部长,配会计、出纳。

27.2.6、综合办公室:设主任,配文秘(管理员)、司机、炊事员。

第二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的级别及编制定员

28.1、按照本办法“工程项目的等级划分”界定项目经理部的级别即:项目经理部的级别与其所管理的工程项目等级相对等。

28.2、项目经理部的编制定员

28.2.1、特级项目经理部,编制定员35人。28.2.2、一级项目经理部,编制定员30人。28.2.3、二级项目经理部,编制定员25人。

28.2.4、三级项目经理部,编制定员10~20人(依据投资规模大小选择合适的编制定员)。

28.3、项目经理部定编定员一览表(见附表1)。28.4、项目经理部人员工资

28.4.1、严格执行十五局(2004)369号文印发的《中铁十 五局集团公司(本级)岗位效益工资制实施办法》。

28.4.2、集体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标准的补充规定(见附表2)。

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人员的选聘

29.1、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依据工程项目的工期确定。

29.2、按照一项目一聘任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从项目经理部组建开始聘任,到工程项目终结解聘。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终结前离开聘任项目到另一项目工作的,应先解聘再聘任,不执行跨项目续聘。

29.3、项目终结,项目经理部解体的解聘人员,全部进入集团公司或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原则上安排到新的项目经理部任职,没有新岗位的人员待命或进行培训。

29.4、项目领导的选聘

29.4.1、集团公司直管工程、委托集团公司工程指挥部和分公司管理的工程,其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或专职副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领导由集团公司按照有关人事任免程序选聘。

29.4.2、委托集团子公司管理的工程,其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或专职副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领导由托管单位按照子公司有关人事任免程序选聘,报集团公司批准并正式行文。

29.4.3、建设单位有要求时,由集体公司正式行文报建设单位,进入项目经理档案,但不进入个人档案。

29.5、项目经理部主管会计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委派 制。

29.6、项目经理部除项目领导、主管会计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出建议名单,经项目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报批。直管工程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审核,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托管工程报托管单位批准,并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三节

项目经理部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第三十条

按照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集团公司十五局企(2004)3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设置项目组织机构,并界定本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能职责。

第三十一条

为实现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具体化、规范化,对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对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协作配合内容规定清楚。

第三十二条

项目领导岗位职责 32.1、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是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理人,在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工程项目的管理决策权和生产指挥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2.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组织和民主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组织汇报工作,重大决策前主动征求组织的意见,落实项目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各项制度。

32.1.2、全面履行集团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接受当地政府监督,服从建设单位管理,自觉接受监理,确保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目标。

32.1.3、规划工程项目工期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环境、成本效益、队伍建设等管理目标,并进行目标展开分解,实施目标管理;主持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32.1.4、建立合理有效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组织制定工程项目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岗位责任,确定奖罚标准。

32.1.5、实行项目制度化、合同化管理,运用科学方法,对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全局性问题和项目出现非规范事件,及时果断做出决策。

32.1.6、代表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向建设单位做出的质量承诺;负责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工程项目上的有效运行,组织开展各项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2.1.7、按照工程项目需要,合理、优化配置和使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工程资金和施工队伍等生产要素。

32.1.8、组织实施项目工期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环境、成本效益、施工队伍的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32.1.9、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实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体察下情,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关心员工,抓好“建家建线”,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员工积极性,全心全意依靠 项目员工管理项目工程。

32.1.10、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行政工作,协调内外、上下关系,实施全过程控制,组织开展文明施工,为项目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2.2、项目书记(专职副书记)主要职责

项目书记是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之一。项目经理兼任项目书记时,其专职副书记应视为项目经理部主要领导,协助项目书记开展工作。

32.2.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在项目上的贯彻落实。

32.2.2、紧密围绕项目施工生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32.2.3、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协调项目经理与职代会、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

32.2.4、参与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2.2.5、领导项目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建设思想作风过硬的项目领导班子和具有坚强堡垒作用的党支部,培养具有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32.2.6、负责项目干部队伍的培养、教育、监督和奖惩工作,并对项目干部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32.2.7、负责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一支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项目员工队伍。

32.2.8、领导项目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注重发挥他们在项目各项工作中 的作用。

32.3、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分管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项目副经理是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之一,分管施工生产、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对施工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32.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组织和民主监督。

32.3.2、负责施工生产、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工程队落实施工计划,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做好文明施工。

32.3.3、负责施工安全管理,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工程队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实施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32.3.4、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的调度,做好工序协调。

32.3.5、负责施工进度管理,提出施工进度保证措施,抓好施工计划落实,并督促检查工程队落实施工计划情况。

32.3.6、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做好施工区周边群众工作。32.3.7、负责组织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32.3.8、当项目经理临时不在位时,按项目经理授权代行职责。

32.4、项目副经理主要职责(分管项目机关、合同管理、工程保障)

项目副经理是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之一,分管项目机关、合 同管理、物资设备,对工程保障负直接管理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32.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组织和民主监督。

32.4.2、负责项目经理部机关的行政管理,落实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制度。

32.4.3、负责项目工程合同管理,组织起草《施工分包合同》(样本),协助项目经理选择施工队伍和洽谈《施工分包合同》,并督促、指导、检查合同管理部对项目工程合同文件(含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2.4.4、负责分管项目物资设备工作,为工程项目组织供应及时配套、质量优良、经济合理的工程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

32.4.5、负责组织、指导编制项目工程施工计划,定期检查施工计划落实情况,并根据施工计划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施工计划调整。

32.4.6、负责组织、指导编制工程项目工程预算,组织工程成本测算,指导合同管理部编制完整的、切合实际的工程成本测算文件。

32.4.7、负责实施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督促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维护保养。

32.4.8、当项目经理临时不在位时,按项目经理授权代行职责。

32.5、项目总工程师主要职责

项目总工程师是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之一,按职责对项目工程 的施工技术负总责,分管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标准文件在项目运行的管理,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协助项目经理工作。

32.5.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法规,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组织和民主监督。

32.5.2、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项目技术管理标准和质量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进行监督检查。签发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32.5.3、负责集团公司质量(GB/T19001-2000)、环境(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GB/T28001-2001)管理体系标准文件在工程项目的运行工作。组织制定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程,并督促执行和检查落实情况。

32.5.4、负责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32.5.5、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指导,督促施工技术人员作好现场原始记录,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2.5.6、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测量、试验、验收、计量工作,并实施技术指导。

32.5.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审核、组卷、移交工作,组织工程竣工自验,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移交。32.5.8、负责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三十三条

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33.1、工程技术部

33.1.1、工程技术部主要职能

33.1.1.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的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施工技术保证。

33.1.1.2、组织施工技术调查,审核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检查工程队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情况,发现编差,及时纠正。

33.1.1.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内部施工技术交底,下达《施工技术交底书》,实施施工技术指导。

33.1.1.4、按照项目工程变更设计程序规定,完善变更设计资料,办理变更设计。

33.1.1.5、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收集技术标准、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定型图和标准图等技术资料,提供给工程队,并督促指导工程队规范施工、执行标准,检查执行情况。

33.1.1.6、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计算并汇总工程量,进行设计图工程物资需用量计算;根据施工需要制定施工机械设备配置计划,分别提供给合同管理部、物资设备部作为编制预算、制定计划和组织设备的依据。

33.1.1.7、按照试验、测量规范,组织实施工程试验、施工测量及量测工作。33.1.1.8、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推进技术进步。

33.1.1.9、组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实施内部三级质量检查签认,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质量检查验收签证;形成施工全过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3.1.1.10、组织项目工程竣工验交;编写施工技术总结,以及重点难点工程的专题技术总结;编制竣工文件,整理归档,办理竣工文件移交。

33.1.2、工程技术部长主要职责

在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

33.1.2.1、带领部员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的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为工程项目提供可靠的施工技术保证。

33.1.2.2、负责组织施工技术调查和审核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经常性监督检查工程队对《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情况,发现编差,及时纠正。

33.1.2.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内部施工技术交底,带领技术人员实施施工技术指导。

33.1.2.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变更设计、收集技术资料、汇总工程量、工程试验、施工测量等项工作,并进行业务指导。

33.1.2.5、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推广应用 “四新”技术,推进技术进步。

33.1.2.6、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督促指导质检工程师及时实施质量检查和报请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验收签证,实施内部三级质量检查签认。

33.1.2.7、负责本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好部门之间配合工作。

33.1.2.8、负责组织竣工自验,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组织竣工文件编制。

33.1.3、土建工程师主要职责

33.1.3.1、熟悉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的科技政策和建筑技术政策。贯彻国家建筑法规法令,熟练掌握工程建筑规范、规程及验收标准。

33.1.3.2、认真学习和了解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参与“四新”技术科研活动,并将科研成果在负责技术指导的施工项目中推广应用。

33.1.3.3、熟练掌握工程项目设计标准,深刻领会设计意图;参加设计图纸的会审,提出完善设计的意见与建议。

33.1.3.4、根据工程进度,掌握设计图纸供应情况,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参加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分管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下达分管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交底书》,并实施技术指导。

33.1.3.5、严格掌握测量放样成果,做好分管施工项目上相关专业、前后工序间的协调工作。

33.1.3.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妥善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实施工程质量的中间检查、基础验槽及隐蔽工程检查,填制内部 三级质量检查签认证和质量检查证。

33.1.3.7、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撰写专题技术总结,编制竣工资料;参加安全质量检查和工程竣工验交。

33.1.3.8、指导本专业初级(实习)技术人员开展工作。33.1.3.9、初级(实习)技术人员在土建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3.1.4、质检工程师主要职责

33.1.4.1、系统掌握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颁布的质量管理工作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技术规范及重大技术措施;制定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计划。

33.1.4.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质量情况,督促工程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规范、规程、标准、命令、指示和规章制度。

33.1.4.3、进行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及已完工项目的质量检查验收签认;质量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实施内部三级质量检查签认,在完成内部三级质量检查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验收签证。

33.1.4.4、收集整理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签证资料,建立工程质量工作台帐,搞好质量建档工作。

33.1.4.5、参加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参与工程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并指导工程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

33.1.4.6、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研究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调查、分析情况写出质量事故报告。33.1.5、测量工程师主要职责

33.1.5.1、熟悉国家、地方政府测绘政策、法规、标准、条例、测量技术规则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工程测量的规定,了解设计内容,熟悉设计图纸。

33.1.5.2、认真学习测绘专业的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系统掌握测绘专业基础理论;组织测量人员学习测量技术、交流测量经验,不断提高测量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33.1.5.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测量资料的接收复核和控制桩橛的现场交接工作,并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

33.1.5.4、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控制测量,并根据工程进展,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施工测量,指导测工工作,并督促指导测量人员严格按照《测量技术规则》施测。

33.1.5.5、负责做好内外业测量资料的计算、复核与审核,呈报测量成果审批,并向所属工程队(或班组)下达测量成果计算书;收集、整理测量资料,并分类归档管理。

33.1.5.6、负责工程项目测量仪器的申请购置、使用调配、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测量仪器检查标定。

33.1.5.7、负责编制工程项目测量实施规则,报经审核批准后,认真抓好实施。

33.1.5.8、参加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工程项目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并指导工程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

33.1.5.9、负责竣工测量,编制竣工测量文件,撰写测量专题技术总结,参与竣工验交。

33.1.6、试验工程师主要职责 33.1.6.1、熟悉国家有关工程试验的政策、法规、标准、条例、试验技术规则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试验的规定。

33.1.6.2、负责选定满足工程项目试验的试验方法、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选定具有合法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并委托试验。

33.1.6.3、学习试验专业的新技术、新仪器、新方法,系统掌握试验专业基础理论;组织试验人员学习试验技术、交流试验经验,不断提高试验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33.1.6.4、负责指导试验工工作,组织现场取样和制作试件,并实施检验,对试验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准确性负责。送检项目,实施送检检验过程的跟踪,随时了解掌握检验情况;领取、审核试验报告单。

33.1.6.5、收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材料),整理试验资料,并分类归档管理。

33.1.6.6、编制工程项目试验大纲,报经审核批准后,认真抓好实施。

33.1.6.7、负责工程项目试验仪器的申请购置、使用调配、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试验仪器检查标定。

33.1.6.8、参加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参与有关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参与项目工程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并指导工程队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

33.1.6.9、负责编制竣工试验文件,撰写试验专题技术总结,参与竣工验交。

33.1.7、施工调度主要职责

33.1.7.1、认真执行国家基建政策、法规、条例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施工调度的规定。33.1.7.2、负责工程项目劳力、材料、机械的合理调度,协调工程队(班组、工序)间矛盾,理顺关系;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积极发挥调度的中枢作用,及时、妥善协调处理施工中反映的问题。

33.1.7.3、负责对建设单位、集团公司的调度命令、通知、通报等有关文电和工程队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建议。送部长审核后,呈报项目领导,并按项目领导批示认真抓好落实。

33.1.7.4、根据项目领导安排,组织月工程例会和施工专题会议,并为会议收集资料和准备材料。

33.1.7.5、参加施工调查,绘制工程形象图表,并按实际进度及时标记,建立调度台帐。

33.1.7.6、负责按月编写调度综合分析报告。报告要真实描述施工现状,按实统计已完工程量,实行定量定性分析,重点分析制约进度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1.7.7、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现场管理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领导。

33.1.7.8、实施调度值班,做好值班记录。33.1.8、资料员主要职责

33.1.8.1、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建筑工程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档案工作知识。

33.1.8.2、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建立登记台帐,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保管,保证工程资料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33.1.8.3、对归档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鉴定,发现问题,提出修正、补充、完善的书面意见,经有关领导审核,并按审核意见督促有关人员给予修正、补充、完善。

33.1.8.4、负责工程资料档案库的日常管理,确保工程资料档案的安全和保密。档案库的工程资料未经部门或项目领导同意,资料员不得擅自对外借出或让项目以外人员查阅。

33.1.8.5、负责建立项目工程声像档案。实施现场拍摄录制,系统、真实、完整地用声像记录施工全过程。

33.2、安全质量部

33.2.1、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能

33.2.1.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33.2.1.2、制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制度,按照确定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目标,加强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察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33.2.1.3、实施日常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评比。

33.2.1.4、督促工程队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情况。坚持按规范、标准监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违章操作、偷工减料等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并按规定执行处罚。

33.2.1.5、负责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标准文件在项目工程的运行工作。

33.2.1.6、编写安全生产教育提纲,组织实施岗前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进行考核,检查教育培训效果。

33.2.1.7、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月质量、安全管理分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折原因,制定措施,采取对策,写出专题分折报告。

33.2.1.8、依法组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取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报告。

33.2.2、安全质量部长主要职责

33.2.2.1、负责本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履行主任安全员职责。

33.2.2.2、带领本部门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33.2.2.3、负责制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察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察,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33.2.2.4、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实施日常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安全检查评比。

33.2.2.5、负责检查工程队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对违章操作、偷工减料等行为有权纠正和按规定执行处罚。

33.2.2.6、负责实施集团公司《程序文件》和《管理手册》在项目工程运行的日常工作。

33.2.2.7、负责编写安全生产教育提纲,组织实施岗前安全

教育和岗位安全技术教育,进行考核,检查教育培训效果。

33.2.2.8、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月质量、安全管理分折,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折原因,制定措施,采取对策,写出专题分折报告。

33.2.2.9、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取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报告。

33.2.3、安全监察工程师主要职责

33.2.3.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2.3.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查处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消除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因素,督促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落实,检查落实情况;对违章操作行为有权纠正和按规定执行处罚。

33.2.3.3、参与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对其安全措施提出意见,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3.2.3.4、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资料,起草安全技术教育提纲,参与组织安全培训。

33.2.3.5、负责编写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方案、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活动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33.2.3.6、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防止事故、减少伤亡的措施和建议。

33.2.3.7、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取证、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33.2.3.8、努力学习安全生产常识,熟练掌握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3.2.4、质量监察工程师主要职能

33.2.4.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

33.2.4.2、制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监察管理制度,按照确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加强施工质量的监察工作,对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

33.2.4.3、实施日常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参与月质量检查评比。

33.2.4.4、督促工程队落实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检查落实情况。坚持按规范、标准监察工程质量,对违章操作、偷工减料等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并按规定执行处罚。

33.2.4.5、负责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标准文件在项目工程的运行工作。

33.2.4.6、实施工程项目月质量分折,总结经验,查出问题,分折原因,制定措施,采取对策,写出专题分折报告。

33.2.4.7、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取证,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报告。

33.3、合同管理部

33.3.1、合同管理部主要职能

33.3.1.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计划统计、工程预算、计量计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33.3.1.2、组织编制、呈报、下达工程项目的年、季、月施

工计划(含投资计划),明确工程量、形象进度及施工产值,并及时了解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制定调整计划。

33.3.1.3、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收集整理变更设计资料,编制变更设计和合同外工程量预算,按规定办理工程索赔。

33.3.1.4、组织实施工程成本的预测、核算、计划管理,熟练掌握施工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全面调查收集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成本分折计算,提出工程发包底线价,编制工程项目预测成本,编写工程项目经济自评估报告。

33.3.1.5、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收集各类工程资料,正确分析统计数据,整理归档,按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

33.3.1.6、起草工程项目计划统计、工程预算、计量计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3.3.1.7、实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起草《施工分包合同》(样本),参与选择施工队伍和洽谈《施工分包合同》,收集工程项目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33.3.1.8、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验工计量计价,办理竣工结算和完工结算。

33.3.2、合同管理部长主要职责

33.3.2.1、负责本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带领部员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计划统计、工程预算、计量计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33.3.2.2、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年、季施工计划(含资金计划),并及时了解掌握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制定调整计划。

33.3.2.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组织编制变更设计

预算,办理工程索赔。

33.3.2.4、熟练掌握施工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组织市场价格调查,组织工程成本的预测、核算,组织编写工程成本自评估报告。

33.3.2.5、负责组织制定工程项目计划统计、工程预算、计量计价、合同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3.3.2.6、负责组织起草《施工分包合同》(样本),参与选择施工队伍和洽谈《施工分包合同》。

33.3.2.7、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月验工计量计价。33.3.3、计划统计工程师主要职责

33.3.3.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计划、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熟练掌握计划、统计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

33.3.3.2、负责编制施工计划,经部长审核后,呈报项目经理批准,下达执行;并检查、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调整计划的建议。

33.3.3.3、负责收集、整理统计资料,编制统计报表,经审核、批准后呈报有关单位。

33.3.3.4、参与项目工程经济活动分析,根据收集、掌握的各种数据、信息,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建议。

33.3.3.5、负责及时、准确、系统、完整地收集各类工程资料,正确分析统计数据,并整理归档。

33.3.3、预算工程师主要职责

33.3.1.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预算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33.3.1.2、实施工程成本的预测、核算管理,熟练掌握施工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全面收集市场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成本分折计算,提出工程发包限价,编制工程项目预测成本。

33.3.1.3、收集整理变更设计及有关合同外工程量资料,编制变更设计预算,按规定办理工程索赔事项。

33.3.1.4、起草工程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33.3.3.5、参与项目工程经济活动分析,根据收集、掌握的各种数据、信息,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建议。

33.3.1.6、编制施工分包工程预算,参与工程队《施工分包合同》洽谈,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

33.4、物资设备部

33.4.1、物资设备部主要职能

33.4.1.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物资、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33.4.1.2、制定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的计划、采购、供应、管理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3.4.1.3、实施工程项目的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按照工程技术部提供的工程物资需用量和施工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编制工程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采供计划,并向工程提供适时适量、完整配套、性能良好的物资、设备保障。

33.4.1.4、建立工程项目物资、设备台帐,掌握物资、设备动态,并根据工程需用及时调配。

33.4.1.5、组织实施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收集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试

验单、验收单),并整理归档。

33.4.1.6、实施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严格按物资存放、堆码标准保管工程物资,合理有序摆放现场机械设备。

33.4.1.7、加强工程物资的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回收全过程控制,实施定额供应。

33.4.1.8、督促指导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33.4.2、物资设备部长主要职责

33.4.2.1、负责本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带领部员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物资、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

33.4.2.2、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物资、设备的计划、采购、供应、管理规章制度,实施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并抓好落实。

33.4.2.3、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供计划,组织适时适量、完整配套、性能良好的物资、设备保障。

33.4.2.4、负责工程物资、机械设备的现场管理,实施工程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回收全过程控制。

33.4.2.5、督促指导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

33.4.2.6、负责实施项目工程物资、机械设备动态分析,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

33.4.3、物资工程师主要职责

33.4.3.1、熟悉国家物资政策和法规,熟练掌握物资基础知识,了解掌握物资供应行情和市场信息。

33.4.3.2、负责按、季度、月份编制项目工程物资采供计划,经部长审核后,呈报项目经理批准,组织进货,实施定额供应。

33.4.3.3、负责工程物资的进场检查验收,收集工程物资的质量证明资料(合格证、试验单、验收单),并整理归档。

33.4.3.4、负责建立项目工程物资台帐,掌握物资、设备动态,并根据工程需用及时调配。严格按材料存放、堆码标准保管工程材料。

33.4.3.5、负责起草项目工程物资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物资的使用情况,为降低物耗提出合理化建议。

33.4.3.6、负责办理火工品的使用许可证,编制申请计划,按规定实施领取、提运,现场监督使用,建立全过程登记,并将剩余的火工品及时回送到领取库。

33.4.3.7、负责项目工程物资统计工作。系统收集物资、的采购进货、租赁退还、供应使用、库存保管等环节数据,整理汇总,分类归档。

33.4.3.8、负责指导工程队物资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督促执行管理制度,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33.4.3、机械工程师主要职责

33.4.3.1、熟悉国家机械设备政策和法规,熟练掌握机械设备基础知识,了解掌握机械设备供应行情和市场信息。

33.4.3.2、负责按、季度、月份编制项目机械设备采供计划,经部长审核后,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并组织实施。

33.4.3.3、负责机械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收集机械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试验单、验收单),并整理归

档。

33.4.3.4、负责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机械设备动态,并根据工程需用及时调配,督促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合理有序摆放。

33.4.3.5、负责起草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为降低能耗、提高设备使用率提出合理化建议。

33.4.3.6、负责机械设备统计工作。系统收集机械设备的采购进货、租赁退还、供应使用等环节数据,整理汇总,分类归档。

33.4.3.8、负责指导工程队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开展工作,督促执行管理制度,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

33.5、财务部

33.5.1、财务部主要职能

33.5.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33.5.1.2、根据施工计划,筹措工程资金,并按照施工进度(验工计价)实施资金供应,为项目工程实施连续不间断的施工提供资金保证。

33.5.1.3、组织实施工程成本的控制、考核、分折管理,按照合同管理部编制的计划(预测)成本实施阶段性(季、半年、年)考核分折,写出工程成本考核分折报告。

33.5.1.4、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发放工资,实施劳动工资管理。

33.5.1.5、严格财务制度,严格财政纪律,严格控制非生产

性开支,当好家、理好财。

33.5.1.6、建立健全财务台帐,及时办理财务收付手续和日常业务。

33.5.1.7、督促施工队按时发放劳务工工资,按月检查发放情况,并在每月的工程例会上通报各施工队发放劳务工工资情况,发现拖欠,及时采取保证按时发放措施。

33.5.1.8、监督检查工程队财务执行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违法违纪,责令纠正。

33.5.2、财务部长主要职责

33.5.2.1、负责本部门的行政、业务管理,带领部员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33.5.2.2、负责组织编制会计报表,监督办理日常会计业务。33.5.2.3、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组织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理顺资金渠道,筹措工程资金,实施资金供应,合理使用资金,为项目工程实施连续不间断的施工提供资金保证。

33.5.2.4、负责项目成本管理,实施工程成本的控制、考核、分折,写出工程成本考核分折报告;参与分包、验工计价、材料设备购置等重要合同的会审工作。

33.5.2.5、负责审核项目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抓好落实;严格财政纪律,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当好家、理好财。

33.5.2.6、负责组织编报财务报表,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分析检查财务收支计划和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情况,当好项目领导参谋。

33.5.2.7、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规定,代表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好项目资金,并及时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项目资金信息,无条件执行集团公司财务部的资金调拨。

33.5.2.8、有权对项目不合理开支和不合理付款进行坚决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财务部。

33.5.2.9、负责工程项目价款结算,催收欠款;依法缴纳税金;管理劳动工资,指导会计、出纳开展工作。

33.5.3、会计主要职责

33.5.2.1、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建设单位和集团公司有关财务管理、会计的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33.5.2.2、负责办理财务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和办理日常会计业务。

33.5.2.3、负责编制资金收支计划,理顺资金渠道,筹措工程资金,实施资金供应,合理使用资金,为项目工程实施连续不间断的施工提供资金保证。

33.5.2.4、负责实施工程成本的控制、考核、分折,写出工程成本考核分折报告;参与工程分包、验工计价、材料设备购置等重要合同的会审工作。

33.5.2.5、负责起草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批准后抓好落实;严格财政纪律,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当好家、理好财。

33.5.2.6、负责按规定编报财务报表,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33.5.2.7、负责分析检查财务收支计划和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如实反映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33.5.2.8、负责实施工程价款结算,催收欠款,依法缴纳税金,管理劳动工资,指导出纳开展工作。

33.5.3、出纳主要职责

33.5.3.1、认真执行财务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学习财会知识,掌握金融知识,熟知出纳工作程序。

33.5.3.2、负责建立出纳台帐,进行现金收支登记,按时与会计兑帐,做到日清月结。

33.5.3.4、负责按工资表发放工资,定期进行工资统计。33.5.3.5、负责按会计凭证办理银行付款和现金支出,严格执行现金存量标准,做好现金保管。

33.6、综合办公室

33.6.1、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能

33.6.1.1、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集团公司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项目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并及时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以确保党政工作在项目上贯彻落实。

33.6.1.2、全面掌握项目工程的施工情况和部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完成项目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收集整理政治思想方面的时事信息,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3.6.1.3、实施部门综合协调,协助项目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做好项目会议的准备、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项目工程大事记载。

33.6.1.4、组织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治安管理,维护项目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国家财产安全。

33.6.1.5、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领导印章的管理和公文的

收发登记工作。

33.6.1.6、负责项目本级文印、指挥车、职工食堂、通讯、卫生和项目员工洗浴、工地厕所卫生的管理工作。

33.6.1.7、负责项目对外接待、项目征地拆迁和协调处理周边关系。接待来客来访及群众来信来函,做到热情周到,及时处理,实事求是,符合政策规定。

33.6.1.8、负责项目经理部本级的医疗保健工作,办理施工人员暂住手续,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对暂往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

33.6.3.3、负责项目经理部员工的考勤,进行请销假登记,如实统计员工出勤、出差、休假、缺勤、加班等情况。

33.6.2、综合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33.6.2.1、负责本部门行政、业务管理和项目文印、指挥车、职工食堂、通讯、卫生的管理工作:协助分管项目经理部机关的副经理工作和协助项目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工作。

33.6.2.2、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集团公司的决议指示;研究项目党政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并及时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以确保党政工作在项目上贯彻落实。

33.6.2.3、负责全面掌握项目工程的施工情况和部门工作情况,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完成项目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协助项目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33.6.2.4、负责组织法制教育,加强治安管理,检查保安值班在岗情况。

33.6.2.5、负责上传下达,及时、准确传达项目领导指示,并迅速反馈落实情况。

33.6.2.6、负责项目对外接待,协调处理周边关系;接待来

客来访及群众来信来函,做到热情周到,及时处理,实事求是,符合政策规定。

33.6.3、文秘兼管理员主要职责

33.6.3.1、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文秘工作程序。

33.6.3.2、负责起草项目综合性文件,收集整理政治思想方面的时事信息,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3.6.3.3、负责工程项目大事记载,做好项目会议的准备、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完成项目领导安排布置的工作。

33.6.3.4、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领导印章的管理和公文的收发登记工作。

33.6.3.5、负责项目经理部本级的医疗保健工作,办理施工人员暂住手续,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对暂往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

33.6.3.3、负责项目经理部员工的考勤,进行请销假登记,如实统计员工出勤、出差、休假、缺勤、加班等情况。

33.6.4、司机主要职责

33.6.4.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自觉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3.6.4.2、熟知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33.6.4.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经常进行车辆清洗,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

33.6.4.4、严格执行派车指令,自觉按规定方向出车,做到准时准点。

33.6.4.5、热情待人,礼貌待客,树立项目员工良好形象。33.6.5、炊事员主要职责

33.6.5.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专业知识,自觉遵纪守法,讲求职业道德。

33.6.5.2、熟练掌握烹调技术,合理调配饮食结构,尽一切努力改善员工生活。

33.6.5.3、坚持每天打扫食堂卫生,每次餐后清洗餐具、厨具,并进行清毒,始终保持清洁卫生。

33.6.5.4、负责采购食品,提前做好食品的加工制做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饭。

33.6.5.5、热情待人,礼貌待客,树立项目员工良好形象。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的建设

34.1、项目经理部应树立项目团队意识,围绕项目目标而形成和谐一致、高效运行的项目团队;建立协同工作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和项目各部门、各工程队共享的信息工作平台,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和有效地传递。

34.2、项目经理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运行程序和完善的工作制度。

34.3、项目经理对项目经理部的建设全面负责,培育项目团队精神,定期评估项目团队运作绩效。

34.4、项目经理应通过表彰奖励、学习交流等多种方式和谐项目团队氛围,统一项目团队思想,营造集体观念,处理管理冲突,协调各方关系,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34.5、项目经理部的建设,必须注重管理绩效,有效发挥和调动项目个体成员的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责任感,并充分利用

成员集体的协作成果。

34.6、项目经理部要做到尊重业主,服从监理,听从设计,注重协调处理项目所在地方政府、部门、群众的关系,为工程项目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五章

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五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项目经理绩效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制,它的核心是项目经理承担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管理主体是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管理班子集体全员管理。项目经理的责任重点是管理,其工作重点必须放在项目管理上。

第三十八条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必须具备的条件 38.1 工程项目任务落实即中标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38.2 项目经理部组建后,集团公司或托管单位必须在两个月内进行工程项目经济评估、制定切实可行并具备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管理目标规划,并据此与项目经理商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8.3 集团公司或托管单位必须为工程项目配备满足施工必须的主要人、财、物资源。

38.4 集团公司或托管单位必须为项目经理组织一个精干高效、团结务实的项目领导班子,配备一批爱项目、懂技术、会管理、能协作、敢负责并具有一定施工管理经验的人才。

38.5 集团公司和托管单位应为项目提供一套完整的、需项目遵照执行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工程中为项目提供各项必须的保障服务。

38.6 必须实行项目管理层与工程队经济分离,管理挂钩;工程队承担的施工项目,实行分包总价包干,独立核算;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同时帮助、指导工程队管理队伍。

38.7 集团公司或托管单位必须给项目经理授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实施决策、组织管理、协调关系、使用资金、实施奖惩。

第三十九条

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充分体现了“目标明确、责权清晰、考核严格、利益直接”,既实现了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成员的奖罚与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又做到了经济利益与责任风险同在,其最终目的是安全、优质、按期完成项目任务,为集团公司在工程项目赢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四十条

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必须严格遵守和实施项目管理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二节

项目经理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理,是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的任职资格

42.1 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即项目经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42.2 必须取得与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相配套的资格证即《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担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还应取得《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

42.3 必须是企业项目经理人才库注册登记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

第四十三条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的条件及素质 43.1 具有大专以上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专业学历。43.2 具有工程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43.3 具有相应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和业绩。

43.4 具有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知识。

43.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忠于企业、爱岗敬业、诚信尽责和团结协作精神。

43.6 身体健康。

第四十四条

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

44.1 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经理人才库,按专业分类登记注册。登记注册的项目经理,必须是集团在册正式员工。

44.2 首批登记注册的项目经理为2006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

44.3 项目经理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对2007年1月1日

后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的集团在册正式员工,或集团公司引进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进行不定期注册登记,对因年龄、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项目经理岗位的人员及时注销。

44.4 凡在集团公司项目经理人才库登记注册的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其资格证书统一由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保存。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要制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管理制度,做到妥善保存,严格借用、退还手续,保证按时办理复查登记。

44.5 凡未在集团公司项目经理人才库登记注册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或资格证书不交到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统一保存的项目经理和建造师,不得委派到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也不得参加项目经理竞聘。

44.6 项目经理人才库要记载项目经理的个人简历、学历、专业、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历和业绩,以及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中获得的奖励和受到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

项目经理的选派与聘任 45.1、项目经理的预选

45.1.1、项目经理的预选,就是工程项目投标拟任项目经理人选。

45.1.2、项目经理的预选程序

45.1.2.1、投标班子提出项目经理预选人。45.1.2.2、报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的审核。45.1.2.3、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45.2、项目经理的选派 45.2.1、委派制

第三篇:中铁X局集团专利管理实施细则规章制度

中铁 X X 局 集团专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1.1 为进一步加强局专利管理工作,强化局专利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中铁 X 局集团专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1.2 各级专利管理机构及责任人在专利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局专利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根据专利工作流程认真履行专利管理职责,定期总结和考核本单位专利工作成效,推动局专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第二章

专利工作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专利管理工作机构 2.1.1 局专利管理工作机构(1)局总工程师是局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2)局技术中心是局归口专利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局专利有关事务;(3)局技术中心设专利工作专职管理人员。

2.1.2 局属各单位专利管理工作机构(1)各单位总工程师统筹负责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2)归口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3)各单位配备专(兼)职专利工作人员。

2.2 专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2.2.1 局专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局专利战略及规划,并组织参与实施;(2)制定局专利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3)负责局专利申请、审查、实施工作,管理局拥有的有效专利;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会议、评审等)安排;(4)办理或协助项目完成单位(或项目人)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负责与地方及上级专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并负责相关专利资料上报工作;(5)协调、指导成员单位的专利工作,并调处成员单位之间的专利纠纷;(6)负责专利项目台帐管理、资料归档、授权专利证书的保管;(7)参与审查、管理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技术的实施,管理在技术引进项目中的专利工作;(8)负责对专利工作管理人员相关业务培训、交流等活动,接受各级专利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9)负责对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以及成绩显著的专利管理工作者奖励的办理工作;(10)组织优秀专利成果的评比,并对获得金、银、铜奖的专利管理单位报请局给予表彰和奖励;(11)管理局专利资金的使用。

2.2.2 局属各单位专利管理机构职责

(1)负责按照专利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专利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负责对职工进行专利法、专利知识、局专利管理制度的宣传及培训工作;(2)组织策划本单位专利开发工作,每年年初按时向局申报专利申请计划,年底按时提交专利工作总结;(3)办理本单位专利的申请、申报、维持等事宜,对职工的发明创造及专利申报给予帮助和指导;(4)及时收集、整理、研究和掌握与本单位有关的专利信息,开展专利文献检索工作,为科技创新、生产营销等相关活动提出对策。

第三章

专利立项及申报管理3..1 1 申报计划管理

3.1.1 目标任务 每年初,局技术中心根据各子分公司科研、工法项目及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制定局专利申请初步计划及目标计划。局专利申报初步目标计划表见附件 1。

3.1.2 公司任务分解 各单位根据局下达的目标,结合公司科研、工法项目及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不同的项目(《公司专利申报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2),并经公司总工确认后报局技术中心。

3.1.3 公司目标任务规划

——局对各单位上报的《公司专利申报目标任务分解表》审核、修改后,将相关意见反馈回各单位。

各单位根据局审核后的《公司专利申报目标任务分解表》,详细规划各项专利申报的实施计划。该计划包括专利申报负责人、所依托的工程项目、所关联的科研或工法项目、初步拟定的专利名称或大致方向、具体时间安排、其它说明事项等等。规划表完成并经本公司总工确认后报局技术中心。《公司专利申报规划表》详见附件 3.3.1.4 局专利申报计划 局技术中心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公司专利申报规划表》,拟定局专利申报计划,并经部门分管领导、负责人及局总工签字后正式下发,并全年落实, 《公司专利申报规划表》将作为局监督落实各单位专利申报工作的主要依据。3..2 2 专利申请管理 3.2.1 职务发明专利申请 一、申请程序: 1.专利文献检索。

2.项目负责人或发明人(设计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3.所在单位提出审查意见。

4.各单位向局提出申请:填写《专利申请审批表》,并与相关申请技术资料一起报局。《专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4。

5.局主管部门对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条件等进行研究评审,提出意见,主管领导审批。

6.局专利管理部门组织办理专利申请手续或委托专利服务机构代理申请,完成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报送国家相关受理部门办理专利手续。

二、其他要求 1.若局以第一申请人与其他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需提交有关专利申请人的归属、权益分配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2.已经完成的科研和工法项目,在进行技术成果鉴定或者评审前 30 日内,就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处理问题向局主管部门提出报告。

3.2.2 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 申请非职务发明专利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局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申请。已授权的非职务发明专利资料应由所在单位报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专利产权管理与实施

4.1专利权管理 4.1.1 专利授权后,项目完成单位须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个月内将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局主管部门归档。需归档的申请文件分两类:一类是技术文件,包括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摘要附图等;另一类是程序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授权通知书、交费

——通知书和专利证书等。

4.1.2 局专利管理每月底前在局网络管理平台上更新一次本月专利受理、授权台账,并将相关证书作为附件上传。

4.1.3 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证书后,局将专利证书复制件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4.2专利权放弃 (1)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终止专利权的,提前 1 个月向局提交经本公司总工程师签字的书面说明材料。

(2)经局主管部门审核及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手续。

4.3 专利权转让 4.3.1 许可、转让他人实施本单位的专利技术,必须向局提交申请,并经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4.3.2 办理程序:(1)相关单位在网络平台上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的报告(2)局主管部门、法律部门共同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并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局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并将合同等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4.4 专利证书使用 4.4.1 生产营销中需要向局申请使用有关专利的,由所在单位专利管理人员在网络平台上提出申请。

4.4.2 办理程序:

(1)局专利管理人员在当天对相关情况给予答复,并上报部门领导批准使用。

(2)批准后相关人员到局办理相关使用手续,必要时使用单位应向专利持有单位支付适当费用。

(3)使用后,1 周内办理归还手续。

4.5 专利费用管理 4.5.1 年费管理(1)职务发明创造年费的缴纳,由项目完成单位按期交纳,以维持其有效性,所需经费可从单位科技经费中支付。

(2)各单位每季度末在网络平台上更新本单位专利年费交纳台账。

(3)非职务发明创造经费由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

第五章

奖惩

5.1 局每年进行一次专利评奖,并对获奖的专利发明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5.1.1 每次评出金奖 2 项、银奖 4 项、铜奖 6 项。其中,金奖因参评项目条件不足时可以空缺,且空缺后名额可以下移至银奖或铜奖。

5.1.2 奖励金额:金奖:60000 元;银奖:40000 元;铜奖:20XX0 元。

5.2 评选过程管理(1)局主管部门在年初发布通知。

——(2)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专利证书、专利技术情况、使用情况、经济效益证明、后期推广使用前景说明材料等。

(3)局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汇总,并提出初步意见。

(4)局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评选优秀专利。评选程序参照局《科技创新奖励办法》。

(5)局科学委员会会议:由科委会主任主持或由其委托总工程师主持,技术中心通报专家委员会审议情况,会议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项目级别。

5.3 奖励 5.3.1 奖励文件由人力资源部起草并经总经理签字后发布。

5.3.2 奖金分配:奖金由单位总工程师按照贡献大小分配给发明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分配名单需经局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按照程序办理奖励事宜。

第六章

工作评价

6.1 为规范和加强局专利工作管理,指导专利项目的具体实施。着重对专利申请、规划、动态管理、维护等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进行统计评分。

6.2 局以网络管理平台为依托,各业务工作通过网络流程开展,平台自动记录各节点工作完成情况并按照设定的标准给与量化统计评分。

6.3 本章详细内容局在《科技工作评比细则》中另行发布。

第七章

7.1 详见附件。

附件 1 专利申报初步目标计划表

序号 单

位 计划申报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

——

合计

附件 2 ** 公司 X 20XX 年专利申报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依托项目(科研、工法、项目部)专利数量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软件著作 小计

合计

——附件 3 ** 公司专利申报 X 20XX 规划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依托的工程项目 关联的科研、工法项目 进度安排 备注

附件 4 专利申请审批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专利类别

联系人

电 话

完成时间

完成单位

依托工程

发明人或 设计人

发明 单位

发 明 创造 产 生的 背 景和过程

发明创造的主要内容及附图

——

市场预测及开发应用前景

是否应当申请专利及其理由

执行单位任务、利用单位物质条件等情况。

所在单位意见 盖

****年**月**日

——集团公司 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盖 章

****年**月**日

主管领导 审批意见 签 字

****年**月**日

专利申请计划管理流程图局技术中心制定目标计划各单位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局技术中心专利主管工程师拟定申报计划局技术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各单位详细制定实施计划局技术中心负责人审核局总工程师审批专利申请管理流程图专利文献检索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局主管部门对专利进行评审局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各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审查意见局专利管理部门组织办理专利相关手续局技术中心对各单位分解目标进行审核意见反馈

第四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管理办法 本篇目已被阅读 642次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集团公司青年突击队的管理,抓好青年突击队思想、组织、技术业务建设,加快青年人才的培养,同时为使项目部青年突击队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针对施工生产中的急、难、险、重、新等关键问题更好地发挥生力军作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良好地完成生产任务,达到“建功”与“育人”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组建的青年突击队以“建功育人”为根本指导思想,引导、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企业“急、难、险、重、新”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击攻关活动。

第三条:青年突击活动是活跃基层团支部,保证团工作为生产服务的有效途径,开展好青年突击队活动对于提高团员青年队伍的素质,加速团员青年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第四条:青年突击队要从青年特点出发,兼顾青年的工作、学习和娱乐等方面,把突击队办成青年之家。第二章:组

第五条:青年突击队是以团员青年为主体的生产集体(班组、队或项目部),由集团公司团委或公司一级团组织命名产生。

第六条:青年突击队中35岁以下青工必须达到60%以上。

第七条:青年突击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1-2名或不设;可聘请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技术指导或顾问等。

第八条:青年突击队正、副队长一般由本团支部委员会协商推荐或由上级指派产生。第三章:职

第九条:各成员职责

队长:

1、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掌握一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在队员中拥有较高的威信,能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制度。

2、组织带领青年突击队队员针对工程关键,开展生产突击,在保征安全的前提下,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

3、坚持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主持突击队日常工作,确保突击队活动正常开展。

4、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突击队的各项工作。

5、关心青年的生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团结协作。

6、组织突击队员进行政治思想学习,严格执行学习制度。

副队长:

1、积极钻研本岗位业务,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组织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

2、协助队长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

3、协助队长组织突击队员的文化学习和技术学习。

4、队长不在时代理队长职务。

队员:

1、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技术知识,更好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各项技能。

2、支持队长工作,搞好同志团结协作,服从分配,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劳动竞赛。

3、积极响应号召,参加党、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做一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四章:工作内容

第十条:青年突击队主要工作内容

1、思想建设。结合工程实际,培养青年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弘扬“爱国、敬业、成才、奉献”的精神,并以此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突击活动。围绕项目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立功竞赛,在质量、安全、技术、效益、工期进度等方面发挥青年的独特优势,为工程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作用。

3、团队建设。既要注重团队的整体优势,又要充分发挥每个队员的特长,并结合团活动与组织生活,创造性地开展团队创建活动,努力造就一支团结互助、开拓进取的青年队伍。

4、人才培养。以“导师带徒”和日常学习、培训为抓手,组织青年加强业务学习与技术钻研,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制度建设。开展活动有工作目标,有创建计划,有考核检查,有中途交流,有活动总结,有档案记录。第五章:评比表彰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团委将在每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上一优秀青年突击队集体和先进个人,青年突击队活动实绩是评选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考核工作也将以青年突击队开展活动期间的记录为依据,由集团公司或公司团委组织专题考核,并听取所在项目部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青年突击队竞赛活动是否正常;内部管理是否科学有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是否有机统一等。

第十三条:青年突击队的考核是其所属团组织工作考核的一部分,是评选先进团支部的一项主要内容。第六章:附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公司团委所有。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年突击队工作指导意见

(2011年3月2日)局团〔2011〕7号

各单位团(工)委、直属机关团支部:

现将《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突击队工作指导意见》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年突击队工作指导意见

一、青年突击队的定义与类型

青年突击队是生产经营一线以团员青年为主体,以促进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为目的,在面临“急、难、险、重、新”任务的关键时刻,为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突击队和生力军作用而成立的临时性组织。

根据实际情况,青年突击队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生产突击型、抢险救灾型、科技攻关型、经营管理型。凡是项目35岁以下青年人数达到总人数60%以上,或平均年龄不超过35岁,均可成立青年突击队。突击队在队员人数多、完成任务的地点分布较远等情况下,可以组建总队,下辖突击队分队,或在青年突击队下成立若干突击小组。

二、成立青年突击队的程序

(一)掌握基本情况

主要掌握项目的基本情况、面临的紧要任务、队伍年龄结构、人员分布状况、领导与骨干年龄统计、青年人数与比例、青年可以发挥什么作用等,为起草突击队活动方案做准备。

(二)汇报请示 项目团组织向同级党政领导和所在单位团(工)委负责人汇报请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突击队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是建功育人,在完成任务中建功立业,培养、发现人才。

2、切实可行的任务目标和活动方案。

任务目标要针对性、可行性强,围绕生产经营实际中最紧急、最困难、最艰险、最重要的工作任务来制定。方案要结合“青年安全质量杯”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主要包括:

(1)成立青年工地夜校,落实导师带徒制度,定期组织青年员工进行岗位业务学习和安全生产培训。

(2)签订包保责任状,根据进度计划,确定突击任务,发扬突击精神,开展劳动竞赛,保证节点工期和任务目标的完成。

(3)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推动工地安全生产。

(4)开展项目质量创优和创建青年质量管理示范岗活动,组织青年在质量控制、工程创优、信誉评价等工作中争做贡献。

(5)成立QC小组,围绕施工生产、质量创优和创新创效开展科技攻关活动。

(6)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突击队”,争当“青年突击手”、“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促进人才的锻炼成长和脱颖而出。

(7)开展抢险突击演练活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顶得住”。

(8)遵纪守法,服从指挥,促进工地文明建设与管理。

3、青年突击队组织建议名单。青年突击队队长必须由35岁以下的项目部班子成员担任,副队长为项目部团组织负责人,突击分队队长或突击小组组长由35岁以下的项目分部或工区负责人担任。

4、授旗仪式大致时间。

5、经费预算。

(三)筹备授旗仪式

由各单位团(工)委牵头筹备授旗仪式。

1、根据领导要求调整申请报告拟定的各种事项。

2、制定《青年突击队手册》。基本内容如下:

(1)目录。

(2)工程介绍。包括工程简介、项目概况(包括团员青年人数、构成比例)、工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等。有条件的,可配工程示意图。

(3)指导思想(回答为什么要成立青年突击队)。以青年突击队为载体,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击队作用,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在抢进度、促效益、保安全、创优质中比学赶超,创先争优。

(4)任务目标(回答青年突击队成立后要干什么)。要求简洁明了,切实可行,突出青年突击队面临的急、难、险、重、新任务,以及工程安全、质量效益目标。一般单列总体目标,也可分项列出节点目标。

(5)组织网络图。分为青年突击队组织网络图和共青团组织网络图。如下图所示:

青年突击队组织网络图

注:青年突击队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上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如果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超过35岁,也可担任组长)。

共青团组织网络图

(6)队员名单。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貌、职务或岗位、团内职务等。

(7)活动方案。生产突击型的突击队要围绕工地拆迁、工程的重点难点、节点工期、进度计划等制定详细可行的生产突击活动方案;抢险救灾型的突击队要未雨绸缪,建立储备抢险抗灾青年突击队,围绕突发性灾情、险情制定抢险救灾活动方案;科技攻关型的突击队要围绕质量认证、QC攻关、技术改造、创新创效、方案优化等制定活动方案,提升青年突击队的科技含量和业务水平;经营管理型的突击队要围绕成本管理、市场开发、信誉评价、财务管理、文化落地等制定活动方案。

(8)考核和奖惩办法(奖励办法包括季度考核兑现、节点工期兑现、任务完成后总兑现等)。

(9)青年突击队誓词(决心书)。以下内容供参考:

我志愿加入中铁二十五局集团青年突击队,我们决心:在××(工程建设、抗险救灾、科技攻关、经营管理等)中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突击队精神,做到最艰苦的担子我们挑,最危险的地方我们去,最困难的时刻我们上,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不怕困难,冲锋在前,坚决完成××任务!

3、确定具体授旗日期。授旗日期一般选在快要掀起大干快上施工高潮的前夕或有关领导到工地检查工作的时候,一方面有利于发挥突击队突击和攻坚的优势,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活动声势。

4、确定参加授旗的队员人数,并进行基本队列训练。

5、确定授旗的地点。地点一般选在施工现场比较开阔平整的地方,便于布置会场、便于队员站队列、便于营造氛围。

6、确定并邀请参加授旗的领导。

7、准备授旗仪式用的青年突击队队旗、旗杆、横幅、宣传标语、誓词板(架)等。

(1)青年突击队队旗必须规范统一,样式如下图,尺寸采用统一的旗帜标准,各单位不得自行修改(授旗仪式一般使用2、3号旗)。

(2)授旗仪式场地布置时的会标内容如下:

注:如主席台有背景墙,则以上会标内容改为欢迎标语等。

8、布置会场。主要包括:平整场地,悬挂横幅、标语,摆放桌椅、音响话筒、座位名牌、装饰性彩旗、气球等。有条件的要搭设主席台,制作喷绘背景墙。

9、布置施工现场。为营造良好的施工现场氛围,一是要有大型明示牌,要在进入工地现场的显著位置以固定方式设置3号青年突击队队旗或与青年突击队相关的标语,可以与工程明示牌并列匹配。二是要在重点控制工程、大型建筑物、大型设备等醒目位置悬挂队旗,或者以固定方式设置队旗。三是在施工区域或者危险区域设立安全提示牌,内容为“团员青年提醒您,请注意施工安全”等。四是在会议室或其他重要场所,要有青年突击队组织结构图、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质量管理示范岗、青年安全监督岗、任务目标、工作进度等内容。五是在成立了青年QC攻关小组的项目,要有QC攻关的明示牌,标明攻关负责人、攻关课题、主要内容等。六是对抢险或者短期集中突击的重要活动,要在醒目位置设置1号队旗。

10、确定授旗仪式议程,起草授旗仪式主持词、突击队长发言稿、领导讲话稿等。

(四)举行青年突击队授旗仪式

1、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及青年突击队情况。

2、领导授旗,突击队队长接旗。

3、宣布突击队正式成立。

4、签订青年突击队包保责任状。

5、突击队长表决心,带领队员宣誓。

6、领导讲话。

7、结束语。

8、合影。

三、青年突击队的实施与考核

从青年突击队成立到结束期间均为考核阶段。青年突击队在此阶段应严格按照任务目标和活动方案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各单位团(工)委要切实做好督促考核工作,集团公司团(工)委将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青年突击队活动考核内容应与“青年安全质量杯”创先争优竞赛活动相结合。主要包括:

1、是否结合实际,有明确的目标;是否建立了活动组织网络,内部管理科学有序。

2、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

3、是否签订包保责任状,将安全质量“一岗一责制”落实到位。

4、是否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质量管理示范岗”、“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

5、是否有储备抢险抗灾青年突击队。

6、QC攻关、创新创效及“我为项目献一计”等活动是否卓有成效。

7、是否按期实现突击活动的进度、安全、质量、科技攻关等各项预期目标。

8、活动开展期间,是否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团刊、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新闻等媒介,大力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先进做法和活动开展情况,营造积极的活动氛围。

四、总结和表彰

各单位青年突击队表彰由各单位团(工)委自行安排,集团公司青年突击队表彰将与“青年安全质量杯”创先争优竞赛活动表彰相结合,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中铁X局集团工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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