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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规章制度(推荐)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84-256397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30 17:10: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养殖场规章制度(推荐)

养牛场规章制度

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 殖 场 防 疫 制 度

三、养 殖 场 区 环 境 卫 生 制 度

四、养 殖 场 疫 病 诊 断 与 控 制

五、养 殖 场 档 案 制 度

六、养 殖 场 畜 禽 标 识 制 度

七、养 殖 场 无 害 化 处 理 管 理 制 度

八、养 殖 场 用 药 管 理 制 度

九、养 殖 场 消 毒 管 理 制 度

十、养 殖 场 产 地 检 疫 申 报 制 度

十一、养 殖 场 有 机 料 管 理 制 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 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一、经常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场区内不准随地吐痰,随便丢废弃物,严禁吸烟,场区严格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区的卫生由责任人维护,环境责任区应做到:地面、道路干净,牛舍周围整洁;废弃物堆积在指定场所,牛舍内卫生应做到:地面无陈旧积粪,设备无积尘,房顶无蜘蛛网。

二、全场性环境大消毒,全场人员彻底消除牛舍内外垃圾,然后用0.3%过氧乙酸或3%火碱溶液喷雾消毒,每年5、10 月份进行。

三、粪便必须经指定通道在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牛尸体应深埋或投入生物热坑。

四、妥善保护水源,经常检测水源质量,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一、技术人员每天早、中、晚要观察牛的健康情况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技术人员接到饲养员的报告卡,要到现场及时检查、诊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病情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三、饲养人员时刻观察自己管理的牛群,发现病牛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四、技术人员执行本场规定上的免疫程序和预防程序。

五、对病死牛尸体随时装入不漏的袋中,扎紧袋口,深埋或投入生物热坑内。

六、发生传染病时,将病牛和可疑病牛一起严格隔离,必要时经批准扑杀处理。疫病流行应对全场各生产线严格封锁,进行彻底消毒,每天一次,对健康牛群实施饲料内药物预防和每日测量体温,密切注意疫情动向,做到予以控制和扑杀。

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牛的品、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牛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牛养殖代码;

二、饲养牛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牛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一、新出生牛,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牛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四、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

五、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 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

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10

养殖 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罚。

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业生产的玉米、小麦等以及有机地里的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填写入库单。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6、有机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 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第二篇:养殖场规章制度

种羊场规章制度

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殖场防疫制度

三、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四、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五、养殖场档案制度

六、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八、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九、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十、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十一、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种羊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种羊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种羊,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种羊场举办的各种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羊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种羊,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羊。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羊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羊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羊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羊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羊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一、经常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场区内不准随地吐痰,随便丢废弃物,严禁吸烟,场区严格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区的卫生由责任人维护,环境责任区应做到:地面、道路干净,羊舍周围整洁;废弃物堆积在指定场所,羊舍内卫生应做到:地面无陈旧积粪,设备无积尘,房顶无蜘蛛网。

二、全场性环境大消毒,全场人员彻底消除羊舍内外垃圾,然后用0.3%过氧乙酸或3%火碱溶液喷雾消毒,每年5、10 月份进行。

三、粪便必须经指定通道在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羊尸体应深埋或投入生物热坑。

四、妥善保护水源,经常检测水源质量,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一、技术人员每天早、中、晚要观察羊的健康情况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二、技术人员接到饲养员的报告卡,要到现场及时检查、诊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病情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三、饲养人员时刻观察自己管理的羊群,发现病羊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四、技术人员执行本场规定上的免疫程序和预防程序。

五、对病死羊尸体随时装入不漏的袋中,扎紧袋口,深埋或投入生物热坑内。

六、发生传染病时,将病羊和可疑病羊一起严格隔离,必要时经批准扑杀处理。疫病流行应对全场各生产线严格封锁,进行彻底消毒,每天一次,对健康羊群实施饲料内药物预防和每日测量体温,密切注意疫情动向,做到予以控制和扑杀。

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种羊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种羊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种羊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羊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三、种羊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种羊,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种羊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四、无害化处理措施和方式必须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

五、无害化处理的场所建设必须科学合理,远离居民区、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动物用药管理制度

一、采用环保型消毒剂,勿用毒性杀虫剂和毒性灭菌(毒)、防腐药物。

二、药品、添加剂的购入,分发使用及监督指导,须从正规大型规范厂家购入,并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购入、检测和使用需由国家授权和兽医药使用规范,并结合各进口国的要求实施,以防止滥用。尽量减少用药。药品的分发、使用须由兽医开具处方,并监督指导使用,以改善体内环境,增加抵抗力。

三、兽用生物制品购入、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四、场房建设有利于消毒隔离,统一生物安全措施与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动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06进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经营畜禽及畜禽产品的场所必须定期消毒。

六、对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人员、服装、污染场所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七、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镇农技服务中心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镇农技服务中心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业生产的玉米、小麦等以及有机地里的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

6、有机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第三篇:养殖场规章制度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 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 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 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 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 20 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 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 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 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 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 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 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 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 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 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内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内环境常保持 清洁卫生。

消毒卫生制度

1、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及其周围环境,每月进行 2 次清扫与消毒。

2、生产区环境,生产区道路及其两侧 6 米范围内以及 猪舍空地每周消毒一次。

3、猪只周转区:周转猪舍、转猪台、去猪通道、磅秤 及其周围环境,每次转猪或出猪后要大消毒一次。

4、猪舍大门、生产区及猪舍入口消毒池:定期更换池 内药水一次,并确保池内消毒药的有效浓度。

5、猪舍与猪群:每周带猪消毒 1—2 次,如周边发现疫 情,每日 1 次,对场进行全封闭管理。

6、车辆:进入生产区的车辆必须在大门外彻底消毒,车辆轮胎使用 3%火碱溶液清洗消毒。

7、猪只转群后:要立即对空栏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8、母猪从妊娠车间转入产房前:要对母猪进行清洗,消毒后方可进入产房。

9、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消毒,消毒药液浓度需要提高,并交替用药,猪舍内隔日一次,猪舍门外,舍内通道撒上消 毒剂,进出,放置消毒盆,生产用具使用前后放在消毒池中 充分消毒 5 分钟以上。

免疫及标识制度

1、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2、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地预防体系。

3、禁止在场区饲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猪场环境、猪舍 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加强饲养管理、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清洁卫生,增 强猪的抵抗力。

5、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1)防疫员预通知接种 时间;

(2)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疫猪的数量,并投喂 2 天电解多维;(3)饲养员领取疫苗;(4)防疫员如实接种;(5)饲养员监督实施。

6、健全后备种猪、基础种猪的免疫档案。

7、疫苗按说明要求专人负责,冷链保管。

8、猪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要了解对方当地疫情 及有关情况,经确定为健康猪方能转入生产区。

9、商品猪按栋号填写免疫卡。

10、定期给猪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 病猪除外)。

11、疫苗出库要详细登记,使用过的废弃物要作无害化 处理。

12、种猪耳标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补挂,转群时种猪的档案要随之转动。

13、任何人不可将生肉及其制品带入场内。

14、员工不得相互串岗,各舍设备和工具不得串用,严 禁借给外场人员使用。

15、种猪免疫后按耳标登记,填写免疫卡,一年两次送 至动物防控机构进行抗体监测,确保免疫合格率 100%。

引种及检疫申报制度

1、猪场从外地引种实行申报审批制,逐级申报。由省 动物卫生所审批后引种。

2、引种必须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许可证,无特定动 物疫病区的猪场方可。

3、引种过程必须通过动物卫生检疫,并出具证明,到 场后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

4、引种后猪实行隔离饲养 30 日方可混群。

5、定时对场内所有养殖动物进行检疫检测,一旦发现 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疫情报告。

6、出售仔猪及其商品猪实行保检制,即向当地卫生监 督部门报告,检疫合格并出具证明方可销售。

7、严格遵守遵守检疫部门相关规定,实行责任到人制,延误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疫情报告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

1、检疫员要每日认真填写检疫记录表,发现疫情是要 立即报告场长,由场长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 与控制机构报告,病死猪由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监督作无害化 处理。

2、非病疫死亡的个体,由检疫员报告场长,查明原因。在无害化处理区进行监督处理(掩埋或焚烧)。

3、养殖过程中使用一次性用品如注射器、药品等要依 照相关部门规定做无害化处理。

4、严禁食用或出售相关待处理品,造成事故者,依照 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5、无害化处理区作业处理时,必须由指定人员看管,并作好周边地区消毒工作,严防污染环境或疫情传播。

6、无害化处理后,相关人员要做好处理记录,以便有 关部门或人员查阅。

猪场用药制度

1、使用药物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根据病情对症下药。

2、正确配伍,注意配伍禁忌。

3、领取药品必须如实登记。

4、正确计算药物使用剂量,不欠量或超大剂量用药。

5、严禁对妊娠母猪使用“孕畜禁用”标识的药品。

6、激素和剧药要有技术人员指导使用。

7、配置药品必须在药房内完成,不得在其他地方存放 或恣意浪费。

8、医疗器械用好后立即放回原处,严禁在药房外闲置。

9、煮沸医疗器械时要有人守候,以防烧毁。

10、装卸和使用金属注射器时要正确操作,小心用力,避免损坏零部件。

11、小心使用天平和玻璃器皿。

12、用凉开水稀释新生仔猪口服药物。

13、药品均按性状、种类、用途归类整齐排放,用完一 盒在开启另一盒并放回原处,不得乱拿乱放。

14、工作时要集中精力,避免用错药品造成不良后果。

15、保护好医疗器械的消毒效果,取用后随即盖好,以 防细菌污染,禁止将整合注射器或针头带入圈舍。

16、疫苗专用注射器和常用注射器要分开摆放,不可混 用。

17、爱护室内卫生,药盒、空瓶、废针、包装带不得随 便丢弃,要放入垃圾箱统一处理。

配种妊娠的岗位职责

1、每天观察种猪,评估其健康及表现,并给需要药物 处理的种猪投放药物或注射治疗。

2、配合分娩舍的饲养员把断奶母猪从分娩舍转入配种 舍。

3、按照饲喂计划给所有种猪投放饲料,搞好本舍的清 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

4、坚持兽医防疫规程,做好种猪的更新淘汰计划,保 持种猪良好的繁殖结构。

5、按照生产流程,把生产母猪不同生理阶段分群分类 饲养管理。

6、加强种公猪管理,合理利用种公猪。

7、配合分娩饲养员,将临产母猪经清洗消毒后转入分 娩舍。

8、检查和维修各种设备,做好本舍的各种生产纪录并 及时送交统计分析。

9、当需要时,协助其它猪舍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产 量和栏圈利用串。

产仔哺乳车间的岗位职责

1、每天观察猪群的何况和表现。

2、与配种妊娠车间的工作合作,计划好临产母猪向产房的调进,确保临产母猪进分娩车间。

3、保持舍内清洁卫生、干燥、切实做好每周的常规消 毒工作。

4、切实做好临产前后母猪的护理和分娩的接产工作。给所有的母猪和仔猪喂料。仔猪出生后,调整哺乳母猪的带 仔数。

5、给出生小猪断脐、剪牙、断尾、补充铁剂等。

6、关心猪群福利:观察分娩舍的温度、湿度等,决定 是否使用通风、降温、保暖等设备,为母猪和仔猪创造舒适 的环境。

7、严格执行免疫程序,给有需要的母猪、仔猪提供医 疗服务。

8、有计划地安排母猪断奶,适应断奶提高母猪年生产 能力,母猪调栏,做好母猪的清洗消毒、驱虫工作。

保育车间的岗位职责

1、在每周的猪群转移中,要清洗及消毒好栏舍和作好 必要的准备工作。

2、猪只转入保育舍时,要依大小、强弱、公母作适当 的分群,力求同栏猪只尽量均匀。

3、每天观察每头猪并分析它的健康表现。

4、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和免疫程度,对需要药物治 疗的猪只及时治疗处理。

5、饲料要保持清洁卫生,堆放饲料的地面要干燥清洁。

6、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如疾病处理等),每天检查饮 水器,确保正常供水。

7、根据气候的变化和猪只的大小做好也暑降温工作和 防冻工作,控制舍内的小气候。

8、做好周密的转栏计划,提高生产效率。不浪费饲料。

生长育肥车间的岗位职责

1、生长育肥阶段是终端产品生产的重要时期,最终反 应了企业产品的质量优劣和市场价值量的高低,饲养人员必 须有较强的责任心。

2、按照大小、强弱的一致性,合理编制饲养群体。

3、坚持常规性的场地消毒,做好群体的健康观察,治 疗处置和科学的免疫注射。

4、科学饲养:采用全价系列化的饲料、自由采食。把 握好在 30-60 公斤阶段,60-90 公斤阶段的换料饲养,满足 不同群体对营养的需求。

5、创造优良环境条件,促进生长,提高饲料转换效率。

6、根据生产育肥猪大群管理的特点,要求注重节约饲 料,力求降低饲养成本。

7、加强大群管理,降低死亡率。

8、积极配合畜牧兽医技术性的贯彻实施。

物料管理制度

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物料管理,合理利用材 料,提高材料利用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材料的范围 设备配件、电器配件、兽药疫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其它材料等。

二、申请购买

1、场内材料由材料库统一管理、申请、调配、维护和 保养,由采购员统一采购。

2、材料库管理员依据生产计划及各类物料消耗、使用 周期,每月初给场长和使用部门提供物料存货盘点报告表。并主动配合做好请购计划。杜绝重报漏报和短却材料、配件 事件的发生,避免因待备件而造成的停产。

3、每月 25 号将场长签字同意的请购单送交采购员,按 采购作业程序办理后,并将“请购部门存档”联取回备查。

4、材料管理员要积极追踪落实超过 20 天的请购计划和 超过 3 天的紧急采购,对不能及时采购的备件要主动与采购 员协商,克服困难,保障生产需要。

5、专业性强又特别急需的配件、加工件和维修件由需 要者填写请购单,报场长签字同意后,自行借款、请车采 购,购回后经场长、材料管理员核验收入库,并填写入库单,即可到财务报销。

6、工作程序如下:(每月 25 号前)拟定请购计划→需货单位会签→场长审 批→采购员询价→存档→本场审批→追踪落实(整个周期需 要 20 天)

三、物料进库验收、分别归类存放 物料进库验收、1、物料购回后,物料管理员会同需货单位负责人根据 请购单、发票和供货合同及所购物品之品质等各验收合格后 方可入库。其中一项与所述条款不符,不得入库。(若没有 签定供货合同可以在请购单、发票、品质相符的情况下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将“采购联”交采购。

2、对质量不佳或型号不符之物料要及时退货,如不能 退货,打书面报告报场长。对货质不明者必须请示场长后再 做处理。

3、新入库的材料应当日报知场长和使用者,以便及时 投入使用。

4、材料入库管理员根据入库单实入数量、单价、金额 于入库当日或次日 12 时以前登记物料明细帐。

5、根据入库材料的类别,分别归类,放置在规定的库 区库位上,然后填制卡片或标签,注明品名、产地、何种设 备用备件或材料、进货时间、数量、使用情况等等,以便以 后领用。

6、每周一(遇节日顺延)保管员将入库单“材料会计联” 交财务部。

7、其工作程序如下:(物料员、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验收→填写入 库单或退货报告→报告场长→填制卡片、标签

四、物料存放管理

1、将生产用备品备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兽药疫 苗、部分具他材料等分区放置,定置管理。

2、库根据物品类型和特性,将电器,易碎、返潮等物 料分层放置,并挂物品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数量、进货 时间、领用情况等。各分库要求卫生整洁、干燥、防火、防 盗、安全、防鼠害。每周进行检查清理。

3、材料管理人员要钻研材料管理、保养的业务知识,熟悉有关物料的保养特性,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浪费: 要对材料库所辖材料进行严格管理,做到数量、规格型号帐,物、卡一致,若丢失或损坏,材料管理人员要做出调查报告 上报场长,查不出丢失或损坏的原因由材料管理人员负责赔 偿。

4、其工作程序如下: 物料分类入库→按类分类挂或标签→按时检查清理核 对帐、物、卡是否相符→查找分析原因。

五、物料领用

1、建立生产用配件物料领用卡;个人工具领用卡;劳 保用品领用卡。

2、生产用物件,由课班负责人填单,个人工具用品、劳保用品由本人填单,负责人签字后,报场 K 审批后领取。每月底领用报表和使用情况报表。

3、生产、维修急需备件,由生产,维修主管签字后可 先领用,当日由物料员报场长市批手续。(仅限机修生产急 需时)

4、材料管理员根据当日领料单实领数量、金额、单价 于当日最迟于次日 12 时前冲减物料分类明细帐。

5、每周一(遇节假日顺延)材料保管员将出库单“材料 会计联”送交财务。

6、每月 25 号结出物料领用汇总表,分类计出金额以及 总金额,于 26 号前报场长,财务部。

7、其工作程序如下: 领用人填单(班长或主任)→场长审批→凭单领取→登 记帐簿→做出领用月报表

六、物料使用、保管、报废 物料使用、保管、1、物料保管员对领出的物料、工具要进行追踪、询问 了解物料的使用质量及损耗情况,并对其做记录。物料、工 具在使用过程中应妥善加以维护和保养,若使用人员疏于保 养或操作不当造成损火,所发生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场部或 个人承担,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大型工具原则上不允许个人领用,从库房借用。

3、普通工具领出时必须记录在“个人工具卡”上。

4、工具在使用中损坏的,及时交旧领新,并填写报损单,但不在“个人工具卡”上登记。

5、个人登记卡上的工具如果丢失,应按其价值的 50% 赔偿。

6、配件领出,在维修工作完成后应交回损坏的配件,并登记配件用途。

7、损坏零件要组织人员进行修复,确已无法修复的做 报废处现。

8、领出配件没有使用或没有用完应交回,原则上个人 不允许保管任何配件和物料。

9、领用材料时当事人应当面检查,如不合格退回库房,材料合格但略磨损请在领料单上签字。

10、属非人因素的材料损坏是“自然损坏”的库房将会 同维修人员、财务人员共同鉴定予以报损,并依照“交旧领 新”的原则予以处理。

七、帐目的建立及盘点

1、帐目的建立清遵照《物料管理办法》具体细则执行。

2、盘点在每月 26 号材料管理员会同财务人员对材料实 物进行盘点,具体细则与要求请遵照《物料盘查制度》进行。劳动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猪场的科学化运行体制,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场员工必须遵守“猪场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根 据有关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罚。

3、本场员工务必熟知本制度的一切内容,任何人不得 以未知悉为由逃避责任。

4、本管理制度由全体员工监督执行,如有未尽之处将 随时修订。

衡东县天牧湖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例会与技术培训制度

1、每周末晚上 7:00—9:00 为生产例会和技术培训时 间。

2、该会由技术主管主持。

3、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星期日晚上进行,生 产例会一小时,技术培训一小时。

4、内容安排:总结检查上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工作: 按生产进度或实际生产情况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训。

5、程序安排:组长汇报工作,提出问题;生产线主管 汇报、总结工作,提出问题; 主持人全面总结上周工作,解答问题,统一布置下周的重要工作。生产例会结束后进行 技术培训。

6、会前组长、生产线主管和主持人要做好充分准备,重要问题要准备好书面材料。

7、对于生产例会上提出的一般性技术性问题,要当场 研究解决,涉及其他问题或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要在会后 及时上报、讨论研究,并在下周的生产例会上予以解决。

8、凡是生产线的员工、生产技术管理人员均要准时参 加生产例会和技术培训,不再另行通知。

衡东县天牧湖生态有限责任公司

动物防疫条件总结

萧县宏宇畜禽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 80 亩,总 投资 800 万元,座落在萧县丁里镇。主要从事杜洛克、长白、大白优质种猪生产、技术推广、服务与咨询。拥有高级畜牧 师 1 人;生产管理人员 2 名,技术管理人员 3 名。本场技术 力量雄厚,生产、检测仪器设备先进齐全。公司严格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八字方针,搞好圈舍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同时生产区内实行分区,生产 区和工作人员、生活区分开。建立完善的免疫接种卫生防疫 管理制度,消毒卫生制度,安全用药制度等。全面掌握和分 析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分布和疫流行 规律,每周进行一次日常监测,对阳性群体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发现疫清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养殖场选址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先进,防疫、消毒、粪污设施、设备完善,各项制度健全,完全符合生猪养殖生 产、防疫、粪污减排条件,并符合办理《动物卫生防疫合格 证》的各项要求。

第四篇:养殖场(区)规章制度

养殖场(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场(区)及检验检疫部门。

四、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场(区)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五、料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六、养殖用具管理制度

为保障养殖场(区)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

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七、药物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2、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3、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或厨子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5、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

6、不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的药品。

7、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和不明成分的药物,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八、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措施

1、日常重视四周卫生,及时把死、病清除到无害化处理场所深埋,及时隔离、防护清除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制度,制定完整进仓和领用记录,记录需用相关人员签名。

3、值班人员遵守相关守则、制度,防止外来人员投毒、投害。

4、下列有毒有害物质禁止进入养殖场(区),汞、甲基汞、砷、无机砷、铅、镉、铜、硒、氟、组胺、甲醛、六六

六、滴滴涕、麻痹性贝类毒素、腹泻性药物。

九、奖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得到一定的奖励

1、对养殖场(区)的疾病防治得力,挽救养殖场(区)重大损失的;

2、进行自主创新,节约成本,成效显著的;

3、进行立体综合养殖,效益明显的;

4、管理措施有力,使养殖场(区)连续12个月没有发生事故的,等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一定的惩罚

1、弄虚作假的,如考勤、采购作假的;

2、经常迟到早退的(一个月累计≥3次);

3、无故旷工的(一个月累计≥18小时);

4、打架斗殴的,情节严重的交司法处理;

5、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使养殖场(区)经受损失的,严重的交司法处置;

6、私自宰杀养殖场牲畜,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7、出现养殖场(区)无人看管时间超过35分钟的情况的等等。上述具体奖惩规定另行订立。

本制度自2011年 月 日起实施。

第五篇:养殖场饲料规章制度

养殖场饲料规章制度

1.养殖场饲料管理规章制度 2.养殖场饲养管理规章制度

3.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4.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养殖场饲料管理规章制度

1、把好饲料原料关,杜绝劣质饲料原料入库:

2、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入库的饲料、原料等;验收人员对饲料的入库质量负责。

3、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禁止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的饲料原料入库;禁止被污染的饲料原料入库。

4、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

5、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作生猪饲料原料;禁止用畜禽产品及其副产品作为饲料原料。

6、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

7、库管员对饲料、原料在库存期的数量,未按相关管理要求而引起的质量变异负责。

8、饲料、原料按品种、规格有序整齐地堆放,易于领用、识别、统计。

9、做好防水、防潮、防盗、防火、防鼠等工作,防止其他动物污染或破坏饲料原料。

10、随时掌握各猪群的用料进度,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1、采供主管和库管员应加强与生产主管的沟通,随时掌握饲料的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库存数量和饲料原料的月采购计划。

12、库管员应认真记录饲料原料的领用情况和库存情况,饲料的库存低于警戒线(5天用量),库管员应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反映情况,以保证饲料的供应。

13、生产猪舍领用饲料由各舍饲养员每天上班时到库房领取。

14、库管员必须到场登记各舍领取数量、品种、规格、领取人等。

15、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川巴尔农牧集团

二零XX年五月

2、养殖场饲养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本场畜禽产品质量,根据有关标准规章和要求,现制定我场畜禽饲养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执行“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等有关标准。

2、引种来源、饮水质量、饲料质量、兽药使用、防疫、环境卫生条件等方面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3、严格执行生产区和生活区相隔离的原则。场内人员、动物和物品运转采取单一流向、场西净道和场东污道不交叉、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4、坚持“全进全出”原则。即、同一畜禽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畜禽,同批进,同批出。

5、免疫接种和疫病控制和扑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免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6、卫生消毒按照有关标准应制定合理的畜禽舍消毒程序和制度,并认真执行;畜禽舍清洗、消毒完毕后到进畜禽前空舍时间至少2周、关闭并有“谢绝参观”标志。进出车辆和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过消毒后才可进入,外来人员不能随意进出生产区;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进畜禽舍前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

7、日常饲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饮水、喂料、提供适宜的温度、光照,保证空气质量,根据日龄、体重及时调整密度并分群,以便饲养管理。

8、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病,死畜禽的处理和畜禽场废弃物处理,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档案,适时出栏、检疫。

3、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2、饲用饲料配方应通过当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审核认可。饲料品质一定要求卫生,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重金属、特定病原菌等安全卫生指标合格。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4、养殖场对所用饲料进行监测与管理,对饲料原料进行农残(六六

六、DDT)和重金属(镉、铅、汞、砷)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8、饲料中添加的动植物源性成分应符合输入国或地区的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4、养殖场饲料和添加剂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1、养殖场的饲料须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养殖场建立完善的领、用料制度。

3、饲料中不能加入激素,违禁药,不能饲喂促生长剂。

5、饲养场的配合饲料或预混料必须来源自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饲料厂。批准的饲料厂必须能证明其生产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6、使用配合饲料时必须向供应商索取每一种原料的说明书,同时保存好饲料添加剂的记录,这些声明和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

7、饲料添加剂及微量元素应符合农业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9、养殖场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消毒剂和兽药等,必须具有生产单位的检验和企业抽检的检验合格报告单。

10、饲料的生产、加工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

11、饲料的贮存应防霉、防潮,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火、防盗、防鼠及防鸟设施。

12、饲料的发放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并做好出库记录,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饲料发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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