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幼儿园幼儿入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凡无接种证的,责令家长到居住地的预防保健机构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六、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书面通知家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七、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登入《幼儿园幼儿接种证查验登记衣》并存档,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八、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二篇: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2008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第三篇: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原发证单位)补证。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幼儿,确保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实保证我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对于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幼儿,应协助接种单位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5、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第四篇:2020年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2020年幼儿园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为规范我园传染病管理,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
师生身体健康,防范流行性疾病在我园暴发流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
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规范》有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入园需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
所有入园新生
三、查验时间:
幼儿办理新入园时进行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五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及风疹疫苗完成情况,其免疫程序按
省卫生厅的规定要求执行。
五、具体要求:
1.责任分工:由分管卫生保健工作的园长牵头,保健室
具体安排组织,在辖区医疗机构的统一要求下,班级老师负
责宣传与收发幼儿预防接种本,由辖区医院专业医师(或幼
儿园保健医)进行查验记录,按国家免疫程序判断是否接种合格。
2.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家
长,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完成补种和补证后,要将补种信息及时交幼儿园
查验,同时将此表交接种单位。
4.严禁没有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入园。
5.幼儿园对幼儿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
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检查。
6.对因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幼儿
园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
任。
2020年**月**曰
篇2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抓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是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极易引起局部暴发流行。我们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幼儿园对风疹、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制意识,及时报告疫情。
各班级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发现幼儿园患呼吸道等传染病,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幼儿园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规范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各班级要坚持晨检和巡回健康检查制度,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炎、腹泻等症状的幼儿园,应立即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督促患病幼儿家长到园,带领幼儿去医院治疗,及时了解掌握病情。幼儿园发生暴发疫情后,要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消毒处理、疫苗应急接种、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停课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保护易感人群。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和病毒性肝炎等大多数传染病已经有免疫效果确切的疫苗,是预防和阻断疫情发生蔓延的治本之策。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防治,把相关疫苗接种作为防病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研究制订幼儿园常见传染病免疫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保持室内室外环境的整洁,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要保证流通。开展多形式的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卫生防疫健康宣传的强大声势,使广大幼儿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第五篇: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附件2:
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儿童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 家长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查验人意见:
1、()已完成应有的接种。
2、()未完成应有的接种。
补种的疫苗及时间安排
需补种的疫苗
查验人(签名):
查验单位(盖章):
查验日期:
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