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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门诊规章制度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84-506684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05 13:15: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联合门诊规章制度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

管理办法(试行)

加快专科建设发展是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为发挥各学科特色优势,提升我院医疗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方便患者诊疗,特制定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范围为特色专病门诊和多学科联合门诊的申报、审批和考核。

特色专病门诊管理办法

特色专病门诊定义:由某一学科针对某一常见病、多发疾病或重大疾病,结合自身学科的优势及影响力,开展对患者某一特定疾病的门诊诊疗形式。

一 申 报

(一)申请条件: 1.以专科或亚专科为单位申报特色专病门诊。原则上以常见病、多发病或某一类重大疾病为主,专病门诊的名称必须明确某一种或某一类疾病; 2.特色专病门诊诊疗范围必须符合医院专科诊疗科目,不得超出其诊疗范围; 3.近三年内该疾病在专科总门诊量中的比例≥10%,或该疾病对本学科的建设发展和提升学科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4.各类专病门诊在院内只设置一个,不另行增加工作场地; 5.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条件。

(二)申报流程: 1.申请设置专病门诊的科室应提交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特色专病门诊申请表(附件1); 2.凡申请开设专病门诊的科室必须将申报材料报医务部予以审核; 3.医务部审核批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批准。

二 管 理

(一)门诊管理 1.各专科根据现行门诊诊室合理安排,确定接诊场地、接诊时间和坐诊人员,纳入派班表,上报医务部、门诊部,以便对外公布出诊信息及纳入规范化管理; 2.各专病门诊不得以更替名称的方式重复设置。

(二)人员管理

1.原则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方可看专病门诊; 2.严格遵照《执业医师法》、《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门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3.有条件的专科可考虑设置兼职医护人员,加强对该专病门诊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对患者疾病的诊疗和预后进行随访,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诊疗技术和学术水平。

(三)收费管理

就诊和复诊患者按照现行挂号收费标准及制度进行。

三 考 核

医务部将从专病门诊的申报审批、设置与运行、授权工作的范围、工作业绩、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等方面对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定期考核: 1.设置的专病门诊运行有效期为四年。到期后,医务部将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复核,通过复核者,继续保留专病门诊资格;未通过复核者,予以撤销。2.专病门诊相关医生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学术讲座交流或健康宣教活动; 3.在运行有效期内,通过对该疾病数据搜集随访,至少公开发表两篇以上相关论文或科研成果产出;

4.对工作业绩突出、明显提升专科影响力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专病门诊人员资格否决制:对查实1月内两次被投诉或1季度内三次被投诉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者,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取消其本年度内专病门诊资格;对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遭投诉者,取消其专病门诊资格。6.专病门诊资格否决制: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有效期内无相应的临床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的专病门诊予以撤销。

多学科联合门诊管理办法

多学科联合门诊定义:由2个及以上的临床科室组成的多位医师共同参与接诊,针对某一疾病的诊疗提供全面、有序的诊疗方案的门诊形式。其指导原则为“一站式服务、多学科协作、个体化诊疗”。

一、申请条件:

(一)主要以湘雅医院临床诊疗中心(mdt)为主体开设;

(二)或以专科或亚专科为单位,邀请其他相关学科共同开展;

(三)多学科必须有合作意向,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以牵头科室作为申报单位;(四)具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设备条件;

(五)多学科联合门诊接诊医师职称要求为副主任医师以上。

二、申请流程

(一)填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多学科联合门诊申请表(附件2);

(二)填写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多学科联合门诊医师推荐表(附件3);

(三)医务部审核批准。

三、运作流程

(一)开诊形式

多学科联合门诊需固定门诊时间、诊室场地、诊疗组组长和诊疗医师,原则上采取共同接诊的方式对患者病情全面评估并制定合理诊疗方案,诊室场地经协商后设某一专科/亚专科门诊。

(二)接诊方式 多学科联合门诊采取专科医生推荐预约以及患者根据宣传资料自主预约挂号(网络预约、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形式进行。

(三)门诊职责

1.多学科联合门诊在诊疗期间,应做到明确诊疗方案与患者续诊科室; 2.安排专人负责患者诊疗意见的书写,由诊疗组组长审核签名后告知病人或家属诊疗方案;

3.有条件的多学科联合门诊可考虑设置兼职人员,负责收集患者病历资料,对其追踪随访。

(四)收费方法

根据多学科门诊医师数量,参照门诊会诊收费办法,按照副主任医师15元/人次,主任医师20元/人次收费。其单次会诊量同时计入各专科门诊量。

四、考核

1.每年接诊患者至少≥300例以上; 2.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学术讲座交流或健康宣教活动; 3.必须有每例患者的数据搜集、预后随访和效果评价; 4.对工作业绩突出、影响力优势明显的团队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5.人员资格否决制:对1季度内连续三次被投诉者,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遭投诉者,取消其联合门诊资格;篇二: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一、日常管理

1、科室应指定一名行政科主任(或副主任)分管门诊工作,每周参加院务会、科主任例会。

2、科室应安排一名高年主治以上医师担任门诊主诊医师,人员安排相对固定,负责科室门诊日常行政及业务管理,保管好门诊部下发科室的各类规章制度及文件。严格按照医务科的要求抓好门诊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质量。如医生组长更换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的交班工作,保持整个门诊工作的连续性。

3、门诊医师组长每月做好门诊医疗质量检查,及时反馈本科室医疗缺陷。

4、门诊主诊医师每月10日以前按时上交上月的门诊病史自查表、台帐、初中级考核、主诊医师考核、下月排班表(电子版,必须以月为单位,按天排班)等医务科规定的各类考核表。

5、严格参照排班表到岗到位,不迟到、不早退。如有急会诊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如仅有一人应诊,无特别必要不得离开)。

6、科室遇到门诊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门诊办公室通报,服从门诊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调遣。

7、严格执行、熟练掌握医院信息化管理中有关门诊部分的要求,例如:电子处方、pacs、无纸化验单、电子化门诊日志的使用等。

8、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应严格执行医院的《专家门诊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副高以上的专家每年完成104个半天门诊(一周两个半天专家门诊)的规定,在科主任月考核时与奖惩挂钩。

9、科室配合做好医院(门诊部)阶段中心及指令性工作。

10、科室认真做好医疗纠纷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在接待投诉后5个工作日及时处理并反馈门诊办公室。

11、根据卫生局要求,门诊各科医师应做好传染病、肿瘤病传报工作。

二、人员安排

1、科室门诊医师由参加临床工作满二年,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注册行医地点在我院的医师担任。实习医师、进修医师不得独立当班,差错、事故由带教医师负责。

2、按照有关医疗技术力量配备的规定执行:普通门诊住院医师比例≤25%;普通门诊主治医师以上比例≥25%;副高以上医师比例≥60%;轮转到门诊工作的医师时间安排应≥3月/年。

3、科室应配足医师方便门诊病人就诊,就诊人数上升时随时增加应诊人员。

4、落实下月轮转到门诊的各级各类医师(包括本院医师、进修医师)的上岗前培训工作。接受考核,考核通过才能上岗。

三、医疗质量

1、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各类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医疗护理诊疗常规操作,努力提高医疗质量,注重医疗安全,杜绝各级医疗事故(差错)发生。

2、严格执行门诊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

3、按照《门诊病史书写要求》、《门诊处方书写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就医记录册与处方,就医记录册与检查单符合。不开“外配方、跨科方、超量方、人情方”。

4、门诊病人在应诊时如第三次仍未能做出诊断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诊治。必要时由科室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和必要的会诊(科内外、院内外)。

5、疑难病例讨论应根据门诊部规定格式每月做好记录。

四、规范服务

1、各科门诊必须准时开诊、下班,不得无故推迟或提早结束。

2、热情接待病人,做到言语文明、礼貌待人,不与病人发生冲突。

3、须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佩戴胸牌。

4、不擅自离岗,离岗必须有登记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不做私事。

5、不说忌语,不顶撞病人,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6、按照便民措施上的承诺,为病人提供便民服务。篇三:门诊各种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每天开诊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等候病人就诊。2.建立门诊病历,并编目保存。3.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4.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5.做好疫情报告,确诊或疑似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报告。6.认真填写原始登记和规定报表,经常分析初、复诊比例和病人就诊规律,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等。

7.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9.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疾病预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卫生知识。

处方制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2.处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3.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6.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7.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8.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9.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10.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1.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12.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13.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14.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处置、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13.器械物品分类放臵在固定位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2.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书面整洁。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3.记录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4.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日期。

5.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⑴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及联系方法、药物过敏史)。

⑵内容:

①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②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③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并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

④体检:

i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重点选择。ii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iii辅助检查结果。

⑤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⑥处理意见:

i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ii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iii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

⑦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6.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⑴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⑵上次诊治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体检视同初诊。

⑶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

⑷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⑸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⑹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7.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8.经治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在病历封面标明。9.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2.病人在指定区域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随处走动。3.医护人员进入处臵室、治疗室应戴帽子和口罩。4.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湿擦桌椅,用消毒液拖洗地面,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痰盂内放1:200的“84”消毒溶液。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应立即消毒处理。6.诊疗换药处臵等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8.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塑料罐、持物钳等定期消毒。消毒液定期更换,并贴有更换标签。

8.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9.污物箱应带盖,并经常消毒。10.病人使用的床单被服等要定期更换和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意乱丢。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11.室内要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沏底消毒。12.厕所必须保持洁净,每天由卫生员进行两次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得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即消除和消毒。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必须确定专人专管,建立药品帐册,对出入库药品及时记帐,以保证帐物相符。2.药品入库要验收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失效期、注册商标等,防止购进假劣药品。3.药品的存放应按剂型分成片(丸)、注射剂、糖浆剂、冲剂等进行分区分类。4.特殊药品的管理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5.对有效期的药品,应按有效期的远近,按批号依次摆放,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储存期短的先出原则。

6.药柜应保持整洁干燥,防止药品受热、受潮、霉变而变质失效。7.领取药品时要有手续,认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符合药典规定,不多领、多存,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发放,做到准确、安全、有效。8.药品上柜橱要摆放整齐,分类定位做到片剂与针剂、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9.对有失效期的药品,应建立有效期药物周期表,便于检查核对防止过期失效。10.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前,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11.对药品消耗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帐。

12.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应停止使用。13.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药品进、销、存、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根据药品消耗和存量、做好药品金额结算,并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制订进货计划。14.库存药品管理,做到无伪劣品,无过期、失效、霉变药品。15.处方药帐应根据规定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2.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不良后果。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时登记,不得有意隐瞒,要认真调查分析事发的详细经过、原因及后果,通过讨论和分析,订出预防措施。4.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记录、化验等原始资料以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样本均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以备鉴定。5.情况检查清楚后,由有关部门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6.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医疗收费制度 1.牢记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德修养,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减轻病人负担。2.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将主要收费标准悬挂公布于众,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提收费标准。3.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方便病人。

4.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保病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后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6.开展医疗成本核算工作,定期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加强质量管理自我教育,参加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6.经常对各项医疗工作按照制订的管理方案进行质量考核,严把医疗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1.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途径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2.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并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3.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或疑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4.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5.从严掌握外用抗生素,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生素的局部应用,易产生耐药菌株,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6.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的指证,并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篇四:医院门诊规章制度 大全

第一章 人事管理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法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

任,遵守公司(医院、门诊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保持保量按时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

2、热爱自己的专业,安心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肃认真,一丝

不苟,尽职尽量,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3、勤学苦练,刻苦钻研,虚心好学,不耻不问,不骄傲自大,不贬低

别人,相互尊重,取长补短,团结协作,按时完成医疗诊疗护理任务,吸收引进国内外新经验、新技术,不嫉贤妒能,不拔弄是非,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严禁发表对本单位不利的言论。

4、细致观察病情,认真治疗护理病人,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做 不到“五星”服务,即爱心、耐心、细心、关心、责任心。

5、接待病人热情,做到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态度诚恳、帮助病人排扰解难,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对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五个一个样:领导和群众一样;生人和熟人一个样;外籍病人和大陆病人一个样;港澳、沿海病人和内地病人一个样;新老病人一个样。实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6、加强修养、严于律已,一切职务行为必须符合行业规范,以维护单

位利益,对社会会负责为目的,处处以身作则,反对弄虚作假。

7、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

风,做到五不: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红包和财物。不得

开人情处方,不乱收费,不顶撞病人,要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做到自尊、自重、自爱、自强。

8、上班要衣帽整齐清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带胸卡,仪表端正

举止大方,稳重,言行讲文明礼貌,不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大闹,禁止在诊疗区间内吸烟,打扑克,下棋,吃零食,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开关门轻、操作轻、不得穿工作服上食堂、上街。

9、要加强团结互助,努力提高各科室间协作,不推诿,不扯皮,一切

从患者利益出发,认真执行卫生制度,保持个人及室内外环境卫生。

10、爱护公物,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和外借公物。厉行节约,勤俭办一

切事情,注意节约水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11、准时到岗位,不擅自自离、窜岗、不得打与医疗无关的电话,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

12、遵守作息时间,保持良好工作秩序,外出时必须请假,并按规定时间(于晚上12点前)归宿。

13、遇急诊病人,应立即投入抢救,如因条件限制不能彻底救治时,绝

不能袖手旁观,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积极组织送往上级专业机构单位。

14、注意用电安全,防火防盗,并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15、在工作时间内员工的亲友不得来访。

16、严守信息秘密,业务信息指任何有关单位的确良,如合作目的、价

格、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员工因工作关系获得的单位希望保密的信息等。

17、员工需正确使用单位的财产,包括医疗、行政以及计算机、打印机

及其它相关哭材等办公设施、设备、并严格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18、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造成损失,单位将视情

节追索经济补偿或赔偿,情节严重,单位怀疑其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单位人员编制及员工录用

1、各岗位人力引进应明确人员编制。

2、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公开向社会招聘,择优录录,并倡导亲属回避制度(经特批者除外)。

3、应聘者经面试或测验合格后,即按排试用工作。

4、试工期:

试工期为7个工作日,试工期内按单位要求填报《求职人员登记申

请表》经审批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试用协议。

5、试用期:

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成绩优秀者可提前录用,试用人员工作成绩欠佳,或经试用考察不适合在本单位发展,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发现进入本单位之前有不法为者,可随时停止试用,试工期满7个工作日者不给予发放工资,合格后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协议。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可适当调整试用期时间。

6、受聘于公司的员工,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7、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变动。

8、员工在单位工作期间,必须无条年执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

护理操作常规。

9、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9.1品性恶劣,被国营或民营单位开除者; 9.2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9.3吸食毒品者; 9.4未满十八岁者; 9.5修炼法轮功者;

9.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及健康状况较差或经本单位认定不适合在本单位工作者。

三、个人档案资料的建立

1、员工在开始任职前,需填写一份关于个人资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

2、所有员工填报的个人资料在聘用期间及以后,均由单位主管办有

关部门记录并保存,所有资料均保密。

3、员工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均须在更改后7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室。

3.1住址及电话号码的更改; 3.2获取任何学历、专业资格的更改; 3.3个人技能、专长的变更; 3.4其他有关的资料等;

4、试用人员报到后,应办妥下列手续: 4.1缴验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所需证件原件验证后并

附复印件存档;

4.2近期三个内半身免冠照片三张月; 4.3领取员工手册,考勤卡,工作服; 4.4真实填写员工求职登记档案表。

四、培训

1、培训目的:

培养造就具有怡和精神的员工,以使员工具备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单位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岗前培训内容:

a:公司概况:单位简介,组织机构,单位的方针和发展方向,管理

模式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企业精神。b:员工基本素质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礼仪规范,管理理念,服务观念,人才观念,团队观念,自我规范意识,培养员工良好的思想观众值观。

c:专业技能培训:原则上到相应岗位安排专人带教,以所在科室,部门制度为依据,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仪器设置,工作程序,诊疗操作规范等。

五、工作时间的规定

1、工作时间:因医疗特殊的工作性质,周六、周日视为正常工作日。

2、休息:员工每月享受休息时间,单位有权按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单位实行弹性休息制,员工特殊情况需要休息者需于一周前向单篇五: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门诊工作,要求门诊医师相对固定,护士长期固定。

三、门诊医师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停诊、调换时,应及时通知门诊部。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专家门诊人员固定出诊时间,并由门诊部制表公布。

四、门诊各科应根据本专业特点制定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五、门诊工作人员对病人应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序安排患者就诊。

六、门诊医师应认真诊查病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人的负担。规范书写处方、门诊病历、申请单;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暜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三次未确诊者应报请门诊部组织会诊。

八、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九、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收住病人。

十、导医做好分诊工作,维持好正常的就诊、候诊秩序。

十一、治疗室护士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十二、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病人健康教育,防病治病卫生知识宣传。

普通门诊工作制度

1、普通门诊应由具备主治医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担任,相对固定并(至少一个月);

2、门诊医师应按时上岗、衣帽整洁、文明服务、热情接待就诊患者,做好医患沟通,耐心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3、门诊医师应执行首诊负责制,认真诊查病人,规范书写处方、申请单、门诊病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履行对患者告知义务。

4、普通门诊不能随意停诊,临时停诊的科室应及时报请门诊部批准;长期停诊科室应提前报请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经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生效

5、诊室应保持一医一患私密性就诊环境。

6、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暜诊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三次未确诊者应报请门诊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

7、门诊医师应与住院处、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8、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门诊诊疗管理制度

一、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对病人的接待、诊断、治疗工作。

二、门诊首诊医师负责病历、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卡及登记本的记录。.三、门诊部负责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诊疗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门诊各项工作程序: 1.导医工作:为门诊患者就医提供咨询、引领就诊、检查等服务,具体要求按照医院关于《导医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导医工作制度、职责》规定执行。2.门诊护理工作:门诊护士为各科首先接触患者的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3.门诊一般诊疗门诊各科室的诊疗工作均按门诊一般诊疗常规施行,参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各科分册 4.门诊治疗室与隔离室按照《医院感染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卫生清洁。5.门诊病案记录及门诊日志:(1)门诊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门诊病案的一般要求及内容、排列次序均以《河北省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为依据规范书写。(2)门诊各科室必须建立门诊

日志,当班接诊医生必须依接诊顺序在门诊日志上认真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为保存备查。6.申请单

(1)开具各种检查单及特殊记录单,均应按照表格规定项目,由医师逐项填写,签署全名,方为有效。(2)申请检查、治疗及理疗等,除注明诊断外,应将有关病史、检查结果及检验数据扼要记载,并提出诊疗目的与要求。(3)须立即报告结果者,可在申请单右上角加注“急”字。7.门诊特殊检查

(1)凡确定进行特殊检查者,由医师提出申请,有关检查科室安排检查时间。(2)特殊检查所用之器械、敷料等均须严格消毒。医师应协助准备,并检查是否完善。(3)检查前向患者说明检查目的、方法及有关事项,以解除顾虑,取得合作,并与患者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4)医师及护士应充分估计检查过程中患者可能发生的情况,如过敏、休克等,并作好必要的急救准备。检查后给患者适当休息和护理,必要时可留观察室观察。(5)检查完毕,视需要预约复诊。8.会诊

(1)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科会诊者,需经本科年资较高

医师审签。亦可开展专科联合会诊。(2)申请会诊科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3)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病历上。如接受会诊科认为需继续留本科治疗者,可不转回原科。(4)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科医师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5)申请会诊应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症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9.诊断证明书

诊断证明书主要用于证明诊断,所诊断的疾病应尽量明确、具体,说明程度。病情比较复杂、一时不能确诊或尚需其它科会诊者,一般宜待诊断明确或诊断工作告一段落后再行填发。严格掌握休息时间,一般不超过1周,特殊情况者例外,休息天数应大写,最好标明起始日期。如有涂改,应加盖印签或签字方为有效。诊断证明书中的主要处理意见,如休息方式及期限,要记入门诊病历,以备查考。诊断证明书须由门诊主治医师人员开具,并加盖医院有效公章方为有效。10.处方

门诊接诊医师负责开写处方,处方按《基本医疗管理制度》的处方制度要求管理。

第二篇:门诊规章制度

门诊规章制度

1、门诊工作制度

① 门诊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

② 门诊各诊断室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负责安排及办相关审批手续;

③ 门诊医师在诊断过程中,对诊明确或可颖传染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④ 对重病人、老年人、残疾人,则应协调优先安排就诊; ⑤ 认真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做到细致诊断,合理用药,态度和蔼,耐心解释,对经复诊仍不能确诊的难重病人,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

⑥ 门诊各科要注重与医技科室、病区加强联系与沟通,以便及时收治病人和早日明确诊断;

⑦ 专家专科门诊则要按时出诊,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则应当公示或告知病人;

⑧ 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及投诉箱,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⑨ 门诊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提高医院的知名度。

2、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① 门诊服务台负责导医、分诊、咨询及维持大厅的工作秩序等工作。

② 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③ 服务台人世间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

④ 病人选择医师时,则应详细介绍专业特长及相关资料,具体方法等。

⑤ 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⑥ 主动帮助病人就医、交费、取药,引导各项检查,解答有关事宜,其中环节出现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⑦ 经常巡视候诊厅,以便随时引导和协助老年人、残疾人、体弱人员就医。

⑧ 协助门诊部接待团体体检人员到相关科室体检,维持秩序,负责安排个体体检工作。

⑨ 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发送卫生宣传资料,监督保洁员,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⑩ 负责收集病人的意见,沟通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⑾ 每日将接诊情况表,统计上报医院。

3、门诊医师诊断室工作制度

① 上班15分钟前必须到位,并作好一切就诊工作准备。② 热情接待病人,耐心细致地询问病情、检查和解答相关问题。③ 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填写各种申请单报告单,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及统计工作。④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并按照传染病管理规定,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详细登记。

⑤ 指导病人正确采集各种化验标本,并做好化验和各种检查报告单的保管,严防丢失。

⑥ 病人如有特殊情况,医师应亲自陪同检查,并注重与医技科室沟通。

⑦ 各种检查污物器应检查督促保洁工作消毒处理,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齐与安静。

⑧ 门诊医师值班、调休、请假,由门诊主任通知导医,以便分诊。其科室所需物品由主任统一领发,个人不得领取。

4、门诊输液室工作制度

① 护士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无菌操作规格,做到态度严谨、工作认真、手法轻巧。② 注射药物时,应按照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③ 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须做皮试,观察20—30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④ 严格观察注射后的病人的病情变化,首次注射青霉素后勤部,需留观20—30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则应立即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⑤ 室内所有抢救药品、设备、要放置定位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并取之方便。⑥ 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⑦ 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放入严密容器里,待保洁工外运。

⑧ 严格以文字床前交接班,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5、门诊体检工作制度

① 单位或团体人员在门诊体检,由门诊部主任统一具体安排、组织和实施。

② 体检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科室,应服从门诊部主任的安排,在时间及人员等方面积极配合和支持,如有工作矛盾则协商解决,共同完成体检工作。

③ 各种体检申请单、报告单,则由门诊部主任指定人员统一填写并收回。

④ 待体检结束后,则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写出体检结论及治疗意见,并通知受检单位或团体负责人。

⑤ 体检中不得弄虚得假,注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必要时告知病人来院复查。

6、治疗室工作制度

① 治疗室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做好洗手、消毒、备水、清点物品以及检查设备等工作。

② 对病人所持医师开具的治疗申请单,要认真核对,耐心询问病情和以前治疗情况,以便作好必要的应对。③ 治疗前,医务人员要履行告知义务,详细讲解治疗中有关注意事项,并调整病人的心理状态,以便确保配合治疗。

④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治疗中的病情变化及设备运行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以确保治疗中的安全。

⑤ 治疗中,如病人出现病情变化和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以及有关设备管理人员,并采取积极措施。

⑥ 治疗结束后,应反复询问治疗感觉,并交待回家后相关注意事项。⑦平时注意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发生严重故障不得自行处理,要及时报告和维修。

⑧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物品定位,摆放有序,取之方便,及时消毒,污物及时清理。

7、门诊无痛人流工作制度

① 人流室人员上班时,必须规范着装,认真检查各种设备、药品、器材等情况,确保良好运行。

②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污物及时处理,指定专人灭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③ 在实施手术前,必

④ 如本人身体不具备实施手术条件,又要求终止妊娠,医师应耐心劝解,并积极给予治疗,待条件允许可以的情况下再实施。⑤ 医师准备行人流手术前,应请麻醉师会诊,提出麻醉方法、方式、有关术前准备工作以及预案。

⑥ 几70天以上妊娠,并有可能术中发生意外者,应收治住院,以确保病人安全。如术中遇到疑难,则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指导。⑦ 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履行告知义务,详细介绍术中、术后有关注意事项、治疗方法及可能出现的情况。设法解除病人心理恐惧状态,确保配合手术和治疗。

⑧ 室内所有设备器材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定期定人维修和保养,防止发生故障。

⑨ 注重随防,告知病人通讯方式,指导病人康复。

第三篇:门诊各种规章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每天开诊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等候病人就诊。2.建立门诊病历,并编目保存。

3.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

4.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5.做好疫情报告,确诊或疑似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向区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报告。

6.认真填写原始登记和规定报表,经常分析初、复诊比例和病人就诊规律,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等。7.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疾病预防、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卫生知识。

处方制度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2.处方使用中文或拉丁文,以蓝黑墨水或黑墨水书写。

3.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6.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7.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8.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9.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10.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1.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2.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3.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14.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处置、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2.严格执行无菌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3.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注射必须一人一针一管或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

5.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并事先询问有无过敏史,对病员热情、体贴。

6.凡规定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后30分钟以后方可离开门诊。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

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二注意: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9.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放入0.2%过氧乙酸中浸泡30分钟后回收统一处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治疗室清洁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10.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臵,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联合用药应当注意配伍禁忌。

11.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无菌钳浸泡于器械消毒液中,浸泡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12.治疗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分钟。

13.器械物品分类放臵在固定位臵,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损耗统计,及时请领,严格交接手续,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2.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书面整洁。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3.记录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门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象检查资料等。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日期。

5.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⑴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住址及联系方法、药物过敏史)。⑵内容:

①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年、月、日、时、分)。②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的时间。

③病史:本次疾病的起病日期和主要症状,简要发并经过和就诊前诊治情况及与本次疾病有关的过去史。④体检:

i一般情况:急诊病人常规测量T、P、R、BP,一般患者根据病情重点选择。ii阳性体征及有助于本病鉴别诊断的阴性体征。iii辅助检查结果。⑤诊断:诊断或初步诊断。⑥处理意见:

i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ii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iii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⑦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6.复诊病历记录内容及要求:

⑴日期:年、月、日。急诊注明时分。

⑵上次诊治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体检视同初诊。⑶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阳性体征。⑷补充的实验室或其他特殊检查。

⑸诊断:对上次已确诊的患者,如无变更,可不再写诊断;否则要再次明确诊断或写修正诊断。⑹处理:签名与初诊病历书写要求相同。

7.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8.经治医师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除在病历上注明外,必须按规定报告。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在病历封面标明。

9.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消毒隔离制度

1.医护人员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

2.病人在指定区域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随处走动。3.医护人员进入处臵室、治疗室应戴帽子和口罩。

4.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经常通风换气,湿擦桌椅,用消毒液拖洗地面,紫外线照射或用消毒液喷雾消毒,痰盂内放1:200的“84”消毒溶液。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隔离伤口用物应立即消毒处理。6.诊疗换药处臵等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

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分开放臵,并有明显标志。所有无菌物品有效期不超过一周,过期应重新消毒灭菌。

8.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塑料罐、持物钳等定期消毒。消毒液定期更换,并贴有更换标签。8.体温计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9.污物箱应带盖,并经常消毒。

10.病人使用的床单被服等要定期更换和消毒,换下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意乱丢。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

11.室内要经常进行消毒,如有污染,随即清除和消毒,对不明高热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在病人离开后要进行沏底消毒。

12.厕所必须保持洁净,每天由卫生员进行两次消毒,厕所地面及便池内外,不得有污染痕迹,如有病人排泄物等,应即消除和消毒。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必须确定专人专管,建立药品帐册,对出入库药品及时记帐,以保证帐物相符。

2.药品入库要验收药品的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失效期、注册商标等,防止购进假劣药品。3.药品的存放应按剂型分成片(丸)、注射剂、糖浆剂、冲剂等进行分区分类。

4.特殊药品的管理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 5.对有效期的药品,应按有效期的远近,按批号依次摆放,本着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储存期短的先出原则。

6.药柜应保持整洁干燥,防止药品受热、受潮、霉变而变质失效。

7.领取药品时要有手续,认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符合药典规定,不多领、多存,根据临床需要,及时发放,做到准确、安全、有效。

8.药品上柜橱要摆放整齐,分类定位做到片剂与针剂、内服与外用药品分开。9.对有失效期的药品,应建立有效期药物周期表,便于检查核对防止过期失效。

10.配方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前,查对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11.对药品消耗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报帐。

12.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应停止使用。

13.每月盘点一次,做到药品进、销、存、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根据药品消耗和存量、做好药品金额结算,并根据药品使用情况,及时调整、制订进货计划。14.库存药品管理,做到无伪劣品,无过期、失效、霉变药品。15.处方药帐应根据规定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2.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减少不良后果。对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3.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及时登记,不得有意隐瞒,要认真调查分析事发的详细经过、原因及后果,通过讨论和分析,订出预防措施。

4.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记录、化验等原始资料以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样本均应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以备鉴定。5.情况检查清楚后,由有关部门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6.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医疗收费制度

1.牢记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加强医德修养,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减轻病人负担。

2.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批准的基本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将主要收费标准悬挂公布于众,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提收费标准。

3.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收费标准,简化手续,方便病人。4.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保病人,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后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6.开展医疗成本核算工作,定期进行医疗成本的核算。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3.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制订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进行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4.加强质量管理自我教育,参加质量管理的各种活动。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6.经常对各项医疗工作按照制订的管理方案进行质量考核,严把医疗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1.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给药途径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避免滥用而造成耐药菌株增加和正常菌群失调。

2.使用抗生素应当本着有效、足量原则,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确定给药剂量和疗程,并注意监测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

3.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或疑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生素。

4.发热原因不明者,应尽可能弄清病原学诊断后再使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

5.从严掌握外用抗生素,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抗生素的局部应用,易产生耐药菌株,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等。

6.联合应用抗生素应有明确的指证,并考虑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不良反应。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特别是起无关作用和拮抗作用的。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是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甙类宜联合应用。

7.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浓度、滴注速度。静脉滴注时,抗生素之间,抗生素和激素,维生素及血管活性药物之间,均可发生配伍禁忌或相互作用,使抗生素的活力受到影响,甚至产生毒性反应。抗生素的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8.选用抗生素要严格掌握适应症。

⑴应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结果选用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⑵尽量能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⑶对于感染特别严重者,可选按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择抗生素。

⑷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障碍者,应谨慎选用抗生素及酌情调整给药方案。9.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⑴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⑵对无感染迹象的病人,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⑶风湿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手术前后,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按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⑷急性细菌感染使用抗生素3-5日,而临床效果不明显者,应当考虑调整剂量和给药途径,或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生素。

10.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采用抗生素治疗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根据药敏结果选用其它敏感药物。11.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使用B-内酰胺类,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氨基糖甙类除非有特殊指征,一般使用前不行皮内试验。在使用过程中,应掌握过敏反应的预防和抢救。

12.建立各类抗生素的出入库及消耗登记制度,对某些价格昂贵和毒副作用较大的抗生素实行限制性应用。

医疗废弃物处理制度

1.医疗废弃物是在进行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属有害物质。

2.污染废料、纱布、棉球等必须集中放在一起,不准乱扔、乱放,更不能混为一般垃圾处理。3.一次性医疗用品(如针筒、针头、输液器等)使用后应毁形。

4.医疗废弃物应专门收集、堆放、处理,经消毒液浸泡后,用污物袋单独包装处理。5.学习有关消毒隔离的规章制度,熟悉操作规程,防止医疗废弃物给人体带来不良影响。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监测、报告制度

1.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药品不良反应(ADR)系指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对人体有害或意外的反应,其具体范围是:

⑴所有危及生命、致残直至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药品不良反应。⑵新药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各种药品不良反应。⑶疑为药品所至的突变、癌变、畸形。⑷各种类型的过敏反应。

⑸非麻醉药品产生的药物依赖性。⑹疑为药品间相互作用的不良反应。⑺其它一切意外的不良反应。

3.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技术指导,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进行。4.掌握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应按照真实、完整、准确的要求填写报告,及时上报药监部门。

5.贮存、传递与交流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的技术情报,并反馈药品不良反应的性质与程度及处理意见。

6.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是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不涉及医疗事故、纠纷的裁决。

垃圾污物处理制度

1.每日消除垃圾,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桶内,其中如有污染垃圾,应运到污物桶内。桶满时,由卫生员运送室外垃圾箱处理,运送时必须将垃圾桶盖盖好,以防掉撒地上。

2.室内痰盂要盛放1:200的“84”消毒溶液。病人有痰液应倒在痰盂内,由护理员随时更换倒除。3.病人用过的废纸及果皮等物,应放臵纸篓内,不准扔在地下或走廊内,更不准扔到外边。4.垃圾集中处理,每日派专人清理,夏、秋季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并进行一次到二次杀虫、灭菌消毒,防止蚊、蝇孽生。

第四篇: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精神药品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药房所储存药品,均由负责人根据日常诊疗药品消耗,预算计划,定期请领或采购,减少积压,避免浪费,只能按处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处方,不得私自取用。

2.药柜、药物种类,根据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数,定期补充。药品增加品种经药事会议讨论决定。

3.定期清点、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5.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加锁专人保管,每日清点。

4.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量用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有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现配的原则。

6.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7.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

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四防:防被盗、防遗失、防过期、防变质。

第五篇:口腔门诊规章制度

口腔门诊规章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疗诊疗常规;全面贯彻相关医疗政策,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履行消毒隔离制度、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方便病人,服务社会,争创文明、守法、科学的现代医疗机构。

2、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操作时戴好帽子,口罩。不在诊疗室吸烟,言语文明。对有疑难或要转诊的病人应及时联系其他医疗机构,并专册登记。

3、诊治前必须洗手,于消毒室中浸泡或戴一次性手套,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并有专册登记。

4、遵守工作时间,护士提前一刻钟到岗,热情接待安排病员;医生准时开诊,严格执行门诊告知制度,不说忌语,不与病员冲突,遇有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隐情不报。

5、严格按诊疗常规操作,杜绝医疗事故与差错,责任到人,做到规范书写病史、药方、检查单;做到一人一机,当场拆封。

6、定期进行医疗技能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定期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业务培训与疑难病例讨论,定指标、量化考评标准,减少投诉。

7、严格执行门诊收费标准、财务政策,提供明细收费清单。让病员看得明白,对超标收费和违反国家财税政策者,一经发现按相关政策处理。

8、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保养与完好,专人定期检查测试,确保在治疗中适用符合国家药械标准的真材实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联合门诊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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