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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档案(精选合集)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84-687762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11 12:23: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档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档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版号 文件页数 生效日期 审核人 签发人

第二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附件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七、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八、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对分包单位和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井字架无限位装置,无防坠落装置,无上下防护门,无防雷措施,钢丝绳不按规定布设,每一项不符合的罚50元。卷扬机绳筒无防护罩的罚50元。

3、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4、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5、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6、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7、塔吊、井架、脚手架按要求搭设完毕后,未经验收而使用的每项罚200元。

8、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9、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0、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11、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及井字架、塔吊、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2、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3、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14、高空抛物者及酒后高空作业者罚20元,吊篮乘人罚100元。

15、木工棚吸烟者及外架上乘凉、嘻闹者罚10元。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为积极响应并贯彻执行第395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要求和客观实际,通过积极介入并专项治理,全面加大安全管理力度,真正促进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档次,上台阶,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措施,保障生产安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作业安全。

第三条

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及有效使用,依据客观现实,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账户,专户存储,独立使用,立项审批支付;

第四条

“安全费用”涉及的范围,从广义角度上讲,包括安全劳防用品资金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资金。联系实际情况,并与“文明施工增加费用”相区别,本规定中“安全费用”主要批以下七个方面:

1、“三宝”: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必须配备到位;

2、“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进出料)口,要求防护设施到位,并定型化、工具化;

3、临边防护及坑边防护的设施费用;

4、外架子围护及脚手片:外架子搭设为工程建设生产的必备条件,暂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但其安全围护用的安全网和脚手片应根据安全要求实际铺设,在“安全费用”中开支;

5、三级配电三级保护,按三相五线制规范要求设置临时用电的总配箱、分配箱和开关箱;

6塔吊、人货两用电梯、井架、机械设备等的防护设施费用;

7、其他有安全要求的特殊项目可协议商量确定。

第五条

安全费用的提取额以本项目的工程总造价为基数分段累进计算:300万元以下工程协议商定安全费用(至少工程造价的1%):300-6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7%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600-1000万元之间部分至少按0.6%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1000万元以上部分至少按0.5%的费率加提安全费用。合并累计;

第六条

安全费用采取协议预提的办法进行提取,或自有资金或向企业申请贷款(额度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计算办法,贷款利率与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同)建立安全费用专门帐户;后经项目负责人书面申请,可在日后的工程款到帐时作逐步适当抵扣;

第七条

以工程结项时为安全费用所需检测点,结合现场安全检查结果,评估安全费用大致所需。若尚有缺口存在,企业:应要求项目部追加安全费用并强制执行;尚有余额的,现场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直至工程顺利结束;

第八条

安全费用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清;

第九条

保证安全生产,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体系;

第十条

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分公司(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公司(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分公司(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井架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分公司(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分公司安全员(工区)实施操作。

3、井架、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分公司、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油漆、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十一、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

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

(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

(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

(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

(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分公司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

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三、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电焊机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孔盖打开。

8、火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2、严禁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13、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电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单独上岗操作。

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保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机或干砂灭火。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8、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塔吊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电线严禁架设在脚手架、树木等处,不准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接地有的保护接零。

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色标,统一编号。开关箱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15、移动电箱电源线长度不大于30米,移动用电设备引出线不大于5米。

架子工安全操作技术基本规程

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拉结,支撑挺直,通畅平坦,设施齐全、牢固。

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上人斜道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转角休息平台应不小于3平方米,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7、钢管脚手架立杆的底脚应垂直稳放在砼垫块或砼硬地基上,并设纵、横向扫地杆。

8、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外侧的剪刀撑必须接续到位,拉结点构造和数量符合要求。

9、设置的立杆应等距,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米。脚手架离墙面不宜大于20cm。大于是20cm的,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脚手架主要杆件的接长点必须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处必须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cm。

11、脚手架的顶端必须按规程要求封顶;里立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米。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每步设1.2米高的防护栏杆和30 cm高的挡脚杆;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3道,高度分别为1.2m、1.8m、0.3m。

12、脚手架与各类输电线路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搭设和拆除架体时,必须注意安全,谨防杆件碰及高压线后伤人。

13、操作面高于2米的里脚手架的安全防护、强度、刚性和稳定性必须同样符合有关要求。

14、脚手架必须有良好的避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15、脚手架上的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发现脚手片破损或杆件弯曲、变形的,应及时更换。

16、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和设置起重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运料滑槽,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17、拆除脚手架和物料提升机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架体有无其他牵拉物,提升机与脚手架、建筑物连结情况等;拆除时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必须按搭设的逆顺序逐层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8、拆下的钢管、脚手片、扣件、密目型安全网等物体,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抛掷。

19、钢管、脚手片、扣件、安全网等分门别类,整齐堆放,挂设标牌。20、搭设过程中,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为准。

21、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常用危险化学品有: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为了防止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在生产购进、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必须加强严格管理。

一、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面声明书,安全标签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二、对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使用单位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工作者和培训。

四、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空室内,化学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并设专人管理。

五、化学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电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六、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七、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

仓库或地点存放;化学危险品入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八、储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库后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同时应当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九、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职工,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十、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和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行为,并有权检举和控告。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应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贯彻“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做到既有利于生产,有方便职工生活。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悬崖或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三、施工现场内的道路、临时设施、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料场、停车场及动力线路的位置均要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的要求。

四、易燃易爆仓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临时油库、变压器应远离生活区或50米以外,并设防火防晒,外设围栏。

五、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拆挪,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六、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桥头和急转弯处应设限速标志。

七、施工道路、料场、拌合站、预制场、停车场应有排水设施。

八、施工现场各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存放,并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砂石及其它散料应成型堆放,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一、现场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必须用绝缘物支撑,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不得将电线源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室内照明线路应用交瓷夹或新型材料线路板固定。②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③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④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得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三、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单斗挖土机等不得在架设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在架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其重壁钢丝绳、铲斗及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垂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5米。

四、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销,应有防水箱并加锁。箱内禁止存放杂物。发电机房配电室不应漏雨,保持通风良好,并应配有防爆设施。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地面变压器设绝缘台并装设护栏,专人管理。施工用电应尽量保持三相平衡。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七、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及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九、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采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

十、现场变(配)电高压部位处,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进行维修,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有人触电,电气着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抢救和灭火。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施、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2米,纵向3米安全距离,放坡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人员需带安全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发现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行,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行人工作业,应停止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接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钢筋张拉安全规定

一、清楚所用张拉设备(含千斤顶、高压油泵、液压控制台等)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查油泵、千斤顶、压力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过校正和标定,是否符合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

二、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压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砼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三、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支撑圆锥处,小活塞应居中心,回油后活塞能自动退回原位。千斤顶在最大压力下停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千斤顶作业时,构件两端严禁站人。四、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安装锚具和千斤顶时,应使张拉力的作用线与应力筋受力的中心线一致,不得偏扭,严禁工作油压力超过额定压力。

五、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牢固,不得明露,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张拉到应力值时,应先断电后锚固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浆砌片石或砼板块的砌筑安全规定

一、砌基础墙,操作前必须检查槽帮,如发现土壁裂纹。水浸或变形等有坍塌危险时,应先采取措施有效地安全处理,并应检查清除槽边有坠落的危险后再进行操作。

二、墙身砌体在1.2米以上时,应由架子工按承重架子标准搭设脚手架,高度超过4米,必须支搭防护网及护身栏、挡脚板。

三、在架子上不准向外打石料、板块、护脚栏上不得坐人,不准站在砌筑的墙上操作或行走。

四、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不得在架子上进行,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不陡异有防滑条。

五、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不准有人操作,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六、喷浆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严格操作顺序,不得单人作业,作业面内他人不得逗留。

砼拌合站岗位安全规定

一、拌合场地应具备水、电源、运输道路、堆放砂石料和搭建水泥库的条件。搅拌站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在具有足够承载力、坚固、稳定的基础上,操作点应设平稳的作业平台及防护栏杆,上下应设扶梯。

二、搅拌站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操作平台应有良好的防雨设施,搅拌站所有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三、搅拌站的机械设备安装完毕,要重点检查,设备安装稳定牢固情况,电机联接与绝缘情况,离合器、制动器、升降(特别注意限位器)是否灵活可靠,轨道滑轮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端裂或破损等。确认良好后,进行空载运转,经试轨,全部达到正常后,方可作业。

四、装载机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和通过。备配料斗应有牢固的挡板,料斗内装料不宜过满,防止混料。

五、搅拌机运转中,严禁用工具伸入料斗内拨弄,需要在料仓内检修时,应停机。修理时应在机上挂牌,注明“仓内有人,切务合闸”或设专人看护。

六、搅拌机运转中,起落料斗时,严禁在斗下作业或行走。需检查时应将保险链挂牢。作业结束时,应将料斗放下,落入坑内或平台上。严禁从搅拌机壳的盖上或边槽邦上面行走,以免滑落搅伤。

七、搅拌机运转时,严禁用工具或将手伸入搅拌机内。需要进入搅拌机内检修或清理砼结块时,必须先拉下电闸刀,切断电源,外面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搅拌机操作处。电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电焊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培训合格证,方内单独作业。

二、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水闸箱内,并搭盖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电焊工具及电焊变压器闸刀开关、配电盘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外接地;开关闸箱要加锁,导电线绝缘可靠。电焊机一次线不宜过长,必须增长时须挂起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三、电焊时必须配戴面罩等必要的劳保用品,电极夹钳要能稳固的夹住焊条并不传热、不导电。潮湿天气工作时要穿胶鞋或用绝缘台,进行电焊时要戴石棉手套,在脚手架上要系安全带,最好要用头盔。

四、除电焊机上轮线接头可由电焊工自行连接或拆除,其它电源线应由电工负责装拆。电焊工不得用手去触及电焊机上未经绝缘的导电部分,工作中发现电焊机有漏电现象应立即请电工修理。

五、焊接前要除掉焊接件上的铁锈、防护剂、砼接块层和尘土,防止发生火花烫伤或引起中毒。调整电流,必须在电焊机空载时进行。

六、电焊金属设备容器必须接地,焊接使用的手提灯应用低压电,以防触电,焊条的残头不能乱扔,电焊工作完成后焊钳应放在适当的地方,避免着火或电人。

七、敲打溶渣时必须戴眼镜。电焊机不准和氧气瓶、乙炔瓶放在一起,在雨后或大雾天(操作)及潮湿的地方焊接时,应备有绝缘工具和防护设施。

八、在焊接储存过油料、易燃器、液体的容器或管路时,应按规定进行清洗吹干后,采取防爆、防中毒措施,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气焊工岗位安全规定

一、气焊工必须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作业前对气氧瓶、乙炔瓶的各部件如:压力表阀、安全阀、减压器等都要进行检查,氧气瓶标志要清楚,焊枪、割枪无堵塞,氧气、乙炔胶皮不要半夜装错。

二、焊枪、割枪的火嘴外套螺丝要严密,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乙炔与氧气的胶皮导管的颜色应有区别,工作场地胶皮导管要与电焊导线离开1m以上距离,导管过路应加防护。

三、减压器要清洗后再装上氧气瓶,调整好需要的压力;然后开送乙炔气,用乙炔气吹掉管内水分,氧气和乙炔气供应正常后确认焊枪性能良好,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四、在焊接工作场地,不得存放油、汽油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焊接工作上不准有油迹焊割铜、锌、铅等金属或涂有油漆颜料的工作时,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作业者须带上防护用具。

五、不应用火柴等引火,应用引火绳;焊接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或酒类的桶前,应先除压并清洗干净、晾晒,打开就有能打开的口盖,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焊接。

六、使用或储存乙炔、氧气瓶的地方严禁烟火,并应挂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备有砂土和粉质灭火器。使用钢质高压气瓶时应遵守其它的规定。

挖掘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熟悉本机技术资料,机械性能,详细了解施工任务,检查停机处的土壤的坚实情况和平整性,以防挖掘机停靠处滑坡和坍塌。

二、挖掘工作场地,应便于自卸汽车的出入,严禁任何人员在挖掘作业区停留,操作室内禁止无事人员进入。

三、对挖掘机的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等自检后,经运转确认正常,方可开始工作,作业前应发出信号。

四、装载作业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卸料时,保证不碰击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应尽量将铲斗降低,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穿过。

五、作业时,禁止任何上下机械和传递物件,不准边工作边维修,不要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及液压系统,电器系统,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

六、禁止用铲斗击碎坚固物体,也不准用回转铲斗破碎坚固物体,严禁挖掘未经爆破的五级以上岩石;禁止用铲斗杆和铲斗油缸全伸的方法顶起挖掘机,铲斗没有离开地面,挖掘机不能横移或回转。

七、禁止在电线等空架设备下作业,不准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禁止用挖掘机动壁拖拉侧面重物,禁止用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突然下落冲击式挖掘。

八、挖掘机上下回转运动时,回转手柄不能作相反方向操作;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修。

发电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按照《内燃机操作规程》做好发动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燃油冷却水是否足够,电瓶电源是否正常。

二、按接线图检查电机、配电屏、电器各部联接是否正常无误,联结是否牢固可靠,绝缘是否正常。

三、检查各操作部分是否灵活,联接是否可靠,接线是否紧固。

四、备用发电机组应增加检查另一供电电源所有接线是否切断。

五、启动发动机,待发动机达到正常温度后方能接上负荷带动发电机,并及时调整励磁电流,使电压达到正常值,同时观察油压、转速、供油、自保护系统灯光仪表是否显示正常。

六、调整发动机供油量,使发动机转速、频率达到正常值后,方可分组合上各供电屏,建立正常供电。

七、在作业中要及时注意仪表屏上电流、电压、频率是否是正常值位置,并根据电流变化,适时调整发动机供油量。

八、在运转中经常注意有无杂音和不正常的磨擦现象,并细心观察线路接合点有无异常跳火现象,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九、操作人员不离开岗位,并应经常检查仪表屏上各项数值变化。

十、保持发电机房良好的温湿度,及时通风,排除尘埃及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气体。

压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启动后应检查润滑指示,试验每个操纵部件、制动器和转向机是否正常。

二、在坡道、除压路机使用紧急刹车完全停止外,不允许换档变速;运行中不准上下车,变换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三、压路机滚动轮刮板要经常检查,轮压路机滚轮内填砂时,不准用湿河砂,压路机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四、在新筑路基上碾压时,压路机不得靠近路基边缘,至少要留有0.5m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向外侧碾压。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五、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米,在坡道纵队行驶,其间距不得小于20米。

六、振动压路机的起振和停振必须在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调节振动频率。不准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

职工伤亡处理办法

一、制定符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在接受现场人员的报告后,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立即上报公司和当地政府职责部门,保护现场,撤离现场无关人员并及时断绝交通。

四、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按《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性质、责任、伤亡情况和损失程度。

五、按规定程序完成事故调查全部资料,分析事故原因的同时,分清事故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公司。

六、召开事故现场教育会,召开职工大会通报,宣布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组织人员整改防范措施和防护设施,尽快投入

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一、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体检合格,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有一年以上爆破作业经验的方能参加。

二、健全爆破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主持制定爆破施工的全面工作计划负责实施。负责监督、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三、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蛇穴、深孔、拆除、裸露药包和浅眼爆破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或说明书,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四、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安全警戒区以内有人、机械、设备等,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炮眼温度异常的,危险建筑物:在大雾天、雷雨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五、装药洞室、药壶、炮孔应按规定数据打凿,装药前要进行清理和验收,校核修正装药量,按规定装填起爆药包药柱或硝化甘油,须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投掷或冲击。深孔装药堵塞时(未装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物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严禁使用其它金属器材。

六、禁止使用明火照明,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禁止直接用木锲填塞,禁止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填塞要小心细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拔出或硬拉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的脚线。

七、严格爆破警戒,明确爆破信号。爆破前,必须确定危险区边界,警戒边界要插旗设岗,岗哨之间要有行之有效的联系,岗哨应考虑自身安全措施或配带自救器,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全体作业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不明白的要及时通告,各边界安全信号发回后方能起爆。

八、盲炮处理应请示有关领导批准,派有经验的爆破人员处理。处理盲炮时,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对电力起爆的须立即切断电源,切断爆破网路。作业人员须谨慎细察,不可凭经验,粗心大意,严禁马虎。

九、经爆破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危石、不坍塌、无盲炮,作业现场处在安全状态时,发出安全信号,其它人员方可进入现场。

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库重地,严禁烟火。

二、油库附近不得堆积易燃物。

三、油库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四、油库必须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五、开启油桶必须使用专用开盖器,不得使用铁器敲击开盖,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门式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刑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米以上。

2、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3、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机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5、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6、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7、门式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防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8、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行驶时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2、行驶时,铲刀应离地面40~50cm。

3、禁止在运转中,或在斜坡上进行紧固、润滑保养和修理推土机。

4、上下斜坡时,先选择最合适的斜坡运行速度,在斜坡上不得改变运行速度。

5、工作中驾驶员需要离开机器时,必须将操纵杆置于空档位置,将推土机铲刀放下并将机器制动,熄灭发动机后方可离开。

6、在危险或视线受限的地方,一定要下机检视,确认能安全作业后方能继续工作。

7、多台推土机在施工现场联合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应大于1.5米。若工程需要并铲作业时,必须用机械性能良好,机型相同的推土机,驾驶员必须技术熟练。

8、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时,对于大型推土机,沟槽深度不得超过2米,若沟槽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必须按规定放安全装置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9、工作现场有电线杆时,应根据电线杆的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情况,使其周围保持一定的安全土堆。

10、倒车时,应特别注意块石或其它障碍物,防止碰坏油底壳。

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时,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载人。

2、装料时铲斗的装料的角度不宜过大,以免增加装料阻力。

3、装料时应低速进行,不得采用加大油门,高速将铲斗插入料堆的方式进行装料。

4、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如某些料场打滑严重时,应使用防滑链条。

5、向车上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挡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撞车箱。

6、向车内卸料时,不准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7、装载机不能在坡度较大的场地上作业。

8、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在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时,可以短时间采用高速档。上坡及不平坦的道路上应采用低速档。

9、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10、行驶中,在不妨碍通过性能的前提下,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11、通过桥涵时,应先注意交通标志所限制的载重吨位及行驶速度,确认可以通过后再匀速通过。在桥上应避免变速、制动和停车。

12、装载机作业时,铲斗下边严禁站人。

13、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

预应力钢筋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1、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2、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3、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厘米厚的防护木板。

6、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7、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8、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信号,协调配合。

9、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马道。

10、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11、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后,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12、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侧面。

第四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 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录

一、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三、安全检查制度

四、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七、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八、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与目标管理 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规定了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要求以加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主管癌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1.2领导和管理公司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

1.3批准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企业安全总目标,并督促实施。1.4接受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定期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措施的执行情况,接受员工代表反映的情况。

1.5审批安全生产必需资金和劳动保护措施的专项资金,支持和审批职工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1.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履行职责。

1.7对重大伤亡事故,亲自参与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2.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2协助总经理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对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领导和管理责任,行使总经理授权的职责。

2.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4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听取安全职能部门工作汇报,支持有关部门使用安全否决权。并督促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奖罚条例。

2.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3.工程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不得下达无安全措施的生产计划。

3.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搞好业务知识竞赛,对专职安全员每月一次学习。

3.4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3.5参加高、大、难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3.7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3.8督促检查职工劳逸结合、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质量、执行发入情况。3.9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检查、维修、保证各种机具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10采购、供应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及附件,必须有完整的产品合格证、材料质保书、复验单,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11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必须及时供应。

3.12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等物品严格按规定要求管理和安全使用。4.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4.1引用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负责审核安全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4.3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特殊工程等危险因素较大的单项工程进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

5.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5.1会同有关部门平衡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财务计划。

5.2指导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经费的使用。

5.3做好安全统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单独建立财务帐户,做到专款专用。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6.1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制订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措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6.2组织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提供安全设施。

6.3领导并督促检查项目部生产、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组织制订所属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6.4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

6.5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6组织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7负责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协调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关系,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总包管理体系。

6.8发生各类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负责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同时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按要求提出事故处理报告,落实防范措施,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督促有关人员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资料和报表。

7.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做到持证挂牌上岗作业。

7.2严格执行标准、规范,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安全技术素质,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我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7.3工人之间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初上岗工人要热情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虚心学习安全生产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7.4认真开展班组岗前教育,岗前交底,岗前检查和岗后检查。做好文明施工,各种机具设备及时维护保养。

7.5正确使用人上防护用品和工具,维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爱护安全标志。坚守岗位职责,不违章作业,不冒险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7.6工人有权越级报告一切违章违纪行为,不权拒绝违章指挥施工。7.7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实向上级报告。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奖罚考核制度

根据上级和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工程的生产安全,做到管理上有章可循,奖罚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1、工程施工人员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公司信誉有特殊贡献者,除给予荣誉上的奖励外,经济上视贡献大小将进行奖励。

2、施工机械、主要通道口、井架四周均应设防棚,每缺少一处罚100元。

3、未正确使用保险丝、铁丝、铜丝、铝丝替代的,包括临时设在内的临时用电线接头处赤膊无绝缘胶布的,每查到一处罚20元。

4、施工机械应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每一缺少一只有效保安器的罚50元。

5、非专职操作员玩弄、开动施工机械的,每次罚50元。

6、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罚5元,戴安全帽但未系好者罚2元。

7、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一经查到除停止作业外,还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8、新工人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而上岗作业者罚20元。

9、在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缺少一次罚50元。

10、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七牌一图,每缺一项罚100元。

11、对已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在再次检查中还未整改的则应加倍罚款。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使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以往安全检查的做法和现有实际情况,更大的发挥各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

在组织上分级负责,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网络化,形式上经常性与定期性检查相结合,季节性与活动性检查相结合,重点部位与单独验收相结合,检查方法实行定性定量评分法。

二、具体检查:

1、做好经常性安全巡查。各操作工种的班组长要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工地安全员负责日常的跟班安全监督;(工区)安全员每周到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公司安全科每周到各工地不少于一次。

2、做好定期检查。在正常情况下,公司安委会每三个月要组织一次检查。在“百日安全活动”期间,必须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对各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公司安全科对在建工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工区)安全小组每半个月对本单位施工点进行检查一次,工地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

经常性检查,要做好安全台帐的记录,定期检查要做好评分登记。

3、做好专项部位验收

脚手架、施工用电,均属专项检查范围。搭设完毕,正式使用前,必须通知(工区)安全员和公司安全科,双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作业,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案。

实行一次性验收,脚手架实行分段验收,验收不合格,要进行整改,重新验收。

使用期间发现有变动或拆除情况,要进行再次复验。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公司和工区对各施工工地的各项检查,采取定性定量评分方法来评估该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际情况。

2、统一印制评分表格,由公司安全科和(工区)安全员实施操作。

3、脚手架、施工用电,验收一次,评分一次,累计计分。其它各项评分每月进行一次。

4、评分标准按照JGJ59-88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设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定期保养制度,其作业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作业范围即深度和周期。因设备、类型、运行条件、材料品质的差异而不同,作业项目按周期长短分级执行。

2、各级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根据设备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条件,参照原厂说明书要求制定。

3、为了能切实贯彻定期保养制度,必须采取下列技术组织措施:(1)必须建立机械管理责任制和机械操作责任制。(2)必须制定不同机型的保养规程。

(3)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资技术条件,配齐随机工具和保养专用工具,按时供应润滑油及必要的备品、备件。

(4)必须正确及时提供机械统计资料。认真填写机械运转日报、履历书和各级保养执行情况。

(5)必须设置相应的保养机构,配备一定保养力量,并对操作保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提高保养作业的技术能力。

(6)必须处理好保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在安排生产时,要考虑机械设备保养所需的时间,在作保养作业时,要尽量利用非生产时间或少占生产时间,以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

4、定期保养的分级和内容

(1)定期保养包括每班保养和按规定的周期分级进行。结构复杂的大型内燃机械可实行多级保养制,结构简单或电动的中小型机械实行一、二级保养制。

(2)每班保养又称例行保养,是操作人员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时间进行的保养工作,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每班保养在工作前、工作后进行。

(3)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坚固外部条件,并按润滑周期图表,加重润滑油、清洗滤清器,再换过滤芯等。

(4)二级保养以坚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通过检查、调整发动机、电气设备、操作、传动、转向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械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内外螺栓。

(5)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作业内容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检查,对调整后不能符合性能的零部件,可酌情更换;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外,进行补漆整容作业,但作业范围不宜扩大,以免形成变相的修理。

(6)各级保养均有系统和完整性,必须按照保养规程规定的周期和作业、项目、作业深度按期执行,不应有偏差,更不能强调高级保养而忽视低级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依照有关消防规定,根据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知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安全防火制度。

一、各部门与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有责任班子、责任人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各部门(项目部)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

二、公司建立安全防火监督机构,在公司经理直接领导下,质安科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部建立安全防火组,由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负责,确定一名专管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每班至少一名兼职消防员,负责本工地的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由班长负责,建立消防小组。

三、公司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要对各项目部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列入主要内容。公司消防专管人员要及时收集各项目部消防情况,每季检查和部署防火工作一次,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

四、各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实地情况组织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建立义务消防小组,制订出防火措施,购置消防器材,按规定设置仓库、工棚、食堂、电线及堆场。

五、班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仓库等防火区域,每天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如发生火警除积极组织救护外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各项目部要加强对电焊、电工等特殊轼种的防火知识教育,严禁非专职人员操作。

六、要及时检查总结,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的干部、职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查责任,给予批评、警告、扣罚奖金直至型事处分。

七、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冬季施工防火规定执行,严禁现场明火取暖和室内电炉烘烤。熬制沥青要远离仓库和建筑物,并做好防护准备。

八、公司、项目部的防火组织直接属于当地公安局和驻地派出所领导。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

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其合法权益,履行对作业人员具有提供、告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够对作业人员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于、作业人员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的用品。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特种作业使用的防护镜、焊接面罩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服装主要包括:工作服、防滑鞋、绝缘鞋、绝缘手套、口罩等。

2、项目副产品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上述防护用具和用品的免费提供至作业人员手中并做到有发放记录和借用记录。

3、购置上述保护用具、用品时,现场项目部经理应亲自组织、落实有关采购人员必须到国家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场进行购置,所有保护用具和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项目部资料员或仓库保管员负责及时收集建档备查。

4、为使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真正发挥作用,在发放防护用具和用品时,项目部安全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操作人员其防护用具、用品应如何正确佩戴和使用,并在平时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以保证安全生产。

5、项目部的安全防护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对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国家明令淘汰,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以及磨损严重达不到安全使用的安全用具,应坚决予以报废淘汰。

6、上述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项目部应有设置专项经费概算,专门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不得挪作他用或以次充好。

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伤亡,或虽不在生产劳动岗位上,但由于生产条件或生产设备不良而引起的伤亡,属于因工伤亡事故。

二、发生伤亡事故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并进行调查处理。

三、伤亡事故的分类:

一般轻伤事故:休工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

重伤事故:二人以下有不同程度伤残情况发生。以下均属重伤事故; 伤势严重,需进行大手术的;

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受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 严重骨折、脑震荡;

手指断指一节一能上能下,脚趾断三只以上,或手、脚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

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

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残废的,或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

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发生一般事故,地安全人员要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员,并作好记录; 发生重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安全员或其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公司安全科或项目部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以最快的速度直接向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科报告。

五、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都要认真对待。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工地安全员、工地负责人调查处理;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小组,负责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六、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工地负责人要指定专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人员尽快抢救伤亡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和经济损失的扩大。

七、事故发生后,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仔细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

八、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做好登记。,一般事故应在一星期内结案,由项目安全员将书面材料报公司安全科备案。重伤事故应在一月内结案,重大伤亡事故应在三个月内结案,由安全科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各单位。

九、各项目部和工地负责人负责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各项目部和施工点对发生的事故不得瞒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以及其它阻挠刁难、拒绝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调查人员在调查处理事故中,要公正客观,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

十二、凡有上述二项所述行为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处理。

十三、对事故处理中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十四、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不得开工或领取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和规章制度,掌握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业务水平。

1、新工人进入工地,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单位概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规程、规范、刑法(113-115号)、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公司内外事故教训等。分公司级教育内容为:本工程的概况及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知识,曾发生的事故原因及教训,一般性的防火、消防知识,尘毒预防和急救常识。项目部、班组级教育为: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定,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及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并经考核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2、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要对本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持证上网。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人员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上岗操作。

4、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5、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下列部门负责,公司内专职安全员上岗培训由公司职教处负责;特殊工种由公司质安处负责组织;其他培训由下属各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6、各培训上岗获证后原件由公司档案室留档,下发复印件由分公司、质安科、项目部留存备查。上岗证复审或换证工作由公司职教处和安全处共同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电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2、电焊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4、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5、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6、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7、钢筋笼制作岗安全操作规程

8、挖掘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推土机作业安全规程

10、装载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压路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稳定土拌和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认真遵守电业安全规程,按规定设计、安装、维护、检修 高低压线路及一切用电设备,搞好接地接零保护,确保用电安全。

3、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带电作业

4、加强安全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工具和保险装臵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检查,保证性能 可靠,运行良好。

6、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8、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挂警告牌、装接地线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9、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电气设备 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作场地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品,如木片、棉、汽油、煤油、柴油等。

2、焊接工地附近必须备有砂子、水、灭火机等消防设备。

3、各种电焊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电焊工除电焊机上的电焊软线接头可以自行拆接外,其它电源线禁止触动,均应由电工负责。

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戴好面罩、手套和扇脚等,并通知周围人员,以防弧光伤人,在潮湿情况下焊接,要穿好胶鞋做好绝缘工作。

5、在推上闸刀通电后,电焊工不得用手去接触电焊机上未经绝缘的通电部分。

6、发现有漏电现象,立即请电修理,拉合电闸时需戴上手套,并将脸部躲开。

7、调整电流时,必须在电焊机空转时候进行,使用交流机需要换线时,必须拉下闸刀 后进行。

8、禁止在焊件承受压力情况下,进行焊接工作。

9、在焊接储存油料或天然气的容器,管路和油桶时,必须将油料或气流全部放尽,用 蒸 气吹干净管路,断绝油或气源,容器需将盖子打开后方能进行焊接,在容器里边焊接或工作 时,应先打开盖子通风后再进行工作,防止窒息。

10、高空焊接时,应搭好架子或戴好安全带,必须由身体健康者操作。

11、焊接的残头不准乱扔,以防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

12、打溶渣时,必须戴眼镜,以防溶渣溅入眼内。

13、在雨后特别潮湿的地方必须备有绝缘工具方可作业。

14、工作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收好把线,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火灾。

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割机在启动前应对电源闸刀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防护 罩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夜间作业应有 足够的照明,待确认安全后才允许启动。

2、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紧靠切割机的一头必 须用夹具夹紧,然后手握切割机加力手把缓慢地向下加力,不能初割时突然加力,以免损坏切割砂轮片和砂轮片飞出伤人。

3、切割25cm左右的短钢筋料时,需用夹具夹紧,不准用手直 接送料,切割长钢筋时另一头需用人扶助,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再切割料时,操作切割机人员不能正面对准砂轮片,需站在侧边,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近旁停留,以免砂轮片碎裂时飞出 伤人。

4、切割工作完毕应关闸断电,锁好箱门,露天作业的应做好 防雨淋的措施。

5、不准以切割机代替砂轮机从事打磨作业。

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搅拌机必须安臵在坚实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脚筒架稳,不 准以轮胎代替支撑;

2、开动搅拌机前应检查离合器、制运器、钢丝绳等应良好,滚筒内不得有异物。

3、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工作完 毕后应将料斗固定好。

4、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进滚筒内。

5、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6、现场检查时,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进入滚筒时,外 面应有人监护。

7、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机身内混凝土。做好润滑保养,切断 电源锁好箱门。

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发电机组的配送电源线路应由持证电工装接,与外部 交流供电线路联接的,应设互锁装臵,严禁并列使用,并应遵守当 地电力管理部门的有关用电规定。

2、机房禁止使用明火及电炉,并配备灭火器材。

3、柴油机发电机在启动前,应认真检查柴油,机油是否加足,冷却水是否加满,风扇皮带是否过松,电瓶电源是否充足,线夹是 否夹紧,水温表、机油表、电压及电流表是否完好,确认正常后,才准起动,并严禁带负荷起动。

4、柴油机动转正常后,才准许开启离合器,驱动发电机发电,待配电盘上的电压,电流表工作正常后,才能推启送电闸刀开关,向外送电。

5、在运转中如遇声音不正常,应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碍。

6、如遇“飞车”立即切断油路和用毛巾等物堵空气滤清器进 气口的措施。

钢筋笼制作岗安全操作规程

1、钢筋笼制作必须有一定范围的场地,不同规格钢筋应分开堆放,制

成的钢筋笼也应分别堆放。

2、钢筋切割机在启动前应对电源闸刀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防护罩 或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操作台必须稳固,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待确认安全后才允许启动。

3、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准断料,断料时紧靠切割机的一头必须用夹具 或夹紧,然后手握切割机加力手把缓慢地向下加力,不能初割时突然加力,以免损坏切割砂轮片和砂轮片飞出伤人。

4、切割250毫米左右的短钢筋料时,需用夹具夹紧,不准用手直接送 料,切割长钢筋时,另一头需用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在切割料时,操作切割机人员不能正面对准砂轮片,需站在侧边,非操作人员不得在近旁停留。以免砂轮片碎裂时飞出伤人。

5、用人工弯制钢筋圆箍时,必须站稳脚跟,紧握扳手或套筒,匀速用力,不得用力过猛,并防止钢筋折断弹起伤人。

6、切割完钢筋应关闸断电,锁好箱门,露天作业的应做好防雨淋的措施。

7、雷雨天气,不得在现场竖立钢筋,以防雷击伤人。

挖掘机作业安全规程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臵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 机应顶好支腿,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 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 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 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然后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推土机作业安全规程

1、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 ○ ;在横坡上作业,其

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 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其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 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 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推土机的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持装的方便。摘 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5、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左右相距应大于1.5。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30间距。推土前进必须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时,应分先后,防止互相碰撞。

6、用推土机伐除大树或清除断壁时,应提高着力点,防止其 上部反向倒下。

装载机作业安全规程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档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严禁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应保持在低位;

3、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稍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 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 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压路机作业安全规程

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 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 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 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小于3m在坡道上 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1)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

(2)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3)换向离合器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稳定土拌和机作业安全规程

1、应根据不同的拌和材料,选用合适的拌合齿;

2、拌和作业时,应先将转子提起离开地面空转,然后再慢 慢下降至拌和深度;

3、在拌和过程中,不能急转弯或原地转向,严禁使用倒挡 进行拌昨作业。遇到底层有障碍物时,应及时提起转子,进行检查 处理;

4、拌昨机在行走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低速,保持均速。液压油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停车时应拉上制动,将转子臵于地面;

第五篇: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采石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保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考核。

4、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协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加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入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处罚。

4、经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要协助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积极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决定,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根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3、班前必须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指挥,发现职工违章蛮干要立即制止,督促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对新调入的工人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在其未熟悉生产环境前,应指定专人指导,负责其人身安全。及时表扬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6、对本班(组)发生的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场长,协助调查,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五、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副场长和矿安全员的业务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切实搞好班组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向有关人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上岗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进制止生产过程中的“三违”行为,井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检查监督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机电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所管辖的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负全面责任。

2、熟悉掌握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结构原理、检修质量标准,对管好用好机电设备负全面责任。

3、负责机电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编制机电设备定期检修计划、安全工作规划,并督促实施。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考核设备完好率。

5、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参与一切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6、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搞好设备的定期检查,不断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七、风钻、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麻痹侥幸心理。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采石场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了解爆破的一般机理和炸药、雷管的性能,熟悉打眼放炮工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5、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6、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7、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班、组长指挥,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八、压风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一线的用风量。

2、熟悉压风机及附属设备的构造、性能、供电系统等情况,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对设备运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经常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尽快处理。

4、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由他人代替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实事求事地将本班运转情况填写清楚,不能隐瞒事故,否则,造成后果山当班人自己负责。

6、保持设备和室内外的整洁。

九、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作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爱护安全设备、设施,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一)爆破物品配送回收制度

1、县民爆专营公司、民爆站按规定服务范围,给无运输储存能力的爆破队(使用单位)提供爆破器材配送、回收服务。

2、配送、回收爆破器材,由押运员负责押运,由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实行“双人领取、双人签字登记、双人运送”。提运爆破材料的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凭证采购提运,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3、配送、回收爆破器材应使用符合安全规程的专用车辆(篷布覆盖、捆绑牢固、设置醒目警示标志、严禁超载、严禁乘坐其他人员)。每次提运爆破材料要求整车直达,途中尽量减少停留次数和停留时间,严禁中途过夜,应及时验收入库,当场码准,严禁过夜。

(二)爆破领用清退制度

1、所有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发证,并持证上岗,严禁其它人员顶替上岗。

2、所有爆破材料管理看守人员必须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班班有记录,并及时准确填制有关报表。

3、领用爆破材料必须根据当日需要、凭爆破队长签发的领单在安全员监督下、实行“双人签字、双人运送”到爆破场地,并妥善保管。炸药库严格执行领、用、退制度,须由持有《爆破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及当班值班队长共同签名方可如数发放炸药、雷管,发放雷管时须将脚线 结成短路。

4、当班未使用完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退库,退库时必须双方当面清点数量,填制退料清单。严禁将炸药、雷管送给他人,乱丢乱扔或私藏在井下的任何地点。

5、雷管发放必须提前一天做好编号工作,一个采区不准编重号,做到一人一号,严禁未编号的雷管发出。

6、地面炸药库不直接对对班组发放爆破材料,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矿长批准同意。

7、放炮员必须用炸药箱领用雷管、炸药,并上好锁,炸药箱必须交炸药库山火药发放员负责保管。

(三)爆炸材料的贮存、保管制度

1、炸药库的最大储存量核定为:炸药、雷管不超过十昼夜的生产需求量,其具体数量由炸药库负责人根据当月生产的实际需要核定。

2、雷管、炸药必须分开堆码和储存。堆放高度不超过1.6米、堆垛边距墙不少于0.2米、通道宽度不少于0.6米

3、所有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有值班记录。

4、炸药库必须经常保持通风良好,确保室内于净、干燥,周围无杂草、杂物、积水、无鼠及危害动物进入。保管使用好消防器材和设备。

5、所人接触爆破材料的管理人员必须穿棉衣或抗静电衣服进入仓库内,不得穿化纤衣服。

6、任何人不准携带矿灯直接进入炸药、雷管贮存库内。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用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严禁库房内住宿、酗酒、娱乐;严禁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公共汽车、翻斗车、拖拉机装载爆破器材。

(四)爆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爆破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安全员,负责组织爆破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危险边界、设置警戒标志、发出预警信号。

2、由安全员组织爆破作业人员实施装药、填塞工作。

3、警戒人员应提前到达警戒位置,认真履行警戒职责。

4、由安全员指挥无关人员撤至危险区以外。

5、由安全员发出“起爆信号”,爆破作业人员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迅速起爆。

6、爆破15分钟后,安全员、爆破工进入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由安全员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如发现盲炮、危石等必须按照安全措施处理。并报告主要技术负责人。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工作由矿长进行组织和安排,由以下人员组成: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等,具体名单由矿长确定。

(二)安全检查的具体内容如下: l、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2、“三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3、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等的运转情况和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情况;

4、事故的处理情况;

5、顶板、边坡管理、有毒有害气体危害、粉尘危害情况;

6、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情况;

7、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三)安全检查要求每星期进行一次,对采场生产情况应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应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并进行适当的归纳和整理。

(四)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完成以后安全安全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问题分析报告会”,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三违”行为做出妥当的处理意见。

(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并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处理档案的收集、建档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应酌情报告有关部门,并制定完善的整改方案。

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一)生产设备管理人员采石场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编制采石场设备的维修、改造。更新、报废等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所有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使用、保养、巡回检查、维修等方面的工作要领,促使生产操作人员能用好、管好、修好各类设备。

(三)建立和完善采石场设备和操作记录的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填好设备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做到实物与帐本相符。

(四)搞好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工作,对事故多发地段采取一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各种物的不安全状态,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设备使用技术的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未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六)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生产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保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有序进行。

(七)组织召开重大设备事故的事故分析会,查清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对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处罚方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本矿从业人员必须积极参加本矿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由矿长全面负责安排,生产安全员具体组织,参加学习的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按时到达培训地点,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可以给予20~40元的罚款。

(三)对所有的职工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三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四)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参加劳动、参观、实习人员下矿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

(五)特种作业人员,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或执照后,方准上岗。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六)安全生产日常教育活动每月应进行一次,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方法和使用技巧;事故的识别和处理方法;生产中的个人防护等知识。

(七)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安全事故分析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等,生产安全技术人员每月应组织出一至二期黑板报或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发布安全管理方面的信息和动态,公布生产中的“三违”情况等等,促进采石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八)为了保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每年可从采石场财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安全教育经费,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讨论研究。

五、生产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工作地点,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必须与规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准代替。若发现规定人员未按时接班,应首先向当班领导反映情况,再由领导指定有关人员与交班者办理交接班手续。

(三)严格执行“三不接、四不交”制度。“三不接”即情况交待不清,问题未处理不接;工具、备品、配件缺少或损坏,未进行登记不接;机房、设备、作业场所的清洁卫生未搞好不接。“四不交”即不在机房或作业地点不交;不到交班时间不交;接班人不在交接薄上签字不交;接班人酒醉或精神不正常不交。

(四)交接班双方必须严格按章办事,若有问题纠缠不清时,可以拒绝交接班,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交接班双方在交班簿上签字后,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接班人员负责;在交班时如果出现意外情况,接班人要协助交班人处理好意外情况后,再进行交接班,如短时间内事故不能处理好,应向有关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企业伤亡事故的登记、报告、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伤亡事故发生以后,负伤人或事故现场的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应按有关要求立即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部门。

(三)发生特大事故,企业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伤亡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交予上级有关部门。总矿长对事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四)事故的调查工作应按具体情况分级进行。轻伤、重伤事故山企业负责人召集企业内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分析小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出所在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当地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由省、市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几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特大安全事故由省、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所在地的企业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单位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五)伤亡事故发生后,主管安全生产的矿长应组织企业内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要求编制《伤亡事故登记表》和《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采石场法定代表人对该两份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事。要仔细查明事故原因,准确划分事故责任,处理决定要恰如其分,真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即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切实做到企业领导、企业职工和受害者家属“三满意”。

七、边坡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采石场顶板管理工作,防止坍塌、滑坡事故的发生,保证采石场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生产矿长担任组长的顶板、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总矿长应经常督促顶板、边坡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边坡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应拟定切实可行的顶板、边坡管理计划,年底要对该年的顶板、边坡管理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矿长负责组织顶板、边坡管理的技措资金,技术员边坡的技术管理工作。

(三)安全员负责边坡管理的具体事务,每星期应进行至少一次的顶板、边坡专项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应增加安全检查的次数),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并建立顶板、边坡管理台帐,随时掌握顶板、边坡的变化情况和变化规律。

(四)各班组应加强边坡的管理工作,督促本班职工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时刻注意边坡的变化情况,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并按边坡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对边坡进行认真的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如遇断层、破碎带、边坡变形严重等情况,技术主管应按有关规程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选定合理的支护、加固方式,并山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六)及时检查和清理采场作业面的浮石、松石,特别在爆破作业以后,须在爆破人员检查和清理松石后,其它人员才可进入爆破现场。

(七)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班组长边坡的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否则,应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待处理妥当以后,才可继续作业。

(八)作业前未处理松石、浮石或发现的问题未得到及时的处理之前严禁作业。

八、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每年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从成本中提取。

(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主要用于:

1、安全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维护和检测检验;

2、采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

4、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治;5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管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其它支出。

(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由技术员每年编制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由矿长审查,并报生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半年召开一次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的专题会。

(四)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设专帐进行管理,应定期向矿领导通报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情况。

九、安全奖罚制度

(一)本矿安全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行目标化管理。矿长在其任职期间,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10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二)采石场安全员在其主管采石场安全管理的内,矿内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个人5000元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还应按具体情况,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三)班组长在每的生产期间,所在的班组未发生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给予班组长1000元左右的奖励,否则,除取消该数额的奖金外,另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四)直接从事采场作业的职工和参与采场管理的管理人员缴纳安全风险抵押1000元。本内无重伤、死亡、重特大事故,内除返还风险抵押金外还另按抵押金额给予奖励,否则,除扣除风险抵押金外,另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人有“三违”现象者,扣除风险抵押金。

十、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由安全员负责,其它各岗位和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二)加强职业病预防和个人防护教育,提高全体职工防止职业病危害的水平。

(三)新工人进入矿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采石场作业的人员不得录用。

(四)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职工的健康档案,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予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工作岗位。

(五)定期检测采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粉尘作业点,每月至少检测两次,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点,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

(六)应积极采取防止噪声的措施,消除噪声危害,达不到噪声标准规定的作业场所,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作业场所的噪声宜不超过90dB。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员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做好矿上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切实可行的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并尽快付诸实施。

(三)在重大隐患未消除之前,在隐患区必须设立醒目的危险标志,并指定专人实行定期监控,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对于危及到周围山或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可能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重大隐患,主管领导必须将隐患的基本情况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汇报,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援。

(五)如有关人员或领导在重大隐患的防范、整治过程中有失职、读职行为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伤亡事故,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制度对事故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安全生产档案,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技术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采石场的下列资料应整理、归档:(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资料;(3)技术管理资料、指导生产的图纸、各种会议记录;(4)安全检查记录、设备专项检查记录、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事故的分析和处理记录、各岗位的操作记录等;(5)职工的健康状况资料和个人档案资料;(6)其它需保存的资料。

(四)各类资料山主管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交矿档案室集中保存。档案管理人员应对采石场的有关资料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分类装订、分类保管,做到门类齐全、查找方便、摆放整齐。

(五)档案的借阅严格实行登记制度,重要技术资料的借阅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档案的内容或损坏档案的载体。

(六)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交接双方必须在监交人的指导下对所有档案进行清点、登记,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交接手续。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档案室有害物质的防治和防火、防潮、防盗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如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采石场重要档案资料的损毁、遗失、被盗,按有关规定严厉加处罚。各工种作业规程

一、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公安局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2、执行定时爆破制度。每天进行爆破作业的时间,由采石场安全员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报请采石场长批准。

3、爆破技术员职责:①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②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③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④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⑤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职责:①负责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②对无爆破员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③负责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要及时报告采石场长;④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⑤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⑥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5、爆破员的职责:①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②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③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④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得转让他人或买卖。

6、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①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②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③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峒室温度异常;④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⑤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⑥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⑦峒室内光线不足或无照明;⑧未严格按本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7、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8、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装药前应对炮孔、药壶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②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数据校核修正原设计药量,并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批准;③必须按计算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④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或冲击;⑤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⑥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没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⑦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⑧禁止烟火,禁止用明火照明;⑨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使用。

9、爆破警戒与信号:①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②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硐室爆破区域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③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及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④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职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10、导火索起爆:①应事先按需要用快刀切好导火索。每盘首尾两端应切掉5cm,禁止切割接上雷管及药包或已插入炸药的导火索;②导火索起爆网路要采用搭接、水手接等方法联结。搭接时,其重叠长度不得小于15 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炸药卷,捆绑要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大于90°,起爆导火索的雷管应绑紧在距离导爆索端部15cm处,雷管的集能穴朝向导火索的传爆方向;③导火索网路中,除采用水手结外,禁止打结和打圈。须交错通过时导爆索之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l0cm的垫块;④峒室爆破时,导火索与铵油炸药接触的地方可用塑料包裹以防渗油。

11、爆破后检查:①炮响后,不少于5分钟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②如果发现盲炮、冒顶、危石、支护破坏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③经检查和处理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④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12、盲炮处理: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其附近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②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并禁止进行其它作业,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③发生盲炮时应在当班处理,若当班不能处理或处理不完,应将盲将情况(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等),在现场交待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④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二、露天采场作业安全规程

1、实行先剥后采、剥采分离原则,剥离工作面应当超前于开采工作面4米以上。

2、实行台阶式开采,分层高度10~20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20米;最终边坡角根据岩体的稳定性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75度。

3、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开采方式。

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应当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在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所有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预防措施。

5、进入采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在距地面高度超过2米或者坡度超过30度的坡面上作业时,应当使用安全绳或者安全带。安全绳应当拴在牢固地点,严禁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

6、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危石、浮石上及悬空作业;在人工装运作业时,应当有专人监视,防止坡面落石。严禁在同一坡面上下平台同时作业。

7、由专职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禁止在雷雨天、夜间和雾天进行爆破作业。8,作业人员在铲装、运输作业时,应当严格遵守装载、运输安全规程的规定。

三、采石场机动车运输安全规程

1、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对采石场机动车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胶轮胎气量充足,确保采石场机动车安全使用。

2、采石场机动车行驶必须保持低速,在上、下坡处必须保证有两名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实行前拉后推(下坡时为前阻后拉)。

3、两采石场机动车在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IO米以上的距离。

4、空采石场机动车与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会车时,空采石场机动车应该靠边停下,等载采石场采石场机动车先行通过。会车时两采石场机动车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采石场机动车不准运送人员。

6、下班后,采石场机动车司机必须将采石场机动车清理干净后送到采石场里指定的地方保管。

7、严禁机动车辆驶入履带式工程机械行走的陡坡路段。

四、风钻工操作规程

1、检查主机及支架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2、进入工作面前,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有无瞎炮和残药,如有须由爆破工处理完好后,才能开始作业。

3、要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条件。

4、在开钻平台上作业时,应认真检查其牢固程度,符合要求时才能开始。

5、应经常检查工作面边坡顶板及两帮岩石松动情况,发现有松石,片帮要及时处理,未处理好不许开钻,禁止在悬崖下工作。

6、凿岩机的水绳、风绳接头要联接牢靠。

7、开凿必须先开水、后开风、关机反之,做到湿式作业。

8、炮眼布置要合理,其角度和深度要符合设计要求。

9、吹孔内的碎石必须握住风绳头、吹风管,人应站在孔侧面才能吹风。

10、禁止打老眼、残眼。

11、凿岩时要集中精力,脚要站稳,手要握紧,防止断钎时人机倾倒跌伤,仰钻时助手应站在侧面,不许站在钻机正面。仰钻换钎时,应当用手握着钎杆后才能退钻,防止钎杆落下伤人。

12、气腿应调节平稳,操作者应站在气腿的一侧,禁止骑在气腿上打眼。

13、停钻后,必须清点工具和随带配件,将风绳、水绳盘好和钻机一起放到安全可靠又不影响交通的地方。

五、剥离排土(排碴)工操作规程

1、作业前检查边坡是否有悬顶、松石现象,是否有残、盲炮,如有悬顶、松石应及其时处理,如有残、盲炮应立即报告值班长由爆破工处理。

2、检查剥离装运工具是否完好,在矿(岩)堆上洒水后开始后作业。

3、禁止掏槽作业(挖老鼠洞),撬石时操作者要选择好退路,防止石头滚下伤人。

4、破大块石时,锤柄要牢固,要注意周围人不受大锤和飞石威协。

5、上、下平台不准同一垂直线上作业。如需上下平台同时工作时,上平台必须超前下平台20m。且上平台边坡不得有浮石危及下平台作业。

6、放坡前,首先检查工具和安全绳、安全带、梯子是否完好,安全栓是否牢固,否则必须更换,狂风暴雨天禁止放边坡。

7、推车时,应抬头看路,发现路上有碍物应立即停车清除,转弯或行至终点要减速,前面有行人,应首先发出让车信号,不能与他人抢道。

8、卸矿时要有阻车措施,溜槽下部有人作业,不能卸矿,禁止在上、下垂直同时作业。

六、松石工操作规程

1、根据班计划任务,认真听取班长对有关安全问题的布置,做好本岗位安全防护工作。

2、工作前应进行喷雾洒水,降低粉尘浓度。搞好照明,做好准备工作。

3、正确掌握撬棍,撬石时,两脚一前一后站立成丁字形。

4、作业前做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松石情况,采取先撬顶部,后撬两帮的程序。

5、撬松石应做到:(1)控制石落地点,预定自己进退路线,防止落石伤人;(2)选好安全地点,由一方向另一方稳步撬去(露天可以从上往下撬);(3)要灯明、眼明、手快、耳灵、时刻注意岩层松动情况的变化;(4)撬石时要避免闪倒跌伤。

6、露天处理松石,必须系好安全绳,根绳必须拴在牢靠的地方,防止脱落,多人同时撬石,露天需排成一字形,或分区作业,不得上下同时进行作业。

7、空区处理浮石,可用平台或长竹杆作业。

8、如遇大块松石撬不下来,应交班清楚,或向班长汇报。打眼处理时要采取安全措施。

9、禁止在未撬下的松石下面作业。

10、露天阶梯上有裂缝的土石方或大块松石撬不下来时,应用爆破方法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修订档案(精选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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