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简介(中药饮片)
公司简介
茂名市东亚药业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份,位于茂名市茂港区羊角开发区文化路88号,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其中饮片生产车间1297平方米,仓库400多平方米,办公用房3000平方米。
公司主要以生产中药饮片为主,同时还生产高丽参系列产品、西洋参制品、参茸保健制品等产品。公司经过一年多的再投入和建设,已发展成集生产和经营为一体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公司生产设备先进,加工工艺严密,检测手段完善,建设了完全符合GMP生产要求的厂房设施及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生产设备有:多功能切片机、洗药机、剁刀机、带式干燥机、炒药机等。现拥有对中药饮片进行净制、洗制、切制、炒制、压制、蒸制、粉碎、干燥、、包装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操作间,在中药饮片生产中即能遵古炮制,又能利用先进的设备技术,具备中药饮片多品种规模生产的流水线作业。为掌握产品内在质量标准,设置了质量化验室,配备了马沸炉天平分析仪、澄明度检测仪、紫外荧光灯、水份测定仪、显微镜等仪器设备。
公司在生产经营上贯彻:“人本、诚信、团结、为民”的服务宗旨,奉行:“规范管理,质量第一,信誉至上,诚信经营及顾客满意率100%”的企业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顾客为焦点,严守饮片出厂合格率保证100%的质量目标方针。
在新时期,“东亚”人坚持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继承药业传统、宏扬药业文化、以绿色发展健康,在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原则指导下,为世人做贡献。
第二篇:中药饮片(精选)
常见中药饮片的功效
苍术:辛苦温,归脾胃经。燥湿健脾,祛风湿。
五味子敛肺,滋肾,生津,受汗,涩精。治肺虚咳喘,口干作渴,自汗,盗汗,劳伤羸(leǐ)瘦,梦遗滑精,久泻久痢。
枸杞子补肾,益气,安神,明目,治腰酸,阳痿,遗精,精血不足等症。青蒿:苦辛寒,归肝胆肾经。退虚热,凉血解暑,截疟。贯众:苦微寒,归肝脾经,有小毒。杀虫,清热解毒,止血。艾叶:苦辛温,归肝脾肾经。温经止血,散寒调经
黄精:以根茎入药。具有补气养阴,健脾,润肺,益肾功能。用于治疗脾胃虚弱,体倦乏力,口干食少,肺虚燥咳,精血不足,内热消渴等症。对于糖尿病很有疗效。
防己:行水,泻下焦湿热。治水肿臌胀,湿热脚气,手足挛痛,癣疥疮肿。用于水肿脚气,小便不利,湿疹疮毒,风湿痹痛;高血压。
白术:健脾益气,燥湿利水,止汗,安胎。用于脾虚食少,腹胀泄泻,痰饮眩悸,水肿,自汗,胎动不安.木通:苦寒,归心小肠膀胱经。利水通淋,泻热通乳。
细辛:辛温。归肺肾心经。温肺化饮,祛风散寒,止痛,宣通鼻窍。
天麻: 祛风湿,止痛,行气活血,利腰膝、强筋骨,增加外周及冠状动脉血流量,缓解平滑肌痉挛,缓解心绞痛。
连翘: 中药味苦,性微寒。清热解毒,散结消肿。蒙药味苦,性凉。清“协日”,止泻。
主治:中药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发热,心烦,咽喉肿痛,斑疹,丹毒,瘰疬,痈疮肿毒,急性肾炎,热淋。蒙药治黄疸,肠刺痛,“协日”病,肠热。
三七:甘微苦,温,归肝胃经。化瘀止血,活血止痛。
石膏:辛甘、大寒,归肺胃经。清热泻火,除烦止渴,收敛生肌。(温热在气分,肺热咳喘)金银花:甘寒,归肺心胃经。清热解毒,疏散风热。
麦冬: 养胃生津,润肺清心。用于热病伤津、心烦、口渴、咽干、肺热燥渴、咽喉痛等症。雄黄:败毒抗癌、祛痰镇惊、杀虫疗疮、消炎退肿
全蝎;息风镇痉,攻毒散结,通络止痛。治惊风抽摘,癫痫,中风、半身不遂、口眼歪斜,偏头痛,风湿痹痛,破伤风,淋巴结结核,风疹疮肿。
血蝎是常用的珍贵中药材,它具有消炎、止血生肌、散瘀止痛之功效,用于中药各种血症的治疗,经临床证明,其对骨折、软组织损伤和咳血、呕血过多等多种血症.阿胶: 补血;止血;滋阴;润燥。主血虚证;虚劳咯血;吐血;尿血;便血;血痢;妊娠下血;崩漏;阴虚心烦失眠;肺虚澡咳;虚风内动之痉厥抽搐。
石斛:为兰科植物,以茎入药,具有滋阴清热、生津止渴的功效。
杜仲: 补肝肾,强筋骨,安胎。治腰脊酸疼,足膝痿弱,小便余沥,阴下湿痒,胎漏欲堕,胎动不安,高血压。
薄荷:辛凉。归肝肺经。疏散风热,清利头目,利咽,透疹。
何首乌:用于血虚,头昏目眩,体倦乏力,萎黄;肝肾精血亏虚,眩晕耳鸣,腰漆酸软,须发早白;高血脂症。
鸡血藤:补血,活血,通络。用于月经不调,血虚萎黄,麻木瘫痪,风湿痹痛。牡丹皮:苦辛微寒,归心肝肾经。清热凉血,活血散瘀。
附子:辛甘热,归心肾脾经,有毒。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止痛。(亡阳症,脾肾阳虚,寒湿痹证)安息香:气味::辛、苦、平、无毒。功效:开窍醒神;豁痰辟秽;行气活血;止痛 芒硝:咸苦寒。归胃大肠经。泻下软坚,清热。浙贝: 清热化痰;开郁散结。
川贝的功效: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热燥咳,干咳少痰,阴虚劳嗽,咯痰带血。功能治虚劳咳嗽、吐痰咯血、心胸郁街、肺痿、肺痈、喉痹、乳痈。茵陈蒿:苦微寒,归脾胃肝胆经。清利湿热,利胆退黄。茯苓:甘淡平。归心脾肾经。利水渗湿,健脾安神。银柴胡:甘微寒,归肝胃经。退虚热,清疳热。
山药的功效:清热,解毒。治温病发热,热毒血痢,痈疡,肿毒,瘰疬,痔漏。
熟地黄:甘,微温。归肝、肾经。功能主治:滋阴补血,益精填髓。用于肝肾阴虚,腰膝酸软,骨蒸潮热,盗汗遗精,内热消渴,血虚萎黄,心悸怔忡,月经不调,崩漏下血,眩晕,耳鸣,须发早白。
山茱萸:酸、涩,微温。归肝、肾经。功能主治:补益肝肾,涩精固脱。用于眩晕耳鸣,腰膝酸痛,阳痿遗精,遗尿尿频,崩漏带下,大汗虚脱。内热消渴。
麻黄:辛、微苦,温。归肺、膀胱经。发汗、平喘、利水(外感风寒表实证)番泻叶:甘苦寒。归大肠经。泻下导滞。
苦参:苦寒,归心肝胃、大肠膀胱经。清热燥湿,祛风杀虫,利尿。黄连:苦寒。归心肝胃大肠经。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厚朴:苦辛温,归脾胃肺大肠经。行气燥湿,消积平喘。
甘草: 清热解毒,润肺缓急,去痰止渴,调和褚药。灸用,治脾肺虚弱,食少,腹痛便溏,劳倦发热,肺痿咳嗽,心悸,惊簡;生用,治咽喉肿痛,消化性溃疡,解药毒及食物中毒。
陈皮:具理气降逆、调中开胃、燥湿化痰之功。主治脾胃气滞湿阻、胸膈满闷、脘腹胀痛、不思饮食、呕吐秽逆、二便不利、肺气阻滞、咳嗽痰多,亦治乳痈初起。
白芷:辛温,归肺胃经。解表去风,燥湿,消肿排脓,止痛。(阳明头痛,寒湿带下)五加皮:辛苦温,归肝肾经。祛风湿,强筋骨,利水消肿。玄参:苦甘咸寒,归肺胃肾经。清热凉血,滋阴解毒。
沉香:辛苦温,归脾胃肾经。行气止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
吴茱萸:辛苦热,归肝脾胃肾经。有小毒。散寒止痛,温中止呕,助阳止泻。(寒滞肝脉致寒疝腹痛及头痛。中焦虚寒,呕吐泛酸及脘腹冷痛。脾肾阳虚,五更泄泻)槟榔:苦辛温,归胃大肠经。驱虫消积,行气利水。藿香:辛微温,归脾胃肺经。化湿解暑止呕。
生地黄:甘苦寒,归心肝经。清热凉血,养阴生津。(热入营血、血热妄行等热病)防风:辛甘微温;归膀胱肝脾经。去风解表、胜湿止痛,解痉。佩兰:辛平,归脾胃肺经。化湿解暑。
威灵仙:辛咸温,归膀胱经。祛风湿,通经络,止痹痛,消骨鲠。
川穹:活血行气,祛风止痛。用于月经不调,经闭痛经,症瘕腹痛,胸胁刺痛,跌扑肿痛,头痛,风湿痹痛。
车前子:甘寒,归肾肝肺经。利水通淋,渗湿止泻,清肝明目,清肺化痰。
白及:苦、甘、涩,微寒。归肺、肝、胃经。收敛止血,消肿生肌,敛疮。用于咳血吐血,外伤出血,疮疡肿毒,皮肤皲裂;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衄血,金疮出血,溃疡疼痛,汤火灼伤。栀子:苦寒,归心肺肝胃三焦经。泻火除烦,清热利湿,凉血解毒,消肿止痛。(肝胆湿热、)
独活:辛苦,微温。归肝膀胱经。祛风湿,止痹痛,解表。
桂枝:辛甘温,归心、肺、膀胱经。发汗解表、温经通阳。(风寒湿痹、痰饮蓄水、胸痹)
王不留行:行血通经,催生下乳,消肿敛疮。治妇女经闭,乳汁不通,难产,血淋,痈肿,金疮出血。
通经下乳:用于经闭及乳汁不下。王不留行治乳汁多而不通;如乳汁少之虚证,则需配用补益气血之药。
活血消肿:用于瘀血肿块及疮痈肿毒。
大黄:苦寒,归脾胃大肠肝心经。泻下攻积,清热泻火,解毒,活血祛瘀。
第三篇: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时炮制、煎煮等管理。
三、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四、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
五、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六、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质量管理为核心,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
七、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八、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九、尚未评定级别的医院,按照床位规模执行相应级别医院的人员要求。
十、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采购中药饮片,由仓库管理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十一、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十三、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十四、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十五、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十六、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十七、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
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十八、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十九、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二十、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十一、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二十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标签和药品要相符。
二十三、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第四篇: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1、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体现中药治病特色,发扬祖国传统医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医疗机构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饮片生产、经营企业购入中药饮片。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检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中药报告书》复印件。
4、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5、医疗机构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包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批准文号。
6、验收中药饮片应符合规定,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的核对,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票货不符的,有权拒收,不得入库。
7、中药饮片出库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出库。
8、在库中药饮片应定期进行养护,根据药品特性及季节变化特点,采取干燥、降氧、熏蒸、除湿等方法进行养护。
9、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10、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及流程
1、采购中药饮片必须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2、保管员根据库存与临床用药情况提出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保管提出计 划拟定采购计划,报药剂科负责人审核后交主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员从已备案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3、购进中药饮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合格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供货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首营企业还必须与原件对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以及产品所属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SP证书》、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印章,审查合格后归档保存以备查。
5、每年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签订明确质量条款的“药品采购合同”和“廉政协议”,供应单位保证所供药品是合法,质量合格的药品。
6、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中药饮片包装上应有生产企业、品名、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药品生产许可证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每批中药饮片还需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7、中药饮片的购进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择、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药品购进时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供应及时,合理使用。
8、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 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9、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10、每年应当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 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11、采购流程:科主任审查主管院采购员按批准采购。
中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
1、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4、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
中草药保管制度
1、中草药应按计划购进,严把入库验收质量关。
2、中草药仓库应整洁卫生,药缸或贮器应物名相符。
3、要努力做好防虫、防霉、防鼠、防盗等工作,个别品种应及时翻晒清洗,严把质量关。
4、药品的调拔、领发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注意防火、防盗,关闭门窗落好锁,做好库房安全保卫工作。
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制度
1、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2、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通风、避光、阴凉、对抗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措施;
3、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夏秋季节,即每年 5—9 月份梅雨期,每月要将全部饮片检查一遍;
4、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标签应写正名、正字,与药典名、医院处方给付管理办法规定相一致,防止混淆、混药;
6、饮片上柜应执行先生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7、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器具,工作完毕后整理调剂台,保持室内、调剂台清洁,无杂物;
8、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发放;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
中药饮片的调配管理制度
1、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2、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一年备查;
3、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销售,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5、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配方、四核对、五发药的程序;
6、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量误差不大于±2%,剂量误差不大于± 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病人;
7、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病人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8、配方人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外带处方不配,并向病人讲清楚情况,或经过本院医师审核后重新开具;
9、代煎处方要严格按照医院待煎中药制度要求,仔细填写中药代煎卡,不能漏项。并及时向病人交代取药时间等事项。
10、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
11、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照处方内容配药、发药,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发药。
12、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的制度执行。
第五篇:中药饮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管理。
第三条按照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工作。第五条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
第六条中药饮片管理应当以为核心,制定严格的,实行。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的中药饮片管理由单位的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药学部门主管,中药房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一级医院应当设专人负责。
第八条直接从事中药饮片技术工作的,应当是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医院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中药师或相当于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第九条负责中药饮片验收的,在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是具有中级以上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在一级医院应当是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负责中药饮片临方炮制工作的,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炮制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中药饮片煎煮工作应当由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
第十二条尚未评定级别的医院,按照床位规模执行相应级别医院的人员要求。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
采购中药饮片,由人员依据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提出计划,经本单位主管中药饮片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依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合法的供应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合法中药饮片供应单位。严禁擅自提高饮片等级、以次充好,为个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医院采购中药饮片,应当验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验证注册证书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十六条医院与中药饮片供应单位应当签订“”。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供应单位供应的中药饮片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供应单位和供应方案。
第十八条医院对所购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第十九条对购入的中药饮片质量有疑义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定的药检部门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有条件的医院,可以设置中药饮片检验室、标本室,并能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中药饮片常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购进中药饮片时,验收人员应当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质量检验报告书、数量、验收结果及验收日期逐一登记并签字。购进国家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当检查核对批准文号。
发现假冒、劣质中药饮片,应当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二条中药饮片仓库应当有与使用量相适应的面积,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及设施。
第二十三条中药饮片出入库应当有完整记录。中药饮片出库前,应当严格进行检查核对,不合格的不得出库使用。
第二十四条应当定期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五条中药饮片调剂室应当有与调剂量相适应的面积,配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除尘设施,工作场地、操作台面应当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十六条中药饮片调剂室的药斗等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应当排列合理,有品名标签。药品名称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名称。标签和药品要相符。
第二十七条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
第二十八条医院调剂用应当按照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九条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第三十条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率应当达到100%。
第三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中药饮片调剂质量进行抽查并记录检查结果。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第三十二条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第三十三条罂粟壳不得单方发药,必须凭有麻醉药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淡红色处方方可调配,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三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成人一次的常用量为每天3—6克。处方保存三年备查。
第三十四条医院进行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第三十五条医院开展中药饮片煎煮服务,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场地及设备,卫生状况良好,具有通风、调温、冷藏等设施。
第三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煎煮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药饮片煎煮液的和容器应当无毒、卫生、不易破损,并符合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由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给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医院,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给以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一条其他医疗机构的中药饮片管理和各医疗机构的民族药饮片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依照本规范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乡村医生自采、自种、自用中草药按照《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8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四条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负责解释。
1、目的:为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有效,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企业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和销售
4、责任:购进部门、销售部门、仓储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 中药饮片的采购:
5.1.1 应向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购入中药饮片。5.1.2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除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外,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5.1.3 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5.1.4 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5.2 中药饮片销售 5.2.1 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售药。5.2.2 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5.2.3 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5.2.4 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按不合格药品处理制度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5.2.5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5.2.6 严格按配方、发药师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5.2.7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5.2.8 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复核员复核,严格复核无误后签字后可发给顾客。5.2.9 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况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5.2.10 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楚情况。
5.2.11 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5.2.12 中药饮片来料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符合有关卫生条件。5.3 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 5.3.1 中药饮片质量检查必须贯穿在门店饮片经营全过程中,任何与饮片流通有关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5.3.2 中药饮片进货时,必须验收其品名、产地、数量、规格、质量,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现象或货单不符的不得接收应退回供货单位。5.3.3 中药饮片必须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每季度检查一遍,并根据中药饮片的性质进行烘烤、翻晒等养护。出现质量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5.3.4 中药饮片上柜必须执行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原则,不合格饮片一律不得上柜。5.3.5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过筛后装斗,装斗前应复核,防止混装、错装,及时清理格斗,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