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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85-541539 公司文案 发布时间: 2023-06-24 06:49:14 来源:网络

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国有企业的投资着眼于预期的收益,因而不可避免地承担着相应未来的风险。本文简要分析了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的成因、识别方法以及投资风险控制方法,希望国有企业通过加强对投资风险的管理,从而实现投资的最大收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国有资产

考核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率。而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是靠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来实现的。国有企业的投资活动又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即在投资过程中发生经济损失或投资完成后不能带来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就目前来说,由于受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影响,整个世界的经济形势都不容乐观,国有企业要想取得投资收益,实现国有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国有企业投资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稳定性、高效性和安全性,国有企业必须首先搞清楚投资风险的成因,尽量规避投资风险,建立起完善的、有效的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

一、投资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投资风险的形成原因

国有企业要正确有效地对投资风险进行管理,就必须对投资风险的成因有明确的认识。这样才能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和控制。投资风险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投资过程的非科学性。

直接投资风险产生的原因是:

(1)投资的产业结构存在风险。投资分散化现象严重,有限的资本被投往过多的行业,无法形成规模效益;投资结构不适应市场需要,许多产品已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导致大量产品积压;

(2)投资决策风险。在进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对投资方案缺乏周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或者所依据的经济信息失真、滞后,违反科学决策程序,造成投资的巨大浪费;

(3)投资执行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因不了解市场行情,或者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物资供应不及时、缺乏严格管理等,造成投资项目不能按原计划完成所形成的风险;

(4)投资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不能形成预期的生产能力或市场对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以及成本、生产技术和通货膨胀等不确定因素造成的。

2、直接投资与金融投资相互影响。直接投资是金融投资的利润源,直接投资的效率、效果直接决定了金融投资的效率、效果。在直接投资运作过程中,受经营者能力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国有企业的信用能力、盈利能力以及技术革新进度等将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这一系列不确定性会迅速波及金融投资领域,造成金融投资中金融商品价格的波动,从而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影响金融投资“经济杠杆”作用的发挥。同时,金融投资又加大了国有企业直接投资风险,导致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成本上升。

二、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的有效控制方法

风险控制是指通过降低损失的频率或者减少损失的程度,来减少期望损失成本的各种行为。通常把主要是为了影响损失频率的行为称之为损失防止手段,而把主要是为了影响损失程度的行为称之为损失降低手段。风险控制的基本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指事先预料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程度,判断导致其发生的条件和因素,在投资活动中尽可能地避免风险或改变投资流向。这是风险控制的最有效的手段。

(二)风险抑制

风险抑制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这是投资者在掌握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力图维持原有投资决策,实施风险对抗的积极措施。

(三)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是指对一些无法避免和转移的风险采取现实的态度,在不影响投资者大局利益的前提下降低风险承担下来。这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手段,投资者在明确风险的情况下,修改自己的行为方式,努力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

(四)风险转移

只有对投资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后,才能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建立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机制,保证投资实现最大的预期收益。所谓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就是把风险机制引入到国有企业经营中去,让决策者在市场经济多变的环境中承担风险责任,行使对投资风险的权力,得到风险决策的收益,同时承担风险产生的危害。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的主要步骤有:

1.明确风险承担者的责任。要使投资风险承担者也即风险权力的行使者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必须从法律、经济、行政上明确其职责,迫使他们认真筹划,居安思危,不断改善投资管理。

2.确保风险承担者享受风险报酬。风险补偿是风险承担者所承受的精神上、心理上沉重压力的物质补偿。这是对其时刻面临变幻莫测的市场、投资方案是否最佳、投资能否收回、如何获得最大盈利等种种心理压力,并且做出了大量实际工作的一种补偿也可称之为奖励。

3.确立风险承担者应有的地位。按照权责利对等的要求,必须给予国有企业独立自主的投资决策权,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干涉国有企业的投资决策权,这是建立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的基本前提。而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管得过多、过严,使国有企业缺乏投资决策的自主权,也就难以发挥其能动性,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管理机制。因此,必须对目前的国有企业制度进行改革,使政企分开,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经济组织。

总之,在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现有的方法和经验,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我国特有的国情,以及在特殊体制下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差别。因此,我国国有企业不能完全照搬发达国家的理论方法,而是必须要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投资的有效性,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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