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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59-718308 叙职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9-27 18:34: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

附件一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

工作证明

同志:

在工作年限满3年整,在职担任 一职。主要负责等。特此证明。

单位负责人: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

1、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详见附件一),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审批表中“专业岗位”与“拟定任职资格”的内容,该内容将做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工作单位在“基层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申报;

2、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3、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在职证明上需说明某同志在此单位的工作年限、担任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5、参加律师系列评审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教师系列评审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师还需提供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需持龙育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8、会计、经济、统计、卫生、出版、翻译,以上六种以考代评类专业可在人才服务局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但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初级资格,达到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年限和其他标准后才能报考中级职称,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cn“最新公告”;

3、办理时间:2012年6月1日至

4:00

2012

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二)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样表请勿下载)

(三)参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一览表

黑龙江省人才中心-0451-82609005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第二篇: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表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专 业 技 术 定 职 表

单位姓名拟定职务拟申报职称,如助理工程师填表时间申报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见习期 工 作 小 结

第三篇: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须知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须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3940次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转正定职须知

一、办理转正定职人员对象

1.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后见习期满,并从事规定年限的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并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不需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自考、函授、夜大、成教、职大、网络教育等教育形式毕业的毕业生不属于转正定职范围。

3.国家已经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务系列、档次,需要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不再办理转正定职。

二、办理转正定职人员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可认定副高级或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办理转正定职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持原件到现场审验),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

3.学籍档案证明材料(档案托管在河池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人员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学籍档案证明;档案托管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开具学籍档案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持原件到现场审验)。

5.提交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持原件到现场审验)。

6.提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网上核查代码及核查结果材料。

7.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一张。

四、办理转正定职程序

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后,根据下列程序到相应职改办办理: 1.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定职,按职称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办审批或各县(市、区)职改办审批。

2.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定职,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职改办审批。

3.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定职,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附件:学籍档案证明.doc

附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定职表(最新).doc

第四篇: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通知

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通知

一、申报条件

档案在省人才服务局保管满一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报:

2、于2012年7月1日前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再从事两年专业技术工作,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于2012年7月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材料

1、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详见附件一),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审批表中“专业岗位”与“拟定任职资格”的内容,该内容将作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工作单位在“基层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并注明同意申报;

2、一张两寸彩色照片;

3、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在职证明上需说明某同志在此单位的工作年限、担任职务、主要工作内容等,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7、在龙育公司存档人员需持龙育公司出具的介绍信;

8、会计、经济、统计、卫生、出版、翻译,以上六种以考代评类专业可在人才服务局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但需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初级资格,达到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年限和其他标准后才能报考中级职称,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查看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文件。

三、注意事项

1、在龙育公司办理就业代理的人员不参加初级职称评审;

2、领取任职资格证书时间及所需材料,请登录龙江人才网“最新公告”;

3、办理时间: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定职审批表》请正反面打印

第五篇:关于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的通知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发〔2012〕48号

关于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的通知

各片区指挥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本部各部门: 二0一一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即将经结束,为做好见习生的定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按照《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及见习期管理办法》,积极引导见习生对照个人见习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写出见习总结及发展规划。

二、各单位召开见习生考核定职专项会议,在考核评议过程中,应本着对企业、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地对申请定职见习生做出见习期的综合考评,并根据考核评议结果写出考核鉴定意见。

见习生定职考核将进行通过末位淘汰机制,对表现较差或达不到见习期要求的见习生予以延长见习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定职需报材料:

1、个人见习总结及发展规划书(包括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个人定位及工作目标等)。

2、见习生分阶段(季度)见习鉴定表(附件1,四个季度共四份书面资料)。

3、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此表由人力部发放)。

各单位务必在7月30日前以上3种需报材料及《指导培训协议书》报人力资源部。

四、各单位务必于7月30日前将2011年见习生定职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姚先兰,电话:0371-67283943。

五、河南中隧劳务公司见习生定职比照此文件执行。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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