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述责述廉。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省、市委全会、纪委全会,以及县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全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一次抽查检验;更是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再动员、再部署和再督促。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就落不到实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细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长抓常抓深,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党的执政地位,这是中央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明确要求,更是党委工作的本职回归,是法定之责。市委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对县(市)县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作出要求,明确提出落实主体责任是各县(市)县党(工)委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也对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意见建议。因此,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我们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真正做到“扛稳抓牢做实”。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其实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严是爱、宽是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就是要避免干部犯错由小到大、由量到质,从违纪走向违法,从党纪政纪处分走向刑事判决。下面,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对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要再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回顾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到落实“两个责任”,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首轮巡视巡察到“一准则两条例”,一系列的重大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带动了民风社风向善向好,深得党心军心民心。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产生如此深刻的变化、深远的影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持续攻坚、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结果,是中央到地方层层传导压力、接连发力的结果。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市也相继明确“两个责任”,出台“主体责任落实年”、“主体责任深化年”等系列工作方案,作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这都是带头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体现,旨在唤醒各级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在中央、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牵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谋划、重部署、强督导,推动全县上下形成了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特别是2016年新一届县委领导班子产生以来,我们在巩固和深化上一届县委主体责任落实成果的基础上,以主体责任深化年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了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们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严守党纪党规;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回头看”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主动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认真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校正发展方向;坚持好干部标准,认真组织换届选举,严肃换届纪律,按程序审慎选人用人,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意见,严肃查处“四风”尤其是隐性“四风”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持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总的来看,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视程度在提高、压力传导在加强、工作成效在提升,全县政治生态不断改善、持续向好,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当前,我县正处在蓄势崛起、转型跨越的关键时期。要崛起,要跨越,要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现实,迫切需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管党有力、治党有力、建党有效,锻造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发展需要相比,我县在全落实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个别党组织负责人、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随大流、人云亦云,没有真正深入灵魂,没有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还停留在上行下效的层面;有的迫于当前形势,迫于上级压力,表面上认同,但心中有想法、有不同认识,不以为然,片面地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类似一阵风、一场运动,是一时之举,甚至有抵触情绪。二是个别党组织落实部署打折扣、执行决策不彻底,“弱化”、“虚化”、“软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依旧把党建当“虚活”“副业”,贪“虚功”,落实工作停留在喊喊口号、发发文件、扯扯横幅、贴贴标语、做做样子层面,揪不住工作“抓手”,没有实招,方法不多。有的只说不练,做“架子”,要么“喊在党(工)委、干在纪(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要么“党(工)委说说、纪(工)委诺诺”,“两个责任”落实都不到位。三是个别党组织及其有关负责人缺乏从严管党治党的担当,有的习惯于当“老好人”,或闭着眼睛“打座”、“念经”,对问题不闻不问,或遇到问题绕着走,或问题迎来扭过头,甚至将问题捂着藏着掖着、遮丑护短,不敢较真叫板,不能动真碰硬。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破坏着我县的政治生态,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迟滞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四是个别党组织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依然存在。表现为个别乡(办)还没有将压力传导至各社区(村),个别党委、总支还没有将压力传导至辖属支部,还有极个别党(工)委、总支连党建专题会、党风廉政专题会都没有召开过,更别提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了,根本就没有传导压力。同志们,这从轻了说是对工作不重视,从重了说是典型的工作“抓瞎”了呀!将直接导致“基础不牢”,危害非常大、后果很严重。全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要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系、是集体责任也是个人责任,务必要警觉起来、行动起来,强化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切实树立为党组织和辖县人民负责、担责的思想自觉,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较真碰硬,以主动担当的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借此机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与干事创业的关系,结合我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实际,我谈两个方面的认识。一是讲规矩守纪律是对敢于担当者和改革创新者的支持与保护。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没有任何一处是与改革创新精神相悖的。目前,有些同志存在模糊认识,把不敢担当、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归结为从严治党大环境;有的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降低、为人处世小心谨慎,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这是在从严治党过程中,一些党员干部对新常态不适应导致的结果。现在我们党通过颁布准则和修订条例,对党员干部行为开列“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法有禁止不可为,法有授权必须为”,从严治党就是为了确保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不出事。二要从严执纪问责是对干部的关爱与保护。中央多次提出,要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护“森林”。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其实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保护。“严是爱、宽是害”,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动辄则咎,就是要避免干部犯错由小到大、由量到质,从违纪走向违法,从党纪政纪处分走向刑事判决。从严执纪问责,会让一部分干部不适应,但有点“骂声”是为了防止痛心的“哭声”。在座各位应该记得,去年我们到监狱接受廉政教育时,几位在押人员发言时都十分后悔地谈到,如果当时组织或领导及时提醒他、早给予纪律处分,如果自己能够早一点从执纪问责中做到防微杜渐,就不至于酿成大祸、成为阶下囚。这些发言,句句都戳人心扉、令人痛心、催人警醒呀!同志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一贯的坚持。现在纪委处理一个干部,是为了挽救一百个、甚至一千个干部;抓住一个典型,就是为了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给更多的干部敲响警钟。从严治党,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政权长治久安,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挽救干部、保护干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真正从心底深处认识从严执纪问责的重要性,这样才能发自内心地拥护中央决策、响应党委号召,真正把个人、家庭、单位管好。
二、紧盯问题,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内涵把握要再聚焦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践的发展、认识的深化,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不仅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涵盖在内,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目前,我县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这是中央、省市委的判断,也与市委巡察“回头看”查摆的问题和县委巡察发现的问题相符。我们一定要盯紧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焦聚力加以解决,真正做到在政治上高度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一)要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对照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各级在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观念淡化,政治担当缺失,在一些问题和事情上讳莫如深,立场态度不鲜明;有的对上级精神理解不深,不会或不能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为指导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处理矛盾时“仰脸看上级”,上级不给意见就不动不办不理,推拖又推诿;有的谋划安排工作不全面,落实省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导致工作浮漂、短板突出;有的单位和部门的党组织地位弱化,以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支部会,“三会一课”与行政班子会、干部职工会混为一谈,甚至有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不开支部会讨论表决而直接通过,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削弱着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影响着党组织的形象和党的权威,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切实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把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放到全市全县的大局中谋划,确保贯彻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调、不棚架;切实遵照党章党纪党规开展工作,规范运作,确保党的规定严格执行、党的领导不断加强。(二)要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纵观我县,党的建设薄弱环节还很多:有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够扎实,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有的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的不够好、执行得不够严;有的对非公领域内的党建工作抓得不力,导致党建空白或党的建设弱化、边缘化;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目标责任等基础性工作缺失;有的党组织坐等群众登门多、上门服务群众少,群众遇到困难“只见教会帮、不见党员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和服务功能亟待强化,等等。造成这些缺失的原因,说细了是工作抓得不好、落实不力,说重了是失职失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强化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此方面,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大谋划、部署和督查力度。(三)要着力解决从严治党不力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工程,落实主体责任涉及到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等方方面面,在工作过程中要善于抓住重点、举纲带目。前面,我已经讲了我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几种表现形式,不再赘述。那么,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怎么抓,重点抓哪些?有的同志可能还有些迷茫,实际上,你要牢牢把握“三点”: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今年,省市县纪委全会特别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讲的就是这一点。二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决定。中央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部署,方方面面都讲得很全,条条块块分得都很清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抓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对照要求逐项落实,各级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就不会“抓空”。三是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县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第一,要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定力。第二,要把握重点任务,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是做到“六个突出”(突出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突出牵住抓紧“两个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突出锲而不舍纠治“四风”这个“着力点”,突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这个“重头戏”,突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这一“硬手段”、突出建好执纪队伍这个“强保障”)。第三,要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是做到“五个常抓不懈”(思想政治教育要常抓不懈,严挺纪律要常抓不懈,严格政治生活要常抓不懈,严把选人用人关口要常抓不懈,强化党内监督要常抓不懈)。希望各级党组织要再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三、强化措施,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举措要再有力
责任不落实,任务就落空。要着力健全责任体系、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更顺畅、更有效。
(一)要层层压实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核心在领导班子、关键在党组织书记、重点在班子成员和关键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强大合力。要压实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坚持党建工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严格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要压实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不仅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矩,严格廉洁自律,为班子和全体党员作出表率,还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以及辖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要压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样的注意力抓好分管系统、部门、科室,以及同志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领导班子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切实做到管人、做事、治党相结合,提高分管口业务水平与保持队伍清正廉洁相结合,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二)要带头落实责任。
“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也是党员干部中的“关键少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如果率先垂范、树立标杆、作出样子,那么下面就会跟着来、照着做,就会带动一方、影响一片;如果做不好,甚至出了问题,对本人、对家庭是一种损害,更重要的是对一个单位、一个地方党的形象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所以说,主体责任能否做细做实,关键要看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愿不愿担当,能不能做到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能不能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中央曾专门下发有关问题通报,专门指出领导干部出了问题,相比一般党员干部,其违纪违法行为危害更大、影响更坏。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三个带头”:一是要带头学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要带头学习新准则新条例,自觉规范言行,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要在学规矩之后,带头讲规矩,主要是对分管领域、分管系统提出要求。要带头守规矩,主要是要做到自己守、单位守、大家守。二是要带头接受监督。要谨言慎行,坚持公开公正,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工作生活的习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自觉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把组织和人民的监督当作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查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心实意地听取不同意见,闻过则喜、有过则改,努力实现自我警戒、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三是要带头廉洁自律。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家人,对配偶、子女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防止家人利用个人职权和声望,进行利益输送、违法乱纪。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家风连着两端,一头是个人和家庭,一头是党和政府,影响和带动着政风民风社风,家风正,则政风清、民风淳;政风清、民风淳,则社风端、社稷安。家风建设很重要、很必要。今天参会的有乡(办)、委局党组织负责人,有纪委常委,请大家回去后组织班子成员晒一晒家风,同志间也谈一谈家风,为自己设置一道安全“防火墙”、“隔离带”。同时,还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做到心口如一、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对自已和他人如一,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和干净干事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三)要强化保障支持。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针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要建立明责机制,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特别是县委下发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要求,健全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内容和工作措施,建立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整改机制,落实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约谈、专项评比、现场指导、述职评议等形式,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巩固和提升主体责任落实效果,不断将主体责任落实引向深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督办,凡整改不达标、问题不解决的,坚决不放过。要注重支持保障。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缺一不可,主体责任是前提和基础,监督责任是保障和支撑。各级党组织在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要切实加大对纪委工作的支持力度,为纪委更好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主业主责提供坚实保障。(四)要强化考核问责。
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强化考核问责。中央、省市委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初量化工作目标,年中专题听取汇报,年末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变“软任务”为“硬指标”。要创新考核方式,丰富考核形式,完善评价体系,将考核成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干部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要依纪依规问责。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渎职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追究党组织的责任,又追究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法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避免利器生锈,避免出现破窗效应。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在执纪方面要严格严肃,公平公正,决不能徇私枉法,说情打招呼,对于性质恶劣的,坚决依法依规顶格处理。要实行终身问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肃问责,彻底打消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击鼓传花”“拍屁股走人”的不负责任思想,倒逼其管好自己的“承包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在岗一日、尽责一天。要完善问责措施。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把问责事项、方式和程序制度化、具体化,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同志们,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是培养干部、保护干部的需要,是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的需要,也是确保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更是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优异的成绩、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