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授权委托书(车管所)
授权委托书
宁国市车管所:
本单位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全权办理
汽车(车牌号:)机动车质押登记相关事宜。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申请机动车登记或业务的代理行为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人对该代理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格式
关于车管所授权委托书格式,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车管所授权委托书格式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贵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
委托人: 受托人:
个人身份证: 个人身份证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6、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7、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二)车管所授权委托书格式
_____________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车号鲁R______________号(大型□小型□挂车□农用车□低速车□摩托车
□)或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 机动车_____________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资料及 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_____日内有效。
委托人(车主)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经办人)签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车主)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受托书受委托人(经办人)提交,受托人(经办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托人(车主)为个人的由本人签名,委托人(车主)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第三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委 托 书
兹委托代理人
(姓名)办理下列第 项机动车登记和 业务。委托办理车辆号牌号码为:
或者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为
。委托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委托有效期至
****年**月**日止。
委托代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事项(请在委托事项后打√)。
1、注册登记 口
2、变更登记 口
3、转移登记 口
4、注销登记 口
5、质押、解除质押备案 口
6、补、换、申领登记证书口
7、补领、换领号牌 口
8、补领、换领行驶证 口
9、更正业务 口
10、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口
11、抵押、解除抵押登记 口
12、失窃、注销失窃业务 口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 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委托人(私人签名、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年**月**日
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第四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市涪陵区车管所:
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
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车管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委托人:
委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
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 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名:
受托人:
受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
受托个人或受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 受托个人或受托单位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2、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业务,不得再委托他人办理
3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做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4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5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代表人签名。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
第五篇:车管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许昌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现委托方(机动车所有人)全权委托 前往贵所办理豫K 车辆识别代码: 车辆如下 业务。
□注册登记 □转移登记 □转入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异地审验 □车辆牌照补还 □补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被委托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方(机动车所有人)均予承认。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方: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五条:“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被委托方(代理人)在代理车辆业务时应向委托方(机动车所有人)告知上述法律责任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代理过程中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被委托方(代理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