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出资人协议书
***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全体出资人订立本协议,组建***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公司名称、地址和性质
1、公司名称为:.简称“ ”,英文: 简称:。
2、公司地址:***省西宁市xx区xx路xx号
3、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三、公司的发展方向 公。
四、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1、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股东、出资额和股权设置:。
4、出资人须按上述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5、出资人签署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资额,逾期未缴者,视为放弃出资人权利。出资人全部缴纳出资后,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6、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公司出资人
1、公司的出资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人的权利是:
(1)根据其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3、出资人的义务是:
(1)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出资人退股,在公司设立前,应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报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公司设立后,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相关条款执行。
5、出资人有下列情形时,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经出资人会议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会议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六、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外部董事及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待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七、出资人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资人各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的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出资人各方的出资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出资人承诺,出资人出资的资产没有任何瑕疵、限制或负担。
3、出资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对因设立公司而获悉的公司及其他各方的秘密(以下称有关秘
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征得有关各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秘密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2、本条所称有关秘密系指对公司及本协议之任何一方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任何信息、消息、情报等,各方可以书面形式确定有关秘密的范围和内容。
九、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3、不同意变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退出本协议,但因其过错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他后继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或各方以书面确认,对本协议无追溯力。
十一、协议终止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篇二:股东出资协议书
股东出资协议书
甲方: 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一、西安鑫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场所位于西安市朱雀大街401号。
二、经营范围:酒店经营、委托管理、酒店咨询
三、出资方式及数额
1、乙方以_____ 出资,人民币_____元;(乙方给予甲方(壹万
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甲方: 乙方:
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五、退股入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双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 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
七、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
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
八、违约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约: 1)不按本协议约定出资; 2)股东中途抽回出资;
3)因股东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东有实质性内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实,或违反承诺和保证,或违
反本协议规定的,均被视作违约。
十、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的;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十一、经营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
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
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篇三:出资协议书范本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转载于:出资人协议书)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现住,身份证号码。()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篇四:注册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出资人协议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公司,特定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在 业务。公司住所拟设在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分别为: *******************有限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山东*************有限公司,住所********公司院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山东***************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山东************程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
五、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六、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确保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七、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年 月 日篇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执行董事文本] 出资人协议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的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 贵阳 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 贵阳 市区街
第四条 “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生产,推进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城市、园林、立体绿化设计及施工、绿地养护、室内外植物租摆、销售各种绿化苗木、材料、园艺立体容器、年宵花卉、时花、以及技术咨询.
第四章 出资各方
第八条 出资方为:
(一)(二);
第五章 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
第九条 “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出资人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姓名:李毅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额:102万元 出资比例:51% 时间: 2011年6月18日 姓名:褚宏 出资方式:现金 出资额:98万元 出资比例:49% 时间:2011年6月18日
第十一条 协议签订后各方办理出资手续
第六章 股权的转让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出资方(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者全部股权。
第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四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应当缴纳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按照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篇:出资人协议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资人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临汾市尧都区晋商联合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协议。
第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址: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第四条
公司由XX、XXX共同出资组成。各方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的组成形式为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并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第六条
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以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及不超过2个银行业的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为资金来源,为“三农”项目、个体工商户、小企业、微型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并开展对上述主题的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票据贴现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为XX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好融资服务。
第七条
总出资额为人民币壹亿元,由X方出资组成。其中XX公司XX万元,占X%;XX出资X万元,占X%。
第八条
各方出资缴纳期限为XX市小额贷款公司推广领导组批准设立后30天之内。以上认缴货币资金应在此日期内转入公司账户,不得抽回,公司应当在登记注册后签发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出资证明。
第九条
各方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如前期三个月未交者,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和其它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变更须经各方同意。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第十三条
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各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关司法部门仲裁或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各方签字后生效。第十六条
修改本协议须经各方一致同意。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持有一份。
出资人签名:
二O一二年二月三日3
第三篇:出资人协议书
出资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中介)有限责任公司,于年 月 日特在四川省绵阳市区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有限公司名称、住所
名称:
1、四川联邦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四川光银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3、四川易金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住所:办公住所地拟设置于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公园附近,条件成就时也可设立公司营业部、分公司。
第二条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服务;投资信息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投资居间服务(该经营范围要设法通过工商审核批准,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
3、立协议各方应当在公司章程许可的范围内确定一名代言人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5、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6、经各立协议人商定:设立的公司决定作执行董事、总经理;、作董事,副总经理,作监事。
第五条注册资本及出资份额
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为了节约经费,注册可实行分期交付注册资本金,首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20%即100万元;其余的在两年内交清;
2、各出资人在设立的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份额均等,即均为25%。
第六条公司筹备及业务正常期前工作经费交付
按照出资份额支付。
第七条筹建组
1、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建组,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建组由立协议各方组成,由廖光负责。筹建组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2、筹建组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建组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建组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责任承担
1、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者不承担请求专业机构验资应承担的义务,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或者已承担义务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2、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3、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但公司章程不能违背本协议原则。
第十条附则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立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每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签章):
2011年
日月
第四篇:出资人协议书
出资人协议书(精选4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出资人协议书(精选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资人协议书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主要从事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万元。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第二条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1、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2、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丙方以_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三条股东出资方式与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15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9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四条其他约定
1、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总投资额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需要的文件,保证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五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公司成立后,列入公司的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公司发起人,而致使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设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九条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任何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号码、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1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签订。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出资人协议书2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x年九月二十日
出资人协议书3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xx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以xx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出资人协议书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五篇:出资人协议书(范例)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出资人协议书(范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资人协议书(范例)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特在(地点)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1.1
申请设立
立协议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特在(地点)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拟成立有限公司名称及住所
1.1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1.2
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二条
经营范围
2.1(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条
组织形式
3.1
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管理形式
4.1
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4.2
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3
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4
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五条
注册资本及出资
5.1
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由立协议各方以(现金/实物/专利/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构成。
5.2
公司各股东均出资比例以及出资形式如下:
张____,男,____年__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
赵____,男,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以房屋折价出资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
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____,以现金出资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第六条缴付出资
6.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各立协议人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5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6.2
以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专利技术出资的,由立协议各方聘请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作价评估,评估费用(由该出资方承担/列入公司成立费用)。
作价评估工作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并提供评估结果。
6.3
立协议各方全部缴纳对公司的出资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4
立协议各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6.5
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其出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筹委会
7.1
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____名人员组成,由火____负责。
筹委会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2)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财务管理;
(3)催缴出资款,(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7.2
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7.3
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
第八条
责任承担
8.1
公司不能设立时,立协议各方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8.2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协议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
如立协议人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立协议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立协议人原本意愿时,经全体立协议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立协议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9.2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30天内不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3
如本协议约定内容与公司生效的章程规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条
附则
10.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协议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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